2024厦门市博物馆中秋国风游园会活动攻略(时间+地点+免费)
2024-09-13,全文共 363 字
+ 加入清单2024厦门市博物馆中秋国风游园会
活动时间
9月17日 14:00-18:00
活动地点
厦门市博物馆一楼大厅
活动内容
前台领取集章卡片,集齐三个印章即可免费参与一次博饼(集章卡片限量 200张,14 点开始领取,先到先得),有机会赢得精美礼品,更有汉服体验、拓印体验、簪花体验等!
集章t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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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集章】关注厦门市博物馆公众号或小红书,即可在总服台领取一枚印章。
【闯关集章】完成“破解成功之谜”即可获得一枚印章,完成“挑战藤牌兵”即可获得一枚印章,完成“一捶定成功”即可获得一枚印章。
博饼规则:
厦门市湖里区文化馆招聘见习生公告
2023-08-14,全文共 684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市湖里区文化馆招聘见习生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提供厦门市湖里区文化馆见习岗位1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工作内容
本次招聘的职业见习人员在湖里区文化馆从事办公室、非遗、文艺活动等辅助工作,见习时间为期一年。
基本条件
1、厦门生源及在厦大中专院校(含中等职业院校、技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2、入校前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
3、具有符合见习职位所需的专业等要求的条件;
4、自愿提出见习申请。
注:
①厦门生源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②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
③见习期间不得有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和就业登记。
招聘岗位及补贴标准
1、见习办事员岗位:1人,专业不限,择优录取。
2、见习生活补助标准为2233元/人/月(每日74.43元,按30日计发),见习期不超1年。
3、见习期间市人社部门统一为见习学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
即日起—2023年12月30日起(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文化馆(湖里区文旅中心605室)
咨询电话:5505039
联系人:小谢
报名邮箱:hlqwhg@126.com
报名表:点击查看下载
报名表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并上传至邮箱。
厦门生源毕业生上传材料:普通教育大中专毕业证书、户口本、入学前高(初)中学历证书、身份证。注:为进一步简化办事材料,经市人社局同意,从本月起,见习人员审核不再要求提供“就业报到证”。
厦门市属幼儿园有哪些
2023-11-22,全文共 329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市属幼儿园有哪些?
厦门市属公办幼儿园名录
学校名称 | 学校性质 | 主管部门 | 学校地址 | 联系电话 |
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幼儿园 |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 厦门市教育局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9号 | 2239833 |
厦门市心欣幼儿园 | 其他部门办幼儿园 | 厦门市残联 | 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环岛干道4768号 | 5709268 |
厦门市属民办幼儿园名录
学校名称 | 学校性质 | 主管部门 | 办学许可证编号 | 举办者 | 法定代表人 | 学校地址 | 联系电话 |
厦门市英才学校 | 民办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 | 厦门市教育局 | 3502003000001 | 杨英 | 杨英 |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北三路63号 | 6251478 |
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 | 民办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 | 厦门市教育局 | 教民135020030000010号 | 厦门工学院 | 李德文 | 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 | 3100288 |
2024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学科专业范围
2024-05-14,全文共 2317 字
+ 加入清单一、报考小学学科专业范围
序号 | 岗位名称 | 学科专业范围 |
1 | 小学语文 |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小学教育、小学教育(语文方向)、语文教育、历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政史教育、教育学、人文教育、华文教育、初等教育、初等教育(语文方向)、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学科教学(语文)、综合文科教育 |
2 | 小学数学 | 数学类、小学教育、小学教育(数学方向)、数学教育、初等教育(数学方向)、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学科)、学科教学(数学)、物理教育、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声学、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无线电物理、物理电子学、光学工程、能源与材料物理、课程与教学论(物理学科)、学科教学(物理)、化学教育、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化学、环境化学、电化学、催化化学、物构化学、化学基地班、化学分析技术、学科教学(化学)、课程与教学论(化学学科)、综合理科教育 |
二、报考中学学科专业范围
序号 | 岗位名称 | 学科专业范围 |
1 | 中学语文 | 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学(教育)、中文应用、对外汉语、汉语国际教育、华文教育、应用语言学、古典文献(学)、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化、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言语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文学阅读与文学教育、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学科教学(语文)、戏剧影视文学、中文教育、文学语言学 |
2 | 中学数学 | 数学教育、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学科教学(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学科) |
3 | 中学英语 | 学科教学(英语)、英语教育、英语、英语(笔译)、英语(口译)、英语(翻译)、应用英语,实用英语、课程与教学论(英语学科)、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方向) |
4 | 中学物理 | 物理教育、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声学、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无线电物理、学科教学(物理)、课程与教学论(物理学科)、物理电子学,光学工程,能源与材料物理、材料物理 |
5 | 中学化学 | 化学教育、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化学、环境化学、电化学、催化化学、物构化学、学科教学(化学)、课程与教学论(化学学科)、化学基地班,化学分析技术、材料与化工、药物化学 |
6 | 中学生物 | 生物教育、应用生物教育、生物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生物信息技术、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动植物检疫、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植物生物技术、动物生物技术、生物资源科学、生物安全、植物学、植物科学与技术、动物学、动物科学、动物科学与技术、生理学、水生生物学、海洋生物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物理学、生态学、生物医学工程、应用生物科学、学科教学(生物)、课程与教学论(生物学科)、生物工程、基因组学、生物与医药、生物技术与工程、作物生物技术、湿地生态学、湿地资源利用与管理、植物生态学、动物生态学 |
7 | 中学历史 | 历史教育、历史学、世界历史、史学理论及史学史、历史地理学、历史文献学、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文化人类学、海洋史学、学科教学(历史)、课程与教学论(历史学科)、文化遗产 |
8 | 中学地理 | 地理教育、地理学、地理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理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学科教学(地理)、课程与教学论(地理学科)、自然资源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自然灾害学、湿地科学 |
9 | 中学政治 | 哲学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学科教学(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与教学论(思想政治学科)、学科教学(思政) |
注:
1.本表适用范围指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但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报考中小学岗位的人员。
2.学科范围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
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附件3: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工作联系人 | |||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 | 蔡老师 | 0592-5766167 | sszxjszp@163.com |
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 | 殷老师 | 0592-6105009 | jmzxbgs2024@126.com |
福建省厦门第二中学 | 郭老师 | 0592-5768813 | 1033524260@qq.com |
福建省厦门第六中学 | 陈老师 | 0592-5611580 | xmlzbgs@126.com |
福建省同安第一中学 | 洪老师 | 0592-7228860 | tayzbgs@126.com |
厦门外国语学校 | 林老师 | 0592-8063273 | bgs@xmfls.net |
厦门实验中学 | 许老师 | 0592-7208267 | xmsyzxbgs@126.com |
厦门工商旅游学校 | 杨老师 | 0592-6273231 | xmgslyxxbgs@163.com |
福建省厦门实验小学 | 洪老师 | 0592-2132227 | xmsyxx_zhaopin@163.com |
厦门高新学校 | 王老师 | 0592-3966100 | xmgxxx2022@163.com |
备注: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厦门市教学质量动态监控系统查询成绩(官网入口)
2024-02-01,全文共 193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市高中质检考试查询成绩(官网入口)
厦门市教学质量动态监控系统(点击进入)
提醒
1、学生用户名为身份证号,没有身份证号或上报错误的,用户名为考生号;初始密码为用户名的后4位,首次登录请修改密码。
2、学生若确认账号无误而无法登录的,则可能是数据未生成,一般需要在阅卷结束后一天。
3、强烈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或QQ)浏览器的极速模式。使用ie浏览器的用户,请升级到ie8.0或以上。
厦门市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解读(2024年6月发布)
2024-06-12,全文共 922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市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解读(2024年6月发布)
1、优化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
进一步优化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一是扩大多子女家庭支持范围,支持对象由购买首套自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多子女家庭调整为所有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二是增加多子女家庭额度支持,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限额内,由原来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金额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有利于提升多子女家庭置换改善住房的购买力和降低还款压力。
2、常态化实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由阶段性政策调整为常态化政策,即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向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常态化实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有利于促进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阶段性启动商转公贷款业务
阶段性启动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即“商转公”业务),有利于减轻贷款购房职工的利息负担。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政策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4、取消职工购买二手住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限制
职工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同一套住房一年内只能一个家庭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的条件限制,有利于减轻职工购房资金压力。对于非家庭成员合资购房的情况,符合条件的职工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要求隔年提取,减轻购房职工的资金压力,保障职工住房需求。
5、进一步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我市无房的公积金缴存人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由原来每月不超过1200元提高到每月不超过1800元。缴存人原已签约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自政策执行之日起,提取额自动调整为每月不超过1800元,减轻缴存人房租负担,支持缴存人租房安居。其他租房提取情形的,保持不变。
6、政策执行时间
第一至第四项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中,第一、二项政策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的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受理时间为准;第三、四项政策以受理申请时间为准。第五项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材料
2024-06-18,全文共 807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材料【以各批次最新要求为准!】
进行意向登记时,交这些材料就行:
符合批次申请条件的本市户籍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供核验,登记后领取《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意向登记单》。
符合批次申请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社保缴交等材料供核验,登记后领取《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意向登记单》。
摇到号后,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保障性商品房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具体办理时间以批次方案公布的办理时间为准):
1.按规定填写的《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非本市户籍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职称(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技师资格等证明材料;
4.申请家庭成员已婚的,应当提供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配偶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
5.除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子女外,其他具有抚养、扶养或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当提供抚养、扶养或赡养关系证明;
6.申请家庭成员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的,应当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7.现役军人提供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双拥办)确认的符合转业进厦安置条件的证明;
8.共同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
9.农村居民提供《关于农村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承诺书》及《宅基地调查表》;
10、申请家庭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的书面承诺,及申请家庭签署的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其家庭人口、婚姻、户籍、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声明;
11.其他材料具体安批次轮候分配方案要求提供。
厦门市2024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政策解读
2024-05-09,全文共 1811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市2024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政策解读
一、今年初中招生计划有哪些变化?
(一)招生规模调整。由于小学毕业生增加,思湖片区共有11所初中扩招27个班共1350人,以满足就学需求:大同中学兴华校区扩2个班,厦门六中扩2个班,厦门九中扩2个班,槟榔中学扩2个班,松柏中学扩4个班,莲花中学扩4个班,厦外瑞景扩4个班,大同中学前埔校区扩2个班,双十思明分校扩2个班等。音乐学校五通校区扩1个班,五缘实验学校扩2个班等。
(二)新建学校招生。湖里区新建钟宅学校(项目名),招收6个班300人;新建墩上学校(项目名),招收8个班400人。
二、今年招生对象?
跟往年一致。
1.本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本市小学就读的台、港、澳、华侨和外籍应届毕业生。
3.本市公办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
4.本市民办小学就读的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三、小学毕业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小学英语、科学毕业考查时间安排在6月15日(星期六)进行;小学语文、数学毕业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6日(星期日)进行。毕业考查和考试由各小学组织实施,不得举行全区性统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学校考试成绩和个人成绩进行公布和排名。
四、今年小升初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在哪里报名?
思明、湖里区初中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22日(星期三)至5月26日(星期日),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可关注思明区教育局和湖里区教育局公众号,关注招生公告发布;其他区的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由各区教育局确定。
五、跨片区升学和回户籍地派位有什么区别,报名时间分别是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材料?
跨片区升学,指的是在思湖片区内就读,因户籍变更和住址迁移等原因,毕业生需跨片区报名升学。此部分学生于5月15日(星期三)前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填写《初中招生跨片申请表》,提交现居住地址的户口簿、父母房屋产权证明等,经区教育局审核后于5月22日(星期三)前送市教育局核准,市直属学校直接报送市教育局核准,在除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之外的片区内中学派位。申请跨片就读五缘实验学校或在外就读回户籍地申请五缘实验学校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将在五缘实验学校、五缘第二实验学校和音乐学校(五通校区)间随机派位。
回户籍地派位,指的是具有思明和湖里区户籍且在思湖片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地升学(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5月22日星期三)。在5月26日星期日前,学生家长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符合学生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且父母房产与户口所在地址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按其户口确定相应的片区;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则在户籍所在区内统筹。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父母房屋产权证明,缴交小学在校生证明及相关材料。
六、初中招生公民办同招,民办校报名录取如何进行?
落实公民办同招,严格民办初中规范招生行为,统一使用“厦门市民办初中报名系统”,5月27日(星期一)至5月31日(星期五)开放报名。申请就读民办初中的家长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厦门i教育”,在首页下方菜单栏点击“热门应用”选择“厦门市民办初中报名系统”,登录后了解民办校招生规则、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填写报名信息、填报志愿后完成报名。
录取工作由各民办初中学校所属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详见各区、校招生办法。
七、双胞胎或多胞胎学生可以申请“捆绑”派位吗?
片区升学可以捆绑派位。申请“捆绑”派位的小学毕业生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其中思湖片区填写《厦门市初中招生双胞胎学生绑定派位申请表》并附学生户籍簿复印件,由学校报送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核准。
八、各区教育局的小升初咨询电话多少?
思明区:2684510 湖里区:3372670
集美区:6071400 海沧区:6588603
同安区:7022535 翔安区:7889786
厦门小学六年级毕业考时间2024
☑毕业考试:
小学英语、科学毕业考查时间安排在6月15日(星期六)进行;
小学语文、数学毕业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6日(星期日)进行。
毕业考查和考试由各小学组织实施,不得举行全区性统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学校考试成绩和个人成绩进行公布、排名。
☑毕业认定
各小学根据《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毕业班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后确认毕业资格,颁发毕业证书。
☑毕业体检
各小学要做好毕业班学生的体检工作,按规定填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和《厦门市学生体格检查表》,列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
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预警
2023-05-22,全文共 476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预警公告
根据厦门海沧区北附学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的摸底情况,现就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预警公告如下:
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已于2022年5月公告2023年秋一年级入学极为严峻,根据2023年适龄儿童一年级入学摸底情况,北附学校片区尤其是体育中心校区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已严重超过本校招生学位数。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新落户适龄儿童中小幼就学统筹办法》的通知(厦教发〔2022〕75号)及海沧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对符合本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将按照适龄儿童的落户时间先后依次排序录取。超过我校招生数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将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转学方面:
未来海岸校区:二年级和六年级无剩余学位,其他年级也仅剩极个别学位。体育中心校区:二年级、四年级、六年级无剩余学位,其他年级也仅剩极个别学位。转学形势极为紧张。
预计2024、2025、2026年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形势将更加严峻,请相关家长做好安排。咨询电话:0592-3532992
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
2023年5月19日
厦门市狂犬病定点处置医院汇总表
2023-10-20,全文共 282 字
+ 加入清单岛内门诊名单(思明、湖里)
岛内门诊共9家,其中思明区6家,湖里区3家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思明分院
厦门大学医院
鼓浪屿医院
陆军第73集团军医院
厦门市中医院
厦门市儿童医院
厦门弘爱医院
→岛内定点医院名单地址及联系方式详情←岛外四区门诊名单
岛外门诊共11家,海沧区4家,集美区2家,同安区2家,翔安区3家
厦门市海沧医院
厦门长庚医院
东孚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阳医院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厦门市第三医院
厦门同安区中医院
厦门第五医院
厦门市莲花医院莲河总院
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
厦门市出入境服务大厅元旦放假通知
2023-12-26,全文共 184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元旦期间2023年12月30日(星期六)至2024年1月1日(星期一)放假三天,厦门出入境镇海路受理服务大厅、五通码头赴金旅游办证中心暂停办公,1月2日(星期二)起全市各受理窗口恢复正常办公。敬请广大市民朋友合理安排办证时间,如需咨询请拨打国家移民管理局服务热线:1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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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直属学校教师招聘条件2024
2023-10-31,全文共 1045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市教育局发布直属学校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本次校招对象扩大了,增加了省属公办师范大学(校名含“师范大学”)及一些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开展战略合作的高校2024届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等。一起来看看吧!
厦门市直属学校教师招聘条件2024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四)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
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一致的,可在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中选报一个。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1、报考小学学科专业范围
2、报考中学学科专业范围
3、报考特教学科专业范围
注:以上学科专业范围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
4、报考中职学校专业课、市教科院教研员专业范围
(五)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3、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所在学校列入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的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的足球岗位、中职学校的专业课岗位及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研员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二、招聘对象、年龄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高校2024届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2、省属公办师范大学(校名含“师范大学”,下同)及上海音乐学院、南京理工大学、集美大学等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开展战略合作的高校2024届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3、国务院部门直属高校2024届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毕业于部属、省属公办师范大学的优秀毕业生;
4、福建省外省属公办师范大学2024届普通教育本科优秀毕业生(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4届优秀师范毕业生专场招聘另行通知);
5、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
6、根据专业需要,足球岗位还面向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大学、武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招聘2024届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
(二)年龄要求
本科生于1998年7月后出生(含7月,下同);硕士研究生于1993年7月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于1988年7月后出生。
(三)招聘计划
2025年厦门市级公租房第一批申请联系电话分享
2025-04-02,全文共 164 字
+ 加入清单2025年厦门市级公租房第一批申请联系电话分享
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九楼
咨询电话:0592-96838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安居集团官网:www.xmanju.com
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厦门公租房”
更多咨询:
厦门市鼓浪屿郑成功纪念馆参观指南
2024-08-14,全文共 2145 字
+ 加入清单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海滨之城,郑成功纪念馆巍然矗立,其宏伟的身影不仅是历史的见证,更是民族精神的光辉象征。始建于1962年,这座纪念馆承载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与民族情感,专为纪念那位跨越时空、永载史册的民族英雄——郑成功收复台湾300周年的壮举而建。踏入这片神圣的土地,仿佛穿越时空隧道,回到了那个波澜壮阔的时代,感受那份不屈不挠、捍卫国家领土完整的壮志豪情。
厦门市郑成功纪念馆(厦门市博物馆分馆)
场馆开放时间:
9:00-17:00(16:30停止入馆)
周一闭馆(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思明区鼓浪屿永春路73号(西林别墅)
费用:免费,无需预约
➤展馆历史:
1962年,为了纪念郑成功收复台湾300周年,厦门市郑成功纪念馆在日光岩北麓建立,陈列主楼选址在近代建筑、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西林别墅。东邻郑成功昔日屯兵扎营的龙头山寨与操演水师的水操台遗址。
馆址及周围绿地占地计13000平方米,其中主楼展厅2200平方米,陪楼展厅及资料研究室500平方米,馆匾是郭沫若先生亲笔题写的。
2006年6月27日,郑成功纪念馆、厦门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式并入厦门市博物馆。
这是一个集展厅、历史遗址、郑成功史料收藏为一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场所,馆里收藏着400多件与郑成功有关的历史文物。
➤展馆介绍:
现展厅陈列面积1500平方米,除序厅外,有《郑成功青少年时代》、《报国救民、举义抗清》、《中国宝岛-台湾》、《跨海东征-驱荷复台》、《毕路蓝缕-开发台湾》、《大义彪炳-
流芳百世》、《民族精神,激励后人》七个陈列室 。展出各种文物、文献、资料、照片、图表、绘画、有雕塑、模型等800余种,系统地介绍郑成功光辉的一生。
序厅
昂首挺胸的郑成功全身雕像与身后扬帆破浪的东征战船合为一体,雄浑大气荡气回肠。
收复台湾
郑军与荷兰殖民者双方战船、军器、装备对比之展室一角。
郑荷台湾激战场景:郑军士兵手持铜铳及郑军水师将领指挥作战。
郑成功跃马控缰,目送荷兰殖民者退出台湾(油画)
开发台湾
郑氏辅臣、主持台湾开发及文教建设的重要人物陈永华墓葬出土的瓷印与水晶印
深具闽南特色的陶制画像砖,反映郑氏两代开发台湾时农耕、制糖、晒盐的场景.
➤海上英雄郑成功
郑成功,本名森,又名福松,字明俨、大木。
福建泉州南安人,祖籍河南固始。明末清初军事家,抗清名将,民族英雄。其父郑芝龙,其母名田川氏(日本人)。曾蒙永历帝封延平王,称“郑延平”。
1645年(清顺治二年,弘光元年)清军攻入江南,不久郑芝龙降清、田川氏在乱军中自尽;郑成功率领父亲旧部在中国东南沿海抗清,成为南明后期主要军事力量之一,一度由海路突袭、包围清江宁府(原明朝南京),但终遭清军击退,只能凭借海战优势固守泉州府的海岛厦门、金门。1661年(清顺治十八年,永历十五年)率军横渡台湾海峡,翌年击败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台湾大员(今台湾台南市境内)的驻军,收复台湾,开启郑氏在台湾的统治
1、安营扎寨,训练水师
沿着日光岩东麓山腰拾阶而上,就可以看到一个石砌的寨门,这就是郑成功当年建造的屯兵营寨,寨门与两侧的翼墙都是用花岗岩垒砌而成,门高1.74米,宽0.8米,整体保存完好,寨门前方设有石台阶通向山下,沿途在内崖壁上还清晰可见当年郑成功建寨时凿岩、搭橼、架梁的凿孔。
在日光岩制高点,有一块上端平坦的巨石上刻有“郑延平水操台故址”的阴刻楷书(在“闽海雄风”四个大字的右上侧),这是闽籍华侨黄仲训在1918年的题名,这里就是郑成功当年指挥操练水师的地点之一,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郑成功指挥水师还是下到海里。
根据严格的史学界和考古界的考证,郑成功真正在训练水师是在海上直接指挥,若长期的作战指挥一定会自己亲自在海上,只有偶尔在指挥进港、入港可能在指挥台上。
2、豪取基地,地拓台湾
“郑成功杀郑联处” 历史遗迹
三年多时间里,郑成功在鼓浪屿的队伍不断壮大。1650年,郑成功决定袭取厦门作抗清基地。8月16日,郑成功拜会郑联,受到郑联的盛情款待。郑成功佯作答谢郑联,也设酒宴于虎溪岩邀郑联前往,郑联欣然赴约,把酒言欢。
宴会后,郑联告别郑成功掌灯欲回大营,行至“锁云”石前,伏兵四起,事先在此设伏的郑成功部将杜辉等一拥而上,立取郑联首级。随着万石岩顶三声炮响,郑成功率军进入厦门城中,施郎、洪政、甘辉等人陆续收服郑联水师,至此,郑成功获得了自己的抗清基地。至今,万石岩景区内还留有“郑成功杀郑联处”历史遗迹。
郑成功占据厦门鼓浪屿整个海域的航道,从东洋到日本,西洋到印度尼西亚,东南亚这些地方,郑成功掌控整块的制海权,所以他和荷兰殖民者在海上对决时,顺利把荷兰殖民者赶出台湾,成为一代民族英雄,一个维护中国海权的海上英雄。
3、千古英雄,万古留芳
1981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决定在鼓浪屿东南端的覆鼎岩上矗立郑成功雕像,1985年8月27日郑成功诞辰361周年落成,雕像高15.7米,宽9.2米,重1400多吨,由625块白花岗雕凿嵌接而成,是目前我国最大的历史人物雕像。
日光岩上的水操台遗址和龙头山(即日光岩)寨遗址也在1961年被公布为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85年被公布为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被公布为厦门涉台文物古迹。
厦门万石植物园还留有“郑成功读书处”遗址(位于太平岩“石笑”石刻处)
厦门市总工会五一活动清单2024
2024-04-26,全文共 917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市总工会五一活动清单2024
全市工会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行动暨百项劳动和技能竞赛启动仪式
活动时间
2024年4月30日(暂定)
活动地点
市工人体育馆综合馆
活动介绍
现场将邀请我市新质生产力战线劳模工匠代表现场分享最新成果;劳模、工匠及职工代表共同发出倡议,号召全市广大职工为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助推厦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致‘竞’劳动者‘工’聚欢乐会”厦门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职工大联欢
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日
活动地点
厦门五一广场
活动介绍
五一职工大联欢活动内容包含“荣耀之战”电竞比赛、非遗与手作市集、游园会、“二次元狂欢”漫展区、音乐会、打铁花表演等,打造集竞技、文化、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性职工文化盛宴。
厦门市第十三届工人运动会
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1月
活动地点
工人体育馆综合馆
活动介绍
由厦门市总工会、厦门市体育局联合举办,运动会将设开幕式、闭幕式以及啦啦操、电竞、羽毛球、网球、掼蛋、游泳、气排球、三人制篮球、6公里健康跑,9个大项17个小项的竞赛活动。
“约会工体 乐享健身”2024年文化宫惠民月系列活动
活动时间
5月1日-31日
活动地点
厦门工人体育馆
活动介绍
5月1日 -5月3日,厦门工人体育馆面向全市市民免费开放,还有游泳卡、健身卡、健身培训课、游泳培训课、体育用品等特惠购,一大波福利将送到广大职工群众手中,进一步增加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五一技能培训系列活动
活动时间
5月1日-7日
活动地点
详情请关注“厦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
活动介绍:五一技能培训系列活动包含《泥塑 ——闽南美食》 《办公室肩颈问题运动指南》《亲子搏击》《美妆速成班》《美容皮肤护理》 《育婴师》《陪诊师》《情绪觉察与复盘》等8门课程,为职工提升技能,开拓更多的职业成长空间,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五一“工”享欢乐月
动时间
五一期间
活动平台
“厦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
活动介绍
依托厦门市总工会新媒体平台,面向全市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活动,推出“劳动者的颜色”有奖征集、工会会员现场抽奖活动、“向‘新’而行”主题征文、“我的工位秀”有奖互动等。同时,联合优质特惠商家为全市职工提供免费健身、餐饮、观影、景区旅游等普惠服务,切实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
2023年厦门市级公租房第十一批租赁方案(时间+房源+流程)
2023-12-04,全文共 4922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集团”)作为市级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企业,依照《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厦府规〔2023〕15号),根据市政府关于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统一部署,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第十一批租赁方案如下:
一、房源概况
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为洋唐居住区B05地块、后吴公寓、坑坪公寓、海新阳光公寓、后溪花园项目,共计房源586套,租赁期限为三年。
项目 | 房型 | 建筑面积 (㎡) | 套数 (套) | 备注 |
洋唐居住区B05地块 | 单间公寓 | 24-32 | 49 | 带卫生间及阳台 |
二房型 | 40-68 | 29 | (4-25层)带厨房、卫生间及阳台 (26-28层)无客厅、厨房 | |
后吴公寓 | 单间公寓 | 30-32 | 19 | 带卫生间及阳台 |
一房型 (房厅一体) | 48-51 | 109 | 带厨房、卫生间及阳台 | |
一房型 (一房一厅) | 42-50 | 283 | 带厨房、卫生间及阳台 | |
二房型 | 60-62 | 10 | 带厨房、卫生间及阳台 | |
坑坪公寓 | 单间公寓 | 31-34 | 44 | 带卫生间及阳台 |
二房型 | 64.15 | 10 | 带厨房、卫生间及阳台 | |
海新阳光公寓 | 单间公寓 | 21-28 | 7 | 带卫生间 |
后溪花园 | 单间公寓 | 32-33 | 26 | 带卫生间及阳台 |
房型使用要求:本批次的房源以成套的方式办理承租或退租,由承租单位作为集体宿舍安排符合条件的职工入住。
二、套内配备
项目 | 房型 | 套内配置 |
洋唐居住区B05地块 | 单间公寓 | 床1张(含床垫)、衣柜1个、书桌椅1套、布艺窗帘1组、沙发1套、圆几1张、空调1台、热水器1台。 |
二房型 | 床2张(含床垫)、衣柜2个、书桌椅2套、空调2台、布艺窗帘2组、鞋柜1个、餐桌2张、餐椅4把、抽油烟机1台、热水器1台。 注:26-28层不带厨房,无抽油烟机。 | |
后吴公寓 | 单间公寓 | 床1张(含床垫)、衣柜1个、书桌椅1套、布艺窗帘1组、空调1台、抽油烟机1台、热水器1台。 |
一房型 | 沙发1套、茶几1张、鞋柜1个、床1张(含床垫)、衣柜1个、书桌椅1套、布艺窗帘1组、空调1台、抽油烟机1台、热水器1台。 注:部分房源未配置以上家具家电,空屋出租。 | |
二房型 | 餐桌椅1套(2桌4椅)、鞋柜1个、床2张(含床垫)、衣柜2个、书桌椅2套、布艺窗帘2组、空调2台、抽油烟机1台、热水器1台。 | |
坑坪公寓 | 单间公寓 | 床1张(含床垫)、衣柜1个、书桌椅1套、鞋柜1个、空调1台、热水器1台、布艺窗帘1组、防水卷帘1组。 |
二房型 | 床2张(含床垫)、衣柜2个、书桌椅2套、空调2台、布艺窗帘2组、餐桌椅1套(一桌四椅)、鞋柜1个、抽油烟机1台、热水器1台、防水卷帘1组。 | |
海新阳光公寓 | 单间公寓 | 床1张(含床垫)、衣柜1个、书桌椅1套、空调1台、布艺窗帘1组、热水器1台。 |
后溪花园 | 单间公寓 | 床1张(含床垫)、衣柜1个、书桌椅1套、空调1台、布艺窗帘1组、热水器1台。 |
注:后吴公寓项目共有18套房源未配置家具家电,空屋出租。其中一房型(一房一厅)8套,一房型(房厅一体)10套。其余房源实际家具家电配备情况以交房现场为准。
三、租金标准及优惠比例
项目名称 | 市场租金标准 (元/㎡/月) | 租金优惠比例 |
洋唐居住区B05地块 | 32.3 | 30% |
后吴公寓 (已配置家具家电) | 27 | 30% |
后吴公寓 (未配置家具家电) | 23 | 30% |
坑坪公寓 | 19.3 | 30% |
海新阳光公寓 | 26.3 | 30% |
后溪花园 | 23 | 30% |
注:本批次后吴公寓、坑坪公寓、海新阳光公寓、后溪花园房源市场租金标准价均以住宅部分第三层作为标准层,洋唐居住区B05地块房源市场租金标准价以住宅部分第六层作为标准层,并根据楼层高度相应调整(楼层调节系数为0.002)。
四、申请对象
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作为申请单位统一申请房源。
五、申请条件
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厦无住房且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含新就业大学生“五年内五折租房”租金补贴);
(二)申请职工应当与申请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用工关系的合同,且在申请单位缴交社保,社保归属地为厦门市。
六、申请材料
(一)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单位版,加盖公章);
(二)申请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加盖公章);
(三)申请职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原件(加盖社保中心或税务局章),费款所属期为本批次申请受理截止日前一个月至当月。
上述申请材料由申请单位按以上要求整理后统一提交申请,运营企业不面向职工个人收件。
七、申请审核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按本方案要求,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通过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网址:www.xm-gzf.com)向安居集团下属子公司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房租赁”)在线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具体申请流程详见附件《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第十一批申请须知》。
(二)审核申请材料
厦房租赁根据本方案要求,在申请受理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安居集团官网及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进行为期3日的公示。申请单位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厦房租赁提交书面复议材料。
八、配租程序
(一)确定承租房源
在审核结果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厦房租赁根据申请单位通过审核的申请职工人数确定配租房源指标,申请单位根据配租房源指标,通过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完成在线选房以确定承租房源。
(二)单位内房源配租
申请单位根据选房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职工实施配租,并及时通过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在线提交入住人员备案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员备案信息的,视同自动放弃本批次所选房源。
(三)签订租赁合同
厦房租赁根据选房结果及入住人员备案信息,分别与申请单位及备案入住职工签订单位租赁合同、个人租赁合同。若申请单位或备案入住职工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申请,并须向厦房租赁提交《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放弃声明书》。
(四)组织交房
承租单位按照厦房租赁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到项目所在物业服务单位办理交房手续。
(五)剩余房源
批次租赁结束后,房源有剩余的,厦房租赁在安居集团官网公示剩余房源信息。
九、费用缴交方式
(一)房屋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由承租单位统一缴交,厦房租赁按以下方式收取:
1.承租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按合同条款约定金额支付履约保证金;
2.房屋租金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的70%计取,承租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即计租日起第一个自然季度的租金;
3.厦房租赁分别于每自然季度第一个月10日(即: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及10月10日)前收取本季度租金。
(二)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公共物业服务费、日常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服务单位统一向承租单位收取。
(三)日常自用水电按实际产生数由承租单位或承租职工自行缴交,公摊水电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缴或者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由承租单位或承租职工向有关单位缴交。
承租单位及承租职工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交上述费用。
十、承租单位退租管理
(一)承租单位与厦房租赁签订租赁合同后,如需提前退租全部房源或者部分房源,应按照如下约定完成全部事项:
1.若承租单位要求退租的时间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前,应以“套”为最小单位,在计租起始日前向厦房租赁提出书面申请,经厦房租赁同意后,依照合同约定于计租起始日前将租赁住房交还给厦房租赁;
2.若承租单位要求退租的时间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应以“套”为最小单位,向厦房租赁提出书面退租申请,经厦房租赁同意后,依照合同约定于提出退租申请次月的1日至5日之间办理退租手续。
(二)租赁期满未续租的,承租单位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5日内,依照合同约定将租赁住房交还给厦房租赁及完成与此相关的全部事项。
十一、入住职工变更管理
租赁期间,承租单位如需调整承租房源的入住职工(不增加已承租房源),应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一)新增职工入住的,承租单位提前通过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提交入住职工个人申请材料。经厦房租赁审核通过后,承租单位按月组织新入住职工统一与厦房租赁签订个人租赁合同。完成个人租赁合同签订后,方可按照申请入住的房源地址安排职工入住。
(二)入住职工退出的,承租单位及时通过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提交人员退出备案。
租赁期间,承租单位须承担套内装修及设施设备的管理职责。职工个人入住及退出时,承租单位应会同居住职工检查套内情况,确保装修及设施设备与交房时一致,并确认水电费等个人应付款项已办理交接结算。
十二、续租管理
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承租单位应在厦房租赁通知办理续租申请手续的期限内提交续租申请材料。经厦房租赁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续租,并按当期市场租金标准分别重新签订单位租赁合同、个人租赁合同。
承租单位应提交的续租申请材料包括:
(一)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表(单位版,加盖公章);
(二)申请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加盖公章);
(三)若申请职工为办理续租前已入住的人员,应提交职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原件(加盖社保中心或税务局章),费款所属期为上个合同期的租赁期。
(四)若申请职工为办理续租时首次申请入住的人员,应提交职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原件(加盖社保中心或税务局章),费款所属期为续租申请受理截止日前一个月至当月。
十三、日常管理职责
(一)厦房租赁
1.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租赁合同签订后将租赁信息在管理信息系统填报;
2.对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违规使用行为的,及时纠正,按照有关规定和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并视情况通报有关单位;
3.每年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运营、管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并接受有关房源分配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及其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负责处理户内非人为损坏的大、中维修事项,并建立报修维修工作制度;
5.选聘公共租赁住房的物业服务企业,并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及服务工作;
6.对接并指导承租单位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管理工作;
7.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取及催缴。
(二)物业服务企业
1.应配合建立公共租赁住房住户档案,将住户入住情况登记造册,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房屋动态,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及时告知厦房租赁;
2.协助开展每年每户不少于两次的入户巡查,巡查内容包括入住人员居住情况、套内家具家电、固定装置等方面,并将基本违规情况现场核实并上报厦房租赁;
3.负责小区内日常物业服务及管理工作。
(三)承租单位
1.安排专人对接及协助厦房租赁开展租赁住房的使用管理工作;
2.切实承担起集体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责任,对居住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并及时清退不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居住使用人;
3.定期对本单位承租的房源进行巡查,确保无转租、转借、无故空置等违规使用情形;
4.自行承担本单位承租房源内的小修事项(如套内灯泡、门锁、窗扣等易损易耗品及管道疏通等)。
十四、办理时间
申请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1日
审核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7日
摇号、选房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0日
合同签订:拟12月下旬(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
交房时间:拟12月底(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九楼
咨询电话:0592-96838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安居集团官网:www.xmanju.com
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www.xm-gzf.com
十六、投诉举报及监督
如发现租赁活动有违反规定行为的,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安居集团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592-5908318
本方案适用2023年第十一批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厦门市社会保险查询指南
2014-06-09,全文共 503 字
+ 加入清单一、厦门医保网上查询步骤
1.登录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https://app.xmhrss.gov.cn/wcm/servlet/ShowPaymentInfo)
2.输入社会保障号进行厦门市个人医保账户查询
二、短信查询方法:
1.编辑短信:11#社保登记的身份证号#社保卡号
2.发送到106219009
短信查询平台客服电话:0592-8798794
三、厦门医保电话查询
厦门医保局医疗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592-5326550)
查询事项: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医保卡余额查询等。
四、窗口查询
办理窗口:厦门医保中心办公大厅窗口
申请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医保卡号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查询地址: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3楼
电话:0592-5369037、5369039
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厦门市禾祥东路168号1楼
电话:0592-5863075、 5863085 服务窗口 0592-5863090、5863085
海沧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厦门市滨湖北路9号
电话:0592-6589151、6589151 服务窗口 0592-12333、6589151
厦门市2024年第一批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配售方案(时间+流程+材料)
2024-02-22,全文共 6271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市2024年第一批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配售指南
一、配售原则
(一)人才住房实行批次轮候配售
1.2024年第一批人才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我市A、B、C类高层次人才申请家庭,人才名单已经市委人才办会议研究确定,由市人社部门提供《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厦门市2023年申请住房优惠政策的高层次及骨干人才名单的函》(厦人社函〔2023〕285号)及《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更新厦门市2023年申请住房优惠政策的高层次及骨干人才名单的函》。
2.按照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厦门市2023年申请住房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名单完成意向登记。
3.完成意向登记的人才申请家庭全部纳入受理范围,通过公开摇号随机产生申请家庭顺序号。
4.纳入受理范围的人才申请家庭未在本批次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本批次申请失效;已确认轮候资格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选房或办理配售手续的申请家庭,本批次申请失效。
(二)房源安排原则
1.本批次房源含现房和期房;
2.房源分为三种类型,即高层次A类人才住房、高层次B类人才住房及高层次C类人才住房;
3.本批次选房工作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收回。
(三)选房原则
已确认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按申请家庭顺序号依次在相应人才类型的剩余房源中按意愿直接选房,房型的选择不受申请家庭的申请人数限制,但不得选择超过本批次相应人才类型的人才住房申购控制面积标准的房源。
选房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房过程中已被申请家庭选取但最终放弃的房源将作为剩余房源回收,不再提供本批次申请家庭选房。
二、配售对象
本批次人才住房配售对象为纳入受理范围的本市无住房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家庭。
本市无住房家庭是指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之日至签订购房合同期间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房、自建住房(含已批未建宅基地)、政府优惠政策住房(含租赁)、仅有使用权的住房(无法办理产权)、违章建筑住房及其他具有长期居住权、收益权或支配权的住房。
三、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才住房以高层次人才家庭为单位申请,每户高层次人才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人才住房。
(二)申请人才住房由具有本市A、B、C类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家庭成员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
(三)申请家庭(含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在本市无住房。
(四)已取得销售类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含满5年后按上市交易指导价交由政府回购或已上市转让的),不能申请本批次人才住房,按规定以折旧方式退房的除外。已申请(含目前已纳入受理范围、已选房、已入住)非销售类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除按规定退出或退房的),不能申请本批次人才住房。
(五)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抚养、扶养或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也可以共同申请。现役军人符合转业在厦安置条件,且其家庭至少有1人确认为A、B、C类高层次人才,符合本批次人才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本批次人才住房。
(六)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不得申请购买本批次人才住房。
四、申请分配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请分配程序
1.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市人社部门提供的符合A、B、C类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人才名单,全部纳入本批次受理范围;
2.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公开摇号,确定申请家庭顺序号;
3.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交完整申请资料,办理正式申请手续;申请家庭也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栏目线上办理;
4.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公示,确认人才住房轮候资格;
5.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选房及办理购房手续。
(二)时间和地点安排
1.公开摇号时间:2024年2月29日上午。
2.申请受理时间:2024年3月4日至3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申请受理地点: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家庭也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栏目线上办理。
五、房源安排
(一)高层次A类人才房源
1.现房房源。安排在翔安区的洋唐居住区B13地块(三房型,约135平方米),约10套;
2.期房房源。安排在翔安区的东园公寓一期(四房型,约150平方米),约15套。
(二)高层次B类人才房源
1.现房房源。安排在翔安区的洋唐居住区B13地块(三房型,约109~114平方米),约45套;
2.期房房源。安排在翔安区的东园公寓一期(三房型,约120平方米),约40套。
(三)高层次C类人才房源
1.现房房源。安排在翔安区的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三房型,约100平方米),约2套;海沧区的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三房型,约100平方米),约20套;
2.期房房源。安排在翔安区的珩边居住区(三房型,约100平方米),约120套;翔安区的东园公寓一期(三房型,约100平方米),约150套。
具体房源以《选房购房手册》所附为准。
(四)装修标准
所提供的房屋按下列标准进行室内普通装修,具体包括:墙面、地面、天棚装饰到位;水电、照明到位;阳台、厨、卫自来水到位。
前述关于装修标准的表述仅为装修设计方案,最终以现场实物为准。
(五)销售价格
翔安区洋唐居住区B13地块人才住房的市场评估价为31257元/平方米,本批次销售均价为市场评估价的45%,销售均价为14066元/平方米,楼层调节价差为每层50元/平方米;
翔安区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人才住房的市场评估价为30724/平方米,本批次销售均价为市场评估价的45%,销售均价为13826元/平方米,楼层调节价差为每层50元/平方米;
海沧区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人才住房的市场评估价为32468元/平方米,本批次销售均价为市场评估价的45%,销售均价14611元/平方米,楼层调节价差为每层50元/平方米;
翔安区珩边居住区人才住房的市场评估价为27002元/平方米,本批次销售均价为市场评估价的45%,销售均价为12151元/平方米,楼层调节价差为每层50元/平方米。
翔安区东园公寓一期人才住房的市场评估价为22659元/平方米,本批次销售均价为市场评估价的45%,销售均价为10197元/平方米,楼层调节价差为每层50元/平方米。
六、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意向登记及摇号
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市人社部门提供的经市委人才办会议研究确定符合A、B、C类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名单中意向申请人才住房的意向登记名单纳入受理范围并组织公开摇号。经摇号确定本
批次申请家庭的顺序号。公证部门对摇号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摇号结果通过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受理
1.申请人填写《厦门市人才住房申请表》,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到市住房保障中心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申请家庭也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栏目线上办理。未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批次人才住房申请资格,其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2.市住房保障中心应当在收到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家庭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家庭应当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正全部材料。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者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全部材料的,市住房保障中心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家庭。
3.申请材料包括:
(1)按规定填写的《厦门市人才住房申请表》;
(2)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申请家庭中有持境外机构颁发护照的成员,需提供2份材料,一是境外护照翻译公证书,二是关于中英文名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声明公证文书;申请家庭中持港澳台身份证的成员,应提供该成员的来往大陆通行证;
(3)申请家庭成员已婚的,应当提供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配偶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
(4)共同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
(5)农村居民提供《关于农村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承诺书》及《宅基地调查表》;
(6)申请家庭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的书面承诺,及申请家庭签署的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其家庭人口、婚姻、户籍、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声明。
(三)审核及公示
1.市住房保障中心在申请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民政部门及资源规划部门发出申请家庭的婚姻人口及住房情况的协助调查函。市民政部门及资源规划部门在收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协助调查函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核查结果。
市住房保障中心自申请截止之日起1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果,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2.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本批次的审核结果通过指定的报纸、网站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认人才住房轮候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选房及配售
1. 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本批次已确认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名单及房源供应情况,制定选房方案,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后以《选房购房手册》形式公布执行。选房购房手册包括本批次选房的申请家庭名单、选房顺序、房源清单、选房规则、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等。
2.申请家庭应按照本批次《选房购房手册》的规定参加选房,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购房手续。
3.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的购房资格,其本批次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1)未按《选房购房手册》规定参加选房的;
(2)选房后未当场在《房号单》《厦门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购房家庭、共有产权人确认书》上签字确认的;
(3)已签字确认并领取《房号单》《配售通知书》,但未在《配售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缴交购房款等相关购房手续的。
4.选房及相关手续办理
(1)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向取得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发放《选房通知书》,组织申请家庭按申请家庭顺序号在相应人才类型房源中依次办理选房手续并出具《房号单》《厦门市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购房家庭、共有产权人确认书》《配售通知书》。申请家庭按顺序号依次选房时,不得选择超过本批次相应人才类型的人才住房申购控制面积标准的房源;
(2)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房号单》《配售通知书》为申请家庭办理合同签订、合同备案等相关配售手续。人才住房的产权归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共有。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可以不作为共有产权人;
(3)申请家庭按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交房入住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办理交房入住手续。
(五)使用管理及退出
申请家庭已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购房手续的,以下称为购房家庭。
1.根据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取得人才住房后,可按本市购房政策购买商品住房。
2.人才住房自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起未满5年的,或购房家庭中的高层次人才在厦工作未满5年的,所购买的人才住房不得上市转让,不得转为普通商品住房,但购房家庭可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申请回购。回购价格=原购房价-原购房价×年折旧率×房屋交付年限,年折旧率按1.43%执行;房屋交付年限=收回房屋年月-房屋交付年月(收回房屋年月以房源退房回购办理单上的收回时间为准;房屋交付年月以交房通知书限定交房时间为准)。购房家庭退房并配合办理合同备案撤销或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后,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支付回购款项。购房家庭应按规定缴交购房及退房(回购)涉及的相关税费。
3.人才住房自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起满5年且购房家庭中的高层次人才在厦工作满5年的,在所购买的人才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后,购房家庭可以申请上市转让或转为普通商品住房,但应按规定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上市交易时房屋市场指导价×不动产登记面积-原购房价)×[55%-(n-5)×10%],其中n代表购房家庭中的高层次人才在厦工作年限,5≤n<10,未满1年部分不予计算,当n≥10时,无需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4.高层次人才在厦工作年限从其购买人才住房对应批次人才类型确认的时间点开始计算,并按厦委办发〔2019〕46号文规定认定。退休返聘年限不计入在厦工作年限。高层次人才在厦工作年限以市人社部门确认为准。
5.购房家庭根据本方案第六条第(五)点2、3项约定处置人才住房后,不得再次申请人才住房。
6.购房家庭中的高层次人才只能申请一套人才住房,因个人原因按人员退出方式办理退出人才住房的,后续不得再申请人才住房。购房家庭中的高层次人才退出后,有关人才住房的处置方式按照退出时点的状态执行。
7.本批次配售的人才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加注登记“人才住房(本市A、B、C类高层次人才)”等字样。上市交易时,购房家庭须提供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人才在厦服务年限的证明》、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准予上市交易通知书》、人才已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的凭证(应缴比例数已按规定全部赠送给人才个人的除外)等资料,否则不能办理人才住房权属转让手续。
8.本批次人才住房因权属人个人原因被司法部门依法强制处置的,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本方案第六条第(五)点2、3项规定进行处置,退回的款项交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置。
上述款项应当先扣除房屋产生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物业、维修金等相关欠费,并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实际接收房屋后,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拨付。
9.人才住房除因申请购房贷款向贷款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外,不得再另行设定抵押权。
10.人才住房可以依法继承,继承后人才住房性质不变。
人才住房权属人离婚的,应根据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的离婚协议书对人才住房依法进行处置,人才住房性质不变。
继承或离婚依法处置后已按规定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的,人才住房的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房屋用途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
11.人才住房的产权归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共有。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可以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不作为共有产权人,不在人才住房销售合同及权属登记中体现。
未作为共有产权人的未成年共同申请人年满18周岁后,可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退出共同申请手续。共同申请人办理退出手续后不再受原销售合同的约束。
12.基于人才住房所在项目为政策性住房小区,市住房保障中心将根据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和物业管理相关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人才住房所在项目的物业服务工作,并由市住房保障中心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13.选房及签订合同前,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再次对申请家庭住房条件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办理选房及签订合同手续;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取消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现行的《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厦府规〔2022〕8号)、《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的补充通知》(厦委办发〔2019〕4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厦委组〔2021〕69号)等有关政策执行。
厦门市技能落户官网入口
2023-10-27,全文共 707 字
+ 加入清单入口一:福建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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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两个入口均需要进行登录,需提前准备好相应的电子版审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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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人才落户厦门市的基本条件:
1.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上述年龄均按照周岁计算,精确到日,即申请时应当在达到相应年龄上限之日前)。
2.在厦合法就业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的中级工,在厦合法就业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的高级工及在厦合法稳定就业(即依法办理我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在我市就业或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我市。参加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福建省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或我市A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技术能手称号的,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地市级以上选拔赛奖项的,可参照技师或高级技师申请落户本市。
3.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种,应为我市人社局最新发布的《厦门市部分重点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厦人社[2020]39号)中所列工种。(在我市公布的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中,因国家职业资格改革,涉及职业资格证书取消或名称调整变化的,取消前取得的职业(工种)证书可作为技能人才落户依据;涉及证书中职业(工种)名称调整变化的,仍可使用调整变化后与原工种相对应的职业(工种)证书享受技能人才落户待遇)。查询市人社局最新发布的工种目录,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xm.gov.cn),点“政务公开”,打开”通知公告”并在该栏目上方“数据查询”对话框中输入“重点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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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厦门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多少名
2025-03-11,全文共 2710 字
+ 加入清单2025年厦门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多少名
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818名
招聘人数和岗位
资格初审后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情况特殊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经市教育局同意并报市人社部门批准后另行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1:2025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教师信息表(一).xls
·附件2:2025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教师信息表(二).xls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6.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取得;
2025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并与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范围要求一致(详见附件1),且应于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2)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现役军人;
9.本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教师;
10.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辅助、派遣性质人员,下同)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已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三)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分为四类:第一类为幼儿园教学岗位,第二类为小学教学岗位,第三类为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第四类为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1.幼儿园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下同),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2)幼教专业,具备幼儿园一级教师(原幼儿园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3)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幼儿园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4)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取得幼儿园教师职称且仍在幼儿园(含早教中心)任教,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小学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5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4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中小学二级教师(原中学二级、小学一级)职称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原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中小学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学历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具备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7)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
①符合小学教学岗位条件;
②厦门市户籍或厦门市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或复员干部。
3.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5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中学二级教师职称(或中职助理讲师)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中学一级教师(或中职讲师)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中学(中职)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具备中学一级教师(或中职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7)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
①符合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条件;
②厦门市户籍或厦门市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或复员干部。
4.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符合基本条件,同时应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