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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告

厦门通告专题栏目,提供与厦门通告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厦门通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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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2024-01-09,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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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在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

为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强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厦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我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通告如下:

第一条公安机关主管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第二条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共同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第三条以下范围内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一)环城南路以北、环城西路以东、凤岗路以北、凤祥西路以东、凤祥路以北、岗头北路以东、银湖西路以北、华诚三路以东、芸溪路以南、环城北路以南的城区;

(二)同集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南、滨海西大道以西、二环南路以北的城区;

(三)环城北路北侧200米内;

(四)环城北路北侧沿线的碧岳社区居委会的五甲,东山社区居委会的北门、社坛,朝元社区居委会的西池、张厝、洋坂、田厝等社区和城北新村。

第四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不得生产、运输、携带、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

第五条重大庆祝活动和公共重要节日需要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的,报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公告。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厦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国家、集体和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九条本《通告》由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通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通告》施行之日起,《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厦同政〔2007〕10号)同时废止。

附件:同安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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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市思明区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2023-11-09,全文共 2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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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市思明区下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一、认定范围

2023年在厦门市思明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厦门市思明区;

2.持有厦门市思明区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厦门市思明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4.厦门市思明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

5.驻厦门市思明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并在指定医院体检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及其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3.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及其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本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详见附件1账号注册操作手册),申请人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网报上传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24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逾期不再受理)。

(三)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要求执行(具体可上市教育局网站“教师资格”栏目查询)。

2.体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市中山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三医院、厦门市第五医院、厦门市海沧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双面打印。

3.体检时间:本通知发布即日起可到指定医院体检。

(四)现场确认

我区现场确认将于2023年12月5日开始,具体现场确认的天数将根据我区网报人数确定。

现场确认的网上预约方式、办理地点、具体天数及相关要求,后续将于11月下旬在“思明区政府网”(http://www.siming.gov.cn/xxgk/zwgkzdgz/jy/ywjy/jsgl/)上发布,敬请及时关注。

(五)咨询电话

0592-5926522(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0592-5862742(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四、申请材料

(一)所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双面打印)原件,由以上指定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合格”并盖章,且主检医师须签名。

2.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按照“操作步骤”的说明完成签名。签名时应检查页面中是否正常显示了承诺书内容及签名、当前日期的组合。不需另行提交纸质承诺书)。

3.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资格种类、学科)。

(二)须提供现场核验的证件

1.有效身份证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五、特别提醒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查。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根据教育部统筹安排,由公安部门协助教育部门开展信息查询工作,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六、注意事项

(一)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是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上可验证的学历,含自考毕业证书等。

(二)现场确认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申请者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1.中国教师资格网账号注册操作手册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3.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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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税务局2023招聘成绩公布通告

2023-09-16,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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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结束,笔试成绩已经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页面查询。

面试公告将于近期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福建省税务局官方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3年9月15日

成绩查询入口: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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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机动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搬迁的通告

2023-10-13,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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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机动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搬迁通告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将于近期搬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机动大队违法处理窗口自2023年9月29日(星期五)起迁移至思明区仙岳里3号(思明区湖滨东路地铁3号线人才中心站2号口旁,联系电话:5377161),10月7日(星期六)起正式对外办公,相关业务在新址办理,旧址(思明区东浦路26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推荐阅读:

1、厦门市交警支队桥隧大队。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8号。电话:5377160。

2、厦门市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地址:思明区仙岳里3号。电话:537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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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区部分路段施工期间限行的通告

2023-07-20,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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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集美区岩通路、岩兴路和岩景路局部路段施工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的通告

因厦门北站市政道路竖向改造工程建设需要,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集美区岩通路、岩兴路和岩景路局部路段施工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2023年7月22日至9月25日,集美区岩通路(圣岩路口至岩兴路口段)、岩景路(新城际广场一期出入口至岩通路口段)和岩兴路(圣果路口至岩通路口段)道路封闭施工,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受限车辆和行人请绕行圣岩路、圣果路、珩山街等周边道路。

期间,请过往车辆和行人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按照现场道路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我局将根据施工进度,适时调整相关道路交通限行措施。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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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安调整思明区、海沧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的通告

2023-05-10,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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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调整思明区海沧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通告

为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调整思明区、海沧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思明区万寿路阳台山路路口西进口禁止车辆左转弯。

二、海沧区沧翔路(沧翔路海兴路路口至沧翔路亚桥花园北门段)实行车辆由西往东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在该路段由东往西方向行驶。

以上交通组织调整自2023年4月16日0时起实行,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合理选择出行道路,按该区域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违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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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通告(4月3日)

2024-04-03,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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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通告(4月3日)

据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4月3日7时58分,在台湾花莲县海域发生7.3级地震,震源深度12公里,震中位于北纬23.81度,东经121.74度,距台湾岛约14公里。厦门震感明显,但没接到灾情报告。

厦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醒:截至10点30分,已发生8次5级以上余震,最大余震6.0级,后续可能还有余震。厦门市民可下载“福建地震预警”APP接收官方地震预警信息,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市民首先要沉着冷静,根据预警信息所提示的地震烈度与自身所处的环境,采取相应的措施。

接铁路部门通报:受台湾省花莲县地震影响,4月3日10点至14点福建片区管内动车全部停运,旅客朋友可关注站车广播公告,或致电12306客服热线查询,及时掌握最新的开车运行资讯,以免耽误行程。

厦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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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市海沧区第三次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2023-11-10,全文共 2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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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海沧区2023年第三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8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区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户籍在海沧区;

②持有海沧区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③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海沧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④驻海沧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并在指定医院体检的。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认定程序

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填写报名信息。申请人使用手册详见附件1。

网报上传照片应为白底,文件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成功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应以附件形式同步发送至邮箱:hcjszg202106@163.com(邮件主题:资格种类+学科+姓名+身份证号码;附件文件名:姓名+身份证号码)。电子照片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纸质照片为同一底版。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9日-11月23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逾期不再受理)。

体检

①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要求(具体可上市教育局网站“教师资格”栏目查询)。

②体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市中山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三医院、厦门市第五医院、厦门市海沧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

③体检时间:本通知发布即日起可到指定医院体检。

现场确认

①时间:2023年12月5日-1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现场确认实行网上预约,申请者请于11月22日—12月6日期间登录“i厦门”微信小程序或APP进行办事预约(预约部门:区教育局,办事事项:教师资格认定)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的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友情提醒:预约号在规定时间内,请先至现场取号机进行预约号确认,方可叫号)。

②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滨湖北路9-1号)二层21号、22号、23号窗口。

③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照即办件受理、发证。

咨询电话

海沧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6580561、658059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申请材料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8号)要求,申请材料如下: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④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⑤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在网报时,应如实填报《个人承诺书》(在手机报名端手写签名)。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⑦《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原件及体检报告单,体检表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并盖章。

⑧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资格种类、学科。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报时提交的照片同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

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特别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查。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根据教育部统筹安排,由公安部门协助教育部门开展信息查询工作,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注意事项

①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是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上可验证的学历,含自考毕业证书等。

②现场确认或领证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申请者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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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思明区税务局关于办公场所搬迁的通告

2023-12-12,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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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因工作需要,自2023年12月18日起,厦门思明区税务局机关(除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第二税务所搬迁至税保大厦(地址:思明区筼筜街道湖滨北路70号)办公。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于12月25日搬迁至税保大厦办公。各部门原对外公开电话不变。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

2023年12月11日

办公时间:

【夏令时】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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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3月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的通告

2023-12-07,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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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12月15日至20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应严格按照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上传照片要求

1.分辨率为480*640;

2.尺寸比例为宽:长=3:4;

3.格式为JPG或JPEG;

4.照片大小不超过50kb;

5.考生应着正装,拍摄背景色为白色或蓝色的免冠半身照片;

6.照片内容应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泡、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二、现场确认

拟于2024年3月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若确实无法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一)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委托人的士兵退役说明(由所在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2024年3月退役说明,内容应包含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入伍时间和拟退役时间),具体可咨询省退役军人事务厅0591-87591175;

(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四)委托人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拟于2024年毕业的应届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学生证》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五)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简称“立功退役考生”)还需提供奖励证书、记功通令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本人或被委托人应于确认时间(12月21日至25日)持有关材料至相应确认点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报名现场确认点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逾期不予受理。

(二)我省后续将不再单独组织面向2024年3月退役大学生士兵的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

(三)拟于2024年3月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若未能在2023年12月报名成功,仍可参加我省2025年专升本考试报名。

推荐阅读: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确认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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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东亚及西太平洋电力工业协会大会交通限行的通告

2023-10-18,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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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2023年第24届东亚及西太平洋电力工业协会大会

活动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2023年第24届东亚及西太平洋电力工业协会大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相关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10月19日0时-10月20日24时,思明、湖里区禁止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

二、2023年10月20日8时-13时,会展北路、展鸿路会展北路路口至展鸿南路路口段禁止车辆通行。

三、放置2023年第24届东亚及西太平洋电力工业协会大会活动《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限制区域内的公交车辆采取改道、跳站等措施绕行。

大会活动期间,道路交通繁忙,请广大市民提前做好出行安排。我局将根据道路交通情况,适时调整限制路段交通管控措施,过往车辆按现场道路交通指引标识通行,服从交警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因道路交通限行带来的交通出行不便,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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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新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通告

2024-05-10,全文共 2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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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一年级350人,七年级320人。

►►►招生对象

(一)高层次人才,即入选厦门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省部属单位等)子女,人才类型依据《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4年版);

(二)重点企业骨干员工子女,即厦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工业企业”“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及“厦门市级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企业”骨干员工子女。

(三)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等政策性教育优待人员子女;

一年级须年满6周岁,即2018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

►►►报名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符合政策性教育优待人员子女报名不限户籍,但须在厦连续缴交社保一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新引进人才须有相关部门认定)。

(二)重点企业骨干员工子女申请就读,其父(母)应在厦实际居住、合法工作,且在厦连续缴交社保一年以上。

(三)报名七年级的,应符合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维度、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综合实践)均达到良及以上。

►►►报名方式

(一)通过“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报名登记

1.高层次人才子女

申请七年级入学的于5月6日-5月15日期间,申请一年级入学的于6月11日-6月21日期间,完成网络平台报名。

登录电脑端“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或通过手机端“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入学一件事”,B类以上高层次人才(含厦委组[2017]115号文中的“第一类高层次人才”)选择“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报名,C类高层次人才选择“厦门高新学校”入学申报系统报名。根据提示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重点企业骨干员工子女

厦门市工信局主管的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工业企业”“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中层、高管及技术骨干员工子女,申请七年级入学的于5月9日前报市工信局负责审核汇总,申请一年级入学的于6月8日前报市工信局负责审核汇总。经审核通过之后,根据通知要求进入“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或“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根据提示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2896790)。

厦门市发改委主管的服务业、建筑业总部企业中层、高管及技术骨干员工子女,申请七年级入学的于5月9日前报市发改委负责审核汇总,申请一年级入学的于6月8日前报市发改委负责审核汇总。经审核通过之后,根据通知要求进入“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或“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根据提示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联系人:小郭,联系电话:2893325、2896147,邮箱:fgfwyc@xm.gov.cn)。

厦门市科技局主管的全市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未来产业骨干企业”中层、高管及技术骨干员工子女,申请七年级入学的于5月9日前报市科技局负责审核汇总,申请一年级入学的于6月8日前报市科技局负责审核汇总。经审核通过之后,根据通知要求进入“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或“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根据提示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联系人:黄洪苗,联系电话:2025913、2052826、2052621,邮箱:2552707741@qq.com)。

(二)通过学校提供的二维码报名登记

除厦门市发改委、厦门市工信局、厦门市科技局以外的厦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企业中层、高管及技术骨干员工子女,申请七年级入学的于5月6日-5月13日期间向学校报名;申请一年级入学的于6月11日-6月21日期间向学校报名。扫描报名二维码,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2-3966015。报名登记二维码:

七年级报名登记二维码

一年级报名登记二维码

(三)教育优待人员子女报名

1.符合政策性教育优待的现役军人子女报名登记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精神,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向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七年级入学的于5月9日前,申请一年级入学的于6月15日前,由各部队报送至厦门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审核汇总。经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后,根据要求参加学校现场审核。(联络人:李干事,电话:0592-6332139)。

2.符合政策性教育优待的公安英烈、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根据《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精神。符合政策性教育优待的公安英烈、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申请七年级入学的于5月9日前,申请一年级入学的于6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根据通知要求进入“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或“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再参加学校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1.初中报名现场审核

时间:2024年5月19日上午8:00—12:0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厦门高新学校四号楼(初中部)

2.小学报名现场审核

时间:2024年6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厦门高新学校六号楼(小学部)

►►►现场审核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户口本、父母及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一年级入学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七年级入学需提供原学校盖章的六年级上学期素质报告单复印件。

(二)必选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

1.高层次人才:人才认定佐证材料,近12个月社保证明。

2.现役军人:现役军人证件,相关享受教育优待材料。

3.公安英烈、消防救援等政策照顾对象:相关享受教育优待材料。

4.厦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重点企业骨干员工:

(1)厦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重点企业的材料;

(2)岗位任职佐证材料;

(3)近12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4)近12个月在厦连续缴交社保证明。

学生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

►►►录取办法

(一)资格审核后,如报名符合条件学生人数少于计划数,全部接收。

(二)资格审核后,如报名人数多于计划数,经现场审核确认后,按照人才类别按序统筹接收。

1.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含厦委组[2017]115号文中的“第一类高层次人才”)、符合优先照顾条件的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等政策性教育优待人员子女,经学校现场审核确认后,优先录取。

2.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重点企业骨干员工子女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学校现场审核,经现场审核确定后,按序录取。

学校按相关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学生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

(三)学生报名厦门高新学校之后,不得再兼报其他学校。若出现被多所学校同时录取的情况,则该生所有录取资格将被同时取消。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92-3966015,联系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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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市音乐节期间道路限行的通告

2023-10-27,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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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探•厦门城市音乐节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的通告

2023探·厦门城市音乐节将于2023年10月28日、29日在我市举办。为确保音乐节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翔安区部分道路采取交通限行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2023年10月28日、29日,每日13时至22时,翔安区万家春路亭洋路路口至翔安北路路口段禁止车辆通行,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除外。

为尽量减少对市民的出行影响,我局将根据音乐节进展情况,适时调整上述路段交通限行措施。请广大市民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过往车辆按现场道路交通标志标识通行,服从交通民警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限行期间带来的道路交通出行不便,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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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福建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报考通告

2023-12-21,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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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第72次)将于3月23日至25日举行。为确保报名工作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福建省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9时至2024年1月7日23时。

2.考生请登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管理系统,并在报名前认真阅读《NCRE报名系统使用指南》(附件)及所选考点的报名通告

3.考生报名时应使用本人在公安机关登记的现用身份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以及护照)信息,禁止使用曾用名、艺名、网名、绰号等其他信息,并提供本人常用手机号码、EMAIL信息,以确保接收考试最新通告。

4.考生在进行缴费前务必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级别科目、考点等报考信息。缴费完成,上述报考信息即锁定,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不再接受个人信息修改、级别科目调整、考点变更以及取消考试的申请。

5.考生因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6.如需了解最新版NCRE级别科目设置、证书体系、获证条件、考试大纲及教材目录,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阅。

附件:《NCRE报名系统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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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里区户籍在外就读小学毕业生 申请回湖里区升初中通告

2024-05-10,全文共 2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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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里区户籍在外就读小学毕业生申请湖里区初中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湖里区升初中的报名对象

1.现就读于厦门市岛外小学或外地小学的湖里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现就读于厦门市岛内民办小学的湖里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居住在湖里区,且就读于厦门岛内民办小学的港澳台侨外籍的小学毕业生。

4.学生父母在湖里区购房或工作,居住在湖里区,且就读于厦门岛外小学或外地小学的港澳台侨外籍的小学毕业生。

【特别说明】

①在思明区公办校就读的湖里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要回湖里区派位升初中的,直接向毕业小学申请跨片区派位,无须到湖里区报名。

②以上第3、第4类香港和澳门学生中父母为思明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户籍的,应回父(母)户籍地所属行政区报名升初中。

③以上第3、第4类香港和澳门学生中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申请参加电脑派位就读公办初中,应满足其父(母)在厦务工、暂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满2年(含2年)以上,且目前在湖里区居住。

④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5月22日。

二、报名流程

1.网上预约登记(5月8日至5月12日)

5月8日至5月12日,家长可登录“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热门应用”-“入学一件事”-“初中一年级”-“回户籍地升初中”-“我要报名”-“湖里区”或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 进入“入学一件事”-“初中一年级”-“回户籍地升初中”-“我要报名”-“回湖里区升初中”进入网上预约登记。(第一点中的第3和第4类港澳台侨外的小学毕业生也从该栏目进入系统进行预约登记)。

2.等待报名点电话通知(5月22日至5月23日)

5月22日至5月23日各报名点将会打电话给报名时填写的监护人一手机告知家长具体的报名点和报名时间段,请保持报名电话畅通,注意接听。如未接到报名点电话,请在5月24日前拨打咨询专线3372670。

3.现场报名(5月25日)

现场报名点设在各小学,5月25日各报名点接受现场报名确认,请家长按照报名点通知的具体时间段,带规定的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并把正式的初招报名表带回毕业小学填写、盖章。

4.核对报名信息,提交报名表(6月16日前)

6月16日前(具体时间以各报名点通知为准),按照各报名点通知的具体时间到报名点校对第一稿初招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同时提交经毕业小学盖章后的初招报名表等材料。

5.再次核对报名信息(6月23日前)

6月23日前(具体时间以各报名点通知为准),第一稿初招报名信息有误的学生家长按照各报名点通知的具体时间到报名点校对第二稿初招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第一稿初招报名信息无误的无需再来。

6.领取录取通知书(7月5日)

7月5日(具体时间以各报名点通知为准),按照各报名点通知的具体时间到报名点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时间到录取中学做新生报到。

三、回湖里区升初中网上预约登记说明

1.预约登记前,家长必须在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具体实名注册操作方法可按照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上的步骤逐步进行。

注意:必须用监护人的信息注册,不得用孩子本人或其他人的信息注册,报名时填写的监护人一手机号将作为报名点与学生监护人的重要联系方式,需能接收短信并随时保持畅通。

2.网上预约登记操作程序可参考《2024年回湖里区升初中网上预约登记操作指南》(微信版及电脑版)(详见附件1)

3.网上预约登记时录入的信息,在现场报名时会导出作为学生的《初招报名表》。此表为学生的个人档案,将永久保存,因此请完整准确录入预约登记页面中的所有栏目!

4.完成学生信息录入后,需点击获取验证码,填写验证码后点击确认提交。完成回湖里区升初中预约登记成功后,监护人一的手机号会收到预约成功的确认短信。

5.若预约成功后,发现学生信息录入有误,需要修改的,可以于预约登记系统开放时重新登录,点击“修改登记信息”后,修改信息并重新确认提交。

四、现场报名时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1.《2024年在外就读的思明、湖里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升学申请表》(详见附件2)一份。报名前自行打印并填写完整后带到报名现场。

2.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A4纸复印户口本的第一页、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请报名前自行印好。

3.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在校学生证明(具体格式详见附件3)一份。

4.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湖里区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产权证的首页和权属人页)。请报名前自行印好。若因产权证抵押等原因没有产权证原件的,产权人可凭身份证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自助开具房屋权属证明或是通过“i厦门”APP进行下载打印。

5.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区升学的,除提供以上第1、3、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4《港澳台侨外报名所需材料》。

★温馨提示:

1.回湖里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符合“两一致”(即学生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且父母房产与户口地一致)的要求,由湖里区教育局按其户籍地片区派位,不符合上述“两一致”要求的,则在湖里区内统筹派位公办初中。

2.以上手续,学生本人不必到现场办理,只需由1位家长(监护人或委托人)持身份证和报名材料前来办理即可。

3.因岛内初中招生不举行升学考试,参加初招派位的学生应参加原就读学校的毕业考试。

4.报名时,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材料请用A4纸复印,携带黑色水笔,同时需将《2024年在外就读的思明、湖里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升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各报名点审核验证。

5.要报名参加特色校的毕业生,需自行关注初招文件及各特色校招生简章,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自行参加特色校的报名和面试。根据厦教发〔2024〕26号文规定:特色校招生方案将于5月8日前对外公布。

6.本公告及相关表格附件已在湖里区政府网站(http://www.huli.gov.cn/)“政务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政策”栏目里公布,有需要的家长可自行下载。

7.报名点停车场车位不足不对外开放,请开车的家长自行停在附近的停车场停车后步行前往。

湖里区招生服务专线:3372670

网上预约登记技术咨询电话:400-0909-353

附件:

1.《回湖里区升初中网上预约登记操作指南》(微信版|电脑版

2.2024年在外就读的思明、湖里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升学申请表.docx【点击下载】

3.在校学生证明.docx【点击下载】

4.《港澳台侨外报名所需材料》

5.《2024年回岛派位时间安排表

6.《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7.湖里区2023年小学招生划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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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通客运码头小三通复航1周年票价优惠活动的通告

2024-01-05,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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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通客运码头小三通复航1周年票价优惠活动通告

为庆祝厦金“小三通”航线复航1周年,答谢广大旅客对“小三通”路径的厚爱,我司拟开展阶段性票价优惠活动,经厦金“小三通”航线前往金门的旅客均可享受。

优惠期间:2024年1月7日至20日共14天。

优惠标准:在优惠期间每人每票减免45元,婴儿(0至2岁)免费。

优惠对象:所有(厦门-->金门)旅客。

请大家互相转告,并祝您旅途愉快!

元翔(厦门)海岸有限公司

2024年1月5日

厦金台小三通套票购票须知

1.本系統可接受訂2-60天內的所有開放班次的套票。欲購2天以內票請接洽客服座席

2.完成訂位購票程式後,旅客資料即無法更改。若旅客辦理落地簽(有回程),請務必告知旅客于出發前2天提供落地簽證號,以利回程報關,若未提供恐有滯留當地的問題。辦理落地簽之旅客需備妥身分證正本(或以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正本替代),未攜帶者邊檢一律拒簽。

3.小三通电子套票仅限本人使用。

4.本系統一次性接收四人訂票(含兒童),超過四人請分次訂購。

5.机票有效期为自开票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套票请至少提前24小时购买,不支持购买当天航班套票。

6.本系統不接受嬰兒、兒童單獨訂票,兒童票需有成人票一同訂購。嬰兒票機票免費,船票一折隨成人現場買。

7.行李直掛作業:

在金門停留時間在80分鐘以內的旅客,不建議採用行李直掛作業。

每位旅客托運行李限重20公斤(飛機免費行李限重10公斤),超重部分收费具体以航司当天收取为准。

航班或船班異常時,將由出發站主管授權暫停受理行李直掛作業。

8.船班重覆訂位者一律取消航空公司的訂位記錄,且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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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2024-05-10,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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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和《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于2024年5月10日15时0分起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

防空警报试鸣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信号:

1.15:00起试鸣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2.15:10起试鸣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3.15:20起试鸣解除警报信号:一长音,连续鸣3分钟。

试鸣期间,请全体市民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种类,保持正常秩序。届时,厦门电视台、厦门人民广播电台、厦门地铁将同步传送防空警报的图文信息;电信厦门分公司、移动厦门分公司、联通厦门分公司将向部分手机用户发送试鸣防空警报信息。

特此通告。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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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翔安八一路局部限制相关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

2023-07-20,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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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翔安区八一路部分路段限制相关载货汽车通行通告

为进一步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缓解道路交通压力,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活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调整翔安区八一路部分路段对载货汽车采取的禁止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并增设、调换、更新有关道路交通标志,具体规定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7月24日0时起,八一路(县道443线)海翔大道至324国道段,每日11:00至14:30、16:30至18:30、22:00至次日8:3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限行时段内行经车辆可绕行翔安大道、翔安南路、美上路等周边道路,厦门往泉州方向车辆可绕行海翔大道。

二、因生产、建设和临时特殊需要在限行路段行驶的重中型载货汽车,应按规定办理货车通行证(码),按核准时间、路段通行。

三、我局此前发布的有关翔安区八一路限制货车通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以上规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违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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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通告

2024-04-02,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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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通告(4月1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4年4月1日24时起执行。车用乙醇汽油按同标号车用汽油价格执行。

福建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表

2024年3月1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不作调整

自2024年3月4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震荡运行,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3月18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3月4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及其他原油加工企业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通告(3月4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福建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4年3月4日24时起执行。车用乙醇汽油按同标号车用汽油价格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2024全年油价调整日历

图源:中国石油

2024油价月度调整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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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补报名的通告

2023-11-17,全文共 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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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我省2024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8:00-21日17:30,报名条件与方法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23〕12号),请符合条件仍未报名的考生尽快报名,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特此通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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