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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招聘

厦门招聘专题栏目,提供与厦门招聘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厦门招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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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报名条件分享

2024-03-29,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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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报名条件是什么?

岗位要求

1.品行端正,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良好;

2.责任心强,工作踏实,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能够胜任岗位职责和绩效目标要求。

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公务员考试一般体检要求,且符合相应岗位职业健康体检要求;

(五)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分统招应届毕业生,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六)学历和专业符合要求;

(七)认同烟草行业;

(八)符合烟草行业招聘回避相关规定。即:应聘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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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时间表(最新)

2024-04-01,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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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时间表最新

(一)网上报名

2024年4月1日10:00—4月8日17:00

请报考者本人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并准确填写(修改完善)个人信息,按系统要求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二)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024年4月1日10:00—4月9日15:00

(三)申诉

2024年4月1日10:00—4月9日17:00

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务必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打印准考证

2024年4月23日10: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上网打印。

(五)笔试时间

拟定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准考证及后续通知。

特别提醒:

1.以上各类截止时间均为程序设定,时间一到将自动关闭。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3.笔试后续环节的时间安排等,以“报名系统”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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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教师校园招聘(计划+薪酬)

2023-11-03,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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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教师招聘来了!厦门市直属教育局及6区教育局针对2024届优秀毕业生联合招聘1468人,快来看看吧!

2024年厦门教师校园招聘

此次是校招,主要面向名校的2024届毕业生,在年底举行,厦门市教育局组织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外出招聘,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等名校为主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考。这部分人不用参加福建统一举行的笔试。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11月10日

一、市属学校

招聘计划

薪酬和补贴

市教育局没有提及薪酬,不过,多所市直属中学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指出,入职转正后年收入约24万—26万元。

二、思明区

招聘计划

薪酬和补贴

思明区没有提及薪酬和补贴,只介绍了教师发展。

三、湖里区

招聘计划

薪酬和补贴

湖里区没有提及薪酬,但提及补贴。

①安家补贴:

对新引进的外省籍教育部直属公费优秀应届师范生,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

②生活补贴:

对新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硕士以上学位、“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或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发放生活补贴:

本科生:每人3万元(不超过30周岁)

硕士:每人5万元(不超过35周岁)

博士:每人8万元(不超过40周岁)

③安家补贴:

赴高校招聘的优秀应届毕业生,非厦门生源5年内每月按博士、硕士、本科生及厦门生源分别给予安家补贴:

博士:每人3000元/月(5年内)

硕士:每人2500元/月(5年内)

本科生:每人2000元/月(5年内)

厦门生源:每人1500元/月(5年内)

四、集美区

招聘计划

薪酬和补贴

集美没有提及薪酬,但提及补贴。

①生活补贴

博士每人8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双一流高校及世界最新排名200名大学本科生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毕业生每人1万元。

②购房补贴

五年内在集美区购买首套商品房,按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分别给予70万元、60万元、50万元的购房补贴。

③租房补贴

按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分别给予每个月3000元、2500元、2000元的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五年。

④安家补贴

新录聘非本市户籍部属公费优秀应届师范生可享受安家补贴20万元。

⑤人才奖励

对获评市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的本区区属教育人才按政策规定及荣誉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五、海沧区

招聘计划

薪酬和补贴

六、同安区

招聘计划

薪酬和补贴

七、翔安区

招聘计划

薪酬和补贴

①购房补贴

对新录聘重点高校毕业生:与辖区教育用人单位签约承诺服务10年以上且5年内在本区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分别给予博士70万元、硕士60万元、本科5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②租房补贴

未购买商品房且区级公共租赁房无房源的,每月最高给予博士3000元、硕士2500元、本科2000元租房补贴,发放时间最长5年,与区级其他租房补贴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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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集中招聘报名(时间+入口)

2024-03-27,全文共 1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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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登陆网址:http://campus.51job.com/fjzy2024/,进入“招聘岗位”模块申请相应岗位、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文件或扫描件(或照片),请注意:上传附件不得超过2M,并保证页面清晰。

资格审核和打分初筛

将根据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考核应聘者适岗性、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评分75分及以上的应聘者进入综合笔试环节,进入综合笔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不低于相应开考比例,低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招聘公司至少于笔试前3天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取得笔试资格的应聘者,收到相关邮件请回复是否参加笔试。

综合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占比分别为70%和30%;笔试环节开展心理风险测试,出现高风险提示的一律不进入复试环节。笔试时间待定,笔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在全国若干个城市同时开展。取得笔试资格的应聘者需在申报系统选择参加笔试的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选择笔试地点的方式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请在笔试前留意电子邮件(请检查通知邮件是否被分类到广告邮件或垃圾邮件文件夹)并合理安排行程。

根据综合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3∶1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的应聘者,招聘计划人数为1人的,按5∶1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的应聘者。同一岗位进入复试最后一名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同时进入复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淘汰率小于20%的,按照20%(四舍五入)进行淘汰。笔试未淘汰人员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复试环节。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同批次招聘的其它各岗位入围复试环节应聘者的最低笔试成绩平均分。

备注:笔试中的专业知识范围指的是各招聘岗位所需求的所有专业的基础知识,例如:电气维修储备岗的需求专业是“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那么专业知识指的就是“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的专业知识,不是特指烟草专业知识。

复试

复试时间待定,复试地点在福建省内。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请留意电子邮件并合理安排行程。

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设置合格分数线75分,低于75分的不予录取。

我们将给予参加招聘复试的考生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福建省内高校学生(复试城市除外)最高500元/人,福建周边(广东、江西、浙江)高校学生最高1000元/人,其它福建省外高校最高1600元/人;考生凭交通与住宿费发票申请补贴,据实给付,但不超过补贴最高标准。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考察与体检

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权重40%。根据各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与体检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与体检最后一名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在考察与体检过程中,如出现报考资格不符、体检不合格、考察发现不适岗或应聘者主动放弃等情况,则按照同岗位综合成绩名次顺延补录,补录名额不超过该岗位计划招聘名额的50%(四舍五入),且最多不超过3名。

拟录公示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招聘结果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福建中烟官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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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10名

2024-04-02,全文共 2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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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简章(2024年4月)

一、招考平台和信息发布

考生须通过“闽政通APP”L4级身份认证,方可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借用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syzp/v3/)进行报名,请报考者登录报考。

本次考试后续信息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xm.gov.cn/)进行发布通知。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信息请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请在报名时进一步对照查阅。

三、报考须知

《厦门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报考须知(2024年4月)》(附件1,以下简称《报考须知》)属于简章的组成部分,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遵守。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4年4月1日10:00—4月8日17:00

请报考者本人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并准确填写(修改完善)个人信息,按系统要求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二)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024年4月1日10:00—4月9日15:00

(三)申诉

2024年4月1日10:00—4月9日17:00

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务必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打印准考证

2024年4月23日10: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上网打印。

(五)笔试时间

拟定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准考证及后续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xm.gov.cn/)通知。

特别提醒:

1.以上各类截止时间均为程序设定,时间一到将自动关闭。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3.笔试后续环节的时间安排等,以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通知为准。

五、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前还须加试心理测评。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考试时长2小时,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以“0”分计。

2.符合笔试加分规定的加分对象、加分分值及所需证明材料等详见《报考须知》。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加分。笔试成绩不设合格线。

(二)资格复核

从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另行公布。无故缺席资格复核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现场领取《心理测评通知书》。

(三)心理测评

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参加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合格与否,未合格者不能参加专业技能面试。

(四)专业技能面试

参加专业技能面试人员为心理测评合格者。

专业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采用无人机实际操作的方式,评委根据报考者的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水平进行当场评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专业技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另行公布。

(五)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专业技能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对于综合总分相同者,按以下顺序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一)按专业技能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二)若专业技能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三)若笔试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由专业技能面试组织部门重新组织面试,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从专业技能面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信息等。

对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人员(如2024届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等)可先予以公示,在规定时限内(详见《报考须知》)提供相应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心理测评资格,由此产生进入心理测评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心理测评环节,因考生放弃或心理测评不合格的,不组织递补。

专业技能面试后至办理入职审批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资格等,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原则上仅可递补一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备案。

已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2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或弄虚作假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驻厦门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关于招聘内容、政策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查阅所报考岗位信息)。

网络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技术人员(0592-5359692)。

(五)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将及时通过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发布,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招聘用编形式以岗位信息为准。

(八)体检、考察、试用期等规定,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政策执行。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组织人社部门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1:厦门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报考须知(2024年4月).docx

·附件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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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招聘报考咨询电话

2024-02-21,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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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将通过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思明区教育局:0592-5862743(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1203室);

湖里区教育局:0592-5722876(办公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区行政中心4楼430室);

集美区教育局:0592-6683358(办公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主楼T435);

海沧区教育局:0592-6053660(办公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一号滨湖大厦七楼3702室);

同安区教育局:0592-7030188(办公地点: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南门里39号);

翔安区教育局:0592-7889103(办公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翔安投资大厦10楼1017组宣科);

厦门市教育局:0592-2667722(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5号秀德楼202室)。

20243厦门教师招聘计划表一览(社招)

幼儿园教师招聘

小学教师招聘

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招聘

2023-2024学年中职学校专业课师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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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报名条件是什么?

2024-03-27,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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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报名条件什么

岗位要求

1.品行端正,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良好;

2.责任心强,工作踏实,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能够胜任岗位职责和绩效目标要求。

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公务员考试一般体检要求,且符合相应岗位职业健康体检要求;

(五)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分统招应届毕业生,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六)学历和专业符合要求;

(七)认同烟草行业;

(八)符合烟草行业招聘回避相关规定。即:应聘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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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招聘报名入口+条件

2024-02-21,全文共 6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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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招聘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8:00(系统开启)-3月14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平台、入口: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考“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的人员,在“新任招聘”类型中选报相应岗位;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的人员,在“委托考试”类型中选报相应岗位。

4.报名须知:

(1)本次报名不收费,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2)选报岗位时,不直接报考具体学校,只选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然后区分幼儿园教学岗位、小学教学岗位(含退役军人专门岗位)、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类别填报。

(3)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本人符合报考的岗位条件、何时取得何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属于退役军人或随军家属应同时注明。

(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市、区教育局进行网上审核。

2.网上初审时间为2024年3月8日—3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下同)。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eeafj.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4年3月14日18:00前通过报名网站进行申诉。

4.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通过网上初审者方可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报考人员自行上网查询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报考人员进入考点的凭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

资格初审后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情况特殊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经市教育局同意并报市人社部门批准后另行公告。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人员名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再相同,符合国家、省市文件规定的优先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体检;若无优先对象,则加试一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考人员名次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不合格不予聘用。

1.笔试

报考人员统一参加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成绩以100分制计算(如果笔试卷面总分超过100分,则先换算为100分制作为笔试卷面成绩)。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成绩和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23年3月25日-3月31日 (3月31日应为17:30前)到各招聘单位办公地点提交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名单经审核后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1)笔试时间:2024年4月6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提醒事项:报考厦门市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的考生,上午参加厦门市教育局组织的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为本专业教学设计和专业素养),下午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6。

2.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人选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面试由市、区教育局组织,其中各区教育局面试方案须提前报市教育局备案。面试形式为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参照结构化面试形式的测试、板书等形式)、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等。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物理(含学科实验教师)、化学(含学科实验教师)、生物(含学科实验教师)、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小学科学和幼儿园教师还需参加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聘用。仅测试教育教学能力的岗位,面试成绩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加试专业综合技能的岗位,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且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均须合格。

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测试组别的,测试现场宣布的成绩为考生小组成绩,测试最终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计算,考生小组成绩、修正系数、最终测试成绩等将在厦门市教育局及各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计算公式为:修正系数=该岗位所有考生的测试现场成绩平均分÷本测试组别考生的测试现场成绩平均分,修正系数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八位。测试成绩=该考生小组成绩×修正系数,测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市、区教育局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具体人选、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报名表;

2.户口本;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证明文件、材料;

4.教师资格证书;

其中,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专门岗位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证明材料;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

6.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非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人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7.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工作经历:提供单位书面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报考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或证书(岗位条件有要求则需提供);

(3)本人参赛或指导学生获奖证书(岗位条件有要求则需提供);

8.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的,需提供退役证和安置地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联系电话:思明区0592-5916001,湖里区0592-5721857,集美区0592-6213695,海沧区0592-6584027,同安区0592-7030677,翔安区0592-7880193);

9.随军家属需提供配偶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家属随军报告表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厦门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6332139);

军人随调随迁家属由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2226251)。

10.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

11.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12.报考承诺书(资格复审通过后填报);

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资格复审通过后,审核单位在报考人员报名表上签字、存底。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

(六)聘用

1.体检

体检人选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由市、区教育局按规定组织,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要求执行(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合理期限),体(复)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组织到三级及以上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体检,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2.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市、区教育局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0日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情况特殊的,拟聘人员应提交书面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但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办理就业手续后,用人单位应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的人员身份及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按照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4)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前(含8月)取得毕业证书,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的任教学校由市、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校需求统一调配。

(6)具备专业技术职务的报考人员聘用后,其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聘任由学校根据岗位设置和岗位竞聘方案组织岗位竞聘。

2024厦门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招聘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一致的,可在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中选报一个;

7.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取得;

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并与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范围要求一致(详见附件5),且应于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2)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现役军人;

9.本市在编教师;

10.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三)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分为四类:第一类为幼儿园教学岗位,第二类为小学教学岗位,第三类为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第四类为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1.幼儿园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下同),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2)幼教专业,具备一级教师(原幼儿园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3)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幼儿园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4)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取得幼儿园教师职称且仍在幼儿园(含早教中心)任教,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小学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二级教师(原中学二级、小学一级)职称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一级教师(原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学历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7)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

①符合小学教学岗位条件;

②厦门市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或复员干部。

3.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中学二级教师职称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4.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符合基本条件,同时应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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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二)

2024-04-07,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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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二).xlsx

2024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二)部分

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岗位年龄要求为25周岁以下的,需在199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需在199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需在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需在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其中,2024届毕业生(含2024年境外高校)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6、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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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烟2024集中招聘报名材料清单(附咨询电话)

2024-04-01,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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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集中招聘公告出炉,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福建中烟2024集中招聘报名材料清单

进入“招聘岗位”模块申请相应岗位、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文件或扫描件(或照片),请注意:上传附件不得超过2M,并保证页面清晰。

1.【必须】word版《福建中烟应聘登记表》(附件1,或福建中烟官网https://www.fjtic.com.cn/人才招聘模块下载);

2.【必须】签字后的《福建中烟应聘登记表》扫描件;

3.【中国大陆学校毕业,若已有】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4.【必须】成绩单(加盖系以上公章)扫描件;

5.【港澳台及国外学校毕业必须】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签字后的承诺函)扫描件,承诺函见附件2;

6.【选择】技能证书(请按内容命名文件)扫描件;

7.【选择】获奖证书(请按内容命名文件)扫描件;

8.【选择】其它证明(请按内容命名文件)扫描件。

未提交必须材料的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报名录入信息时请注意:

(1)专业名称不得简写,须完全与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否则系统会评定为不符合专业要求。

(2)个人重要信息,包含毕业时间、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务必检查确保准确;电子邮箱必须为中国境内的电子邮箱,否则无法接收通知信息。

福建中烟2024集中招聘报名咨询电话

福建中烟人力资源部,办公电话:0592-5839901

统一咨询电子邮箱:fjtic_hr@163.com

纪检监督部门投诉电话:0592-5839882

*应聘者请登陆福建中烟官网(网址:www.fjtic.com.cn)人才招聘模块,关注招聘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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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对象

2024-04-01,全文共 1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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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规定

(一)加分原则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各项加分。

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免笔试人员在专业测试、面试环节不享受加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各项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专门岗位招考优惠政策。

(二)加分对象

经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并符合以下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可享受笔试加分待遇:

1.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人员

参加国家和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限为1年及以上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户籍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人员:服务期限2年及以上且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服务期限1年及以上不满2年且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报考市属事业单位不加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

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乡村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

2.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

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生源的退役士兵(在福建省外应征入伍,但已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福建户籍的可参照),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3分/次;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次;获得优秀士官或优秀士兵或优秀义务兵荣誉称号的另加1分/次;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及以上的,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后加5分。

3.退役优秀运动员

厦门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或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或篮球、排球、足球全国职业联赛第1名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或篮球、排球、足球全国职业联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第6名的运动员,加7分。

(三)加分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报名期间主动向招聘单位沟通提交以下加分证明材料(提交方式请与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须提交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以及福建户籍或福建生源证明材料。

2.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安置在厦门市的,可于上班时间持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安置地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证明;安置在厦门市以外的,可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证明。此前已由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继续有效。

3.符合加分政策的我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可持相应奖项证书前往厦门市体育局人事处开具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533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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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聘信息

2023-08-21,全文共 11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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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团简介

厦门市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厦门储备粮集团”、英文全称“XIAMEN GRAIN RESERVES GROUP CO.,LTD.”)是厦门市政府宏观调控本地粮食市场的重要载体,定位为厦门城市粮食安全保障服务商,主要承担市级储备粮油管理、轮换及中央、省级储备粮油代储代管任务。目前有5家全资子公司(厦门市同安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翔安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海沧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和厦门市禾达润粮食交易有限公司)、2个直属粮库、1个调运站(粮食铁路专用线)。集团现有效仓容46.8万吨(以小麦计)。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港中路1690号万翔国际商务中心3号楼7层

网址:http://www.xmliangshi.com/

二、招聘需求

招聘岗位:保管员(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1.招聘人数:1人

2.招聘部门:集团第二粮库

3.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

4.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粮食、食品等相关专业优先

6.工作地点:厦门市

7.其他要求:

(1)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服从粮库安排,节假日需轮班,勤学好问,吃苦耐劳;

(3)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5)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各常用办公软件操作。

三、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储备粮油管理法规、制度、政策、标准及各项仓储管理制度。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人员、粮油、仓房设施安全,科学使用、维护仓储设施、器材。负责管辖仓房、责任区的清洁卫生和定期巡查工作,适时通风、整理药剂库房,达到卫生清洁要求。

2.粮油入仓(罐)后,及时建立粮油保管账,准确填写责任仓廒(罐)的账、卡、簿,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粮油储存期间,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日常检查,密切关注储藏粮情变化,发现储粮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置,隐患处置方案经批准后配合落实;自觉完成责任仓每月储藏粮情分析;负责化学熏蒸药品的使用,节约费用,降低保管成本,负责药剂空罐(瓶)的回收和残渣处理工作。

4.配合班组长做好班组公共工作。

5.完成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薪酬福利

1.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意外保险、定期体检、过节福利、生日慰问等工会福利齐全;

2.交通补贴、食堂等;

3.业务技能提升培训;

4.落户厦门、接收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等;

5.上班时间:法定工作时间,种类齐全的带薪年假(年假、婚假、产假、哺乳假、照顾假等)。

五、联系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有意应聘者,请将应聘简历、成绩单(应届生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近照发至:296159108@qq.com,邮件名请按“应聘岗位-学校-专业-姓名”,合则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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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聘岗位表一览

2024-03-27,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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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聘岗位一览

点击图片可放大

备注:

(1)龙烟公司位于龙岩市新罗区,厦烟公司位于厦门市海沧区。

(2)龙烟公司、厦烟公司非生产车间岗位,根据培养计划安排到车间工作,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岗位调配。

(3)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大专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岗位要求

1.品行端正,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良好;

2.责任心强,工作踏实,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能够胜任岗位职责和绩效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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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一)

2024-04-07,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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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一).xlsx

2024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部分)

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岗位年龄要求为25周岁以下的,需在199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需在199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需在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需在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其中,2024届毕业生(含2024年境外高校)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6、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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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聘分享

2024-03-29,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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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聘厦门招多少人?

21人

岗位表如下

备注:

(1)龙烟公司位于龙岩市新罗区,厦烟公司位于厦门市海沧区。

(2)龙烟公司、厦烟公司非生产车间岗位,根据培养计划安排到车间工作,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岗位调配。

(3)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大专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福建中烟介绍:

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下辖龙岩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烟公司)、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厦烟公司)2家卷烟生产企业,龙岩金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两家烟草配套生产企业,以及从事多元化管理经营的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拥有总资产超300亿元,在岗员工六千余人。公司主营卷烟制造,拥有“七匹狼”“金桥”“古田”“石狮”等卷烟品牌,其中“七匹狼”“金桥”被列为全国重点卷烟品牌。近年来,福建中烟在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大潮中积极作为,趁势而上,七匹狼品牌跨山越海,以“山海文化”为内核,以“福见福意”为品牌自驱力,为市场、顾客呈现全新的七匹狼“山海福烟”系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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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税务局2023招聘成绩公布通告

2023-09-16,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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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结束,笔试成绩已经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页面查询。

面试公告将于近期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福建省税务局官方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3年9月15日

成绩查询入口: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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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医疗类)

2024-04-07,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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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2024年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医疗类).xlsx

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需在199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需在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需在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其中,2024届毕业生(含2024年境外高校)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6、经住培合格的临床医师,按照规定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7、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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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

2023-08-16,全文共 2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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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因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建设需要,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从事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辅助岗位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要求:福建厦门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3年8月)》。

(三)不得报名、聘用情形

1.现役军人;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即2023年8月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1日8:00至2023年8月17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请报考者据实填写《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此表发送至邮箱631830977@qq.com报名。

(三)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2. 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四、考试方法

(一)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将在2023年8月24日前电话通知报考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核:

1.《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5.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面试资格复核地点和具体时间届时通知。请考生注意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接听通知。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主要测试考核应试者的政治素质、综合素质及岗位相适性等方面。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进入体检人员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拟录取人数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位)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信厦门”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决定是否递补。

八、其它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工资待遇按市直非参公事业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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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

2024-02-21,全文共 10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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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

招聘条件

0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一致的,可在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中选报一个;

6.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取得;

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并与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范围要求一致(详见附件5),且应于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2)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2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现役军人;

9.本市在编教师;

10.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所有报考人员,报考时有工作单位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03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分为四类:第一类为幼儿园教学岗位,第二类为小学教学岗位,第三类为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第四类为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1.幼儿园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下同),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2)幼教专业,具备一级教师(原幼儿园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3)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幼儿园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4)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取得幼儿园教师职称且仍在幼儿园(含早教中心)任教,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小学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二级教师(原中学二级、小学一级)职称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一级教师(原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学历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7)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共计30个计划,详见附件2):

①符合小学教学岗位条件;

②厦门市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或复员干部。

3.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中学二级教师职称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4.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符合基本条件,同时应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附件4)。

招聘程序

01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8:00(系统开启)至3月14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平台: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考“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的人员,在“新任招聘”类型中选报相应岗位;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的人员,在“委托考试”类型中选报相应岗位。

4.报名须知:

(1)本次报名不收费,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2)选报岗位时,不直接报考具体学校,只选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然后区分幼儿园教学岗位、小学教学岗位(含退役军人专门岗位)、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类别填报。

(3)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本人符合报考的岗位条件、何时取得何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属于退役军人或随军家属应同时注明。

(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02资格初审

1.市、区教育局进行网上审核。

2.网上初审时间为2024年3月8日—3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下同)。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eeafj.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2024年3月14日18:00前通过报名网站进行申诉。

4.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通过网上初审者方可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报考人员自行上网查询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报考人员进入考点的凭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03招聘人数和岗位

资格初审后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情况特殊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经市教育局同意并报市人社部门批准后另行公告。

04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人员名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再相同,符合国家、省市文件规定的优先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体检;若无优先对象,则加试一场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报考人员名次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不合格不予聘用。

1.笔试

报考人员统一参加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成绩以100分制计算(如果笔试卷面总分超过100分,则先换算为100分制作为笔试卷面成绩)。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成绩和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24年3月8日—3月14日(3月14日应为17:30前)到各招聘单位办公地点提交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名单经审核后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1)笔试时间:2024年4月6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提醒事项:报考厦门市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的考生,上午参加厦门市教育局组织的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为本专业教学设计和专业素养),下午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6。

2.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人选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面试由市、区教育局组织,其中各区教育局面试方案须提前报市教育局备案。面试形式为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参照结构化面试形式的测试、板书等形式)、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等。

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物理(含学科实验教师)、化学(含学科实验教师)、生物(含学科实验教师)、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小学科学和幼儿园教师还需参加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聘用。仅测试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的岗位,面试成绩为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加试专业综合技能的岗位,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且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均须合格。

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测试组别的,测试现场宣布的成绩为考生小组成绩,测试最终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计算,考生小组成绩、修正系数、最终测试成绩等将在厦门市教育局及各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计算公式为:修正系数=该岗位所有测试现场成绩合格考生的平均分÷本测试组别测试现场成绩合格考生的平均分,修正系数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八位。测试成绩=该考生小组成绩×修正系数,测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05资格复审

市、区教育局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具体人选、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报名表;

2.户口本;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证明文件、材料;

4.教师资格证书;

其中,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专门岗位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证明材料;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

6.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非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人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7.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工作经历:提供单位书面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岗位条件有要求的需提供);

(2)报考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或证书(岗位条件有要求的需提供);

(3)本人参赛或指导学生获奖证书(岗位条件有要求的需提供);

8.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的,需提供退役证和安置地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联系电话:思明区0592-5916001,湖里区0592-5721857,集美区0592-6213695,海沧区0592-6584027,同安区0592-7030677,翔安区0592-7880193);

9.随军家属需提供配偶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家属随军报告表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厦门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6332139);

军人随调随迁家属由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2226251);

10.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1.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12.报考承诺书(资格复审通过后填报)。

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资格复审通过后,审核单位在报考人员报名表上签字、存底。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06聘用

1.体检

体检人选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由市教育局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如《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没有规定,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执行,(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合理期限),体(复)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组织到三级及以上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体检,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2.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市、区教育局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0日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情况特殊的,拟聘人员应提交书面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但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办理就业手续后,用人单位应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的人员身份及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按照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4)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前(含8月)取得毕业证书,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的任教学校由市、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校需求统一调配。

(6)具备专业技术职务的报考人员聘用后,其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聘任由学校根据岗位设置和岗位竞聘方案组织岗位竞聘。

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实行备案员额管理,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行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住房货币化补贴等方面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标准执行。

(二)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办理入职手续时,若无法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本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在入职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三)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服务期为1年且期满考核合格的(不含服务期为2年但服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人员),报考市属事业单位不加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国家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含我市教育系统非在编人员参与援外工作)、“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1年以上且于报名截止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生源的退役士兵(在福建省外应征入伍,但已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福建户籍的可参照),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以外的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3分/次;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次;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另加1分/次;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以上的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加5分。

3.厦门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至第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或全运会第2至第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或篮球、排球、足球全国职业联赛第1名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或篮球、排球、足球全国职业联赛第2至第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的运动员,加7分。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各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网上报名期间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等材料(提交方式请与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1)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并安置在厦门市的可于上班时间持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安置地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证明(联系电话:思明区0592-5916001,湖里区0592-5721857,集美区0592-6213695,海沧区0592-6584027,同安区0592-7030677,翔安区0592-7880193);安置在厦门市以外的,可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证明。

(2)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福建户籍或福建生源证明材料。

(3)符合加分政策的我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可持相应奖项证书前往厦门市体育局人事处开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5339323)。

(四)新旧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对应关系: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幼儿园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评审(考试)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持下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网上学历学位查询认证,具体如下:

1.境内学历(位)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2.境外学历(位)

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属于国内院校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4.提醒事项

请报考人员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相应认证报告或网上查验准备。情况特殊未能在资格复核时提供认证报告(网上查询认证)的,应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报考人员做出书面承诺后可先行参加考试,若逾期未提供或提供的认证报告(网上查询认证)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六)报考高中、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的,须持有高中(含职业学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学岗位的,须持有高中(含职业学校)或初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学岗位的,须持有高中(含职业学校)或初中、小学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学岗位的,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七)本次聘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列为区域校际交流对象。

(八)除教师资格证外,工作经验、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条件计算到报名截止月(2024年3月,含3月)。

(九)本市户籍指报名截止日前户籍已迁入本市(时间以户口本办理时间为准),不含在本市的各类院校学生集体户口。因升学把户籍迁入高校集体户口的原本市户籍报考人员视为本市户籍。

(十)本次招聘面试后不再递补。

(十一)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港澳台人员(不得持有外国国籍),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聘用前,各招聘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十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2〕32号)、《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聘用前,各招聘单位应将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安机关、检察院、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十五)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统筹、沟通、配合,认真做好资格审核、考试、聘用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政策。

(三)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将通过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思明区教育局:0592-5862743(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1203室);

湖里区教育局:0592-5722876(办公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区行政中心4楼430室);

集美区教育局:0592-6683358(办公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主楼T435);

海沧区教育局:0592-6053660(办公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一号滨湖大厦七楼3702室);

同安区教育局:0592-7030188(办公地点: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南门里39号);

翔安区教育局:0592-7889103(办公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翔安投资大厦10楼1017组宣科);

厦门市教育局:0592-2667722(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5号秀德楼202室)。

本次招聘工作由厦门市教育事务工作专门监督小组实施监督。

本公告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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