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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寓

厦门公寓专题栏目,提供与厦门公寓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厦门公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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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区人才公寓申请材料

2023-11-28,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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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人才公寓应提交的材料

(一)重点企业骨干人才

1.《湖里区重点企业骨干人才住房保障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工资发放所在银行出具的工资明细证明;

4. 连续一年社保缴交证明。

(二)重大招商项目人才

1.《湖里区重大招商项目人才住房保障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

(三)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

1.《湖里区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

4. 连续三个月社保缴交证明。

推荐阅读:厦门湖里人才公寓申请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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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11-28,全文共 3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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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指南

为贯彻落实“智汇湖里”人才强区战略,对符合湖里区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才提供相应层次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重点企业骨干人才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所在企业类型符合湖里区委、区政府明确的重点产业发展导向;

2.所在企业上一年度对湖里区区级税收贡献总额达到100万元以上且近三年内至少一年税收贡献总额上升,或税收归属湖里区的厦门市“双百计划”人才创办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

3.人才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且年度薪酬达到厦门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倍及以上。

(二)重大招商项目人才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所在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A类企业:美国《财富》杂志评选公布的世界500强;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公布的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台湾百大;大型央企及其子公司;中国民营500强企业。

(2)B类企业:境内外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

(3)C类企业:内资企业当年新引进且承诺落地后每年总税收在500万元(含)或区级税收在15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外资企业注册资金到资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资企业。

(4)经湖里区商务局认定的重大招商项目。

2.人才是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骨干。

(三)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新到湖里辖区企业(企业税收归属湖里区)工作,与企业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时在申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三个月及以上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或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

3.所学专业属湖里区公布的企业紧缺专业;

4.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优惠政策

人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按相应层次免费入住A类、B类、C类人才公寓(租金价格分别为每月3500元、2500元、1500元),入住期限最长2年。具体政策如下:

(一)重点企业骨干人才

人才年度薪酬达到厦门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2倍、1.5倍的,可分别入住A类公寓、B类公寓、C类公寓。

(二)重大招商项目人才

1.A类企业可申请10个人才公寓入住名额,包括A类公寓5个、B类公寓3个、C类公寓2个;

2.B类企业可申请6个人才公寓入住名额,包括A类公寓3个、B类公寓2个、C类公寓1个;

3.C类企业可申请3个人才公寓入住名额,包括A类公寓1个、B类公寓1个、C类公寓1个。

(三)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本科生,可分别入住A类公寓、B类公寓、C类公寓。

申请说明

可提供线上(“亲清一家人”湖里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线下(窗口)的办理方式。

申请材料

(一)重点企业骨干人才

1.《湖里区重点企业骨干人才住房保障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前12个月完整月份(不含申报当月)的厦门市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4. 连续一年社保缴交证明。

(二)重大招商项目人才

1.《湖里区重大招商项目人才住房保障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

(三)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

1.《湖里区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

4. 连续三个月社保缴交证明。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才公寓常年接受申请,申请人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亲清一家人”平台或湖里区企业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政策受理窗口。

(二)审核。受理部门在每月15日启动审核。

(三)公示。受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湖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确认入住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由受理部门短信通知申请人。

(五)入住。申请人应在收到确认入住资格短信1个月内入住湖里区人才公寓,逾期视为放弃。若申请人数大于人才公寓空置房源数量时,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选房,未选到房源的人才调整为下一批选房对象。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从受理部门启动审核之日起至确认入住资格)

受理部门

(一)重点企业骨干人才中“对区级税收贡献总额100万元以上企业”的人才由区发改局负责受理;“厦门市‘双百计划’人才创办的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的人才由区工信局负责受理。

(二)重大招商项目人才由区商务局负责受理。

(三)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由区人社局负责受理。

申请方式

线上平台

(1)点击“湖里头条”微信公众号左下角的“企业服务”进入“亲清一家人”湖里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点击“政策索引”或“政策速配”了解详情。

(2)登陆“亲清一家人”湖里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https://qyfw.huli.gov.cn/),点击“人才住房保障”专题,选择对应政策即可申报。

线下窗口

1.业务咨询

(1)区发改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湖里区政府637办公室,林叶婷,5722107;

(2)区工信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湖里区政府322办公室,邱莺,5721853;

(3)区商务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湖里区政府238办公室,李玺鹏,5725908;

(4)区人社局: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11楼1116办公室,王云,5751783。

2.收件窗口:湖里区安岭路988号企业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政策受理窗口,余慧虹,5785972。

注意事项

(一)入住人才公寓应缴纳1个月押金。

(二)人才可选择租住更高价格的人才公寓房源,差价部分自行承担。也可选择租住更低价格的人才公寓房源,但不予补差。

(三)入住人才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区委人才办、受理部门核实后,不再具备人才公寓免费租住资格:

1.与申请时所在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申请人、配偶在厦已享受其它住房优惠政策的;

3.无故空置1个月以上或出现转租转借违规行为的;

4.违反人才公寓运营方的相关管理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适合继续租住人才公寓的。

(四)申请人及申请时所在企业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请人与申请时所在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人及企业应在1周内向区委人才办报告,若有欺诈、隐瞒行为,一经查实,立即终止申请人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或由企业垫付公寓租金,情节严重或拒不支付租金的,不再接受该申请人及企业的申请。

(五)本申报指南所称紧缺专业,由区委人才办会同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定期向社会公布。

(六)本申报指南所称的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到湖里区工作的时间以在湖里区依法缴交社会保险的时间为准。

(七)本申报指南所称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名单以国家有关部委公布为准,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是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大学。

(八)入住期间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网络等其他费用,由入住人才按入住协议规定自行承担。

(九)本申报指南实施时正在享受湖里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政策的人才,若符合本申报指南规定的申请对象条件,可重新提出申请,累计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十)本申报指南与市、区其他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十一)本申报指南由区委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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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区人才优惠政策申请指南(5折租房+人才公寓+免费公寓)

2024-05-09,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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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同类优惠政策申报“就高不重复”原则,2022年10月起,不再新增受理高校毕业生到湖里区就业创业住房补贴申请,对已申领过该项补贴且未满24个月的按原政策标准,按期申领至满24个月,2023年10月最后一期申报结束后,该政策即行终止,不再办理补报申领,请新进大学生群体等青年人才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申请住房保障政策。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

该政策全程网办

方式一:关注“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选择“综合服务”栏目,点击“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专栏”查询申报。

方式二:通过“i厦门”APP平台服务专区,进入“住房保障-五折租房”栏目查询申报。

咨询电话:968383

点击查看:2022厦门五折租房接续申请攻略(条件+流程+说明)

《湖里区人才公寓申报指南

方式一:关注“湖里区高层次人才” 微信公众号,选择“人才服务”栏目,点击“人才公寓”查询办事指南、操作流程及相关受理部门等政策内容。

方式二:登录“亲清一家人”湖里一站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选择“人才住房保障”栏目查询政策内容。

点击查看:厦门湖里区人才公寓入住的办理流程(线上平台+线下窗口)

《实习求职高校大学生住房保障申报指南》

该政策全程网办

方式一:关注“湖里人社”微信公众号,选择“便民服务”栏目,点击“雁来公寓”进行线上申报。

方式二:登录“亲清一家人”湖里一站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选择“人才住房保障”栏目,点击“实习求职高校大学生住房保障”进行线上申报。

咨询电话:5790067

点击查看:厦门免费公寓申请指南(入口+条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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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免费公寓申请指南(入口+条件+材料)

2022-09-20,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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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区雁来公寓免费公寓)

根据《湖里区加强人才及重点群体住房保障若干措施》通知要求,区人社局推出可免费入住的“雁来公寓”,入住时间最长一个星期!“雁来公寓”线上申报平台已开通,可全程网上申请、审核。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来湖里辖区企业实习、求职的国内各类高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

身体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

在厦门市内无固定住所

无入住“雁来公寓”记录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相关证明材料:

1.实习生:(1)学生证(2)学校或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实习协议(3)企业无法提供实习住宿的证明或说明

2.应届毕业生:(1)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2)应聘公司面试通知(非必要)

三、办理程序

申请。申请人向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审核。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办理入住。通过审核后,申请人在3天内办理入住手续,否则视为放弃

四、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从申请人提交材料之日起至审核完成)。

五、受理部门:湖里区人才服务中心

六、受理窗口

线上平台:关注“湖里人社”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栏—“雁来公寓”。

业务咨询: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11楼1116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小张 0592-5790067。

七、其他事项:

(一)辖区企业是指税收归属湖里区的企业(含火炬、自贸园区税收分成企业,不包括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各类企业,即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不一致的企业,如劳务派遣公司、人才服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顾问公司等)。

(二)对被相关信用平台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在申请本政策时不予支持。

(三)“雁来公寓”申请入住满员后不再受理申请,待有剩余房源后继续接受申请审核。

(四)同等条件下,按实习生、提供应聘公司面试证明的应届毕业生、无应聘公司面试证明的应届毕业生顺序入住。

(五)申请人及所在学校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欺诈、隐瞒行为,一经查实,立即终止申请人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由学校负责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不再接受该申请人的申请。

(六)本申报指南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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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第一批租赁方案(龙秋公寓)

2024-03-14,全文共 3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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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源概况

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为龙秋公寓项目,共计房源1471套,租赁期限为3年。

房型使用要求:本批次的房源以成套的方式办理承租或退租,由承租单位作为集体宿舍安排符合条件的职工入住。

二、套内配备

三、租金标准及优惠比例

注:本批次房源市场租金标准价均以住宅部分第三层作为标准层,并根据楼层高度相应调整(楼层调节系数为0.002)。

四、申请对象

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作为申请单位统一申请房源。

五、申请条件

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厦无住房且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含新就业大学生“五年内五折租房”租金补贴);

(二)申请职工应当与申请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用工关系的合同,且在申请单位缴交社保,社保归属地为厦门市

六、申请材料

(一)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单位版,加盖公章);

(二)申请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加盖公章);

(三)申请职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原件(加盖社保中心或税务局章),费款所属期为本批次申请受理截止日前一个月至当月。

上述申请材料由申请单位按以上要求整理后统一提交申请,运营企业不面向职工个人收件。

七、申请审核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按本方案要求,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通过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网址:www.xm-gzf.com)向安居集团下属子公司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房租赁”)在线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二)审核申请材料

厦房租赁根据本方案要求,在申请受理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安居集团官网及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进行为期3日的公示。申请单位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厦房租赁提交书面复议材料。

八、配租程序

(一)确定承租房源

在审核结果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厦房租赁根据申请单位通过审核的申请职工人数确定配租房源指标,申请单位根据配租房源指标,通过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完成在线选房以确定承租房源。

(二)单位内房源配租

申请单位根据选房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职工实施配租,并及时通过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在线提交入住人员备案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员备案信息的,视同自动放弃本批次所选房源。

(三)签订租赁合同

厦房租赁根据选房结果及入住人员备案信息,分别与申请单位及备案入住职工签订单位租赁合同、个人租赁合同。若申请单位或备案入住职工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申请,并须向厦房租赁提交《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放弃声明书》。

(四)组织交房

承租单位按照厦房租赁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到项目所在物业服务单位办理交房手续。

(五)剩余房源

批次租赁结束后,房源有剩余的,厦房租赁在安居集团官网公示剩余房源信息。

九、费用缴交方式

(一)房屋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由承租单位统一缴交,厦房租赁按以下方式收取:

1.承租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按合同条款约定金额支付履约保证金;

2.房屋租金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的70%计取,承租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即计租日起第一个自然季度的租金;

3.厦房租赁分别于每自然季度第一个月10日(即: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及10月10日)前收取本季度租金。

(二)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公共物业服务费、日常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服务单位统一向承租单位收取。

(三)日常自用水电按实际产生数由承租单位或承租职工自行缴交,公摊水电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缴或者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由承租单位或承租职工向有关单位缴交。

承租单位及承租职工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交上述费用。

十、承租单位退租管理

(一)承租单位与厦房租赁签订租赁合同后,如需提前退租全部房源或者部分房源,应按照如下约定完成全部事项:

1.若承租单位要求退租的时间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前,应以“套”为最小单位,在计租起始日前向厦房租赁提出书面申请,经厦房租赁同意后,依照合同约定于计租起始日前将租赁住房交还给厦房租赁;

2.若承租单位要求退租的时间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应以“套”为最小单位,向厦房租赁提出书面退租申请,经厦房租赁同意后,依照合同约定于提出退租申请次月的1日至5日之间办理退租手续。

(二)租赁期满未续租的,承租单位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5日内,依照合同约定将租赁住房交还给厦房租赁及完成与此相关的全部事项。

十一、入住职工变更管理

租赁期间,承租单位如需调整承租房源的入住职工(不增加已承租房源),应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一)新增职工入住的,承租单位提前通过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提交入住职工个人申请材料。经厦房租赁审核通过后,承租单位按月组织新入住职工统一与厦房租赁签订个人租赁合同。完成个人租赁合同签订后,方可按照申请入住的房源地址安排职工入住。

(二)入住职工退出的,承租单位及时通过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提交人员退出备案。

租赁期间,承租单位须承担套内装修及设施设备的管理职责。职工个人入住及退出时,承租单位应会同居住职工检查套内情况,确保装修及设施设备与交房时一致,并确认水电费等个人应付款项已办理交接结算。

十二、续租管理

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承租单位应在厦房租赁通知办理续租申请手续的期限内提交续租申请材料。经厦房租赁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续租,并按当期市场租金标准分别重新签订单位租赁合同、个人租赁合同。

承租单位应提交的续租申请材料包括:

(一)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表(单位版,加盖公章);

(二)申请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加盖公章);

(三)若申请职工为办理续租前已入住的人员,应提交职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原件(加盖社保中心或税务局章),费款所属期为上个合同期的租赁期。

(四)若申请职工为办理续租时首次申请入住的人员,应提交职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原件(加盖社保中心或税务局章),费款所属期为续租申请受理截止日前一个月至当月。

十三、日常管理职责

(一)厦房租赁

1.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租赁合同签订后将租赁信息在管理信息系统填报;

2.对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违规使用行为的,及时纠正,按照有关规定和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并视情况通报有关单位;

3.每年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运营、管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并接受有关房源分配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及其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负责处理户内非人为损坏的大、中维修事项,并建立报修维修工作制度;

5.选聘公共租赁住房的物业服务企业,并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及服务工作;

6.对接并指导承租单位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管理工作;

7.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取及催缴。

(二)物业服务企业

1.应配合建立公共租赁住房住户档案,将住户入住情况登记造册,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房屋动态,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及时告知厦房租赁;

2.协助开展每年每户不少于两次的入户巡查,巡查内容包括入住人员居住情况、套内家具家电、固定装置等方面,并将基本违规情况现场核实并上报厦房租赁;

3.负责小区内日常物业服务及管理工作。

(三)承租单位

1.安排专人对接及协助厦房租赁开展租赁住房的使用管理工作;

2.切实承担起集体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责任,对居住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并及时清退不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居住使用人;

3.定期对本单位承租的房源进行巡查,确保无转租、转借、无故空置等违规使用情形;

4.自行承担本单位承租房源内的小修事项(如套内灯泡、门锁、窗扣等易损易耗品及管道疏通等)。

十四、办理时间

申请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

审核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31日

摇号(拟):2024年4月1日

选房(拟):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日

合同签订(拟):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

交房时间(拟):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5日

十五、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九楼

咨询电话:0592-96838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安居集团官网:www.xmanju.com

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www.xm-gzf.com

十六、投诉举报及监督

如发现租赁活动有违反规定行为的,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安居集团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592-5908191

本方案适用2024年第一批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厦门市市级公租房2024年第一批申请须知.pdf

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单位)-合同范本.pdf【点击下载】

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单位职工)-合同范本.pdf【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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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第二批市级公租房剩余房源公示(湖里区湖边公寓)

2024-04-08,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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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第二批剩余房源公示湖里区湖边公寓

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第二批已完成配租工作,根据《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批次租赁结束后,房源有剩余的,运营企业应当在其网站公示剩余房源信息”,现对剩余房源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公示期内有意向承租2024年第二批剩余房源且符合该批次租赁方案申请条件的单位可向厦门安居集团提交申请材料,厦门安居集团将按照批次申请程序办理申请受理、审核及签约手续。剩余房源的申请指南、配租流程详见《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第二批第二阶段申请须知》。

异议受理

受理单位: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9楼

受理方式: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咨询电话:0592-968383

受理时间:公示期内

剩余房源情况

企业微信群:2024年第二批第二阶段咨询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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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对象

2023-11-28,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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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对象共可分成三类

(一)重点企业骨干人才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所在企业类型符合湖里区委、区政府明确的重点产业发展导向;

2.所在企业上一年度对湖里区区级税收贡献总额达到100万元以上且近三年内至少一年税收贡献总额上升,或税收归属湖里区的厦门市“双百计划”人才创办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

3.人才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且年度薪酬达到厦门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倍及以上。

(二)重大招商项目人才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所在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A类企业:美国《财富》杂志评选公布的世界500强;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公布的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台湾百大;大型央企及其子公司;中国民营500强企业。

(2)B类企业:境内外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

(3)C类企业:内资企业当年新引进且承诺落地后每年总税收在500万元(含)或区级税收在15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外资企业注册资金到资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资企业。

(4)经湖里区商务局认定的重大招商项目。

2.人才是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骨干。

(三)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新到湖里辖区企业(企业税收归属湖里区)工作,与企业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时在申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三个月及以上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或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

3.所学专业属湖里区公布的企业紧缺专业;

4.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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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区人才公寓申请流程(线上+线下)

2023-11-28,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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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人才公寓申请方式

线上平台

(1)点击“湖里头条”微信公众号左下角的“企业服务”进入“亲清一家人”湖里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点击“政策索引”或“政策速配”了解详情。

(2)登陆“亲清一家人”湖里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https://qyfw.huli.gov.cn/),点击“人才住房保障”专题,选择对应政策即可申报。

线下窗口

1.业务咨询

(1)区发改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湖里区政府637办公室,林叶婷,5722107;

(2)区工信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湖里区政府322办公室,邱莺,5721853;

(3)区商务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湖里区政府238办公室,李玺鹏,5725908;

(4)区人社局: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11楼1116办公室,王云,5751783。

2.收件窗口:湖里区安岭路988号企业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政策受理窗口,余慧虹,5785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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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第二批市级公租房(湖里区湖边公寓)第二阶段申请须知

2024-04-08,全文共 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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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第二批市级租房湖里区湖边公寓第二阶段申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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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厦无住房且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含新就业大学生“五年内五折租房”租金补贴);

(二)申请职工应当与申请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用工关系的合同,且在申请单位缴交社保,社保归属地为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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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人才公寓申请注意事项

2023-11-28,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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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人才公寓申请注意事项

(一)入住人才公寓应缴纳1个月押金。

(二)人才可选择租住更高价格的人才公寓房源,差价部分自行承担。也可选择租住更低价格的人才公寓房源,但不予补差。

(三)入住人才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区委人才办、受理部门核实后,不再具备人才公寓免费租住资格:

1.与申请时所在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申请人、配偶在厦已享受其它住房优惠政策的;

3.无故空置1个月以上或出现转租转借违规行为的;

4.违反人才公寓运营方的相关管理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适合继续租住人才公寓的。

(四)申请人及申请时所在企业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请人与申请时所在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人及企业应在1周内向区委人才办报告,若有欺诈、隐瞒行为,一经查实,立即终止申请人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或由企业垫付公寓租金,情节严重或拒不支付租金的,不再接受该申请人及企业的申请。

(五)本申报指南所称紧缺专业,由区委人才办会同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定期向社会公布。

(六)本申报指南所称的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到湖里区工作的时间以在湖里区依法缴交社会保险的时间为准。

(七)本申报指南所称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名单以国家有关部委公布为准,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是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大学。

(八)入住期间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网络等其他费用,由入住人才按入住协议规定自行承担。

(九)本申报指南实施时正在享受湖里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政策的人才,若符合本申报指南规定的申请对象条件,可重新提出申请,累计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十)本申报指南与市、区其他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十一)本申报指南由区委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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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人才公寓有什么优惠

2023-11-28,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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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人才公寓政策

人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按相应层次免费入住A类、B类、C类人才公寓(租金价格分别为每月3500元、2500元、1500元),入住期限最长2年。具体政策如下:

(一)重点企业骨干人才

人才年度薪酬达到厦门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2倍、1.5倍的,可分别入住A类公寓、B类公寓、C类公寓。

(二)重大招商项目人才

1.A类企业可申请10个人才公寓入住名额,包括A类公寓5个、B类公寓3个、C类公寓2个;

2.B类企业可申请6个人才公寓入住名额,包括A类公寓3个、B类公寓2个、C类公寓1个;

3.C类企业可申请3个人才公寓入住名额,包括A类公寓1个、B类公寓1个、C类公寓1个。

(三)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本科生,可分别入住A类公寓、B类公寓、C类公寓。

申请说明

可提供线上(“亲清一家人”湖里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线下(窗口)的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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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林边公寓详情(地址+配套)

2023-11-17,全文共 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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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边公寓

项目地址: 地铁2号线林边站东侧,半屏山路与下堡路交叉口东北侧。

竣工时间:2021年

配套户数:建成后将提供保障性住房约696套

项目简介:

林边公寓项目位于思明、湖里区交界位置,地铁2号线林边站东侧,半屏山路与下堡路交叉口东北侧。该项目总用地面积4590.67㎡,总建筑面积约28040.50㎡。主要建设内容:保障性住房(含1栋单身公寓)、商业等相关配套用房,地下设置二层停车库及设备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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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4第三批市级公租房申请须知(浯家公寓、雍厝公寓)

2024-04-10,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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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4第三批市级租房申请须知(浯家公寓、雍厝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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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

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作为申请单位统一申请房源。

申请条件

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厦无住房且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含新就业大学生“五年内五折租房”租金补贴);

(二)申请职工应当与申请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用工关系的合同,且在申请单位缴交社保,社保归属地为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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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区人才公寓入住的办理流程(线上平台+线下窗口)

2022-09-20,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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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人才公寓申报指南

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才公寓常年接受申请,申请人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亲清一家人”平台或湖里区企业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政策受理窗口

(二)审核。受理部门在每月15日启动审核。

(三)公示。受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湖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确认入住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由受理部门短信通知申请人。

(五)入住。申请人应在收到确认入住资格短信1个月内入住湖里区人才公寓,逾期视为放弃。若申请人数大于人才公寓空置房源数量时,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选房,未选到房源的人才调整为下一批选房对象。

申请方式线上平台

登陆“亲清一家人”湖里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https://qyfw.huli.gov.cn/),点击“人才住房保障”专题,选择对应政策即可申报。

线下窗口

1.业务咨询

(1)区发改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湖里区政府637办公室,林叶婷,5722107;

(2)区工信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湖里区政府322办公室,邱莺,5721853;

(3)区商务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湖里区政府238办公室,李玺鹏,5725908;

(4)区人社局: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11楼1116办公室,王云,5751783。

2.收件窗口:湖里区安岭路988号企业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政策受理窗口,余慧虹,5785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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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龙秋公寓项目详情(地址+配套)

2023-11-17,全文共 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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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秋公寓

项目地址: 位于同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起步区中部,城东中路(迎宾大道)西侧、布塘南路北侧,石场东路东侧。

竣工时间 : 2022年

配套户数 : 2700套

项目简介 :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31297.039㎡,总建筑面积约152329.00㎡,主要建设保障性住房(含4栋住宅和3栋单身公寓)、商业、公共社区用房等相关配套用房,地下设置二层停车库及设备用房。

项目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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