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第二批保商房(台湾同胞)选房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10-13,全文共 1015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厦门市2023年第二批保障性商品房(台湾同胞)选房及配售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会同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及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集团”)定于2023年10月16日开展厦门市2023年第二批保障性商品房(台湾同胞)的选房工作,并拟于2023年10月23日为已选房申请家庭办理购房手续。2023年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45-17:15),本批次申请家庭可持身份证件及结婚证原件到安居集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安居集团二楼服务大厅(BRT金山站旁金山街道一侧))领取《选房购房手册》及《选房通知书》,每户具体选房时间详见《选房通知书》及附件1的《厦门市2023年第二批保障性商品房(台湾同胞)选房时间安排表》。2023年10月16日选房期间,将现场为本批次已选房申请家庭发放《配售通知书》,每户购房手续办理时间详见《配售通知书》。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购房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的购房资格,其本批次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本批次安排于2023年10月14日-10月15日(上午9:00-下午17:00)开放部分现房房源现场看房,申请家庭凭选房通知书自行前往现场看房。申请家庭未实地看房的,视同对本批次房源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售房单位将根据销售合同约定,为符合交房条件的申请家庭办理交房手续,并以房源现场实物状态进行交付。开放现场看房的项目及物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选房购房手册》。
因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二期房源为期房,考虑安全问题,不安排现场看房,该项目房源清单及户型图详见选房购房手册。
本局网亦附上本批次各项目总平图及户型图,详见附件3、附件4,申请家庭可自行下载了解。
本批次房源配售主体为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合同版本详见《选房购房手册》中的《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面向台湾同胞)销售合同书》。请申请家庭务必仔细阅读《选房购房手册》及《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面向台湾同胞)销售合同书》,提前了解选房、购房手续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知悉销售合同相关条款。
有关选房配售相关事项可致电保障房咨询热线:968383。
附件下载:
·附件1.厦门市2023年第二批保障性商品房(台湾同胞)选房时间安排表.xls
厦金航线旅客购票所需证件须知(大陆籍+台湾籍+港澳籍+外籍)
2023-05-18,全文共 1089 字
+ 加入清单厦金航线购票所需证件须知
大陆籍旅客购票所需证件须知 | ||
购票所需证件(常用) | 具体要求 | |
一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简称《大通证》)、 《身份证》或《户口簿》 | 1. 含有效《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简称《签注》) |
2.《签注》类别符合入出境证件相关规定,“L"签注须随旅行团入出境 | ||
二 | A.《入台证》 | 《大通证》有效期于出境之日起且尚余6个月以上 |
或 B.《入金证》 | 1.《大通证》有效期于出境之日起且尚余6个月以上 | |
2.目的地仅限金门、马祖、澎湖三离岛 | ||
或 C.金门落地签 | 1.《大通证》有效期于出境之日起且尚余30天以上,签注类别为G签或L签(其他签注需报备) | |
2.小三通往返金门,目的地仅限金门马祖澎湖三离岛 | ||
3.旅客须为非“党、政、军”人士 | ||
注:往来台湾现有证件繁多,如持特殊证件或有特殊赴台事由,购票前可先来电咨询,以免因证件原因影响行程。i海台客服热线:400-998-3801;五通客运码头电话:0592-3216666。 |
台湾籍旅客购票所需证件须知 | ||
购票所需证件(常用) | 具体要求 | |
一 | 《护照》或《金马证》 | 证件在有效期内 |
二 | A.《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简称《台胞证》 | 证件在有效期内 |
或B.大陆口岸落地签 | 持有《身份证》或《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入境时在入境口岸办理相关一次性《台胞证》 | |
注:往来台湾现有证件繁多,如持特殊证件或有特殊赴台事由,购票前可先来电咨询,以免因证件原因影响行程。i海台客服热线:400-998-3801;五通客运码头电话:0592-3216666。 |
港澳籍旅客购票所需证件须知 | ||
购票所需证件(常用) | 具体要求 | |
一 |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简称《回乡卡》 | 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
二 | 2. 香港或澳门《特区护照》 | 《特区护照》有效期于出境之日起且尚余6个月以上。 |
三 | 3.《入台证》 | 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
或 《网路申办入台许可同意书》、落地签 | 在香港或澳門出生的港澳永久居民、有过入台记录的港澳居民 | |
注:往来台湾现有证件繁多,如持特殊证件或有特殊赴台事由,购票前可先来电咨询,以免因证件原因影响行程。i海台客服热线:400-998-3801;五通客运码头电话:0592-3216666。 |
外籍旅客购票所需证件须知 | |
购票所需证件(常用) | 具体要求 |
《护照》 | 1.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
2.持有入出大陆有效签证及其他相关证据,部分国家免签,部分国家可申请144小时过境免签 | |
3.持有入出台湾有效签证及其他相关证据,部分国家免签,免签国护照有效期需大于6个月 | |
注:往来台湾现有证件繁多,如持特殊证件或有特殊赴台事由,购票前可先来电咨询,以免因证件原因影响行程。i海台客服热线:400-998-3801;五通客运码头电话:0592-3216666。 |
厦门市台湾居民申请定居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2023-10-18,全文共 603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材料汇总
(一)提交书面申请。
(三)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两张。
(四)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旅行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并提交复印件,无原件的,应提交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和出入境证件复印件。
(六)提交6个月以上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
(七)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在台孤身一人的:
(1)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在台孤身一人无人照顾的证明。
(2)与大陆拟投靠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
(3)交验大陆拟投靠亲属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大陆拟投靠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的公证证明。
(5)财力证明。
2.申请夫妻团聚的:
(1)交验大陆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并提交复印件,或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婚姻状况证明和台湾户籍证明复印件。
(2)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应提交出生证明和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
(3)交验大陆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财力证明。
3.在大陆投资的:
(1)交验所在企业上年度或本年度的营业额、纳税额或者进出口额的相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2)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提交本项第2款要求的相关材料。
4.国家急需人才:
(1)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关证明。
(2)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提交本项第2款要求的相关材料。
厦门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入学材料(幼升小)
2024-04-12,全文共 719 字
+ 加入清单一、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
(一)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二)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
二、台湾适龄儿童
(一)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二)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2024年5月13日至5月31日期间,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厦门市台联”微信公众号“就学备案”入口申报相关信息。也可同时关注市台办“厦门台办”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政策。
三、华侨适龄儿童
(一)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二)《华侨身份证明》(区侨办开具);
(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四)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外籍适龄儿童
(一)适龄儿童家长在厦投资置业或工作证明材料;
(二)适龄儿童本人有效外国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许可;
(三)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本人《临时住宿登记表》;
(四)适龄儿童父亲(母亲)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外国护照和《临时住宿登记表》或户口本)。
台湾地震最新消息(第一时间更新)
2024-04-03,全文共 306 字
+ 加入清单#中国地震台网地震快讯#
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4月3日7时58分在台湾花莲县海域(北纬23.81度,东经121.74度)发生7.3级地震,震源深度12千米。震中位于北纬23.81度,东经121.74度,距台湾岛约14公里。
4月3日8时11分在台湾花莲县海域(北纬24.10度,东经121.65度)又发生6.0级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
根据中国地震台网速报目录,震中周边200公里内近5年来发生4级以上地震共256次,最大地震是本次地震。福建厦门、福州、泉州、宁德等地震感强烈。上海、浙江、江苏、江西等地有震感。
自然资源部海啸预警中心发布海啸Ⅰ级警报(红色)。根据初步地震参数判断,地震可能会在震源周围引发局地海啸
台湾栾树厦门观赏攻略(地点+时间)
2023-10-19,全文共 227 字
+ 加入清单✿栾树
金灿灿的花穗还未落下,红彤彤的果实就已爬上枝头。从淡黄色、金黄色,到橙橘色、淡红色、深褐色,与绿叶混搭出四季的色彩,层林尽染,处处如画。台湾栾树成为厦门这座四季常青城市中独具特色的秋景。
图源:图虫创意-1347287028453474328
花期:9月中下旬-11月(根据气温不同有小幅变动)
果期:10月-翌年3月
观赏点:仙岳路、和宁路、金尚路、莲前东路、环岛路
推荐观赏景区:厦门园林博览苑园博大道、闽台岛漳州园外、江南水街等
园博苑预约指南:点击进入
台湾居民定居厦门户口登记办理指南
2023-10-18,全文共 337 字
+ 加入清单台湾居民定居厦门户口登记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获准回厦门市定居的台湾居民
申报材料:
1、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
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
*获准定居大陆的,提供《批准定居通知书》(有效期内)
*获准定居大陆的,提供《台湾居民定居证》
*申请书
*新立户的,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凭证
2、已丧失台湾居民身份的原大陆居民申请返回大陆定居
*申请书
*新立户的,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凭证
*投靠他人的,需提供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及与被投靠人的关系材料
*已丧失台湾居民身份的原大陆居民申请返回大陆定居,提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原大陆居民返回大陆定居的通知》
*投靠他人的,需提供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及与被投靠人的关系材料
办理地点:厦门市内就近的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窗口
流程图:
办理费用:不收费
厦门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服务办理指南(定居证+通知书)
2023-10-18,全文共 1828 字
+ 加入清单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台湾居民申请来大陆定居。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一)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结婚3年及以上的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本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
(二)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及以上的台湾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
(三)在大陆投资经济效益好或投资金额巨大的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福建省投资办企业的金额达1000万美元以上或者所办企业的年纳税额达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四)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文化、医学、农业等领域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四、受理机构
拟定居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五、禁止性规定
申请人有《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批准台湾居民定居证明。
六、申请材料
(一)提交书面申请。
(二)填写《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
(三)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两张。
(四)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旅行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并提交复印件,无原件的,应提交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和出入境证件复印件。
(六)提交6个月以上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
(七)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在台孤身一人的:
(1)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在台孤身一人无人照顾的证明。
(2)与大陆拟投靠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
(3)交验大陆拟投靠亲属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大陆拟投靠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的公证证明。
(5)财力证明。
2.申请夫妻团聚的:
(1)交验大陆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并提交复印件,或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婚姻状况证明和台湾户籍证明复印件。
(2)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应提交出生证明和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
(3)交验大陆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财力证明。
3.在大陆投资的:
(1)交验所在企业上年度或本年度的营业额、纳税额或者进出口额的相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2)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提交本项第2款要求的相关材料。
4.国家急需人才:
(1)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关证明。
(2)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提交本项第2款要求的相关材料。
七、办理方式
由申请人本人或者申请人委托的亲属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八、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或者申请人委托的亲属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受理审批机构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和申请事由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调查,申请人应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关的材料配合调查。
(四)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审批机构作出批准签发决定;具有法定不予签发情形或在规定期限内不配合调查的,依法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九、办结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的,经决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二)收费标准:台湾居民定居证8元∕张。
十一、审批结果
批准签发《台湾居民定居证》和《批准定居通知书》。被批准定居的台湾居民应在《批准定居通知书》有效期内持《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到定居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并申领居民身份证。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落户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定居处理。
不予批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批准定居通知书》。
十二、结果送达
由申请人凭《受理申请回执》和身份证件前往定居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现场领取,同时上缴原持有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台湾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证件收缴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