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津贴领取条件2023
2023-09-04,全文共 405 字
+ 加入清单生育津贴=生育前(含生育当月)12个月所在单位人均月缴费工资除以30再乘以相应计发天数。那么,厦门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厦门生育津贴领取条件2023
女职工:
1、已领取结婚证。
2、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
3、在分娩、妊娠终止(含异位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
温馨提示: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男职工:
男职工做结扎等计划生育手术,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其未就业配偶没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参照职工参保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支付生育的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与其它社会保险不实行重复报销和补偿报销。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规定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报销生育的医疗费,不享受生育津贴。
厦门生育险报销标准
2024-01-12,全文共 1244 字
+ 加入清单厦门生育险报销标准:
(一)、生育女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不含生育当月,用人单位未及时参保而补缴的生育保险费,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的缴费月份之内),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须当月有参保生育保险,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
(二)、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所需材料:
(一)、分娩或剖宫产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外地卡、信用卡、招商银行及中信银行卡暂不能用);
2、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准生证有效期为从发证之日起算三年,超过有效期的需进行延期或提供原发证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计划内生育证明。
3、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5、《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
7、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所有信用卡、招商银行及中信银行卡暂不能用);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4、自然流产而未实施人工流产术的,需提供加盖诊断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5、实施免费人工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供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实施免费手术介绍信(证明)及实施手术医疗机构的手术证明。
6、《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7、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申领流程:
(一)、登陆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下载《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委托书》,按要求填写;
(二)、交所在单位核实盖章(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其所辖社区居委会核实盖章, 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原单位核实盖章);
(三)、携带 《申领表》及第二条要求的材料交所辖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生育保险受理窗口办理;
(四)、符合申领条件者,受理15个工作日之后,持银联卡到银行查询、取款。核实期限为三个月,若无异议,视为待遇申领完成;如有异议,请申领人持收件单、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原受理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查询。
(五)、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受理二十天之内通知申领人,并退回申领材料。
四、待遇申领时间:由于缴费数据延迟,生育事实发生后的次月20日起,方可办理申领手续;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五、市区分工:市属企业职工请到市社保中心申领,区属企业职工请到各区社保中心申领。
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申领表
2024-01-26,全文共 608 字
+ 加入清单参保单位 | □区属单位□市属单位 | ||||||||||
参保人 | 姓名 | 保险号 | 联系电话 | ||||||||
代理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生育或手术类别 | 分 娩 | □ 顺产(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引产) □ 难产(含剖宫产) 多胞胎:□ 双胞胎□胞胎 (请于相应“□”内打“√”或涂黑,前后同) | 分娩日期 | 年月日 | |||||||
计划生育服务证号码 | 计划生育服务证发证机关 | 签发日期 | |||||||||
年月日 | |||||||||||
生育医学证明号码 | 出具医学证明医疗机构 | 签发日期 | |||||||||
年月日 | |||||||||||
流 产等 | □不足4个月流产、引产或宫外孕 □4—7个月流产、引产或宫外孕 | 手术日期 | 年月日 | ||||||||
手术医疗机构 | |||||||||||
计划生育手术 | □放环 □取环 □绝育手术 □复通手术 | 手术日期 | 年月日 | ||||||||
手术医疗机构 | |||||||||||
生育前累计缴费月数 (不含生育当月) | □≥12个月 □<12个月 | 用人单位或所辖居委会(盖章) 年月日 |
填写说明:
1、本表一式一份,规格为A4纸,请上网下载填写后打印,或用黑色水笔,中文正楷填写;
2、 单位市区属问题,请咨询本单位人事或电话咨询12333,区属职工请到相应区社保中心办理,以免误跑;
3、 生育前累计缴费月数请电话咨询12333查询;
4、申领流程、须备材料,请上网下载查询《〈厦门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申领须知》,网址同上;
5、 盖章: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盖章,外地户籍失业人员由原用人单位盖章,本市失业人员由所辖居委会盖章;
6、 申领时务必携带社会保障卡及厦门银联卡。
如果不知道,2014年厦门市企业职工申领生育保险需要什么流程,需要什么办理条件?
请点击右侧连接:2014年厦门市企业职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指南
本市户口女性失业人员申请生育补助金
2024-01-26,全文共 359 字
+ 加入清单● 事项类别:公共事业服务
● 申请条件:本市户口的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分娩,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
● 须提供材料:
(1)本人《就业和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
(2)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市的银行卡;
(3)《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 受理单位: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科
● 受理依据:《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
● 受理内容: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 办理对象:符合条件的本市户口女性失业人员
● 承诺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 是否收费:不收费
● 办理地点: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A厅5号或6号窗口
● 咨询电话:12333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厦门生育津贴有多少钱
2023-09-04,全文共 319 字
+ 加入清单厦门生育津贴是多少?
答: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时间标准如下:(一)顺产12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143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二)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含异位妊娠)的15天;怀孕三个月及以上流产的42天;怀孕七个月及以上流产的98天。孕期妊娠月以28天即4周为1个月计算;
(三)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生育时合并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天数按就高原则领取、不叠加享受;
(四)上年度无生育保险征缴记录的当年新成立用人单位,其生育津贴按上年度省平均工资计发。
厦门生育津贴怎样申请
2024-03-19,全文共 334 字
+ 加入清单厦门生育津贴申请方式汇总
1、掌上办:“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申请。
2、网上办:登录“福建医保服务平台(open.ybj.fujian.gov.cn/fuwu/)”-进入个人网厅-我要办-生育津贴申报。
3、自助办:就近前往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使用自助机,按照“医保自助服务-医保业务办理-生育津贴申领”的流程办理。(您可关注“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通过“服务大厅-服务-公共查询-e政务自助终端医保服务”查询全市站点)
4、帮代办:就近前往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申请代办。
5、窗口办:市医保部门线下各医保经办窗口、医保服务站均可咨询、办理。
6、其他APP办理:打开闽政通APP,通过“我的-五险一金-医保-业务经办-生育津贴申报”提交申请。
厦门领取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条件
2023-09-04,全文共 405 字
+ 加入清单职工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当月正常参保缴费但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按正常待遇的50%支付。
女职工:
1.已领取结婚证。
2.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
3.在分娩、妊娠终止(含异位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
温馨提示: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男职工:
男职工做结扎等计划生育手术,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其未就业配偶没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参照职工参保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支付生育的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与其它社会保险不实行重复报销和补偿报销。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规定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报销生育的医疗费,不享受生育津贴。
厦门生育津贴报销能不能网上办理
2024-03-19,全文共 921 字
+ 加入清单申请对象
厦门市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妊娠分娩、妊娠中止(含异位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或参保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申请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
特别注意:
1.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2.灵活就业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不享受生育津贴
申请条件及待遇
职工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当月正常参保缴费但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按正常待遇的50%支付。
特别注意:
1.如缴费月数涉及省外异地缴费月份的,需待转移手续办理成功后,方可申领。
2.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间从分娩之日起计算,时效为24个月;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效为12个月。
办理流程
1.进入【厦门医疗保障】小程序,点击「服务」,进入「业务经办」模块,选择「生育津贴申报」;
2.进入申报界面,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医保工作人员收到您的申报记录后将及时审核。
3.参保人可选择「服务」,「业务经办」模块,点击「生育津贴查询」查询并打印个人生育津贴所有申报记录的办事进度,并可生成已审核通过的生育津贴结算单。
温馨提示: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涉及中断补缴情形及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网办,请至市医保部门线下各经办窗口咨询。
办理材料
(一)《出院小结》或《诊断书》
1.住院实施手术的,提供《出院小结》或《诊断书》原件应盖有医院章,且需体现生育类型及生育时间(流产的需体现孕期周数);诊疗经过与出院诊断不符的,需提供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记录。
2.门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供加盖诊断医疗机构医院章的诊断证明书;若流产的诊断证明书未体现孕期周数,则需提供体现首诊记录的病历。
3.申请人已在省内即时结算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的,或在厦门市医保经办窗口申请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报销的,申领生育津贴时无需提供医院收费票据;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申请人申领生育津贴时还需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的医院收费票据。
4.非中文的材料需翻译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二)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
因涉及待遇发放,请提供参保人本人有银联标志的一类储蓄卡。
厦门生育津贴有时间限制吗
2023-09-04,全文共 406 字
+ 加入清单厦门生育津贴有效期是多久?
厦门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时间需要从分娩之日起计算,时效为24个月;从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时效为12个月。
女职工:
1.已领取结婚证。
2.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
3.在分娩、妊娠终止(含异位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
温馨提示: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男职工:
男职工做结扎等计划生育手术,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其未就业配偶没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参照职工参保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支付生育的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与其它社会保险不实行重复报销和补偿报销。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规定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报销生育的医疗费,不享受生育津贴。相关信息:厦门生育津贴领取标准
厦门生育保险申领条件+材料+流程
2024-01-12,全文共 1992 字
+ 加入清单● 事项名称:生育保险
● 事项类别:公共事业服务
● 申领条件:
(一)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缴费的月份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
(二)是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 申请材料:
(一)分娩或剖宫产
1、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及厦门银联借记卡(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及浦发银行卡和所有信用卡暂不支持);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即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对应的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5、《厦门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非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应提供有效记录的就业失业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区社保中心办理);
7、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生育职工本人办理不需提供。
(二)流产(引产)、宫外孕或计划生育手术:
1、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及厦门银联借记卡(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及浦发银行卡和所有信用卡暂不支持);
2、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对应的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复印件,病历或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3、自然流产未行刮宫术的,须提供加盖诊断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书;
4、在外地施行的,须提供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假证明;
5、实施免费人工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须提供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实施免费手术介绍信(证明)及实施手术医疗机构的手术证明材料。
6、《厦门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7、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生育职工本人办理不需提供。
● 受理对象:市属企业职工及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区属企业职工及本市户籍失业人员请到所属区社保中心申领)。
● 受理单位:厦门市社保中心生育保险科。
● 受理依据:《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 受理内容: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 办理程序:
(一)登陆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下载《厦门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按要求填写;
(二)待遇申领时效: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三)备齐所需材料提交生育保险受理窗口办理 ;
(四)符合申领条件者,受理15个工作日之后,通过银联汇款到申领账户,申领人可持对应的银联卡查询,无异议者办理完毕;如有异议,请申领人持收件单、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受理窗口核实。核实期限为收件后三个月,逾期不再受理;
(五)对不符合申领条件者,在受理后二十天内通知申领人,并由申领人取回申领材料(伪造材料不予以退还)。
●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不收费。
● 办理地点: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厅。
● 联系电话:12333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 经办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厅 12333
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思明区后江埭路65号 5863099
湖里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湖里区仙洞路3号 5635093
集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集美区滨海路898号(台商服务中心)三楼 6213657、6256486
海沧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海沧劳动力市场)三楼 6051045
同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同安区人力资源市场大厦 7229192
翔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二楼 7889773
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厦门申请生育津贴符合条件者,受理15个工作日之后,持银联卡到银行查询、取款。
1、登录厦门劳动保障局网(www.xmldbzj.gov.cn),下载《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委托书》,按要求填写
2、交所在单位核实盖章(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其所辖社区居委会核实盖章, 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原单位核实盖章);
3、携带 《申领表》及第二条要求的材料交所辖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生育保险科受理窗口(区属企业、失业人员到所辖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
4、符合条件者,受理15个工作日之后,持银联卡到银行查询、取款。需要提醒的是,三个月之内为核实期限,若无异议,视为待遇申领完成;如有异议,请本人持收件单、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原受理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查询。
5、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受理二十天之内通知申领人,并退回申领材料。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2024-01-12,全文共 1607 字
+ 加入清单● 事项类别:公共事业服务
●申领条件:
(一)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缴费的月份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
(二)是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 申请材料:
(一)分娩或剖宫产
1、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及厦门银联借记卡(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及浦发银行卡和所有信用卡暂不支持);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即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对应的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5、《厦门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非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应提供有效记录的就业失业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区社保中心办理);
7、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生育职工本人办理不需提供。
(二)流产(引产)、宫外孕或计划生育手术:
1、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及厦门银联借记卡(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及浦发银行卡和所有信用卡暂不支持);
2、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对应的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复印件,病历或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3、自然流产未行刮宫术的,须提供加盖诊断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书;
4、在外地施行的,须提供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假证明;
5、实施免费人工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须提供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实施免费手术介绍信(证明)及实施手术医疗机构的手术证明材料。
6、《厦门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7、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生育职工本人办理不需提供。
● 受理对象:市属企业职工及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区属企业职工及本市户籍失业人员请到所属区社保中心申领)。
● 受理单位:厦门市社保中心生育保险科。
● 受理依据:《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 受理内容: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 办理程序:
(一)登陆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下载《厦门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按要求填写;
(二)待遇申领时效: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三)备齐所需材料提交生育保险受理窗口办理 ;
(四)符合申领条件者,受理15个工作日之后,通过银联汇款到申领账户,申领人可持对应的银联卡查询,无异议者办理完毕;如有异议,请申领人持收件单、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受理窗口核实。核实期限为收件后三个月,逾期不再受理;
(五)对不符合申领条件者,在受理后二十天内通知申领人,并由申领人取回申领材料(伪造材料不予以退还)。
●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不收费。
● 办理地点: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厅。
● 联系电话:12333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 经办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厅 12333
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思明区后江埭路65号 5863099
湖里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湖里区仙洞路3号 5635093
集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集美区滨海路898号(台商服务中心)三楼 6213657、6256486
海沧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海沧劳动力市场)三楼 6051045
同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同安区人力资源市场大厦 7229192
翔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二楼 7889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