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定居厦门户口登记办理指南
2023-10-18,全文共 337 字
+ 加入清单台湾居民定居厦门户口登记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获准回厦门市定居的台湾居民
申报材料:
1、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
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
*获准定居大陆的,提供《批准定居通知书》(有效期内)
*获准定居大陆的,提供《台湾居民定居证》
*申请书
*新立户的,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凭证
2、已丧失台湾居民身份的原大陆居民申请返回大陆定居
*申请书
*新立户的,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凭证
*投靠他人的,需提供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及与被投靠人的关系材料
*已丧失台湾居民身份的原大陆居民申请返回大陆定居,提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原大陆居民返回大陆定居的通知》
*投靠他人的,需提供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及与被投靠人的关系材料
办理地点:厦门市内就近的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窗口
流程图:
办理费用:不收费
厦门市台湾居民申请定居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2023-10-18,全文共 603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材料汇总
(一)提交书面申请。
(三)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两张。
(四)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旅行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并提交复印件,无原件的,应提交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和出入境证件复印件。
(六)提交6个月以上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
(七)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在台孤身一人的:
(1)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在台孤身一人无人照顾的证明。
(2)与大陆拟投靠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
(3)交验大陆拟投靠亲属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大陆拟投靠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的公证证明。
(5)财力证明。
2.申请夫妻团聚的:
(1)交验大陆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并提交复印件,或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婚姻状况证明和台湾户籍证明复印件。
(2)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应提交出生证明和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
(3)交验大陆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财力证明。
3.在大陆投资的:
(1)交验所在企业上年度或本年度的营业额、纳税额或者进出口额的相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2)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提交本项第2款要求的相关材料。
4.国家急需人才:
(1)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关证明。
(2)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提交本项第2款要求的相关材料。
厦门居民身份证办理(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2023-05-15,全文共 2054 字
+ 加入清单为满足群众的工作、生活和学习需要,厦门市公安机关持续优化身份证办理地区、办理时限,不断推出“就近办”“马上办”“异地办”“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等便利措施,大大方便了群众,一起来了解下吧!
厦门居民身份证办理(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一、办理地区
1、可在厦门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的地区
福建省户籍居民和已开通“跨省通办”的27个省和直辖市相关地区。详细如下:
贵州省、重庆市、安徽省、山西省、海南省、浙江省、山东省、吉林省、河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辽阳市、盘锦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阜新市海州区)、上海市、江苏省、西藏自治区、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广东省、江西省、陕西省、湖南省、天津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兰州市七里河区、甘南自治州夏河县)、北京市、宁夏回族自治区。
2、可在厦门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地区
在厦居住的“闽粤湘”户籍居民。
3、可在厦门申请补、换领身份证的地区
已全部实现福建省通办和全国“跨省通办”。
二、所需材料
首次申领或丢失补领身份证,需提供户口簿,损坏换领要提供旧身份证。
注意:福建省外户籍居民在厦门办理身份证业务,还需交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材料,并签订提交信息准确、真实的书面承诺书。
三、办理时限
1、普通身份证
(1)福建省户籍居民办理普通身份证,法定时限为60日,已压缩至20个工作日;
(2)快证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已压缩至10个工作日。
2、临时身份证
(1)福建省户籍居民在厦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法定时限为3日,已实现当场办理当场领取;
(2)“闽粤湘”三个省份户籍居民,在以上三省任一居住地跨省办理临时身份证,经户籍地审核后即可办理。
3、跨省换、补领身份证
因需要户籍地的审核,法定时限为45日。
四、其他便利措施
境外中国公民因新冠疫情未能及时办理身份证期满换证的,可以委托国内近亲属,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户政办证大厅,代为提出换证申请。公安机关核实受托人身份信息,线上审核证明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受理、签发、制作和发放证件;为便利回国就近换领居民身份证,境外中国公民因新冠疫情未能及时办理身份证有效期满换证的,回国(入境)后可在全国任一户籍派出所就近办理身份证换领业务,进一步为群众提供了便利。
五、温馨提示
由于办理身份证需采集指纹、人像和进行身份核验,还不能实现“全程网办”。目前只有福建省户籍居民因身份证损坏、丢失,且距前次证件制发时间不超过2年的,可以通过“闽政通”进行网上申请办理,制证照片和指纹信息沿用前次信息。
六、咨询电话
思明区
中华派出所:0592-2037286;
滨北派出所:0592-5052850;
莲前派出所:0592-5992779;
嘉莲派出所:0592-5338917;
梧村派出所:0592-5858148;
筼筜派出所:0592-5360258;
开元派出所:0592-2050206;
碧山派出所:0592-2080869;
滨海派出所:0592-2563591;
何厝派出所:0592-5028108;
鹭江派出所:0592-2262561;
鼓浪屿派出所:0592-2063491;
大学路派出所:0592-2188976;
曾厝垵派出所:0592-2575112。
湖里区
湖里派出所:0592-5651893;
禾山派出所:0592-5794110;
殿前派出所:0592-5626794;
江头派出所:0592-5711431;
金山派出所:0592-5280412;
五通派出所:0592-5698110。
海沧区
海沧派出所:0592-6084507;
钟山派出所:0592-6055339;
新阳派出所:0592-6517019;
东孚派出所:0592-6311021;
嵩屿派出所:0592-6890238。
集美区
集美派出所:0592-6066213;
灌口派出所:0592-6380550;
后溪派出所:0592-6268110;
侨英派出所:0592-6151677;
杏林派出所:0592-6280276;
杏滨派出所:0592-6253659 ;
凤安派出所:0592-6157894;
集美学村派出所:0592-7797106。
同安区
潘涂派出所:0592-7012110;
大同派出所:0592-7022965;
祥平派出所:0592-7366055;
新民派出所:0592-7115110;
西柯派出所:0592-7039652;
洪塘派出所:0592-7252959;
汀溪派出所:0592-7158110;
五显派出所:0592-7300917;
莲花派出所:0592-7552886。
翔安区
马巷派出所:0592-7167110;
凤翔派出所:0592-7290131;
新店派出所:0592-7081125;
内厝派出所:0592-7882110;
新圩派出所:0592-7880960;
香山派出所:0592-7297269;
大嶝派出所:0592-7093110;
金海派出所:0592-7828200。
厦门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服务办理指南(定居证+通知书)
2023-10-18,全文共 1828 字
+ 加入清单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台湾居民申请来大陆定居。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一)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结婚3年及以上的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本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
(二)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及以上的台湾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
(三)在大陆投资经济效益好或投资金额巨大的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福建省投资办企业的金额达1000万美元以上或者所办企业的年纳税额达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四)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文化、医学、农业等领域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四、受理机构
拟定居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五、禁止性规定
申请人有《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批准台湾居民定居证明。
六、申请材料
(一)提交书面申请。
(二)填写《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
(三)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两张。
(四)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旅行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并提交复印件,无原件的,应提交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和出入境证件复印件。
(六)提交6个月以上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
(七)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在台孤身一人的:
(1)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在台孤身一人无人照顾的证明。
(2)与大陆拟投靠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
(3)交验大陆拟投靠亲属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大陆拟投靠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的公证证明。
(5)财力证明。
2.申请夫妻团聚的:
(1)交验大陆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并提交复印件,或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婚姻状况证明和台湾户籍证明复印件。
(2)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应提交出生证明和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
(3)交验大陆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财力证明。
3.在大陆投资的:
(1)交验所在企业上年度或本年度的营业额、纳税额或者进出口额的相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2)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提交本项第2款要求的相关材料。
4.国家急需人才:
(1)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关证明。
(2)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提交本项第2款要求的相关材料。
七、办理方式
由申请人本人或者申请人委托的亲属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八、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或者申请人委托的亲属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受理审批机构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和申请事由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调查,申请人应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关的材料配合调查。
(四)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审批机构作出批准签发决定;具有法定不予签发情形或在规定期限内不配合调查的,依法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九、办结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的,经决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二)收费标准:台湾居民定居证8元∕张。
十一、审批结果
批准签发《台湾居民定居证》和《批准定居通知书》。被批准定居的台湾居民应在《批准定居通知书》有效期内持《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到定居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并申领居民身份证。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落户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定居处理。
不予批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批准定居通知书》。
十二、结果送达
由申请人凭《受理申请回执》和身份证件前往定居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现场领取,同时上缴原持有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台湾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证件收缴证明》。
港澳居民在厦门上小学怎么申请入学?
2024-04-12,全文共 395 字
+ 加入清单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市就学的,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到居住地片区学校报名,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
其父亲(母亲)为本市户籍的,到其父亲(母亲)户籍地片区学校报名,由其父亲(母亲)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申请就读公办学校的,其父亲(母亲)应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其中申请在思明区、湖里区入学的,其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满2年,到居住地片区学校报名,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7月7日(星期日)至7月8日(星期一)
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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