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申领时间
2023-11-23,全文共 489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时间:截至2024年3月31日
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大中专毕业生符合以下三种类型之一:
1.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离校未就业)。
3.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与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合同派遣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实际用人单位需属于中小微企业。
(三)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之前无相关参保缴费记录),申领时已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2023年毕业的需在取得毕业证书日期之后计算)。申请人参保归属地为厦门,能提供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号。
(四)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
推荐阅读:厦门中小微企业毕业生岗位补贴申领指南
毕业生在厦门就业创业可以享受到哪些福利政策(超全整理)
2023-08-27,全文共 1565 字
+ 加入清单适用对象
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到我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人才。
办理渠道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平台--用户登录--人事人才--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政策亮点
按照博士每人8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予以一次性补贴。
点击查看:厦门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
支持对象
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经各区(管委会)认定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骨干人才,可参照执行。
办理渠道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众号——综合服务——住房保障、“i厦门”APP——服务——住房保障——五折租房。
政策亮点
租金补贴:按照思明、湖里每人每年8000元,集美、海沧每人每年6000元,同安、翔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补贴。
点击查看:2021年起厦门这类人才5年内可五折租房
支持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办理渠道
厦门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
政策亮点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项目启动补助、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创业场地补贴、每吸纳一名人员给予2000元就业奖励金及相关创业项目成果奖励和优秀奖励。
支持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办理渠道
厦门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
政策亮点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项目启动补助、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创业场地补贴、每吸纳一名人员给予2000元就业奖励金及相关创业项目成果奖励和优秀奖励。
办理指南:厦门个人创业补贴申请全指南
支持对象
灵活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办理渠道
厦门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智慧人社”微信服务号、社区窗口
政策亮点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经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后从事灵活就业,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社区)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后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给予灵活就业人员以实际缴费基数计算的用人单位应付基本养老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之和的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支持对象
厦门生源及在厦大中专院校(含中等职业院校、技校)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办理渠道
●全程网办●
政策亮点
厦门生源及在厦大中专院校(含中等职业院校、技校)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我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业的见习活动,职业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见习学员的生活补贴标准为1980元/月(每按30日计发,每日66元)。
见习期间,市人社部门统一为见习学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办理指南:厦门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指南
支持对象
毕业学年内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办理渠道
●全程网办●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
(http://220.160.52.58:83/eva-portal-web/login?loginflag=false)
政策亮点
对在厦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毕业学年内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按规定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办事指南:厦门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厦门毕业生中小微企业补贴多少钱
2023-10-17,全文共 212 字
+ 加入清单答:补贴标准为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岗位补贴(一次性发放3000元/人)。
发放到哪里:发放至申请时填写的社保卡或者银行卡中
注意事项:
1.已享受2023年度新增岗位补贴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差发放。
2.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
3.经办机构审核时符合条件人员需正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厦门市社保经办机构在线查询:点击查看
厦门大中专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线上申请流程
2023-11-07,全文共 247 字
+ 加入清单厦门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申请人可以登录厦门人社局官网申请,实行依申请受理原则,可选择网上申请或线下申请。
厦门大中专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线上申请流程
个人申报:实行依申请受理原则,可选择网上申请或线下申请。
网上申请入口:申请人登录厦门人社局官网申请,网页路径:http://hrss.xm.gov.cn
网上申请流程:
一、进入官网后,点击“网上办事”板块
二、点进首页,以个人信息进行登录
三、依次点击“个人办事”-“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板块
四、点击办理申请
五、进行账户验证后即可开始业务办理
厦门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人才引进补贴多少钱?
2024-03-20,全文共 185 字
+ 加入清单补贴标准参照我市普通本科毕业生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标准(1万元/人)。
*普通本科毕业生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标准如有调整,从其规定,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厦门人才引进补贴标准:
按照博士8万元/人;
硕士5万元/人;
“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3万元/人;
其他高校应届本科1万元/人的标准
*予以一次性补贴。
厦门市逸夫中学2024年面向思明区民办小学应届毕业生补充招生
2024-05-11,全文共 1244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市逸夫中学2024年面向思明区民办小学应届毕业生补充招生公告
招生名额
面向思明区民办小学应届毕业生招收100人。
报名条件
以学生自愿报名为原则,报名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4届思明区民办小学应届毕业生;
2.非本市户籍学生,应具有以下条件:
(1)学生父(或母)在厦连续缴交社会保险满三年;
(2)学生父(或母)在厦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
(3)学生父(或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社保、居住证和稳定职业等相关证明的姓名必须一致,时间为2021年4月至今);
本市户籍的学生不作此要求;
3.品行端正,综合素质高,身心健康,体育达标。
报名时间
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5月10日中午12:00止,逾期不再受理。
04
报名及录取流程
请关注“厦门市逸夫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生简章,明确报名条件,熟悉报名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1.网络预报名: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5月10日12:00前扫描《厦门市逸夫中学2024年面向思明区民办小学应届毕业生补充生源招生报名表》二维码进行网络预报名。学生如实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佐证材料,点击“提交报名”完成预报名工作。学生网络预报名的信息不得造假,一经发现,取消该生报名资格。
方式一
扫描二维码填写
厦门市逸夫中学
2024年面向思明区民办小学
应届毕业生补充生源招生报名表
方式二
关注“厦门市逸夫中学”微信公众号,并点击公众号菜单的“我是学生”—“补充招生”,进行网上报名
2.资格审核确认:学校补充生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学生可于5月15日12:00后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学生,须在5月16日12:00前确认是否进入正式报名环节,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补充生源报名资格。
若通过资格审核且确认进入报名环节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于5月17日由公证处组织电脑随机摇号,产生预录取名单。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初中招生文件中有关双(多)胞胎捆绑录取的原则,如双(多)胞胎同时报名且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摇号。如被摇中,绑定的双(多)胞胎均被预录取。如未被摇中,绑定的双(多)胞胎均不被预录取。
3.预录取查询:5月18日12:00起,学生和家长可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查询预录取结果。预录取结果按相关程序报送区、市教育局审批后,可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查询最终录取结果。
4.根据初中招生要求,每人只能选报一所学校,不得兼报,若出现被多所学校同时录取的情况,则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招生组织与监督
1.成立2024年厦门市逸夫中学补充生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生相关工作。
2.厦门市逸夫中学补充生源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592-5970310转304 、0592-5970310转301
工作日上午8:00—11:30、工作日下午14:30—17:30
厦门技师院校毕业生人才引进补贴申请入口+流程
2024-02-27,全文共 510 字
+ 加入清单技师院校毕业生人才引进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新引进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系统,按要求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证书扫描件;
3.与我市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扫描件;
4.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流水凭证。
(二)受理。
市人社局负责受理市属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以及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厦门市分库(详见企业缴税凭证中的收款国库,下同)的各类企业申请;
市教育局负责受理市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申请;
各区人社局或园区管委会负责受理本区(园区)属事业单位(含镇街属)以及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本区(园区)代理支库的各类企业的申请。
(三)审核。各受理部门按月汇总审核补贴申请。
(四)公示。各受理部门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发现存在不符合条件的,终止本次申请,
(五)发放。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各受理部门发放补贴。
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2024年5月)
2024-05-14,全文共 3584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新增招聘中小学教师107人,从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中择优录取。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详见附件1);
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一致的,可在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中选报一个。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六)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3.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所在学校列入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的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对象、年龄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高校2024届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2.省属公办师范大学(校名含“师范大学”,下同)及上海音乐学院、南京理工大学、集美大学等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开展战略合作的高校2024届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3.国务院部门直属高校2024届普通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毕业于部属、省属公办师范大学的优秀毕业生;
4.福建省外省属公办师范大学2024届普通教育本科优秀毕业生;
5.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
6.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4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4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不含各级各类公费师范毕业生、委托和定向就业的师范毕业生。
(二)年龄要求
本科:1998年7月后出生(含7月,下同);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8年7月后出生。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
三、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6月1日上午10:00;
(二)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扫描二维码或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
PC端访问地址:https://jszp.xmedu.cn/login.html#/
手机端访问地址: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在报名系统提交相关材料,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考人员可报考多个单位的岗位。
签约时,一个考生同时入围多个岗位的,考生根据各个岗位的排名,自愿选择一个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签约确认书)。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签约,若发现与两个及以上单位签约的,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三)宣讲安排
宣讲时间:2024年5月31日9:00--17:00;
宣讲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招聘大厅(音乐学院旁)。
报考人员可就近到现场咨询及报名。
(四)提交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3):
1.境内毕业生: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三方协议书等。
2.境外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二)资格复审:笔试前由市教育局组织对用人单位推荐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
(一)面试
1.用人单位择优接洽考生或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用人单位通知。未收到用人单位通知的其他报考人员不再逐一回复。
2.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结构化面试等形式。用人单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至6:1的比例推荐参加笔试,未达到3:1的原则上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
3.所有招聘岗位面试于2024年6月1日12:00前结束。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6月1日15:00起;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考场安排及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教师专业素养和本学科教学设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签约
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书。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按照用人单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具有博士学位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简化招聘程序采用考核等方式直接聘用。
七、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如《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没有规定,可参照《实施细则》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用人单位组织到三级医院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经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原则上于2024年8月(含8月)前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并依据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九、其它事项
(一)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先报名参加考试。
(二)经考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于2024年8月(含8月)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国考笔试、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三)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厦府〔2009〕17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人〔2011〕48号)精神,本次聘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列为区域校际交流对象,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
(五)凡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现象的,一经发现,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处理。
(六)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七)聘用前,各用人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2〕32号)、《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聘用前,各用人单位应将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安机关、检察院、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九)本次招聘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行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住房货币化补贴等方面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标准执行。
(十)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
(十一)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十二)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学科专业范围》中但与拟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报考者须提供学历(位)证、主干课程成绩表、学校证明等有效凭证。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厦门市教育事务工作专门监督小组实施监督。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厦门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申请条件
2023-11-02,全文共 467 字
+ 加入清单申报条件:毕业年限+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申报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大中专毕业生符合以下三种类型之一:
1.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离校未就业)。
3.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与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合同派遣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实际用人单位需属于中小微企业。
(三)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之前无相关参保缴费记录),申领时已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2023年毕业的需在取得毕业证书日期之后计算)。申请人参保归属地为厦门,能提供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号。
(四)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
厦门毕业生落户需要什么材料?附下载入口+示范文本
2022-10-25,全文共 798 字
+ 加入清单1、《普通院校毕业生申请入户登记表》【点击下载】
2、《落户人事信息》(厦门市人社局推送,窗口民警打印)
*市人社局《落户人事信息》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收到人社局符合办理条件信息五个工作日后,持申请材料到公安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3、申请人的《毕业证书》(出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在线验证码”或“学信二维码”)
4、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随迁配偶的,应提供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6、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供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样证如下:
7、随迁未成年子女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亲子司法鉴定书》或《亲子关系公证书》或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且父、母、子女关系明确或能通过内部核查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
8、随迁未成年子女,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上需加盖离婚证上的婚姻登记章或复印章)或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
9、随迁未成年子女属非婚生育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声明》。投靠的子女随非落户方迁移户口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抚养权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或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声明(签名按指纹);
《声明》下载入口:点击下载
《声明》示范文本:点击查看
10、在厦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需提供在厦合法稳定住所凭证(不动产证、产权证,点击查看示范文本)。
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入户在单位集体户,应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其余则由窗口统一落户在社区公共户(无社区公共户的落户派出所公共户);
11、随迁未成年子女属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
12、承诺书(户籍迁入人员填写)【点击下载】。
说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厦门大中专毕业生岗位补贴申请进度查询
2023-11-07,全文共 245 字
+ 加入清单申报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进度怎么查询呢?一起来看看吧!
厦门大中专毕业生岗位补贴申请进度查询方式
个人可以通过登录申请网站(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或者打电话咨询相关线下保险经办机构。
查询流程:
一、进入平台网站后,点击右上角进行登录或者账号注册
二、选择电子社保卡或账号登录,下方统一认证平台也可以使用“闽政通”扫码登录
三、登陆成功后,点击“个人服务”页面下的社会保障,点击“失业保险栏目,右侧点击在线办理
四、点击页面上方业务办理情况即可查看业务办理进度信息
厦门毕业生接收核准办理指南(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方式)
2023-10-09,全文共 1492 字
+ 加入清单毕业生接收核准办理指南(该事项全程网办,现场提供咨询)
一、申请条件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落户我市:
(一)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为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即依法办理我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且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四)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且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在厦合法稳定就业的,参照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办理;
(五)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且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
(六)由我市岛外就业单位接收的往届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需在厦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由思明区、湖里区单位接收的往届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需在思明区、湖里区单位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在厦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参照上述条件由所创办的企业办理接收手续。
二、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落户承诺书【点击下载 |材料说明】
三、办理流程
1.先由用人单位通过厦门市人社局官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网厅申报拟接收毕业生信息。
2.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i厦门”APP线上申请落户、邮寄准迁证。
注:对于核准落户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籍省内的可直接到派出所办理落户;原籍省外的可通过邮政快递准迁证。原籍省外学校集体户的如持有学校迁移证,可直接携带证件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3.迁移手续办好后,同学们可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并采集人像换领身份证。
四、办理渠道
(一)单位网上申报:
方式一: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http://xm.zwfw.fujian.gov.cn),将地址定位至【厦门市】,在搜索框内输入【毕业生接收核准】,点击【我要申报】并登录即可在线办理。
方式二:符合接收条件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登录厦门人社局官网(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网厅--人事人才”服务平台,根据提示申报拟接收毕业生个人信息。
(二)毕业生线上申请:
登录“i厦门”APP,进入“服务”--“公安服务”--“户政业务”,进入“普通教育大中专毕业生入户”,如实填写个人真实信息,上传所需图片材料,按照提示完成申请的各个环节,最后点击“提交审批”。
提交成功后,可以在“我的”实时在线查看进度。
需要上传的材料有:身份证、毕业证书、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等,更多材料要求可以在APP中查看。
五、其他说明
1.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不收费
3.联系信息:
(1)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二楼人社事务分中心办事大厅综合服务1-4号窗口(该事项全程网办,现场提供咨询);
(2)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单位及自管档案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可直接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
(3)各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可直接到相应的区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592-12333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厦门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引进补贴申请时间
2024-03-20,全文共 297 字
+ 加入清单新引进人才原则上应在自引进之日起1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2024年1月1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毕业信息应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上的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系统中查询,培养层级应显示为“预备技师”;
2.申请人已在厦门办妥落户手续,按规定缴纳我市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3.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且未享受过我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新引进人才是什么意思?
新引进人才是指自2017年7月10日起,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新引进我市辖区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人才。
厦门大中专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材料有哪些
2023-10-17,全文共 202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大中专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材料一览
申请个人信息填报页面:
个人岗位补贴登记表:点击下载
认证材料:
1、(必传)身份证(正反面)
2、(必传)福建省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3、(必传)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4、(必传)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5、(必传)《2023年度个人申领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登记表》
6、学信网或其他佐证材料
线下办理方式:携带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前往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厦门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人才引进补贴1万元怎么申请?
2024-03-20,全文共 471 字
+ 加入清单申请
新引进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系统,按要求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证书扫描件;
3.与我市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扫描件;
4.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流水凭证。
受理
市人社局负责受理市属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以及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厦门市分库(详见企业缴税凭证中的收款国库,下同)的各类企业申请;
市教育局负责受理市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申请;
各区人社局或园区管委会负责受理本区(园区)属事业单位(含镇街属)以及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本区(园区)代理支库的各类企业的申请。
审核
各受理部门按月汇总审核补贴申请。
公示
各受理部门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发现存在不符合条件的,终止本次申请。
发放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各受理部门发放补贴。
厦门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补贴申请什么时候截止
2023-11-02,全文共 506 字
+ 加入清单本次毕业生中小微企业补贴申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申报条件如下:
申报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大中专毕业生符合以下三种类型之一:
1.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离校未就业)。
3.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与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合同派遣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实际用人单位需属于中小微企业。
(三)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之前无相关参保缴费记录),申领时已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2023年毕业的需在取得毕业证书日期之后计算)。申请人参保归属地为厦门,能提供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号。
(四)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
厦门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人才引进补贴咨询电话
2024-03-20,全文共 333 字
+ 加入清单总咨询电话:2853281
市人社局:市人才服务中心事务服务窗口,湖滨东路319号C幢二楼,5396591
市教育局:人事处,2135597
思明区人社局: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5863067
湖里区人社局: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1116室,5751783
集美区人社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11楼1117室,6250966
海沧区人社局: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6051626,6806778
同安区人社局: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7108028
翔安区人社局: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608B,7889631
市自贸委:湖里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区2楼202,5626720
火炬管委会:湖里区火炬路火炬广场南楼711,5380731
厦门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能领几次
2023-11-10,全文共 409 字
+ 加入清单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三种类型之一:
1.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离校未就业);
3.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同时,申请人须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厦门市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 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合同派遣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实际用人单位需属于中小微企业。
申请人须是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之前无相关参保缴费记录),申领时已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2023年毕业的需在取得毕业证书日期之后计算)。
申请人参保归属地为厦门,能提供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号
厦门技工院校毕业生落户需要什么材料?附下载入口
2022-11-10,全文共 728 字
+ 加入清单1.《申请入户登记表》【点击下载】
示范文本: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落户人事信息》
*厦门市人社局推送,窗口民警打印),市人社局《落户人事信息》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收到人社局符合办理条件信息五个工作日后,持申请材料到公安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4.随迁配偶的,应提供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5.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供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6.随迁未成年子女,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上需加盖离婚证上的婚姻登记章或复印章)或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
7.随迁未成年子女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亲子司法鉴定书》或《亲子关系公证书》或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且父、母、子女关系明确或能通过内部核查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
8.随迁未成年子女属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
9.随迁未成年子女属非婚生育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声明》。投靠的子女随非落户方迁移户口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抚养权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或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声明(签名按指纹);
《声明》下载入口:点击下载
《声明》示范文本:点击查看
10.在厦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需提供在厦合法稳定住所凭证(不动产证、产权证,点击查看示范文本)。
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入户在单位集体户,应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其余则由窗口统一落户在社区公共户(无社区公共户的落户派出所公共户);
11.承诺书(户籍迁入人员填写)【点击下载】
12.申请人的《毕业证书》
注:毕业证书应当在人社部“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平台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