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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江北新区招聘教师100人公告(事业编)

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编制内教师.

2023-05-06,全文共 5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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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公告

南京江北新区是第十三个国家级新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为加强江北新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江北新区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发布。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科﹚、数量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学科要求,且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3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31日后出生);

2023年前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江北新区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学科要求;

2.具有3年及以上学校教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任教学段、学科须与报考学段、学科相一致);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31日后出生);

报考《岗位信息表1》《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均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3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 网上报名

(1)报名平台:登录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教师招聘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5月7日8:00至5月13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5月13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上传材料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3年应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22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如不能提供纸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须高校出具就业协议书为网签且未就业的证明材料。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社保养老缴费凭证及聘用合同。

⑤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⑥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⑦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4)有关要求

①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的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

②报高中学段学科须报考到具体学校,其他岗位采取合并招聘方式,报名只到学段,不到具体单位。高中、初中、小学学段学科不可兼报。

2.资格初审

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7日10:00至5月14日12: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5月7日10:00至5月14日17: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江北新区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5月15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5月18日上午10: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和总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2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3)成绩查询及打印: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2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次招聘岗位(学科)需求数的1:3比例确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的原件(校验)及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办法:面试在南京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监督下,由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综合考核的形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20%)。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一律不予聘用。

(4)面试费用: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0%+面试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6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江北新区官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成绩、学校实际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进行安排。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5705、025-69761621

南京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025-88029228

附件:

1.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

2.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

3.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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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浦口招聘10名高层次事业编制内教师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4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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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

根据南京浦口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高层次事业编制内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http://edu.nanjing.gov.cn/)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http://www.pukou.gov.cn/xwpd/gsgg/)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师德高尚,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31日后出生),获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

5. 具有设区市优秀青年教师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6.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

7.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需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以“本人姓名+应聘学校+应聘学科”命名,发送至邮箱596879076@qq.com。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如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邮箱回复,请及时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收到(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3. 报名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本人获得设区市优秀青年教师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有关荣誉证书和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5)本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后)来的教科研成果原件扫描件。其中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本人讲座、公开课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课题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

(6)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4. 有关要求:

(1)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其中,采用合并招聘岗位的学科,网上报名时只需填写招聘岗位名称,不需填写具体单位;合并招聘岗位选岗办法:在同一招聘岗位、学科内,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据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相应的招聘单位。

(2)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

(3)现任教学段、学科须与应聘学段、学科一致。

(4)骨干教师学科类别须和现任教学科一致。

(5)所有报名材料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指定邮箱。

(6)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调整或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名的,根据学校紧缺专业情况,结合实际用人需求,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本次招聘的总计划内调整并公布,或按照有关规定核减公开招聘计划。如有招聘计划调整,将另行公告并延长相应岗位报名时间。招聘计划调整和核减情况,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三)资格审查

招聘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原件材料与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不得参加综合考评。通过资格复审的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教师,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采取教科研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

教科研成果评分。根据招聘的岗位,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科研成果进行评分。教科研成果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2.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形式(说课占70%,答辩占30%)。

3. 总成绩计算。按照教科研成果评分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考评成绩。

(五)体检、考察

1.

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综合考评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2.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用人方式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依据《关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浦口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方案(试行)〉的通知》(浦政发〔2020〕36号)、《2020年浦口区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浦才居〔2020〕1号)文件,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非南京市评选的骨干教师(江苏省特级教师除外)入职后需按相关要求转评,转评后享受浦口区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政策。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025-58882172、025-5818272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2046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25-58893056

附件:

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doc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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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江北新区编制教师招聘公告(566人)

2023-12-15,全文共 5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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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南京江北新区是第十三个国家级新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为加强江北新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6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江北新区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发布。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数量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且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普通高校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 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

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江北新区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2. 具有3年及以上学校教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任教学段、学科须与报考学段、学科相一致);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荣获区(县)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区(县)级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等学科称号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或在设区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中(微课类竞赛除外)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学科称号类别及竞赛学科须和现任学段、学科一致。

报考《岗位信息表1》、《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均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4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实施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26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 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中“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1日8:00至12月26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6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上传材料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4年应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23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如不能提供纸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须高校出具就业协议书为网签且未就业的证明材料。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社保养老缴费凭证及聘用合同。

⑤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⑥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⑦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4)有关要求

①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的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

②报高中学段学科须报考到具体学校,其他岗位采取合并招聘方式,报名只到学段,不到具体单位。高中、初中、小学学段学科不可兼报。

③兼报江北新区的报考者所报学段、学科须与在其他区报的学段、学科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2. 资格初审

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1日10:00至12月27日17:00。

3. 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 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1日10:00至12月28日12:00。

5. 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江北新区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9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6. 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 笔试

(1)笔试组织:江北新区本次教师招聘笔试与2024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其他区教师招聘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教师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 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发布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公告。参加江北新区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含兼报江北新区)且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报名。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以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公告为准,请考生予以密切关注。

3. 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报名结束后,在参加面试报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办法:面试在南京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监督下,由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综合考核的形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20%)。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一律不予聘用。

(4)面试费用: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0%+面试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60%。

(四)体检、考察

1.

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1.

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江北新区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 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成绩、学校实际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进行安排。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5705、025-69761621

南京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025-88029228

附件:

1.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

2.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

3.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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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江北新区招聘骨干教师24人公告

2023-06-16,全文共 5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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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办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编制内骨干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江北新区官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级教师职称的年龄为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为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报考岗位编号101至104岗位的,须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特级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称号;

5.报考岗位编号105至302岗位的,须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或区(县)级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称号,或在设区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微课类竞赛除外);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江苏省关于特级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截止2023年7月31日前未满约定服务期的江苏省特级教师;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6月17日9:00至2023年6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登录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骨干教师招聘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考者进入报名系统后,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提交材料:

(1)提交网上下载填写的《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最高)、教师资格证书;

(5)本人所获荣誉及代表个人业绩的材料,限5件,重点应提交报考岗位要求骨干称号、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此类证明材料均应提供证书或文件,其他网上名单截图、公示截图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无效。

(6)报考岗位编号101至104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其他岗位可不提交):能代表本人的本学科教科研最高成果的论文、论著,限5篇,其中发表的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获奖论文须为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区(县)级及以上二等奖论文;本人本学科讲座、公开课材料,须为区(县)级及以上,限5件;课题材料,须为设区市及以上,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限5件;指导学生参加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竞赛材料(限5件)。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2)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

(3)现任教学段、学科与应聘学段、学科一致。研训员岗位须为初中、高中或发展中心(进修学校)本学科专任教师。

(4)骨干教师学科类别及竞赛学科须和现任学段、学科一致。

(5)骨干称号、获奖、职称等时间截止2023年6月30日。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17日10:00—6月30日12: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6月18日10:00—6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6月18日10:00—6月30日18:00。

(三)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四)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6月17日10:00至6月30日19:00。

(五)调整或核减计划

岗位信息表岗位编号101至104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江北新区官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7月1日9:00-12: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六)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招聘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七)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岗位编号101至104岗位的招聘考试采取教学实绩成果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岗位编号105至302岗位的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报考岗位编号101至104岗位的考生参加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教学实绩成果评分由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报名提交的教学实绩成果(含骨干教师称号、综合表彰、论文、学科竞赛等)进行综合评分。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报考岗位编号105至302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和总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3年7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本次招聘骨干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3.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7月10日下午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招聘平台查询笔试成绩或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并打印。

4.面试。面试人选在教学实绩成果评分、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次招聘岗位(学科)需求数的1:3比例确定,教学实绩成果评分、笔试合格人选不足3人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教学实绩成果评分、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监督下,由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理念及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或模拟课堂教学和综合答辩(课堂教学或模拟课堂教学占90%,综合答辩占10%)。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按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笔试成绩占3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占7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总成绩。

(八)体检、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江北新区官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十)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特级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称号的,还可一次性享受30—70万元的科研和安置费用,或享受《南京市江北新区直管区人才安居办法(试行)》的相关政策。非南京市评选的骨干教师(江苏省特级教师除外)入职后需按相关要求转评,转评后享受江北新区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政策。不承诺解决聘用人员配偶工作等问题。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咨询: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5705、025-69761621

招聘监督: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25-88029228

附件:

1.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

2.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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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上半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2023-06-09,全文共 4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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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创新,提高南京生物医药产业竞争力,根据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商议,决定分别设立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江北新区审评科和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江北新区核查科,在南京江北新区集中设点办公,合称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

为支持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建设,现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民政局所属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面向社会招聘5名编内专技人员,安排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从事药械审评核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网、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详见《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0日至2005年6月16日之间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6月3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 2023年6月30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易报名(链接: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30414115638),进行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账号并完善报名资料,按要求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电子照片等。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0日9:00至6月16日12: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前补充修改相关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10日9:00至6月17日12: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应聘人员收到资格初审结果至2023年6月17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查异议的处理时间:接到应聘人员的陈述申辩至2023年6月17日18:00。

5.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6月18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招聘单位将会以短信形式(短信发送单位落款为易报名)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拨打报名平台中技术支持电话021-32504293。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告知。

7.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报名网站上的“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招考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需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3)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号至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易报名平台以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关注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岗位)证明等。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相关网站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网、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与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安排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从事药械审评核查等工作,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5-68770132(核查岗)

025-84533381(审评岗)

025-58640658

025-57792995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273655; 025-88029228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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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江宁区招聘教师379名公告(事业编)

2023-05-04,全文共 6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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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南京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37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www.jiangning.gov.cn)发布,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江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和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同步转发。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科(专业)和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一)》(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一)》)和《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二)》(附件2,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二)》),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一)》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1):

(1)2021届至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1届至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二)》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2):

(1)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有2年及以上普通高中或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有5年及以上普通高中或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并且获得过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上述1、2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3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根据《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宁事招公告(R)﹝2022﹞109号)应聘江宁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已被公示且与江宁区教育局签订《拟录用人员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和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平台:登录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中“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5月13日8:00至2023年5月15日17:00。

(3)同性质岗位(专业)采取合并招聘(见附件1、2中的备注),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选学段学科[如:小学语文(1),初中语文(1)]。

2.资格初审。江宁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3日8:00至2023年5月16日17:00。

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5月15日17: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改报或补充材料。

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笔试。

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5月13日8:00至2023年5月17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5月17日15:00至17:00登录报名平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2023年5月19日8:00-21日9: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非技术咨询,请与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25-52191069、025-52181813。

7.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照招聘学科(专业)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要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见附件3);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是小学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其他学段)。

(3)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2021届、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符合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上传:身份证、符合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④报考《需求信息表(二)》中相应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身份证;符合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符合招聘条件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凭本人身份证可在缴纳地社保部门打印,须打印与聘用合同相一致的社保缴费清单);具有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须上传本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获得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奖项者须上传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240×320像素,大小不超过50KB。其他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扫描件格式须为jpg,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江宁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与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周日)上午,开考时间和地点等详细信息,届时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5月24日9:00-5月27日24:00,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5)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江宁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的必备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江宁区教育局将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的《关于江宁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通知》,并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

(2)江宁区教育局在资格复审合格和面试确认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不接受邮寄材料等方式),并携带网上报名时应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校验)与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和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将于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请在面试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3.面试

(1)面试组织。江宁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江宁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授课、问题答辩和基本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心理健康教育等岗位侧重基本功考核的学科(专业),授课占面试成绩的5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30%。除上述外的其他岗位,授课占面试成绩的60%、问题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20%。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同分人员可共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根据相关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和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江宁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协议,并收取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用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有关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江宁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各学校用人需求和师资均衡配置等因素进行选岗。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更换或关闭联系方式而致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025-52191069、52181813;

2.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168726;

3.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25-52283751。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3年5月4日

附件1: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一).xls

附件2: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二).xls

附件3: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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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聘心理教师3人公告(事业编)

2023-03-23,全文共 31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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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照片上传:3月26日9∶00-5月24日16∶0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公告 - 岗位表.xlsx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公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宁六路21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3人。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职称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26日9∶00-5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6日9∶00-5月25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6日-5月2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6日9∶00-5月26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且为面向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专业能力测试;②综合能力面试。

(一)资格复审

专业能力测试之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高级职称证明;(4)相关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5)工作经历等证明。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并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及相关安排将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网址:https://rsc.nuist.edu.cn/1097/list.htm),应聘人员请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按照我校制定的办法执行,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心理学基础知识、心理咨询技能、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与实践掌握能力。专业能力测试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测试成绩均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能力面试人选,专业能力测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均进入综合能力面试。

(三)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思想政治水平、岗位意识和胜任能力等。综合能力面试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4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综合能力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731143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8731002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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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商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5人公告2024年5月

2024-05-16,全文共 4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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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商业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商业学校专业课新教师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等相关规定,南京商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制内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鼓楼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l.gov.cn)、南京商业学校(http://www.njsyxy.com/)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商业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中职专业课新教师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9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5月31日后出生)。

(2)2024年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在30岁以下(199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应聘中职骨干教师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设区市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年龄可再适当放宽。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国(境)外毕业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具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学科(专业)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以教育单位缴纳社保和合同为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5、个人参加设区市技能竞赛或班主任大赛或教学大赛获相关学科(专业)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学生获相关学科(专业)设区市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根据 2020 年3月13 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未满 3 年服务期的在编

(在册)人员(距离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的除外)。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8:00—至5月24日17:00。

2、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附件后按报名要求将材料打包发送指定邮箱8353800@qq.com。资格复审前不接待面访。

3、报名材料:

(1)应聘专业课新教师岗位上传材料为:

①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南京商业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国(境)外毕业人员:《南京商业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本科毕业证书和2024年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聘骨干教师岗位上传材料为:

《南京商业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教育单位缴纳社保清单和合同、普通话等级证书、本人免冠二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各类获奖证书等。

4、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南京商业学校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5日8:00—至5月27日17:00。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个人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者参加笔试。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南京商业学校网站公布。

(三)核减(取消)计划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由南京商业学校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通过个人报名邮箱查询。

2.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的时间、地点,在南京商业学校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携带网上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202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留存。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商业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由南京商业学校根据公开招聘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综合答辩和课堂教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答辩与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总成绩

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教育局网站、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和南京商业学校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人员报鼓楼区教育局、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有关要求

被聘用的教师于2024年8月初到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报到。2024届毕业生报到时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校验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4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结束前应取得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能转正。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咨询与监督

1.咨询电话:南京市商业学校:025-83375212   18606192075

2.监督电话: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3230339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监察工作小组025-83230061

附件1:南京商业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南京商业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

附件3:南京商业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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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浦口高层次事业编制内教师招聘报名方法

2024-03-15,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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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需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以“本人姓名+应聘学校+应聘学科”命名,发送至邮箱596879076@qq.com。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如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邮箱回复,请及时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收到(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3. 报名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本人获得设区市优秀青年教师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有关荣誉证书和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5)本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后)来的教科研成果原件扫描件。其中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本人讲座、公开课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课题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

(6)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4. 有关要求:

(1)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其中,采用合并招聘岗位的学科,网上报名时只需填写招聘岗位名称,不需填写具体单位;合并招聘岗位选岗办法:在同一招聘岗位、学科内,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据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相应的招聘单位。

(2)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

(3)现任教学段、学科须与应聘学段、学科一致。

(4)骨干教师学科类别须和现任教学科一致。

(5)所有报名材料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指定邮箱。

(6)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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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浦口人社局招聘高层次事业编制内教师岗位表下载入口

2024-03-15,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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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http://edu.nanjing.gov.cn/)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http://www.pukou.gov.cn/xwpd/gsgg/)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师德高尚,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31日后出生),获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

5. 具有设区市优秀青年教师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6.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

7.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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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师范附属中学招聘编外教师5人公告

2024-03-11,全文共 1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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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编制外教师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劳务派遣)5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5名编制外(劳务派遣)教师:英语教师2名、生物教师1名、信息科技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学习能力强,责任心强;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3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

4.学历及资格证书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历要求:要求具有一年及以上学校教育工作经历。

【不得应聘情形】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7日。

2. 报名方法:发送应聘材料至电子邮箱:nsfzsycz@163.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

3.

报名材料:材料包括:①《南师附中实验初中应聘人员情况表》(文后附件下载),表格中请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③学历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⑤相关资格证书;⑥各种荣誉证书和能够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其他材料;⑦近期生活照片一张。

4.

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按报名时间进行电子材料的发送,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的,电话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

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在此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根据学校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学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各项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学校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委托南京永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咨询、监督电话

本启事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解释。

咨询电话:025-85542006;联系人:侯老师。

监督电话:025-85542001;联系人:张老师。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初级中学

2024年3月7日

附中实验初中应聘人员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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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浦外高新成熟(骨干)教师招聘公告2024年3月

2024-03-04,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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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浦口外国语学校高新分校2024年 成熟(骨干)教师招聘公告

浦外高新

为适应办学规模,优化师资队伍,南京江北新区浦口外国语学校高新分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熟(骨干)初中教师,欢迎更多志同道合的教育人加入。学校简介、条件待遇和报名要求如下:

学校简介

南京江北新区浦口外国语学校高新分校坐落于全国第十三个、江苏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南京江北新区”。学校位于兰山路39号,北依龙王山景区,南靠南大江北校区,东邻地铁S8号线“高新开发区站”,占地面积6.2万平方米,设计规模54个班。作为江北新区第一所办学改革试点的公办初中,学校实行“教师自主招聘、经费包干使用、管理完全自主”的办学模式和“按岗取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制度。学校师资力量强劲(骨干教师占比35.4%),研修培训系统完善(语数英三个先进教研组),团队氛围开放融洽,办学质量位居新区前列。

招聘学科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体育。

*具体招聘数量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招聘类别

1.成熟教师

2.骨干教师(名教师、名班主任、优秀管理人才)

*本批次招聘对象为成熟(骨干)教师,应届生招聘以后续发布公告为准。

招聘条件

(一)成熟教师

在学校或教育培训机构教师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两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二)骨干教师

在学校一线教师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五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另须具备下列基础条件之一:

1.名教师:获区(县)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或相当层次的骨干教师,或在区(县)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赛课(基本功)比赛中获一等奖者;

2.名班主任:获区(县)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德育带头人”或相当层次的骨干班主任,或在区(县)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班主任比赛中获一等奖者;

3.优秀管理人才:在较大规模(一般不低于 30 个班)名校担任中层或校级管理岗位(3年以上),能胜任学科教学,且管理经验丰富,相关业绩突出者。

所有成熟(骨干)教师须通过学校组织的综合考核(含材料审核、业绩调查、视频面试、现场试岗等)。

相关待遇

1.学校聘任教师实行社会化合同管理,不列入编制,收入由江北新区财政稳定保障,明显高于同类事业编制教师(约30%—50%),并随在编教师待遇调整同步变动。

2.学校聘任教师的五险两金(住房公积金和年金)、住房补贴和补充医疗等参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足额缴纳。

3.学校聘任教师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参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政策执行。

4.经学校招聘工作组认定的骨干教师,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根据不同级别和紧缺程度,享受60万元以内的人才安家费。

报名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信息,学校将在筛选履历后个别联系。

咨询方式:点此查看

南京江北新区浦口外国语学校高新分校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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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外10人公告

2024-03-01,全文共 3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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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2024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江苏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3.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5. 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1:《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2024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注:以上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JOIN US

招聘简章在以下渠道发布:

“南京江北新区法院”微信公众号、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eadzp)。

(二)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5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

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的方式。应聘者登录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首页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以在线报名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无法报名。

(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

报名时必须上传的材料:

(1)毕业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内;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含二维码)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照片);

(3)符合放宽条件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提交司法考试证书上传至“材料栏”内(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盖章件)。

报名注意事项:

(1)仅可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者实时自查报考状态,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264 (报名周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线上初审

1. 线上初审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5日17:00(工作日期间)。

2.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严格根据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进行审核。应聘者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请应聘者实时自查。

3.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若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4. 准考证打印:

另行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请统一采用白色A4打印纸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5.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0KB以下);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笔试

1. 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和法律基础知识。

2. 测试方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合格分数为60分。

3.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无关。

(五)技能考核

1.

技能考核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听打一段录音,时长约为10分钟,语速为100字/分钟,满分为100分。

2. 技能考核将根据最终技能考核成绩设定基准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3. 技能考核成绩与笔试成绩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

(六)资格复审

1.

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1)根据笔试成绩与技能考核成绩综合排名后(笔试成绩占30%、技能考核成绩占2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与技能考核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 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①《考生基本信息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手写签名);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打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打印件);

⑤符合放宽条件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提交司法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盖章件);

⑥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2寸)。

4. 资格审查须由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七)面试

1.

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通过对应聘者过往经历、个性特征、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考察,判断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2.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面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4.

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技能考核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50%核算总成绩,并将总成绩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

(八)体检及考察

1.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由江苏领航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 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3.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九)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体检、考察(政审)无异常者,决定正式录用,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不服从安排或放弃,则按岗位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后方可录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经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薪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等岗位薪资标准。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日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在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下进行。

本简章由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及其所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日

附件1:《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2024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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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下属国企招聘7人公告

2024-01-25,全文共 3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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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下属国企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创新,提高南京生物医药产业竞争力,根据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商议,决定分别设立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江北新区审评科和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江北新区核查科,在南京江北新区集中设点办公,合称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

为保障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运转,现面向社会招聘7名企业编工作人员,安排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从事药械审评核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网(http://www.jspcc.org.cn/)、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网(http://www.jscdi.org.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eadzp)等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详见《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下属国企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4日至2006年1月31日之间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

4.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

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2. 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

网上报名: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应聘者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首页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1日12: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需填写及上传材料:

①应聘者在线填写基本信息表;

②本人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jpg/pn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

③毕业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内;

④学位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位证”栏内;

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含二维码)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的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

⑥药品审评员、医疗器械审评员(1)、医疗器械审评员(2)须提交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电子照片,并将其上传至“资格证”栏内;

⑦符合岗位要求工作的工作证明,上传至“材料栏”内(工作证明指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

资格初审:根据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前补充修改相关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1日16:00。

注:应聘人员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资料模糊不清、不符合招聘条件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应聘人员收到资格初审结果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工作日期间)。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查异议的处理时间:接到应聘人员的陈述申辩至2024年1月31日17:00。

5.

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岗位,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6.

准考证打印:以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269。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告知。

7.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仅可使用电脑端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需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1. 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3)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 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关注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须携带:

①本人签字的报名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

②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含二维码),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药品审评员、医疗器械审评员(1)、医疗器械审评员(2)须提交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⑦符合岗位要求工作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领航招聘网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领航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则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劳动关系、待遇及管理办法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下属国有企业南京高新药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安排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从事药械审评核查等工作,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五、纪律和监督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接受招聘工作举报。

监督电话:025-83273944、025-58640655

六、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5-84687269

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

附件:《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下属国企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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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公办幼儿园招聘4人公告

2024-01-05,全文共 3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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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街道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幼儿园综合实力,结合街道公办幼儿园岗位缺额情况,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2名、保健老师1名、后勤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5. 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曾因体罚、危害幼儿安全受过处罚的人员;

2.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毕业生;

3.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招聘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 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

详见附件1:《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

1. 招聘公告在江北新区管委会网站、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新翔人才微信公众号和江北HR等平台上发布。

2. 发布时间: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1日。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1. 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2024年 1月11日17:00。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邮箱报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应聘者可登录上述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至报名邮箱:xinxiangzczp1@126.com。(邮件主题:大厂街道报名+报考岗位+本人姓名)

3. 注意事项

(1)应聘者下载附件对应的报名登记表,登记表是Word文档,在原文件内填写报名信息,不得修改表格结构,不得以其他文档类型上传报名表(如:pdf格式、Excel文档、图片格式、Html文档等),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文件名主名部分修改为应聘者姓名+身份证号(如:张三3201121***********)。不得重复发送报名表,如因填写错误需重发的请电话联系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告知。

(2)应聘者应按岗位要求和报名的规定,如实、认真、完整、准确、规范地填写有关信息,不需上传其他资料。

(3)考生报名时,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邮箱报名成功后,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审核确认者,报名无效。

4. 资格确认

现居住在南京市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居住在南京市以外的应聘人员可进行线上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需本人亲自到场。时间:2024年1月12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地点: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太子山路56-1号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二楼(公共汽车640、658太子山路西站下即到)。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确认需携带材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好打印、手写签名)。

②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需另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幼儿教师资格证、保健证、会计证、职称证书、区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等。

④报考岗位需要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有关工作单位证明及社保证明)。

⑤需携带本人2寸免冠近照一张。

所有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核处不提供复印、胶水等服务,请考生带齐审核资料。

(2)线上资格确认

现居住在南京市以外的考生资格确认可通过线上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把所需材料扫描并打包(备注:岗位+姓名),于2024年1月12日8:00—12:00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由工作人员进行线上审核。

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5.准考证发放

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工作人员会以邮件方式发送笔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6.有关要求

考生须按招聘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填报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及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1.笔试

(1)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3)成绩查询:考生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到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或新翔人才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公布后,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和新翔人才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面试(含技能考核)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含技能考核)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和新翔人才微信公众号上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或新翔人才微信公众号上查询成绩。

本次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五)体检

1.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亦并列,则按笔试试卷分值最高题得分排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和新翔人才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 体检时间和地点将在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和新翔人才微信公众号上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且取得健康证者,南京市和办理南京市临时居住证的考生,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南京公安”,在“户政服务”栏下,申请下载“无犯罪记录证明”;外省、市考生,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交至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七)公示、聘用

公示: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和新翔人才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由第三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此次聘用人员统一由街道分配至下辖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分配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政审合格后方可聘用。

三、劳动关系和待遇

聘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所有招聘岗位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大厂街道公办幼儿园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纪工委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大厂街道办事处和委托的第三方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报名咨询电话: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025-57792995

附件:

1.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doc

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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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保持更新)

2024-01-02,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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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招聘最新汇总
关键词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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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乔乔提醒
事业单位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12月24日1人招聘图书管理员
2024南京江北新区编制教师招聘公告(566人)
2月26日
566人教师编制
南京师范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6人
12月27日16∶00
6人事业编
南京溧水社区公开招聘社保员2人
12月23日
2人/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秦淮分局招聘3人
12月18日16:00
3人/
2024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84名编制内教师公告
12月22日17:00
84人有编制
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12月22日1-2人招聘动物实验技术人员
南京警察学院12月23日30人录用人员具有公安部直属单位事业编制
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招聘职员5人
12月18日17:00
5人财务经济岗、城市规划岗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协《南航学报(社科版)》编辑部12月20日1人招聘期刊编辑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12月26日4人仅面试、事业编
医卫
招聘
南京市江宁医院12月31日10人编制内高层次卫技人才
江苏省中医院12月4日若干招聘西药配方员、监控室操作员、保卫处医警,初中起报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1065人
12月22日16:00
1065人部分有编制
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12月31日11人招聘高层次人才,有编制
学校
招聘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3月27日30人招聘高层次人才
南京农业大学12月17日6人科研助理招聘,部分不限专业、本科可报
中国药科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12月6日4人招聘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作人员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12月11日70人高层次人才,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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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招聘剧社指导教师1人公告2023

2023-12-20,全文共 3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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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南京财经大学(学校网址:www.nufe.edu.cn)艺术教育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非在编,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剧社指导教师

1.招聘人数:1人

2.岗位职责:承担艺术教育中心教学工作;负责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负责学校大学生艺术团桐馨剧社日常训练、演出和管理工作;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文艺比赛和演出交流等实践活动;参与艺术教育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等。

(二)美育国际化交流指导教师

1.招聘人数:1人

2.岗位职责:承担艺术教育中心教学工作;负责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负责艺术教育中心国际交流工作;开展学校美育教育相关活动;参与艺术教育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等。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本次招聘报名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报名网址:rszp.nufe.edu.cn),选择“艺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版块报名。资格初审和报名缴费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2023年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2023年12月28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2023年12月2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 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确认能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后,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而未缴纳报名费视为报名无效。

4.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纳报名费的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报名费一概不予退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成功人数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③2023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核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

1.剧社指导教师岗位的考核方式为:心理测试、资格复审、专业技

能测试、面试。

2.美育国际化交流指导教师岗位的考核方式为:心理测试、资格复

审、试讲、面试。

(二)考核说明

1.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的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通过人员方可参加下一阶段考核。

2.资格复审:通过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供学校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①身份证;②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③已取得学历学位者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④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等证明材料;⑤《南京财经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下一阶段考核。

未按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或经审查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考核资格。

3.专业技能测试/试讲

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岗位要求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专业技能测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试讲:根据岗位要求,通过试讲的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试讲成绩当场公布,试讲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5.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按百分制计算,剧社指导教师岗位的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美育国际化交流指导教师岗位的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核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考核安排

心理测试、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

关安排均将在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ufe.edu.cn)“招聘信息(公开招聘)”栏发布。应聘人员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上述考核,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和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公示与聘用

(一)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即在各项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行组织考察、体检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组织考察的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5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三)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无法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国内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的留学人员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若发现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718679

联系人:浦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财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718705

附件: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南京财经大学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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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大学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五)

2023-12-15,全文共 2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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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五)

因工作需要,南京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岗位要求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国家重点实验室固体同位素实验工程人员1人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大型同位素比值质谱仪的管理和维护;

2、负责超净化学实验室的管理和维护;

3、负责同位素分析技术研发;

4、负责实验室机时安排,委托样品的分析测试;

5、负责研究人员和学生的相关培训和指导;

6、完成学院和重点实验室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岗位要求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易于相处,乐于奉献,团结协作;

2、分析化学、环境化学、地球化学、地质学及其它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须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较好的同位素地球化学基础,化学分析基础;

5、有良好的实验室工作习惯和安全意识;

6、熟练掌握日常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数据分析和制图能力;

7、有较好的英语阅读和沟通能力;

8、有同位素质谱实验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以及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应聘人员须已取得或即将于2024年7月1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其中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应聘人员须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经历)。高校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开具,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四)应聘人员年龄的计算截止到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无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

2、应聘人员与南京大学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违纪违法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以及尚在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七)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人才招聘网https://rczp.nju.edu.cn/注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个人经历时间应保持连续、不得中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

(二)设岗单位考核。设岗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按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候选人。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请关注各设岗单位的通知。

(三)资格复审。学校对设岗单位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的人员。

(四)学校考核。学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另行通知。

(五)综合评定。学校根据设岗单位考核、资格复审、学校考核等结果,确定入围人选。

(六)体检、政审。入围人选须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入围人选组织政审,重点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入围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将从可递补人选中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将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选。学校根据综合评定、体检和政审的最终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学校在人才招聘网主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要求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项:

1、各轮考核通过的人员将收到短信或邮件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2、各轮考核均不指定考试范围。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详情参见《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查阅途径: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政策条例——人才引进相关——事业编制相关政策文件)。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配合完成入校申请。在来校应聘时请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3、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4、有未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申报的情况;

5、其他不符合录用资格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向设岗单位或人力资源处咨询。

设岗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姚老师,025-89680717,yaojing@nju.edu.cn。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25-89681557;吴老师,025-89681686。

人才招聘网技术保障:605339182(QQ群)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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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江北新区编制教师招聘岗位表下载入口

2023-12-15,全文共 1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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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江北新区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发布。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数量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

附件:

1.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

2.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

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且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普通高校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 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

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江北新区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2. 具有3年及以上学校教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任教学段、学科须与报考学段、学科相一致);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荣获区(县)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区(县)级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等学科称号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或在设区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中(微课类竞赛除外)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学科称号类别及竞赛学科须和现任学段、学科一致。

报考《岗位信息表1》、《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均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4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实施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26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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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秦淮区招聘192名编制内教师公告

2023-12-14,全文共 5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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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师资队伍,满足南京秦淮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2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秦淮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h.gov.cn)秦淮教育信息网(http://www.njqhjy.cn)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和《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4,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报考《岗位信息表1》的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对学历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1》中注明的为准。报考《岗位信息表2》的需具有中小学教学或相关工作经历;

4.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人员的年龄要求,以《岗位信息表2》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需符合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6.具备《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 2020 年3月13 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 2024年6月22

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 (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2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2日17:00)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说明:报考《岗位信息表1》的,中学(含职业学校)报名须具体到岗位(如:南京市第三中学数学),其他学校报名不到具体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1》。其中,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需报名到组(如:语文一组),分组情况详见《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分组安排表》(附件2)。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的教师招聘,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报考《岗位信息表1》的考生:

①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其中,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4年应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联都要逐页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2023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报考《岗位信息表2》的考生:

①身份证、报考学科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③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④本人所获荣誉及代表个人业绩的材料(限报十项,重点应提交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学科骨干称号、学科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此类证明材料均应提供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其他网上名单截图、公示截图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均无效)。

⑤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5)。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3日17:00 。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4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5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

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特殊教育专业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秦淮教育信息网或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面试由区教育局或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专业测试、现场答辩、授(说)课、模拟课堂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各项测试合格线均为60分。各招聘岗位具体的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报考《岗位信息表2》的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将取消体检及录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或各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根据相关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和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区教育局或各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网、秦淮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对于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各学校实际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进行选岗。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详见岗位需求表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二)招聘监督

秦淮区教育局党群科:025-52650626。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

附件1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xlsx

附件2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分组安排表.xlsx

附件3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xlsx

附件4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xlsx

附件5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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