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19人公告2023
2023-05-15,全文共 4254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卫技人才队伍,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19名,其中乡村医生272名,辅助人员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江宁人才集团具体实施,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一》)、《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二》)。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6日至2005年5月18日之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7.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7.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要求
1.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及护士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江宁健康卫士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至5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19日9:00-11:30,14:00-16:00 ;
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19日9:00-11:30,14:00-17:00 ;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19日9:00-11:30,14:00-18:00 。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
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至5月19日19:00。
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5月22日16∶0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若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7.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
1.笔试
网上初审通过并缴费确认的考生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和具体地点将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通知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确定(同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通过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消息,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线均为60分,任何一项不合格均不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程序。参加笔试、面试(技能考核)人员的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有技能操作考核的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考核占30%。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政审)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政审)人员。如面试(技能考核)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人员组织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通知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结果审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江宁人才集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者由各招聘单位牵头、人才集团参与,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期结束,无异议人员安排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以及聘用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经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是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乡村医生和辅助人员,并非事业编制。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招聘咨询、监督
1.报考咨询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25-52137216
南京江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025-87176959、025-87176929
2.监督举报电话:025-87189961
报考期间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南京江宁人才集团、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信息表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阅附件)
2.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阅附件)
南京江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4日
南京华侨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健康证办理流程(体检地址+预约流程+查询方法)
2023-09-04,全文共 1608 字
+ 加入清单南京鼓楼区华侨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南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详细的办理流程来啦,一起来看下。
南京华侨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健康证办理流程
健康证体检地址
华侨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部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管家桥63号
联系方式:025-68156022
携带材料: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体检费用:免费
法定需要办理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类别
1、食品类
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南京市食品摊贩公示卡》、《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2、公共场所类
须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人员。法定限于以下场所: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游泳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
3、化妆品类
须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人员,包括从事产品生产、检验和仓库相关操作人员等。
4、饮用水(涉水产品)类
须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批准文件》,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从事净水、取样、化验的人员;直接从事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
5、消毒产品类
须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提供《南京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信用承诺书》,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直接从事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的人员。
健康证办理预约方式
1、以用人单位为责任主体,为本单位从业人员预约申请。
2、特殊个人预约:仅限于未取得许可证的相关人员:食品外卖骑手、新领营业执照尚未办理许可证的单位、工地临时食堂人员等,提交相关凭证。
健康证办理预约途径
1、微信小程序“南京市健康证明办理”
2、手机端:“健康南京”App—“更多”—“健康证体检”
3、电脑端:http://congye.nj12320.org:9004/
健康证预约办理流程
以“健康南京”App为例
1、【用人单位申请】可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南京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信息管理系统”或“健康南京”App 申请账号,为本单位从业人员申请免费体检办理健康证。
手机下载“健康南京”App→健康证体检→通过“持证单位”进行预约
审核通过后,点击“职工管理”→添加需要办理健康证的员工→点击“体检预约”→选择体检机构(华侨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择体检时间→选择职工→完成预约
2、【个别申请】个别申请:仅限于未取得许可证的相关人员:食品外卖骑手、新领营业执照尚未办理许可证的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直接从事管供水以及水箱清洗人员、镇街临时宴席厨师、临时食堂人员等。
特定通道(主要针对外卖骑手,上传外卖平台有身份证号页面相关截图)
点击“预约申请”→审核通过后选择“体检预约”→选择“体检机构(华侨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择“体检时间”
注意:审核通过后一定要点击预约体检,选择前来体检的时间,按照体检时间携带身份证前来办理。
健康证领取方法
从业人员体检合格7个工作日后,可在健康南京APP或在微信小程序“南京市健康证明办理”中查看电子健康证,如需实体健康证,从业人员可从APP或小程序中相关页面截图或下载后自行打印。
具体查询方法:
南京电子健康证可以在“健康南京”APP或者微信小程序“南京市健康证明办理”查看,电子健康证包含数字签名和二维码防伪,与纸质健康证具有同等效力。
“健康南京”APP查看步骤
(1)打开“健康南京”APP,在首页下方点击“健康证体检”
(2)进入“健康证体检”页面,选择特殊个人预约通道(企业选择单位预约通道)。
(3)进入“个人健康证体检”页面,点击“我的健康证”查看个人健康证信息。
(4)或者“健康证体检”页面直接点击“健康证查询”,输入相关证件信息查询。
“南京市健康证明办理”微信小程序查看方法与上述方法相同。
2024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71人公告
2024-01-23,全文共 4804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区级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公告
为优化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提升卫生服务能力,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区级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jgc.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区级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31日后出生),其他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8月1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6. 其他有关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仅指2024年当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含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人员。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其中符合下列相关条件的可报考相应岗位:
(1)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且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2024年毕业生岗位。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 凡是要求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的岗位,提供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4. 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
5.
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6.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院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ksbm.com/)。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1月30日9:00-2月1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及照片上传。
2.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30日9:00-2月1日16:3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月30日-2月1日9:00-12:00,14:00-17:00;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月30日-2月1日9:00-12:00,14:00-18:00。
5. 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通过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开放报名通道。
6. 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区级医疗机构卫技人员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紧缺人员的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2月5日15:00-16: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ksbm.com/)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 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ksbm.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报名平台技术支持联系,联系电话025-66049069。
8.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9.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协议”,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3)报名仅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由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 笔试
(1)笔试范围: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教材或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准考证打印等其他相关事项由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弃考者成绩按零分计算。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经研究报主管部门备案后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2. 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单位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网站公布(详见《岗位信息表》“信息发布网址”栏,下同)。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等;报名应聘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校验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若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3.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50%。
(三)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公示与录用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保、公积金。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录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监督电话:025-57311012
附件: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区级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3日
2023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上半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2023-06-09,全文共 4318 字
+ 加入清单附件: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创新,提高南京生物医药产业竞争力,根据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商议,决定分别设立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江北新区审评科和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江北新区核查科,在南京江北新区集中设点办公,合称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
为支持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建设,现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面向社会招聘5名编内专技人员,安排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从事药械审评核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网、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详见《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0日至2005年6月16日之间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6月3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 2023年6月30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易报名(链接: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30414115638),进行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账号并完善报名资料,按要求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电子照片等。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0日9:00至6月16日12: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前补充修改相关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10日9:00至6月17日12: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应聘人员收到资格初审结果至2023年6月17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查异议的处理时间:接到应聘人员的陈述申辩至2023年6月17日18:00。
5.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6月18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招聘单位将会以短信形式(短信发送单位落款为易报名)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拨打报名平台中技术支持电话021-32504293。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告知。
7.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报名网站上的“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招考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需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3)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号至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易报名平台以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关注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岗位)证明等。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相关网站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网、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与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安排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从事药械审评核查等工作,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5-68770132(核查岗)
025-84533381(审评岗)
025-58640658
025-57792995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273655; 025-88029228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
2023年6月9日
南京宝塔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健康证办理流程(体检地址+预约流程+查询方法)
2023-07-17,全文共 1517 字
+ 加入清单南京鼓楼区宝塔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南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详细的办理流程来啦,一起来看下。
南京宝塔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健康证办理流程
健康证体检地址
宝塔桥社区医院口腔诊疗中心体检中心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金陵小区金陵新四村29号(电信营业厅旁)
联系方式:17826023637
携带材料: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体检费用:免费
注意事项:
① 请早上空腹体检;
② 孕妇或其他禁忌者请勿胸部透视。
法定需要办理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类别
1、食品类: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南京市食品摊贩公示卡》、《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2、公共场所类:须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人员。法定限于以下场所: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游泳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
3、化妆品类:须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人员,包括从事产品生产、检验和仓库相关操作人员等。
4、饮用水(涉水产品)类:须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批准文件》,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从事净水、取样、化验的人员;直接从事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
5、消毒产品类:须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提供《南京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信用承诺书》,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直接从事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的人员。
健康证办理预约方式
1、以用人单位为责任主体,为本单位从业人员预约申请。
2、特殊个人预约:仅限于未取得许可证的相关人员:食品外卖骑手、新领营业执照尚未办理许可证的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直接从事管供水以及水箱清洗人员、镇街临时宴席厨师、临时食堂人员等,提交相关凭证。
健康证办理预约途径
1、微信小程序“南京市健康证明办理”
2、手机端:“健康南京”App—“更多”—“健康证体检”
3、电脑端:http://congye.nj12320.org:9004/
健康证预约办理流程
以微信小程序“南京市健康证明办理”为例
1、微信搜索“南京市健康证明办理”小程序→获取手机号码→通过“持证单位”或“特殊个人”进行预约
2、持证单位预约通道:注册账号→设置密码→填写用人单位信息
3、审核通过后,点击“职工管理”→添加需要办理健康证的员工→点击“体检预约”→选择体检机构(宝塔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择体检时间→选择职工→完成预约
4、特殊个人预约通道(主要针对外卖骑手,上传外卖平台有身份证号页面相关截图)点击“预约申请”→审核通过后选择“体检预约”→选择“体检机构”→选择“体检时间”。
健康证领取方法
从业人员体检合格7个工作日后,可在健康南京APP或在微信小程序“南京市健康证明办理”中查看电子健康证,如需实体健康证,从业人员可从APP或小程序中相关页面截图或下载后自行打印。
具体查询方法:
南京电子健康证可以在“健康南京”APP或者微信小程序“南京市健康证明办理”查看,电子健康证包含数字签名和二维码防伪,与纸质健康证具有同等效力。
“健康南京”APP查看步骤
(1)打开“健康南京”APP,在首页下方点击“健康证体检”
(2)进入“健康证体检”页面,选择特殊个人预约通道(企业选择单位预约通道)。
(3)进入“个人健康证体检”页面,点击“我的健康证”查看个人健康证信息。
(4)或者“健康证体检”页面直接点击“健康证查询”,输入相关证件信息查询。
“南京市健康证明办理”微信小程序查看方法与上述方法相同。
2024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长期招聘工作人员22人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3851 字
+ 加入清单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隶属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45周岁;应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50周岁。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一致。非2024年毕业生报考时应具有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六)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③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岗位,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八)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4月22日9∶00-8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22日9∶00-8月22日12∶00;
3.陈述申辩:4月22日-8月22日期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22日9∶00-8月22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信息。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考核前我校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适时组织考核,具体以我校通知为准。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资格复审、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三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现场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包括:
1.身份证;
2.本科及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2024年毕业生还须提交的材料:《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若被录用,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
5.已经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和论文;
6.个人简历1份;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考核方式和所占比例
1.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课程内容组织等能力。考核通知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2.面试:采用面试答辩的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考核通知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和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3.试讲、面试的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将由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通过短信、网上公告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4.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70%。
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单项考核成绩低于相应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以及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我校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我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我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我校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4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170915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621;025-68170912。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八、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4年4月12日
2023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招聘半天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04-12,全文共 769 字
+ 加入清单报名邮箱:jgyytjzx@163.com
报名时间:4月8日发布,尽早报名
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半天制妇科、眼科、外科、B超记录、心电图操作人员招聘公告
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是为各界人士提供健康体检、疾病风险评估、健康档案建立、健康干预、健康宣教等综合性健康促进服务的现代化健康管理中心。多年来一直承担了省级机关干部、千余家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健康体检工作,以及国家公务员入职、招生、执业注册等专业体检工作。荣获中国健康管理协会理事单位、健康管理示范基地等多项荣誉。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半天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满足医院岗位要求。
2、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二、岗位信息
招聘岗位 | 岗位描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备注 |
妇科 | 从事妇科体检工作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有执业医师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 | 工作时间:上午半天 |
外科 | 从事外科体检工作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有执业医师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 | 工作时间:上午半天 |
眼科 | 从事眼科体检工作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有执业医师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 | 工作时间:上午半天 |
心电图操作 | 从事健康管理中心心电图操作工作 | 中专及以上 | 护理学 | 熟练操作心电图室相关设备,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工作时间:上午半天 |
B超记录 | 从事健康管理中心B超记录工作 | 中专及以上 | 不限 | 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信息录入高效,医学相关专业优先,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工作时间:上午半天 |
三、薪资待遇
面议。
四、报名方式
将详细个人简历(学历工作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发送至jgyytjzx@163.com邮箱。
五、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025-89699729, 联系人:范老师。
健康管理中心
2023年4月8日
南京电子健康证查询打印指南
2023-06-20,全文共 414 字
+ 加入清单南京电子健康证怎么查看?在手机微信上怎么查询和打印?来看以下详情。
南京电子健康证查询打印指南
健康证领取及打印方法
南京市从业人员在体检合格7个工作日后,可在健康南京APP或在微信小程序“南京市健康证明办理”中查看电子健康证,如需实体健康证,从业人员可从APP或小程序中相关页面截图或下载后自行打印。
温馨提醒:
用人单位和个人请勿删除已预约信息,否则将查询不到电子健康证。
具体查询方法:
南京电子健康证可以在“健康南京”APP或者微信小程序“南京市健康证明办理”查看,电子健康证包含数字签名和二维码防伪,与纸质健康证具有同等效力。
“健康南京”APP查看步骤
(1)打开“健康南京”APP,在首页下方点击“健康证体检”
(2)进入“健康证体检”页面,选择特殊个人预约通道(企业选择单位预约通道)。
(3)进入“个人健康证体检”页面,点击“我的健康证”查看个人健康证信息。
(4)或者“健康证体检”页面直接点击“健康证查询”,输入相关证件信息查询。
关于调整离宁抵宁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第10号)
2021-08-22,全文共 545 字
+ 加入清单为进一步落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离宁抵宁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自8月23日起,通过铁路、公路、水路等方式离宁人员不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
二、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县,下同)全域为低风险地区的抵宁人员,凭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可自由流动。
三、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抵宁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方可流动,并主动向居住所在社区报告,做好7天健康监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异常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就医排查,并主动报告旅居史。对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进行核酸检测,并在检测结果出具前做好个人防护,在规定地点等候,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流动。
四、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抵宁人员,或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均须落实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集中隔离观察,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观察后,应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并居家健康监测7天,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开展核酸检测。
五、抵宁人员的任何一次核酸检测,如发现有异常情况的须及时报告,并按规范处置。
来源:南京交通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92人公告2023第二批
2023-06-25,全文共 4895 字
+ 加入清单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现决定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放宽至40周岁;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45周岁;应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50周岁;《招聘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社会人员报考时须取得岗位招聘要求的相关资质。
6、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8、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本次的招聘岗位分为两类,其中一类岗位(详见岗位表一)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笔试;另一类岗位(详见岗位表二、岗位表三)不需要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的笔试,直接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岗位表一、岗位表二、岗位表三为不同入口。报岗位表一通过资格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报岗位表二和岗位表三的应聘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操作。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6月27日09:00至7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27日09:00至7月2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7月3日,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6月27日09:00至7月3日18:00;
5、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6月27日09:00至7月4日12:00;
6、报名缴费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2023年7月5日14:00-16:00;
7、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7月5日14:00-17:3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不可再更改报名信息及报名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2、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注意:缴费环节只针对报岗位表一的应聘人员。
(三)准考证打印
岗位表一(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7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岗位表一中各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表二中各岗位的考核开考比例为1︰3,岗位表三中各岗位的考核比例为1︰1。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上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每张岗位表中分别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应聘岗位表一的笔试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应聘岗位表二的专业笔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二)应聘岗位表一的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9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应聘岗位表一的笔试地点为南京市。
应聘岗位表二和岗位表三的考核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后通知应聘人员。
(三)岗位表一的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人选);岗位表一的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在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岗位表二中各招聘单位组织的笔试成绩由各单位公布。
(五)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公布,并由招聘单位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考核)资格。
(六)面试按照招聘单位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考试考核成绩的合格线以单位考核公告为准,考核公告未提及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测试)总成绩的60%。
(八)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岗位表中的“考察体检比例”要求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并组织体检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以及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3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268279,83620829,83620621
联系人:胡老师、宋老师、张老师
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
六、招聘工作监督
省纪委监察委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912
七、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八、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1、《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一》(第二批)
2、《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二》(第二批)
3、《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三》(第二批)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2023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60人
2023-08-07,全文共 4996 字
+ 加入清单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和《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人社〔2023〕13
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专技人员结构,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专技人员(其中编内9名,编外备案制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江北新区网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报名时均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3年8月10日8:00至8月14日12: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易报名(链接: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30718171431),进行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账号并完善报名资料,按要求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照片、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8:00至8月15日8:00,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上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前补充修改相关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考生收到资格初审结果至2023年8月15日10: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接到考生的陈述申辩至2023年8月15日16:00。
5、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8月10日8:00至
8月15日18:00,在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急需用人、基层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网公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招聘人员,可于2023年8月16日8:00-10:00进行网上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7、准考证打印:招聘单位将会以短信形式(短信发送单位落款为易报名)通知已缴费成功的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拨打报名平台中技术支持电话021-32504293。
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告知。
8、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报名网站上的“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招考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尚未取得国内高校毕业证的,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需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号至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易报名平台以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关注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工作经历(岗位)证明、住院医师规培证书等。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相关网站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相关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相关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一)咨询电话:
南京江北新区精神卫生中心:025-85237110
南京江北新区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69979007
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69652016
南京江北新区盘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68172806
南京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57620732
南京江北新区葛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58363528南京江北新区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69641403
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57069020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
025-56680881
(二)监督电话: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025-88020942
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25-88029228
本次招聘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
2023年8月4日
2023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8人公告
2023-05-29,全文共 4571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优化社区医疗机构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备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
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的注明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 2023年12月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
5.
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6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6. 其他有关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协议书(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也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1)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能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格条件中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是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三证之一即可。
4.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5月29日14:00至6月6日17:00。
2. 资格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单位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30日9:00至6月7日16:00(工作日)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30日9:00-16:30至6月7日9:00-16:30(工作日)。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5月30日9:00-17:00至6月7日9:00-17:00(工作日)。
5. 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
6. 缴费确认
本次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7. 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紧缺岗位除外),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其他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6月9日14:00-17:3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8. 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9.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1. 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由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聘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在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成绩。
2. 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包括时间、地点等),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网站公布(详见《岗位信息表》“信息发布网址”栏,下同)。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便招聘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岗位报考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有困难暂时提供不了的,最迟在体检前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等;应届毕业生岗位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劳务派遣合同的,还须提供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3. 面试
面试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面试由区卫健委组织,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指定考试培训机构。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区卫健委通知相关人员。
面试为百分制,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各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玄武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主管部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招聘咨询
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83682278
招聘监督
南京市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3682175
本公告由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2024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下属国企招聘7人公告
2024-01-25,全文共 3885 字
+ 加入清单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下属国企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创新,提高南京生物医药产业竞争力,根据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商议,决定分别设立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江北新区审评科和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江北新区核查科,在南京江北新区集中设点办公,合称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
为保障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运转,现面向社会招聘7名企业编工作人员,安排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从事药械审评核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网(http://www.jspcc.org.cn/)、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网(http://www.jscdi.org.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eadzp)等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详见《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下属国企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4日至2006年1月31日之间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
4.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
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2. 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
网上报名: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应聘者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首页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1日12: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需填写及上传材料:
①应聘者在线填写基本信息表;
②本人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jpg/pn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
③毕业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内;
④学位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位证”栏内;
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含二维码)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的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
⑥药品审评员、医疗器械审评员(1)、医疗器械审评员(2)须提交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电子照片,并将其上传至“资格证”栏内;
⑦符合岗位要求工作的工作证明,上传至“材料栏”内(工作证明指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
资格初审:根据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前补充修改相关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1日16:00。
注:应聘人员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资料模糊不清、不符合招聘条件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应聘人员收到资格初审结果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工作日期间)。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查异议的处理时间:接到应聘人员的陈述申辩至2024年1月31日17:00。
5.
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岗位,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6.
准考证打印:以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269。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告知。
7.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仅可使用电脑端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需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1. 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3)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 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关注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须携带:
①本人签字的报名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
②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含二维码),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药品审评员、医疗器械审评员(1)、医疗器械审评员(2)须提交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⑦符合岗位要求工作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领航招聘网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领航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则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劳动关系、待遇及管理办法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下属国有企业南京高新药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安排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从事药械审评核查等工作,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五、纪律和监督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接受招聘工作举报。
监督电话:025-83273944、025-58640655
六、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5-84687269
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
南京玄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证办理须知(办理时间+电话)
2023-06-20,全文共 1008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市玄武区的从业人员可以就近到玄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费办理健康证明,具体如下。
玄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证办理须知:
一、玄武区疾控中心办理《健康证》人员范围:
身份证地址在玄武区或工作单位地址在玄武区,从事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化妆品工作的从业人员。
二、体检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1号一楼玄武区疾控中心体检科(紫鑫城小区对面巷子进来、岗子村酒店旁、电影机械厂内,“板仓街岗子村”公交站及地铁四号线“岗子村”站二号出口附近)。
三、体检办证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0(下午制证不体检)。
四、取证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0,下午2:00-5:00),节假日休息。
五、体检者需提供材料如下:
(一)持玄武区身份证从业人员:
1、身份证原件;
2、每人需提交一份南京市内食品或公共场所等经营场所有效期内的证照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以下四选一:
A、《食品经营或生产流通许可证》;
B、《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C、《经营场所门店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进行预防性体检的经营项目);
D、《工商名称核准通知单或市场主体自主申报名称预留告知书》。
(二)持非玄武区身份证从业人员:
1、身份证原件;
2、每人需提交一份玄武区辖区内食品或公共场所等经营场所有效期内的证照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以下四选一:
A、《食品经营或生产流通许可证》;
B、《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C、《经营场所门店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进行预防性体检的经营项目);
D、《工商名称核准通知单或市场主体自主申报名称预留告知书》。
(三)集体办理:
1、需提交该单位当天体检的人员名册(列明姓名及身份证号并加盖单位公章)、体检人员身份证原件,每天每单位限20人。
2、需提交玄武区辖区内食品或公共场所等经营场所有效期内的证照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以下四选一:
A、《食品经营或生产流通许可证》;
B、《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C、《经营场所门店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进行预防性体检的经营项目);
D、《工商名称核准通知单或市场主体自主申报名称预留告知书》。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体检前无需空腹。
2、无需自带照片。
3、体检次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开始,凭回执单取证。
4、健康证体检每日限号260人,请提前做好工作生活安排。
5、咨询电话:025-84818732
南京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哪些项目
2024-01-10,全文共 494 字
+ 加入清单纳入南京市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自助预约体检。
一般情况下,企业职工按照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法定退休年龄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退休,退休免费体检信息将更新在文中。
免费健康体检共有八个项目:
1、体格检查;
2、心电图;
3、胸片;
4、B超检查(肝、胆、脾、双肾、前列腺);
5、血、尿常规;
6、粪便隐血试验;
7、血生化体检组套;
8、肿瘤标志物检测。
企业退休人员预约免费健康体检方式
社区预约:
企业退休人员在接到社区通知后,到社区办理体检预约并打印《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券》;退休人员也可主动到社区劳动保障站预约体检。
网上预约:
1、登录“我的南京”APP→注册→搜索“智慧人社”→企业退休人员体检预约→我要预约→宁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择日期-确认
2、江苏智慧人社app-企业退休人员体检预约/企业养老保险—企业退休人员体检预约
体检注意事项
①体检时请务必携带本人的社会保障卡。
②体检前一天请注意清淡饮食,体检当天早晨不要进食。
③高龄或行动不便人员请由家人陪同。
④体检完成15个工作日后自行到体检医院领取体检报告。
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招聘公告2024年3月
2024-03-11,全文共 446 字
+ 加入清单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半天制眼科、B超记录、心电图操作人员招聘公告
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是为各界人士提供健康体检、疾病风险评估、健康档案建立、健康干预、健康宣教等综合性健康促进服务的现代化健康管理中心。多年来一直承担了省级机关干部、千余家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健康体检工作,以及国家公务员入职、招生、执业注册等专业体检工作。荣获中国健康管理协会理事单位、健康管理示范基地等多项荣誉。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半天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满足医院岗位要求。
2、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二、岗位信息
三、薪资待遇
面议。
四、报名方式
将详细个人简历(学历工作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发送至jgyytjzx@163.com邮箱。
五、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025-89699033, 联系人:范老师。
健康管理中心
2024年3月8日
2023南京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招聘4人公告
2023-03-17,全文共 2827 字
+ 加入清单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下午17:00
报名邮箱:jkjt2022hr@163.com
附件:1.南京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情况介绍| 2.南京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
南京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招聘4人公告
南京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由南京体育产业集团、南京河西国资集团、建邺国资集团共同发起设立,作为本市高质量发展文体康旅四大产业的主要载体之一,旨在有效整合市、区国有平台优质资源、聚焦大健康产业科技创新驱动、构筑区域体育健康产业集聚区(公司情况介绍详见附件)。
现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符合公司急需岗位要求或个人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等条件。
(二)中共党员优先。
(三)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先。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由于个人原因,曾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5.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6.构成任职回避的。
7.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得录用的。
二、招聘岗位职责要求
资产运营部资产管理岗(项目经理)1名
(一)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公司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资产(包括产权和股权)管理工作,负责公司资产处置工作;
3.牵头管理已投资项目,监督完成战略和财务目标;
4.根据项目内容,对项目合作(总包、分包)情况进行管理;
5.参与开发项目由全过程项目运作、设计变更管理、工程管理及内外部组织协调工作;
6.协助项目团队实现项目目标,落实项目建设进度、成本控制、安全文明管理等各项目标责任;
7.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项目实施安全检查与监控,负责处理质量、安全事故;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要求
1.熟悉开发建设项目全流程管理,掌握城建规划、工程管理、工程技术等专业知识;
2.从事5年及以上开发建设、项目管理、工程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3年以上一级房地产资质企业项目经理工作经验;
3.建筑工程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造师等职业资格;
4.具有一定的抗压能力,具备较高的组织协调和沟通技巧,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在原单位表现良好,身体健康;
5.有更新改造工程或商业综合体项目经历的优先;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
资产运营部资产运营岗(招商经理)1名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资产运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权属公司资产运营方案进行审核并监督实施;
2.组织项目策划方案、制定项目整合推广,完成项目前期策划定位、中后期运营管理工作;
3.制定公司营销战略体系,营销团队考核、激励及管理制度;
4.掌握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组织项目市场调研报告、消费者市场分析报告,制定各项目营销推广计划、营销策略及案场营销全面管理工作;
5.主动挖掘目标客户,进行合同谈判,推动运营合同的签订及续签;
6.负责执行和把关商户开店标准、图纸和跟踪、渠道纠纷和投诉处理等工作,负责客户档案管理、定期走访等客户维护工作;
7.负责调查市场动态,及时调整品牌,优化品牌结构,并协助品牌商做好品牌宣传活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要求
1.从事5年以上房地产企业策划营销部门工作经历,或商业管理企业营销工作经历;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熟悉招商洽谈各步骤流程工作,具备一定招商管理、计划执行、流程指导及监控能力;
4.熟悉商铺的市场运作及营销推广方式;
5.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及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在原单位表现良好,身体健康;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
财务管理部总账会计岗1名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财务部门负责人做好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2.编制公司资金计划、负责资金的运用和筹措,按照公司部署,制定执行相应的融资计划,负责融资的实施及后续的管理,跟踪与协调工作;
3.做好税务筹划和税务管理工作,负责月度和年度税务申报、发票管理等纳税事项的工作;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组织各类会计报表及财务报告的上报;
5.配合完成公司全面预算的编制汇总;
6.定期检查公司预算执行情况,统筹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并与有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开展经济活动分析,降本增效;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要求
1.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良好的职业操守,熟悉财经法规,具有全面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经验;
2.会计学、财务或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5年以上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经验;
4.具备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优先;
5.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及财务ERP系统;
6.熟悉财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分析、财务预测等流程,能编制高质量的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企业财务分析,熟悉全盘账务处理及整体财务核算统筹规划;
7.有国有企业、有工程项目会计工作经历及项目融资经历的优先;
8.年龄35周岁及以下。
规划发展部项目规划岗1名
(一)岗位职责
1.编制项目可研、商业计划书、尽调材料等,参与项目合同谈判;
2.对投资后项目进行管理和后期服务;
3.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发掘投资项目和机会;
4.收集、整理、分析与公司业务和发展有关的政策、动态、趋势等;
5.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创新性和临时性工作。
(二)任职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投资或咨询工作经验,专业为财经类及各理工学科;
2.具备优秀的个人文案能力,逻辑思维清晰,能够搭建项目财务测算模型;
3.有体育、运动康复、养老或相关行业投资项目开发工作或项目咨询管理经验优先考虑;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三、薪酬待遇
以上岗位薪酬待遇视应聘者个人能力与履职经历综合评价后确定,详情面议。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下午17:00(发布之日起两周)。请应聘人员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填写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表》,并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文件的扫描件。上述报名材料请统一发送至jkjt2022hr@163.com邮箱(邮件名称请按照应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的方式填写)。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健康科技在综合考虑应聘人员能力素质、工作经历、工作经验等基础上,进行初步筛选后,采取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入选人员参加后续环节。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性等方面与应聘岗位的适应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5.试用期
对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五、注意事项
应聘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南京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地点(电话+地址)
2023-06-20,全文共 3076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原则上采取用人单位线上统一预约的方式,通过系统或“健康南京”App进行统一预约申请。外卖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大学生临时工等相关人员也可以个人申请办理健康证。那么,南京市从业人员哪里办理健康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地点怎么查询?一起来看下。
南京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地点(电话+地址)
玄武区健康证办理地点
从业人员体检机构 | 地址 | 电话 |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 玄武区花园路4号 | 025-83309326 |
新街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玄武区杨将军巷21号 | 025-86642930-142 |
锁金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玄武区锁金村63号 | 85413850-8503 |
仙鹤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苏宁大道8号37栋二层 | 025-85601607 |
兰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玄武区珠江路318号 | 025-57715305 |
孝陵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玄武区双拜巷78号 | 025-83215993 |
鼓楼区健康证办理地点
从业人员体检机构 | 地址 | 电话 |
中央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鼓楼区南昌路32号 | 025-86386868 |
幕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鼓楼区幕府东路57号云谷山庄39幢 | 025-83367098-8002 |
华侨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管家桥63号 | 025-68156048 |
建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鼓楼区建宁路243号 | 025-58593008--8019 |
建邺区健康证办理地点
从业人员体检机构 | 地址 | 电话 |
莲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建邺区莲池路113号 | 025-87781106 |
双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建邺区邺城路21号 | 025-86890081 |
兴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建邺区月安街18-1号 | 025-83367307 |
秦淮区健康证办理地点
从业人员体检机构 | 地址 | 电话 |
红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秦淮区明匙路91号 | 025-68566192 |
朝天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秦淮区建邺路187号 | 025-69928727 |
石门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秦淮区海福巷20号 | 025-84853653 |
中华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秦淮区雨花路54号 | 025-69591909 |
江宁区健康证办理地点
从业人员体检机构 | 地址 | 电话 |
南京市江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 | 江宁区金盛路299号江宁疾控体检中心 | 025-68134036 |
秣陵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宁区秣欣路2号 | 025-52755848—8033 |
秣陵街道东善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宁区东善桥集镇康宁巷49号 | 025-52744818 |
汤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宁区汤山街道汤泉西路38号 | 025-84105344 |
汤山街道上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宁区汤山街道上峰集镇600-50号 | 025-84140550 |
禄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宁区禄口街道茅亭路218号 | 025-52774510-8092 |
禄口街道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宁区禄口街道铜山铜岭路145号 | 025-86193202 |
淳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宁区淳化街道临川街140号 | 025-52295606 |
淳化街道土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宁区淳化街道土桥桂园西路170号 | 025-84150769 |
谷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宁区谷里街道邻里大道3号 | 025-52791016 |
江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宁区江宁街道瑜桥街130号 | 025-86101848 |
江宁街道陆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宁区江宁街道陆郎府东南路11号 | 025-86143499 |
江宁街道铜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宁区江宁街道福兴街126号 | 025-86124462 |
湖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宁区湖熟街道灵顺南路120号 | 025-52693020 |
湖熟街道周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宁区湖熟街道周岗社区齐尚路189号 | 025-84165616 |
湖熟街道龙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宁区湖熟街道龙都集镇陵园路8号 | 025-52498738 |
横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宁区横溪街道新宁丹路东侧 | 025-86161836-8000 |
横溪街道陶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宁区横溪街道陶吴社区金宁街38号 | 025-52735570 |
横溪街道丹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宁区横溪街道丹阳秦城街66号 | 025-86150777-8828 |
麒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宁区麒麟街道开城路111号 | 025-84128943—80422 |
江北新区健康证办理地点
从业人员体检机构 | 地址 | 电话 |
大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北新区新华路206号 | 025-69969009 |
葛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北新区葛关路900号 | 025-58363569 |
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北新区泰山街道江山路1号 | 025-68989587 |
长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玉龙路71号 | 025-57620732 |
盘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江北新区盘城新街106号 | 025-68172802 |
雨花台区健康证办理地点
从业人员体检机构 | 地址 | 电话 |
雨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雨花台区雨花西路113号 | 025-52412272 |
铁心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雨花台区铁心桥大街28号 | 025-52350816-1107 |
西善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雨花台区西善桥龙西路78号 | 025-52239595 |
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雨花台区板桥街道辅机路182号 | 025-86732242-8000 |
赛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雨花台区小行路35号 | 025-52805999-8011 |
南京梅山医院 | 雨花台区新建 | 025-86363990,86363035 |
岱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雨花台区西善桥盛家岗西街1号 | 82211610-8000 |
南京市雨花医院 | 雨花台区板桥大道9号 | 025-52883121-8333 |
六合区健康证办理地点
从业人员体检机构 | 地址 | 电话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 | 六合区环城东路5号 | 025-57123163 |
省中医医院江北院区(六合区中医院) | 六合区龙池街道新棠路181号 | 025-57095387 |
南京市六合区疾控中心 | 六合区气象路8号 | 025-57752425 |
金牛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六合区金牛湖街道荣城路1号 | 025-57564610/57560021 |
竹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六合区竹镇镇侍郎路6号 | 025-57680275 |
新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六合区龙池街道新集南路1号 | 025-57660161 |
龙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六合区龙袍街道划子口东路44号 | 025-57610181-8018 |
栖霞区健康证办理地点
从业人员体检机构 | 地址 | 电话 |
南京市栖霞区医院体检中心 | 栖霞区尧佳路24号 | 025-85718135 |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迈皋桥院区 | 栖霞区和燕路290号 | 025-86375915 |
高淳区健康证办理地点
从业人员体检机构 | 地址 | 电话 |
东坝中心卫生院 | 高淳区东坝街道游子山路3号 | 025-56861823 |
漆桥中心卫生院 | 高淳区漆桥街道双牌石东街57号 | 025-56830152 |
古柏中心卫生院 | 高淳区古柏街道韩村集镇政府路14号 | 025-57866183 |
淳溪中心卫生院 | 高淳区淳溪街道汶溪路193号 | 025-57310213 |
砖墙中心卫生院 | 高淳区砖墙镇永成路50号 | 025-57805131 |
阳江中心卫生院 | 高淳区阳江镇永畅路1号 | 025-57895916-8003 |
桠溪中心卫生院 | 高淳区桠溪街道桠高路7号 | 025-57811157 |
固城中心卫生院 | 高淳区固城街道双固路7号 | 025-57377272 |
潥水区健康证办理地点
从业人员体检机构 | 地址 | 电话 |
南京市溧水区中医院 | 溧水区永阳街道文昌路201号 | 025-69777534 |
永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溧水区永阳街道珍珠南路3号 | 025-57212769 |
浦口区健康证办理地点
从业人员体检机构 | 地址 | 电话 |
桥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浦口区桥林街道柳岸路2号 | 025-58271161 |
汤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浦口区汤泉街道金丝路10号 | 025-58216491 |
江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点 | 浦口区鼎业开元大酒店23楼南京浦口知康门诊部 | 025-58212886 |
2024江苏省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派遣制导检招聘1人公告
2024-05-11,全文共 429 字
+ 加入清单因我院发展需要,现招聘健康管理中心派遣制导检1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满足医院岗位要求。
2、全日制本科或大专学历,医学背景,健康管理学专业优先。
3、28周岁以下(1996年5月9日以后出生)服务意识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具备三级医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岗位职责
从事健康管理中心综合接待、巡诊、导诊、超声录入以及其它技术辅助工作。
三、薪酬福利
基本工资不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医院伙食补助、科室津贴及相关工会福利。
四、报名方式及有效期
有意者请填写附件中的“派遣制岗位应聘登记表”、“派遣制工作岗位应聘汇总表”,发送至lisi@jsph.org.cn,邮件名姓名+岗位。有效期至2024年5月17日。
五、考核形式
综合考核(笔试、面试)。
六、其它事宜
本次招聘为社会招聘,岗位类型为院聘派遣制辅助岗位。
咨询电话:025-68305001;联系人:李老师。
2024年5月10日
健康管理师能在南京领补贴吗?补贴多少钱
2024-03-29,全文共 529 字
+ 加入清单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在南京领补贴, 根据南京23年最新的补贴政策,符合对应条件,取得高级(三级)健康管理师证书的,补贴2340元。(点击查看技能补贴申领条件)
目前江苏省健康管理师由江苏省预防医学会来进行鉴定和发放证书,证书属于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网可查,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免年审。
申请补贴需注意:
1.必须是一般企业在职员工(交社保单位社会信用代码91开头),公务员,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灵活就业人员不可享受。
2.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可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证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3.每年可申领3次技能提升补贴,以实际申领补贴时间计算次数。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申领,且同一对象不可再次申领同职业(工种)等级以下等级的补贴。
补贴申请途径: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通过“服务—就业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模块办理。符合补贴条件但无法网办的申请人,可持三代社保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在法定工作日(每月7—10日除外)内就近至全市任一区失业保险经办柜面办理。
接下来的技能补贴政策走向,社保(失业险)月份要求、证书要求、补贴金额等信息后期如有变动,以最新政策为准,南京便民100也会第一时间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