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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师范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6人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7日16∶00;

2023-12-18,全文共 4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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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录用人员须能够按“应届毕业生”办理入职和进编审批手续。

(六)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

(2)有1年(及以上)本科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七)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学生干部经历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均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7日24∶00;

3.陈述申辩:2023年12月18日-12月2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8日18∶00;

5.缴费确认: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确认能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后,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报名费用一律不退。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详细填写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信息,主要学习工作经历栏须详细填写担任的主要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及起止时间,以及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与报考条件有关的相关信息,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进行公布(网址: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岗位1招考方式

1.岗位1不设开考比例。

2.考核方式为:心理测试和面试。

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通过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总成绩的70%为合格。

面试成绩即为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三)岗位2招考方式

1.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2.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及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能力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50%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选。不足1:3时,全部参加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通过人员参加面试。如心理测试出现不合格,不再替补。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总成绩的70%合格。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排名以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资格复审

心理测试和面试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就业推荐表,未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

党员证明材料须为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学校的组织部门或院系党委出具的证明;院级及以下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须由院系或院系党委(不含院系团委)出具,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须由校团委、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的具体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体检、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包含函调考察和实习考察。函调考察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在原毕业学校或原工作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人事档案信息与报名条件是否相符等相关情况。实习考察由学校安排体检合格人员来校参加不少于一个月的岗位实习,重点考察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实习考察结束前,因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考察人员;实习考察结束后,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师范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三)聘用审批后,在6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25-85891535,联系人:吴老师、常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25-85891511,联系人:徐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师范大学

2023年12月15日

南京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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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4月24日09:00-5月4日16:00

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批) - 岗位表.xlsx

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批)

南京师范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录用人员须能够按“应届毕业生”办理入职和进编审批手续。

(六)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

(2)有1年(及以上)本科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七)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学生干部经历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均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4月24日09:00-5月4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4月24日09:00-5月4日24:00;

(3)陈述申辩:2023年4月24日-5月5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4月24日09:00-5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2023年4月24日09:00-5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确认能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后,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报名费用一律不退。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详细填写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信息,主要学习工作经历栏须详细填写担任的主要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及起止时间,以及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与报考条件有关的相关信息,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5月7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进行公布(网址: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为:心理测试和面试。

(1)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通过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成绩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资格复审。心理测试和面试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就业推荐表,未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

党员证明材料须为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学校的组织部门或院系党委出具的证明;院级及以下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须由院系或院系党委(不含院系团委)出具,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须由校团委、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的具体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体检、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包含函调考察和实习考察。函调考察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在原毕业学校或原工作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人事档案信息与报名条件是否相符等相关情况。实习考察由学校安排体检合格人员来校参加不少于一个月的岗位实习,重点考察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实习考察结束前,因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考察人员;实习考察结束后,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师范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聘用审批后,在6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98260,联系人:吕老师、雷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5891511,联系人:陈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师范大学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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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思政教师公告

2023-04-19,全文共 5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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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照片上传:4月19日9∶00-5月6日16∶00

2023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思政教师公告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要求为:

1.专职辅导员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思政教师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校院团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学生党支部书记;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4月19日9∶00-5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19日9∶00-5月6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19日-5月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19日9∶00-5月6日18∶00;

5.缴费确认:4月19日9∶00-5月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专职辅导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njcit.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应聘人员须对照报考条件,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需要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写明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始年月日);报考思政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需要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写明本科的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

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本次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时间待定,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提前在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njcit.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一)考核方式为:

专职辅导员岗考核方式: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笔试考核重点考察高校辅导员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https://www.njcit.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如出现入围考生面试考核确认时放弃面试机会,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考核人员。

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核项,不计入总成绩,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60%。

思政教师岗位考核方式:试讲、面试。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https://www.njcit.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思政教师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数1:15,则先由学校组织理论测试。理论测试考核方式为笔试,笔试考核重点考察思政教师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后参加试讲、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二)资格复审

专职辅导员岗位资格复审在参加心理测试前进行,思政教师岗位资格复审在参加试讲前进行。资格复审工作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在学校网站(https://www.njcit.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凡弄虚作假(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有关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复印在A4纸同一面);

(2)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材料;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近六个月内);

(6)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7)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

(8)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8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42218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5842007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举报信箱:jjz@jseic.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 83305200。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8日

2023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思政教师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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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岗10人公告(第三批)

2023-04-04,全文共 41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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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照片上传:4月4日9∶00-4月12日16∶00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 - 岗位表.xlsx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欣乐路18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考专职辅导员岗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其它资格条件具备以下三个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4月4日9∶00-4月12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4日9∶00-4月13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4日-4月14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4日9∶00-4月14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B17-B18号岗位的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初试环节)、岗位能力测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后续环节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学校在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后进行,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

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如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资格证书、党员证明等材料)。其中,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班级、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系)级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高校(或者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后续考核环节。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者,在考试考核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考核资格。

(三)岗位能力测试

岗位能力测试包含案例分析、主题演讲两个环节,由学校统一命题测试考生对高校辅导员岗位的职业素质以及处理学生事务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岗位能力测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其中案例分析占50%,主题演讲占50%。

(四)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岗位、初试环节成绩、排名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B17-B18号岗位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能力测试×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及各单项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聘用审批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7024651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701324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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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人公告(第一批)

2023-03-23,全文共 4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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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照片上传:3月24日09:00-4月23日16:00

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一批) - 岗位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一批)

南京医科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六)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本次招聘的专职辅导员须为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九)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社联、校科协、校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24日09:00-4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4日09:00-4月24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4日-4月2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4日9∶00-4月25日18∶00;

5.缴费确认:2023年3月24日09:00-4月2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的,或参加了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而未能通过的,不再退回报名费用。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不再退回报名费用。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方式将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njmu.edu.cn/)另行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同时,务必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本人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所填写的学历、学位、党员、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等内容,资格复审时均须提供按要求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南京医科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需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招聘方不会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单独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参加资格复审及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笔试之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方式届时将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复审合格方可参加笔试,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笔试。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包括:

1.身份证;

2.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材料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党组织出具;

5.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须是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工作起止年月(具体到月份)、任职职务、任职职务起止年月(具体到月份)、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等内容。工作经历、任职职务、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6.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任职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须按证明模板出具,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模板以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为准。

(二)考核形式与程序

专职辅导员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排名和面试人员名单(包含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6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2)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1.南京医科大学本研工作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岗位咨询。

联系电话:025-86869195,

联系人:蔡老师。

2.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869127,

联系人:曹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869060,

联系人:刘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医科大学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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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图书馆员人公告

2023-12-11,全文共 1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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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图书馆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图书管理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

3.中文、信息管理、图书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岗位职责】

1.参与图书馆日常事务管理,如图书采访、流通、图书上架、剔旧、期刊管理、新书推荐、专题书柜管理、数字资源管理等;

2.负责图书馆各类活动的开展,包括教师活动与学生活动;

3.图书馆文化建设,包括橱窗建设、读者借阅与图书借阅排行榜等;

4.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热爱图书馆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恒心;

2.性格开朗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热爱阅读,有一定的写作功底、策划和组织阅读活动的能力;

4.能够熟练运用OFFICE、自动化办公系统等办公软件;

5.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6.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部门的工作安排。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12月24日。

2.报名方式:发送应聘材料至电子邮箱:nsfzrs@vip.126.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

材料包括:①《南师附中应聘人员情况表》(文后附件下载),表格中请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⑤相关资格证书;⑥各种荣誉证书和能够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其他材料;⑦近期生活照片一张。

3.联系电话:025-83469020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电话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学校通知应聘人员。请在此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单位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招聘公告中要求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5.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7.

面试采用专业测试(50%)+现场答辩(50%)的方式,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专业测试及现场答辩均采用百分制,各项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面试费。

(四)体检、考察

1.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三、公示与聘用

1.学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各项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2.对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学校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委托南京金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83469020

监督电话:025-83469005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3年12月8日

附件:南师附中应聘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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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初中教师招聘3人公告

2023-12-08,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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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初中教师招聘公告

因学校学科教学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

招聘岗位

初中部:初中英语1人,初中道德与法治2人

应聘条件

1.拥有教育情怀,专业素养深厚。身体健康,师德优秀。性格阳光,仪表端庄,亲和力强。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相关专业毕业,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为师范教育专业。2024届应届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所学师范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聘学科三者一致。

4.年龄要求:不高于35周岁,市级优秀骨干教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取得省基本功等比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或获得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及优质课一等奖的教师优先录用。

教师待遇

在这里,您将拥有

一所有高度的学校

前瞻的理念,丰富的课程,专家领衔,导师帮带,引领你从优秀走向卓越。

一所有温度的学校

优质的育人生态,温馨的人文环境,给您满满的感动与浓浓的情意。

一所有保障的学校

不低于公办学校的年薪,优劳优酬的机制,享受五险一金、企业年金、餐补房贴、大病互助、职称晋升、工会福利、子女享受从幼儿园到初中高品质教育等保障。

在这里,您还可以享受

骨干津贴

年度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等津贴。

学校奖励

绩效奖、春风化雨奖、弘爱奖教金、思目奖教金、校长奖励等奖励。

应聘流程

1.在线扫码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请应聘者务必扫码填写此表。

2.报名应聘资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书。以上资料请发送至邮箱:nsfz_zp@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学科教师。

3.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

4.联系电话:025-52724613 王老师、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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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

2023-12-05,全文共 5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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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宁六路21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高校二级学院(或二级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②有1年(12个月)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含专职心理咨询教师或专职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③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主要学生干部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30日。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考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男)岗位的,须熟悉少数民族政策,能熟练运用维吾尔语和汉语交流。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12月6日09:00-12月15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12月6日09:00-12月16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12月6日-12月17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2月6日09:00-12月17日18:00;

5.缴费确认:2023年12月6日09:00-12月18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rsc.nuist.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高中之后学习经历、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报考少数民族辅导员岗位的考生,务必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注明是否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

1.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s://rsc.nuist.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时,并列考生一并纳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如出现入围考生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确认时放弃,取消其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https://rsc.nuist.edu.cn/)栏公布。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办公自动化能力和岗位综合能力,考察形式为上机测试,考察内容为word、excel、PPT等办公自动化软件使用及设计制作。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将于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https://rsc.nuist.edu.cn/)栏公布。

3.面试: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方式将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s://rsc.nuist.edu.cn/)上发布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

4.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5.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达60分为合格。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资格复审

1.笔试之后,对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届时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资格复审采用线上复审加现场复审的方式进行,线上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人员进行递补。

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将对线上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有效身份证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党员证明: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4)主要学生干部证明: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任职需满12个月)。

(5)工作经历证明:高校工作经历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岗位、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考生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因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731143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纪检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8731002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3年12月4日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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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6人公告

2023-11-29,全文共 1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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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辅助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招聘简介

南京经开区成立于1992年,2002年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拥有新港高新园、综合保税区、港口型物流枢纽3个国家级功能平台,还打造了中国(南京)液晶谷、中国(南京)智谷等特色载体空间。目前,区内集聚各类企业6200多家,其中外资企业395家、百亿级企业6家、世界500强投资企业92家,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超过100亿美元,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开发园区第12位。

现因工作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及数量

专职党务工作者6名

02、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能适应高强度、快节奏的工作环境;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二)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学位的,必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通过;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

(三)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2、单位辞退未满三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有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03、招聘条件

具体岗位要求请下载附件1《2023年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辅助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04、招聘程序

(一)招聘简章公示智联招聘网(www.zhaopin.com)、新港红帆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7日中午12:00。

2、填写《招聘报名表》并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3、网上报名经初审合格者,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参加笔试。

4、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笔试

1、笔试方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第一轮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第一轮面试人员。

2、根据岗位实际需求,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第二轮面谈根据笔试、第一轮面试得分,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第二轮面谈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背景调查结合笔试、面试、面谈情况,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背景调查人员。

(七)体检对背景调查合格人员安排体检。

(八)公示根据笔面试成绩、背景调查、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九)聘用公示期满后,按规定与南京新港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视为自动放弃),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05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025-85532223

报名邮箱:670063400@qq.com

南京新港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一:《2023年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辅助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二:《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辅助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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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聘辅导员10人公告

2023-11-03,全文共 4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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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我国首家公办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羊山北路1号。为充实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优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乐群,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五)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须为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当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当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1月4日09:00-11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4日09:00-11月14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1月4日-11月15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1月4日09:00-11月15日18:00;

5.缴费时间:2023年11月4日09:00-11月1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iit.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须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院级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级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和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11月17日9:00-12: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niit.edu.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入围考生面试考核确认时放弃面试机会,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考核人员。

(二)面试之前,以短信、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高校工作经历的证明(须由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材料。

以上材料请考生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niit.edu.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养、岗位意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体检、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心理测试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因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4017、85864908

联系人:潘老师、黄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4202

联系人: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3年11月3日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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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IB项目部招聘公告

2023-09-15,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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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IB项目部招聘启事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简称“南京师大附中”“南师附中”),是首批国家级示范高中、教育部基础教育改革实验基地、全国十佳科技教育创新学校、江苏省重点中学。2006年,南师附中引入IB国际文凭课程,并于2007年7月18日正式获得授权,成为国际文凭组织成员学校。十多年来,南师附中IB健康发展,成果斐然。2022年,南师附中IB正式入驻奥南校区。

学校品质的关键是教师,南师附中向来重视教师的学科素养与可持续发展。因发展需要,2024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教师如下:

岗位

人数

专业

学历

IB物理教师

1

物理学相关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

IB商管教师

1

商科相关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

一、招聘条件

1.上述岗位教师需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有相关专业教育背景,持有教师资格证,并能够用英语进行教学,有海外经历者优先;

4.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积极进取。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者将应聘材料提交到nsfzibjob@163.com

2.报名资料

应聘资料需包含个人简历一份(写明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近期生活照一张

(二)资格初审

学校将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者。请在此期间保持联系方式方通,以便学校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现场审查

现场审查分试讲与面试。现场审查时,应聘者需根据学校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察与体检

现场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谈考察。学校将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

三、教师待遇

薪资面议,另外享受五险一金,工会福利,企业年金,带薪寒暑假以及进修发展。

四、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保东路36号

邮编:210003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25-83469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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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初级中学招聘心理教师公告

2023-09-15,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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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初级中学心理教师招聘启事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初级中学是南京师大附中与建邺区教育局于2005年7月合作创办的一所公办性质的初级中学。因学校工作需要,需招聘编外心理教师一名。经面试、试用合格后,学校将委托人事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自聘人员劳动合同,待遇面谈。

一、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所学专业需与心理学相关,或具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能够胜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心理辅导能力。

3、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有教师资格证优先聘用。

二、所需材料及投递方式

所需材料:个人简历一份(含联系方式)、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投递方式:以下两种均可以

发送电子材料至邮箱,将所需材料拍成图片打包,命名为:姓名+应聘心理教师,发送至邮箱2732940978@qq.com;

递交(或邮寄)纸质材料复印件至学校门卫(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123号),封面显著位置标注:姓名+应聘心理教师。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

联系电话:025-86418965 彭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nsfzxc.cn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初级中学

2023年9月15日

附:心理教师岗位职责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的道德规范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工作规范,认真做好来访者的接待和辅导工作。

2、负责组织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专题调查,协助学校调查、分析教师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师生心理档案。

3、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业务资料统计、分类归档工作。

4、负责对有心理发展不良倾向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和追踪教育并建立工作个案,负责对有心理辅导需求的学生进行团体辅导、团体训练。

5、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活动方案,定期组织心理课的集体教研,定期组织全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

6、协助学校接受上级部门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检查,协助学校开展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7、建设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网站,做好学校心理健康的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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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教学处文印员招聘1人公告

2023-09-14,全文共 1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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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教学处文印员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处文印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与工作经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从事学校相关文印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教学文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项试卷印制、教师资料打印、复印、文档排版、整理文件,以及其他一些办公室日常事务;

2.负责文印室设备维护、使用和管理,遇故障能处理并及时跟进解决;

3.完成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能够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自动化软件;

2.会运用Photoshop、Illustrator、CorelDraw等设计软件,擅长LOGO、海报、展板、宣传册等设计;

3.性格活泼,善于与人沟通,反应灵敏,待人热情,有服务意识;

4.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做事认真、细致,任劳任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吃苦耐劳,能胜任教学处各时段的加班工作。

二、不得应聘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9月22日。

2.报名方式:发送应聘材料至电子邮箱:nsfzrs@vip.126.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材料包括:①《南师附中应聘人员情况表》(文后附件下载),表格中请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学历认证电子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⑤相关资格证书;⑥各种荣誉证书和能够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其他材料;⑦近期生活照片一张。

3.联系电话:025-83469020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电话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学校通知应聘人员。请在此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单位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招聘公告中要求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5.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7.

面试采用专业测试(50%)+现场答辩(50%)的方式,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专业测试及现场答辩均采用百分制,各项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面试费。

(四)体检、考察

1.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1.学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各项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2.对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学校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委托南京金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83469020

监督电话:025-83469005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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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招聘行政人员公告

2023-09-13,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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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京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行政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与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廉洁奉公,热爱社科管理工作,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熟悉使用办公软件、办公自动化等信息管理技术;

3.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统计学专业、计算机专业优先;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岗位职责

1、负责社科类科研成果审核工作;2、协助社科类科研成果统计、开发和利用;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8日

四、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zp.ehallapp.nnu.edu.cn),通过“公开招聘系统”注册提交应聘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金老师联系电话:8589138385898260

以上招聘的工作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对于通过简历筛选进入面试的人员,我们将以电话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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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师范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招聘公告

2023-09-11,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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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京师范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际学生招生与教育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原则性强,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英语沟通能力和文字能力,具有外事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位,英语专业优先,有国外留学经验者优先。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国际学生招生及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2.做好全院国际学生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

3.负责全院国际学生活动组织与管理;

4.负责全院国际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

5.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8日

四、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zp.ehallapp.nnu.edu.cn),通过“公开招聘系统”注册提交应聘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老师、金老师

联系电话:025-83598375、85898260

以上招聘的工作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对于通过简历筛选进入面试的人员,我们将以电话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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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3-08-17,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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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教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与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廉洁奉公,热爱教学服务工作,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熟悉使用办公软件、办公自动化等信息管理技术;

3.工作勤奋细致,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08月25日

三、报名方式

请发送个人应聘简历至W11002@njnu.edu.cn,并注明“应聘南师大美术学院教务员岗”!!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熊老师

联系电话:85891522、85898030

以上招聘的工作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对于通过简历筛选进入面试的人员,我们将以电话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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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3-08-14,全文共 3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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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南京师范大学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8月15日9∶00-1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8月15日9∶00-12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8月15日-12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8月15日9∶00-12月3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核。学校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科研成果”栏中详细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和科研奖励(注明排名、奖励级别等信息)等情况,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核方式:所有教学科研岗位的考核方式均为面试。按照南京师范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部门的网站名称也可以列在此处)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也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25-85898260、85891809,联系人:吕老师、薛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25-85891511,联系人:李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师范大学

2023年8月14日

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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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国药科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1人公告(第三批)

2023-08-10,全文共 1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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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启事(第三批)

中国药科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在药学界享有盛誉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学校始建于1936年,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药学高等学府。87年来,学校秉承“精业济群”校训精神,为推动国家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专职辅导员队伍,中国药科大学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此次面向校内外招聘专职辅导员共1人,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医学、药学、生命科学、化学、人文社科、美育教育、美学、艺术学等相关专业,其中人文社科、美育教育、美学、艺术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3.热爱学生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掌握相关专业知识,能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6.2023届应届毕业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7.在学期间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8.身体健康,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期间应征入伍及参加研究生支教团、西部志愿者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的应届毕业生,年龄可根据入伍或服务时间相应顺延。

三、考核方式及要求

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超过10人,则考核方式为心理测试、面试。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0人,则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四、聘用方式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编制聘用,一经聘用须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4年。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23日。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时间段(9:00-17:00)登录中国药科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cpu.edu.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具有海外学历学位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所有材料发至672456890@qq.com。

3.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中国药科大学辅导员报名表》(附件),未按要求填写者,不予接收;

(2)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3)身份证扫描件,近期一张生活照;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

(6)其他有关证书(从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扫描件。

4.其他说明:

(1)对于通过简历筛选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我校将以电话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2)相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六、考核

考核主要通过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七、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八、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有未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申报的情况。

九、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 025-86185090

学工处联系人:张老师 025-86185268

十、招聘工作监督

学校监察处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6185570

中国药科大学辅导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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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8名教师公告(编制内)

2023-07-05,全文共 4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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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http://www.nsfz.net)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3年出具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应聘面向“社会人员”岗位的,需具有相关教学工作经历。

4.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7月3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1日后出生);应聘面向“社会人员”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http://www.nsfz.net)首页。

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7月12日8:00至7月14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7月14日16:00)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与《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公告》(宁事招公告(R)﹝2023﹞17号)中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岗位同一天面试,请不要重复报名。

(3)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

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的须提供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3年出具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②应聘面向“社会人员”岗位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及其他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12日8:00至7月15日11: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者请于笔试前2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本次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无关。

2.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将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暂存。

3.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将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发布。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5%+模拟课堂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25%。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3年出具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25-83469020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19

南京市教育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025-83639945

附件: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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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师范大学招聘新闻采写编辑2人公告

2023-07-05,全文共 3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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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采写编辑2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六)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7月6日09:00-7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7月6日09:00-7月13日24:00;

(3)陈述申辩:2023年7月6日-7月14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7月6日09:00-7月14日18:00;

(5)缴费确认:2023年7月6日09:00-7月15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确认能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后,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报名费用一律不退。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考生简历栏如实详细填写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信息,以及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及英语水平等),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与报考条件有关的相关信息,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网站进行公布(网址: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为: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成绩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2)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资格复审。面试前,我校将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大学及以上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党员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

党员证明材料须为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学校的组织部门或院系党委出具的证明。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体检、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包含函调考察和实习考察。函调考察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在原毕业学校或原工作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人事档案信息与报名条件是否相符等相关情况。实习考察由学校安排体检合格人员来校参加不少于一个月的岗位实习,重点考察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实习考察开始前,因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考察人员;实习考察结束后,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组织考察的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师范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聘用审批后,在6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98260,联系人:吕老师、雷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5891511,联系人:陈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举报电话:025-83230723。

南京师范大学

2023年7月5日

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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