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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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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3-07-11,全文共 3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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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是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5.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2023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6.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时间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 报名、照片上传:7月10日9∶00-7月13日16∶00;

2. 资格初审:7月10日9∶00-7月14日16∶00;

3. 陈述申辩:7月10日-7月15日期间9∶00-16∶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10日9∶00-7月15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7月18日14:00—7月23日9:30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以岗位表招聘条件有关知识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计算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等素质。

2.

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3日,笔试地点为江苏南京。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zjzx.91job.org.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在面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资格复审应提供以下材料(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给应聘人员):

1. 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 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3. 报名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方式将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由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审批后,2023年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335329、025-83335316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党总支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335318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368。

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 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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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美育国际化交流指导教师报名条件2024

2023-12-20,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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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京财经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美育国际化交流指导教师

1.招聘人数:1人

2.岗位职责:承担艺术教育中心教学工作;负责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负责艺术教育中心国际交流工作;开展学校美育教育相关活动;参与艺术教育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等。

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本次招聘报名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南京财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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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招聘剧社指导教师1人公告2023

2023-12-20,全文共 3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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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南京财经大学(学校网址:www.nufe.edu.cn)艺术教育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非在编,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剧社指导教师

1.招聘人数:1人

2.岗位职责:承担艺术教育中心教学工作;负责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负责学校大学生艺术团桐馨剧社日常训练、演出和管理工作;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文艺比赛和演出交流等实践活动;参与艺术教育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等。

(二)美育国际化交流指导教师

1.招聘人数:1人

2.岗位职责:承担艺术教育中心教学工作;负责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负责艺术教育中心国际交流工作;开展学校美育教育相关活动;参与艺术教育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等。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本次招聘报名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报名网址:rszp.nufe.edu.cn),选择“艺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版块报名。资格初审和报名缴费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2023年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2023年12月28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2023年12月2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 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确认能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后,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而未缴纳报名费视为报名无效。

4.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纳报名费的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报名费一概不予退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成功人数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③2023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核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

1.剧社指导教师岗位的考核方式为:心理测试、资格复审、专业技

能测试、面试。

2.美育国际化交流指导教师岗位的考核方式为:心理测试、资格复

审、试讲、面试。

(二)考核说明

1.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的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通过人员方可参加下一阶段考核。

2.资格复审:通过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供学校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①身份证;②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③已取得学历学位者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④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等证明材料;⑤《南京财经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下一阶段考核。

未按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或经审查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考核资格。

3.专业技能测试/试讲

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岗位要求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专业技能测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试讲:根据岗位要求,通过试讲的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试讲成绩当场公布,试讲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5.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按百分制计算,剧社指导教师岗位的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美育国际化交流指导教师岗位的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核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考核安排

心理测试、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

关安排均将在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ufe.edu.cn)“招聘信息(公开招聘)”栏发布。应聘人员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上述考核,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和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公示与聘用

(一)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即在各项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行组织考察、体检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组织考察的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5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三)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无法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国内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的留学人员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若发现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718679

联系人:浦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财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718705

附件: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南京财经大学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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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就业指导及就业管理岗1人

2023-04-19,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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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2023年4月30日

报名方式:请将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cpujyb@126.com

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中国药科大学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盘的古都南京,是一所历史悠久、在药学界享有盛誉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36年的国立药学专科学校(本科四年制),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药学高等学府。

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招生就业处就业相关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范围

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性质

人事代理

三、招聘岗位

就业指导及就业管理

四、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身心健康,勤奋踏实,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团队协作精神、公文写作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3.学历及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3年8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药学、教育学、管理学、新闻、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优先。

4.具有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经验者优先。

5.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3年4月后出生)。

五、报名相关

1.报名截止:2023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请将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cpujyb@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招就处+姓名+专业”。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扫描件,近期个人正面彩照。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空白三方扫描件;

(4)个人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及工作成果证明。

(5)其他有关证书(从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扫描件。

学校将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4.其他说明。

(1)对于通过简历筛选进入面试的人员,我校将以电话或邮件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2)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相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六、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85276

八、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6185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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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3-04-14,全文共 4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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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南京市2023年面向社会认定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根据规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教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区教育局认定,请关注各区教育局公告。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还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在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或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市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我市户籍;

2.在我市居住,并持有江苏省有效居住证(申领地住址为南京市,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我市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4.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持有我市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应届毕业生要结合认定工作开展期间自己的常住地合理选择认定机构,以方便参加现场确认、体检和领取证书。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并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安排

2023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次进行。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3日至5月6日17时,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26日17时,第三次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8日17时。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2023届毕业生于6月份起可进行网上报名。

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初定为5月16日至19日,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初定为7月上旬,第三次现场确认时间初定为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届时见“南京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网站通知。

2023年南京市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体检指定医院为南京市第一医院河西院区(地址:建邺区月安街18号一号楼二楼)。第一次认定体检接待时间:2023年4月17日—5月7日(具体日期以可预约日期为准)上午,体检要求详见“南京教师资格网上申报”。体检请在微信公众号“南京市第一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右下角“河西体检”进行预约缴费并按预约时间进行体检,未预约者不接待体检。第二、三次认定体检安排请分别于6月中旬、9月下旬登录“南京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网站查询。

教师资格认定结果查询、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届时见“南京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网站通知。

四、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市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

五、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申领地住址为南京市,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申请人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和教育实习材料,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2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本次认定网报系统上传的版式相同,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九)南京市第一医院河西校区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和体检报告。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南京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咨询电话:84455501,咨询邮箱:nj844555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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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招聘3人

2023-02-09,全文共 2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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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月13日9:00-2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点此进入

附件: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是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应聘人员须为国(境)内外2020年1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7.英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6.5分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90分以上;

(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者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2月13日9:00-2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13日-2月22日工作日期间9∶00-16∶00;

(3)陈述申辩:2月13日-2月23日工作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13日工作日期间9∶00-2月23日17∶00。

2.报名网址:点此进入

(二)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重点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不指定范围和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3月4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网站(http://zkfw.91job.org.cn/)公告,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总分10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http://zkfw.91job.org.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省招就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在上述范围内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301室。

3.资格复审材料。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英语成绩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5.面试总分10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四、考察体检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统一组织到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中心承担。

2.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向省教育厅人事处备案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

2.新进人员在中心服务应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关待遇

1.本次录用人员为编外聘用制,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2.新进人员两年内以熟悉工作为主,原则上不参加在职学历学位进修。

七、监督与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25-83335316、83335329;

招聘监督电话:025-83335318。

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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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剧社指导教师招聘报名条件2023年12月

2023-12-20,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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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社指导教师

1.招聘人数:1人

2.岗位职责:承担艺术教育中心教学工作;负责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负责学校大学生艺术团桐馨剧社日常训练、演出和管理工作;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文艺比赛和演出交流等实践活动;参与艺术教育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等。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本次招聘报名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南京财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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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聘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教师1人

2023-08-18,全文共 1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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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聘公告 (学生工作处)

一、学校简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始建于1999年,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社会力量创办的独立学院。学校快速发展,卓越进步,在全国民办高校中脱颖而出,独树一帜,成为中国成长较快、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民办大学。

学校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50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近千亩,建筑总面积30余万平方米,下设8个学院和教学部,开设33个本科专业(含方向),涉及工、管、经、文、艺五个学科门类,拥有学术交流中心、科研实验中心、计算机中心、艺术中心及现代化运动场等教学生活设施。智能化图书馆能同时容纳6000人阅读和学习。

学校在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体系中准确定位,坚定走“高端化、国际化、个性化”的发展之路,依托北方国际大学联盟丰厚的国际教学资源,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12个国家的256所大学,开通“本硕直通”和“微留学”等项目,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中国情怀、世界眼光的未来新型高端人才。

学校长期致力于学生工程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大力开展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在多项全国高级别大赛中接连取得突破,获奖人数和奖项等级位居全国本科院校前列。近五年来,获国家级奖1123项,其中一等奖386项;获省部级奖2165项。2019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获一等奖2项,在江苏省100多所大学中排名第四。2020年“第十九届全国RoboMaster2020机甲大师赛”荣获单项赛(线上)一等奖,是全国唯一获得一等奖的民办大学。

面向未来,学校将秉持“修学储能、经世致用”的校训,贯彻“文化引领、创新驱动、内涵发展、开放办学”的发展理念,着力培养“有事业抱负、有敬业精神、有专业品质、有职业素养”的高级专门人才,为早日建成“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的科技大学而不懈奋斗!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要求

(一)招聘岗位

部门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学生工作处

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教师

1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需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2. 心理学相关专业;

3. 中共党员、具有学校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经验优先;

4. 服从岗位调剂。

(二)任职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2.有教育情怀,认同民办高等教育事业。

3.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合作能力和奉献精神好。

4.具备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5.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自发布招聘启事起至2023年9月1日,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投递到招聘邮箱(jcxyrlzy2020@163.com),邮件主题以“应聘部门+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命名。

(二)资格审查

人事质量保障处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审查合格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考察应聘者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

(四)体检

通过面试者由人事质量保障处通知面试人员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五)录用

1. 所有学历学位均按照学历学位证书如实填写学制、专业、学校等信息,如漏报瞒报将不予录用。

2. 经核查入职资料真实无误、体检合格后正式办理录用手续,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根据个人能力、工作业绩以及岗位要求核定相应工资级别,缴纳五险一金。

(二)其他福利:学校提供教职工宿舍、通勤车、餐补、节假日福利、学习培训机会等。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镇航金大道88号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25-87192011

电子邮箱:jcxyrlzy2020@163.com

南航金城学院人事质量保障处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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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外方山分校招聘化学实验员和生活指导老师公告

2023-06-26,全文共 1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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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外方山分校化学实验员和生活指导老师招聘启事

学校简介

南京外国语学校方山分校是南京市教育局、江宁区教育局批准举办的,由南京市江宁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和南京外国语学校协作,引进社会资本举办的12年一贯制、全日制、寄宿制民办学校。

招聘岗位

1.化学实验员(1位)

2.生活指导老师(2位,男、女各1位)

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保密意识;具有较高的个人素养内涵。

3.不得应聘情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应聘化学实验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初、高中阶段化学实验要求,能独立完成实验操作。

(2)辅助初、高中化学教师准备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等。

(3)负责化学实验课前设备的准备及化学实验器材、仪器的维护与保管,及相关固定资产管理。

(4)化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以上。

(5)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应聘生活指导老师需具备以下条件:

(1)负责照看学生的日常生活,管理学生日常休息纪律,引导学生管好自己的物品,培养其独立生活的能力。

(2)督促学生整理宿舍和个人卫生,搞好公共区域卫生扫除,协助学生做好衣物的收集和分发。

(3)监督学生按时就寝,按时起床,规律生活。

(4)确保班级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与医务室联动,对生病学生及时就医和护理。

(5)在学生宿舍区建立家庭气氛,爱护每一个学生,帮助学生在情感、体能和精神诸方面健康成长。

(6)确保住宿学生课后学习活动有序进行。

(7)组织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包括安排周末活动,丰富学生的课后生活并增长其国际视野。

(8)与住宿学生的家长保持良好联系,通过电话等方式积极与家长沟通。

(9)配合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

福利待遇

1.人事关系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缴纳五险一金。

2.享受带薪寒暑假、法定节假日。

3.温馨舒适的教师公寓,美味可口的教师餐厅,设备齐全的健身场所。

4.教职工子女在本校就读享受一定的学费减免待遇。

5.学校每年提供一定的教职工专业发展培训学习的机会。

应聘方式

1.投递简历至邮箱:hr@nflsfc.com.cn。简历投递截止日期为7月10日。

2.应聘者需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填写“南京外国语学校方山分校应聘信息登记表”,以“应聘人姓名 + 岗位(例如:化学实验员)+ 职龄(应届生请注明)”

方式命名发送。

3.应聘者连同将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荣誉及获奖证书(省、市、区级)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等材料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4.联系电话:025-87171818

5.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0号

联系我们

招生咨询电话

小学学段:025-87171988

初中学段:025-87171988

科技高中:025-87171988

科技高中: 13245871767

国际高中:025-87171988

招生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00 13:30~17:00

招生咨询邮箱:nflsfcwhjl@nflsf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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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从学校东大门(弘景大道3600号)进校园后,直行至学校行政中心一楼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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