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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层次

南京高层次专题栏目,提供与南京高层次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京高层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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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浦口高层次事业编制内教师招聘报名方法

2024-03-15,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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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需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以“本人姓名+应聘学校+应聘学科”命名,发送至邮箱596879076@qq.com。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如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邮箱回复,请及时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收到(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3. 报名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本人获得设区市优秀青年教师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有关荣誉证书和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5)本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后)来的教科研成果原件扫描件。其中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本人讲座、公开课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课题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

(6)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4. 有关要求:

(1)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其中,采用合并招聘岗位的学科,网上报名时只需填写招聘岗位名称,不需填写具体单位;合并招聘岗位选岗办法:在同一招聘岗位、学科内,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据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相应的招聘单位。

(2)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

(3)现任教学段、学科须与应聘学段、学科一致。

(4)骨干教师学科类别须和现任教学科一致。

(5)所有报名材料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指定邮箱。

(6)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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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省农业科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怎么报名?

2024-04-19,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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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点此进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00-2024年5月8日16:00;

2.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00-2024年5月9日16:0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0日期间9:00-16:00;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0日期间9:00-16:00。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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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聘高层次卫技人才

2023-08-07,全文共 3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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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民政局所属南京江北新区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高层次卫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和《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人社〔2023〕13

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江北新区网(http://njna.nanjing.gov.cn/)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报名时均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6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

(1)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各招聘单位报名点(具体地址、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进行资格审查:《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情况简介、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住院医师规培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提供)、论文目录及科研成果,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2)网上报名人员,请使用本人邮箱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件和近期2寸免冠电子照片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拨打招聘单位电话进行确认。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相关人员须按招聘单位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招聘单位报名点现场资格复审。

(3)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者取得考试资格,相关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二)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卫生健康和民政局的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考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考评将由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80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并由单位通知本人。

(三)体检、考察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网以及各招聘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江北新区关于卫生人才引进培养与机构提升奖励办法》相关条件的人员,还可享受30—70万元的安居奖励。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一)咨询电话:

南京市大厂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025-56873010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025-56680881

南京江北新区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69979007

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57069020

(二)监督电话: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025-88020942

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25-88029228

附件:1.《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报名登记表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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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第一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12-05,全文共 4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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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前身为1931年国民政府创立的中央农业实验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钟灵街5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热爱农业科研事业;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招聘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1.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9月30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 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3.

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七)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均须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9:00-2023年12月19日16:00;

2.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9:00-2023年12月20日16:0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21日期间9:00-16:00;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21日期间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

所有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同时还须发送能证明所学专业的电子版材料(如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以本人姓名命名,大小不超过1M)及报名信息中涉及的科研业绩电子版材料至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接收邮箱(详见《招聘岗位表》)。提交上述材料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发送专业证明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应聘人员只能从本次招聘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 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网址:www.jaas.ac.cn)公告。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根据国家不鼓励从中西部、东北地区单位引才的精神和要求,来自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且具备高级职称的社会人员,不得应聘招聘对象为“不限”的岗位。

(4)2023年11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第5号、第6号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所有岗位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根据中央和省有关人才评价和科技评价相关文件精神,参照《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综合评议评分规则》进行综合评议(详见附件2),根据综合评议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如有放弃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将在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同一岗位综合评议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评议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选,最多递补两次。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前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现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查验应聘人员符合应聘岗位条件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应聘人员身份证;

2.

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需要有工作经历的以及现已参加工作人员,须提供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

3.

有研究方向(背景、基础等)、科研业绩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与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相对应的证明材料或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后相关研究经历证明材料;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可提供1-2项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的代表性科研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如代表性论文(全文)、专利证书、科技成果奖项等;上述材料1份原件及7份隐匿个人信息的复印件装订好,在资格复审当日递交给工作人员;

4. 岗位及综合评议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本科、硕士及博士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奖学金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

(四)专业技能测试岗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成绩合格人数在3人以下,成绩合格的人员直接进入该岗位的面试。

(五)面试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执行,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主要研究方向、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综合表现等。

(六)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及具体要求将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在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5号、6号岗位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他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可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

(二)招聘结果公示方式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jshrss.gov.cn)及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网址:www.jaas.ac.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面试的成绩、排名等。

(三)递补说明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与试用期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的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说明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2024年毕业生于2024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

(二)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违反国家和省公开招聘规定的。

六、招聘政策咨询

联 系 人:汤老师 周老师

咨询电话:025-84392980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2023年12月4日

附件1: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综合评议评分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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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浦口招聘10名高层次事业编制内教师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4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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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

根据南京浦口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高层次事业编制内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http://edu.nanjing.gov.cn/)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http://www.pukou.gov.cn/xwpd/gsgg/)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师德高尚,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31日后出生),获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

5. 具有设区市优秀青年教师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6.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

7.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需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以“本人姓名+应聘学校+应聘学科”命名,发送至邮箱596879076@qq.com。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如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邮箱回复,请及时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收到(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3. 报名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本人获得设区市优秀青年教师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有关荣誉证书和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5)本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后)来的教科研成果原件扫描件。其中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本人讲座、公开课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课题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

(6)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4. 有关要求:

(1)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其中,采用合并招聘岗位的学科,网上报名时只需填写招聘岗位名称,不需填写具体单位;合并招聘岗位选岗办法:在同一招聘岗位、学科内,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据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相应的招聘单位。

(2)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

(3)现任教学段、学科须与应聘学段、学科一致。

(4)骨干教师学科类别须和现任教学科一致。

(5)所有报名材料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指定邮箱。

(6)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调整或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名的,根据学校紧缺专业情况,结合实际用人需求,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本次招聘的总计划内调整并公布,或按照有关规定核减公开招聘计划。如有招聘计划调整,将另行公告并延长相应岗位报名时间。招聘计划调整和核减情况,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三)资格审查

招聘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原件材料与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不得参加综合考评。通过资格复审的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教师,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采取教科研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

教科研成果评分。根据招聘的岗位,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科研成果进行评分。教科研成果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2.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形式(说课占70%,答辩占30%)。

3. 总成绩计算。按照教科研成果评分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考评成绩。

(五)体检、考察

1.

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综合考评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2.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用人方式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依据《关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浦口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方案(试行)〉的通知》(浦政发〔2020〕36号)、《2020年浦口区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浦才居〔2020〕1号)文件,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非南京市评选的骨干教师(江苏省特级教师除外)入职后需按相关要求转评,转评后享受浦口区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政策。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025-58882172、025-5818272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2046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25-58893056

附件:

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doc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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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江宁医院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10人公告

2023-08-02,全文共 5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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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现代化医院发展的需要,南京市江宁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制内高层次卫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京市江宁医院创建于1935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等职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江宁临床医学院、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临床学院、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江宁临床医学院和东南大学及江苏大学教学医院。医院建成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级心衰房颤中心、国家级脑出血外科诊疗中心和高级卒中中心、国家标准化心脏康复中心、中国高血压达标中心、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国康复医学会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中国康复医学会呼吸康复专科培训基地、国家级EBUS培训基地等。加入国家级创伤联盟,入选国家卫健委首批“神经外科建设中心”。获得中国医院质量管理奖、全国改善医疗服务创新医院、全国最佳“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省第一批医院文化建设示范点等各项荣誉,近两年获评艾力彼省单医院前100强。

医院已发展成“两院区多分院”新格局,核定床位2100张。2022年,医院年门急诊量195万人次以上,其中急诊量约40.8万人次,位于全省前列。年住院量6.8万人次;年手术4.8万人次。

医院人才队伍实力雄厚,现拥有在职职工2897名,其中卫技人员2559名,硕博研究生731名,高级职称584名,中级职称992名。第一批江苏“卫生拔尖人才”1名,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7名,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2名,江苏省“双创博士”12名,南京市中青年行业学科带头人3名,南京市卫生青年人才1名,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1名,南京市中医药青年人才2名,南医大及南医大康达学院教授27名,副教授69名,讲师144名,硕博生导师24名。

医院形成了一个较为合理的学科体系,已拥有省市级重点专科30个,分别是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肿瘤科、消化科、普外科、泌尿外科、骨科、胸外科、肾内科、内分泌科、重症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妇科、药学部、血液科、老年医学科、超声诊断科、输血科、病理科、儿科、急诊科、耳鼻咽喉科、中西医结合(老年病)科、产科、护理、医学影像科(介入放射学专业),其中,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康复医学科、医学影像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消化内科、骨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心血管内科为南京医科大学重点学科。

医院科研能力稳步提升,医院中心实验室挂牌南京医科大学校级重点实验室,拥有专职研究人员10名。设有江苏省人民医院王学浩院士工作站、南京医科大学免疫细胞转化研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全科医学研究中心江宁研究基地,以及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创建了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医院各类科研获奖级别及数量均持续提升,近年来,成功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6项,发表SCI论文300余篇。

医院设施设备先进齐全,配备了全国领先的先进医疗设备,拥有直线加速器1台、SPECT1台、CT13台、磁共振4台、DR12台、DSA4台,包括GE静音核磁共振、西门子科研型3.0核磁共振、双源CT、256排螺旋CT,还配有高压氧舱、生化流水线、免疫流水线,以及体外碎石系统、电子支气管镜系统、胃肠镜系统等高精尖设备,可为患者提供更加高效、精准的诊断和治疗。医院基础设施与智慧医院建设处于国内顶尖水平,建有国内领先的包含轨道、通道、机器人在内的智能物流系统和药品分包与发放自动化设施,全力打造全国“智慧+物联网”医院。

医院不断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邀请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前来讲学交流,先后与美国、德国、比利时、瑞典、日本等医院及医学院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派出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出国访问进修。医院是全省首家中德“银发项目”试点单位。医院作为全省第一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医改成绩显著,“以改革促发展,以管理出成效”的改革路径,被国家卫健委录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案例汇编》,医改经验被国务院医改办归纳为“江宁模式”。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建设经验被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简报形式在全国推广。

医院始终牢记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秉承“仁爱、诚信、精湛、卓越”的院训,坚持“人才科技兴院、质量服务立院、改革创新强院”的办院方针,瞄准国际型、研究型的发展方向,以建设南京南部地区医疗服务中心新定位,全面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综合实力,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打造人民满意医院。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且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并在2024年2月1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4年2月1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6、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为2023年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考评人选,适时启动考评程序(一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即可启动)。南京市江宁医院将及时公示每期招聘结果,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到南京市江宁医院报名点(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169号江宁医院教研保障楼4楼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网上报名邮箱:njjnyyrsc@163.com,并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格式命名。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不予接收。

(3)报名材料:《南京市江宁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报名表》(下载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获奖证书等,同时提供科研成果目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如统计源及核心期刊,请提供相关证明)等岗位条件所需材料。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由南京市江宁医院现场审查报名材料。网上报名人员初审通过后,须按招聘单位要求在七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材料到南京市江宁医院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审查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查工作由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具体名单将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公布,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本人。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综合考评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南京市江宁医院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实施。南京市江宁医院组建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于综合考评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发布,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本人。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市江宁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南京市江宁医院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职称资格、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市江宁医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

联系人: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

电话:025-52087515/025-52087295

电子邮箱:njjnyyrsc@163.com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江宁医院监察室:025-52087058

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25-52137900

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25-52168726

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江宁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江宁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江宁医院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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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江宁中医院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5人公告

2023-09-20,全文共 4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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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现代化医院发展的需要,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制内高层次卫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京市江宁中医院成立于1984年12月,2004年挂牌南京市惠民中医院,2010年成为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2015年成立了南京市急救中心江宁中医院急救分站,2020年创成“江苏省平安医院”、“江苏省健康促进医院”、“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急救、科研、教学、康复、保健为一体的三级中医医院。

医院可以开放床位1000张,设19个标准病区,有江苏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1个(脾胃病科),南京市中医重点专科6个(骨伤科、肛肠科、脾胃病科、妇科、脑病科、肾病科),南京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2个(心血管科、内分泌科),南京市医学重点专科2个(医学检验科、放射科)。医院临床科室建设齐全,拥有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内科、外科、妇产科、骨伤科、肛肠科等临床科室19个,检验科、病理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10个。同时,拥有腰腿痛多专业一体化诊疗平台、区骨质疏松健康管理基地、江苏省人民医院、江苏省中医院合作医院及江苏省中医院呼吸专科联盟等。荣获“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PAC优质服务医院”“江苏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优秀单位”“江苏省机关团体档案工作三星级标准”“南京市文明单位”等荣誉。

医院在职职工964人,其中硕、博研究生155名,高级职称227名,中级职称380名,南京市名老中医3名,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兼职教授36名。2017年11月成为江苏省人民医院技术支持医院,并挂牌成立江苏省人民医院泌尿外科江宁区中医医院工作室,2019年1月16日成立全国名老中医朱秉宜教授传承工作站。

医院拥有最新的德国STORZ

3D腹腔镜、西门子双源CT、西门子3.0T核磁共振、飞利浦64排CT和16排CT、西门子“无人”CT、西门子DSA、数字乳腺钼靶机、奥林巴斯超声内镜、椎间孔镜、三维彩色B超等万元以上设备800余台,价值2亿多元。中医诊疗设备有14类41种。

医院将恪守“传承、创新、厚德、济世”的院训,突出“弘扬中医药文化,为百姓健康服务”的服务宗旨,以“精、诚、仁、和”的医院精神为指引,为人民的健康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江宁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且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并在2024年3月1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4年3月1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6、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为2023年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考评人选,适时启动考评程序(一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即可启动)。南京市江宁中医院将及时公示每期招聘结果,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南京市江宁中医院人事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57号2号楼九楼912室)进行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网上报名邮箱(jnzyyrsc@126.com)。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3)报名材料:《南京市江宁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报名表》(下载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获奖证书等,同时提供科研成果目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如统计源及核心期刊,请提供相关证明)等岗位条件所需材料。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由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现场审查相关材料。网上报名人员初审通过后,须按招聘单位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材料到南京市江宁中医院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审查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查工作由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全程指导和监督。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具体名单将在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网站公布,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本人。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网站。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综合考评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南京市江宁中医院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实施。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组建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结束后,由南京市江宁中医院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于综合考评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在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网站发布,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本人。

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市江宁中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南京市江宁中医院根据综合考评、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职称资格、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市江宁中医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

联系人:南京市江宁中医院人事处

电话:025-87155123

电子邮箱:jnzyyrsc@126.com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江宁中医院行风办:025-87155126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52137900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168726

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中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江宁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江宁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江宁中医院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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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6人公告

2023-04-24,全文共 3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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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照片上传:4月22日9∶00-4月28日12∶00;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是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主管的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取得国家认可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学位。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2日至2005年4月28日之间出生)。《招聘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经历等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7.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4月22日9∶00-4月28日12∶00;

2.资格初审:4月22日9∶00-5月3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22日-5月4日期间9∶00-12∶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22日9∶00-5月4日16∶00;

5.缴费确认:4月22日9∶00-5月5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

“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在考试前负责对报名成功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以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能参加面试。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用人单位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考核。开考比例为1:1。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采用加试确定排序。

面试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统一组织,考试时间暂定2023年5月13日或14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jiangsu.gov.cn/)上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人员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携带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考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含试用期),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咨询电话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政策咨询:025-69586517。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政策咨询:025-58527740。

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政策咨询:025-83336886。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政策咨询:025-86266053。

九、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266079。

十、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举报信箱:jie@jshb.gov.cn;

举报电话:025-86266053,86266057。

(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十一、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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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浦口人社局招聘高层次事业编制内教师岗位表下载入口

2024-03-15,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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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http://edu.nanjing.gov.cn/)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http://www.pukou.gov.cn/xwpd/gsgg/)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师德高尚,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31日后出生),获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

5. 具有设区市优秀青年教师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6.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

7.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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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技师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

2023-07-12,全文共 2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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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宁事招公告(R)﹝2023﹞21号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南京技师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4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技师学院网(www.njjsxy.com)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担任教师的综合素质,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3. 具有副高及以上与应聘专业相关的职称;

4.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6日之后出生);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9:00至2023年7月23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将报名相关材料以附件(不超过5Mb)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

njjsxy2009@163.com,发送主题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序号+应聘岗位名称”格式注明。

3.报名提交材料:

(1)《南京技师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最高学历或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3)本人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管理业绩等情况和主要论著目录(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需附中国知网等检索截图),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上述材料均提交扫描件,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18日9:00至2023年7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学院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箱方式联系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确认信息。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7月18日-7月25日9:00-12:00,14:00-16:00。

学院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7月18日- 2023年7月25日9:00-12:00,14:00-17:00。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7月26日9:00—15:00到南京技师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学海路29号综合教学楼7026房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网上报名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综合考核。

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学院陈述申辩。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

(三)综合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综合考核的方式,在市人社局相关部门指导下,在院党委直接领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南京技师学院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综合考核包括教学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教学试讲根据招聘岗位,确定一门专业课程(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教学课程、学生管理、获奖、发表论文以及课题研究等情况进行考核。

教学试讲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教学试讲占60%,面试占40%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核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教学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教学试讲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体检结束后,由南京技师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南京技师学院根据综合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技师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核各项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

南京技师学院:025-85796612、85796602

监督电话: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68788213

本次招聘由南京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

南京技师学院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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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第二批)

2023-06-27,全文共 2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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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6月28日9∶00-7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6月28日9∶00-7月7日16∶00;

3.陈述申辩:6月28日-7月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28日9∶00-7月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复审工作在试讲考核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试讲。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核程序开考前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考核办法。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三)考核方式:试讲试讲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2710819,联系人: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中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2710810,联系人: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27日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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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公告

2023-06-28,全文共 3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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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促进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市委组织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精神,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http://edu.nanjing.gov.cn/)以及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可放宽至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考学校邮箱,邮件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人才”命名。南京市第一中学邮箱:zhaopin@njyz.net;南京市金陵中学邮箱:jlhsxb@126.com;南京外国语学校邮箱:jinque@nfls.com.cn;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邮箱:nsfzrs@vip.126.com。

3.报名提交材料:

2023届毕业生: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就业推荐表;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社会人员: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从本科学历起);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相应年限的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5)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各项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用简化程序的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小于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专业测试、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的组合。面试中各项测试均采取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各招聘岗位的具体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或实践操作的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所有面试项目成绩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大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行面试人选。

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由招聘单位通过组织加试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则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电话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第一中学:025-68187209

南京市金陵中学:025-84786209、84786260

南京外国语学校:025-83282300、83282398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25-83469020

(二)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教育局:025-83639919

附件: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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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4-19,全文共 4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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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前身为1931年国民政府创立的中央农业实验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钟灵街5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热爱农业科研事业;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七)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均须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00-2024年5月8日16:00;

2.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00-2024年5月9日16:0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0日期间9:00-16:00;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0日期间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

所有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同时还须发送能证明所学专业的电子版材料(如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以本人姓名命名,大小不超过1M)及报名信息中涉及的科研业绩电子版材料至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接收邮箱(详见《招聘岗位表》)。提交上述材料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发送专业证明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应聘人员只能从本次招聘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 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网址:www.jaas.ac.cn)公告。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根据国家不鼓励从中西部、东北地区单位引才的精神和要求,来自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且具备高级职称的社会人员,不得应聘招聘对象为“不限”的岗位;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4年4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所有岗位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根据中央和省有关人才评价和科技评价相关文件精神,参照《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综合评议评分规则》进行综合评议(详见附件2),根据综合评议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有放弃参加面试的,将在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同一岗位综合评议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评议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最多递补两次。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面试前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现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查验应聘人员符合应聘岗位条件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应聘人员身份证;

2.

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需要有工作经历的以及现已参加工作人员,须提供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

3.

有研究方向(背景、基础等)、科研业绩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与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相对应的证明材料或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后相关研究经历证明材料;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可提供1-2项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的代表性科研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如代表性论文(全文)、专利证书、科技成果奖项等;上述材料1份原件及7份隐匿个人信息的复印件装订好,在资格复审当日递交给工作人员;

4. 岗位及综合评议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本科、硕士及博士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奖学金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

(三)面试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执行,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主要研究方向、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综合表现等。

(四)面试的时间及具体要求将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在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所有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可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

(二)招聘结果公示方式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jshrss.gov.cn)及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网站(网址:www.jaas.ac.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面试的成绩、排名等。

(三)递补说明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与试用期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的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说明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2024年毕业生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

(二)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违反国家和省公开招聘规定的。

六、招聘政策咨询

联 系 人:周老师 汤老师

咨询电话:025-84390040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综合评议评分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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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省农业科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下载入口(第二批)

2024-04-19,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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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综合评议评分规则.pdf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热爱农业科研事业;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七)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均须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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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科技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023上半年

2023-04-23,全文共 2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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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金陵科技学院人才引进分类及待遇

3、金陵科技学院教师应聘登记表

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金陵科技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列编制内管理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金陵科技学院网(www.jit.edu.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学校师资紧缺专业、特别优秀者且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取得相应的学历及学位。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为2023年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学校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各期考核人选,适时启动考核程序。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示每期招聘结果,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可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相应学院招聘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发送主题请以“所在单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职称)+应聘岗位名称及编号”格式注明。

3、报名提交材料:

①《金陵科技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见附件3)及个人详细简历(附配偶、子女等情况);

②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③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④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⑤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初审通过后,须按照学院要求来院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资格复审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考核。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核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核的方式,由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核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考核包括教学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视情采取线上或线下考核方式。教学试讲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1、教学试讲: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一门专业课程试讲(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教学试讲合格线为7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按照教学试讲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核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并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与聘用

学院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金陵科技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由学校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核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金陵科技学院监督电话:025-86188380

金陵科技学院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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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39人

2023-04-23,全文共 3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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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一批)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时间:4月24日9:00-7月29日16:00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一批)公告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农业农村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学院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4月24日9:00-7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24日9:00-7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24日-7月3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24日9:00-7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院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9日。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0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0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为:心理测试与考核。

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考核: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科研能力等,包括试讲、答辩等环节,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综合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二)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学院官网公告等方式提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加,否则按弃考处理。

(三)资格复审

考核前,学院工作人员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职称证书(A1、A3号岗提供);

5.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A27、A28号岗提供)。

四、体检、考察

1.体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未按时取得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者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因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我院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我院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我院公告要求的日期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7289609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1-8729070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举报电话:025-86263509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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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招聘2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

2023-11-24,全文共 3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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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amr.nanjing.gov.cn)和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网(http://www.njsjly.com)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

4.2024年6月1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15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16: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人事部门邮箱。邮箱:njjlzp@126.com,发送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网上报名后需拨打电话025-86735588确认报名接收情况。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3.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扫描至一个PDF文档中,文档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1)《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内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外语、计算机等资格证书;

(7)获奖证书;

(8)论文、专利及科技项目等能体现科研水平成果的材料(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中文文章需附中国知网等检索截图,英文文章应附ISI Web of Science等检索截图,科技项目应出具任务书或合同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和简历外,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推荐表)一致。

(2)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评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按照电话和邮件通知要求来院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须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中提及的各项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审核后当场将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综合考评,现场领取准考证。进入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在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网公布。

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包括资料评审和面试两个环节,由招聘单位成立综合考评小组,按照批准后的考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技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成果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考评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资料评审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按照资料评审占40%,面试占60%计算总成绩,资料评审和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综合考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评,否则按弃考处理。

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网发布。

(四)考察、体检

综合考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考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有关事项

1.招聘单位承诺对所有报名材料保密;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四、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考评、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综合考评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综合考评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人事部门:025-86735588

(二)招聘主管部门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25-84648594

(三)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25-84648962

附件:

1.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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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下半年)

2023-11-02,全文共 3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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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我国首家公办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羊山北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11月6日09:00-2024年3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11月6日09:00-2024年3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11月6日-2024年3月29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1月6日09:00-2024年3月2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学校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资格复审、考核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在应聘人员参加试讲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试讲。复审时查验如下有关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原件)两篇。

(二)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括试讲、面试两个环节。

1.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面试。面试按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4017、85864908联系人:解老师、潘老师、黄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4202联系人: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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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中心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

2023-07-14,全文共 3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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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心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南京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南京市中心医院(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南京市老年病医院)2020年底加入南京鼓楼医院集团,是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南京市首家公立三级老年病医院。医院设有三个院区,总建筑面积近3.8万平方米,目前核定床位400张,年门诊量约45万人次,日均各类手术20余台。医院成立了鼓楼医院消化科分中心、老年病防治研究中心、糖尿病防治研究中心、骨科中心、心血管病医院分中心等7个中心。老年科、内分泌科、心血管内科、普外科、骨科、重症医学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为南京市医学重点专科。历年来,病员综合满意度平均达到98%,五届蝉联省、市“文明单位”,荣获“机关作风建设标兵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节能示范单位”“模范职工之家”“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光荣称号,被评为江苏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优秀单位”南京市“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三大光荣使命先进集体”。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http://glj.nanjing.gov.cn)、南京市中心医院网(http://www.njszxyy.com)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中心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月25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5.2024年1月25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其他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8:30-2023年7月25日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njszxyy.com),登陆报名端口,上传本人报名材料,网上报名后需拨打电话025-68781601确认报名接收情况。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扫描至一个PDF文档中,文档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① 人员简历:包括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和科研经历等;

②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书;

③从业以来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

医院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根据所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按照电话和邮件通知要求来院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报名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6日期间的9:00-11:30,14:00-17: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6日9:00-11:30,14:00-18:00。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按医院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综合考评或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医院成立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批准备案后的招聘方案,负责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具体考评时间待通知。综合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评中,各项考评合格分数线均为该项考评总分数的60%。考评成绩于考评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中心医院网站公布。

(三)考察、体检

在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医院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考评、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和南京市中心医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医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医院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职责分工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有关事项

1.医院承诺对所有报名材料保密;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评、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咨询、监督

(一)政策咨询

南京市中心医院组织人事科:025-68781601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审计处):025-83639226

附件:南京市中心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中心医院

2023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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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省环保集团高层次人才招聘13人

2023-08-03,全文共 5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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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江苏省环保集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环保集团”)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于2019年成立的省属大型战略性环保产业集团,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94亿元。作为全省重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省级投资主体、统筹全省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省市国有资本联动发展环保产业的主要力量、全省环境治理技术研发和数据集成的重要平台,着力在大气和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固危废安全处置、生态保护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业园区环境整治、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建设运维等方面发挥作用。根据省环保集团三院两中心建设需求,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环境技术研究院

1.院长1人

(1)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品行端正、学风正派,拥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突出的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开阔的视野、前瞻创新的趋势思维,具有行业优质创新资源的链接和整合能力;

(3)具有国内外教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在环境保护、绿色低碳等领域中具有领军地位和行业影响力,研究领域具有重要应用前景,对环保科技创新工作有丰富的管理与领导经验,曾担任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拥有海内外知名企业、科研机构的科技研发或科技研发组织管理任职经验,具有突出的一线技术研发业绩积累;

(4)具备带领在擅长领域、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拓展新的增长点的潜力,有重大发明创造和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取得显著应用成效,在国际或国内行业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如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5)具有长江学者、杰青、“教育部高端人才计划”特聘教授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称号或相当学术水平的人员优先;在学术前沿取得国际同行公认的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或在国家战略需求研究领域作出重大贡献的优先;

(6)具有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7)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2.小流域综合治理研发方向PI团队负责人1人

(1)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具有5年以上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研发机构相关研发工作经历,熟悉我省河湖水生态环境面临的典型突出问题,了解国内外河湖水生态修复前沿技术进展及水生态修复材料、装备主要研发需求,掌握国内外河湖综合治理规划相关政策及工程设计技术要求,具备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逻辑思考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3)主持完成相关方向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市厅级科技项目3项,或具有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经验;获授权发明专利3项(排名第一);发表SCI一区(中科院分区)论文5篇(排名第一或者通讯作者);参与过国标、行标、地标技术文件制定;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水生态修复材料、装备等成果转化应用项目3项,完成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或工程设计3项;

(4)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或获得人才称号的优先。

3.大气污染控制与减污降碳方向PI团队负责人1人

(1)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大气科学、热能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具有5年以上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科研工作经历;熟悉我省大气环境保护、减污降碳面临的典型突出问题,了解国内外大气污染控制技术装备主要研发需求;掌握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与规划要求,了解减污降碳重点技术研发方向与需求;具备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逻辑思考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承担科研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成果凝练等相关工作;有技术引进开发和成功应用转化经验的优先;

(3)主持完成相关方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同等水平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相关方向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1项,或具有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经验;发表SCI一区(中科院分区)论文3篇(排名第一或者通讯作者);

(4)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或获得人才称号的优先。

4.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向PI团队负责人1人

(1)海洋科学、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具有5年以上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科研工作经历,在海洋生态、生物多样性,海洋碳汇、海岸带生态修复,滨海湿地恢复等领域有较为深入系统的研究,具备组织开展相关研究和项目实施的能力;有技术引进开发和成功应用转化经验的优先;

(3)具有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资源能源利用、滨海湿地修复、海洋牧场建设等方面的研究经验,主持完成相关方向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2项,发表SCI高水平论文3篇(排名第一或者通讯作者),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相关项目实施方案或设计方案2项;

(4)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或获得人才称号的优先。

5.土壤地下水污染治理方向PI团队负责人1人

(1)土壤学、地下水、环境科学或环境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具有5年以上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科研工作经历,具备组织和实施重大科技攻关的能力,能独立承担科研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成果凝练等相关工作;具有国外研究经历和国外技术团队交流资源;有土壤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经验的优先;

(3)获得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同等级别项目)支持,发表高水平SCI论文2篇(排名第一);

(4)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或获得人才称号的优先。

(二)生态环境规划院

1.生态环境政策研究方向技术负责人1人

(1)环境保护类、经济类、土地管理类、基础理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

(2)具有10年以上生态环境规划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生态环境政策,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3)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环境管理类科研课题3项,或负责完成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实施的生态环境领域规划、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等文件5份;

(4)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1项(排名前三);

(5)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或获得人才称号的优先。

2.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技术负责人2人

(1)专业不限,硕士研究生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在新能源、汽车、电力、农业、渔业等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具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产业发展政策;

(3)主持完成行业投资项目3项,实际管理项目投资额超过100亿元;

(4)主持完成行业科技研发项目3项;

(5)拥有行业核心专利技术的优先。

(三)环境工程设计院

1.水污染治理方向技术负责人1人

(1)环境保护类、建筑工程类、化学工程类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5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

(2)具有设计院技术总工或专业总工以上管理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5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30万m2以上水环境治理或水生态修复项目工程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管理10项;

(3)具有15年以上大型工程设计院工作经验,或持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一级建造师(市政)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

(4)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或获得人才称号,或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称号或省级以上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

(5)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2.大气污染治理方向技术负责人1人

(1)环境保护类、化学工程类、材料工程类、热能与动力工程类、机械工程类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5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

(2)具有15年以上大型工程设计院工作经验及设计院技术总工或专业总工以上管理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电厂、钢厂烟气治理、大型石化企业VOCs治理项目工程设计或总承包项目管理;

(3)持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一级建造师(机电)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

(4)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或获得人才称号,或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称号或省级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排名前三);

(5)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3.固废处理处置方向技术负责人1人

(1)环境保护类、化学工程类、市政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类、机械工程类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

(2)具有10年以上大型工程设计院工作经验及设计院技术总工级(含副总工、助理总工、专业总工)以上管理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生活垃圾发电、餐厨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填埋场修复、工业固危废利用处置、化工工程等项目工程设计或总承包项目管理;

(3)持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一级建造师(机电或市政)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

(4)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或获得人才称号,或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称号或省级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排名前三);

(5)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四)监测监控中心

高端仪器设备研发方向技术负责人1人

1.智能感知工程类、测控与仪表类、电子信息类、机械类、仪器类、自动化类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45周岁以下;

2.熟悉生态环境监测监控领域基本业务模式,在仪器研发方面具有开阔的战略视野、较强的前瞻和预见能力,能敏锐洞察相关领域国家需求和科技前沿,具备产业化思维和能力;

3.熟悉生态环境领域仪器设备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掌握有关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能有效组织队伍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组织、推动和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活动;

4.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或技术创新能力,有重大项目研发经历,主持过至少1项省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或研发产品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或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或获得人才称号;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排名前3);

5.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者优先。

(五)大数据中心

技术总监1人

1.计算机类、信息类、数据类、自动化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40周岁以下。

2.具备良好的计算机软件、数据结构、网络安全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工业互联网相关前沿技术研究,包括大数据分析、数字孪生、AI算法等;

3.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精通Java/J2EE相关技术,熟悉SpringMVC、Springboot和微服务等开源框架和实现原理;熟悉高性能、高并发、高可用性、高扩展性系统架构设计;

4.具备优秀的资源整合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丰富的团队领导和管理工作经验;

5.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或获得人才称号(含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担任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负责人,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奖(第一发明人),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类奖项(排名前3)。

二、相关待遇

(一)环境技术研究院院长

1.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具体薪资面议;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和持续科研经费保障,配置良好的科研平台和优质研发团队;

3.可享受股权激励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

4.提供安家费补贴300-500万元;

5.提供年度体检、企业年金、本人及子女补充医疗保险等相关福利保障。

(二)环境技术研究院、生态环境规划院、环境工程设计院相关岗位

1.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具体薪资面议;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和持续科研经费保障,配置良好的科研平台和优质研发团队;

3.可享受股权激励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

4.提供年度体检、企业年金、本人及子女补充医疗保险等相关福利保障。

(三)监测监控中心、大数据中心相关岗位

1.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具体薪资面议;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和持续科研经费保障,配置良好的科研平台和优质研发团队;

3.提供年度体检、企业年金、本人及子女补充医疗保险等相关福利保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8月20日。

2.报名邮箱:hr@jsep.com。

3.报名邮件需提交材料:《应聘人员登记表》请到省环保集团官网(http://www.jsep.com)招聘公告发布页面下载,需提供本人的近期免冠2寸彩照、身份证(仅正面)、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工作业绩证明、研究成果证明、任职文件等材料电子件或pdf扫描件。上述材料均不应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请将上述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邮件标题及文件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材料恕不退还,省环保集团将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应聘者对报名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二)面试

重点了解应聘人员在职业素养、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为准,请应聘者保持通讯方式畅通。面试前将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背景调查)与体检

综合面试结果、能力素质和工作业绩等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背景调查)和体检。

(四)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考察(背景调查)、体检结果和岗位需求,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正式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25-52372051;监督电话:025-5237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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