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便民服务

0

南京事业

南京事业专题栏目,提供与南京事业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京事业问题。

分享

浏览

3822

文章

2365

2023南京江宁区招聘教师379名公告(事业编)

2023-05-04,全文共 6792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南京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37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www.jiangning.gov.cn)发布,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江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和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同步转发。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科(专业)和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一)》(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一)》)和《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二)》(附件2,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二)》),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一)》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1):

(1)2021届至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1届至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二)》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2):

(1)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有2年及以上普通高中或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有5年及以上普通高中或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并且获得过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上述1、2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3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根据《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宁事招公告(R)﹝2022﹞109号)应聘江宁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已被公示且与江宁区教育局签订《拟录用人员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和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平台:登录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中“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5月13日8:00至2023年5月15日17:00。

(3)同性质岗位(专业)采取合并招聘(见附件1、2中的备注),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选学段学科[如:小学语文(1),初中语文(1)]。

2.资格初审。江宁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3日8:00至2023年5月16日17:00。

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5月15日17: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改报或补充材料。

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笔试。

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5月13日8:00至2023年5月17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5月17日15:00至17:00登录报名平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2023年5月19日8:00-21日9: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非技术咨询,请与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25-52191069、025-52181813。

7.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照招聘学科(专业)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要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见附件3);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是小学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其他学段)。

(3)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2021届、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符合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上传:身份证、符合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本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④报考《需求信息表(二)》中相应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身份证;符合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符合招聘条件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凭本人身份证可在缴纳地社保部门打印,须打印与聘用合同相一致的社保缴费清单);具有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须上传本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获得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奖项者须上传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240×320像素,大小不超过50KB。其他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扫描件格式须为jpg,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江宁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与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周日)上午,开考时间和地点等详细信息,届时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5月24日9:00-5月27日24:00,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5)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江宁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的必备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江宁区教育局将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的《关于江宁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通知》,并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

(2)江宁区教育局在资格复审合格和面试确认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不接受邮寄材料等方式),并携带网上报名时应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校验)与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和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将于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请在面试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3.面试

(1)面试组织。江宁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江宁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授课、问题答辩和基本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心理健康教育等岗位侧重基本功考核的学科(专业),授课占面试成绩的5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30%。除上述外的其他岗位,授课占面试成绩的60%、问题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20%。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同分人员可共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根据相关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和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江宁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协议,并收取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用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有关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江宁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各学校用人需求和师资均衡配置等因素进行选岗。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更换或关闭联系方式而致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025-52191069、52181813;

2.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168726;

3.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25-52283751。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3年5月4日

附件1: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一).xls

附件2: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二).xls

附件3: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doc

展开阅读全文

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3-02-23,全文共 5890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5日9∶00-3月2日16∶00

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为省属事业单位(含少量部属驻苏事业单位,下同)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类岗位的公开招聘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统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为省属事业单位中除涉密岗位外的部分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

管理类岗位,包括事业单位中除单位领导人员岗位以外的其他管理岗位。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八级及以下的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以及对专业不作特别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包括教师岗位)。经济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对专业不作特别要求的专业技术(简称“其他专技类”)岗位,指各部门(单位)组织公开招聘时招聘条件或笔试内容中没有专业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工勤技能类岗位,包括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二级(技师)及以下的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表》可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上查阅。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5日至2005年3月2日之间出生)。应聘科级管理类岗位(管理岗位七级和八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招聘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②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③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④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7.本次公开招聘的一般岗位没有户籍限制。“招聘对象”为听力或肢体残疾3-4级残疾人的,应聘者需具有江苏户籍或为江苏生源。

8.应聘残疾人岗位的,需具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由省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

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以下简称“面试”)原则上由各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可见招聘岗位表中“主管部门”栏。

(二)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各不相同。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专技类”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见《招聘岗位表》中“岗位类别”。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

管理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工勤技能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0:30。

笔试地点:江苏省各设区市均设有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任选一地点参加笔试。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合格分数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者中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招聘主管部门等网站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

3.面试。面试原则上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除《招聘岗位表》中有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如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有专业测试、技能操作要求,并且在《招聘岗位表》中明确成绩所占比例的,其合格分数线与上述要求一致。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2月25日9∶00-3月2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5日9∶00-3月3日16∶00;

3、陈述和申辩:2月25日-3月4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5日9∶00-3月4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5日9∶00-3月5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

“政策咨询电话、传真”栏内获取。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请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附件2)。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23608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招聘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6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9月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察体检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招聘岗位表》中“考察体检比例”要求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对考察体检比例不是1:1的岗位,计算参加考察体检人数如果出现不足1的小数时,原则上进位取整,但进位取整后,若超过拟招聘人数的1.5倍,则舍去小数。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咨询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招聘岗位表》;

主管部门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附件2);

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 025-12333、025-83230723、025-83236078;

招聘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3。

八、招聘工作监督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236051。

九、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附件:

1.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2.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表.xls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23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80人公告(应届生)

2023-11-14,全文共 2267 字

+ 加入清单

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告(应届生)

教育部委托,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2024年度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统一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参加应届毕业生统一公开招聘的单位共23家,招聘岗位106个,招聘人数180人。其中,普通岗位招聘124人,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招聘56人。详见后附岗位信息。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各学习阶段均要求有相应学历、学位;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九)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2024年7月底前应获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

(十)京外生源硕士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0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十一)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满足北京市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的有关要求。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6日24:00,应聘人员登录“教育部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jybzp.chsi.com.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岗位信息咨询请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公招平台首页“统一招聘单位联系电话”。本次招聘各岗位的专业要求参考目录为2018年更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专业学位毕业生可按相关学科专业报考。所学学科专业不在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报名确认

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择优筛选,其中普通岗位通过审核筛选后进入统一笔试,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通过审核筛选后直接进入面试考核。12月2日9:00至3日24:00,应聘人员登陆平台查询是否进入考试阶段。进入考试阶段的应聘人员需要进行确认,未按期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应聘进程。请应聘人员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岗位取消

对报名人数或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招聘岗位,并于11月24日公布。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11月26日24:00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四、考试形式

(一)普通岗位

1. 笔试

笔试采用在线考试的形式,笔试内容分为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除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外,所有普通岗位均须参加职业能力测验,部分招考岗位需参加专业知识测验,具体见各岗位考核要求。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为客观性试题;专业知识测验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①预测试时间:2023年12月6日、7日14:00—17:10

参加笔试人员必须进行预测试,可在该时间段的任一时间完成预测试(约30分钟),确保可顺利参加正式考试。

②笔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周六)下午

14:00-15:30 职业能力测验

15:40-17:10 专业知识测验

线上笔试应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进行,对未遵守相关规范要求的,将取消考试成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③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12月下旬发布,届时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查询。

2. 面试

①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普通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信息技术类岗位按照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是否进入面试请及时查看面试公告。

②面试时间:2024年1月—3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

1.

面试形式:经资格审核和择优筛选后按1:10的比例直接进入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试讲、答辩、实习等形式,具体考核方式详见面试公告。

2.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024年3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和学习表现等。体检、考察人选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教育部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公示。

七、补充录用

招聘期间出现空缺的岗位将视情况开展补充录用,具体岗位及要求另行公告。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下载:

附件.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汇总表.xls

展开阅读全文

2023江苏省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2023-08-07,全文共 3988 字

+ 加入清单

江苏省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江苏省林业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8月1日之后出生。《江苏省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社会人员报考时须取得岗位招聘要求的相关资质。

6.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应在2023年毕业,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工作经历计算的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8月11日9∶00-8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8月11日9∶00-8月22日16∶00;

3.陈述申辩:8月11日-8月23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8月11日9∶00-8月23日18∶00;

5.缴费确认:8月11日9∶00-8月24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将在江苏省林业局网站(http://lyj.jiangsu.gov.cn/)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咨询电话025-86275258)。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省林业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岗位1不设开考比例,其余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8月24日13:00-16:00登陆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考核方式

1.考试方式

岗位1考试方式为面试,其余各岗位的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2.笔试

①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于2023年9月上中旬在南京举行。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详见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③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④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10个工作日内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省林业局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3.面试

①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岗位1报名成功直接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其余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内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②资格复审。省林业局在面试前负责对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本人应根据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能参加面试。岗位2-8如有复审不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包含进入面试人员姓名、岗位、笔试成绩及排名)和面试时间、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方式将在江苏省林业局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以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③面试。面试在南京举行,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

4.总成绩计算方法

①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岗位1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其余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②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省林业局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江苏省林业局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林业局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25-86275258。

招聘单位负责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咨询,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咨询电话:025-52741622;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咨询电话:0515-69937666;江苏省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咨询电话:0515-83893017。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林业局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27522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林业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林业局

举报信箱:slyjxcb@163.com,

举报电话:025-86275229。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省林业局

2023年8月7日

江苏省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招聘16人公告(事业编)

2023-04-11,全文共 1982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至4月22日

报名邮箱:rsc@nhri.cn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名。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具有适应开展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如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六)博士后研究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中任意一项:英语六级成绩425分以上,雅思6.0分以上,TOEFL 80分以上,GRE

300分以上(以上成绩要求含本数),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留学或访学满一年;

(八)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及应用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九)不得报名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时间

2023年4月7日至4月22日。

2.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发送excel版本的《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至报名邮箱rsc@nhri.cn,文件标题以“岗位代码+博士所学专业+姓名”命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签名)(附件2);

(2)个人简历;

(3)毕业研究生提供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读研究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英语六级、雅思、TOFEL、GRE证书、留学或访学满一年证明、计算机等级证书;

(5)学习成绩单(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6)发表论文(代表作)、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学位论文研究情况;

(7)获奖证书;

(8)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附件材料按照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rsc@nhri.cn,文件标题以“岗位代码+博士所学专业+姓名”命名。

3.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成立专家组,对照岗位工作说明,逐一筛选,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专业背景、研究方向等情况,择优提出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计划数不低于2:1,不足比例的,核减相应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面试考核

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参加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面试考核为20分钟学术汇报(PPT),内容包括:

1.个人学习工作经历;

2.所从事研究方向学科前沿动态、发展趋势,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工作报告研究进展;

3.取得的研究成果及创新点,完成的科研项目、取得的科研成果等情况;

4.对报名岗位的认识,工作计划与设想。

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照与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格检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注意事项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等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公示与聘用

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等网站公示拟聘人选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聘用手续。聘用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对2023年12月31日前不能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四、人员待遇

按照国家、水利部及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相关政策执行。

五、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 025-85828165、85828911、85828108

联系人: 李老师、邓老师、宗老师

单位网址:http://www.nhri.cn

六、招聘监督

监督电话: 025-85828162

附件1: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京浦口人社局招聘高层次事业编制内教师岗位表下载入口

2024-03-15,全文共 607 字

+ 加入清单

附件: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http://edu.nanjing.gov.cn/)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http://www.pukou.gov.cn/xwpd/gsgg/)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师德高尚,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31日后出生),获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

5. 具有设区市优秀青年教师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6.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

7.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2024江苏省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826人报名时间+入口

2023-12-20,全文共 1806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00至2023年12月28日16:00

报名

本次的招聘岗位分为两类,其中一类岗位(详见岗位表一)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笔试;另一类岗位(详见岗位表二)不需要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的笔试,直接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岗位表一和岗位表二为不同入口。报岗位表一通过资格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报岗位表二的应聘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操作。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00至2023年1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00至2023年12月29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月2日,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00至2024年1月3日12:00;

5、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00至2024年1月3日16:00;

6、报名缴费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2024年1月5日09:00-12:00;

7、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月5日0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不可再更改报名信息及报名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公告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信息。

2、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注意:缴费环节只针对报岗位表一的应聘人员。

(三)准考证打印

岗位表一(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7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在面试或考核前将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岗位表一中各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表二中各岗位的考核开考比例为1︰3。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上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2024年1月5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每张岗位表中分别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等证件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05-17,全文共 817 字

+ 加入清单

附件:南京水科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部等六部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精神,鼓励研究所主动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从事相关科研助理岗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

2.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优良,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从事再生水利用或水资源节约工作经历者优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好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报名

有意者请填写《报名表》,并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报名表》与自荐材料寄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处,或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fcli@nhri.cn,不接受现场报名。

自荐材料请附身份证、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发表论文等复印件以及联系方式和证明本人能力的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请提供教育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自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参加面试的人员,用人部门视情况组织开展面试。

五、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1年),按照单位规定明确相关待遇。

六、其他

应聘者资料务必真实,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考录资格。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南京市广州路223号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处

邮 编:210029

联 系 人:李老师 宗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28165 85828108

电子邮箱:fcli@nhri.cn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处

2023年5月16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鼓楼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21人公告

2023-04-21,全文共 1671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5日(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报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关8-9号一楼

附件一:《鼓楼区2023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二:报名信息表

鼓楼区2023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通知

为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经批准,鼓楼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jgl.gov.cn/)上发布。

如有关于招聘岗位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相关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鼓楼区2023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身体健康,适应岗位需要;

4.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文字能力,思路清晰、逻辑性强;

5. 办事具有较强的原则性,具备细致、耐心、踏实、稳重的职业作风。

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流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审核资料、笔试、面试、考察、体检(体能测评)等方式相结合。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5日(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2.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表(自行下载填写,详见附件二)、两寸免冠照片2张。其他报名材料详见《岗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咨询电话:025-83701368

报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关8-9号一楼

4.报名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

笔试为百分制闭卷考试,占综合成绩50%。着重考察时政、公共基础、综合能力等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如职位和公开报名人员比未达到1:5,则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鼓楼人社微信公众号内公示。

(三)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安排,面试采用百分制结构化面试,占综合成绩50%。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及综合成绩由各招聘单位自行公示。

(四)考察与体检(体能测评)

考察人选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

合同制法警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文件进行,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男俯卧撑、女仰卧起坐等。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与体检(体能测评)的具体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

(五)公示与聘用

各招聘单位根据考察、体检(体能测评)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分配至各招聘单位工作,按照各招聘单位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与南京鼓楼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各招聘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及绩效考核。

四、招聘工作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5-68731231

南京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0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招聘52人公告(事业编)

2023-05-08,全文共 1497 字

+ 加入清单

附件1-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2023年度公开招聘第1期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信息表

附件2-应聘人员个人简历

2023年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人才招聘启事(第1期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

紫金山天文台中国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位于江苏南京,于1950年5月建成,前身是1928年2月成立的国立中央研究院天文研究所,是我国自己建立的第一个现代天文学研究机构,被誉为“中国现代天文学的摇篮”。

紫金山天文台坚持面向天文学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以构建完整自立的天文学科技创新体系为着力点,建设我国一流的天文学基础和应用研究及战略高技术研究基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并力争进入天文学领域国际一流研究机构行列;以国际先进的空间天文探测技术、毫米波与亚毫米波(太赫兹)探测技术等为支撑,不断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探测技术,有序推进空间和地面先进观测设备的建设和运行,在暗物质本质和宇宙线起源、太阳物理、恒星形成、银河系结构、星系形成与演化、行星科学以及时域天文研究等方向持续取得国际一流的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以太阳系天体和人造天体动力学及相关探测技术为支撑,持续提升近地天体和空间目标与碎片监测预警能力和研究水平,高质量服务于我国空天安全与深空探测等方面的国家战略需求;成为我国一流的天文学基础和应用研究及战略高技术研究基地和人才高地。成为在暗物质粒子间接探测、太阳空间探测、毫米波与亚毫米波天文探测等研究领域起引领作用的国际著名综合性研究机构。成为在近地天体与空间碎片监测预警领域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重要力量。

紫金山天文台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天文学”一级学科和“天体物理”,“天体测量和天体力学”,“天文技术与方法”三个二级学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并设有“天文学”博士后流动站。

紫金山天文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请见附件1,热忱欢迎有志于天文事业的优秀人才加入。

说明: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16:00

二、应聘材料及要求

1、所需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请填写附件2);

2)承担科研工作及论文著作、专利授权、获奖成果的情况;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论文抽印件首页,专利授权证书,获项目支持的任务书首页或通知,获奖证书等;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持有国外学历学位者,提供我国相关认证机构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其它可以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5)应届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成绩单(盖章)、2份推荐信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6)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上)。

2、要求

1)应聘人员个人简历(附件2表)“应聘岗位”栏填报格式:自然科学研究岗位+该岗位类别的序号/工程技术与实验岗位+该岗位类别的列表序号

2)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应编写目录,并按顺序排列成册。电子版除《个人简历》提供WORD版外,其它材料均为扫描件,且发送邮件的主题请写应聘的岗位+姓名,如“自然科学研究岗位3

张三”

注意:面试时须提供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

三、其他事宜

1、经过初审,确定为初试/面试候选人后通知本人初试/面试事宜;

2、所有应聘资料予以保密,不退还;

3、附件2需本人签字确认,所填写的内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填写的学历/学位以已经获得的证书为准;

4、邮寄材料时请在外包装上注明“应聘材料”。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元化路10号紫金山天文台2号楼402室人事教育处

邮 编:210023

电 话:025-83332087

网 址:www.pmo.cas.cn

电子信箱:recruitment@pmo.ac.cn

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研究生秘书

2023-05-11,全文共 441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研究生秘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原则性强,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文字功底较好,口头表达能力良好。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各类日常性事务的处理和管理。

2.做好学院教学科研等日常管理工作。

3.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2日。

四、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发送简历至64004@njnu.edu.cn邮箱,并注明应聘“法学院研究生秘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91036

以上招聘的工作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对于通过简历筛选进入面试的人员,我们将以电话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聘高层次卫技人才

2023-08-07,全文共 3715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民政局所属南京江北新区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高层次卫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和《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人社〔2023〕13

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江北新区网(http://njna.nanjing.gov.cn/)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报名时均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6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

(1)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各招聘单位报名点(具体地址、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进行资格审查:《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情况简介、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住院医师规培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提供)、论文目录及科研成果,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2)网上报名人员,请使用本人邮箱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件和近期2寸免冠电子照片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拨打招聘单位电话进行确认。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相关人员须按招聘单位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招聘单位报名点现场资格复审。

(3)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者取得考试资格,相关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二)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卫生健康和民政局的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考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考评将由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80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并由单位通知本人。

(三)体检、考察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网以及各招聘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江北新区关于卫生人才引进培养与机构提升奖励办法》相关条件的人员,还可享受30—70万元的安居奖励。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一)咨询电话:

南京市大厂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025-56873010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025-56680881

南京江北新区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69979007

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57069020

(二)监督电话: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025-88020942

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25-88029228

附件:1.《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报名登记表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

2023年8月4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第三批卫技人员招聘报名方法

2023-12-29,全文共 387 字

+ 加入清单

一类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一》)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1月9日9:00至1月11日16:00。

二类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二》)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9:00至1月11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网上报名邮箱并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格式命名(报考南京市江宁医院的考生请发送至njjnyyrsc@163.com,报考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的考生请发送至jneyrsk1@126.com)。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不予接收。

附件:

1.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

2.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

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卫技人员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市溧水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事业编制)

2023-06-05,全文共 4345 字

+ 加入清单

附件:南京市溧水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溧水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公告

为更好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溧水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事业编制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信息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ls.gov.cn/)发布。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南京市溧水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或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及护士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公务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网上报名系统(http://bm.ksbm.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11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11日16:3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6月6日至6月11日(9:00-12:00,14:00-17: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6月6日至6月11日(9:00-12:00,14:00-18: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通过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开放报名通道。

6.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公务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11日18:00。

7.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基层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6月12日11:00-12:00,登录公务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网上报名系统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23年6月15日至6月17日登录公务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5-66049069。

9.有关要求

(1)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需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由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笔试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周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门通过短信通知应聘人员。考生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规培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人员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由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序号。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四)公示、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拟聘用公示后30天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建人事科:025-5721095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溧水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025-56237862

南京市溧水区人社局:025-57227317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招聘8名教师(事业编)

2023-02-14,全文共 4623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高淳湖滨高级中学网(点此进入)报名入口(报名开始后可以使用)。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8:00至2月27日12:00

附件:岗位信息表|报名表

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2023年2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高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和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网(http://hbgz.gcjy.info/)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2023年2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届—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2021届—2023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1987年2月28日后出生);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具有3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本科(不限师范类)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2月29日以后出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其中,具有中小学一级职称,且获得市级赛课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与所应聘学段学科相符的区(县)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等学科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2月28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网(http://hbgz.gcjy.info/)报名入口(报名开始后可以使用)。

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2月16日8:00至2月27日12: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2月27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2.有关要求

①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②招聘岗位(学科)对应的专业需求表详见《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2023年2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3.上传材料要求

①所有报考者须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2023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可不上传)。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2021-2022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此外,上述第②③条中,本科毕业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

④具有3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还须上传3年以上相应教学岗位的工作经历证明(含单位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其中单位证明中须明确为从事教学岗位,社保缴费凭证须能反映相应工作经历)。具有中小学一级职称,且获得市级赛课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与所应聘学段学科相符的县(区)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等学科称号的,还须上传职称证书和相关荣誉证书。

⑤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清晰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根据具体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9:00至2月27日17:00。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补充材料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四)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2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2月16日8:00至2月28日17:00。

(五)核减(取消)计划

各学科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对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学科,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六)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3日上午7:00-12:00到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高淳区古檀大道8号)行政楼二楼学校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并提交以下材料:《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2023年2月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附件2),网上报名所有上传材料的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笔试考试证。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由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学科专业知识、专业素养。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笔试于2023年3月3日下午2:00—4:00进行,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于笔试当日在学校大门口现场张贴公布。

2.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初定2023年3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将于笔试当日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用模拟课堂、问题答辩和基本功考核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当日在学校大门口公布,并于2个工作日内在高淳教育网、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网公布。

(八)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高淳区人民政府网、高淳教育网和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其他说明

1.未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和体检、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我校公开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3.本次招聘由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负责解释。

六、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陈老师025-57357900

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25-57338636

监督电话:高淳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25-56801809

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

2023年2月14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体育学院招聘19人公告(事业编制)

2023-08-17,全文共 4489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体育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体育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网址:

http://www.nipes.cn/)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乐群,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和体育事业,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工作。

5.岗位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人员。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一) 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8月21日9:00至2023年8月25日15: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21日9:00至2023年8月28日15: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8月21日9:00至2023年8月29日15: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3年8月21日9:00至2023年8月30日15: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8月21日9:00至2023年8月31日15:00;

6.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方式: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将在南京体育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nipes.cn/rsc/)

“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咨询电话025-84755802)。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遇双休、节假日顺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不予退费。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南京体育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nipes.cn/rsc/)

“通知公告”栏公告。

3.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奖惩情况”栏中,填报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栏要求的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大学英语六级等信息。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在“奖惩情况”栏中填报海外留学院校所学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

岗位中的“专业要求”指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现役运动员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学院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网站公告或准考证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由南京体育学院在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前进行。学院将于10月在南京体育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nipes.cn/rsc/“通知公告”栏发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考核。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明;

5.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核要求

考核环节包括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技能测试

报考代码B15-B18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技能测试。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和适岗能力。技能测试办法将于9月在南京体育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nipes.cn/rsc/“通知公告”栏发布。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的名单和技能测试成绩将在南京体育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nipes.cn/rsc/

“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可按照网站发布的通知要求,通过输入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成绩。

2.笔试

应聘代码B1-B14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测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知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岗位胜任能力,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养。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和笔试成绩将在南京体育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nipes.cn/rsc/

“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可按照网站发布的通知要求,通过输入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成绩。

3.面试

所有岗位应聘人员均需参加面试。面试考核办法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办法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应聘人员总成绩=技能测试或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按技能测试或笔试的成绩排名。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南京体育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院决定一次性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体育学院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在学校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院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院通知办理调动手续,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南京体育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4755802(工作日)

联系人:俞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体育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

进行纪律监督。

纪律监督电话:025-84755826(工作日)

联系人:杜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体育局

举报电话、传真:025-51889770(工作日)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工作日)

八、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体育学院

2023年8月17日

南京体育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2023-06-14,全文共 4080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

根据南京市浦口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内高层次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职称、应聘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取得设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需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以“本人姓名+应聘学校+应聘学科”命名,发送至邮箱596879076@qq.com。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如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邮箱回复,请及时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收到(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3.报名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本人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有关荣誉证书和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5)本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后)来的教科研成果原件扫描件。其中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本人讲座、公开课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课题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

(6)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其中,小学语文岗位采用合并招聘,网上报名时只需填写招聘岗位名称,不需填写具体单位;合并招聘岗位选岗办法:在同一招聘岗位、学科内,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据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相应的招聘单位。

(2)现任教学段、学科须与应聘学段、学科一致。

(3)骨干教师学科类别须和现任教学科一致。

(4)所有报名材料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指定邮箱。

(5)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调整或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名的,根据学校紧缺专业情况,结合实际用人需求,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本次招聘的总计划内调整并公布,或按照有关规定核减公开招聘计划。如有招聘计划调整,将另行公告并延长相应岗位报名时间。招聘计划调整和核减情况,将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

(三)资格审查

招聘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原件材料与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不得参加综合考评。通过资格复审的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教师,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采取教科研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教科研成果评分。根据招聘的岗位,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科研成果(含公开课、讲座、课题研究等)进行评分。教科研成果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评分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形式(说课占70%,答辩占30%)。

3.总成绩计算。按照教科研成果评分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考评成绩。综合考评总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以内,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综合考评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用人方式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依据《关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浦口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方案(试行)〉的通知》(浦政发〔2020〕36号)、《2020年浦口区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浦才居〔2020〕1号)文件,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非南京市评选的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除外)入职后需按相关要求转评,转评后享受浦口区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政策。

四、招聘纪律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025-58189192、025-58882172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2046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25-58893056

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doc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3日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19人公告2023

2023-05-15,全文共 4254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卫技人才队伍,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19名,其中乡村医生272名,辅助人员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江宁人才集团具体实施,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一》)、《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二》)。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6日至2005年5月18日之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7.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7.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要求

1.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及护士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江宁健康卫士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至5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19日9:00-11:30,14:00-16:00 ;

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19日9:00-11:30,14:00-17:00 ;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19日9:00-11:30,14:00-18:00 。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

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至5月19日19:00。

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5月22日16∶0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若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7.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

1.笔试

网上初审通过并缴费确认的考生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和具体地点将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通知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确定(同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通过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消息,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线均为60分,任何一项不合格均不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程序。参加笔试、面试(技能考核)人员的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有技能操作考核的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考核占30%。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政审)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政审)人员。如面试(技能考核)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人员组织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通知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结果审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江宁人才集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者由各招聘单位牵头、人才集团参与,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期结束,无异议人员安排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以及聘用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经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是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乡村医生和辅助人员,并非事业编制。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招聘咨询、监督

1.报考咨询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25-52137216

南京江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025-87176959、025-87176929

2.监督举报电话:025-87189961

报考期间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南京江宁人才集团、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信息表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阅附件)

2.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阅附件)

南京江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4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8人公告

2023-07-11,全文共 5294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宁事招公告(R)〔2023〕20号

为充实民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编制内卫生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民政局网(http://mzj.nanjing.gov.cn/)发布。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及招聘咨询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2024年1月24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5.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月24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6.其他有关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也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1)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能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和“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有关要求,对此次公开招聘中涉及的相关岗位,遵照上述要求执行。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7月18日9:00至7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18日9:00至7月25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7月25日9:00-12:00,14:00-16:00;7月26日9:00-11: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7月25日9:00-12:00,14:00-16:00;7月26日9:00-12: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

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7月18日9:00至7月26日16:00。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7月27日10∶00-12∶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若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9.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直接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的有关规定,对纳入《南京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目录》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中“其他说明”栏),如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5:1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由南京市民政局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南京市民政局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60%。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岗位报考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报名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若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由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50%。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民政局网等相关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一)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025—83151200

(二)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025-84180056、025-84155916转2319

南京市佑安医院(南京市青龙山精神病院):025-52293072

南京市祖堂山医院(南京市祖堂山社会福利院):025-87134566

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025-58498207

南京市民政局:025-83635682。

(三)招聘监督:

南京市民政局:025-83635673。

本公告由南京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民政局

2023年7月10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京浦口招聘10名高层次事业编制内教师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4256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

根据南京浦口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高层次事业编制内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http://edu.nanjing.gov.cn/)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http://www.pukou.gov.cn/xwpd/gsgg/)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师德高尚,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31日后出生),获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

5. 具有设区市优秀青年教师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6.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

7.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需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以“本人姓名+应聘学校+应聘学科”命名,发送至邮箱596879076@qq.com。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如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邮箱回复,请及时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收到(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3. 报名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本人获得设区市优秀青年教师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有关荣誉证书和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5)本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后)来的教科研成果原件扫描件。其中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本人讲座、公开课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课题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

(6)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4. 有关要求:

(1)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其中,采用合并招聘岗位的学科,网上报名时只需填写招聘岗位名称,不需填写具体单位;合并招聘岗位选岗办法:在同一招聘岗位、学科内,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据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相应的招聘单位。

(2)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

(3)现任教学段、学科须与应聘学段、学科一致。

(4)骨干教师学科类别须和现任教学科一致。

(5)所有报名材料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指定邮箱。

(6)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调整或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名的,根据学校紧缺专业情况,结合实际用人需求,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本次招聘的总计划内调整并公布,或按照有关规定核减公开招聘计划。如有招聘计划调整,将另行公告并延长相应岗位报名时间。招聘计划调整和核减情况,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三)资格审查

招聘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原件材料与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不得参加综合考评。通过资格复审的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教师,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采取教科研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

教科研成果评分。根据招聘的岗位,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科研成果进行评分。教科研成果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2.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形式(说课占70%,答辩占30%)。

3. 总成绩计算。按照教科研成果评分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考评成绩。

(五)体检、考察

1.

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综合考评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2.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用人方式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依据《关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浦口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方案(试行)〉的通知》(浦政发〔2020〕36号)、《2020年浦口区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浦才居〔2020〕1号)文件,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非南京市评选的骨干教师(江苏省特级教师除外)入职后需按相关要求转评,转评后享受浦口区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政策。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025-58882172、025-5818272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2046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25-58893056

附件:

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doc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