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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385人公告

2023-06-30,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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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胜任相应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养。

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以岗位信息表备注为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直接报名到具体学校,请以“应聘人员姓名和岗位”标注邮件主题发送到招聘单位(学校)报名邮箱。

3.报名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3)本人近五年来(2018年1月1日后)获得的主要荣誉和教科研成果。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学校)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接招聘单位(学校)电话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招聘单位(学校)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招聘单位(学校)组织的综合考评,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组织实施。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学校)另行通知。

(四)考察

综合考评结束后,招聘单位(学校)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聘用

招聘单位(学校)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待遇等,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四、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岗位信息表中备注各招聘单位(学校)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雨花台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883593

附件1: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表.doc

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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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2024

2023-12-15,全文共 5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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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南京市浦口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xwpd/gsgg/)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附件2),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24届、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仅限于报考初中学段招聘岗位。)

2.2024届、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以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符合所报考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符合所报考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二)国(境)外留学人员,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符合学科(专业)需求(附件2),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符合所报考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22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6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6日17:00)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已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其他区报过名的应聘人员,符合浦口区招聘条件的也可以兼报浦口区,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类别中的一个学科,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初中学段的语文学科,面试不得改报小学学段的语文学科。)如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其他区兼报,必须要保证报名学段学科一致。

(6)材料上传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师范类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4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毕业生(师范类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23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7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8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9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在浦口区参加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含兼报浦口区)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在资格复审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同学科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资格复审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请务必提前准备好复印件,现场无法复印。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由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采用专业测试、模拟课堂、答辩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线的一律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3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教育局网站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用人方式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025-58189192、025-58882172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2046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25-58893056

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xls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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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体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2023-04-10,全文共 3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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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4月17日16:00

附件:南京市体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体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体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南京市体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编制内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南京市体育局网(http://sports.nanjing.gov.cn)同时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体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1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4.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

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0月17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 2023年10月17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4月17日16:00。

2.资格初审

南京市体育局根据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4月18日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4月14日—4月19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南京市体育局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4月14日—4月19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通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4.核减(取消)计划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于笔试前三天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6.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专业技能操作均为百分制,按笔试占40%、专业技能操作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1)笔试日期和地点

笔试日期为5月7日上午09:30-11:1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及时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成绩将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3)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专业技能操作

专业技能操作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

(1)资格复审

专业技能操作前,南京市体育局将对取得专业技能操作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南京市体育局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专业技能操作。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被取消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体育局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专业技能操作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体育局网站公布,专业技能操作时间、地点以及具体要求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2)专业技能操作由南京市体育局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操作主要测试、考核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考生根据题本要求现场模拟对参训运动员进行实践教学演练。

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专业技能操作总分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专业技能操作总分的50%。

(三)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专业技能操作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专业技能操作成绩仍相同,南京市体育局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体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南京市体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南京市体育局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专业技能操作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1.政策咨询电话:南京市体育局组织人事处025-84653571

2.考务咨询电话: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

3.监督电话:南京市体育局机关纪委025-84653554

本公告由南京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体育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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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3人待遇2024年3月

2024-03-22,全文共 316 字

+ 加入清单

管理和待遇

(一)一经录用,与南京众拓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录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正式录用后,薪酬按各实际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13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南京市建邺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3月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下载入口

南京市建邺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 2024年3月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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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建邺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卫技人员25人公告

2023-08-15,全文共 5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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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建邺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卫技人员25人公告

为充实我区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9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编外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实践技能考核、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录用等步骤实施。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25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南京市建邺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有年龄要求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之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南京市建邺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5.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

(1)学历须经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专业”条件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

(4)资格条件中的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是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三证之一即可。

6.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烈士子女。

(二)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招聘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或其他另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要求

1.

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也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1)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有关要求,对此次公开招聘中涉及到的相关岗位,遵照上述要求执行。

(四)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政府网站、健康建邺、众拓人才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9:00~8月22日12:00

2.报名方式: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众拓人才微信公众号,按照公众号上的对应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未按时上传完整准确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众拓人才微信公众号上的招聘信息及后续相关通知。手机端:

电脑端:https://www.ivvajob.com/company/zhongtuo/vDM6F32262#/index?wt=0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一经提交,报名信息无法修改,请谨慎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系统平台不支持重复应聘多个岗位。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招聘岗位性质为编外人员,非行政或事业编制。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请珍惜考试机会,不要随意浪费公共资源;参加体检后,因个人主观原因放弃者,将纳入考试诚信档案,视情况采取禁考措施。

4.报名上传材料:

(以下材料请汇总至一个word文档上传)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两寸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jpeg/png,4MB以下)。

(3)学历、学位证书。

(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须提交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1年内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二选一,须包含工作岗位、单位、工作年限等对应信息):①劳动合同、人社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②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有效证明;

(7)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其他信息和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自愿报名同步网上进行,初审结束时间根据报名情况酌情调整。资格初审筛选符合条件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包括考察政审时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将立即取消其考试、招聘资格,已经录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根据通知缴纳考试工本费100元。

具体缴费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通过资格初审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缴纳考试工本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五)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将通知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六)考试方法和程序

1.考试方法

(1)考试由笔试、实践技能考核、面试等组成。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2)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实践技能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40%。

(3)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程序

(1)笔试

网上初审通过并缴费确认的考生参加笔试。

笔试方式为闭卷。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60%。考生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并参加笔试。

(2)实践技能考核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入实践技能考核环节。考核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实践技能考核前,对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各岗位考生按照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实践技能考核。审查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实践技能考核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审查人选。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实践技能考核成绩、资格审查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以不低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实践技能考核合格人员未达相应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七)体检、政审

1.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

如出现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政审结论不宜录用的,在应聘同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合适递补人选,该岗位可空缺。

(八)公示、录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政府网站、众拓人才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录用人选,按照规定集中办理入职手续。

3.

招聘岗位空缺的,区卫健委可根据需要,在征求用人单位和同岗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同意后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人员须符合空岗所需的资格条件,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录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的,视作放弃补录,招聘各环节已自愿放弃的应聘人员不得参与调剂补录。

4.考试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自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如出现拟录用人员放弃或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等情况,在该岗位剩余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政审与公示后方可录用。

五、管理和待遇

(一)一经录用,与南京市建邺区众拓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录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正式录用后,薪酬按各实际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应聘期间务必保持预留电话畅通、电子邮箱正确无误,密切关注众拓人才微信公众号、邮件等平台的最新信息。如因忽视公众号信息、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导致联系不上,或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须对简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违反考试纪律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包括取得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资格),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同时,应聘人员的不诚信行为将建档入库、将会影响今后招聘考试的报名。

(三)招聘全程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主动接受监督。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区卫健委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录用等情况,调整、取消、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报名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025-87770227、025-87770235、025-87770223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可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监督电话:025-8777023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下载入口:

南京市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京市建邺区众拓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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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玄武区卫建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2024年4月

2024-04-15,全文共 3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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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经批准,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适岗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招聘卫健系统编外工作人员。

二、岗位设置和招聘数量

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询),具体学历要求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保密意识、道德品行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3.普通话标准,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的注明为准,计算方法不变;

5.须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信息表》注明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5.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或曾因此受过处罚的;

6.有严重个人失信行为记录的;

7.应聘人员不得与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8.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操、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上发布。公告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6日。

(二)报名。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三)考试、录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实操、体检、考察(政审)、录用等环节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4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报名地点: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75号院内三楼左侧玻璃门内)。

4.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

(1)《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打印后须有承诺人签名)(以下简称报名表),表中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名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5)应届毕业生岗位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

(7)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要求的岗位,须提供规培证书,也可提供2024年8月份前规培毕业的有关证明。

以上提供的原件均需复印件。

5.岗位报考和开考比例: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严格按照《岗位信息表》选择和填报招聘单位和工作岗位,且只能报考1个工作岗位,报名一经确认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1:3即可开考,若有招聘单位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可从其他同岗位报名且愿意接受调剂的人员中进行调配。调剂后仍不足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将于报名结束后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参考人员按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笔试开考比例进入面试;如职位数和岗位报名人数之比未达开考比例的,经笔试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有实操考核的招聘岗位,经面试成绩合格后直接进入实操考核。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进行审查,应聘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一地点进行,须由应聘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负责报名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资格审查不通过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六、考试与录用

考试工作由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一)笔试

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玄武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领取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示。

(二)面试、实操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无指定备考教材,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该项面试分数的60%。

考生报名《岗位信息表》中注明需参加实操考核的岗位,在面试结束后,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操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该项分数的60%。

笔试、面试、实操考核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将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示,各项考试所占综合成绩的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实操工作不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各招聘单位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招聘岗位相关条件执行。体检机构须为区级以上体检定点机构。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应聘人员要服从统一安排,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和要求范围内配合开展体检、考察等工作,经招聘单位综合研究,可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公示。

(四)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此次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报到通知规定时限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或主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且在拟录用公示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报考本部门编外人员招聘岗位。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单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特别提醒:招聘期间考生应保持通信畅通,招聘期间联系不上则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七、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所报考招聘单位现有关工资分配制度执行。招聘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八、招聘咨询、监督

用工咨询:详见岗位信息表中各招聘单位电话

报名流程咨询:025-83368744

资格审查及政策咨询:025-83682278

监督电话:025-83682175

附件:1、岗位信息表

2、报名表

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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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47人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4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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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http://www.pukou.gov.cn/xwpd/gsgg/)、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https://www.njspkrmyy.com/)、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http://www.njpkzyy.com)等网站发布。

有关招聘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信息详见《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7日;

7.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地区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地区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距离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的除外);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上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报名时均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或社会人员的岗位。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资格条件中的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是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三证之一即可。提供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0日16:0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27日-5月31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5月27日- 5月31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5. 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

6. 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6月1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 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6月3日14∶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 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9.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仅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1. 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由浦口区人社局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笔试组织单位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将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 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浦口区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网站公布(详见《岗位信息表》“信息发布网址”栏,下同)。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人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 面试

面试由浦口区人社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等多种形式,具体形式和所占面试成绩的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含专业测试等)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含专业测试等)总分数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含专业测试等)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含专业测试等)总分数的50%。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本人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正式聘用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招聘单位可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025-58184561,5888106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2046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25-58893056

附件: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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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60人

2023-08-07,全文共 4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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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和《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人社〔2023〕13

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专技人员结构,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专技人员(其中编内9名,编外备案制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江北新区网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报名时均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3年8月10日8:00至8月14日12: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易报名(链接: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30718171431),进行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账号并完善报名资料,按要求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照片、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8:00至8月15日8:00,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上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前补充修改相关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考生收到资格初审结果至2023年8月15日10: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接到考生的陈述申辩至2023年8月15日16:00。

5、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8月10日8:00至

8月15日18:00,在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急需用人、基层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网公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招聘人员,可于2023年8月16日8:00-10:00进行网上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7、准考证打印:招聘单位将会以短信形式(短信发送单位落款为易报名)通知已缴费成功的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拨打报名平台中技术支持电话021-32504293。

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告知。

8、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报名网站上的“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招考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尚未取得国内高校毕业证的,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需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号至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易报名平台以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关注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工作经历(岗位)证明、住院医师规培证书等。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相关网站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相关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相关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一)咨询电话:

南京江北新区精神卫生中心:025-85237110

南京江北新区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69979007

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69652016

南京江北新区盘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68172806

南京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57620732

南京江北新区葛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58363528南京江北新区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69641403

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57069020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

025-56680881

(二)监督电话: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025-88020942

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25-88029228

本次招聘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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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所属单位夏季校园招聘公告

2023-06-21,全文共 2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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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所属单位夏季校园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后备人才,优化公司人员结构,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开展校园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原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和江苏省政府,批复成立,江苏省政府授权江苏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接受国家、省人民政府及省国资委的监督管理,是国家和江苏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公司履行南水北调工程江苏境内新建调水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职责,在南水北调江苏境内工程建设期,负责江苏境内南水北调新建工程建设和建成工程供水经营任务。东线工程建设完成后,负责江苏境内南水北调工程的供水经营和水产品开发业务。公司目前内设8个职能部门,下辖5个分公司、5家二级控股子公司和3家三级控股公司。公司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8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

(二)南水北调江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是江苏水源公司全资子公司。承担南水北调东线一期江苏境内工程验收、结(决)算、报奖等后续建设任务和工程运行维修、改(扩)建工程建管技术服务,并参与南水北调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管理。同时,利用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建设人才、技术优势,以开展大中型水利工程全过程建设管理、运营管理为核心业务,为客户提供工程建设管理(代建)、工程技术咨询、招标代理、建设监理、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检测、安全技术服务等全过程、多方位的技术服务。公司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8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

(三)南水北调江苏泵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泵站公司”)是江苏水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前身为2013年11月成立的南水北调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维修检测中心。主要负责江苏省内南水北调工程全线泵站安全、高效运行保障、应急抢险和新技术研发应用等服务,在此基础上开展机组安装、维护、电气试验、应急抢险、技术改造、智能技术服务等涉水经营。拥有各类国际领先的仪器设备,是我省南水北调工程安全运行的保障尖兵。公司地点: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声谷三期1号楼10楼。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勉尽责,开拓创新,团结合作,廉洁奉公。

4. 热爱南水北调事业,具有为江苏南水北调事业发展服务的精神。

5. 原则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未就业的高校应届(含往届)毕业生,需在7月底之前取得三方协议。

6. 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能力素质。

7.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 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及专业和技能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江苏水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日下午16时(以报名截止时间计算年龄)。

报名邮箱: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邮箱为nsbdjssy_hr@163.com

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2023年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所属单位应聘人员登记表》和《2023年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所属单位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

②本人的近期免冠2寸彩照、身份证(仅正面)、学生证、高中以后学习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授予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含奖学金证书)、主要科研成果(含论文、著作和课题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署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如有)、高校推荐优秀研究生证明材料(如有)、公司研究生工作站(实践基地)考核优秀证明材料(如有)。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件或PDF扫描件。

③自荐材料(自然情况、学习、实习或工作经历、特长、联系方式等,不少于300字)。

请将上述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邮件标题及文件名格式为“岗位代码+报考岗位+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同时我司将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对报名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资格审查

报考者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根据公司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

①《2023年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所属单位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

②本人身份证、学生证、高中以后学习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授予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含奖学金证书)、主要科研成果(含论文、著作和课题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署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如有)、高校推荐优秀研究生证明材料(如有)、公司研究生工作站(实践基地)考核优秀证明材料(如有)。所有材料准备复印件1份由公司保管,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到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8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如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取消本次招聘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招聘资格的,均作为放弃招聘处理。

(三)笔试实施办法

1.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等。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实施办法

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实战操作能力和岗位的适应性等。

面试按照江苏水源公司统一要求的规范、程序、标准进行。

(五)录用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确定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培训考核。根据体检和培训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录用人员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四、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及发布有关信息网址

招聘政策咨询:025-82231014、82231173

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网站、微信平台。

五、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江苏水源公司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2231053

附件:

2023年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所属单位夏季校园招聘岗位表

2023年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所属单位应聘人员登记表

2023年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所属单位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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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2023-06-14,全文共 4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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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

根据南京市浦口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内高层次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职称、应聘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取得设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需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以“本人姓名+应聘学校+应聘学科”命名,发送至邮箱596879076@qq.com。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如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邮箱回复,请及时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收到(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3.报名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本人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有关荣誉证书和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5)本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后)来的教科研成果原件扫描件。其中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本人讲座、公开课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课题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

(6)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其中,小学语文岗位采用合并招聘,网上报名时只需填写招聘岗位名称,不需填写具体单位;合并招聘岗位选岗办法:在同一招聘岗位、学科内,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据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相应的招聘单位。

(2)现任教学段、学科须与应聘学段、学科一致。

(3)骨干教师学科类别须和现任教学科一致。

(4)所有报名材料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指定邮箱。

(5)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调整或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名的,根据学校紧缺专业情况,结合实际用人需求,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本次招聘的总计划内调整并公布,或按照有关规定核减公开招聘计划。如有招聘计划调整,将另行公告并延长相应岗位报名时间。招聘计划调整和核减情况,将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

(三)资格审查

招聘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原件材料与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不得参加综合考评。通过资格复审的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教师,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采取教科研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教科研成果评分。根据招聘的岗位,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科研成果(含公开课、讲座、课题研究等)进行评分。教科研成果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评分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形式(说课占70%,答辩占30%)。

3.总成绩计算。按照教科研成果评分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考评成绩。综合考评总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以内,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综合考评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用人方式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依据《关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浦口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方案(试行)〉的通知》(浦政发〔2020〕36号)、《2020年浦口区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浦才居〔2020〕1号)文件,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非南京市评选的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除外)入职后需按相关要求转评,转评后享受浦口区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政策。

四、招聘纪律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025-58189192、025-58882172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2046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25-58893056

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doc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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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105人公告

2023-11-21,全文共 4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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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规定,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5名事业单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鼓楼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l.gov.cn)等网站及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宣讲现场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和《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和2:

1、普通高校2024届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30日后出生)。

(二)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一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设区市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年龄可再适当放宽。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招聘学段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3、获得区(县)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综合荣誉称号之一或近五年(2018年11月30日以后)在设区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及以上奖项。

(三)报考《岗位信息表1》岗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5月3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招聘单位将于2023年11月28日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开展《岗位信息表1》岗位招聘宣传。

1、网上报名

登录http://s.tqxxkj.cn/glzp2023网址报名。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8:00至11月30日17:00。

报考《岗位信息表1》岗位,上传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202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

报考《岗位信息表2》岗位,上传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学校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学校5年及以上社保缴费凭证。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时间段需一致,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各类获奖证书等。

说明:本次招聘,高中、初中和商业学校报名具体到岗位,且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小学合并招聘的岗位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选择应聘组别和学科。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1月30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根据具体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8日8:00至12月1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12月2日中午12:00前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13〕91号)。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核减(取消)计划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3日14:00至15: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考试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17751781061(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将在报名网址http://s.tqxxkj.cn/glzp2023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号查询。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或关注手机短信,以便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不按短信提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并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13〕91号),面试名单将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现场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和课堂教学考核,重点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面试与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3)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应聘《岗位信息表2》岗位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体检前须取得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教育局网、鼓楼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南京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教师2024年8月初到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符合任教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并校验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各学校实际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进行选岗。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关闭通讯工具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顺利,设立招聘监督单位和电话:

1、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  025-83230339

2、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监察工作小组 025-83230061

附件:

1.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

2.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

3.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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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学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环境工程分公司招聘岗位2023

2023-12-01,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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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表: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企业简介:中化学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50年,前身是化工部第二勘察设计院,现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公司业务遍布国内各地及东南亚、非洲等地,年施工能力超过100亿。公司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总承包、勘察综合甲级、环保施工一级、地质灾害治理勘查设计施工等多项一级资质,是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施工、监测、检测一体化服务;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矿山治理;生态修复;环境监测与检测等技术服务和产品的综合型工程公司。

公司所属环境工程分公司是公司旗下的重要三级企业,总部位于南京。环境工程分公司聚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调查与修复、地质灾害治理、矿山环境修复、水环境综合治理、环保实业等专业领域以及适度多元化发展的业务范围,秉承“坚持主业,发展多元,规模优先”的发展定位,担负着土木公司多元发展、做强做大的重要使命。“十四五”期间将打造成为提供以环境类项目为主,设计、施工全过程服务的综合型公司。

中化学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环境工程分公司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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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上半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2023-06-09,全文共 4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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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创新,提高南京生物医药产业竞争力,根据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商议,决定分别设立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江北新区审评科和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江北新区核查科,在南京江北新区集中设点办公,合称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

为支持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建设,现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民政局所属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面向社会招聘5名编内专技人员,安排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从事药械审评核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网、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详见《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0日至2005年6月16日之间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6月3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 2023年6月30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易报名(链接: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30414115638),进行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账号并完善报名资料,按要求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电子照片等。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0日9:00至6月16日12: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前补充修改相关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10日9:00至6月17日12: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应聘人员收到资格初审结果至2023年6月17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查异议的处理时间:接到应聘人员的陈述申辩至2023年6月17日18:00。

5.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6月18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招聘单位将会以短信形式(短信发送单位落款为易报名)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拨打报名平台中技术支持电话021-32504293。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告知。

7.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报名网站上的“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招考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需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3)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号至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易报名平台以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关注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岗位)证明等。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相关网站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网、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与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安排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从事药械审评核查等工作,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5-68770132(核查岗)

025-84533381(审评岗)

025-58640658

025-57792995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273655; 025-88029228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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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流所属中储智运春季校招公告2024

2024-03-07,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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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流所属中储智运2024届春季校园招聘正式启动

关于我们:

中储智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

年,隶属于央企中国物流集团,控股股东为中国物流集团旗下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团内打造中国领先智慧物流及数字供应链解决方案基础设施平台的科技企业,为客户提供物流、商贸、金融等集成的系统综合解决方案。

招聘对象:2024届国内外高校应届毕业生

招聘岗位:

南京地区

开发类

JAVA 开发工程师

学历要求:统招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计算机相关专业

Android开发工程师学历要求:统招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计算机相关专业

算法类

算法工程师

学历要求:统招硕士及以上

专业要求:统计、数学等相关专业

职能类

品牌专员

学历要求:统招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中文、新闻类专业优先

党群干事

学历要求:统招本科及以上

专业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中文、行政管理、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运营类

在途监控专员学历要求:统招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不限

营销类)

数字化产品营销专员学历要求:统招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不限

金湖地区

运营类

会员审核专员学历要求:统招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不限

客服类

客户顾问

学历要求:统招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不限

工作地址

南京地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泛悦城市广场T1楼

金湖地区。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智运路1号

福利与成长:

富有市场竞争力的月度薪酬和福利保障

法定福利:五险一金、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

公司福利:节日福利、餐补、生日礼金、高温防寒补贴、健康福利、劳保福利、其他工会福利等

丰富多彩的创意文化活动

企业周年庆、部门日常团建、读书会、歌唱比赛寺

完善的校招生成长培训体系

采用“集中培训+部门带教+述职展示”模式

阶梯式培养方案:智运萌新 (校招以及社招新员工试用期培养)-精英骨干

(针对业务系列、运营系列以及职能部门的岗位技能培训)人才池(规划人才生长周期,搭建稳健人才梯队)

多元化的职业发展通道:多通道、多维度的职业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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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流所属中储智运春季校招待遇怎么样?

2024-03-07,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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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与成长:

富有市场竞争力的月度薪酬和福利保障

法定福利:五险一金、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

公司福利:节日福利、餐补、生日礼金、高温防寒补贴、健康福利、劳保福利、其他工会福利等

丰富多彩的创意文化活动

企业周年庆、部门日常团建、读书会、歌唱比赛寺

完善的校招生成长培训体系

采用“集中培训+部门带教+述职展示”模式

阶梯式培养方案:智运萌新 (校招以及社招新员工试用期培养)-精英骨干 (针对业务系列、运营系列以及职能部门的岗位技能培训)人才池(规划人才生长周期,搭建稳健人才梯队)

多元化的职业发展通道:多通道、多维度的职业发展方向

中国物流所属中储智运2024届春季校园招聘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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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聘高层次卫技人才

2023-08-07,全文共 3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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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民政局所属南京江北新区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高层次卫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和《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人社〔2023〕13

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江北新区网(http://njna.nanjing.gov.cn/)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报名时均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6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

(1)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各招聘单位报名点(具体地址、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进行资格审查:《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情况简介、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住院医师规培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提供)、论文目录及科研成果,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2)网上报名人员,请使用本人邮箱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件和近期2寸免冠电子照片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拨打招聘单位电话进行确认。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等社会求职平台发送的邮件将不予接收。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相关人员须按招聘单位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招聘单位报名点现场资格复审。

(3)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者取得考试资格,相关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二)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卫生健康和民政局的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考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考评将由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80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并由单位通知本人。

(三)体检、考察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网以及各招聘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江北新区关于卫生人才引进培养与机构提升奖励办法》相关条件的人员,还可享受30—70万元的安居奖励。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一)咨询电话:

南京市大厂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025-56873010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025-56680881

南京江北新区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69979007

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57069020

(二)监督电话: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025-88020942

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25-88029228

附件:1.《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报名登记表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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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2024

2024-05-14,全文共 2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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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玄武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玄武区政府批准,玄武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报名,择优录用。

­­二、岗位设置和招聘数量

工程师助理1名,招聘条件见下列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志愿在基层工作,爱岗敬业;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组织纪律观念;

5.学历须符合具体招聘岗位的要求,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

6. 岗位要求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8.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无纹身、口齿清晰、仪表大方;

9.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安排。

(二)不得报考情形

1. 现役军人或尚未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公示。由玄武区水务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上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录用。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3日-5月2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75号院内三楼左侧玻璃门内)。

4.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

(1)《玄武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打印后须有承诺人签名)(以下简称报名表),表中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名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原件同时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5.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和报名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将于报名结束后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参考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职位数和岗位报名人数之比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经笔试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进行审查,应聘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一地点进行,须由应聘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负责报名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的应聘复印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三)注意事项

①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②应聘者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和畅通。

六、考试与录用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玄武区水务设施养护管理所及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试当日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示。

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及综合知识等。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水务部门及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请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无指定备考教材,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该项面试分数的60%。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比40%和60%)将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示,同步公示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的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工作不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

(三)体检

体检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机构须为区级以上体检定点机构。

对体检不合格或个人自行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公示。

(五)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拟予聘用,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此次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统一安排,在报到通知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特别提醒:招聘期间考生应保持通信畅通,招聘期间联系不上则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七、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单位岗位要求的同岗位薪酬标准年薪7万(含个人五险一金)

八、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用工咨询:025-83609397

报名咨询:025-83368744

监督电话:025-83682175

附件:报名表

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玄武区水务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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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秋招公告

2023-11-24,全文共 6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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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2023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是江苏省委省政府为实施沿海开发国家战略于2010年6月注册成立,为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国有企业,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省级沿海开发主力军、省级沿海开发投融资重要平台和全省土地后备资源提供者。公司目前注册资本68亿元,并逐步增加到100亿元。集团现有资产总额148亿元、净资产110亿元。集团紧紧围绕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沿海开发的战略部署,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与开发并重”,以“筑牢主业基础、推动转型升级”为工作主线,确立并稳步推进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现代农业和海洋经济投资三项主业发展,以实际行动推动转型创新发展,服务沿海开发国家战略和江苏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集团招才引智、广纳贤才,硕士研究生占比已超1/3。集团下属全资、控股、主要参股企业共计37户,其中全资及控股企业21户、参股企业16户(健友股份603707、苏食集团等),经营范围包括:省级沿海开发重点项目投资,滩涂围垦及相关工程的承包和施工,土地资源综合开发,农业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与销售,国内贸易,海洋产业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典当等。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企、创新驱动和就业优先战略,补充配备关键岗位及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和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及专业和技能条件。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诚实守信、团结友善、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3. 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落地执行、沟通协调、团结协作、语言表达等能力,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工作能力。

4. 认同企业文化,愿意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义务。工作热情高,锐意进取、敢于担当,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拥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抗压能力。

5. 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精神疾病、传染病及其他重大疾病史。

6.

应届毕业生包括2024届应届毕业生和2023届未就业大学生,以及回国(境)后初次就业并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生(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间毕业)。

三、资格禁入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学校纪律处分的;

2. 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 被竞业禁止或市场禁入的;

5. 曾在招录考试中作弊的;

6. 不符合招聘回避、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7. 法律法规或招聘单位规定的其他禁入情形。

四、招聘岗位

01集团管培生5人(应届,工作地:南京建邺区)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现代农业、海洋经济投资、“双碳”及新能源类相关专业方向优先;“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排名前100名(主流排行榜)境外高校毕业生优先;中共党员、国家奖学金、校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优先。

薪资待遇:提供在省属国有企业中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国企福利+人才公寓+作为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前2年基层企业培养锻炼+第3年集团本部工作实践+集团本部编制)。“清北”毕业生且优秀的,试用期满后博士研究生可定级为业务经理(相当正科级)、硕士研究生可定级为业务副经理(相当副科级)。

02江苏省沿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党建纪检岗1人(应届/在职,工作地:南京建邺区)

中共党员;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文学、法学、哲学、新闻学、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文字综合、学习创新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能适应经常出差;具有办公室、党群、纪委、组织人事等部门工作经历者优先;在公开刊物发表过文章者优先。

薪资待遇:提供在省属国有企业中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国企福利。

03江苏海洋生物资源创新中心4人(工作地:南京建邺区)

(1)技术成果转化团队负责人岗1人(在职):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生物科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化学、海洋生物学等相关专业;具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经历,从事过生物制品、生物技术等相关行业的工作,主持或参与过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项目,具有较为丰富的项目开发和技术成果转化经验,具有丰富的企业合作、技术交易、产业孵化实操经验,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薪资待遇:提供在省属国有企业中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国企福利。

(2)技术研发岗1人(应届/在职):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生物化学、分析化学、药物化学、有机化学、海洋生物学、生物工程等相关专业;参与过生物功能性或活性成分分离提取、天然产物分离提取及结构解析、生物资源高值化利用等相关科研项目研发工作,具有较强的实验动手能力、逻辑思维及沟通能力;具有海洋生物产品开发经验者优先;具有研发团队领导经验者优先。

薪资待遇:提供在省属国有企业中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国企福利。

(3)技术研发岗2人(应届/在职):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生物化学、天然产物化学、海洋生物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参与过细胞培养、生物功能性或活性成分分离提取及鉴定等相关研究课题,能够独立完成生物或天然产物实验室常用的实验操作,具备扎实的生物或天然产物相关学科理论基础,具有较强的实验动手能力、逻辑思维及沟通能力;具有生物制品开发经验者优先。

薪资待遇:提供在省属国有企业中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国企福利。

04江苏沿海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人(在职,工作地:南京建邺区)

(1)碳资产管理部碳汇项目开发岗1人: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林学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生态学等相关专业;3年以上碳减排、CCER、CDM、VCS等碳资产项目开发相关工作经验,或碳盘查、碳核查、碳认证等咨询工作经验,能够适应高强度、高压力工作,能适应经常出差;参与过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价值实现路径、碳普惠体系建设等课题研究者优先;具有碳汇项目实施经验者优先。

薪资待遇:提供在省属国有企业中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国企福利。

(2)碳资产管理部生产管理岗1人: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能源动力类、电气类、自动化类等相关专业;5年以上新能源项目生产管理经验,其中有3年以上安全生产专职管理经验,具备电站数字化管理和相关平台搭建知识和经验,掌握电力运维与生产管理规范、标准与技术。

薪资待遇:提供在省属国有企业中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国企福利。

(3)项目开发部新能源项目开发岗1人: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能源动力类、电气类、自动化类专业;5年以上电力、新能源或规划行业工作经验,其中2年以上园区双碳方案策划工作经验或综合能源(清洁能源方向)项目开发工作经验,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适应经常出差。

薪资待遇:提供在省属国有企业中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国企福利。

(4)技术质量部新能源项目技术质量岗(电气方向)1人: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能源动力类、电气类、自动化类专业;8年以上光伏、风电、储能系统等设计经验,参与过大型电站设计,精通太阳能系统、风力发电、储能系统、新能源发电系统等工作原理,能适应江苏省范围经常出差;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担任过新能源项目总设计师、有大型基地规划经验者优先。

薪资待遇:提供在省属国有企业中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国企福利。

(5)工程管理部工程项目管理岗1人: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能源动力类、电气类、自动化类、工程类相关专业;取得建造师或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电子工程师职称;5年以上电力工程、新能源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适应江苏省范围异地阶段性常驻;具有大型电站施工管理经验者优先;有国企新能源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者优先。

薪资待遇:提供在省属国有企业中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国企福利。

05江苏省沿海开发(东台)有限公司2人(工作地:盐城东台市)

(1)养殖管理部水产养殖技术岗1人(应届/在职):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水产养殖等农学类专业;有3年以上鱼塘养殖管理经验者优先。

薪资待遇:提供在省属国有企业中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五险一金+提供食宿+人才补贴+企业年金+补充医疗+国企福利。

(2)综合管理部综合文秘岗1人(应届):28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哲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文学类、管理学类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逻辑思维和团队合作能力;中共党员优先,能独立承担会务组织、撰写各类文稿者优先;在公开刊物发表过文章者优先。

薪资待遇:提供在省属国有企业中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五险一金+提供食宿+人才补贴+企业年金+补充医疗+国企福利。

06江苏省仓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人(工作地:盐城东台市)

(1)计划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1人(在职):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担任财务部门负责人满1年(或任副职满2年),熟悉财务、税务政策法规,熟练运用财务信息化软件,具备良好的团队沟通、协作、引领能力;具有农业或工业加工行业全业务产业链核算管理经验者优先。

薪资待遇:提供在省属国有企业中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五险一金+提供食宿+人才补贴+企业年金+补充医疗+国企福利。

(2)综合管理部综合岗1人(应届):中共党员;28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学、法学、农学、哲学、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类等相关专业;文字综合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独立承担会务、发言讲话等相关材料撰写和管理工作等;在公开刊物发表过文章者优先;“双一流”高校、世界排名前100名(主流排行榜)高校毕业生优先。

薪资待遇:提供在省属国有企业中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五险一金+提供食宿+人才补贴+企业年金+补充医疗+国企福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对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1日。以报名截止时间计算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

(2)报名E-mail:hr@jsyhkf.com

(3)报名邮件需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登记表》(登记表分社会在职人员和应届毕业生,请到集团公司官网(www.jsyhkf.com)>人力资源>人才招聘>2023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或https://www.jsyhkf.com/rczp/info_19.aspx?itemid=6007页面下载),本人的近期免冠2寸彩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推荐表)、技术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奖励证书、工作业绩证明、任职文件等材料电子件或pdf扫描件。上述材料均不应涉及国家秘密。请将上述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邮件标题及文件名格式为“应聘某公司某职位+姓名”,发送至hr@jsyhkf.com。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同时我司将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

应聘者对报名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职位要求本科学历的,应同时具有学士学位;要求研究生学历的,应同时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

毕业于原985高校或世界排名前100名(主流排行榜)的,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被列入江苏省“333”等高层次人才工程的,已通过“名校优生”、组织部选调生或国家公务员笔试的,已被集团公司确定为人才招聘储备人选的,报名条件可适当放宽,其中条件特别优秀的可免素质测试并优先录用。

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考试通知者,视作未通过简历筛选及入围考试人员优选。

(二)素质测试、适岗性评价、面试

素质测试:采取线上测试的方式,测试考生的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能力、逻辑推理、分析判断能力等。

适岗性评价:依据应聘者的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职(执)业资格、工作经历(学校鉴定)、工作业绩(学习成绩)、个人奖惩等要素,组织用人单位对考生进行适岗性评价并排序。

面试:结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适岗性评价排序,择优确定面试对象,结构化测试应聘人员在职业素养、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请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并注意查看手机短信。

面试前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复审,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并留存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应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高校毕业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并可在线查验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入职体检

综合考试情况和岗位匹配度,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组织到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四)实地调研

对应聘集团所属农业企业且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应聘者到公司实地考察了解,双向沟通交流,确认单位录用意向和考生入职意愿。如有应聘者主动放弃的,依次递补或按空缺处理。

(五)背景调查(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背景调查或组织考察,着重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确定拟录用人选

综合基本条件、考试成绩和背景调查(组织考察)等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

(七)公示

拟录用人选将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录用

签订入职协议、办理入职手续。人选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入职后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试用期;人选属应届毕业生的,由用人单位与之签署《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录用资格),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的,试用期6个月;人选属社会在职人员的,由用人单位向其签发《招聘录用通知书》,待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届满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对聘任企业部门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的,还实行任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

六、入职管理

通过公开招聘引进至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管培生,与集团本部订立劳动合同,执行集团本部薪酬福利制度;被集团所属企业录用的人员,与所属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执行所属企业薪酬福利制度。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录用等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25-58066127,025-58066123

监督电话:025-58066191

附件:

1. 社会在职人员报名登记表

2. 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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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1人公告

2023-08-17,全文共 5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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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为选拔充实卫健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等相关规定,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编制内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栖霞区人民政府(http://www.njqxq.gov.cn)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2月24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2023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2023年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登录易报名(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30801094140)。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8月21日9:00—8月25日16:00。

2. 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1日9:00—8月25日17:00。

3. 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8月21日—8月26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4. 对资格审查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8月21日—8月26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5. 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通过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人员,即报名成功。非报名系统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开放报名通道。

6. 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电话或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易报名(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30801094140)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 准考证打印

招聘单位将会以短信形式(短信发送单位落款为易报名)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拨打报名平台中技术支持电话021-32504293。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告知。

8.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协议”,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实施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直接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的有关规定,对纳入《南京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的岗位,可结合实际报名情况,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实施招聘。本次招聘中,对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的部分紧缺人才岗位(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3:1时,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3:1(不含)时,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试方式和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请关注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号至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岗位排名。

2、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员未达相应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健康栖霞之窗”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jkzc)发布。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面试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易报名平台以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须提供本人签字的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易报名平台以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考察

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健康栖霞之窗”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jkzc)发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为均衡区内医疗资源,本次招聘中的部分同性质、同条件岗位采取合并招聘的方式,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并服从选岗结果,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选岗,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85570062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5664194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栖霞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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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建邺区人才集团所属部分子公司招聘7人公告

2023-06-19,全文共 3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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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人才集团所属部分子公司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一、基本情况介绍

南京建邺区人才集团有限公司是建邺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八个坚持”的重要成果,以人力资源、托育服务、人才公寓建设运营、人才用地开发为主业,采用“1个母公司+N个子公司”模式,按照业务板块成立子公司开展业务运营,推动国资功能布局更加聚焦区域产业发展。目前,集团资产总量14亿元,内设6个职能部门,拥有4家全资子公司和2家国有控股公司。

南京建邺晨星托育有限公司:点此查看

南京众宁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点此查看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7人,具体为:

(一)南京建邺晨星托育有限公司(6人)

1.教务组长,1人;

2.教务专员,1人;

3.综合部专员,2人;

4.运营部经理,1人;

5.运营专员,1人;

(二)南京众宁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人)

1.土建工程师,1人。

每人限报1个职位,具体招聘条件、资格要求详见文末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学历须经学信网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知识扎实,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信用惩戒的;

4.其他另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需经过网上报名及履历分析、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6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及履历分析

1.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12:00~6月24日12:00

(2)报名方式: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手机端扫描程序码或电脑端点击链接进行报名。未按时上传完整、准确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手机端:

电脑端:点此进入

(3)报名说明:应聘者须对简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交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后续招聘环节通知将主要以邮件形式发送,应聘者应关注邮件,及时回复,逾期未按要求回复的,视同放弃。

(4)报名上传材料(请汇总至一个word文档上传):

①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两寸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jpeg/png,4MB以下);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⑤要求具有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经单位盖章劳动合同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

⑥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政治面貌等其他信息和证明材料。

2.履历分析

对应聘人员学历、专业、履历等进行综合分析比选,按照岗位匹配度进行简历筛选。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要求核验应聘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经单位盖章劳动合同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在资格初审阶段均需按要求提供电子件,资格复审阶段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资格初审

线上报名结束后,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选。资格初审与网上自愿报名同步网上进行,筛选符合条件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按照不低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在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邮箱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应聘者主动放弃时,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包括考察政审时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将立即取消其考试、招聘资格,已经录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三)笔试及面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方式为闭卷,具体笔试时间、地点等信息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另行通知,笔试未通过人员将以邮件形式告知笔试成绩及笔试通过分数线。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不低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未通过人员将以邮件形式告知面试成绩及面试通过分数线。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四)体检政审

1.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如遇总成绩并列时,取面试成绩高者。

2.如出现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不合格、政审结论不宜录用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合适递补人选,该岗位可空缺。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作为拟录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拟录用人员名单网上公示7天。

(六)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应子公司办理录用手续,并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应聘期间务必保持预留手机号电话畅通、电子邮箱正确无误,密切关注邮件、平台的最新信息。如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导致联系不上,或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须对简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违反考试纪律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包括取得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资格),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同时,应聘人员的不诚信行为将建档入库、将会影响今后招聘考试的报名。

(三)招聘全程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主动接受监督。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建邺人才集团及其所属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录用等情况,调整、取消、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招聘咨询电话:025-87770227、025-87770235

(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

招聘监督电话:025-87770219、025-87770281

(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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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众拓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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