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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

南京江宁区专题栏目,提供与南京江宁区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京江宁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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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春节烟花爆竹非禁放区集中燃放点有哪些

2024-02-01,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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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烟花爆竹禁放区集中燃放点安排如下:

汤山街道:经十路松龄路片区

淳化街道:乾德路(明道路至福英路)路段

秣陵街道:上秦淮华谊电影小镇片区

秣陵街道:江苏软件园片区

禄口街道:如意湖风景区

横溪街道:七仙大福村景区

请广大市民和在宁过年的外地朋友,自觉遵守南京市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对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经查实的,将继续予以奖励。

全市查禁违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全市查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2350

☞禁放区域(点击对应区名称即可查看):高淳区|江宁区|溧水区|栖霞区|六合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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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消费券发放消息

2023-10-09,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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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023年10月9日】

江宁区消费券通过“乐享江宁”公众号发放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

预约申领时间:10月12日19:30

发放时间:10月13日24:00前

核销时间:10月14日00:00—10月31日24:00

注意事项:

1. 预约完成后1—2日左右,数币红包会发放至申领者(预约时对应银行,工行或农行)的数字人民币APP钱包内。

2.

数币红包活动期间,每名用户限报名预约1次,每个时间段名额有限,先到先得。2023年9月27日-9月28日已领客户不可重复领取。同一微信号、同一手机号,满足任一条件均视为同一用户。

3.

活动期间消费者限领一个数币红包(若已预约报名成功其中一个区间的数币红包,则不可参与其他区间的红包领取;若该区间红包未预约成功,则可继续点击其他区间,继续参与活动)。

4. 每个区间红包,预约额度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5. 数币红包须在规定核销时间内使用,逾期红包将被收回。

6. 单次消费仅可核销一次数币红包。

核销平台:数字人民币APP

1.扫描预约申领时对应银行二维码,下载安装“数字人民币APP”之后,须使用红包预约时使用的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并开通预约申领时对应银行的数币钱包,查看消费红包。

工商银行 | 农业银行

2.若已有数字人民币账号,则获取的红包显示在预约时对应银行“服务”—“消费红包”模块。不同银行红包,需要注册相对应的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使用。

3. 预约申领登记的手机号须与对应银行钱包的手机号保持一致,若因手机号不一致导致红包无法消费,责任由申领者承担。

4.活动期间,消费者限领一个数币红包(若已预约报名成功其中一个区间的数币红包,则不可参与其他区间的红包领取;若该区间红包未预约成功,则可继续点击其他区间,继续参与活动)。

使用地点:

江宁区域多个商业体中带有“江宁秋季消费节数币红包试点商户”贴纸标志的商户(后续小编会第一时间发布商户名单哦)

使用地点:

江宁区域多个商业体中带有“江宁秋季消费节数币红包试点商户”贴纸标志的商户(后续小编会第一时间发布商户名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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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江宁区空港小学招聘小学语文音乐教师若干

2023-07-24,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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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空港小学2023年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我校因工作需要,现委托南京中欣人力资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公司)招聘编外聘用人员。

一、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学校工作,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合格学历,其所学专业应与聘用岗位一致,持有符合具体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有学校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岗位及数量

小学语文音乐(若干名)

三、薪资待遇

1.月工资5300元(含五险一金);2.年底奖金人均28400元,年底考核后发放;担任班主任工作,班主任津贴考核后发放。3.带薪寒暑假;4.工会福利同学校相同岗位人员。(包括教职工体检)

四、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

五、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7月24日—7月30日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按要求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508984889@qq.com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报名表》(见附件1)、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中国教师资格网资格验证结果截图、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身份证照片,打包以“学科+姓名”的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面试当天,再将纸质材料递交到学校,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4.报名流程:(1)线上报名,应聘教师将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2)学校将线上审核材料,电话通知面试具体安排;(3)现场审核材料原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应聘教师进行面试。

六、面试办法

1.面试时间:8月10日上午8:00。2.面试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金德路1号,南京市江宁区空港小学四楼报告厅。3.面试要求: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评委考察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基本知识和具体实践能力。学校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并通知拟录用人员按要求参加招聘体检。

七、体检办法

1.体检时间:面试后学校当面通知。2.体检地址:学校在编教师体检医院。3.体检要求:体检前一周内保持健康生活方式,体检前一天晚10时后禁食;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支付;体检报告由学校到医院领取。

八、录用入职

1.录用结果由学校通知应聘者本人。 2.2023年9月上旬,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编外用工管理规定至中欣公司为新录用编外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学校报名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报名表

南京市江宁区空港小学

202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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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名校优生补贴企业申请条件

2022-01-28,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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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行政区划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独立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一)江宁区重点发展的“3+3+3+1”产业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以区统计局年度统计的规上工业企业名单为准。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市、区创新型企业家创(领)办企业。

(四)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以南京市政府公布的具体名单为准。)

(五)纳入市科委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

注意事项

企业须与各类人才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在江宁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通过项目合作、兼职聘用等柔性方式引进的人才,可不受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相关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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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19人公告2023

2023-05-15,全文共 4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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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卫技人才队伍,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19名,其中乡村医生272名,辅助人员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江宁人才集团具体实施,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一》)、《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二》)。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6日至2005年5月18日之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7.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7.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要求

1.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及护士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江宁健康卫士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至5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19日9:00-11:30,14:00-16:00 ;

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19日9:00-11:30,14:00-17:00 ;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19日9:00-11:30,14:00-18:00 。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

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至5月19日19:00。

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5月22日16∶0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若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7.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

1.笔试

网上初审通过并缴费确认的考生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和具体地点将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通知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确定(同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通过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消息,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线均为60分,任何一项不合格均不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程序。参加笔试、面试(技能考核)人员的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有技能操作考核的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考核占30%。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政审)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政审)人员。如面试(技能考核)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人员组织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通知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结果审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江宁人才集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者由各招聘单位牵头、人才集团参与,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期结束,无异议人员安排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以及聘用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经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是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乡村医生和辅助人员,并非事业编制。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招聘咨询、监督

1.报考咨询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25-52137216

南京江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025-87176959、025-87176929

2.监督举报电话:025-87189961

报考期间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南京江宁人才集团、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信息表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阅附件)

2.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阅附件)

南京江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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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江宁区心理学会招聘社会心理事业发展人才公告

2024-05-13,全文共 4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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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心理学会2024年公开招聘社会心理事业发展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京市江宁区心理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心理事业发展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京市江宁区心理学会(以下简称“区心理学会”)是全区心理学相关工作者和机构自愿组成的学术性和非盈利性社会团体,隶属南京市江宁区科学技术协会(党群机关),是南京市江宁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江宁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智库办公室)、江宁区社会心态(情绪)指数(JSMI)调查办公室、江宁区精神残疾社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江宁区集体记忆协同研究中心、江宁区中医心理学合作研究中心(中医药服务心理健康与精神康复工作联盟牵头单位)、江宁区心理健康服务联合体等,并先后入选江宁区首批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江宁区科普教育示范基地、江宁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科技与科普服务示范点等。

区心理学会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心理学相关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和应用研究,提供全区心理咨询和社会心理服务的专业技术支持,选拔、培养心理学相关人才,做好社会心理服务从业人员素质测评与继续教育管理,承担心理学相关项目的论证、评估和鉴定,并负责向有关部门反映心理学相关工作者和机构的意见、要求,维护心理咨询和社会心理服务相关方的权益。

区心理学会专职人员中现有南京市青联委员1人、南京市江宁区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委员)1人,有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人、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1人、南京市江宁区优秀科技工作者2人、南京市江宁区社会工作领军人才1人、南京市江宁区社会工作督导2人,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人,研究生以上学历超过三分之二。

目前,区心理学会下属南京市江宁区朋辈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一个非企业法人单位和朋辈(南京)心理发展有限公司一个企业法人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江宁人才集团下属子公司江宁人才开发公司具体实施。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条件和相关信息,详见附件《2024年南京市江宁区心理学会社会心理事业发展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

3.符合相应的学历要求并取得相应学位(学历须经学信网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或通过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须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须为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矛盾调处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用人单位分配。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调适能力。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事项

1.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视为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2.《岗位信息表》中招聘条件要求的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及部分未列入参考目录但确有高校开设的与相应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

3.上述岗位均可安排(或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障人士,均可安排(或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人士,对性别、民族、政治面貌等均无限制、无歧视,均可申请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职务)。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江宁人才集团报名网站:http://jnrc.casdc.com:8989/jnksbm。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至5月22日18:00。

3.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高校应届毕业生和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社会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或国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5)能体现本人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外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荣誉获奖证书、专利技术证书、论文论著材料、项目经历证明材料、受训经历证明材料等,以及能体现与从事报考岗位(相同或相似岗位)相关实践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信息表》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在报名网站反馈。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的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通知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五)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与笔试开考比例一致)确定面试名单,可在报名网站查询。面试有关通知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与岗位的匹配性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六)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的应聘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的应聘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组织加试。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名单及相关通知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由江宁人才集团统一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审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心理素质测评标准依据《江宁区社会心理服务从业人员心理能力建设行业规范》(江宁心字〔2020〕16号)文件执行。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江宁人才集团会同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其中,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前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心理素质测评、考察(政审)合格名单,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安排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及办理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体检、心理素质测评或考察(政审)不符合要求,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被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以及聘用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后薪酬待遇按照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报考、聘用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公开招聘过程中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是区心理学会工作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本次公开招聘的参考书目包括但不限于《当春乃发生——南京市江宁区“十三五”社会心理事业发展报告》(南京出版社,2021年版)、《社会工作者心理能力建设》(中国社会出版社,2021年版)等。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宁人才集团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南京市江宁区心理学会社会心理事业发展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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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心理学会

南京江宁人才集团

202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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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

2020-04-13,全文共 5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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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

一、A类人才

1.诺贝尔奖、菲尔茨奖等国际重大奖项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4.国外相应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或称“院士”)。

5.“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省“顶尖人才顶级支持计划”资助对象,市“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等A类人才。

6.相当于上述层级类别的人才。

二、B类人才

7.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万人计划”除杰出人才外的其他人才,市“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等B类人才,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

8.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

9.世界品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

10.获得国医大师、国家卫生计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者。

11.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完成人;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专利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12.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负责人;国家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国际标准化三大组织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13.相当于上述层级类别的人才。

三、C类人才

14.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5.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或区“3+3+3+1”现代产业体系各领域排名前3企业技术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3名)。

16.中国500强企业或者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3名)。

17.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3名)。

18.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且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或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19.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完成人;省、部、军队、国防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省、部、军队、国防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省、部、军队、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完成人、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获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南京市科技功臣奖。

20.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江苏“外专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首席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江苏省“双创团队”核心成员、省“双创人才”。

21.创办(领办)的项目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市“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入选者。

22.担任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负责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23.获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成果转化奖、全国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前10十名)、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

24.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骨干;“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一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副主任(前2名)、工程学术(技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G7成员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国立研究所所长、首席研究员或国家实验室主任;省、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省、部工程实验室主任,省、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国际标准化三大组织各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全国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主导国际标准制定项目的召集人。

25.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证书且正受聘我区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江宁注册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经营性总部金融企业或一级分支机构担任公司副职以上高管人员、首席分析师者(或首席经济学家)2年以上者;连续3年获得《新财富》“最佳分析师”,且在我区注册的证券公司担任研究团队成员;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正受聘我区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担任总精算师或精算责任人者;在江宁注册,名列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或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50名机构的核心投资决策团队主要负责人。

26.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名校长、全国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27.获得全国名中医、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江苏省卫生杰出人才等荣誉称号。

28.获得国家行业协会“大工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29.中国标准创新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二等奖第1完成人,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获奖者,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或红点奖的产品设计奖、传达设计奖、包装设计奖获奖者。

30.获得全国优秀城市规划科技工作者、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前2名完成人。

31.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2名完成人,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2名完成人。

32.相当于上述层级类别的人才。

(14—31条中所列奖项、荣誉及职务等均须为近5年内取得)

四、D类人才

33.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江宁科技人才创业创新奖”入选者。

34.《福布斯》“全球最佳创投人”、“中国最佳创投人”上榜者;《福布斯》“中国最佳创投机构”、“中国最佳PE投资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及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3名)。

35.获得G7成员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类资助的人才。

36.省、部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省、部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市(地级市以上)、厅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1完成人。

37.人社部“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计划”、“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重点创业项目)”、“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计划”、“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优秀创业项目)入选者;教育部“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入围者;“南京留学人员创业大赛”总决赛获奖选手。

38.创办(领办)的项目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市“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入选者,区“高端团队引进计划”、“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企业组、团队组前3名或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企业成长组、初创项目组一等奖,且在我区落户的企业或创业团队第一负责人(每个单位限认定1人)。

39.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第一负责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主要参加人员前3名;市(地级市以上,下同)、厅(重点)实验室主任,市技术中心主任,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市工程实验室主任,省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在任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或在任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核心成员;国家、省、市科技奖励获得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主导国际标准制定的召集人。

40.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证书且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我区注册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经营性总部金融企业或一级分支机构担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从事相应专业工作5年以上者;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在我区保险行业从事精算专业工作5年以上者;担任在区注册的上市公司董秘不低于3年,且获得《新财富》“金牌董秘”称号者;连续2年获得《新财富》“最佳分析师”,且在我区注册的证券公司担任研究团队成员者(每个团队5年内一次性申报1人);在我区注册的基金管理公司任总经理或投资决策团队主要负责人,且曾在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或投中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年度排行榜前50名机构担任核心投资决策团队主要负责人。

41.“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特级教师,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成果主要完成人,长三角地区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江苏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成果主要完成人,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42.国家级中医师承指导老师;江苏省名中医,省中西医结合专家,省临床医学中心负责人;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江苏省“科教强卫”工程医学重点人才,江苏省“科教强卫”工程重点以上人才。

43.江苏“大工匠”入选者,“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江苏省技术能手、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

44.省专利奖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须为专利设计人)、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获得者,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

45.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46.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47.江苏省现代服务业特别贡献奖获得者。

48.当年在区主投项目不少于5个、累计投资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天使投资人、风险投资人。

49.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且担任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50.在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及持股30%以上)。

5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者(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出站留(来)江宁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后。

52.在我区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且独立纳税的规上或高新企业中,新引进的年申报纳税收入(含股权激励)不低于50万元的各类急需紧缺科技人才。

53.相当于上述层级类别的人才。

(33—50条中所列奖项、荣誉及职务等均须为近5年内取得)

五、E类人才

54.省“六大人才高峰”入选者,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入选者,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扶持项目入选者,“双创博士”入选者。

55.与我区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且独立纳税的企业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年申报纳税收入(含股权激励)不低于30万元的各类人才。

56.江苏“工匠”入选者;“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南京市有突出贡献技能人才,南京市技术能手。

57.在区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在站从事专题研究的博士后。

58.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获得者(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59.在我区规模以上企业从事一线生产的高级技术工人,具有丰富的实践操作技能,在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能解决关键技术难题,个人年薪相当于企业生产主管或技术主管、技术负责人薪酬标准(每个单位限认定3人)。

60.相当于上述层级类别的高级人才。

(54—56条中所列奖项、荣誉及职务等均须为近5年内取得)

六、F类人才

61.区“青年创客扶持计划”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选者。

62.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或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学习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含在职进修人员)(其中,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毕业2年内在我区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63.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或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学习并取得学士学位、学历(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含在职进修人员)(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毕业2年内在我区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64.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取得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各类人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技师职业资格获得者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工职业资格获得者年龄应该2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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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幼儿园怎么样?

2023-07-17,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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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幼儿园于2019年9月开园,目前共4轨12个班级,为公办性质幼儿园,2021年被评为南京市优质幼儿园,目前正在争创江苏省优质幼儿园。

幼儿园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地理位置非常优越,紧邻秦淮河畔,周围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附近有公园、绿地、秦淮河风景带。

幼儿园地处东山中心区域,交通非常便利,胜太路地铁站位于幼儿园旁,步行即可。同时幼儿园周围小区环绕、生活设施齐全,步行即达同曦假日百货、万尚城、弘阳商场等购物中心。直径两公里左右可达景枫购物中心、万达广场、金鹰国际购物中心、21世纪太阳城等。距南京高铁站南京南站也较近,乘坐地铁15分钟便能到达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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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一览

2023-01-12,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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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如下:

(1)东山街道:行政区域全境。

(2)秣陵街道:殷巷、东南、下墟、长山、青源、胜太、湖滨、秦淮、太平、牛首、童前社区全部区域,以及家园、双金社区部分区域(具体为洋山河以南、机场高速公路以东、秣陵新河以西区域)。

(3)淳化街道:杨村、方山、横岭、成山、桥头、陵里、王墅、永宁、科苑、大学城社区全部区域。

(4)麒麟街道:麒麟门、麒麟铺、泉水、建南、晨光社区部分区域,具体为北至沪蓉高速公路,东至东郊小镇小区围栏(含东郊小镇、银亿东城小区全部)、绕越高速公路-天泉路-东麒路交界;南至麒麟街道与东山街道交界处;西至麒麟街道与栖霞、玄武、秦淮区交界处。

(5)禄口街道:茅亭、白云路、永兴、机场、钟村、陶东、秦村、高伏、群力社区部分区域,具体为北至来凤路、信诚大道、天禄大道交界,东至信诚大道、天禄大道、令桥路、永欣大道交界,南至沿溪路、禄口大街、永欣大道交界,西至来凤路、高伏社区边界。

(图源:江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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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江宁区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3-04-20,全文共 3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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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江宁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南京市江宁区 2023

年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根据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由区县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市教育局认定。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还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在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或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向江宁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

1、具有我区户籍;

2、在我区居住,并持有申领地住址为江宁区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我区高校 (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 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4、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居住在我区持有我市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

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应届毕业生要结合认定工作开展期间自己的常住地合理选择认定机构,以便参加现场确认、体检和领取证书。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

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

(苏教师 [2002] 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

(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 (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结业”“肆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

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2023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分三次进行。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3日至5月6日17 时,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26日17时,第三次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8日17 时。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2023届毕业生于6月份起可进行网上报名。

南京晓庄学院2023年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网报确认点应选择“南京晓庄学院”,现场确认也在南京晓庄学院,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由南京晓庄学院统一安排和通知。其他人员网报确认点应选择“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初定为2023年5月16日至19日,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初定为7月上旬,第三次现场确认时间初定为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届时见江宁教育服务平台上发布的通知(www.jnjy.net.cn)。

江宁区2023年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南京市江宁医院鼓山路院区(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鼓山路 168号,江宁万达广场东侧 200

米)门诊楼五楼体检中心。第一次认定体检接待时间: 2023年4月17日-5月16日(周一至周五下午 14:00-16:

30)。申请人前往医院前,请下载公告附件内的体检表 (分中小学和幼儿园) 和体检结论单,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复制或粘贴照片 (近期免冠正面

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自行携带到体检医院:体检当日不必空腹,入院时须佩戴口罩;入院后自行挂体检科号,再到体检中心开单缴费,参加体检;第二天下午可以领取体检报告。为防止人群聚集拥堵,请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合理错时分散前往不要集中在开始阶段。

第二次、第三次认定体检安排请分别于6月中旬、9 月下旬登录江宁教育服务平台 (www.iniy.net.cn)查询。

教师资格认定结果查询、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届时见江宁教育服务平台 (www.jnjy.net.cn)通知。

四、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区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

五、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3、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 www.chsi.com.cn

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

(http: //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

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相关材料按往年政策执行。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

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 2年。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本次认定网报系统上传的版式相同)。

(八)南京市江宁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和体检报告。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

(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发布的通知公告。咨询电话:025-52071234、025-52282895。

附件:

1、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江宁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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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江宁区购房补贴标准

2024-04-12,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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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江宁购房政策措施

支持人才安居

对本科学历人员,在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款0.5%的购房补助;在区内购买竞配建住宅的,再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助,并额外给予价值5万元的购车抵用券。

对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在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款1%的购房补助;在区内购买竞配建住宅的,再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助,并额外给予价值5万元的购车抵用券。

优化惠企安居

江宁区内非“四上企业”并在业的企业(教育、卫健系统参照执行)工作的员工,在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竞配建住宅的,给予购房款0.5%的购房补助;

对江宁区内“四上企业”工作的员工,在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竞配建住宅的,给予购房款1%的购房补助。

支持刚性住房需求

对在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竞配建住宅的,南京市户籍居民给予价值0.5万元的餐饮消费抵用券或江宁文旅消费券,非南京户籍居民给予价值1万元的餐饮消费抵用券或江宁文旅消费券。

鼓励“卖旧换新”

在政策实施期间,对出售1套区内自有住宅并在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竞配建住宅的购房人,卖旧换新顺序不分先后,除享受对应补助政策外,再给予价值1万元的餐饮消费抵用券或江宁文旅消费券。

优化教育入学政策

对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竞配建住宅但未落户的购房人子女,政策实施期间,可按新购住房所在地办理义务教育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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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购房政策实施细则常见问题(附详细解答)

2023-09-11,全文共 1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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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购房补助政策实施时间?

答:本次购房政策实施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与市政策一致)。

购房补助什么时候可以申领?

答:申请——申请人购买预售新建商品房、竞配建住宅的,应在网签备案完成之日起90天内提交购房补贴申请;申请人购买现售新建商品房、竞配建住宅(房屋已完成首次登记)的,应在网签合同上传之日起90天内提交购房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领取——申请人取得不动产权证后至江宁区市民中心一楼房产大厅窗口申请领取补助资金。

购房时间怎么认定?

答:购房时间以商品房网签系统中合同生成时间为准。

合同购房款以什么为计算标准?

答:合同购房款以开发企业或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正式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为计算标准。

“支持在11个特定片区内购房”中的11个特定片区具体范围?

答:上秦淮片区:北至绕城高速公路,南至大滩河,西至机场高速公路,东至秦淮河。

正方新城片区:北至绕城高速公路,南至桃盛大街-云龙路-双塘路,西至宁丹公路-银杏湖大道-西沙路,东至机场高速公路。

方山片区:北至绕城高速公路,南至句容河-胜利河-解溪河,西至秦淮河,东至长深高速公路。

淳化片区:北至104国道,南至长深高速公路,西至天元东路,东至胜利河。

谷里片区:北至江宁区行政区界,南至正方大道-正方中路,西至江宁区行政区界-宁马高速公路,东至牛首大道-绕城高速公路-宁丹公路。

湖熟片区:北至长深高速公路-胜利河-淳徐路-徐塧路-云徐路-云上路-青龙大道-洪湖,南至二干河,西至句容河-胜利河-解溪河,东至南京市行政边界线。

滨江开发区片区:北至江宁区行政区界,南至南京市行政边界线,西至长江,东至宁马高速公路。

禄口机场片区:北至双塘路-大河滩,南至地铁S9号线-江宁区行政区界,西至云龙路-凌霄路-钟萃璐-华商路-将军大道,东至秦淮河。

汤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北、南、东至南京市行政边界线,西至江宁区行政区界-七乡河-宁杭公路-汤铜公路。

青龙山郊野公园:北至宁杭公路,南至104国道-淳关路-淳徐路-徐塧路-云徐路-云上路-青龙大道-洪湖,西至轿子山路,东至汤铜公路。

江宁郊区片区:北至正方大道-正方中路,南至南京市行政边界线,西至宁马高速公路,东至宁丹公路-银杏湖大道-西沙路-红星大道-疏云河-桃盛大街-凌霄路-钟萃路-华商路-将军大道-地铁S9号线。

享受“卖旧换新”补助政策的要求?

答:政策实施期间,在江宁区内出售1套自有住房(不含商办类商品房),并在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竞配建住宅的购房对象可享受对应补助。

“卖旧换新”买卖顺序分不分先后?

答:不分先后,出售自有住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竞配建住宅)均需在政策实施时间内完成。

区内竞配建住宅有哪些?分别在哪些区域?

答:目前,区内新建商品房中含竞配建住宅的项目共14个,分别是:11个特定片区-泊云花园(上秦淮片区)、山语春风雅居(正方新城片区)、润锦园(方山片区)、望岳景园(方山片区)、澜悦溪山家园(方山片区)、山和宸园(方山片区)、湖岸佳苑(淳化片区)、云禄花园(禄口机场片区)、汤山颐和府(汤山旅游度假区)、若水雅苑(汤山旅游度假区);

其它片区-云逸都荟花园(东山片区)、云靖花园(上坊片区)、紫京云筑(江宁两湖片区)、悦禧苑(江宁两湖片区)。

实施细则内“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认定标准?

答:购房人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书。

实施细则内D、E、F类人才认定标准?

答:原则上参照《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D、E、F类人才认定条件。

模 拟 示 例

示例1:

张某某,东山街道户籍,经认定的F类人才,2023年8月1日-12月31日期间,出售1套东山片区自有住房(产权面积90平方米,交易均价2.6万元/平方米),在11个特定片区购买1套竞配建住宅(产权面积120平方米,销售评估价格为1.6万元/平方米)。

按照补助政策,张某某可以叠加享受《实施细则》中政策措施第1、2、3、6等4项补助政策,按标准逐一测算,第1项补助为1.92万元(竞配建住宅销售合同价款192万元×1%),第2项补助为3.84万元(竞配建住宅销售合同价款192万元×2%),第3项补助为2.34万元(原自有住房交易价格总额234万元×1%),第6项补助为20万元,累计可享受补助28.1万元。

示例2:

张某某,非南京市户籍,2023年8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11个特定片区购买1套商品住宅(产权面积100平方米,销售价格为1.8万元/平方米)。

按照补助政策,张某某可以叠加享受《实施细则》中政策措施第1、2、7等3项补助政策,按标准逐一测算,第1项补助为1.8万元(商品住宅销售合同价款180万元×1%),第2项补助为3.6万元(商品住宅销售合同价款180万元×2%),第7项补助为1万元,累计可享受补助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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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宁区重点企业招聘(第三十三期)报名入口

2023-07-13,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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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宁区重点企业招聘(第三十三期)报名入口点此报名

招聘详情:点此查看

01、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福利:

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员工旅游、专业培训、通讯补贴、绩效奖金、定期体检、弹性工作、一日三餐、科技成果奖等

02、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福利:

在泉峰,公司提供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和各类带薪假期,还给予员工住房公积金、附加商业保险、免费旅游等福利;

生活方面,公司为员工提供免费用餐和交通等服务,也为优秀员工提供无息贷款和车辆津贴,解决了员工的后顾之忧。

我们的员工可以随时地利用 INTERNET 、内部 LAN 进行内外交流和联系;工作间隙,也可以品一杯 COFFE

放松身心;工作之余,可以参加公司的文体协会和俱乐部活动,培养业余兴趣和一展才华;生日那天,公司也会为你准备精心的礼物

03、南京创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福利:

公司有完善的晋升和薪酬体系,员工享受五险一金、餐费补贴、交通补贴、双休、朝九晚五、每年调薪、工龄工资、年终绩效、职称评定、集体旅游、带薪年假、节日福利、定期体检等福利待遇。

04、拓攻(南京)机器人有限公司企业福利:

五险一金、年终奖、绩效奖金、员工旅游、培训发展、研发创新奖励、弹性工作制、健身房优惠、生日福利、节日福利、职业晋升机会、员工离职送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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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江宁区首批国有企业招聘17人公告​

2023-03-13,全文共 3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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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江宁人才集团报名平台(点此进入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3月20日18:00

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首批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加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江宁区2023年部分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工作由江宁人才集团具体组织实施,计划招聘17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条件和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首批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

3. 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矛盾调处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用工单位分配;

4.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历须经学信网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5.

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须为1992年3月13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须为1987年3月13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的,须为1982年3月13日后出生;以上限定日期均不含当日;

6. 对工作经历有年限要求的,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到2023年3月31日;

7.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心理调适能力;

8.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5.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要求:

1.

“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公开报名

1.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江宁人才集团报名平台:点此进入

2.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3月20日18:00。

3. 报名上传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报考岗位学历要求“取得相应学位”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1、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以下任一有效证明材料:①劳动合同;②人社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③用工单位出具的岗位工作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以下任一有效证明材料:①劳动合同;②人社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③用工单位出具的岗位工作证明;

(5)本人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根据设置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情况在报名系统反馈,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由人才集团组织的各类招聘,并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的,将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或开考比例。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

1.

笔试。本次招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阅卷,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笔试通知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江宁人才集团报名平台查询。

2.

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设置(同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专业知识)与岗位的匹配性。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 总成绩计算:按照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比例设置(详见《岗位信息表》),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人员组织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通知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体检由江宁人才集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审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由江宁人才集团会同各用工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天。公示期结束,无异议人员按相关用工方式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以及聘用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后薪酬待遇按照各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1.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

招聘全程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其他事项

1.

考生报名成功后,请珍惜考试机会,不随意浪费公共资源;进入体检环节(含)后,因个人主观原因放弃的,将计入江宁人才集团考试诚信档案并视情形采取禁考措施。

2.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招聘咨询、监督

1. 咨询电话:

025-87176959

025-87176929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监督电话:025-8718996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 报考期间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江宁人才集团负责解释。

附件:

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首批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阅附件)

南京江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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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江宁区选拔年轻干部到社区(村)和区直属国企任职公告

2023-05-15,全文共 2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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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选拔年轻干部到社区(村)和区直属国企任职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经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同意,决定面向本区选拔储备一批年轻干部到社区(村)党组织和区直属国企中层岗位任职。现公告如下:

选拔岗位

1. 社区(村)书记、副书记岗位各10名。每个街道至少1名,其他从新拆分社区统筹安排。

2.

区直属一类国企子企业经理层正职2名、副职5名,区直属一类国企内设机构副职5名。具体职位详见《南京市江宁区选拔年轻干部到区直属国企任职职位表》。

选拔范围

全区各区级机关部门、街道、园区、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在岗人员(含经公开选聘的编外人员),社区(村)工作者。

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担当精神强,服从组织安排;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参与社区(村)书记岗位选拔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1年以上的党龄;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区管单位中层正职或任中层副职(含副局级以上开发园区相当层次职务,下同)2年以上;热爱社区(村)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好。

(三)参与社区(村)副书记岗位选拔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中共正式党员;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在区管单位工作满3年,或现任区管单位中层副职,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在区管单位工作满1年,或开发园区和国企定向选聘的“名校优生”;热爱社区(村)工作,具有较强的群众工作和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好。

(四)参与区直属国企中层正职岗位选拔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区管单位中层正职或任中层副职2年以上,或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在区管单位工作满1年,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在区管单位工作满2年;具有较好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管理能力;具有较好的学习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组织沟通能力。

(五)参与区直属国企中层副职岗位选拔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在区管单位工作满3年,或现任区管单位中层副职,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在区管单位工作满1年,或开发园区和国企定向选聘的“名校优生”;专业基础扎实,具有相关领域的理论知识和项目经验,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学习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强。

(六)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拔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被认定为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行为人员,组织、实施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人员。

3. 有过较重失信行为人员。

4. 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其他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的情形。

党龄、工作时间、任职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5月11日。

实施办法和步骤

1.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00至5月19日16∶00。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附身份证、任职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能够说明工作经历、成果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初审。

所在单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是否同意其报考出具明确意见,再按照社区(村)岗位、区直属国企岗位,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办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区委组织部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

笔试按照社区(村)岗位、区直属国企岗位分别测试,重点考察政治素养、知识结构、运用基本理论解决实际案例的能力等方面,满分为100分。

3.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选拔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社区(村)岗位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进行,区直属国企岗位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组织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成绩,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与拟选拔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储备人选。

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单位成立联合考察组,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档案审查、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考察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综合能力、公认度和适岗情况,并对人选进行区级联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选用。

5.确定岗位人选

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单位综合研究比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提出岗位建议人选。建议人选报区委同意后,作为预备人选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正式任用

拟任人选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街道党工委或区直属国企党组织研究决定任用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人事关系转移到所任职的街道或区直属国企。

咨询方式

本次选拔年轻干部到社区(村)和区直属国企任职工作相关情况,可登录“江宁党建e家”微信公众号查询。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区委组织部(社区岗位):025—52190543;

区国资办(区直属国企岗位):025—52193715。

监督电话:025—12380—2—07。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组织部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江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国企职位表.docx

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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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7日江宁区重点企业招聘

2023-07-19,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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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重点企业招聘信息(部分)

中汽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中汽创智科技有限公司是由兵器装备集团、中国一汽、东风公司、长安汽车和南京江宁经开科技共同出资160亿元设立。公司致力于开展前瞻、共性、平台、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孵化。以“研发绿色低碳、智慧安全、极致体验的汽车技术,赋能美妙出行、美好生活”为发展愿景。公司秉承挑战、领先、创新、合作的文化理念,致力于成为汽车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者、产业孵化的践行者、数据服务的驱动者,着力打造中国第一、世界一流的创新型汽车高科技企业。

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始于1969年,隶属于港股上市公司“中国高速传动(00658.HK)”,现有员工7000余名,业已成为涵盖风力发电、工业智能装备、机器人减速机、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全球齿轮传动领军企业,旗下品牌“NGC”是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公司拥有半个多世纪的齿轮研发、制造技术,定位为全球齿轮箱与传动技术解决方案专家,产品广泛用于风力发电、工业装备、工业机器人等行业。公司注重在清洁能源、低耗和高效领域的持续创新与投入,风电齿轮箱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持续多年超过30%。

英博超算(南京)科技有限公司

英博超算成立于2018年,系中兴通讯控股一级子公司。从2016年开始,中兴通讯累计投入了300多人的研发团队和过亿元的研发资金。专注软件定义汽车,是一家具有领先技术和产业化优势的自动驾驶行业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专注于自动驾驶专用域控制器、智能计算平台、智能安全网关、一机多屏智能车机等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目前,已经和一汽、奇瑞、北汽、东风汽车等企业达成合作。步入5G时代,自动驾驶赛道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蓬勃发展。作为国产Tier1企业,未来,英博超算将继续致力于为业界提供最完整的、最优秀的智能驾驶产品和解决方案,扛起“国产自主”大旗,成为自动驾驶领域中“国产替代”的领头羊。

岗位信息即报名入口: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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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江宁区购车补贴申请后立刻到账吗

2023-11-30,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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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2024年1月16日起,将对个人申报信息进行联审。审核通过后,直接将补贴资金汇入购车人本人账户。

车经销商录入成功后,才能进行后续的申领服务哦。

活动开始后,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商通过“我的江宁”APP专用程序,预先录入新增个人购车者订单信息;相关订单信息一经录入时间不得更改;每名购车人只能录入一次订购信息。

预录信息主要包括:购车人基本信息(姓名、有效身份证件、本人手机号);购车订金凭证(POS小票、银行转账凭证或微信、支付宝转账凭证等;购车合同;订购车辆型号;车辆价格。

ps:现金支付购车订金的或手写收据订金凭证的不在本次补贴申报范围。

注意:江宁区购车补贴按照“总量控制、分级施补、先购先补”的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市级和区级车补。点击查看:2023南京各区购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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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江宁区夜校开课时间+报名平台

2024-05-09,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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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老师、专业教学,带给你一个全新的学习体验。快约上你的夜校搭子一起来解锁花样课堂吧。

开课日期

2024年5月9日-2024年6月4日

课程名称:水彩

课程日期:5月9日、5月16日、5月23日、5月30日

具体时间:每周四19:00-20:30

课程地点:东山街道小志工作室青年之家

课程名称:书法

课程日期:5月13日、5月20日、5月27日、6月3日

具体时间:每周一19:00-20:30

课程地点:东山街道小志工作室青年之家

课程名称:短视频制作和剪辑

课程日期:5月14日、5月21日、5月28日

具体时间:每周二19:00-20:30

课程地点:“乐享+”青年之家

课程名称:“瑜”你相遇美好

课程日期:5月14日、5月21日、5月28日、6月4日

具体时间:每周二19:00-20:00

课程地点:禧琻舞蹈瑜伽综合训练馆

禧琻舞蹈.瑜伽综合训练馆

课程名称:击剑—勇敢者的游戏

课程日期:5月14日、5月21日、5月28日、6月4日

具体时间:每周二19:00-20:30

课程地点:南京斯卡德击剑俱乐部

课程名称:“救”在眼前—应急救护培训

课程日期:5月9日(周四)

具体时间:18:30-20:30

课程地点:中南谷青年之家

支持单位:江宁区红十字会

课程名称:脆皮青年养生局—中医养生公益课堂

授课老师:程松副主任中医师,南京市中医药学会五运六气专业委员会委员,眩晕专业委员会委员,跟随江苏省名中医吴绣莲教授学习十余年,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2篇,擅长治疗失眠、眩晕、中风、胃痛、咳嗽等疾病。

课程日期:5月15日(周三)

具体时间:19:00-20:30

课程地点:中南谷青年之家

支持单位:南京市江宁中医院团总支

课程名称:事半“公”倍—公考辅导

授课老师:邱建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社会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社会学、社会工作(MSW)学科负责人,中国社会学会理事。先后在《中国行政管理》、《江苏社会科学》及美国《当代中国研究》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论著《信任文化的断裂》。兼任江苏电视台、《现代快报》、《新华日报》等特约评论员,对不同的社会现象和社会热点都有独到的见解。

课程日期:5月21日(周二)

具体时间:19:00-21:00

课程地点:江宁区湖山路395号职工服务中心6楼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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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园政策(材料+流程)

2024-05-13,全文共 2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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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供给

江宁户籍幼儿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有学位保障。

政策照顾对象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均有公办学位保障。

入园年龄

年满三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报名时间及流程

2024年5月14日起,幼儿园发布招生公告。

2024年5月14日~19日,幼儿监护人在《南京江宁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系统》录入幼儿基本信息,清晰有效上传所需材料,网上选报第一意向幼儿园和第二意向幼儿园。

2024年5月20日~21日,幼儿园网上审核幼儿报名信息及材料。

2024年5月22日~23日,未被网上审核通过的幼儿进行区级第一次统筹安排。

2024年5月24日,幼儿园分批次通知监护人进行当面审核。

2024年5月25日~5月26日,监护人携带原件材料到幼儿园进行当面审核。

2024年5月27日,幼儿园网上录取。

2024年5月28~29日,未被录取的幼儿进行区级第二次统筹安排。

2024年6月1日~3日,监护人在区级招生系统查询结果。

2024年6月4日~6月6日,错过前期报名时间的适龄幼儿在《南京市江宁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系统》中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报名。

报名登记方式及相关操作

采用网上选报幼儿园的方式。监护人登录江宁教育服务平台网页(www.jnjy.net.cn)或者“我的江宁”手机APP,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并有效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照片。信息登记完成后需自主完成核对,并确认无误。

监护人根据幼儿园发布的招生公告,网络选报第一意向和第二意向幼儿园。

如果监护人无法进行网络操作,可带上所需证件的原件到居住地附近的任一幼儿园,寻求招生工作人员协助将基本信息录入区级招生系统。

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网上报名时需按照网络操作流程提示提供材料,并拍照上传。一般需提前准备好家庭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监护人身份证和幼儿证件照等,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在江宁的有效居住证、在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照等。政策照顾对象及经济困难家庭幼儿另需提供相应证明。

当面审核所需材料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与收费方式

幼儿园月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以价格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为准。

幼儿园收取费用时间为8月10日以后,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教育缴费窗口进行统一缴费。

幼儿入园减免政策

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保育教育费减免与生活补助。入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及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免收保育教育费。生活补助标准每生每学期750元,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孤儿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标准每生每学期1125元。

给予村办园点的幼儿保育教育费减免,减免标准为每生每月220元,每年按10个月减免。收费标准不足每生每月220元的,按实减免。

家庭经济困难提供材料类型

根据市区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包含10种类型: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持户口所在地农工委开具的《扶贫手册》。

3.孤儿。持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

4.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持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边缘家庭待遇证明》。

5.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幼儿)。持区级农工委或农工办开具的《低收入纯农户证明》。

6.残疾幼儿。持残联发放的幼儿本人《残疾证》。

7.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持区级或区级以上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

8.因公牺牲的军人、警察子女。持相关证明。

9.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持相关证明。

10.其他经济困难类型。由家长提出其他类型困难资助申请,经幼儿园资助认定工作小组认定。

政策照顾对象类型

1.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的子女;

2.公安英模、因公伤残警察、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

3.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未录取幼儿实行区域统筹安排

如果监护人已在《南京市江宁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系统》完整登记幼儿信息,并成功录入系统,但未能通过幼儿园网络材料或现场审核,区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相关街道、园区,根据周边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进行区级统筹安排,保障所有网络信息填报、上传完整清晰的幼儿均有幼儿园录取。

未能及时进行网络报名的幼儿补充报名

若监护人错过前期报名时间,未能按程序参与幼儿园招生,则在6月4日~6日,进入《南京市江宁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系统》,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网络补充报名;若错过补充报名时间,则根据各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按照双向自主选择原则,自行线下报名入园。

区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025-52280951

025-51196595

幼儿园招生信息表下载:点此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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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幼儿园报名材料

2024-05-14,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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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幼儿园报名材料

一般需提前准备好家庭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监护人身份证和幼儿证件照等。

注意: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在江宁的有效居住证、在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照等。政策照顾对象及经济困难家庭幼儿另需提供相应证明。

网上报名时需按照网络操作流程提示提供材料,并拍照上传。当面审核所需材料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家庭经济困难提供材料类型

根据市区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包含10种类型: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持户口所在地农工委开具的《扶贫手册》。

3.孤儿。持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

4.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持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边缘家庭待遇证明》。

5.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幼儿)。持区级农工委或农工办开具的《低收入纯农户证明》。

6.残疾幼儿。持残联发放的幼儿本人《残疾证》。

7.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持区级或区级以上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

8.因公牺牲的军人、警察子女。持相关证明。

9.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持相关证明。

10.其他经济困难类型。由家长提出其他类型困难资助申请,经幼儿园资助认定工作小组认定。

南京江宁区幼儿园报名时间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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