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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校

南京高校专题栏目,提供与南京高校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京高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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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部分高校寒假放假通知

2023-12-22,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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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部分高校放假时间如下,快看看有没有你的学校。

1、南京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25日

2、东南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18日

3、河海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5日

4、南京理工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2月25日

5、南京师范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2月24日

6、南京邮电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2月25日

7、南京审计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23日

8、南京工业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2月25日

9、中国药科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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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全攻略

2023-11-16,全文共 3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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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条件

1、普通高校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大专学历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研究生可扩大至非全日制,需首次就业参保(即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前和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期间均从未有过就业经历)。

2、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也认定为申请家庭的住房。

(提醒: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在宁自主创业为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属申报范围。)

2. 根据有关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租房居住应与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金发票(两种方式二选一,发票申请人需为申请人本人,多人发票不符合),并注明月租金额、租房期限等规定内容。

(2)港、澳、台毕业生应取得在宁就业许可。

(3)住房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注: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三、补贴申请

1. 申请人应自毕业证书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2、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用户登录”进入南京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公共服务平台“劳动就业”模块进行租房补贴申请,或直接在“我的南京”手机APP-智慧人社-租房补贴中完成租房补贴申请。(无法注册南京人社账号或“我的南京”APP账号的人员向市人社部门书面申报)。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等申报内容,并清晰、完整上传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提交学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租房居住应与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金发票,并注明月租金额、租房期限等规定内容。租房材料可选择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金发票(二选一)。申请人租金发票为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开具时,须同时上传房屋租赁托管协议(房屋产权人与开票企业之间的房屋租赁托管协议或租赁备案等相关租赁材料;开票企业为房屋产权人的,须上传产权证明)。

(提醒:租金发票应注明承租人姓名、纳税人识别号(身份证号),月租金额,租房期限(例如:2021-01-01—2021-12-31),在服务名称或备注中注明用途为“房租”及租房地址。因此项补贴为个人申领,租房材料须为申请人单人合同开具的房屋租赁备案或租金发票。租金发票可通过线下平台办理,租赁备案除线下办理外,也可通过“我的南京”app掌上办理。)

(3)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提交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以上材料实现政务信息系统数据共享的,将通过数据平台获取,无需申请人上传。

4、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无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补助、按季发放。在续发期间,申请人就业、创业单位不变,但租房合同出现下列变动的,应及时通过原申报系统变更相关信息,并上传提交相关变动的房屋租赁材料:

(1)租住房地址变更,新签住房租赁合同的。

(2)住房租赁合同期满,续签租赁合同的。

(提醒:第一次审核通过后,系统会显示到期时间为*年*月,申请人如想继续领取,应在到期后次月底上传新的租房材料。同时,新提交的租房材料必须包含申请当月。)

5.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重新提出补贴申请:

(1)申请人劳动合同终止、解除。

(2)申请人创业实体依法破产、注销。

(3)申请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或在续发期间不符合补贴条件停发的。

以上情形,如初次申请并通过审核,再次申请时将不再重复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四、受理与审核

1. 市人社部门负责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受理工作,对填报内容和上传提交资料完整的予以受理。

2.

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市相关部门和区(园区)人社部门对上月新申请补贴和拟续发补贴的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申报平台发布。(提醒:1、次月审核上月数据,审核结果仅做参考,最终发放以季度公示结果为准。2、每月审核结果可通过“我的南京”APP-租房补贴审核结果发布中查询。点击查询月份后,系统自动跳转审核页面,可显示详细审核情况及发放区划。相关审核部门咨询电话可在申请指南末尾查询。3、租房补贴审核提醒服务已调整为"我的南京"APP“消息中心”进行发布,原短信提醒服务不再使用。为了保持接收畅通,请打开手机“设置”将“通知”功能中“我的南京”设置为“允许通知”状态。)

五、补贴标准与发放

1. 住房租赁补贴自审核通过申请的当月计发,按月补助、按季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累计不超过36个月(提醒:为防止补贴领取过度延长,自申请通过后五年内领取完毕,超期未领取满36个月的,系统也自动终止发放。)。

2.

住房租赁补贴经审核公示通过后,由各区人社部门于每季度首月底前(逢国家法定假日,发放可顺延至下月)将上季度符合条件月份的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因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未能及时开通导致发放失败的,发放时间可顺延。(提醒:1、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市相关部门和区(园区)人社部门对上月新申请补贴和拟续发补贴的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申报平台发布。每季度首月及时将上季度通过审核拟补贴的人员名单、补贴月份及补贴金额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反馈各区(园区)纳入补贴发放范围。2、为确保按期发放,持卡人需提前去银行柜台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功能。长期不开卡导致半年还无法发放的,此段领取作不通过处理。)

3、租赁补贴由市、区(园区)共同承担,其中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区由市财政承担30%,区财政承担70%;其他区(园区)由市财政承担50%,区(园区)财政承担50%。江北新区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4、市、区(园区)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市财政部门按季将市级承担的补贴资金预拨到区(园区),按年结算,各区(园区)应按时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提醒:补贴发放单位为就业单位纳税区,非租房所在区。)

六、其他要求

1、 加强住房租赁补贴的审核、监督,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审核工作中的问题。因数据平台判断错误、工作人员审核失误、特殊原因不能到场面审等,需对补贴审核结果修改、补发、停发或追回处理的,相关部门应书面向市人社部门说明,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做相应处理,并在补贴管理系统中记录;因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注销、冻结等原因导致补贴不能及时发放到位的,区(园区)人社部门可书面向市人社部门说明,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我的南京”电子钱包账户;申请人公示通过后半年内不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区(园区)人社部门无法发放并协商无果的,区(园区)人社部门可书面向市人社部门说明,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对已通过结果作不通过处理。

2、住房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因不符合补贴条件,自愿放弃领取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应向发放区(园区)人社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或在申请平台进行终止申请操作;不符合政策要求需退还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含审核错误后期复核不符合条件的),按要求退回至发放区(园区)人社部门指定银行账号。

3、 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房产局、市税务局建立资金监管部门联动机制,每季度末月对上季度补贴申领人情况进行抽查。

4、 对虚假冒领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一经发现,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须立即通知申领人如数退回,纳入“补贴申报个人黑名单”,取消享受资格,永久取消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领资格。不按规定退回的,纳入“补贴失信个人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通报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房产局、市税务局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面试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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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3大条件

2022-01-19,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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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普通高校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大专学历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研究生可扩大至非全日制,需首次就业参保(即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前和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期间均从未有过就业经历)。

(2)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需要注意的是:

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

事业单位编内人员不能申请。

在宁自主创业为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属申报范围。面试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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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投资集团2024年高校毕业生直招公告

2023-09-19,全文共 1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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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高校毕业生直招公告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高校毕业生直招工作已启动,欢迎各位高校毕业生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国家能源集团于2017年11月28日正式挂牌,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重组成立的中央骨干能源企业,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的试点企业,2023年世界500强排名第76位(较2022年上升9位)。集团拥有煤炭、电力、运输、化工等全产业链业务,是目前全球规模最大的煤炭生产公司、火力发电公司、风力发电公司和煤制油煤化工公司。拥有中国神华、国电电力、龙源电力、长源电力等8家A股上市公司,1000余家生产单位,12家科研院所,20家科技企业,产业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1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回国(境)后初次就业且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资格的国(境)外院校留学生。

2.毕业时间: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留学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3.年龄要求:本科生一般在199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在199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在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面向国家能源集团所属54家子分公司的生产、科研、技术岗位,涉及电气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采矿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等学科,计划直招1200余人。

四、时间安排

(一)直招网上报名

9月16日—10月14日

(二)校园宣讲

9月18日—10月14日

(三)空中宣讲及双选会

9月25日—10月14日

五、应聘程序

(一)系统报名

1.查询职位。登陆国家能源集团人力资源招聘网站(http://zhaopin.chnenergy.com.cn)校园招聘栏查询岗位信息。

2.注册简历。实名注册,并填写个人简历。

3.应聘职位。每名毕业生仅可应聘1个岗位,请慎重选择。如需更换岗位,须取消前次应聘,再发送新的求职申请。

(二)校园宣讲

行程包括:清华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河南理工大学、黑龙江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东北电力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沈阳工程学院、南京工程学院、三峡大学、西华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西安石油大学、兰州理工大学、西南石油大学、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

(三)面试直招

面向2024年THE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的海外高校、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煤炭、电力、化工、运输行业重点院校,面试直招一批符合主业一线岗位急需、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应届毕业生。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科技竞赛名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优先。其中,在京单位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校范围为世界排名前50的海外院校和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集团公司将统筹掌握、重点关注一批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优秀博士毕业生作为“管理培训生”跟踪培养使用。

(四)签订协议。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签订就业协议。

(五)入职报到。报到时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填写简历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取消毕业生应聘资格。

(二)国家能源集团不组织应聘前培训活动,也不以任何形式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培训等费用,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在浏览网页时,推荐您使用Chrome浏览器。技术支持热线电话:010-5733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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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2023-06-19,全文共 5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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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8号)、《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江苏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3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我省将招募4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苏中、苏北八市的乡镇(街道)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水利、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为2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1.徐州市50名(支教11名、支农10名、支医11名、帮扶乡村振兴11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7名);

2.南通市45名(支农6名、支医10名、帮扶乡村振兴23名、水利1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5名);

3.连云港市60名(支教22名、支农4名、支医19名、帮扶乡村振兴7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8名);

4.淮安市50名(支教4名、支农12名、支医3名、帮扶乡村振兴28名、水利1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2名);

5.盐城市50名(支农16名、支医12名、帮扶乡村振兴8名、水利4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10名);

6.扬州市45名(支教5名、支农15名、支医4名、帮扶乡村振兴16名、水利4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1名);

7.泰州市45名(支教6名、支农9名、支医9名、帮扶乡村振兴10名、水利4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7名);

8.宿迁市55名(支教15名、支农7名、支医3名、帮扶乡村振兴19名、水利4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7名)。

二、招募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及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如期毕业。

(1)从事支教工作的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2)从事支农工作的须是农业类、林业类、畜牧养殖类等相关涉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从事支医工作的须是医学类、药学类、公共卫生类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须符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要求;

(4)从事帮扶乡村振兴工作的须是公共管理类、社会政治类、中文文秘类、艺术类、法律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财务财会类、环境保护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从事水利工作的须是水利工程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的须是公共管理类、社会政治类、中文文秘类、法律类、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上述招募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7)各地具体招募岗位及要求详见招募计划表。

3.身体健康。

4.本科生和专科生年龄为27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

三、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6月17日-6月22日,个人网上报名。

2.6月17日-6月22日,各有关市“三支一扶”办对个人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7月2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在南京、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泰州、宿迁九市设立考点。

4.7月中下旬,各有关市“三支一扶”办组织面试、考察。

5.8月上旬,各有关市“三支一扶”办组织体检,并将拟录用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结束后,由各有关市办理录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和保障

为保障各项待遇的落实,服务期内,省财政统筹中央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2.6万元的标准下达专项补助经费,并给予当年新招募人员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不足部分及超出省下达的招募计划自主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所需经费,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

“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服务期间待遇保障

1.“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福利享受服务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2.从起薪之月起,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以其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作为缴纳基数。个人缴纳部分由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的单位负责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

3.为服务期间的“三支一扶”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关费用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

4.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为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发放一次性安家费。

5.“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的人事档案原则上由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户口落户在服务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所在地或根据本人意愿转回原籍,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单位。

(二)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1.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事业单位岗位和省、市属国有企业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2.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专科学历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自主创业的,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其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自主择业的,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长时间未就业的“三支一扶”人员进行重点帮扶。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待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其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招募信息公告

江苏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jshrss.jiangsu.gov.cn);

各有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以在南京、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泰州、宿迁九个考区中选择参加笔试地点。

报名网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其他考试专栏”。

(三)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6月17日9:00-6月22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6月17日9:00-6月22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6月17日9:00-6月22日19: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各有关市“三支一扶”办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根据各地招募计划,可选择要报考的省辖市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省辖市;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100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违纪考生除外)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发放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发放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和相关信息。如有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客服电话95070咨询。

4.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中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在规定的时间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请于6月29日9:00—7月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236083。

准考证打印网址:同报名网址。

六、考试实施与录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7月2日上午9:00-11:00。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三支一扶”办划定进入面试考察的合格线,再由各有关市根据招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面试考察人选。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政治面貌及担任学生干部、获奖情况的相关证明等。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考察资格。

(三)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工作由各有关市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各市另行通知,请关注各市人事考试网站。

笔试、面试、考察按4:3:3的比例,形成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公示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各有关市将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录用

公示结束后,由各有关市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及派遣到岗,并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均需填写《江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录用审批表》,经各市“三支一扶”办审批后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七、招募政策咨询电话

徐州市“三支一扶”办:0516-85608511、0516-85792308;

南通市“三支一扶”办:0513-83558011、0513-83558025;

连云港市“三支一扶”办:0518-85811783、0518-85825303;

淮安市“三支一扶”办:0517-83666005、0517-83660110;

盐城市“三支一扶”办:0515-88198704、0515-86668704;

扬州市“三支一扶”办:0514-85825319;0514-85822332;

泰州市“三支一扶”办:0523-86606565、0523-86886131;

宿迁市“三支一扶”办:0527-84353007、0527-84353009;

省“三支一扶”办:025-12333、025-83338133。

八、招募考务技术咨询

省人事考试中心:025-83236083。

附件:

1.江苏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表.xls

2.江苏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及填表说明.doc

江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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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校开放参观预约通知(汇总更新)

2024-01-18,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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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24寒假开放

寒期开放参观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月20日

预约入校时间:8:30-17:00。如遇校内重大活动或极端天气等不宜开放的情况,将暂停校园参观;如遇特殊情况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预约时间进校的,请参观人员服从学校安排。

预约流程:2024南京大学寒假开放预约参观流程(图文指南)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预约入口:点击查看

1、注意人身安全,遵守交通规范与公共场合消防安全规范,妥善保管财物。学校从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预约或参观服务,个人唯一预约入校端口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下拉菜单栏。集体返校,请联系相关学院或校友办对接具体返校事宜。

2、所有入校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扰乱校园秩序;保护一草一木,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吸烟。

3、入校人员不得张贴、悬挂和散发传单,禁止携带宠物入校,不得破坏教学、科研和办公秩序。学校将配合公安、城管部门对违者依法进行处理。

4、如果开车,需遵守校内行驶规定。机动车辆有序停放,不得逆行、违停、超速(校内限速30km/h),不得碾压路牙、石材路面及绿地等。

南京工业大学

开放时间:2024 年1月20日至2月25日,每日8:00-17:00

开放时间:携带身份证件入校,江浦校区参访人员在南门或西门进行访客登记后即可入校。

参观指南:南京工业大学个人+团队参观预约指南

南京邮电大学

家长或社会人士扫描二维码填写入校预约,凭借预约码入校【点此获取】;校友凭校友卡进校。

参观指南:南京邮电大学开放预约指南(预约入口+入校路线+注意事项)

南京理工大学兵器博物馆

【个人参观】通过“南京理工大学兵器博物馆参观预约”小程序进行预约,不接受线下预约。开放日每天300个名额,约满为止。预约成功后凭生成的二维码和有效身份证件从南京理工大学南大门核验进入。

【团队参观】可通过“智慧理工”或“南京理工大学”微信企业号预约(只针对校内人员预约)。

南京艺术学院

参观人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安南艺”“办事指南”菜单中的“预约系统”,来校类型选择“开放日预约”进行实名预约。参观人员可预约当天或未来7日内的参观计划。预约成功后,凭预约码一律从学校南门(北京西路74号)扫码进校。

点击查看:预约入口

南京师范大学

进入南京师范大学公众号(←)点击公众号中“服务NNU”——“开放日预约”菜单进行实名预约,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预约”按钮。

注:请准确核对个人信息,预约取消或放弃超过一定次数将暂停预约入校权限。预约成功后会收到“已完成预约,请携带身份证件刷卡入校。”按照预约时间在对应校门刷身份证进校。

东南大学

开放时间:2024年1月22日-2月15日

预约时间:1月20日上午8:00

预约入口: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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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校补助帮扶积石山地震灾区学生(咨询热线+申请)

2023-12-20,全文共 2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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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发起地震灾害专项补助,如有南大学子家中因地震灾害造成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根据受灾情况申请专项困难补助。即刻起,可登录“南京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系统,本科生在“困难补助”模块,研究生在“研究生补助申请”模块,提交补助申请。学校将会保障同学们在校的正常学习生活,让我们风雨同舟,携手克难!

资助热线

本科生:025-89680331、025-89680606

研究生:025-89680029

申请详情可查看链接:

本科生:

https://jw.nju.edu.cn/db/65/c26263a645989/page.htm

研究生:

https://grawww.nju.edu.cn/db/21/c905a645921/page.htm

东南大学

如家庭遭遇紧急灾害等突发情况可与学院辅导员老师联系,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一、资助对象

因近期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的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请时间

第一批:即日起至12月20日上午10:00前

第二批:1月2日至1月12日

三、申请流程

受灾学生可与学院辅导员联系,告知家庭受灾情况,并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困难补助——紧急灾害临时困难补助”模块填写家庭受灾情况,提供家庭受灾相关证明材料(如受灾情况照片等),便于学校给予不同程度的资助。

请各学院于12月20日上午10:00前完成第一批困难补助的审核工作,学校将从快从简完成学校审核,及时发放困难补助。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生困难情况摸排,确保应助尽助,切实保障学生正常学习生活,并做好关怀慰问工作。

2. 受到其他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影响造成临时困难的学生可随时摸排帮扶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东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5-5209028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学校高度关注,时刻牵挂每一位同学及家人们,为积极应对并及时为南航学子提供关心和帮扶,学校临时困难补助申请通道随时开放。如同学本人或家庭遭遇地震、雪灾等各类紧急灾害、突发事件,请及时联系所在学院的辅导员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请各学院辅导员迅速摸排学生受灾情况,并做好关心帮扶工作。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南航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电话:025-52119832;

QQ号:1550582530。

南京理工大学

学校对此次灾情高度关注,为帮助我校受灾家庭学生解决生活困难、安心学习,学生资助中心决定启动临时困难资助专项工作,帮助受灾家庭学生渡过难关。

一、排查对象

我校受地震灾害影响的本科学生

(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

二、排查时间

2023年12月19日

三、排查内容及材料报送

各学院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学生主动申请和逐一摸排等方式,做好受灾学生家庭受灾情况的摸排和核实工作。排查内容包括:受灾学生家庭地址、受灾情况、受灾程度、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核实无误后,辅导员填写《南京理工大学甘肃地震受灾学生家庭排查汇总表》并于12月19日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面排查。各学院要把排查受灾学生家庭受灾情况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摸排掌握受灾学生家庭情况,确保所有学生不因灾情而影响学习生活。

2、精准帮扶,人文关怀。各学院要根据学生受灾情况,及时发放临时困难补助。以排查工作为契机,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关注并掌握受灾学生心理健康,体现资助工作的人文关怀。

南京工业大学

为保障遭受地震灾害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学校迅速展开全面摸排,了解受灾学生家庭情况并做好应急资助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计划内正式录取的,因地震影响,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向本学院辅导员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

2.各学院在摸排和审核的基础上,于今明两天向受灾学生发放院级临时困难补助。对需要进一步申请校级临时困难补助的受灾学生,各学院汇总后,本科生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研究生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审核后,进行统一集中发放。如后续发现新增受灾学生,请第一时间与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联系。

学校将高度重视受灾学生资助工作。重点聚焦灾情严重地区、脱贫基础不牢固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原建档立卡(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 对经核实家庭受灾严重的学生,迅速启动临时困难帮扶机制,帮助受灾学生渡过难关。

各学院要深入了解学生家庭受灾程度,畅通学院资助咨询渠道,做好国家、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宣传,消除家长和学生的后顾之忧。

中国药科大学

为精准做好受灾地区学生帮扶救助工作,帮助受灾地区学生平稳度过灾情,学校现组织开展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工作。如同学们家中因地震灾害等突发情况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可向学院辅导员提出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经学院和学校审核后发放补助。

同学们如遇各类紧急灾害、突发事件(不限于地震)需要外界支援,可随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获得帮助,学校将竭力为同学们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

联系电话:025-86185422

南京林业大学

学校高度重视灾区学生家庭受灾情况,紧急开通专项补助。

如你及你的家庭遇到地震灾害,请及时与所在学院的辅导员联系,说明情况并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热线电话

学生工作部(处):025-85427288;

研究生工作部:025-85427853;

南京邮电大学

为积极应对并及时为受灾地区的同学提供关心和帮扶,学校全面启动受灾学生临时困难专项补助申请工作。如同学们家中因紧急灾害等突发情况(不限于地震、雪灾等灾害),造成了人员损伤和经济损失,导致家庭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请第一时间与辅导员联系说明情况,并根据受灾情况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为大家提供帮助,解决困难。

如有紧急情况也可与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资助中心热线:025-85866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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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省气象系统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3-11-01,全文共 2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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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气象系统2024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和中国气象局有关要求,现就江苏省气象系统2024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单位介绍

江苏省气象局成立于1954年11月,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中国气象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为国家气象事业编制岗位。具体用人单位、岗位名称、专业及学历要求等详见《江苏省气象系统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为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其中海外学历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企事业单位招考网上管理系统(http://zkfw.91job.org.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1月5日9:00-2023年11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2023年11月12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2023年11月13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考试前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413×579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0KB以下。

2.应聘人员只能从每个报名链接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考试

博士岗位:

1.考试通过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气象局网站(http://js.cma.gov.cn)公布。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应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印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个人报名时所涉及的相应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其在校期间主要从事课题、发表论文等材料。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如出现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放弃面试等情况,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2.面试时间初定于11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在江苏省气象局网站公布,报考者凭准考证号查询。

4.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硕士及本科岗位: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于12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江苏省气象局网站(http://js.cma.gov.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信息查询。

(二)面试及资格复审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岗位确定合格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5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请相关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气象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印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证明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如出现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放弃面试等情况,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江苏省气象局网站公布,报考者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

4.关于面试合格线

面试合格线为参加岗位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5.其他

面试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省气象局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对其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人员,经省气象局确定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气象局网(js.cm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

七、其他

1.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不实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电话应为有效方式,请保持电话畅通。

八、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025—83287042,联系人:程静 ;

025-83287043,联系人:张长灿

考务技术咨询:025—66049069,联系人:张兆庆

九、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气象局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287047,联系人:史巧华。

江苏省气象局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docx

2024年度江苏气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需求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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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3-07-11,全文共 3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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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是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5.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2023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6.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时间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 报名、照片上传:7月10日9∶00-7月13日16∶00;

2. 资格初审:7月10日9∶00-7月14日16∶00;

3. 陈述申辩:7月10日-7月15日期间9∶00-16∶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10日9∶00-7月15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7月18日14:00—7月23日9:30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以岗位表招聘条件有关知识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计算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等素质。

2.

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3日,笔试地点为江苏南京。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zjzx.91job.org.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在面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资格复审应提供以下材料(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给应聘人员):

1. 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 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3. 报名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方式将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由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审批后,2023年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335329、025-83335316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党总支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335318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368。

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 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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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公告

2023-10-13,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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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以下简称《指引》),适用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及后续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行。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高校按照《指引》要求,编制了2024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现予以公布,供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选科时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高考模式。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科目中选择2科。考生填报院校专业时,其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拟报考高校专业选科要求。

2.招生院校及专业。需特别说明两点:一是高校报送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高校在所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科要求,招生当年并非所有编报的专业都会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二是高校编报的招生专业并非都会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高校在招生当年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各省物理类和历史类计划。综上,2024年在我省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以及高校相关专业是否在我省分别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以招生院校当年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选考科目要求。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实际,选择1科、2科、3科或不提要求。选择1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选择2科或3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同时选考指定的2科或者3科;未提出科目要求的,考生根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选考3科即可。

4.查询途径。考生可访问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jseea.cn),按照学校、专业、考生选考科目或高校选科要求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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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023-11-24,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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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2023年江苏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根据考生成绩分布和招生计划,按学历层次和科类分别划定,经省教育厅批准,现向社会发布(详见下文)。

二、关于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11月24日15:00后,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jseea.cn)查询个人成绩。

如考生对本人成人高考成绩有疑问,可于11月27-2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报名信息确认地招(考)办提交复核成绩的书面申请。12月4日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中心查询复核结果。

注:术科专业分数线:文化总分/专业加试成绩;高中起点艺术专业考生的数学成绩不计入文化总分。

>>推荐阅读:江苏省成人高考降分录取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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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校新生交通优惠卡办理指南(有效期+网点+流程+卡面)

2023-10-27,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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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域内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2023级大学新生本人(含2023级研究生)。

优惠有效期

自申办开通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

到期后南京优惠乘车交通卡交通功能将无法使用,可前往线下智汇营业网点重新激活交通功能,届时仅享受普通成人卡优惠。

优惠政策

1)大学新生办理南京优惠乘车交通卡,乘坐全市公共交通(公交、轮渡)享受普通市民折扣(公交8折、轮渡:宁浦线5折、棉花堤线9折、燕子矶线0折)后再享5折优惠,地铁为正价票价5折。

2)大学新生持南京优惠乘车交通卡乘坐全市公共交通在上述折扣基础上,再享90分钟内换乘优惠:

1.全市范围内,首次刷卡计时(地铁、有轨电车按刷卡进闸机计时)90分钟内,公交、有轨电车、轮渡之间换乘,地铁换乘公交车、有轨电车、轮渡,最高优惠1.6元/人次;

2.公交、有轨电车、轮渡换乘地铁,最高优惠1元/人次。

(以上优惠政策以南京市当季公共交通优惠政策为准,如有调整,以各公共交通领域公示为准)

支持开卡类型

1.市民卡B卡标准卡、爱宁卡、宁好学神卡等B卡系列异形卡;

市民卡B卡标准卡

(工本费:20-30元/张,图片仅供参考,卡面以现场为准。)

50元滴胶学生卡可选卡面

小汽车滴胶卡

熊猫头滴胶卡

我爱南京滴胶卡

动物园滴胶卡

雏菊气球滴胶卡

2.南京市三代市民卡(免费)

是否支持异地使用

已在南京市三代市民卡、市民卡B卡标准卡、爱宁卡等B卡系列异形卡开通南京优惠乘车功能的卡片,仅支持在南京本地使用,且享受优惠,不支持全国交通互联互通功能。

如何办理

1)方式一:前往智汇营业网点办理

1.2023级大学生新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大学新生凭证(录取通知书纸质版/录取通知书电子版/已注册学生证)原件至我司营业网点登记办理。

2.2023级大学生新生可自行携带三代市民卡A卡或现场购买市民卡B卡标准卡、爱宁卡、宁好学神卡等B卡系列卡的开通优惠功能。

3.大学生半价卡到期后,可至智汇营业网点重新激活,恢复成普通成人卡功能。

2)方式二:由工作人员提供上门办理服务

1.南京市各高校学校组织、学生组织可自行统计预约办卡人数(团体办卡人数不低于50人),联系南京市民卡公司提供上门办卡服务。

2.团体办理支持市民卡B卡异形卡(卡工本费50元/张)预约办理(需组织方提交办卡人员信息,办卡费用打款至市民卡对公账户,制卡后由工作人员送货上门)和通过市民卡制卡设备新办三代市民卡(免费)现场办理,现场不支持已有三代市民卡开通半价优惠功能。

3.团体办卡需校园组织、学生组织确认好办卡人数、时间、场地、无线网、卡工本费转账至市民卡对公账户,提醒办卡用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大学新生凭证(录取通知书纸质版/录取通知书电子版/已注册学生证)原件至活动现场进行登记办卡,新办理三代市民卡需办卡用户携带手机。

4.大学生半价卡到期后,可至智汇营业网点重新激活,恢复成普通成人卡功能。

5.团体办理可以咨询业务经理,王经理:13813820304。

办理网点: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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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时间安排表

2023-10-27,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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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将于2023年12月开始进行,考点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考试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生到高考报名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其中,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笔试于12月2日进行,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于12月2—3日进行,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笔试和书法类专业省统考于12月9日进行。

二、面试科目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面试12月5日开始,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面试12月8日开始,考点设在河海大学;舞蹈类专业省统考面试12月14日开始,考点设在南京艺术学院;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面试12月14日开始,服装表演方向面试12月19日开始,考点设在南京艺术学院。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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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标准和期限

2024-01-02,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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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标准

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

硕士每人每月800元

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

(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其他:

1、租赁补贴由市、区(园区)共同承担,其中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区由市财政承担30%,区财政承担70%;其他区(园区)由市财政承担50%,区(园区)财政承担50%。江北新区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2、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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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民航招飞会不会影响普通高校招生吗

2023-10-31,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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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

招飞是提前录取的。如果你招飞没选上,是不会影响后面的录取。所谓民航招飞,就是一些具有飞行技术专业的本科高校通过高考招收民航飞行员的过程;这个专业的录取属于提前批,必须高考前完成体检、政审等,合格后才能填报。如本人未被飞行专业录取,不影响考生填报的其它院校、专业的正常录取。

什么是民航招飞?

民航招飞是指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本科)通过高考招收飞行学生。

谁能参加民航招飞?

欢迎广大热爱并有志从事祖国民航事业的2024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民航招飞,但还需要符合高考报考条件、招飞体检鉴定标准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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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原文

2023-06-15,全文共 6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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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志愿填报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志愿填报工作由省、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各地各中学(报名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志愿填报的宣传、组织和指导等工作。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协调、网络与数据的安全保障、全省密码和动态口令系统的管理、全省2023年《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以下简称计划专刊)的编制发放以及计划库的更新维护。

2、各设区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和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协调、本地范围的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管理、计划专刊发放、考生志愿填报指导以及监控考生志愿填报进度等工作,并检查督促所辖地区和中学(报名点)做好网上志愿填报的组织工作。

3、各中学(报名点)负责组织和指导考生网上志愿填报,监控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并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志愿设置

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相应志愿。

1、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志愿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分历史等科目类和物理等科目类,设置1个院校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体育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分别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各批次志愿设置按专业考试类型分为两类。第一类使用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成绩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第二类使用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成绩录取,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1)本科提前批次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下设3小批,具体情况如下:

第1小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

(2)专科批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填报专科批次志愿时,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中选择其一填报。

4、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5、本科提前批次的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等九类计划之间不得兼报。填报本科提前批次的征求志愿时,九类计划之间也不得兼报,但可以与平行志愿填报不同类别的计划。例:平行志愿填报军事类志愿,征求志愿可以改报航海类志愿。

6、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除定向培养军士外)志愿。专科批次的体育类、艺术类以及普通类的定向培养军士志愿之间不得兼报。

7、使用省统考(美术、声乐、器乐、编导)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时,每批次只能在美术、声乐、器乐、编导中选择一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填报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征求志愿、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及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在平行志愿或传统(顺序)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8、已被保送或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等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网上志愿填报。

三、填报安排

1、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逐分段考生人数后,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分两个阶段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第一阶段:6月28日至7月2日(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普通类本科批次志愿。

单独设立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填报栏,供获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填报志愿。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00),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凡第一阶段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间表》(附件1)。

2、各批次平行志愿〔含艺术类传统(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及计划数。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志愿。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征求志愿填报时间表》(附件2)。

四、填报流程

1、准备工作。考生填报志愿前,须查阅我省招生政策、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计划专刊相关内容等,认真阅读计划专刊中《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平行志愿投档说明》等重要材料以及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观看高考志愿填报指导片,根据报考科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高考成绩、体检结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报,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艺术类部分校考专业还要求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双合格”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分批次、分专业考试类型查阅艺术类院校(专业)的招生计划,并仔细阅读有关重要提示。

2、模拟填报。考生凭本人的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于6月15日至19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模拟填报志愿,熟悉、了解志愿填报系统。模拟填报志愿使用的招生计划并非最终向社会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仅供模拟填报使用。实际招生计划以我省2023年计划专刊公布的内容和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3、正式填报。考生在网上模拟填报的基础上,结合本人情况,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正式填报志愿,并网上提交。系统提供了收藏夹功能,供考生收藏意向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收藏夹内的信息不作为投档录取的依据,只有在志愿填报页面输入动态口令并成功提交的志愿才是投档录取的依据。

考生网上提交志愿信息时,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志愿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系统出现弹框或红色字体等提示,考生必须根据提示信息仔细检查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提供《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草表》,考生可根据需要自行下载、打印使用。

4、志愿修改。在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前,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志愿信息。

5、志愿打印。7月3日至4日,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打印所填志愿信息。

6、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管理。考生在查询成绩、填报志愿、查询录取结果时,均须使用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如考生忘记密码,可在登录界面进行密码重置,也可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中学(报名点)申请密码重置。如动态口令卡遗失,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本人书面申请,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补发动态口令卡。因密码或动态口令卡遗失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部分项目填报说明

1、关于高考加分适用范围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具有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认真查阅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简章)、公告、招生说明等或咨询招生高校,充分了解报考要求。

2、关于部分特殊类型志愿填报

(1)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志愿填报,按教育部、我省及招生高校的规定执行。其中,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4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符合多项入选资格的,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2)地方专项计划。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8号)精神,2023年我省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符合相关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3)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根据我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我省继续在本科提前批次设置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对于户籍在有此项招生计划的县(市、区)的考生,可填报本县(市、区)招生计划志愿。

(4)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3〕6号)精神,2023年,我省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生工作,招生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批次招生。对于户籍在有此项招生计划的县(市、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填报相应批次本县(市、区)招生计划志愿。

(5)定向培养军士。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我省继续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校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部分外省院校在我省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由定向培养高校负责培养,招收部队协助做好专业课教学工作;后0.5学年组织入伍实习,包括入伍训练和岗前培训,由招收部队负责。

报名、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等工作安排在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定向培养军士志愿安排在7月27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00)填报,对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且有志报考的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军士”栏填报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艺术类专科志愿。定向培养军士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批量投档前进行。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2023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公告》。

(6)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部分高校在我省安排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只招收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的考生。

以上招生类型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六、军事、公安、司法、消防救援等院校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等安排

1、有意报考军事院校、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须参加政治考核、心理检测、体格检查和面试。考生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并填写有关内容。县(市、区)教育部门于6月15日前将政治考核对象名单和政治考核表报送所在县(市、区)兵役机关,由兵役机关会同同级公安机关完成政治考核。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的通知》(战发〔2023〕192号)执行。

6月26日至30日,省军区在东部战区总医院秦淮医疗区(南京市杨公井34标34号,乘地铁3号线在常府街站下)开设军检站,按设区市分批次组织考生进站体检和面试。考生持心理检测面试表、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1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并填写病史调查表,戴口罩自行报到。具体要求按照我省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有关文件执行。

2、凡高考时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6月26日6:00至30日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等前往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参加由省公安厅与公安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请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相关院校招生网站查询具体安排。

3、有意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且符合其体检标准的考生,须于6月28日至29日(8:00-11:30、14:00-17:30)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到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南京市浦口区百合路248号),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学校网站发布的信息。

4、有志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须参加心理测试、面试、 体格检查、政治考核。考生须于6 月 26 日

9:00-11:30、14:00-17:00,前往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南京市雨花台区振兴路 88

号)现场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1 寸正面免冠照片 2 张。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安排在6 月 26 日至 28

日开展,集合地点为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政治考核安排在6 月 27 日至 30 日开展。

面试、体检或体能(心理)测评等具体日程安排详见《江苏省2023年公安、司法、军事、消防救援等院校面试、体检或体能(心理)测评安排表》(附件3)。

七、工作要求

1、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要高度重视考生志愿填报工作,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做到组织管理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设备保障到位。要切实加强本地区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制定网上填报志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志愿填报工作顺利实施。

2、在填报志愿前,各地要切实做好网络、设备、电力供应等相关准备工作,提前与电信、电力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为网上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保障,做好病毒防范等工作。

3、填报志愿期间,各地要实时监控本地区中学(报名点)考生志愿填报的情况。各级管理端的用户名和密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放,各地要妥善保管。

4、填报志愿时间截止,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不能再填报和修改志愿。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要提醒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较差的地区,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网填报,防止在填报结束前因网络拥堵不能登录网站。

附件:1、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间表

2、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征求志愿填报时间表

3、江苏省2023年公安、司法、军事、消防救援等院 校面试、体检或体能(心理)测评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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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招聘3人

2023-02-09,全文共 2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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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月13日9:00-2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点此进入

附件: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是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应聘人员须为国(境)内外2020年1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7.英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6.5分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90分以上;

(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者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2月13日9:00-2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13日-2月22日工作日期间9∶00-16∶00;

(3)陈述申辩:2月13日-2月23日工作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13日工作日期间9∶00-2月23日17∶00。

2.报名网址:点此进入

(二)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重点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不指定范围和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3月4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网站(http://zkfw.91job.org.cn/)公告,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总分10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http://zkfw.91job.org.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省招就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在上述范围内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301室。

3.资格复审材料。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英语成绩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5.面试总分10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四、考察体检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统一组织到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中心承担。

2.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向省教育厅人事处备案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

2.新进人员在中心服务应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关待遇

1.本次录用人员为编外聘用制,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2.新进人员两年内以熟悉工作为主,原则上不参加在职学历学位进修。

七、监督与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25-83335316、83335329;

招聘监督电话:025-83335318。

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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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校开放参观预约通知(汇总更新)

2024-01-25,全文共 1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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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

开放时间:1月23日至2月22日,每日8:30-17:30(16:30停止入校)。

预约时间:2024年1月23日开启

预约入口:点击查看

南京大学2024寒假开放

寒期开放参观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月20日

预约入校时间:8:30-17:00。如遇校内重大活动或极端天气等不宜开放的情况,将暂停校园参观;如遇特殊情况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预约时间进校的,请参观人员服从学校安排。

预约流程:2024南京大学寒假开放预约参观流程(图文指南)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预约入口:点击查看

1、注意人身安全,遵守交通规范与公共场合消防安全规范,妥善保管财物。学校从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预约或参观服务,个人唯一预约入校端口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下拉菜单栏。集体返校,请联系相关学院或校友办对接具体返校事宜。

2、所有入校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扰乱校园秩序;保护一草一木,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吸烟。

3、入校人员不得张贴、悬挂和散发传单,禁止携带宠物入校,不得破坏教学、科研和办公秩序。学校将配合公安、城管部门对违者依法进行处理。

4、如果开车,需遵守校内行驶规定。机动车辆有序停放,不得逆行、违停、超速(校内限速30km/h),不得碾压路牙、石材路面及绿地等。

南京工业大学

开放时间:2024 年1月20日至2月25日,每日8:00-17:00

开放时间:携带身份证件入校,江浦校区参访人员在南门或西门进行访客登记后即可入校。

参观指南:南京工业大学个人+团队参观预约指南

南京邮电大学

家长或社会人士扫描二维码填写入校预约,凭借预约码入校【点此获取】;校友凭校友卡进校。

参观指南:南京邮电大学开放预约指南(预约入口+入校路线+注意事项)

南京理工大学兵器博物馆

【个人参观】通过“南京理工大学兵器博物馆参观预约”小程序进行预约,不接受线下预约。开放日每天300个名额,约满为止。预约成功后凭生成的二维码和有效身份证件从南京理工大学南大门核验进入。

【团队参观】可通过“智慧理工”或“南京理工大学”微信企业号预约(只针对校内人员预约)。

南京艺术学院

参观人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安南艺”“办事指南”菜单中的“预约系统”,来校类型选择“开放日预约”进行实名预约。参观人员可预约当天或未来7日内的参观计划。预约成功后,凭预约码一律从学校南门(北京西路74号)扫码进校。

点击查看:预约入口

南京师范大学

进入南京师范大学公众号(←)点击公众号中“服务NNU”——“开放日预约”菜单进行实名预约,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预约”按钮。

注:请准确核对个人信息,预约取消或放弃超过一定次数将暂停预约入校权限。预约成功后会收到“已完成预约,请携带身份证件刷卡入校。”按照预约时间在对应校门刷身份证进校。

东南大学

开放时间:2024年1月22日-2月15日

预约时间:1月20日上午8:00

预约入口:点击进入

南京航天航空大学

参观时间

1月24日至2月20日,8:30-17:00。

参观方式

无需预约,刷身份证入校。在将军路校区大西门和东区北门,刷身份证即可入校,原则上各类车辆不得入校。每日开放参观名额实行限额管理,入校前请查看剩余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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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第2号)

2023-11-01,全文共 1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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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第2号)-气象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定于2023年11月4日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11月6日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开展湖北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气象类岗位现场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员数量

南京:气象类岗位49个,共招聘64人。具体见附件1。

成都:尚未签订三方协议的剩余气象类岗位。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详见《湖北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第1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南京:2023年11月4日8:30-11:30。

成都:2023年11月6日8:30-11:30。

2.报名地点:

南京: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体育馆湖北省气象局展台。

成都: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体育馆

3.报名和资格审查方式:

南京、成都举办的两次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面试均只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须加盖公章)、在校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公章)、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等材料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参与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现场审查的应聘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湖北省气象局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1份;在校成绩单复印件7份(含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同时应聘考生需要在气象人才招聘网提交电子资料。报名联系电话务必真实准确,且保持畅通,考试等信息将通过微信群发信息或打电话等方式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湖北省气象局网站(http://hb.cma.gov.cn)公布。

(二)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试。

1.面试时间:

南京:2023年11月4日下午

成都:2023年11月6日下午

2.面试地点:

南京: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成都: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应聘毕业生的报名情况,当日通过微信群发信息或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

(三)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的人选。考生放弃考察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可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类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调剂岗位的人选,应从服从调剂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湖北省气象局网站(http://hb.cma.gov.cn)公布。

(四)其他

(考察、体检、聘用等其他流程详见《湖北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第1号)》)

联系单位:湖北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27-67848255 027-67847803

网    址:http://hb.cma.gov.cn

电子邮箱: hbqxrszp@126.com

邮政编码:430074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3号

附件1:湖北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气象类)岗位及职数表.pdf

附件2:湖北省气象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xlsx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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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2023-10-20,全文共 6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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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对象

1.具有江苏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非江苏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江苏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江苏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以申请报名。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考试科目

考生的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9〕31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1号)规定:

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使用江苏省自命题试卷。学生根据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凡意向参加2024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须取得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考生若未取得上述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应报名参加相应科目考试。考生若对已取得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不满意的,可报名相应科目的考试。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统考;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专业省统考,还须选择报名参加相应科目专业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收费标准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4日,信息确认的截止日期为11月7日。报名网址为www.jseea.cn或gk.jseea.cn。

2.考生报名时须支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6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19〕414号)执行。报名费为20元/人,考试费为26元/门。

体育、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报名考试费按原省教育委员会、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江苏省高等学校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教财〔2000〕23号、苏价费〔2000〕97号)执行。报名费为20元/人,考试费为60元/门。

四、报名地点

1.江苏省学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合格性考试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2.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非江苏省学籍的江苏省户籍应届毕业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3.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24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附件1-1),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报名手续。

4.在江苏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江苏省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身份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附件1-2),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报名、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五、资格审核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各类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0〕16号)精神,加强对考生的户籍、学籍、报名资格、报名材料的审核工作,特别对于持有外省(市、区)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或外省学籍的考生要重点核查。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将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并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报名点须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核对考生二代身份证相关信息。对于使用临时身份证等手工录入身份信息的考生,可先报名,但须在一定期限内补刷二代身份证,由报名点管理员再次进行审核确认。以军官证、港澳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护照等其他证件报名的考生,须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再次审核确认身份信息。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核。不具备报名点所在中学学籍的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由指定专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办理报名手续。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审核应在网上报名开始前进行。人数较多的报名点如未能在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核,也可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同步进行。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统一由省教育厅基教部门提供。凡不在名单之列的,一律不得以江苏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如需取得江苏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资格,须经当地普通高中学籍管理部门认定,并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取得电子学籍,由省教育厅基教部门汇总提供。

3.所有往届生、社会考生、非江苏省学籍的江苏省户籍应届毕业生、随迁子女考生、在江苏省定居的外国人、港澳台籍考生以及其他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等,在报名开始前,一律先由专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报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或报到后退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上交有关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提供退学证明。

4.报名时,考生须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其中:

(1)往届生、社会考生还须提供毕业证等有关证件。

(2)非江苏省学籍的江苏省户籍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卡和实际就读证明等佐证材料。

(3)随迁子女考生还须提交《2024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附件1-1)及以下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江苏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江苏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5.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自行上网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六、报名流程

1.确认考籍

考生凭考籍号参加高考报名,考籍号由报名点按照预定规则生成。已参加过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沿用原考籍号,由报名点在高考报名时确认考籍。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报名均使用同一个考籍号。各县(市、区)在本地报名信息全部确认后,生成考生号,供考生在考试、获取成绩、录取等环节使用。

2.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

考生高考报名前,须预先查阅和了解江苏省高考有关政策和规定,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1-3),并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3.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考籍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填报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立即网上提交。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7时。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栏目信息有误或有关成绩不符合要求,考生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栏目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4.信息修改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打印信息确认表之前,考生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的报名信息。考生务必核准本人最新户籍信息,并确保与公安户籍信息一致。如考生户籍调整,须及时申请修改报名信息。如因填写错误或户籍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后期不能填报相关志愿,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遗留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5.网上支付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实际所报考科目自动生成应缴纳报名考试费金额,考生可通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按照核定金额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到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报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还须单独支付相应的报名考试费。

6.信息确认

网上支付成功的考生,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

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报名信息。考生只有网上支付成功后,方可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考生报名信息一经打印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已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留存,保存期一年。

7.电子照片采集

电子照片将作为考生本人准考证唯一使用照片,用于考试期间的人像识别比对及毕业电子注册的照片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照片会影响考生的考试及毕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电子照片须按照证件照标准采集,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人像清晰。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如考生在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时已经采集过照片且符合要求的,在高考报名时可不再进行照片采集;如未参加过照片采集、已采集的照片与本人差异性较大的、已采集的照片不符合证件照标准要求的,须在高考报名时采集照片。

七、体育类专业考试的报考办法

报考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填报体育类。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统考信息确认、缴费时间和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八、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报考办法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高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以及戏曲类本科专业省际联考(以下简称戏曲类省际联考)三种形式。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一并填报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信息。

1.省统考的报考工作由全省统一组织,与高考报名同步进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实际,从2024年起,江苏省开设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和书法等6类省统考,考生可报考上述1类或多类。

报考省统考的考生须于11月1日至7日按照报考类别分别进行省统考专业考试报考信息确认和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考生完成网上支付后,须返回系统查询缴费状态,当缴费状态为“已缴费”时方可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相应的专业考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省统考专业考试。

2.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个方向。其中音乐表演方向仅设主项(声乐或器乐),无副项;音乐教育方向设主项(声乐或器乐)和副项(器乐或声乐),主项和副项须不同。报名时,考生可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个方向。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的考生,其两个方向的主项须相同,相同考试科目只考1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报考方向和主项一经选定,不得修改。

3.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报名时,考生可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兼报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只考1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报考方向一经选定,不得修改。

4.校考的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生高校确定,考生根据招生高校的要求完成报名手续。报考有关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如其所报考专业是省统考涵盖专业,须根据江苏省及招生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方能按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按《关于公布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的通知》(苏教考招〔2023〕1号)执行。

5.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戏曲类省际联考由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高校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成绩用于戏曲类专业的招生录取。戏曲类本科专业实行省际联考后,招生高校不再组织其他考试。

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本科专业包括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等。每个专业或剧种(方向)在全国设置一个考点,相关考生均可申请参加考试。高校戏曲类专科专业不再单独组织省际联考,由招生高校自行选择对应到戏曲类省际联考或省统考相应类别,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报考戏曲类省际联考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选择“戏曲类省际联考”,高考报名结束后按照组考高校要求参加报名和考试。

6.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继续组织专业考试。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方式进行招生。

九、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办法和考生享受照顾政策申请办法

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按照《江苏省2024年残疾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办法》(附件1-4)执行。考生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按照《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办法》(附件1-5)执行。

十、其他特殊类型考生报名办法

报考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等特殊类型以及各类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除须参加高考报名外,还须按照招生高校规定的时间与方式,自行向报考高校办理报名考试手续,由招生高校进行资格审核。

1.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等文件要求,从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2.根据《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精神,从2024年起,符合江苏省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对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江苏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江苏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学生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招生高校相关专业在江苏省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学生,可申请就读相应的普通专业;其余学生限定就读体育学类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到其他类专业就读。

2027年起,符合江苏省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近3年在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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