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6,全文共 3560 字
+ 加入清单一、补贴条件
1、普通高校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大专学历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研究生可扩大至非全日制,需首次就业参保(即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前和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期间均从未有过就业经历)。
2、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也认定为申请家庭的住房。
(提醒: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在宁自主创业为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属申报范围。)
2. 根据有关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租房居住应与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金发票(两种方式二选一,发票申请人需为申请人本人,多人发票不符合),并注明月租金额、租房期限等规定内容。
(2)港、澳、台毕业生应取得在宁就业许可。
(3)住房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注: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三、补贴申请
1. 申请人应自毕业证书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2、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用户登录”进入南京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公共服务平台“劳动就业”模块进行租房补贴申请,或直接在“我的南京”手机APP-智慧人社-租房补贴中完成租房补贴申请。(无法注册南京人社账号或“我的南京”APP账号的人员向市人社部门书面申报)。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等申报内容,并清晰、完整上传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提交学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租房居住应与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金发票,并注明月租金额、租房期限等规定内容。租房材料可选择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金发票(二选一)。申请人租金发票为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开具时,须同时上传房屋租赁托管协议(房屋产权人与开票企业之间的房屋租赁托管协议或租赁备案等相关租赁材料;开票企业为房屋产权人的,须上传产权证明)。
(提醒:租金发票应注明承租人姓名、纳税人识别号(身份证号),月租金额,租房期限(例如:2021-01-01—2021-12-31),在服务名称或备注中注明用途为“房租”及租房地址。因此项补贴为个人申领,租房材料须为申请人单人合同开具的房屋租赁备案或租金发票。租金发票可通过线下平台办理,租赁备案除线下办理外,也可通过“我的南京”app掌上办理。)
(3)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提交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以上材料实现政务信息系统数据共享的,将通过数据平台获取,无需申请人上传。
4、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无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补助、按季发放。在续发期间,申请人就业、创业单位不变,但租房合同出现下列变动的,应及时通过原申报系统变更相关信息,并上传提交相关变动的房屋租赁材料:
(1)租住房地址变更,新签住房租赁合同的。
(2)住房租赁合同期满,续签租赁合同的。
(提醒:第一次审核通过后,系统会显示到期时间为*年*月,申请人如想继续领取,应在到期后次月底上传新的租房材料。同时,新提交的租房材料必须包含申请当月。)
5.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重新提出补贴申请:
(1)申请人劳动合同终止、解除。
(2)申请人创业实体依法破产、注销。
(3)申请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或在续发期间不符合补贴条件停发的。
以上情形,如初次申请并通过审核,再次申请时将不再重复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四、受理与审核
1. 市人社部门负责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受理工作,对填报内容和上传提交资料完整的予以受理。
2.
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市相关部门和区(园区)人社部门对上月新申请补贴和拟续发补贴的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申报平台发布。(提醒:1、次月审核上月数据,审核结果仅做参考,最终发放以季度公示结果为准。2、每月审核结果可通过“我的南京”APP-租房补贴审核结果发布中查询。点击查询月份后,系统自动跳转审核页面,可显示详细审核情况及发放区划。相关审核部门咨询电话可在申请指南末尾查询。3、租房补贴审核提醒服务已调整为"我的南京"APP“消息中心”进行发布,原短信提醒服务不再使用。为了保持接收畅通,请打开手机“设置”将“通知”功能中“我的南京”设置为“允许通知”状态。)
五、补贴标准与发放
1. 住房租赁补贴自审核通过申请的当月计发,按月补助、按季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累计不超过36个月(提醒:为防止补贴领取过度延长,自申请通过后五年内领取完毕,超期未领取满36个月的,系统也自动终止发放。)。
2.
住房租赁补贴经审核公示通过后,由各区人社部门于每季度首月底前(逢国家法定假日,发放可顺延至下月)将上季度符合条件月份的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因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未能及时开通导致发放失败的,发放时间可顺延。(提醒:1、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市相关部门和区(园区)人社部门对上月新申请补贴和拟续发补贴的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申报平台发布。每季度首月及时将上季度通过审核拟补贴的人员名单、补贴月份及补贴金额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反馈各区(园区)纳入补贴发放范围。2、为确保按期发放,持卡人需提前去银行柜台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功能。长期不开卡导致半年还无法发放的,此段领取作不通过处理。)
3、租赁补贴由市、区(园区)共同承担,其中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区由市财政承担30%,区财政承担70%;其他区(园区)由市财政承担50%,区(园区)财政承担50%。江北新区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4、市、区(园区)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市财政部门按季将市级承担的补贴资金预拨到区(园区),按年结算,各区(园区)应按时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提醒:补贴发放单位为就业单位纳税区,非租房所在区。)
六、其他要求
1、 加强住房租赁补贴的审核、监督,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审核工作中的问题。因数据平台判断错误、工作人员审核失误、特殊原因不能到场面审等,需对补贴审核结果修改、补发、停发或追回处理的,相关部门应书面向市人社部门说明,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做相应处理,并在补贴管理系统中记录;因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注销、冻结等原因导致补贴不能及时发放到位的,区(园区)人社部门可书面向市人社部门说明,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我的南京”电子钱包账户;申请人公示通过后半年内不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区(园区)人社部门无法发放并协商无果的,区(园区)人社部门可书面向市人社部门说明,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对已通过结果作不通过处理。
2、住房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因不符合补贴条件,自愿放弃领取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应向发放区(园区)人社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或在申请平台进行终止申请操作;不符合政策要求需退还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含审核错误后期复核不符合条件的),按要求退回至发放区(园区)人社部门指定银行账号。
3、 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房产局、市税务局建立资金监管部门联动机制,每季度末月对上季度补贴申领人情况进行抽查。
4、 对虚假冒领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一经发现,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须立即通知申领人如数退回,纳入“补贴申报个人黑名单”,取消享受资格,永久取消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领资格。不按规定退回的,纳入“补贴失信个人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通报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房产局、市税务局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面试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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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哪些人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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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包括:
普通高校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大专学历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研究生可扩大至非全日制,需首次就业参保(即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前和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期间均从未有过就业经历)。
注:
1.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的学校。
2. 海外留学申请人取得的海外高校学位证书需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评估并出具相关的书面认证证明。
申请人需要在南京有工作,并且公司已经为你交了社保。
申请人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jing.gov.cn/)”-专题专栏-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报通道,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扫描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在网上填报申请或直接在“我的南京”手机APP-智慧人社-租房补贴中完成租房补贴申请。
南京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3大条件
2022-01-19,全文共 421 字
+ 加入清单(1)普通高校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大专学历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研究生可扩大至非全日制,需首次就业参保(即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前和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期间均从未有过就业经历)。
(2)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需要注意的是:
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
事业单位编内人员不能申请。
在宁自主创业为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属申报范围。面试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材料
南京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标准和期限
2024-01-02,全文共 254 字
+ 加入清单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
硕士每人每月800元
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
(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其他:
1、租赁补贴由市、区(园区)共同承担,其中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区由市财政承担30%,区财政承担70%;其他区(园区)由市财政承担50%,区(园区)财政承担50%。江北新区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2、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南京租房补贴办理流程(申请+审核+发放)
2024-03-18,全文共 639 字
+ 加入清单1、申请。
符合条件者应向就业创业企业纳税所属区(园区)或其他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址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提出租房补贴申请,填报南京市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符合条件的职业资格证书;
(2)租金发票或房屋租赁备案等证明材料。
备案渠道:南京租房补贴租赁备案线上办理平台(四个)
申请流程:
APP申请:我的南京
进入手机APP“我的南京”——智慧人社——租房补贴,进行申请。
网页申请:
进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户登录”—进入右下角板块-劳动就业-申请租房补贴。
2、审核。
区(园区)人社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身份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分别送区税务部门负责核查企业纳税的情况,区公安部门负责核查户籍、居住信息,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核查房产情况,于每季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市人社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反馈本人。市人社部门汇总后,将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租房补贴发放范围,由市人社部门通知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及市财政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
3、发放。
各区(园区)人社部门负责于每季度首月底到次月底前将上季度补贴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续发无需申请人重新申请,由区(园区)审核后发放。
申请人租住地变更的,应及时向原申请区(园区)人社部门报备;就业单位发生变更的,需重新申请。
南京本科生申请租房补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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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先备案在申请。南京租房备案网上办理流程一览
南京租房补贴申请方式有两种
1、网页申请方式: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户登录”—进入右下角板块-劳动就业-申请租房补贴。
2、手机APP申请方式:
直接进入手机APP“我的南京”-智慧人社-租房补贴,进行申请。
温馨提示:港、澳、台人员向市人社部门书面申报。
>>>合租申请材料要求:
关于租房材料要求:房屋租赁合同要求一人一合同,对应的租金发票则是一人一票,共用的合租合同或租金发票审核结果会不通过。
关于租金发票内容:租房居住应与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并按规定开具机打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租金发票),并注明房屋租赁事由、月租金额、租金支付期间等规定内容。
南京硕士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
2024-03-18,全文共 318 字
+ 加入清单首先房东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1.房东微信搜索进入宁慧租小程序,点击首页【租赁备案】。
2.点击【合同网签】。
线下办理点查询:南京网上房地产网站—租赁服务—办理网点
备案成功后租客申请补贴:
【方法一】网站申请入口: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进入)—“用户登录”—进入右下角板块-劳动就业-申请租房补贴
【方法二】APP申请:我的南京
直接进入手机APP“我的南京”-智慧人社-租房补贴,进行申请。
填写页面主要有四部分:基本信息、家庭信息、创就业信息和租赁信息
【注】带☆号为必填项,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即可。材料实现政务信息系统数据共享的,将通过数据平台获取,无需申请人上传。
提交申请后会显示申请记录,可以查询审核状态,也可以修改申请。
南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2024-01-16,全文共 597 字
+ 加入清单南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怎么申请?要符合什么条件?南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房补贴要提供什么材料?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去哪申请?南京便民100为您带来南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1、户籍在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且满5年;
2、符合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83元;人均财产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户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不得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的机动车辆。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333元;人均财产3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不得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的机动车辆。
申请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2、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家庭成员婚姻情况证明
5、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申请流程
由户主或其配偶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特别说明:
1、申请家庭只能选择公租房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其中一种保障形式,两种保障形式不得同时享受。
2、虚报冒领的,经举报查实的,取消其享受政策资格,追回其已违规领取的补贴,按有关规定处理。申请地点
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温馨提示
南京租房补贴申请步骤
2023-10-16,全文共 241 字
+ 加入清单进入手机APP“我的南京”——智慧人社——租房补贴,进行申请。
网页申请:
进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户登录”—进入右下角板块-劳动就业-申请租房补贴。
图片示例:
南京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发放时间
南京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按季度发放,每个季度的首月月末及第二月初发放前一季度的补贴。
举例:2023第二季度(4月-6月)的补贴发放时间——7月末到8月初会发放第二季度的补贴,在7月中下旬的时候会对补贴符合人员的名单进行公示,并标明审核通过月份、累计补贴金额数据信息。
南京毕业生租房补贴住房情况如何认定?
2023-07-04,全文共 275 字
+ 加入清单(1)“住房困难”是指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宁名下的私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情况。
(2)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的认定:
(1)“在宁无自有住房的认定”是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宁名下无房,认定的住房包括私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
(2)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南京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2022-09-28,全文共 426 字
+ 加入清单南京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普通高校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大专学历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研究生可扩大至非全日制,需首次就业参保(即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前和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期间均从未有过就业经历)。
2、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也认定为申请家庭的住房。
(提醒: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在宁自主创业为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属申报范围。)
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面试补贴申请条件 材料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 材料
南京毕业生租房补贴房屋备案地点一览表
2022-04-15,全文共 766 字
+ 加入清单单位名称 | 承办窗口 | 地点 | 联系方式 | 范围 |
---|---|---|---|---|
南京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 |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 江东中路265号 | 84722640 | 城区 |
南京市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南京市玄武区政府服务中心 | 珠江路455号 | 83678201 | 本区 |
南京市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南京市秦淮区公房管理中心 | 瑞金路10号 | 84630881 | 本区 |
南京市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南京市建邺区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大厅 | 雨润大街99号2号楼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大厅 | 87778342/87778548 | 本区 |
南京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鼓楼房地产经营服务交易中心 | 云南路24号一楼大厅 | 58820912 | 本区 |
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 各社区服务大厅 | 各社区服务大厅 | 85301259 | 请致电咨询 |
南京市雨花台区住房和建设局 | 雨花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 | 雨花台区竹影路5号1幢 | 52867889 | 本区 |
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江宁区各街道服务大厅 | 江宁区各街道服务大厅 | 52192621 | 请致电咨询 |
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浦口区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 | 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1号 | 58115602/58115589 | 请致电咨询 |
各社区服务大厅 | 各社区服务大厅 | / | 本区 | |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 | 南京江北新区房产服务中心 | 大厂新华西路328号 | 57791277 | 请致电咨询 |
南京市江北新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点 | 江北新区珍珠南路95号-15 | 58851824 | 请致电咨询 | |
南京市六合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南京市六合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 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333号 | 57130535 | 本区 |
南京市溧水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南京市溧水区市民之家 | 南京市溧水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二楼B105永阳镇后巷10号 | 57236042 | 本区 |
南京市高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南京市高淳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 | 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丹阳湖北路16号 | 68988017 | 本区 |
南京租房补贴发放失败原因
2024-05-14,全文共 233 字
+ 加入清单南京租房补贴发放失败可能是申请人社保卡未及时前去银行开通金融服务、申请人更换社保卡号、在“我的南京”APP上申请的社保卡没有激活等原因。
有如下几个可能的原因:
1、申请人社保卡未及时前去银行开通金融功能。
2、申请人更换社保卡号,系统未识别到新的卡号。
3、在“我的南京”APP上申请的社保卡没有激活。
4、申请人社保卡为江苏省省卡非南京市社保卡或江苏省(南京)一卡通,导致无法识别卡号。
5、部分银行由于银行卡3个月以上没有资金往来而冻结账户,如若冻结请再次去开通金融服务。
南京租房补贴为什么会发放失败?原因有哪些
2024-05-13,全文共 165 字
+ 加入清单有如下几个可能的原因:
1、申请人社保卡未及时前去银行开通金融功能。
2、申请人更换社保卡号,系统未识别到新的卡号。
3、在“我的南京”APP上申请的社保卡没有激活。
4、申请人社保卡为江苏省省卡非南京市社保卡或江苏省(南京)一卡通,导致无法识别卡号。
5、部分银行由于银行卡3个月以上没有资金往来而冻结账户,如若冻结请再次去开通金融服务。
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审核部门联络表
2024-05-13,全文共 877 字
+ 加入清单市级审核部门 | |||
部门 | 审核内容 | 咨询电话 | |
市人社部门 | 业务牵头单位,位责劳动合同备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审核 及各部门审核结果汇总公示 | 12333;83151908 83151840;86590920(市民卡) | |
市大数据部门 | 负责我的南京APP客户端中涉及租房补贴、房屋租赁、交 易登记一体化平台等网上业务办理 | 56665079 | |
市税务部门 | 单位纳税所属区划分 | 12366 | |
租金发票开具 | |||
市房产部门 | 享受人才安居政策、住房保障政策情况 | 84221968;84221348 | |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数据提供方 | 84722588 -101; 84722640 | ||
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房产交易备案数据提供方 | 84722588-101 | ||
市规划和自然资 源部门 | 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不动产登记数据提供方 | 96510 | |
江苏省社会基金 保险管理中心 | 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数据提供方 | 83271737;83271738 | |
教育部、人社部 网站 | 上传证书资料审核数据来源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国家职业 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 | - | |
就业单位纳税区(园区)人社部门 | |||
部门 | 审核内容 | 地址 | 咨询电话 |
玄武区 | 上传材料 查脸及补 贴发放 | 珠江路275号2楼 | 83693348 |
鼓楼区 | 虎踞路49号 | 68730231 | |
秦淮区 | 苜蓿园大街112号 | 84251201 | |
建邺区 | 白龙江东街8号建邺人才大厦(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区内1号楼一楼东大厅) | 86460180 | |
雨花台区 | 雨花东路1号人力资源市场 | 52883445;52888409 | |
栖霞区 | 栖霞区文苑路118号 | 85300071 | |
浦口区 | 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市民中心B座二楼 | 69659178 | |
六合区 | 雄州街道龙池路333号六合区市民中心 | 57118078 | |
江宁区 | 开发区胜太路58号 | 52078860 | |
溧水区 | 天生桥大道600号 | 57236110 | |
高淳区 | 开发区古檀大道1号 | 68901022;68901039 | |
江北新区 | 江北新区七里桥北路6号1号楼 | 68715088 | |
南京经济技术开 发区 | 开发区兴智路6-3号 | 85532204;85532207 |
南京购车补贴申请流程及官方平台
2024-04-26,全文共 799 字
+ 加入清单招商银行手机银行注册流程
招商银行客户可直接登录,跳转流程第6步~
第一步:请在应用商店下载招行APP,注册一网通,输入本人实名手机号。
第二步:输入验证码,设置登陆密码。
第三步:绑定本人储蓄卡(非信用卡),验证身份信息,请输入持卡人姓名以及身份证号。
第四步:验证银行卡信息,请输入“验证码。
第五步:进行人脸识别核验。
第六步:进入招商银行手机银行主页,点击左上角扫一扫,扫描活动二维码。
第七步:点击开始申请,进入申请页面。填写手机号,选择地区,选择销售企业名称并勾选“已阅读并同意《申领须知》和《个人信息采集授权书》。
第八步:拍照并识别发票信息,注意核对所有信息准确性。拍照并识别相关身份信息,注意核对所有信息准确性。
第九步:拍照并上传车辆行驶证信息、车辆正面照片、背面照片、车辆识别代号及车辆牌照。拍照并上传购车合同及购车定金凭证,同时填写相关日期。
第十步:填写银行卡信息。成功通过初审,等待复审结果。请持续关注审核动态,并留意手机短信通知,如复审未通过,请在72小时内修改材料且提交。如您还需申请以旧换新补贴可点击“返回首页申请以旧换新补贴。
第十一步:点击“以旧换新”,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适用类型。如是转让旧车,勾选相应类型并点击下一步。
第十二步:拍照并上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书》相关页面,同时填写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十三步:点击确认提交,显示数据提交成功。请留意提示信息并持续关注审核动态,留意手机短信通知,如复审未通过,请在72小时内修改材料且提交。
第十四步:点击“以旧换新”,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适用类型。如是报废旧车,勾选相应类型并点击下一步。
第十五步:拍照并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十九步:点击确认提交,显示数据提交成功。请留意提示信息并持续关注审核动态,留意手机短信通知,如复审未通过,请在72小时内修改材料且提交。
南京人才安居可以换成租房补贴吗
2024-04-22,全文共 247 字
+ 加入清单举例:F类人才可以选择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认定部门:
其中,A类人才由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B、C、D类人才及相当于B、C、D类的人才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E、F类人才由各区(管委会)人社部门认定。
通过项目合作方式及非企业引进的A、B、C类人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参照本办法享受人才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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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购车补贴可以叠加申请吗
2024-04-17,全文共 289 字
+ 加入清单不叠加。
江北新区春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具体操作细则调整如下:
一、在江北新区范围内汽车销售企业购车的个人消费者,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自行在市级活动平台(招行)或江北新区活动平台(工行)选择其中一处进行补贴申领操作。
二、江北新区于2024年3月21日举办的“春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与南京市商务局于4月15日启动的“2024年南京市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不得重复参加,购车补贴不予叠加。
三、江北新区活动平台(工行)与市级活动平台(招行)购车补贴申领信息将进行筛选比对,对申领信息相同者不再重复发放购车补贴。
四、如发现消费者有重复领取购车补贴行为,将按照活动规则要求相关人员予以退回。
2024南京购车补贴申请人群及条件
2024-04-15,全文共 521 字
+ 加入清单2024南京购车补贴条件
1.购买新车补贴
活动期间,对在活动企业新购7座(含)以内非营运乘用车新车(不含二手车)并完成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不限上牌地区),根据新购车的不含税车价(指“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的车辆不含税价格)分档进行补贴。
2.以旧换新补贴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2024年4月15日(不含当日)之前注册且登记在本人名下的非营运小客车,并且符合上文中购买新车补贴条件的,可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请消费者在完成以旧换新前,保留相关凭证照片用于申请补贴。
相关解释:
报废车辆是指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南京市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企业报废本人名下的非营运小客车,取得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车辆报废日期应在2024年4月15日(含)后(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标注的交车时间为准),并已完成全部注销登记手续。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名下的非营运性小客车所有权在南京市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转让日期应在2024年4月15日(含)后(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并完成全部转让登记手续。
2024南京购车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流程+材料)
2024-04-15,全文共 2332 字
+ 加入清单1.购买新车补贴
活动期间,对在活动企业新购7座(含)以内非营运乘用车新车(不含二手车)并完成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不限上牌地区),根据新购车的不含税车价(指“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的车辆不含税价格)分档进行补贴。
2.以旧换新补贴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2024年4月15日(不含当日)之前注册且登记在本人名下的非营运小客车,并且符合上文中购买新车补贴条件的,可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请消费者在完成以旧换新前,保留相关凭证照片用于申请补贴。
报废车辆是指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南京市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企业报废本人名下的非营运小客车,取得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车辆报废日期应在2024年4月15日(含)后(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标注的交车时间为准),并已完成全部注销登记手续。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名下的非营运性小客车所有权在南京市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转让日期应在2024年4月15日(含)后(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并完成全部转让登记手续。
购车补贴材料
补贴申请须由个人用户发起,申请人通过扫描活动二维码(2024年4月26日左右通过“南京消费发布”公众号公布)进入活动页面,并提交以下信息:
1、申请人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照片。
2、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3、购车企业所在区及企业名称(相关信息以汽车补贴活动企业名单为准)。
4、能清晰看清交易日期、交易门店及交易金额的购车定金凭证。包括POS小票、银行转账凭证、汽车销售企业加盖公章的定金合同、带有订单号的定金支付页面截图或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定金凭证,手写收据定金凭证不在本次补贴申报范围。
5、购车合同、购买新车时获取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销售企业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购车发票须为本人首次开具,重开、伪造的购车发票补贴资格不予认定)。
6、注册登记的新车行驶证,车辆号牌号码及已悬挂机动车正式号牌的车辆正面、背面照片。
7、申请人本人持有的银行储蓄卡(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籍人士需在中国大陆地区开户)。
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的,还需上传:
8、属于报废旧车的,请上传可清晰地看到日期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报废证明及该车报废前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信息栏及登记栏相关页面照片(请在车辆报废前注意拍照留存《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相关页面照片,须包含车辆在2024年4月15日(不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登记信息的全部内容)。
9、属于转让旧车的,请上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须为本人首次开具,重开、伪造的补贴资格不予认定)及该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及登记栏相关页面照片(须包含车辆在2024年4月15日(不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登记信息及本次转让登记信息的全部内容)。
购车补贴流程
申请补贴入口、申请操作指南及申请常见问题解答将在2024年4月26日左右公布。
申请人在完成车辆上牌的全部流程和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后,即可申请购买新车补贴,完成以旧换新全部流程即可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
初审通过后,最终审核将在8月31日前完成,如提前审核完将另行公告。
通过初审但未通过最终审核的申请人将收到短信提示,并有一次修改材料的机会,可在72小时内修改材料,请申请人对申请状态保持关注,逾期未提交完整有效材料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补贴资格,之前锁定的额度将重新释放。
最终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开展专项审计。
审计结束后,将按相关标准发放补贴至申请人填写的银行账户中,补贴预计将在最终审核完成后2个月内发放完毕。
申报注意事项
1、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定金凭证日期和购车发票日期均在2024年4月15日(含)后,且购车发票日期不早于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定金凭证日期。
2、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属于报废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转让旧车的)以及银行账户户名均须属于同一人,其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转让旧车的)需在南京市开具。
3、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的,请注意在车辆报废前及转让后及时拍照留存《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相关页面照片,以免影响后续补贴申领。
4、申请人应严格按标准和要求上传材料,并认真核对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因格式、卡号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或补贴资金无法到账。
5、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6、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护照等有效证件。
7、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汽车的补贴。
8、申请人办理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汽车销售企业应向消费者准确介绍所售车辆对本实施细则的适用情况,对误导欺骗消费者或恶意串通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建议列入诚信黑名单。
9、发票信息中购车企业名称需要与活动名单中企业名称一致,如分公司开票,则发票信息中需要体现出与活动名单中企业名称一致的总公司名称。
10、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主办方有权修改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补贴发放机构
根据《2024年南京市汽车补贴发放机构评选公告》,本次汽车消费补贴发放由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