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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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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南京大学图书馆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

2023-03-22,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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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点此进入)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03-31。

招聘公告一:

招聘公告W202303032(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

岗位编号:XY2023-007

用工单位:图书馆

岗位职责:

1、负责与图书借还相关的各项业务,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2、负责咨询工作,为读者排忧解难;

3、负责闭架书库图书的查找与借阅工作;

4、负责新书的接收、上架及推介工作;

5、负责图书借阅区的巡视与管理工作,保持分管区域的书架整洁、图书排列有序;

6、服从全馆和部门的管理及调配。

招聘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图书馆相关或各项工作;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网络,有一定电子化办公能力;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工作认真仔细,服从领导安排;

5、服从全馆和部门的管理及调配。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南京大学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03-31。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89686381 sxg@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招聘公告二:

招聘公告W202303031(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

岗位编号:XY2023-006

用工单位:图书馆

岗位职责:

1、负责与图书借还相关的各项业务,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2、负责咨询工作,为读者排忧解难;

3、负责闭架书库图书的查找与借阅工作;

4、负责新书的接收、上架及推介工作;

5、负责图书借阅区的巡视与管理工作,保持分管区域的书架整洁、图书排列有序;

6、服从全馆和部门的管理及调配。

招聘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图书馆相关或各项工作;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网络,有一定电子化办公能力;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工作认真仔细,服从领导安排;

5、服从全馆和部门的管理及调配。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南京大学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03-31。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89686381 sxg@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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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金陵监狱关于2024年度考录公务员有关职位专业审核情况的公示

2023-11-10,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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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金陵监狱关于2024年度考录公务员有关职位专业审核情况的公示

经招录机关审核同意,江苏省金陵监狱(单位代码:203)财会审计管理警员(职位代码05,专业要求:财务财会类、审计类),审核通过的其他专业情况为“会计、分析与审计(国际会计)”。

江苏省金陵监狱

2023年11月9日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务员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机关(单位)咨询电话

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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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人公告2024

2024-03-04,全文共 1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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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24年进人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南京师范大学主页“诚聘英才”栏目公开招聘网站(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登录“校外应聘人员登录系统”,对照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详细填写应聘信息,上传身份证件、大学及以上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等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29日18:00至2024年3月15日24:00。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公告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资格复审、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按照招聘条件审查应聘人员填写的应聘信息和上传的应聘材料,资格审查结果可登陆我校公开招聘系统查看(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

2.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根据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设置面试方式,面试事宜再另行通知。

4.体检和实习。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和实习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实习期1个月。

5.拟聘。实习结束,根据实习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6.公示。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7.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聘用方式

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一个聘期(5年)内晋升高级实验师职称的,可申请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六、政策咨询

学校人力资源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政策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常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91669,025-85891535

七、工作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91511

特此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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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档案馆关于调整2024年度公务员招录职位专业要求有关事项的说明

2023-11-10,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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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档案馆关于调整2024年度公务员招录职位专业要求有关事项的说明

经研究,现将我单位南京市档案馆(单位代码:583)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位(职位代码:01)专业要求由“传播学、新闻与传播、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调整为“传播学、新闻与传播、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中国史”,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位(职位代码:02)专业要求由“传播学、新闻与传播、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调整为“传播学、新闻与传播、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中国史”。

特此说明

南京市档案馆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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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范围+时间+

2023-10-20,全文共 1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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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专业考试分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高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以及戏曲类本科专业省际联考(以下简称戏曲类省际联考)三种形式。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一并填报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信息。

1.省统考的报考工作由全省统一组织,与高考报名同步进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实际,从2024年起,江苏省开设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和书法等6类省统考,考生可报考上述1类或多类。

报考省统考的考生须于11月1日至7日按照报考类别分别进行省统考专业考试报考信息确认和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考生完成网上支付后,须返回系统查询缴费状态,当缴费状态为“已缴费”时方可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相应的专业考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省统考专业考试。

2.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个方向。其中音乐表演方向仅设主项(声乐或器乐),无副项;音乐教育方向设主项(声乐或器乐)和副项(器乐或声乐),主项和副项须不同。报名时,考生可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个方向。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的考生,其两个方向的主项须相同,相同考试科目只考1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报考方向和主项一经选定,不得修改。

3.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报名时,考生可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兼报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只考1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报考方向一经选定,不得修改。

4.校考的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生高校确定,考生根据招生高校的要求完成报名手续。报考有关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如其所报考专业是省统考涵盖专业,须根据江苏省及招生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方能按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按《关于公布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的通知》(苏教考招〔2023〕1号)执行。

5.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戏曲类省际联考由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高校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成绩用于戏曲类专业的招生录取。戏曲类本科专业实行省际联考后,招生高校不再组织其他考试。

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本科专业包括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等。每个专业或剧种(方向)在全国设置一个考点,相关考生均可申请参加考试。高校戏曲类专科专业不再单独组织省际联考,由招生高校自行选择对应到戏曲类省际联考或省统考相应类别,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报考戏曲类省际联考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选择“戏曲类省际联考”,高考报名结束后按照组考高校要求参加报名和考试。

6.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继续组织专业考试。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方式进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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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联勤保障部队第一批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2023-06-28,全文共 3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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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第一批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

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第一批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将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第一批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主要有保管员、检修工、计算机操作员、出纳、司机、修理工、卫生员、炊事员、文印员等专业技能三级以下文职人员岗位。

二、招考对象

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

三、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明确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至五级岗位,应当分别取得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工种)的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报考普通工岗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或者工作能力。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三)学历条件。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且专业相符。

(四)年龄条件。年龄大于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

(五)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

(六)户籍条件。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七)其他条件。符合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四、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联勤保障部队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微信公众号“联勤集结号”,发布招考公告和岗位计划。

(二)网上报名及初审。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日8:00至7月9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军队人才网“2023年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报名入口),按照报名流程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认真选择报考单位和岗位。选择岗位时,请务必逐条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报考条件,把握不准的可咨询用人单位。

报考人员确定拟报考的岗位后,应先进行资格初审、再完成报名确认,报考不收取报名费。具体程序:①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标准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指定电子邮箱(详见招考岗位计划),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8:00,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②用人单位对填报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③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报名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无法更改。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用人单位将取消考试考核或录用资格。

资格审核范围包括身份信息、文化程度、职业资格、户籍所在地、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情况,报考人员需根据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毕业证、驾驶证、职业技能资格证、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符合加分优待政策的军烈属等人员,可随资格审核材料一并上传加分申请(主要说明有关加分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烈士证明书、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军人病故证明书、现役军人证、退役军人证、入伍通知书、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表彰奖励证书、执行相关任务单位证明,以及需要证明报考人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比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军人或报考人员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等)等。

(三)理论考试。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7月17日8:00至7月23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理论考试于7月29日上午9:00至11:00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查且取得考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享受理论考试成绩加分优待:①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②现役军人、当年(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③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四)技能考核。联勤保障部队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含优待加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和微信公众号“联勤集结号”公布。8月中上旬,统一组织入围人员技能考核,采取现场答辩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水平和操作技能。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程序办法,以用人单位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通知为准。

(五)确定预选对象。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优待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各项成绩和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理论考试成绩确定排名。

(六)体检。用人单位统一组织预选对象在军队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通过用人单位向承检医疗机构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疗机构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

(七)政治考核。体检合格的预选对象,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八)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由联勤保障部队政治工作部统一审核后,在军队人才网和微信公众号“联勤集结号”同步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审批录用。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权限审批录用。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及时通知其到岗工作,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职业资格,以及岗前培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五、温馨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以军队人才网和微信公众号“联勤集结号”发布信息为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报考人员需对岗位职责、资格条件和工作动态等情况进行了解的,可详询用人单位,咨询电话可从招考岗位计划中查询。联勤保障部队招考咨询电话:027-59561394。

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第一批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联勤保障部队政治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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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时间安排表

2023-10-27,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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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将于2023年12月开始进行,考点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考试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生到高考报名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其中,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笔试于12月2日进行,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于12月2—3日进行,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笔试和书法类专业省统考于12月9日进行。

二、面试科目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面试12月5日开始,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面试12月8日开始,考点设在河海大学;舞蹈类专业省统考面试12月14日开始,考点设在南京艺术学院;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面试12月14日开始,服装表演方向面试12月19日开始,考点设在南京艺术学院。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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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一览

2023-06-25,全文共 3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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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98年-现在专业名称

93-98年专业名称

93年前专业名称

本专业(工程、工程经济)

土木工程

矿井建设

矿井建设

建筑工程

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城镇建设

城镇建设

交通土建工程

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饭店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学

建筑学

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

电子信息

科学与技术

无线电物理学

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

信息与电子科学

电子科学

与技术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性物理与器件

微电子技术

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物理电子技术

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

光电子技术

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电成像技术

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科学教育

计算机科学教育

软件工程

计算机器件及设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

矿物加工

工程

选矿工程

选矿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勘察技术

与工程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应用地球化学

地球化学与勘察

应用地球物理

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

勘察工程

探矿工程

测绘工程

大地测量

大地测量

测量工程

测量学,工程测量,矿山测量

摄影测量与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学

地图制图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机场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

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港口航道

与海岸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船舶与

海洋工程

船舶工程

船舶工程,造船工艺及设备

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

水利水电

工程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水工结构工程

水文与

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陆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

热能与

动力工程

热力发动机

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内燃机,热力涡轮机,军用车辆发动机,水下动力机械工程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

热能工程

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电厂热能动力工程,锅炉

制冷与低温技术

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

能源工程

工程热物理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

制冷与冷藏技术

冶金工程

钢铁冶金

钢铁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冶金物理化学

冶金物理化学

冶金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

环境规划与管理

环境规划与管理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农业环境保护

农业环境保护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

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金属材料工程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压力加工

金属压力加工

粉末冶金

粉末冶金

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

腐蚀与防护

腐蚀与防护

铸造

铸造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锻压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

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与制品

硅酸盐工程

硅酸盐工程

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

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铸造

铸造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锻压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石油工程

石油工程

钻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

石油储运

化学工程

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石油加工,工业化学,核化工

化工工艺

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

高分子化工

高分子化工

精细化工

精细化工,感光材料

生物化工

生物化工

工业分析

工业分析

电化学工程

电化学生产工艺

工业催化

工业催化

化学工程与工艺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生物化学工程

生物工程

生物化工

生物化工

微生物制药

微生物制药

生物化学工程

发酵工程

发酵工程

制药工程

化学制药

化学制药

生物制药

生物制药

中药制药

中药制药

制药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无线通信,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通信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工程

无线电技术,广播电视工程,电子视监,电子工程,水声电子工程,船舶通信导航,大气探测技术,微电子电路与系统,水下引导电子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技术

信息工程

信息工程,图象传输与处理,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

摄影测量与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

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刑事照相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工程

机械设计及制造

机械设计及制造,矿业机械,冶金机械,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高分子材料加工机械,纺织机械,仪器机械,印刷机械,农业机械

机车车辆工程

铁道车辆

汽车与拖拉机

汽车与拖拉机

流体传动及控制

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控制与操纵系统

真空技术及设备

真空技术及设备

机械电子工程

电子精密机械,电子设备结构,机械自动化及机器人,机械制造电子控制与检测,机械电子工程

设备工程与管理

设备工程与管理

林业与木工机械

林业机械

测控技术

与仪器

精密仪器

精密仪器,时间计控技术及仪器,分析仪器,科学仪器工程

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

应用光学,光学材料,光学工艺与测试,光学仪器

检测技术及仪器仪表

检测技术及仪器,电磁测量及仪表,工业自动化仪表,仪表及测试系统,无损检测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几何量计量测试

几何量计量测试

热工计量测试

热工计量测试

力学计量测试

力学计量测试

无线电计量测试

无线电计量测试

检测技术与精密仪器

测控技术与仪器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化工设备与机械

化工设备与机械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高电压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料

电气技术

电气技术,船舶电气管理,铁道电气化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电机,电器,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

光源与照明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程管理

管理工程

工业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邮电管理工程,物资管理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

国际工程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

工业工程

工业工程

相近专业

航海技术

海洋船舶驾驶

海洋船舶驾驶

轮机工程

轮机管理

轮机管理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铁道运输,交通运输管理工程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汽车运用工程

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自动化

流体传动及控制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工业自动化

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

自动化

自动控制

自动控制,交通信号与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动控制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

飞行器自动控制 ,导弹制导,惯性导航与仪表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

核工程与

核技术

核技术

同位素分离,核材料,核电子学与核技术应用

核工程

核反应堆工程,核动力装置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园林

观赏园艺

观赏园艺

园林

园林

风景园林

风景园林

工商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

工商管理

投资经济

投资经济管理

技术经济

技术经济

邮电通信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其他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管理或经济专业

注:1.本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共涉及“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等18类45个专业,其中本专业36个,相近专业9个。

2.为便于考核认定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的确认,对“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进行了划分,供申报和审核考核认定条件时参考。其他专业的具体范围由建设部、人事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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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2023-02-21,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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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点此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02-27

招聘公告W202302019(化学化工学院专业技术人员)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

岗位编号:XZ2023-016

用工单位:化学化工学院

岗位职责:

(1)负责课题组主要仪器设备的维护与测试;

(2)负责课题组研究生的相关仪器操作培训和安全使用;

(3)参加课题组的材料性能测试与表征;

(4)课题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招聘要求:本科及以上

具有化学及相关专业背景,具有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经验,退休人员优先。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南京大学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02-27。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13809025138 quanyiwu@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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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公告

2023-10-13,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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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以下简称《指引》),适用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及后续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行。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高校按照《指引》要求,编制了2024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现予以公布,供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选科时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高考模式。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科目中选择2科。考生填报院校专业时,其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拟报考高校专业选科要求。

2.招生院校及专业。需特别说明两点:一是高校报送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高校在所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科要求,招生当年并非所有编报的专业都会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二是高校编报的招生专业并非都会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高校在招生当年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各省物理类和历史类计划。综上,2024年在我省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以及高校相关专业是否在我省分别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以招生院校当年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选考科目要求。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实际,选择1科、2科、3科或不提要求。选择1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选择2科或3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同时选考指定的2科或者3科;未提出科目要求的,考生根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选考3科即可。

4.查询途径。考生可访问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jseea.cn),按照学校、专业、考生选考科目或高校选科要求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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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招聘考古及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公告W202311032

2023-11-28,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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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W202311032(历史学院考古及文物保护专业人员)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考古文物保护专业人员1名

岗位编号:XZ2023-455

用工单位:历史学院

岗位职责:

1、编写世界遗产申遗文本;

2、世界遗产基础研究;

3、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

招聘要求:本科及以上

1、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历史类、文化遗产类及其相关学科毕业;

3、有从事世界遗产申报资历者优先。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点此进入)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11-29。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025-89681575 939718347@qq.com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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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陆军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告

2023-07-17,全文共 2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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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陆军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就2023年陆军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陆军所属用人单位的教练员、保管员、修理工、出纳、卫生员、司机等专业技能三级以下岗位,共招考1873人。

二、招考对象

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含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文职人员岗位优先招录聘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1.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

2.资格条件。应当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工种)职业技能资格或者具备岗位要求能力。

3.学历条件。应当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4.年龄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以下和普通工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具体以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5.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条件。

6.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和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现役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四、招考程序

1.公布招考信息。陆军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向社会发布招考岗位相关信息。

2.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19日08:00至7月28日18:00。报考人员注册并登录军队人才网2023年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报名入口),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报考岗位。选择岗位时,需逐条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把握不准的可联系用人单位进行咨询。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无法更改。

3.资格审查。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7月31日18:00前主动电话联系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审查未通过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安排参加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即时取消考试考核及录用资格。

4.考试考核。报考人员可电话咨询用人单位,到指定网站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或者居民身份证参加理论考试与技能考核。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电话、短信、邮件等通知为准,请保持相关联络方式畅通。

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取得有效考试成绩的下列人员,享受加分优待:①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②现役军人、当年(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③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5.体检。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确定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2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操作技能分项成绩确定排名。

7.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8.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确定拟录用对象,陆军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录用对象自愿放弃拟录用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从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中递补。

9.审批录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录用审批,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温馨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的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均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各用人单位设立的招考咨询电话,可从岗位计划中查看。

附件:2023年陆军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岗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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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招聘专业课教师2人

2023-03-03,全文共 4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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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报名网址:点此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8:00至3月15日17:00。

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公告

为加强学校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内专业课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wzf.gov.cn)、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http://www.njxwzz.com/)网站发布。

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岗位信息表》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3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31日后出生)。

(2)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3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31日后出生)。

(3)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且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学科教育教学或相关专业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31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登录http://www.njxwzz.com:8020/报名。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3月6日8:00至3月15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3月15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补充材料。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报名。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3)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6日8:00至3月16日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3月6日8:00至3月16日17:00。

资格初审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3月6日8:00至3月16日17:3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公告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站、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发布。

5.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者请于笔试前2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

1.笔试

笔试初定于2023年3月1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30分(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70分,总分合计100分。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需提交原件(留存)。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面试在玄武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综合答辩、技能测试和课堂教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答辩、技能测试和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20%、30%和5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凡报考或办理聘用过程中,发现材料作假或档案涂改造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1.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 8:30-17:00

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 025-85286705

2.监督电话:周一至周五 8:30-17:00

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4550138

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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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工业大学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人事代理)

2023-07-18,全文共 2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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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南京工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身心健康;

3.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有较好的学习能力、较强的文字功底,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表1)中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本次招聘的学科、专业名称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者需发送《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表3)至报名邮箱,网络报名邮箱:rsk@njtech.edu.cn(邮件主题、报名表、基本信息表名称均须设置为:第三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名称+姓名+性别+年龄+最高学历学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和初审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网络报名时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面试前资格复审时要求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结束后,学校相关部门将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各项考核具体要求、考核地点将于2023年9月11日16:00前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http://rsc.njtech.edu.cn/,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4.岗位序号为1-5的岗位,技能测试不设置开考比例。岗位序号为6-12的岗位,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

5.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100元。

三、考试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按照南京工业大学自行制定的考试办法执行,各岗位的考核方式详见附表1,各项考核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满分均为100分)。

1.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之前,应聘人员须现场交纳报名考试费;提交《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专技人员报名表》原件(个人签名须手写)。

3.岗位序号为1-5的岗位,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岗位序号为6-12的岗位,在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照不低于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项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

4. 面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人事处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具体材料明细如下: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面试结束后,按如下方式确定总成绩:

岗位序号为1-5岗位的考核方式为技能测试和面试,最终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

岗位序号为6-8岗位的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岗位序号为9-12岗位的考核方式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50%;

6.各项考核的具体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9:30-11:30;

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12:30开始;

面试时间:2023年9月17日13:00开始签到,13:30准时抽签,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将在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和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2023年12月31日前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此次录用人员均采用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因暑假期间学校安排轮休,有任何疑问请在2023年8月15日之后的周一至周五上午时间进行咨询,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8月15日-8月18日,咨询电话:025-58139373;

8月21日-8月22日,咨询电话:025-58139047;

8月23日-8月28日,咨询电话:025-58139691;

8月29日-8月30日,咨询电话:025-58139303

9月1日之后,咨询电话:025-58139373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5-58139069 联系人:黄老师

附表1:

附表1: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专技人员岗位表.xls

附表2: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表3: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南京工业大学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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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及专业要求2023

2023-06-25,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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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建报考条件如下:分为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一)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二科

具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

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四)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五)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本科)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硕博)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进入后拉到文末查看)。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六)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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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

2023-02-16,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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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点此报名)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03-15。

招聘公告W202302011(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人员)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

岗位编号:XZ2023-010

用工单位:电子科学工程学院

岗位职责:从事超导电子器件常规测量及相关工作。

招聘要求:专科及以上

1、对技术工作有浓厚的兴趣;

2、掌握常见电子测量仪器操作;

3、具有团队精神和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4、工作踏实,做事细心,能吃苦耐劳;

5、应届毕业生,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南京大学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点此报名)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03-15。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18936875885 lzhang@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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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3人2023

2023-02-27,全文共 1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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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电子邮箱:huangj@jshb.gov.cn(邮件主题、报名登记表和压缩包均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8日16时

附件: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招聘报名登记表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是省生态环境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从事环境监测和科研,为环境管理和社会经济服务的环境监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技术监督管理职能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

(五)除岗位另有要求外,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2月及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形式,不设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不接待来访。应聘人员先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全面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粘贴本人近期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保存为Word格式文件;再将其他相关资料(身份证、最高学历与学位证书、招聘条件相关证明、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证明材料)分别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并整理成一个压缩包文件。检查无误后,将报名登记表和压缩包文件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huangj@jshb.gov.cn(邮件主题、报名登记表和压缩包均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以挂网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8日16时。

(三)资格审查

中心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通知初审合格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至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100号)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应关注网站公告,注意接听单位来电信息,通知具体审核结果及复审携带材料信息。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及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

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若成绩出现并列,采用加试确定排序。

(五)考察及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要求拟聘用人员出具个人征信、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并组织体检。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拟聘用人选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通过政审、体检的人员,经会议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心网站公示。

(七)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职手续。无特殊情况,聘用人员须于发布入职通知后1个月内报到入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中,如发现虚假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此次招聘人员无事业单位编制,以劳务派遣方式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正式入职后工资待遇参照同等编外工作人员执行。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按月、按年度分批发放),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福利、带薪年休假和餐补等各项待遇。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招聘信息,由于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各环节筛选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69586549(黄老师)

监督电话:025-69586360(张老师)

附件: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招聘报名登记表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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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玄武区编外教师招聘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2023-06-14,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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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玄武区编外教师招聘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学科/专业

所 需 专 业 名 称

备 注

语 文

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师范);研究生专业: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教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汉语国际教育、对外汉语

本科专业为小学教育(师范)、研究生专业为小学教育(语文方向)均可报考

数 学

本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研究生专业: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学科教学(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

本科专业为小学教育(师范)、研究生专业为小学教育(数学方向)均可报考

英 语

本科专业:英语(师范);研究生专业: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科教学(英语)、课程与教学论(英语)、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本科专业为小学教育(师范)、研究生专业为小学教育(英语方向)均可报考

音 乐

本科专业:音乐学(师范)、音乐教育(师范)、艺术教育(师范);研究生专业:音乐学、舞蹈学、音乐与舞蹈学、学科教学(音乐)


体 育

本科专业:体育教育(师范);研究生专业: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学科教学(体育)


美 术

本科专业:美术学(师范)、绘画(师范)、中国画(师范);研究生专业:美术学、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学科教学(美术)


科 学

本科专业:物理学(师范)、化学(师范)、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师范);研究生专业: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声学、光学、无线电物理、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化学物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应用化学、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微生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生态学、科学与技术教育、学科教学(物理、化学、生物)、课程与教学论(物理、化学、生物)

本科专业为小学教育(师范)科学方向

学前教育

本科专业:学前教育(师范);研究生专业: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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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第二批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2023-12-15,全文共 3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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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第二批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将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第二批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主要有保管员、检修工、计算机操作员、司机、修理工、卫生员、炊事员、文印员等专业技能三级以下文职人员岗位。

二、招考对象

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

三、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明确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至五级岗位,应当分别取得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工种)的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报考普通工岗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或者工作能力。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三)学历条件。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四)年龄条件。年龄大于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

(五)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

(六)户籍条件。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七)其他条件。符合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和职业技能等级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

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四、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联勤保障部队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微信公众号“联勤集结号”,发布招考公告和岗位计划。

(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考信息,可以在2023年12月15日8:00至21日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2023年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报名入口),按照报名流程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认真选择报考单位和岗位。选择岗位时,请务必逐条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报考条件,把握不准的可咨询用人单位。

2.资格条件初审。报考人员确定拟报考的岗位后,应先进行资格初审、再完成报名确认,报考不收取报名费。具体程序:①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标准条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指定电子邮箱(详见招考岗位计划),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8:00,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②用人单位对填报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③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报名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无法更改。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用人单位将取消考试考核或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范围包括身份信息、文化程度、职业资格、户籍所在地、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情况,报考人员需根据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毕业证、驾驶证、职业技能资格证、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符合加分优待政策的军烈属等人员,可随资格审核材料一并上传加分申请(主要说明有关加分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烈士证明书、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军人病故证明书、现役军人证、退役军人证、入伍通知书、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表彰奖励证书、执行相关任务单位证明,以及需要证明报考人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比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军人或报考人员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等)等。

(三)理论考试。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月9日8:00至13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理论考试于2024年1月14日上午9:00至11:00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查且取得考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享受理论考试成绩加分优待:①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②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1日)、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③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四)技能考核。联勤保障部队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含优待加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和微信公众号“联勤集结号”公布。2024年1月底前,统一组织入围人员技能考核,采取现场答辩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水平和操作技能。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程序办法,以用人单位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通知为准。

(五)确定预选对象。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优待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各项成绩和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理论考试成绩确定排名。

(六)体检。用人单位统一组织预选对象在军队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通过用人单位向承检医疗机构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疗机构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

(七)政治考核。体检合格的预选对象,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八)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由联勤保障部队政治工作部统一审核后,在军队人才网和微信公众号“联勤集结号”同步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审批录用。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权限审批录用。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及时通知其到岗工作,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职业资格,以及岗前培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五、温馨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以军队人才网和微信公众号“联勤集结号”发布信息为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报考人员需对岗位职责、资格条件和工作动态等情况进行了解的,可详询用人单位,咨询电话可从招考岗位计划中查询。联勤保障部队招考咨询电话:027-59561394。

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第二批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联勤保障部队政治工作部。

附件: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第二批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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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2023-06-06,全文共 3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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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23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主要有档案保管员、计算机操作员、电影放映员、保障卡管理员、食品安全检验员、卫生员、司机等专业技能三级以下岗位。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含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

根据军队有关政策,可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三、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应当取得与招考岗位有关的相应专业(工种)职业资格或具备岗位要求能力。

(三)学历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年龄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四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报考专业技能五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

(五)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的有关规定。

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其中涉及“以上”“以下”的,均包含本级别、本年限、本数量等。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四、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空军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向社会发布招考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及初审。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8:00至18日18:00。报考人员注册登录军队人才网2023年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报名入口),按照流程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认真选择单位和岗位。选报岗位时,请务必逐条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报考条件,把握不准的,可联系招考单位进行咨询,确认无误后,及时进行报名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无法更改。

报考2023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不收取报名费。

用人单位将对有效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请报考人员于确认报名次日9:00后,登录资格审核系统(审核入口),对照岗位条件逐一提报相关证明材料(jpg/png图片或pdf文件格式,同一条件下有多项材料的,需拼合为1个,大小控制在100KB至500KB之间),提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20日18:00。

提交材料后及时关注审核情况,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按要求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审核,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8:00。

截止6月20日18:00,未通过资格审核系统提交任何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截止6月22日18:00,审核未通过人员未再补充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材料的,按未通过初审对待,以上报名人员均不予安排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用人单位将取消考试、考核及录用资格。

(三)统一考试。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3日8:00至7月8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空军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于7月8日下午14:00至16:00统一进行,内容包括基本知识(约占20%)和专业知识(约占80%),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分为计算机、档案、文体、食品营养、卫生勤务、工商管理、交通运输等7类专业(考试大纲见附件)。

(四)确定入围人员名单。空军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划定理论考试合格分数线;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照岗位计划招考人数1:5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统一考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考试成绩享受加分优待:

1.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

2.现役军人、当年(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

3.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

报考人员同时符合前款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五)成绩查询。空军通过军队人才网,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左右提供理论考试成绩查询服务。

(六)技能考核和体检。用人单位或其上级单位对入围人员的身份户籍、学历专业、职业资格、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审,依据入围人员参加考核意向、资格复审结果等确定技能考核人员名单,由各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技能考核。技能考核采取现场答辩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由用人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人员。技能考核成绩确定后,由用人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考核成绩。未入围人员和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参加技能考核。

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通过用人单位向承检医疗机构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疗机构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

(七)确定预选对象。空军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和各单位组织的技能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成绩分别占40%、60%。各项成绩和总成绩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并及时告知本人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理论考试成绩确定排名。

(八)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九)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并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审批录用。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权限审批录用。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其到岗工作,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般为6个月。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和职业资格,以及岗前培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五、温馨提示

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军队人才网相关通告、并保持通信畅通。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的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均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各用人单位设立咨询电话,可从岗位计划中查看。空军招考咨询电话:010-66982322。

2023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空军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局。

附件:

1、2023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

2、2023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

3、2023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统一考试大纲(档案类专业)

4、2023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统一考试大纲(计算机专业)

5、2023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统一考试大纲(文体类专业)

6、2023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统一考试大纲(工商管理类专业)

7、2023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统一考试大纲(食品营养类专业)

8、2023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统一考试大纲(卫生勤务类专业)

9、2023年空军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统一考试大纲(交通运输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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