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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普通专题栏目,提供与南京普通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京普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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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时间安排表

2023-10-27,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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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将于2023年12月开始进行,考点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考试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生到高考报名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其中,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笔试于12月2日进行,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于12月2—3日进行,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笔试和书法类专业省统考于12月9日进行。

二、面试科目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面试12月5日开始,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面试12月8日开始,考点设在河海大学;舞蹈类专业省统考面试12月14日开始,考点设在南京艺术学院;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面试12月14日开始,服装表演方向面试12月19日开始,考点设在南京艺术学院。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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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免普通护照签证目的地国家有哪些

2024-02-02,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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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

入境、出境或者过境阿,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卡塔尔:

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卡,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缔结互免签证协定的两个国家或地区,只要本国公民持协定规定的有效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便可以在对方国家或地区享有通常为30天的免签证停留;但如果停留时间超过30天,或在当地学习、居住、工作等,仍需在入境前向对方签证机关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毛里求斯:

入境、出境或过境毛,停留不超过60天,免办签证。

塞舌尔:

入境、出境或过境塞,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白俄罗斯:

入境、出境或过境,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塞尔维亚:

入境、出境或过境塞,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波黑:

入境出境或过境波每180天停留不超过90天免办签证。

圣马力诺:

入境、出境或过境圣,停留不超过90天,免办签证。

厄瓜多尔:

入境、出境或过境厄,免办签证,一年内累计停留不超过90天。

巴巴多斯:

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巴,停留期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巴哈马:

入境、出境或过境巴,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格林纳达:

入境、出境或过境格,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斐济:

入境、出境或过境斐,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汤加:

入境、出境或过境汤,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亚美尼亚:

入境出境或过境亚,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马尔代夫:

因旅游、商务、探亲、过境等短期事由拟在马尔代夫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多米尼克

泰国

哈萨克斯坦

安提瓜和巴布达

阿尔巴尼亚

苏里南

新加坡:

2024年2月9日(农历除夕)起。双方持普通护照人员可免签入境对方国家从事旅游、探亲、商务等私人事务,停留不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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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民航招飞会不会影响普通高校招生吗

2023-10-31,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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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

招飞是提前录取的。如果你招飞没选上,是不会影响后面的录取。所谓民航招飞,就是一些具有飞行技术专业的本科高校通过高考招收民航飞行员的过程;这个专业的录取属于提前批,必须高考前完成体检、政审等,合格后才能填报。如本人未被飞行专业录取,不影响考生填报的其它院校、专业的正常录取。

什么是民航招飞?

民航招飞是指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本科)通过高考招收飞行学生。

谁能参加民航招飞?

欢迎广大热爱并有志从事祖国民航事业的2024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民航招飞,但还需要符合高考报考条件、招飞体检鉴定标准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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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办法

2023-10-20,全文共 3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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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对象

1.普通高中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2.高中阶段其他学校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3.持有2021年及以前的初中毕(结)业证书的往届生和社会人员。

4.持有高中毕(结)业证书的往届生。高一及以下年级的在校学生不允许报考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性考试”)省统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仅限高三考生报考。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按照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要求执行。往届生和社会人员可自主选择合格性考试科目。各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未参加相关科目考试的,没有成绩。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具有我省户籍考生,已参加过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可持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具的成绩证明,申请认定我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

三、报名时间及收费标准

1.高二考生在合格性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至7日,高三考生在高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4日,信息确认的截止日期均为11月7日。报名网址为www.jseea.cn或gk.jseea.cn。2.考生报名时须支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19〕414号)执行。考试费信息技术科目为20元/门,其他科目为15元/门。

四、报名地点

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14〕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8〕5号)规定,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原则,具有我省学籍的普通高中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并集中网上报名。在报名前,若外省户籍考生转入我省的,须凭外省学籍证明,到我省当地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学籍后方可报名。2.高中阶段其他学校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3.往届生、社会人员及在外省就读的我省户籍学生,在其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五、资格审核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应加强对考生的报名材料查验及资格审核工作。要防止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报名资格,尤其要杜绝高一年级的在校学生报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及各报名点(中学,下同)应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普通高中二、三年级在校学生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应在网上报名开始前进行。人数比较多的报名点如未能在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核,也可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同步进行。普通高中学籍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统一由省教育厅基教部门提供。凡在报名点中学没有学籍信息的考生,一律不得以我省普通高中在籍生的身份报名。凡考生在报名中出现姓名、身份证号、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学校等信息有误时,必须由学校申请修改并经当地普通高中学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名。

2.所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往届生、社会人员以及在外省就读的我省户籍考生等,在报名开始前,一律先由专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网上报名。

3.报名点须仔细核对考生二代身份证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生成考籍号、确认报名点。对于使用临时身份证手工录入身份信息的考生,可先报名,但须在一定期限内补刷二代身份证,由报名点管理员再次进行审核确认。以军官证、护照等其他证件报名的考生,须由报名管理员再次审核确认身份信息。

4.报名时,考生须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其中:(1)往届生和社会人员还须提供毕(结)业证等有关证件。(2)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还需提供本人入学当年生源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录取证明。(3)在外省就读的我省户籍考生还需提供外省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5.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自行上网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六、报名流程

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实行省教育考试院、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分级管理。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指导、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的打印、考生签字确认的组织等工作。

1.确认考籍考生凭考籍号参加合格性考试报名,考籍号由报名点按照预定规则生成。各地必须遵循“高考与合格性考试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报名均使用同一个考籍号。考籍号必须按照“一人一号,一号到底,多次使用”的原则编排。

2.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考生报名前,必须预先查阅和了解我省合格性考试有关政策和规定,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下载《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1),并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3.网上填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考籍号登录合格性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填报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立即网上提交。高三考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7时,高二考生为11月7日17时。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有关栏目信息有误,考生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栏目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4.信息修改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打印信息确认表之前,考生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的报名信息。

5.网上支付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实际所报考科目自动生成应缴纳考试费金额,考生可通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按照核定金额支付考试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到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6.信息确认网上支付成功的考生,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报名信息。考生只有网上支付成功后,方可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考生报名信息一经打印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已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留存,保存期一年。

7.照片采集本次报名均须按照证件照标准采集考生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是本人正面、免冠,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人像清晰。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电子照片符合要求的,高考报名时可不再采集。

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相关要求

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按照《江苏省2024年残疾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办法》(附件1-4)执行。

附件: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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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提醒

2023-10-13,全文共 1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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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考科目要求

根据教育部2021年新修订《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省教育考试院已于2022年1月在网站发布了2024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请考生登录查看。2024年在我省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计划及选考科目要求,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招生计划专刊为准。

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根据《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精神,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有关政策将发生变化,主要内容如下。

1.报考条件

从2024年起,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从2027年起,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近3年在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2.文化成绩要求

从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对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3.专业测试要求

从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

4.报考专业要求

从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学生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招生高校相关专业在我省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学生,可申请就读相应的普通专业;其余学生限定就读体育学类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到其他类专业就读。

三、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等文件要求,从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四、艺术类专业招生

1.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从2024年起,我省开设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和书法等6类省统考。其中,音乐类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2个方向,表(导)演类分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

省统考的考试科目和分值等要求按《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试行)》执行。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按《关于公布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的通知》(苏教考招〔2023〕1号)执行。

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不低于50%。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50%,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60%,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70%。

2.艺术类专业校考

省统考已涵盖的专业,原则上高校不再组织校考。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具体校考高校和专业名单另行公布。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

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普通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3.戏曲类专业考试

戏曲类专业的考试形式按教育部要求执行。考生完成高考报名后,按照戏曲类专业有关报名、考试要求完成报名和考试。考生可登录拟报考高校网站查询具体要求。

4.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从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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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原文

2023-06-15,全文共 6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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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志愿填报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志愿填报工作由省、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各地各中学(报名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志愿填报的宣传、组织和指导等工作。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协调、网络与数据的安全保障、全省密码和动态口令系统的管理、全省2023年《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以下简称计划专刊)的编制发放以及计划库的更新维护。

2、各设区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和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协调、本地范围的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管理、计划专刊发放、考生志愿填报指导以及监控考生志愿填报进度等工作,并检查督促所辖地区和中学(报名点)做好网上志愿填报的组织工作。

3、各中学(报名点)负责组织和指导考生网上志愿填报,监控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并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志愿设置

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相应志愿。

1、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志愿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分历史等科目类和物理等科目类,设置1个院校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体育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分别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各批次志愿设置按专业考试类型分为两类。第一类使用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成绩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第二类使用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成绩录取,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1)本科提前批次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下设3小批,具体情况如下:

第1小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

(2)专科批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填报专科批次志愿时,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中选择其一填报。

4、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5、本科提前批次的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等九类计划之间不得兼报。填报本科提前批次的征求志愿时,九类计划之间也不得兼报,但可以与平行志愿填报不同类别的计划。例:平行志愿填报军事类志愿,征求志愿可以改报航海类志愿。

6、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除定向培养军士外)志愿。专科批次的体育类、艺术类以及普通类的定向培养军士志愿之间不得兼报。

7、使用省统考(美术、声乐、器乐、编导)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时,每批次只能在美术、声乐、器乐、编导中选择一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填报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征求志愿、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及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在平行志愿或传统(顺序)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8、已被保送或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等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网上志愿填报。

三、填报安排

1、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逐分段考生人数后,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分两个阶段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第一阶段:6月28日至7月2日(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普通类本科批次志愿。

单独设立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填报栏,供获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填报志愿。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00),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凡第一阶段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间表》(附件1)。

2、各批次平行志愿〔含艺术类传统(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及计划数。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志愿。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征求志愿填报时间表》(附件2)。

四、填报流程

1、准备工作。考生填报志愿前,须查阅我省招生政策、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计划专刊相关内容等,认真阅读计划专刊中《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平行志愿投档说明》等重要材料以及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观看高考志愿填报指导片,根据报考科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高考成绩、体检结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报,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艺术类部分校考专业还要求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双合格”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分批次、分专业考试类型查阅艺术类院校(专业)的招生计划,并仔细阅读有关重要提示。

2、模拟填报。考生凭本人的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于6月15日至19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模拟填报志愿,熟悉、了解志愿填报系统。模拟填报志愿使用的招生计划并非最终向社会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仅供模拟填报使用。实际招生计划以我省2023年计划专刊公布的内容和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3、正式填报。考生在网上模拟填报的基础上,结合本人情况,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正式填报志愿,并网上提交。系统提供了收藏夹功能,供考生收藏意向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收藏夹内的信息不作为投档录取的依据,只有在志愿填报页面输入动态口令并成功提交的志愿才是投档录取的依据。

考生网上提交志愿信息时,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志愿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系统出现弹框或红色字体等提示,考生必须根据提示信息仔细检查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提供《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草表》,考生可根据需要自行下载、打印使用。

4、志愿修改。在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前,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志愿信息。

5、志愿打印。7月3日至4日,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打印所填志愿信息。

6、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管理。考生在查询成绩、填报志愿、查询录取结果时,均须使用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如考生忘记密码,可在登录界面进行密码重置,也可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中学(报名点)申请密码重置。如动态口令卡遗失,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本人书面申请,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补发动态口令卡。因密码或动态口令卡遗失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部分项目填报说明

1、关于高考加分适用范围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具有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认真查阅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简章)、公告、招生说明等或咨询招生高校,充分了解报考要求。

2、关于部分特殊类型志愿填报

(1)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志愿填报,按教育部、我省及招生高校的规定执行。其中,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4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符合多项入选资格的,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2)地方专项计划。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8号)精神,2023年我省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符合相关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3)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根据我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我省继续在本科提前批次设置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对于户籍在有此项招生计划的县(市、区)的考生,可填报本县(市、区)招生计划志愿。

(4)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3〕6号)精神,2023年,我省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生工作,招生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批次招生。对于户籍在有此项招生计划的县(市、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填报相应批次本县(市、区)招生计划志愿。

(5)定向培养军士。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我省继续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校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部分外省院校在我省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由定向培养高校负责培养,招收部队协助做好专业课教学工作;后0.5学年组织入伍实习,包括入伍训练和岗前培训,由招收部队负责。

报名、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等工作安排在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定向培养军士志愿安排在7月27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00)填报,对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且有志报考的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军士”栏填报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艺术类专科志愿。定向培养军士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批量投档前进行。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2023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公告》。

(6)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部分高校在我省安排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只招收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的考生。

以上招生类型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六、军事、公安、司法、消防救援等院校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等安排

1、有意报考军事院校、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须参加政治考核、心理检测、体格检查和面试。考生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并填写有关内容。县(市、区)教育部门于6月15日前将政治考核对象名单和政治考核表报送所在县(市、区)兵役机关,由兵役机关会同同级公安机关完成政治考核。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的通知》(战发〔2023〕192号)执行。

6月26日至30日,省军区在东部战区总医院秦淮医疗区(南京市杨公井34标34号,乘地铁3号线在常府街站下)开设军检站,按设区市分批次组织考生进站体检和面试。考生持心理检测面试表、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1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并填写病史调查表,戴口罩自行报到。具体要求按照我省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有关文件执行。

2、凡高考时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6月26日6:00至30日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等前往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参加由省公安厅与公安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请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相关院校招生网站查询具体安排。

3、有意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且符合其体检标准的考生,须于6月28日至29日(8:00-11:30、14:00-17:30)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到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南京市浦口区百合路248号),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学校网站发布的信息。

4、有志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须参加心理测试、面试、 体格检查、政治考核。考生须于6 月 26 日

9:00-11:30、14:00-17:00,前往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南京市雨花台区振兴路 88

号)现场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1 寸正面免冠照片 2 张。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安排在6 月 26 日至 28

日开展,集合地点为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政治考核安排在6 月 27 日至 30 日开展。

面试、体检或体能(心理)测评等具体日程安排详见《江苏省2023年公安、司法、军事、消防救援等院校面试、体检或体能(心理)测评安排表》(附件3)。

七、工作要求

1、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要高度重视考生志愿填报工作,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做到组织管理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设备保障到位。要切实加强本地区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制定网上填报志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志愿填报工作顺利实施。

2、在填报志愿前,各地要切实做好网络、设备、电力供应等相关准备工作,提前与电信、电力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为网上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保障,做好病毒防范等工作。

3、填报志愿期间,各地要实时监控本地区中学(报名点)考生志愿填报的情况。各级管理端的用户名和密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放,各地要妥善保管。

4、填报志愿时间截止,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不能再填报和修改志愿。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要提醒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较差的地区,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网填报,防止在填报结束前因网络拥堵不能登录网站。

附件:1、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间表

2、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征求志愿填报时间表

3、江苏省2023年公安、司法、军事、消防救援等院 校面试、体检或体能(心理)测评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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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2023-10-20,全文共 6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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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对象

1.具有江苏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非江苏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江苏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江苏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以申请报名。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考试科目

考生的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9〕31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1号)规定:

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使用江苏省自命题试卷。学生根据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凡意向参加2024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须取得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考生若未取得上述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应报名参加相应科目考试。考生若对已取得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不满意的,可报名相应科目的考试。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统考;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专业省统考,还须选择报名参加相应科目专业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收费标准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4日,信息确认的截止日期为11月7日。报名网址为www.jseea.cn或gk.jseea.cn。

2.考生报名时须支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6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19〕414号)执行。报名费为20元/人,考试费为26元/门。

体育、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报名考试费按原省教育委员会、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江苏省高等学校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教财〔2000〕23号、苏价费〔2000〕97号)执行。报名费为20元/人,考试费为60元/门。

四、报名地点

1.江苏省学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合格性考试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2.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非江苏省学籍的江苏省户籍应届毕业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3.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24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附件1-1),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报名手续。

4.在江苏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江苏省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身份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附件1-2),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报名、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五、资格审核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各类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0〕16号)精神,加强对考生的户籍、学籍、报名资格、报名材料的审核工作,特别对于持有外省(市、区)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或外省学籍的考生要重点核查。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将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并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报名点须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核对考生二代身份证相关信息。对于使用临时身份证等手工录入身份信息的考生,可先报名,但须在一定期限内补刷二代身份证,由报名点管理员再次进行审核确认。以军官证、港澳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护照等其他证件报名的考生,须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再次审核确认身份信息。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核。不具备报名点所在中学学籍的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由指定专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办理报名手续。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审核应在网上报名开始前进行。人数较多的报名点如未能在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核,也可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同步进行。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统一由省教育厅基教部门提供。凡不在名单之列的,一律不得以江苏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如需取得江苏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资格,须经当地普通高中学籍管理部门认定,并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取得电子学籍,由省教育厅基教部门汇总提供。

3.所有往届生、社会考生、非江苏省学籍的江苏省户籍应届毕业生、随迁子女考生、在江苏省定居的外国人、港澳台籍考生以及其他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等,在报名开始前,一律先由专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报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或报到后退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上交有关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提供退学证明。

4.报名时,考生须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其中:

(1)往届生、社会考生还须提供毕业证等有关证件。

(2)非江苏省学籍的江苏省户籍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卡和实际就读证明等佐证材料。

(3)随迁子女考生还须提交《2024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附件1-1)及以下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江苏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江苏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5.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自行上网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六、报名流程

1.确认考籍

考生凭考籍号参加高考报名,考籍号由报名点按照预定规则生成。已参加过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沿用原考籍号,由报名点在高考报名时确认考籍。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报名均使用同一个考籍号。各县(市、区)在本地报名信息全部确认后,生成考生号,供考生在考试、获取成绩、录取等环节使用。

2.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

考生高考报名前,须预先查阅和了解江苏省高考有关政策和规定,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1-3),并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3.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考籍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填报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立即网上提交。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7时。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栏目信息有误或有关成绩不符合要求,考生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栏目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4.信息修改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打印信息确认表之前,考生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的报名信息。考生务必核准本人最新户籍信息,并确保与公安户籍信息一致。如考生户籍调整,须及时申请修改报名信息。如因填写错误或户籍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后期不能填报相关志愿,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遗留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5.网上支付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实际所报考科目自动生成应缴纳报名考试费金额,考生可通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按照核定金额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到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报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还须单独支付相应的报名考试费。

6.信息确认

网上支付成功的考生,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

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报名信息。考生只有网上支付成功后,方可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考生报名信息一经打印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已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留存,保存期一年。

7.电子照片采集

电子照片将作为考生本人准考证唯一使用照片,用于考试期间的人像识别比对及毕业电子注册的照片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照片会影响考生的考试及毕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电子照片须按照证件照标准采集,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人像清晰。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如考生在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时已经采集过照片且符合要求的,在高考报名时可不再进行照片采集;如未参加过照片采集、已采集的照片与本人差异性较大的、已采集的照片不符合证件照标准要求的,须在高考报名时采集照片。

七、体育类专业考试的报考办法

报考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填报体育类。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统考信息确认、缴费时间和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八、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报考办法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高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以及戏曲类本科专业省际联考(以下简称戏曲类省际联考)三种形式。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一并填报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信息。

1.省统考的报考工作由全省统一组织,与高考报名同步进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实际,从2024年起,江苏省开设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和书法等6类省统考,考生可报考上述1类或多类。

报考省统考的考生须于11月1日至7日按照报考类别分别进行省统考专业考试报考信息确认和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考生完成网上支付后,须返回系统查询缴费状态,当缴费状态为“已缴费”时方可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相应的专业考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省统考专业考试。

2.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个方向。其中音乐表演方向仅设主项(声乐或器乐),无副项;音乐教育方向设主项(声乐或器乐)和副项(器乐或声乐),主项和副项须不同。报名时,考生可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个方向。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的考生,其两个方向的主项须相同,相同考试科目只考1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报考方向和主项一经选定,不得修改。

3.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报名时,考生可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兼报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只考1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报考方向一经选定,不得修改。

4.校考的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生高校确定,考生根据招生高校的要求完成报名手续。报考有关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如其所报考专业是省统考涵盖专业,须根据江苏省及招生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方能按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按《关于公布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的通知》(苏教考招〔2023〕1号)执行。

5.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戏曲类省际联考由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高校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成绩用于戏曲类专业的招生录取。戏曲类本科专业实行省际联考后,招生高校不再组织其他考试。

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本科专业包括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等。每个专业或剧种(方向)在全国设置一个考点,相关考生均可申请参加考试。高校戏曲类专科专业不再单独组织省际联考,由招生高校自行选择对应到戏曲类省际联考或省统考相应类别,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报考戏曲类省际联考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选择“戏曲类省际联考”,高考报名结束后按照组考高校要求参加报名和考试。

6.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继续组织专业考试。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方式进行招生。

九、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办法和考生享受照顾政策申请办法

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按照《江苏省2024年残疾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办法》(附件1-4)执行。考生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按照《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办法》(附件1-5)执行。

十、其他特殊类型考生报名办法

报考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等特殊类型以及各类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除须参加高考报名外,还须按照招生高校规定的时间与方式,自行向报考高校办理报名考试手续,由招生高校进行资格审核。

1.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等文件要求,从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2.根据《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精神,从2024年起,符合江苏省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对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江苏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江苏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学生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招生高校相关专业在江苏省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学生,可申请就读相应的普通专业;其余学生限定就读体育学类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到其他类专业就读。

2027年起,符合江苏省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近3年在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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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考征求志愿填报时间表

2023-06-15,全文共 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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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征求志愿填报时间表

填报阶段填报批次
填报时间
(当日9:00-15:00)
第一阶段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等7月12日
体育类、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7月16日
普通类本科批次7月23日
第二阶段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次7月30日
普通类专科批次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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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实施办法

2024-01-03,全文共 4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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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拔计划

2024普通高等学校三年制高职(专科)“专转本”(以下简称“专转本”)的接收院校主要为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

选拔计划以两种形式公布:一是按接收院校代码,再按报考专业大类名称与专业代码顺序公布;二是按报考专业大类名称,再按接收院校(专业)代码顺序公布。

选拔计划的主要内容有:院校代号、院校名称、报考专业大类、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应试外语语种、计划数、学费、对报考者专科所学专业要求等。

二、报名、资格审核和填报志愿

(一)选拔对象

1.“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中职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学生、2021年春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下同)。

2.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继续安排适量“专转本”专项招生计划,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3.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4.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安排在2024年4月,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条件

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报名条件为:(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视同符合)。

(三)选拔方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经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报名方可生效。

(四)资格审核

考生需符合生源院校公布的报名要求,生源院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生源院校须安排专人负责本校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五)志愿填报

1.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在同一批次录取。录取志愿设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平行志愿设置A、B、C、D、E、F、G、H八个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普通考生每个志愿必须填报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录取时将按专业进行投档(允许将同一院校的同一专业大类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志愿分别填报)。平行志愿在报名时同步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一并填报,为确保公平公正,志愿填报结束后,不受理补报志愿申请,不允许修改、放弃已填报的志愿。

2.报考英语类、日语类、教育类(含师范类专业)、医护类等专业“专转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本科招生院校招生计划中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其他专业类可以跨专业报考,具体详见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选拔计划。

(六)报考流程和信息采集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本人手机号进行网上报名,在手机获取短信验证码后,方能进入省教育考试院“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考生在网上提交后,即视为确认。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2.生源院校根据报名条件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以及接收院校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同时负责考生人像采集。

3.生源院校须在校内醒目处及校园网上将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须5天以上,并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和信箱。生源院校还须通知审核不合格考生,告之其不合格原因。

4.生源院校须认真审核网上报考的考生信息,通过审核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填报信息。如确需更正报名信息的,须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方可修改。

(七)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

普通考生报名及填报平行志愿时间为2024年1月9日至12日,逾期不予补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jseea.cn)进入专转本 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届时详见网站说明。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考查与普通考生统一考试不可兼报,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报名参加普通高职(专科)“专转本”全省统一选拔考试,则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相关优惠政策。

(八)报考专业大类及考试科目

考生根据各接收院校招生专业计划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时,须选择报考专业大类、统考科目中的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及外语语种(英语或日语)后再填报具体的专业。

三、命题和考试

(一)命题

1.“专转本”全省统一考试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有关高校应在命题教师选派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协助。

2.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50分、外语(英语或日语)120分、专业综合23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满分500分。

3.专业综合考试(含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按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要求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成绩以原始分计入总分。2024年电子信息类、音乐类2个专业大类继续作为试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实行笔试,操作技能进行现场测试,现场测试方案由电子信息类、音乐类专业综合操作技能考试委员会另行公布。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

具体安排如下:

注:美术设计类专业综合操作技能考试时间:15:30~18:00。电子信息类、音乐类专业综合操作技能考试时间安排见另行公布的现场测试方案。

2.准考证发放

考前3天,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3.考点设置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报名人数及分布情况在相关院校设置考点,并尽量安排在标准化考点院校,考点院校具体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4.试卷保密保管

各设区市招考机构按国家级教育考试有关要求,负责试卷的运送、保管等安全保密工作,指导所在辖区考点院校的考务管理与考务培训工作,并做好考试期间的巡视工作。

5.考试的组织实施,按照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考试考务细则文件规定执行(另发)。

四、评卷和考试成绩

(一)“专转本”试卷评阅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及各专业大类专业综合基础理论考试实行网上评卷。

(二)外语成绩为考生专科学习期间历次全国大学英语(日语)四级考试的最高成绩按《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折算计入总分。

(三)考试成绩于4月下旬公布〔含英语(日语)折算成绩〕,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上办事的查询中心栏目中查询,也可以由生源院校通知考生,不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如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生源院校提出核查成绩的书面申请。生源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上传考生名单,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复核,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中心中凭本人相关证件号码查询复核结果。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网上录取。

(一)录取体制

“专转本”录取工作实行“院校具体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参加统一选拔考试并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报名时选择的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及院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接收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接收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二)划线原则

根据“专转本”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19个专业大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及管理类统考科目为大学语文及高等数学的专业大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医护类护理学专业统考科目为大学语文及高等数学的专业大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共计21个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投档原则及办法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投档办法是:按考生报名时选择的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F、G、H平行志愿或A、B、C征求平行志愿,只要被检索的8个志愿(或3个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及其专业,即直接向该院校的该专业投档。如未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及其专业,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及其专业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四)录取安排

录取工作安排在2024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统考考生的录取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服从志愿及降分录取等四个轮次进行。分别是:

(1)平行志愿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并及时退回不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

(2)征求平行志愿录取。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情况,各生源院校负责通知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3)服从志愿录取。在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填有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档案(考生须符合录取院校招生专业的要求)。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4)降分录取。在服从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含10分)以内,且在平行志愿中填报该校(专业)的考生档案。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五)录取要求

院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院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院校。

院校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形成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院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寄送给被录取考生。录取考生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六、收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4〕26号),考生报名时,须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145元/人(其中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如果生源院校采取集中支付的,可在网上审核通过后上传数据前集中支付即可。原生源院校用于报名组织工作留存的5元/生,省教育考试院在报名工作结束后一次性划拨给各生源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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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公告

2023-10-13,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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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以下简称《指引》),适用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及后续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行。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高校按照《指引》要求,编制了2024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现予以公布,供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选科时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高考模式。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科目中选择2科。考生填报院校专业时,其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拟报考高校专业选科要求。

2.招生院校及专业。需特别说明两点:一是高校报送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高校在所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科要求,招生当年并非所有编报的专业都会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二是高校编报的招生专业并非都会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高校在招生当年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各省物理类和历史类计划。综上,2024年在我省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以及高校相关专业是否在我省分别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以招生院校当年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选考科目要求。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实际,选择1科、2科、3科或不提要求。选择1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选择2科或3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同时选考指定的2科或者3科;未提出科目要求的,考生根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选考3科即可。

4.查询途径。考生可访问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jseea.cn),按照学校、专业、考生选考科目或高校选科要求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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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间表

2023-06-15,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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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间表

填报阶段填报对象填报批次填报时间
第一阶段高考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入选考生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普通类本科批次志愿6月28日至7月2日(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
第二阶段未被第一阶段录取且高考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7月27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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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问答

2023-10-20,全文共 5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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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高考网上报名的时间和网址是什么?

答:2024年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4日,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报名网址为www.jseea.cn或gk.jseea.cn。

2.哪些人员可以参加高考报名?

答:(1)具有江苏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非江苏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②其监护人在江苏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江苏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以申请报名。

3.哪些人员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4.江苏省学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如何报名?

答:江苏省学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合格性考试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5.非江苏省学籍的江苏省户籍应届毕业生如何报名?

答:非江苏省学籍的江苏省户籍应届毕业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在报名开始前,一律先由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专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报名。非江苏省学籍的江苏省户籍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卡和实际就读证明等佐证材料。

6.往届生、社会考生如何报名?

答:往届生、社会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在报名开始前,一律先由专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报名。往届生、社会考生须提供毕业证等有关证件。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或报到后退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上交有关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提供退学证明。

7.在江苏省就读的随迁子女如何报名?

答: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24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报名手续。报名时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2)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江苏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3)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江苏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8.在江苏省定居的外国人、港澳台籍考生以及其他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等,如何报名?

答:在江苏省定居的外国人、港澳台籍考生以及其他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等,在报名开始前,一律先由专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报名。

9.考生的报考科类有哪些?

答:考生的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

10.2024年普通高考考试科目有哪些?

答: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其中“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1”是指考生首选科目在物理、历史两门中选择1门;“2”是指考生再选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2门。

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江苏省自行组织命题。

11.高考文化总成绩是如何组成的?

答:高考总分值为750分,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每门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分。

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其中,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4门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12.选择性考试科目组合有哪些?

答:选择性考试科目有12种组合,具体如下:

13.考生选科时须参考2024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在哪查看?

答:从2024年起,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教育部2021年新修订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已于2022年1月在网站发布了2024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https://www.jseea.cn/webfile/index/index_zkxx/2022-01-18),请考生登录查看。2024年在江苏省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计划及选考科目要求,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招生计划专刊为准。

14.综合素质评价有哪些内容?

答: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六个方面。

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安全防范等方面的认知与表现。

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

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

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的创新素养和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劳动技能、体验经历等情况。

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主要考察学生加强自我认知、树立专业志向、学会选择课程、实现主动发展等情况。

15.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综合素质评价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高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在考生分数相同时,可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

16.哪些考生可申请享受照顾政策?

答:(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①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②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③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17.如何申请享受照顾政策?

答: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须由本人申请,认真填写《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按规定流程完成相应职能部门资格审核,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高考报名点。逾期不予受理。

18.网上报名的主要流程如何?

答:(1)信息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考籍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填报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立即网上提交。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栏目信息有误或有关成绩不符合要求,考生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栏目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2)网上支付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实际所报考科目自动生成应缴纳报名考试费金额,考生可通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按照核定金额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到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报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还须单独支付相应的报名考试费。

(3)信息确认

网上支付成功的考生,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

19.考生应如何正确填报户籍信息?答:考生务必核准本人最新户籍信息,并确保与公安户籍信息一致。如考生户籍调整,须及时申请修改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如因填写错误或户籍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后期不能填报相关志愿,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遗留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20.网上报名成功后,可以修改报考信息吗?

答: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打印信息确认表之前,考生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的报名信息。考生报名信息一经打印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

21.体育类、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考试科目有哪些?

答:江苏省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试科目与普通类考生一致,实行“3+1+2”模式。其中“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1”是指考生首选科目在物理、历史两门中选择1门;“2”是指考生再选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2门。

2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何进行专业考试报名?

答: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一并填报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信息。

23.2024年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如何报名?答: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报名与2024年高考报名同步进行。从2024年起,江苏省开设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和书法等6类省统考,考生可报考上述1类或多类。

报考省统考的考生须于11月1日至7日按照报考类别分别进行省统考专业考试报考信息确认和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考生完成网上支付后,须返回系统查询缴费状态,当缴费状态为“已支付”时方可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相应的专业考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省统考专业考试。

24.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如何填报报名信息?答: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个方向。其中音乐表演方向仅设主项(声乐或器乐),无副项;音乐教育方向设主项(声乐或器乐)和副项(器乐或声乐),主项和副项须不同。报名时,考生可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个方向。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的考生,其两个方向的主项须相同,相同考试科目只考1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报考方向和主项一经选定,不得修改。

25.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如何填报报名信息?答: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报名时,考生可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兼报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只考1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报考方向一经选定,不得修改。

26.报考戏曲类省际联考的考生如何填报报名信息?

答: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戏曲类省际联考由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高校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成绩用于戏曲类专业的招生录取。戏曲类本科专业实行省际联考后,招生高校不再组织其他考试。

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本科专业包括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等。每个专业或剧种(方向)在全国设置一个考点,相关考生均可申请参加考试。高校戏曲类专科专业不再单独组织省际联考,由招生高校自行选择对应到戏曲类省际联考或省统考相应类别,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报考戏曲类省际联考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选择“戏曲类省际联考”,高考报名结束后按照组考高校要求参加报名和考试。

27.报考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报名时还需注意什么?

答:校考的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生高校确定,考生根据招生高校的要求完成报名手续。报考有关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如其所报考专业是省统考涵盖专业,须根据江苏省及招生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方能按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按《关于公布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的通知》(苏教考招〔2023〕1号)执行。

28.考生报考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有什么要求?

答:考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后,方可参加该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29.意向参加2024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对其合格性考试有何要求?

答:凡意向参加2024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须取得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考生若未取得上述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应报名参加相应科目考试。考生若对已取得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不满意的,可报名相应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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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2024-01-02,全文共 2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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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教学司〔2023〕15号)、《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苏教学〔2019〕6号),为做好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院校及计划

1. 2024年“专转本”计划主要安排在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

2. 2024年继续开展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工作。

3.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继续安排适量“专转本”专项招生计划,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4. 省教育厅对各校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后下达。接收院校应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专转本”计划,制定招生简章。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办学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咨询及举报电话等内容。简章应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公开发布,供考生查询。

二、选拔对象及方法

1. 选拔对象分三类。

(1)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中职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学生、2021年春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

(2)经设区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

(3)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五年一贯制高职转段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五年一贯制高职应为五年级在校学生),以及普通高职(专科,含五年一贯制高职)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我省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2. 针对上述三类选拔对象采取三种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学生“专转本”由接收院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实施方案另行印发;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由接收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察,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3. 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三、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安排

1. 报名时间。安排在2024年1月上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安排在2024年4月),具体报名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2. 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视同符合)。

3. 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校“专转本”的考生报名工作由所在高校负责组织,并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4. 志愿填报。2024年“专转本”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专业大类设置所划分的专业大类选择相关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8所院校的8个专业。

5. 考试安排。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考试科目及成绩构成为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50分、英语或日语120分、专业综合23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满分500分。专业综合考试(含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按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要求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2024年电子信息类、音乐类2个专业大类继续作为试点,专业基础理论实行笔试,操作技能进行现场测试,现场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普通高校“专转本”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招生考试工作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办法执行,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

四、录取与培养

1. 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按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录取资格线,有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接收院校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 “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本科院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在报到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接收院校不得为其办理入学手续。

3. “专转本”学生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接收院校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单独制定培养方案,不得插班学习。

4. “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5. 接收院校要全面总结近年来“专转本”工作,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学历管理与就业

1. 接收院校按规定认真开展“专转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新生进行学籍注册。“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2. 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以外,“专转本”学生享受与接收院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加强组织领导

1. 高校是本校“专转本”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接收院校、生源院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压实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积极主动做好“专转本”政策宣传、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生源院校要加强协同配合,认真做好学生报名、资格审查、送考等工作。考点院校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有关保密规定,齐心协力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等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2. “专转本”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公开。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接收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省教育厅将加大招生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招生录取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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