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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通知

南京通知专题栏目,提供与南京通知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京通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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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6-25,全文共 3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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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共同参与。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9月9日(星期六)-9月10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科目:点击查看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点击查看

四、管理办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考条件:点击查看

六、报名:查看流程及时间安排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 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 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 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报考免两科的考生应提供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证明;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工作年限证明;

(5)增报专业的应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4. 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 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

2. 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

(一)考前抽查

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将对报考人员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未被抽查的报考人员仍可进行缴费操作。

(二)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

2.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将在2023年12月上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12月中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5.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6.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十、收费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75元。

十一、考试大纲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

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1811/20181105_238245.html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三)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四)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加强卫生防护。

附件:

1.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3.咨询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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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江苏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放假通知

2023-12-28,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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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统一放假时间。适应国家春节假期安排,适当调整放假时间。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定为:1月27日—2月20日,共25天,1月27日正式放假,2月21日正式上课。

二是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项目。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加强假期家校协作。协同家长督促孩子加强体育锻炼,把握好生活节奏,保证充足的运动和睡眠时间;鼓励孩子主动承担家务劳动;引导孩子多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文体、科技、社区服务等活动,增强发展自信;激励孩子多阅读,培养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督促孩子绿色上网,控制使用电子产品时间。

三是切实做好师生“减负”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组织学生补课,不安排返校日。切实做好寒假作业总量统筹,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的作业。加强假期监管和预防。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地各校针对有可能发生的教师有偿家教、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问题进行专题教育。

四是认真抓好假期安全工作。全面做好安全教育。加大安全教育和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和家长开展以防火、防溺水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突出防止假期孩子因玩烟花爆竹等出现的伤害,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规范做好校园安全防护。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放假前对学校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做好供水设备防冻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扎实做好假期心理关爱。放假前,要重点提醒家长关注假期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假期中,要发挥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作用,畅通与学生及其家长的沟通联系。开学前后,要通过家校互动引导家长和学生做好情绪管理;开学后一周内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

五是全面做好假期工作部署。各地各校在放假前要对假期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设立举报电话,加强明查暗访,确保所有中小学校严格遵守办学规范。对发现的违反规定的情况要及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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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关于调整首次使用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的通知

2022-05-20,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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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通知

为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民生保障作用,经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自2022年5月20日起,调整南京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调整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将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至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

二、自2022年5月20日起,公积金中心按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此前已经由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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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华侨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两癌筛查通知

2024-01-16,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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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癌免费筛查项目

1、妇科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

2、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TCT)。3.乳腺触诊及乳腺超声检查。4.乳腺异常病例转诊乳腺钼钯。5.宫颈异常病例转诊阴道镜。

“两癌”筛查的对象及流程

筛查对象:

1.年龄35-64周岁已婚女性(哺乳期、乳房切除、宫颈切除的除外),户籍不限,具体信息以电脑登记为准。

3.2023年内未接受此项目者及既往结果异常者。

注意:实际情况请和中心妇科医生联系。

筛查流程:

1、携带身份证到挂号室挂免费号后至三楼妇科。

2、妇科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乳腺手诊,TCT检查。

3、乳腺、阴道超声检查。

“两癌”筛查时间及地点

☞ 筛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

☞ 筛查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华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鼓楼区管家桥63号)

☞ 咨询电话:025-68156038

“两癌”筛查注意事项

1.名额有限,满额截止。

2.检查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

3.检查前48小时内避免性生活、阴道冲洗和上药,避开月经期,另外异常阴道出血者不能检查;急性妇科炎症者需治愈后方可进行两癌筛查。

4.预约成功后请按预约时间来院体检,过期请重新预约。

预约方式:

1、微信搜索并关注「鼓楼区华侨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2、点击底部高级菜单「玲珑华侨」-「两癌筛查」即可进行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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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发改委关于重新核定红山森林动物园景区门票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1-28,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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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森林动物园改造提升工程于2018年批准立项,改造提升工程包括:景区占地扩容5.4公顷,新建总建筑面积1.94万平方米的动物展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用房,提档升级改造园内既有场馆,新增物种30多种200余只等。

为适应景区实施改造提升工程后的运营需要,遵循“坚持公益属性、促进景区可持续健康发展”原则,综合考虑核心游览项目增加、游览面积扩大、成本支出增加等因素,经履行成本监审(调查)、听证会等程序,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重新核定红山森林动物园景区门票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红山森林动物园景区门票价格为70元/人次,景区年卡价格为120元/人次。

二、继续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景区门票价格优惠的相关政策规定。

三、上述门票价格政策自发文之日起6个月后执行,同时,景区改造提升工程应正式对外开放。

(图源:南京发改委

而红山森林动物园也发布了相关通知,根据《市发改委关于重新核定红山森林动物园景区门票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价费字 (2023) 18 号),自2023年7月10日起,红山森林动物园景区门票70元/人次,景区年卡 120 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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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

2023-08-09,全文共 1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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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通知(主要内容)

工作目标和安排

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向其提供实时在线开具、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2023年8月底前,相关功能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亮码可办”推广使用,原有纸质证明及出具方式并行使用、同时有效,过渡期1年;2024年8月起,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工作任务

(一)精简整合证明材料。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要按照规范的表单样式,对目前使用的《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进行整合优化,统一调整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以下简称《个人信息表》,附件1)。

(二)调整证明开具方式。各地公积金中心要调整原有部分证明开具代收代办模式,利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实现《个人信息表》网上申请、实时开具。《个人信息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留存,受理地和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可分别查阅、使用。

(三)畅通窗口查验功能。各地公积金中心要及时为办理业务的相关工作人员设置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访问权限,缴存人出示“电子码”时,窗口工作人员应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电子码”编号,实现对缴存人《个人信息表》相关信息的在线查验。

(四)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各地公积金中心要按照《个人信息表》办理流程及查验方式(附件2)优化相关业务办理流程。有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可结合实际业务需要,通过系统对接将《个人信息表》相关数据嵌入公积金中心业务管理系统,提升业务办理效能。

(五)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各地公积金中心之间要强化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咨询投诉、异议处理、反馈纠错等工作机制。当缴存人对《个人信息表》相关内容提出疑问时,受理地公积金中心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协调联系;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要积极对接配合,及时处理异议数据,共同响应缴存人的服务需求,不断改善缴存人异地办事的服务体验。

“亮码可办”涉及的相关功能操作手册及系统对接技术文档可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下载。

组织保障

(一)加强监督指导。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公积金中心的组织推动和督促指导,及时跟进协调解决有关难点堵点问题,确保“亮码可办”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公积金中心要落实数据上传责任,做好数据整理,提高数据质量,按时将数据上传至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确保通过“电子码”查询的相关信息内容完整、数据准确。

(三)加大宣传培训。各地公积金中心要加大对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事项的宣传推广,做好有关政策宣传解读,扩大群众知晓度,加强“亮码可办”业务培训,积极引导办事群众操作使用,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工作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联系电话:010-5893455658933481

附件1: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

附件2:《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办理流程及查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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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永宁街道社区医院初一适龄女生预约HPV疫苗通知

2023-03-16,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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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女生福利,可自主选择2、4、9价HPV疫苗接种。

接种对象

永宁街道户口或在永宁上学的无HPV疫苗接种史及禁忌症在校初一年级女生。

接种时间

每周二、四、六(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每日限120人)。

接种地点

浦口区永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计免门诊接种流程。

扫码二维码(←)预约并缴费成功后,请致电025-58220120确认疫苗是否库存充足,完成确认之后即可由监护人陪护携带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在接种时间内即可至中心进行接种。

注意事项

目前除国产2价疫苗(接种2针)免费外,预约4价疫苗(接种3针)、9价疫苗(接种3针)疫苗或者进口2价疫苗(接种3针)均需在线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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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华门社区医院2024老年体检通知(不限户籍)

2024-02-22,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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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对象

60岁及以上的常住居民,无论是否为本地户籍,都可以在我中心参与免费健康体检。

体检项目

1、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腰围、血压、内科;

2、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

3、生化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

4、功能检查:心电图、腹部B超(肝胆胰脾)、全胸片。

预约方式

1、有意者请携带医保卡(无医保卡请带身份证)至中医科(三楼)进行登记预约。

2、与中心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居民可直接与您的家庭医生联系预约。

3、门诊就诊时和门诊医生预约。

体检地点

地址:中山南路321号(中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交通方式:地铁1号线三山街站3号出口向前100m / 公交车4、7、16、33、35中山南路升州路(三山街)站下车,熙南里对面。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上午07:30开始,采血时间截止为上午09:30。

2、先至收费处凭医保卡领取体检单。

3、体检需空腹,体检前一晚22:00之后要禁食(不吃不喝),如需服用降压药等,可用少量水服用,体检前三天内清淡饮食。

4、体检当日应着穿脱方便的服装、鞋袜,最好不佩戴项链等贵重饰品。如体检者高龄或体弱行动不便,务必请家属陪同,确保体检过程安全。既往有慢性病史的患者,请随身携带常用药品。

5、体检人员均可免费领取早餐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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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南京都市圈购房还贷提取政策调整通知

2024-05-07,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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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为加快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推进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共通、信息联通、业务畅通,现对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调整。南京市缴存职工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在南京本市购房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不受缴存职工工作地和户籍地的限制。

通知自 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都市圈范围:

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

政策查询: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可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gjj.nan-jing.gov.cn/)或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025-12329了解咨询。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跨地区贷款和提取政策,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为准。

南京都市圈购房还贷提取政策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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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南京公积金年度结息暂停业务通知

2023-06-25,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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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现就暂停相关业务系统工作通知如下:

6月28日18:00时起暂停集中代收单位汇补缴登记业务(含柜面、网厅);

6月29日18:00时起暂停跨行提取业务(含柜面、线上服务渠道);

6月30日12:00时起暂停所有柜面业务和线上公积金服务渠道,含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www.njgjj.com)、“南京公积金”手机APP、“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 江苏政务服务网、“苏服办”手机APP 、“我的南京”手机APP以及支付宝等渠道的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请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于2023年6月30日14:00时前完成公积金业务系统签退工作,确保签退前将柜面已登记的销户提取业务入账或撤销,并于中心业务恢复正常后,完成撤销业务的补录工作。2023年7月1日9:00时起各项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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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鼓楼区免费两癌筛查最新通知

2024-04-24,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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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鼓楼区两癌筛查消息(更新于2024年2月29日)

阅江楼社区|华侨路社区|妇幼保健所|幕府山社区

挹江门社区|小市社区|宝塔桥社区|宁海路社区

拓展阅读:2价和4价区别?

①2价HPV疫苗可以预防:16型、18型。

划重点:2价疫苗能够有效预防宫颈癌。

适种人群:9-45周岁女性。即满9周岁可以开始接种第一剂;满46周岁后不再接种。

②4价HPV疫苗可以预防:16型、18型、6型、11型,增加两种低危型主要能更早地保护尖锐湿疣等疾病的发生。

适种人群:9-45周岁女性。即满9周岁可以开始接种第一剂;满46周岁后不再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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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锁金村社区医院九价hpv疫苗预约时间通知

2023-10-30,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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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人群

16-45岁女性。

预约时间

10月30日上午14:00开始预约

接种时间

预约时所选时间为线下接种时间,请预约后按照所选时间前往门诊接种。

(按预约时间到中心后)直接到三楼计免科(凭预约信息界面)拿缴费单后至一楼交费,再回三楼计免科接种。

注意事项

1.预约对象:16~45岁女性均可预约。(居民均可自行下单,提醒大家拒绝黄牛,谨防被骗!)

2.此次预约为HPV首针预约,后续两针将现场告知,无需预约。

3.一个身份证号只能预约成功一次。为确保号源公正性,仅限接种者本人手机号及实名账号预约,不可代约,预约后不可转让。

4.接种时将核对本人身份信息,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居住证或户口本或房产证,按预约时间前来登记接种,过时不来将视为放弃。

5.预约成功,但安排接种期间身体状况欠佳者(如发热,使用镇痛药、抗生素或抗炎药等药物;准备妊娠或妊娠及哺乳期;生理期导致头疼、呕吐等强烈反应者),将不予接种,名额均不予保留,建议若存在上述情况请勿预约。

6.疫苗数量有限,请本次未预约成功的朋友继续关注,耐心等待下次预约通知,勿盲目着急拨打电话或前往现场。

南京锁金村社区宫颈癌疫苗预约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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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景区时间调整最新通知

2023-11-08,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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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馆: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因场馆筹备重要活动及设备维修需要,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定于2023年11月13日(周一)至12月13日(周三)期间闭馆。12月14日起,纪念馆正常开放。

大报恩寺遗址景区

2023年11月8日(周三)进行闭园维护,请广大游客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阅江楼风景区

主楼因消防改造施工,需对主楼部分区域进行阶段性封闭施工,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12月20日。

时间调整

鸡鸣寺

鸡鸣寺自2023年11月6日起,调整开放时间为每天7:30至17:00,初一、十五开放时间为5:30至17:00。

敬请广大香客留意并相互转告,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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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盘城街道社区医院流感疫苗到苗通知

2022-08-31,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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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本辖区内儿童请直接在微信公众号“育苗通”预约接种时间;本辖区内18岁及以上成人可于每周二下午14:00-16:00前来现场排队接种(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前来接种。

注意事项:

疫苗活性成分、辅料、新霉素、甲醛等成分过敏者,不能接种流感疫苗;

患急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感冒发热者需等病愈后一至两周方可接种流感疫苗;

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不能接种流感疫苗;

需与其他疫苗间隔两周以上;

如有严重鸡蛋过敏者,请告知现场医生进行评估。

注意:是否能接种需根据现场医生对受种者身体状况(包括用药)评估后方可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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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门社区医院老年人免费体检预约通知

2024-01-08,全文共 1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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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65岁以上老年人(含65岁),包括户籍和非户籍人口。

体检内容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2、体格检查,包括血压、身高、体重、视力、腰围、心、肺、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

3、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尿酸)、血糖、血脂、心电图、腹部B超、胸片等;

4、中医体质辨识;

5、健康指导与中医保健指导,告知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体检频次根据第3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到所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体检1次。

体检事项

1、体检时间:2024年全年 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00开始(抽血9:30结束)

2、体检准备:携带医保卡和身份证 早上需空腹

3、体检预约

a.现场预约:周一到周五: 14:00-17:00中央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体检科

b.电话预约:025-86386866(预约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1:30、14:00-16:00)c.签约预约与中心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居民,可直接与您的家庭医生联系预约

4、解读报告:欢迎参加过体检的居民携带体检报告来中心解读报告,我们将安排高年资的主任医师为您答疑解惑。地点:二楼体检科检后咨询门诊咨询电话:17826023279

可增加项目应广大居民要求,我中心也可开展以下常见老年人检查项目(医保范围内),有需要的居民携带医保卡即可检查,与老年人体检同出报告:‍

1、肿瘤标志物:血清癌胚抗原(CEA)、甲胎蛋白(AFP)

CEA和AFP在肿瘤的早期诊断、疗效判断和预后等方面具有重要应用价值。CEA是一种广谱肿瘤标志物,在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肺癌及其他恶性肿瘤的血清中均有升高,在老年人的恶性肿瘤诊断、病情监测、疗效评价等方面具有重要临床价值。AFP是诊断原发性肝癌的最敏感、特异的指标,在临床上主要用于原发性肝癌的的诊断及疗效监测。另有更全面的男性肿瘤标志物五项及女性肿瘤标志物五项可供选择。

2、同型半胱氨酸(HCY)

同型半胱氨酸升高是心血管疾病的危险因素之一,尤其是脑卒中发生的一个重要危险因子,也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和心梗的危险性评价指标。

3、糖化血红蛋白

反映患者过去3个月内的平均血糖水平,不局限于糖尿病患者,肥胖或患有高血压、动脉硬化的老人尤应注意此项。

4、尿微量白蛋白(mALB)+尿肌酐

诊断肾小球疾病和损伤的早期灵敏指标,在糖尿病肾病、高血压肾病及高血压病人心血管损伤等疾病的早期发现、诊断和治疗具有重要价值。

5、眼底照相全自动周围神经病变监测

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的筛查,早发现,早治疗,制定个体化的防治方案,预防糖尿病及并发症的发生,发展,降低致残及致死率,提高患者生命质量,减少家庭医疗负担。

6、颈部血管B超

可显示血管内中膜是否增厚、有无斑块形成、斑块的回声以及脱落风险、是否有血管狭窄及狭窄程度、有无闭塞等详细情况。是脑卒中的基本筛查项目之一。

7、骨密度检查

老年人由于骨质流失,较容易出现骨质疏松,骨质疏松会造成腰部、骨盆、背部等部位的疼痛,严重者还会造成骨折。老年人要定期进行骨密度检测,提早防治骨质疏松。

8、双下肢B超

可以检查动脉血栓、动脉粥样硬化,动脉有无狭窄和静脉血栓,静脉瓣功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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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天然气涨价最新通知2023

2023-06-15,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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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天然气涨价最新通知(2023):

6月12日,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价费字〔2023〕410号),自2023年7月1日起,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本次《通知》仅上调了天然气销售价格,居民阶梯气价政策等其他内容不作调整,仍按相关规定执行。调整后的销售价格如下:

居民用户第一、二、三档销售价格分别调整为3.03元/立方米、3.64元/立方米、4.24元/立方米;执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34元/立方米。

本次调整后,较2022年,每户平均每年支出将增加约41元、每月支出增加约3.42元。

附件:南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重点关注:民用气涨价后,抄表时间怎么算?

本次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即从2023年7月1日起,居民家庭用气量按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燃气费用。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在跨月抄表气量时,以2023年7月1日为划分点,根据划分点前后用气天数及日均用气量分段计算用气量,7月1日前的用气量按原销售价格执行,7月1日起的用气量按调整后的销售价格执行。

举例:

1、后付费单双月抄表客户。某双月抄表客户,2023年6月11日抄表示数为1500立方,2023年8月11日进行了气价调整后的首次抄表,抄表示数为1800立方,该客户两次抄表日间隔61天,日均用气量为(1800-1500)/61=4.9180立方,该客户7月1日前用气天数为20天,执行原价格政策的气量为4.9180*20=98.36立方;7月1日起的用气天数为41天,执行新价格政策的气量为1800-1500-98.36=201.64立方(4.9180*41=201.64)。

2、远程抄表客户。远程抄表客户用气量清算实行远程数据上传方式。由燃气企业安排2023年6月30日24时远程抄表,本次抄表收费仍按原价格执行,2023年7月1日后抄表收费执行新的价格。

3、预付费IC卡表客户。预付费IC卡表客户用气量清算参照后付费单双月抄表客户,实行客户自行申报方式。

附:《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原文截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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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原文

2024-05-11,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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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通知适用于本市城镇地区。

二、适用对象

1.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取得合法产权住房)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该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2.房屋产权为两人及以上人员共有的,需经所有产权人协商一致确定其中一人申请立户迁入,同时可以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办理户口随迁,其他共有产权人不再适用本通知规定。

3.房屋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护人一并迁入。

三、办理要求

(一)申请材料

办理户口迁移应当本人到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申请随迁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根据投靠落户情形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登记信息能够证明亲属关系,或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关系证明。

房屋产权为两人及以上人员共有的,一并提交其他产权人同意落户声明和居民身份证。

省内户籍居民在提交落户申请时,可以使用“苏证通”APP中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网上功能凭证替代实体证件,经公安机关审批准予迁入后,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原件办理落户手续。

(二)受理审批

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申请由属地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部门或公安派出所受理,所属区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批。

申请人可以通过“省内一站式”“跨省通办”办理户口迁移,即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迁入地、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无需前往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四、其他说明

1.本通知规定的合法稳定住所,仅指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取得合法所有权的住宅用房。

2.本通知规定的合法稳定住所材料,仅指登记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不能反映出住宅用途的,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时还应当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3.本通知自即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通知与我市现行户籍政策并行实施,并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执行,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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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南京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2023-07-25,全文共 1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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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范围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各单位应为全部符合规定的职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二、调整标准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2023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2022年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22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387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执行标准为2280元,如遇调整,按有关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职工工资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

三、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23年7月1日开始执行,请各单位在10月31日前完成基数调整工作。因特殊情况延迟调整的应从2023年7月开始补缴。

四、调整步骤

(一)柜面办理

1.各单位到本单位开户的银行网点领取《单位分户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或拷贝相关数据信息。

2.各单位按职工个人202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职工的缴存基数,将调整结果告知职工,如职工对此次调整无异议,单位按新缴存基数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或直接修改从银行拷贝的数据。

3.各单位应核对《单位分户信息》表中的单位信息,以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中职工个人信息。如单位信息或职工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或有误的应当进行更正,确保单位和职工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与本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或人事代理关系,以及退休的职工不得缴存住房公积金。

4.各单位将修改确认后的《单位分户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或数据送交各银行网点。

5.各银行网点应对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同时核查职工社保缴纳单位与公积金缴存单位是否一致。审核合格后更正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所在区、单位性质等基本信息)、职工个人信息和职工的缴存基数,并将更改后的单位基本信息、职工个人信息回执和打印的基数调整受理回执返回给单位核对确认,单位和各银行网点应确保缴存基数调整准确无误。

(二)网上办理

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业务的单位,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1.在“归集业务”—“打印年度基数调整单”功能点中,下载本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按柜面办理要求核对职工个人信息,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在“查询业务”—“单位分户查询”功能点中,下载本单位《单位分户信息》。按柜面办理要求核对单位基本信息,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3.按职工个人202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职工的缴存基数,并将基数调整结果告知职工。如职工对此次调整无异议,在“归集业务”—“基数调整”功能点中,导出年度基数调整样表,按新缴存基数制作年度基数调整表格。

4.在“归集业务”—“基数调整”功能点中,导入新制作的年度基数调整表格,办理年度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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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西善桥社区医院流感疫苗到苗通知

2022-09-08,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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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赛诺菲巴斯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接种对象:6-35个月婴幼儿 儿童需提前在公众号上预约。

免疫程序:从未接种流感疫苗儿童2剂次,间隔4周以上。

接种时间:周一、周三、周四、周六上午8:00-11:00

二、华兰生物四价流感疫苗:

接种对象:3岁以上儿童及成人。

免疫程序:1剂次。

接种时间:

●3-14周岁儿童 周一、周三、周四、周六上午8:00-11:00(带儿童接种证),需提前在公众号上预约。

●15周岁以上人群

周五上午(08:00-10:30)(带身份证)(儿童无身份证,可携带户口本或医保卡),每周五上午8:00-10:30前往防保科现场排队接种,无需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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