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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校补助帮扶积石山地震灾区学生(咨询热线+申请)

12月18日23时59分,甘肃临夏积石山县发生6.2级地震。19日江苏多所高校发布通知为受灾地区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贴。

2023-12-20,全文共 2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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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发起地震灾害专项补助,如有南大学子家中因地震灾害造成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根据受灾情况申请专项困难补助。即刻起,可登录“南京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系统,本科生在“困难补助”模块,研究生在“研究生补助申请”模块,提交补助申请。学校将会保障同学们在校的正常学习生活,让我们风雨同舟,携手克难!

资助热线

本科生:025-89680331、025-89680606

研究生:025-89680029

申请详情可查看链接:

本科生:

https://jw.nju.edu.cn/db/65/c26263a645989/page.htm

研究生:

https://grawww.nju.edu.cn/db/21/c905a645921/page.htm

东南大学

如家庭遭遇紧急灾害等突发情况可与学院辅导员老师联系,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一、资助对象

因近期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的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请时间

第一批:即日起至12月20日上午10:00前

第二批:1月2日至1月12日

三、申请流程

受灾学生可与学院辅导员联系,告知家庭受灾情况,并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困难补助——紧急灾害临时困难补助”模块填写家庭受灾情况,提供家庭受灾相关证明材料(如受灾情况照片等),便于学校给予不同程度的资助。

请各学院于12月20日上午10:00前完成第一批困难补助的审核工作,学校将从快从简完成学校审核,及时发放困难补助。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生困难情况摸排,确保应助尽助,切实保障学生正常学习生活,并做好关怀慰问工作。

2. 受到其他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影响造成临时困难的学生可随时摸排帮扶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东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5-5209028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学校高度关注,时刻牵挂每一位同学及家人们,为积极应对并及时为南航学子提供关心和帮扶,学校临时困难补助申请通道随时开放。如同学本人或家庭遭遇地震、雪灾等各类紧急灾害、突发事件,请及时联系所在学院的辅导员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请各学院辅导员迅速摸排学生受灾情况,并做好关心帮扶工作。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南航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电话:025-52119832;

QQ号:1550582530。

南京理工大学

学校对此次灾情高度关注,为帮助我校受灾家庭学生解决生活困难、安心学习,学生资助中心决定启动临时困难资助专项工作,帮助受灾家庭学生渡过难关。

一、排查对象

我校受地震灾害影响的本科学生

(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

二、排查时间

2023年12月19日

三、排查内容及材料报送

各学院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学生主动申请和逐一摸排等方式,做好受灾学生家庭受灾情况的摸排和核实工作。排查内容包括:受灾学生家庭地址、受灾情况、受灾程度、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核实无误后,辅导员填写《南京理工大学甘肃地震受灾学生家庭排查汇总表》并于12月19日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面排查。各学院要把排查受灾学生家庭受灾情况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摸排掌握受灾学生家庭情况,确保所有学生不因灾情而影响学习生活。

2、精准帮扶,人文关怀。各学院要根据学生受灾情况,及时发放临时困难补助。以排查工作为契机,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关注并掌握受灾学生心理健康,体现资助工作的人文关怀。

南京工业大学

为保障遭受地震灾害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学校迅速展开全面摸排,了解受灾学生家庭情况并做好应急资助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计划内正式录取的,因地震影响,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向本学院辅导员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

2.各学院在摸排和审核的基础上,于今明两天向受灾学生发放院级临时困难补助。对需要进一步申请校级临时困难补助的受灾学生,各学院汇总后,本科生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研究生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审核后,进行统一集中发放。如后续发现新增受灾学生,请第一时间与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联系。

学校将高度重视受灾学生资助工作。重点聚焦灾情严重地区、脱贫基础不牢固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原建档立卡(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 对经核实家庭受灾严重的学生,迅速启动临时困难帮扶机制,帮助受灾学生渡过难关。

各学院要深入了解学生家庭受灾程度,畅通学院资助咨询渠道,做好国家、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宣传,消除家长和学生的后顾之忧。

中国药科大学

为精准做好受灾地区学生帮扶救助工作,帮助受灾地区学生平稳度过灾情,学校现组织开展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工作。如同学们家中因地震灾害等突发情况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可向学院辅导员提出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经学院和学校审核后发放补助。

同学们如遇各类紧急灾害、突发事件(不限于地震)需要外界支援,可随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获得帮助,学校将竭力为同学们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

联系电话:025-86185422

南京林业大学

学校高度重视灾区学生家庭受灾情况,紧急开通专项补助。

如你及你的家庭遇到地震灾害,请及时与所在学院的辅导员联系,说明情况并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热线电话

学生工作部(处):025-85427288;

研究生工作部:025-85427853;

南京邮电大学

为积极应对并及时为受灾地区的同学提供关心和帮扶,学校全面启动受灾学生临时困难专项补助申请工作。如同学们家中因紧急灾害等突发情况(不限于地震、雪灾等灾害),造成了人员损伤和经济损失,导致家庭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请第一时间与辅导员联系说明情况,并根据受灾情况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为大家提供帮助,解决困难。

如有紧急情况也可与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资助中心热线:025-85866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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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学生资助申请有几种方式

2023-09-08,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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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

方式一】手机操作

1、进入微信公众号 “江苏学生资助” >>菜单 服务通道 >>资助申请,进入江苏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点击“申请国家资助”。在登录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申请信息列表页面。

注意:微信搜索公众号 “江苏学生资助”,而非小程序。

2、密码修改和退出。

3、点击新增按钮,阅读申请须知,点击已阅读,开始填写进行本年度(学期)的申请表。

4、基本信息填写、选择本学年的申请信息、学校信息及本人健康情况材料上传(非必选,仅供佐证)。

5、学生户籍信息填写,银行卡信息(开户行具体到支行)填写。

注:若学生基本信息已经在特困库中登记,学生学校信息系统会自动查询,无需手动输入。

6、填写家庭情况类型信息,4 类特殊家庭类型(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 信息来自于系统数据库,无需填写,可修改,但请勿随意修改,修改请提前准备好相应家庭类型的佐证材料,待学校核实时提供。

7、填写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不含祖父母)基本信息,职业及年收入情况、健康状况,联系方式,上传相应的健康证明材料(非必须)。

8、填写曾获国家教育资助信息。

9、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近三年受自然灾害情况,近三年意外损失情况,负债情况,家庭大额支出,家庭收入来源。

10、填写家庭经济情况:住房情况,车辆情况,其他情况描述及相关证明材料上传(非必填)以及自定义采集信息(若有则填)。

11、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回到主页,确认信息无误后,在主页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表。

【方式二】电脑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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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次性次性扩岗补助怎么申请

2024-03-22,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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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市人社部门通过对省厅分批下发的一次性扩岗补助单位数据进行比对、审核、公示后,将补助直接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或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南京单位用工参保登记流程(图文版)

用人单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 ),进入“单位办事”界面,选择“社会保险”栏目,按事项进行业务办理。

办理用工参保登记时,如该名员工在我省首次参保,办理参保前需通过“人员基础信息采集”模块采集人员信息(可批量采集)。

非我省首次参保或已完成人员信息采集,通过“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模块办理参保登记(可批量申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

填写人员基本信息、用工备案信息、人员社保信息, 如果涉及到人力资源公司,可以在“劳务派遣信息"栏目中,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用工类型及用工单位编号。最后选择确认提交。

确认提交后,如该人员涉及到补缴,会出现补收情况。推荐阅读:南京社保各类线上服务渠道入口(预约渠道+服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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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津贴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标准+发放)

2024-01-08,全文共 1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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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

发放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且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领取方式:

本地生育的,需刷卡享受待遇,医疗费用刷卡直接结算,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自动发放;异地生育、生育多胞胎等其他情形需进行零星报销。

补助标准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计算方式为: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单位实际缴费月份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1.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3.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4.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5.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6.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计算公式: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30×津贴发放天数。

2.营养费:在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其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按上年度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发放。(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生育的,标准为3104元/人次;上一年度为2982元/人次)

注意: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

发放时间

南京本地刷卡:计生手术津贴在计生手术后的次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一般为产后第6个月发放。

零星报销:一般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支付,特殊情况需20个工作日。

发放账户:

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至计生手术或分娩当月所在单位对公账户;零星报销医疗费用及一次性营养补助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卡账户,可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一农行网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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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险咨询热线(六区)

2024-01-05,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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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江北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所属区域电话地址
江北新区58312333/56675690高新区丽景路2号
江宁区69977102杨家圩路2号市民中心二楼
浦口区69659161/58153562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市民中心
六合区57123786雄州街道龙池路333号市民中心3楼
溧水区57236226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二楼B2区
高淳区57326007高淳区创新大道9号

南京生育险零星报销办理条件(符合之一)

1、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产前检查及分娩;

2、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三个月内的产前检查及分娩、流(引)产费用;

3、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分娩;

4、异地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

5、因抢救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6、输精管绝育及复通术。

推荐阅读:南京生育津贴怎么办理零星报销(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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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申请材料

2023-12-27,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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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结婚证原件。

2、生育四孩及以上的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办理须知

1、生育津贴根据产假天数(基础值为158天)计算。

参保人员生产方式为剖宫产、助娩产的,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一次性营养补助。按上年度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发放。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

3、生育一孩、二孩(非多胞胎的),如果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分娩的,其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直接发放至用人单位账户。

4、参保人员休完产假后至一年内可申请发放分娩费用、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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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部分高校寒假放假通知

2023-12-22,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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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部分高校放假时间如下,快看看有没有你的学校。

1、南京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25日

2、东南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18日

3、河海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5日

4、南京理工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2月25日

5、南京师范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2月24日

6、南京邮电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2月25日

7、南京审计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23日

8、南京工业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2月25日

9、中国药科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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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能人员等级申请和补助标准

2023-12-15,全文共 1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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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的定义:

失能,是指由于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体或精神上的损伤,导致生活或社交能力的丧失。

由于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吃饭、洗澡、穿衣、上厕所、控制大小便、室内活动等日常生活必须由他人协助或者完全依赖他人的协助才能完成的老人,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标,一到两项“做不了”的定义为“轻度失能”,三到四项“做不了”的定义为“中度失能”,五到六项“做不了”的定义为“重度失能”。

南京市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照护服务。

参保人员或其代理人可通过“我的南京” 线上APP或就近向承办机构服务柜台提出失能等级评估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

1、《南京市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及失能情况自评表(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下载/各服务网点领取);

2、申请人及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3、真实有效的病情诊断证明、出入院记录、医学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病史资料或可证明参保人员失能3个月以上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失能保险失能评估的其他证明材料。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个人部分由个人账户资金缴纳,每年12月份在医保个人账户划账同时一次性划转次年个人缴费额。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在每年集中参保缴费期缴纳次年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

拓展阅读:为什么要交失能保险费

失能人员照护保险是一项社会性、共济性的政策制度,是对参保人员今后发生失能风险的保障。

失能保险缴纳费用和医疗保险一样,是个人应尽的义务,年轻人缴纳保险既是为自己也是为家庭抵御未来可能发生的未知失能风险和家庭经济风险。

如果没有缴费,没有基金的积累,也就无法实现社会性的保障。

南京失能人员照护补助标准

补助金额:参保人员居家接受照护服务机构入户提供照护服务的,在规定的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范围内,由失能保险基金按45元/小时标准与照护服务机构结算。

服务时长:《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规定的八十周岁以上失能人员,服务时间为31小时/月;政府养老扶助对象的失能老年人,服务时间为54小时/月;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内的居家重度残疾人员,服务时间为40小时/月。

什么是失能人员照护保险?

失能人员照护保险是指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长期失能,失能状态持续3个月以上,经评估为重度失能等级,可按规定享受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照护服务的保障制度。

制度规定6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缴纳40元/人·年,60周岁以下人员个人缴纳20元/人·年。

失能保险待遇标准:

参保人员居家接受照护服务机构入户提供照护服务的,在规定的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范围内,由失能保险基金按45元/小时标准与照护服务机构结算。

失能保险服务时长:

照护服务机构可提供入户服务时间为每月30个小时—54个小时不等的照护;入住照护服务机构接受照护服务的,在规定的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范围内,由失能保险基金按60元/天标准与照护服务机构结算。

政策来源:http://mzt.jiangsu.gov.cn/art/2021/6/25/art_55087_9859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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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失能老人护理补助怎么申请

2023-12-15,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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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或其代理人可通过“我的南京”APP或就近向承办机构服务柜台提出失能等级评估申请,并提供如下资料:

(1)《南京市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及失能情况自评表(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下载/各服务网点领取);

(2)申请人及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3)真实有效的病情诊断证明、出入院记录、医学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病史资料或可证明参保人员失能3个月以上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失能保险失能评估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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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023-11-24,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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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2023年江苏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根据考生成绩分布和招生计划,按学历层次和科类分别划定,经省教育厅批准,现向社会发布(详见下文)。

二、关于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11月24日15:00后,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jseea.cn)查询个人成绩。

如考生对本人成人高考成绩有疑问,可于11月27-2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报名信息确认地招(考)办提交复核成绩的书面申请。12月4日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中心查询复核结果。

注:术科专业分数线:文化总分/专业加试成绩;高中起点艺术专业考生的数学成绩不计入文化总分。

>>推荐阅读:江苏省成人高考降分录取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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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全攻略

2023-11-16,全文共 3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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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条件

1、普通高校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大专学历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研究生可扩大至非全日制,需首次就业参保(即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前和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期间均从未有过就业经历)。

2、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也认定为申请家庭的住房。

(提醒: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在宁自主创业为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属申报范围。)

2. 根据有关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租房居住应与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金发票(两种方式二选一,发票申请人需为申请人本人,多人发票不符合),并注明月租金额、租房期限等规定内容。

(2)港、澳、台毕业生应取得在宁就业许可。

(3)住房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注: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三、补贴申请

1. 申请人应自毕业证书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2、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用户登录”进入南京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公共服务平台“劳动就业”模块进行租房补贴申请,或直接在“我的南京”手机APP-智慧人社-租房补贴中完成租房补贴申请。(无法注册南京人社账号或“我的南京”APP账号的人员向市人社部门书面申报)。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等申报内容,并清晰、完整上传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提交学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租房居住应与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金发票,并注明月租金额、租房期限等规定内容。租房材料可选择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金发票(二选一)。申请人租金发票为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开具时,须同时上传房屋租赁托管协议(房屋产权人与开票企业之间的房屋租赁托管协议或租赁备案等相关租赁材料;开票企业为房屋产权人的,须上传产权证明)。

(提醒:租金发票应注明承租人姓名、纳税人识别号(身份证号),月租金额,租房期限(例如:2021-01-01—2021-12-31),在服务名称或备注中注明用途为“房租”及租房地址。因此项补贴为个人申领,租房材料须为申请人单人合同开具的房屋租赁备案或租金发票。租金发票可通过线下平台办理,租赁备案除线下办理外,也可通过“我的南京”app掌上办理。)

(3)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提交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以上材料实现政务信息系统数据共享的,将通过数据平台获取,无需申请人上传。

4、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无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补助、按季发放。在续发期间,申请人就业、创业单位不变,但租房合同出现下列变动的,应及时通过原申报系统变更相关信息,并上传提交相关变动的房屋租赁材料:

(1)租住房地址变更,新签住房租赁合同的。

(2)住房租赁合同期满,续签租赁合同的。

(提醒:第一次审核通过后,系统会显示到期时间为*年*月,申请人如想继续领取,应在到期后次月底上传新的租房材料。同时,新提交的租房材料必须包含申请当月。)

5.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重新提出补贴申请:

(1)申请人劳动合同终止、解除。

(2)申请人创业实体依法破产、注销。

(3)申请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或在续发期间不符合补贴条件停发的。

以上情形,如初次申请并通过审核,再次申请时将不再重复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四、受理与审核

1. 市人社部门负责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受理工作,对填报内容和上传提交资料完整的予以受理。

2.

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市相关部门和区(园区)人社部门对上月新申请补贴和拟续发补贴的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申报平台发布。(提醒:1、次月审核上月数据,审核结果仅做参考,最终发放以季度公示结果为准。2、每月审核结果可通过“我的南京”APP-租房补贴审核结果发布中查询。点击查询月份后,系统自动跳转审核页面,可显示详细审核情况及发放区划。相关审核部门咨询电话可在申请指南末尾查询。3、租房补贴审核提醒服务已调整为"我的南京"APP“消息中心”进行发布,原短信提醒服务不再使用。为了保持接收畅通,请打开手机“设置”将“通知”功能中“我的南京”设置为“允许通知”状态。)

五、补贴标准与发放

1. 住房租赁补贴自审核通过申请的当月计发,按月补助、按季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累计不超过36个月(提醒:为防止补贴领取过度延长,自申请通过后五年内领取完毕,超期未领取满36个月的,系统也自动终止发放。)。

2.

住房租赁补贴经审核公示通过后,由各区人社部门于每季度首月底前(逢国家法定假日,发放可顺延至下月)将上季度符合条件月份的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因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未能及时开通导致发放失败的,发放时间可顺延。(提醒:1、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市相关部门和区(园区)人社部门对上月新申请补贴和拟续发补贴的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申报平台发布。每季度首月及时将上季度通过审核拟补贴的人员名单、补贴月份及补贴金额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反馈各区(园区)纳入补贴发放范围。2、为确保按期发放,持卡人需提前去银行柜台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功能。长期不开卡导致半年还无法发放的,此段领取作不通过处理。)

3、租赁补贴由市、区(园区)共同承担,其中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区由市财政承担30%,区财政承担70%;其他区(园区)由市财政承担50%,区(园区)财政承担50%。江北新区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4、市、区(园区)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市财政部门按季将市级承担的补贴资金预拨到区(园区),按年结算,各区(园区)应按时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提醒:补贴发放单位为就业单位纳税区,非租房所在区。)

六、其他要求

1、 加强住房租赁补贴的审核、监督,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审核工作中的问题。因数据平台判断错误、工作人员审核失误、特殊原因不能到场面审等,需对补贴审核结果修改、补发、停发或追回处理的,相关部门应书面向市人社部门说明,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做相应处理,并在补贴管理系统中记录;因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注销、冻结等原因导致补贴不能及时发放到位的,区(园区)人社部门可书面向市人社部门说明,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我的南京”电子钱包账户;申请人公示通过后半年内不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区(园区)人社部门无法发放并协商无果的,区(园区)人社部门可书面向市人社部门说明,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对已通过结果作不通过处理。

2、住房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因不符合补贴条件,自愿放弃领取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应向发放区(园区)人社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或在申请平台进行终止申请操作;不符合政策要求需退还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含审核错误后期复核不符合条件的),按要求退回至发放区(园区)人社部门指定银行账号。

3、 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房产局、市税务局建立资金监管部门联动机制,每季度末月对上季度补贴申领人情况进行抽查。

4、 对虚假冒领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一经发现,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须立即通知申领人如数退回,纳入“补贴申报个人黑名单”,取消享受资格,永久取消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领资格。不按规定退回的,纳入“补贴失信个人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通报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房产局、市税务局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面试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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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务员省考咨询电话(各省市)

2023-11-03,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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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与监督电话

1.考录政策咨询:(025)12333(025)83395725

咨询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11月17日,每日8:30-12:00、13:30-17:30

2.考务咨询电话:(025)83236085

咨询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12月10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点击查看: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机关(单位)咨询电话(压缩包,建议电脑下载)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务员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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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核发申请流程

2023-10-31,全文共 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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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s://www.jszwfw.gov.cn/),在导航栏中选择综合服务旗舰店,选中省级部门菜单栏,进入省农业农村厅旗舰店。

第二步

点击畜牧兽药兽医,选择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核发进行网上申报。

第三步

点击网上办理进入申请页面,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经办人信息、物流信息,完成申报材料上传,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第四步

在右侧“我的办件”中可以查看到申请办件的处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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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江苏籍学生在江苏可以参加高考吗

2023-10-26,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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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江苏省学籍的江苏省户籍应届毕业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在报名开始前,一律先由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专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报名。非江苏省学籍的江苏省户籍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卡和实际就读证明等佐证材料。

非江苏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基础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江苏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江苏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以申请报名。

推荐阅读:南京随迁子女高考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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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高考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照顾政策申请方式

2023-10-20,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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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办法和考生享受照顾政策申请办法

1.残疾考生参加考试,申请合理便利的,须填写《江苏省2024年残疾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后),并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的原件,经所在报名点初审,11月10日前交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2.各地应结合实际,由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残联、卫健等相关部门,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对于申请艺术类省统考、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各地要在11月17日前完成现场确认,并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

3.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形成《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并送达考生,由残疾考生或法定监护人确认、签收。残疾考生对告知书内容有异议的,可从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经批准可享受相应合理便利参加考试的考生,相关考点须按《管理规定》要求提供配套设施或服务。

听力残疾考生,经申请批准后可免考外语听力,其外语科目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外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听力考试部分作答无效。其他考生进行外语听力考试期间,外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不得翻看试卷和作答。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

考生申请享受照顾政策

一、江苏户籍考生申请流程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由统战部门组织审核;台湾户籍考生由台办审核。其余申请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由相应职能部门审核。

考生自主完成市、县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后,将本表交高考报名点(中学)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并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原件。

二、非江苏户籍考生申请流程

非江苏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须按照户籍所在省规定的程序,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本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高考报名点(中学)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并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原件。

三、其他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经主管部门审核完毕后,连同此表(仅填写基本信息)一并交高考报名点。

2.符合规定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英烈和因公伤残等人员子女的优待措施,按有关文件执行。

3.考生须认真填写表格中栏目,表格内容填写不全、审核单位签章不全或由非规定单位审核的,一律无效。交表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考生享受照顾资格须经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4.申请表仅做信息采集使用。考生录取时可享受的照顾政策,以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24年招生政策为准

附件表格下载:https://www.jseea.cn/webfile/upload/2023/10-19/10-37-47013640215017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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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入江苏申请流程(附图文)

2023-10-20,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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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输入https://gk.jseea.cn 网址并登录考生服务平台。

2、在“我的申请”中选择“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转入江苏”,并点击“点击进入”。

3、点击“发起申请”

4、进入申请流程,阅读承诺书后点击“同意承诺并申请”开始申请,或者点击“放弃申请”

5、填写基本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6、点击“增加转入科目和成绩”添加科目和成绩,并且点击“上传证明材料” 上传成绩证明材料、点击“国徽面”和“人像面”上传身份证正 反面后再点击“提交审核”。

7、材料都提交后等待省教育考试院初审。

8、提交申请后可再次从“我的申请”进入“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入江苏”申请页面点击“点击进入”查看“审核结果”进度。

9、审核结果为“已申请未初审”时,可通过点击“撤回”中断申请流程,主要用于修改(添加、删除)科目及成绩、补充(更换)证明材料、或者放弃申请。

10、审核结果为“撤回”时,可点击“重新发起”进入重新发起 申请流程。

11、审核结果为“驳回”时,说明初审未通过,可点击“查看详情”查看被驳回原因。

12、审核结果为“驳回”时,可点击“重新发起”进入重新发起 申请流程。

13、审核结果为“初审通过未终审”时,可点击“查看详情”查 看如何去现场办理成绩认定工作。

14、现场办理完成后,审核结果为“终审通过”时,可点击 “查看详情”查看转入的科目及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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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惠保官方咨询电话+服务时间

2023-10-18,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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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惠保1号客服电话

关于“江苏医惠保1号”产品及投保事宜可以联系人工客服电话4000651066咨询服务时间为8:00-21:00。

医惠保中什么是“自付”,什么是“自费”?

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

指药品、诊疗项目、材料、服务设施等在基本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内需要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含基本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外的费用。

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外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费用:

指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在基本医保范围外不予支付的需要个人负担的费用,含基本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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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公告

2023-10-13,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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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以下简称《指引》),适用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及后续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行。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高校按照《指引》要求,编制了2024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现予以公布,供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选科时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高考模式。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科目中选择2科。考生填报院校专业时,其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拟报考高校专业选科要求。

2.招生院校及专业。需特别说明两点:一是高校报送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高校在所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科要求,招生当年并非所有编报的专业都会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二是高校编报的招生专业并非都会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高校在招生当年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各省物理类和历史类计划。综上,2024年在我省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以及高校相关专业是否在我省分别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以招生院校当年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选考科目要求。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实际,选择1科、2科、3科或不提要求。选择1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选择2科或3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同时选考指定的2科或者3科;未提出科目要求的,考生根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选考3科即可。

4.查询途径。考生可访问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jseea.cn),按照学校、专业、考生选考科目或高校选科要求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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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认定(2023年度)

2023-09-08,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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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

【登录】:学生进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页面,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成功跳转至系统内部页面即可。

点击进入“困难认定学生申请”页面。

按钮操作:

【查询】:输入对应查询条件,进行查询数据。

【重置】:将查询条件进行清空,可重新输入查询条件。

【新增】:通过该按钮,可以对“学生家庭困难程度量化评估”进行填写,点击“下一步”,进入下一页面进行填写,直至第六步填完进行“保存”。

【修改】:选中数据,点击该按钮,进入需要修改数据的页面进行修改,点击下一步进行保存即可。

【提交】:点击该按钮,可将数据提交给上级进行审核。

【撤回】:提交后,审核状态为待上级审核时,可将上报的数据进行撤回。

【打印资助申请表】:选中数据,点击该按钮,进入打印页面进行打印即可。

江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流程包括:

1、提前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会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同时宣传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2、学生申请。学生自愿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出认定申请。

3、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实。核实形式包括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

4、结果公示。学校会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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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困难学生认定截止时间

2023-09-08,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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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困难学生认定截止时间

学生申报时间:8月8日-8月31日。

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24:00之前,逾期将不能申请困难生认定。(注意:这个是困难生认定的截止时间,不是困难生评定的截止时间。)

江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流程包括:

1、提前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会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同时宣传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2、学生申请。学生自愿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出认定申请。

3、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实。核实形式包括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

4、结果公示。学校会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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