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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民航招飞会不会影响普通高校招生吗

民航招飞是指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本科)通过高考招收飞行学生,如本人未被飞行专业录取,不影响考生填报的其它院校、专业的正常录取。

2023-10-31,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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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

招飞是提前录取的。如果你招飞没选上,是不会影响后面的录取。所谓民航招飞,就是一些具有飞行技术专业的本科高校通过高考招收民航飞行员的过程;这个专业的录取属于提前批,必须高考前完成体检、政审等,合格后才能填报。如本人未被飞行专业录取,不影响考生填报的其它院校、专业的正常录取。

什么是民航招飞?

民航招飞是指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本科)通过高考招收飞行学生。

谁能参加民航招飞?

欢迎广大热爱并有志从事祖国民航事业的2024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民航招飞,但还需要符合高考报考条件、招飞体检鉴定标准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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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时间安排表

2023-10-27,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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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将于2023年12月开始进行,考点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考试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生到高考报名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其中,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笔试于12月2日进行,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于12月2—3日进行,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笔试和书法类专业省统考于12月9日进行。

二、面试科目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面试12月5日开始,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面试12月8日开始,考点设在河海大学;舞蹈类专业省统考面试12月14日开始,考点设在南京艺术学院;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面试12月14日开始,服装表演方向面试12月19日开始,考点设在南京艺术学院。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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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2023-10-20,全文共 6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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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对象

1.具有江苏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非江苏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江苏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江苏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以申请报名。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考试科目

考生的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9〕31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1号)规定:

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使用江苏省自命题试卷。学生根据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凡意向参加2024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须取得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考生若未取得上述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应报名参加相应科目考试。考生若对已取得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不满意的,可报名相应科目的考试。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统考;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专业省统考,还须选择报名参加相应科目专业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收费标准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4日,信息确认的截止日期为11月7日。报名网址为www.jseea.cn或gk.jseea.cn。

2.考生报名时须支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6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19〕414号)执行。报名费为20元/人,考试费为26元/门。

体育、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报名考试费按原省教育委员会、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江苏省高等学校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教财〔2000〕23号、苏价费〔2000〕97号)执行。报名费为20元/人,考试费为60元/门。

四、报名地点

1.江苏省学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合格性考试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2.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非江苏省学籍的江苏省户籍应届毕业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3.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24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附件1-1),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报名手续。

4.在江苏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江苏省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身份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附件1-2),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报名、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五、资格审核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各类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0〕16号)精神,加强对考生的户籍、学籍、报名资格、报名材料的审核工作,特别对于持有外省(市、区)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或外省学籍的考生要重点核查。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将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并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报名点须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核对考生二代身份证相关信息。对于使用临时身份证等手工录入身份信息的考生,可先报名,但须在一定期限内补刷二代身份证,由报名点管理员再次进行审核确认。以军官证、港澳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护照等其他证件报名的考生,须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再次审核确认身份信息。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核。不具备报名点所在中学学籍的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由指定专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办理报名手续。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审核应在网上报名开始前进行。人数较多的报名点如未能在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核,也可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同步进行。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统一由省教育厅基教部门提供。凡不在名单之列的,一律不得以江苏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如需取得江苏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资格,须经当地普通高中学籍管理部门认定,并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取得电子学籍,由省教育厅基教部门汇总提供。

3.所有往届生、社会考生、非江苏省学籍的江苏省户籍应届毕业生、随迁子女考生、在江苏省定居的外国人、港澳台籍考生以及其他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等,在报名开始前,一律先由专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报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或报到后退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上交有关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提供退学证明。

4.报名时,考生须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其中:

(1)往届生、社会考生还须提供毕业证等有关证件。

(2)非江苏省学籍的江苏省户籍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卡和实际就读证明等佐证材料。

(3)随迁子女考生还须提交《2024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附件1-1)及以下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江苏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江苏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5.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自行上网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六、报名流程

1.确认考籍

考生凭考籍号参加高考报名,考籍号由报名点按照预定规则生成。已参加过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沿用原考籍号,由报名点在高考报名时确认考籍。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报名均使用同一个考籍号。各县(市、区)在本地报名信息全部确认后,生成考生号,供考生在考试、获取成绩、录取等环节使用。

2.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

考生高考报名前,须预先查阅和了解江苏省高考有关政策和规定,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1-3),并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3.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考籍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填报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立即网上提交。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7时。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栏目信息有误或有关成绩不符合要求,考生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栏目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4.信息修改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打印信息确认表之前,考生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的报名信息。考生务必核准本人最新户籍信息,并确保与公安户籍信息一致。如考生户籍调整,须及时申请修改报名信息。如因填写错误或户籍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后期不能填报相关志愿,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遗留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5.网上支付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实际所报考科目自动生成应缴纳报名考试费金额,考生可通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按照核定金额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到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报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还须单独支付相应的报名考试费。

6.信息确认

网上支付成功的考生,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

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报名信息。考生只有网上支付成功后,方可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考生报名信息一经打印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已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留存,保存期一年。

7.电子照片采集

电子照片将作为考生本人准考证唯一使用照片,用于考试期间的人像识别比对及毕业电子注册的照片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照片会影响考生的考试及毕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电子照片须按照证件照标准采集,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人像清晰。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如考生在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时已经采集过照片且符合要求的,在高考报名时可不再进行照片采集;如未参加过照片采集、已采集的照片与本人差异性较大的、已采集的照片不符合证件照标准要求的,须在高考报名时采集照片。

七、体育类专业考试的报考办法

报考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填报体育类。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统考信息确认、缴费时间和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八、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报考办法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高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以及戏曲类本科专业省际联考(以下简称戏曲类省际联考)三种形式。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一并填报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信息。

1.省统考的报考工作由全省统一组织,与高考报名同步进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实际,从2024年起,江苏省开设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和书法等6类省统考,考生可报考上述1类或多类。

报考省统考的考生须于11月1日至7日按照报考类别分别进行省统考专业考试报考信息确认和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考生完成网上支付后,须返回系统查询缴费状态,当缴费状态为“已缴费”时方可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相应的专业考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省统考专业考试。

2.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个方向。其中音乐表演方向仅设主项(声乐或器乐),无副项;音乐教育方向设主项(声乐或器乐)和副项(器乐或声乐),主项和副项须不同。报名时,考生可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个方向。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的考生,其两个方向的主项须相同,相同考试科目只考1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报考方向和主项一经选定,不得修改。

3.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报名时,考生可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兼报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只考1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报考方向一经选定,不得修改。

4.校考的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生高校确定,考生根据招生高校的要求完成报名手续。报考有关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如其所报考专业是省统考涵盖专业,须根据江苏省及招生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方能按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按《关于公布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的通知》(苏教考招〔2023〕1号)执行。

5.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戏曲类省际联考由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高校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成绩用于戏曲类专业的招生录取。戏曲类本科专业实行省际联考后,招生高校不再组织其他考试。

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本科专业包括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等。每个专业或剧种(方向)在全国设置一个考点,相关考生均可申请参加考试。高校戏曲类专科专业不再单独组织省际联考,由招生高校自行选择对应到戏曲类省际联考或省统考相应类别,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报考戏曲类省际联考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选择“戏曲类省际联考”,高考报名结束后按照组考高校要求参加报名和考试。

6.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继续组织专业考试。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方式进行招生。

九、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办法和考生享受照顾政策申请办法

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按照《江苏省2024年残疾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办法》(附件1-4)执行。考生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按照《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办法》(附件1-5)执行。

十、其他特殊类型考生报名办法

报考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等特殊类型以及各类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除须参加高考报名外,还须按照招生高校规定的时间与方式,自行向报考高校办理报名考试手续,由招生高校进行资格审核。

1.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等文件要求,从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2.根据《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精神,从2024年起,符合江苏省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对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江苏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江苏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学生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招生高校相关专业在江苏省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学生,可申请就读相应的普通专业;其余学生限定就读体育学类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到其他类专业就读。

2027年起,符合江苏省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近3年在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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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原文

2023-06-15,全文共 6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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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志愿填报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志愿填报工作由省、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各地各中学(报名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志愿填报的宣传、组织和指导等工作。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协调、网络与数据的安全保障、全省密码和动态口令系统的管理、全省2023年《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以下简称计划专刊)的编制发放以及计划库的更新维护。

2、各设区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和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协调、本地范围的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管理、计划专刊发放、考生志愿填报指导以及监控考生志愿填报进度等工作,并检查督促所辖地区和中学(报名点)做好网上志愿填报的组织工作。

3、各中学(报名点)负责组织和指导考生网上志愿填报,监控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并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志愿设置

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相应志愿。

1、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志愿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分历史等科目类和物理等科目类,设置1个院校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体育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分别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各批次志愿设置按专业考试类型分为两类。第一类使用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成绩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第二类使用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成绩录取,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1)本科提前批次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下设3小批,具体情况如下:

第1小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

(2)专科批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填报专科批次志愿时,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中选择其一填报。

4、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5、本科提前批次的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等九类计划之间不得兼报。填报本科提前批次的征求志愿时,九类计划之间也不得兼报,但可以与平行志愿填报不同类别的计划。例:平行志愿填报军事类志愿,征求志愿可以改报航海类志愿。

6、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除定向培养军士外)志愿。专科批次的体育类、艺术类以及普通类的定向培养军士志愿之间不得兼报。

7、使用省统考(美术、声乐、器乐、编导)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时,每批次只能在美术、声乐、器乐、编导中选择一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填报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征求志愿、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及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在平行志愿或传统(顺序)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8、已被保送或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等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网上志愿填报。

三、填报安排

1、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逐分段考生人数后,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分两个阶段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第一阶段:6月28日至7月2日(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普通类本科批次志愿。

单独设立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填报栏,供获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填报志愿。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00),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凡第一阶段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间表》(附件1)。

2、各批次平行志愿〔含艺术类传统(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及计划数。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志愿。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征求志愿填报时间表》(附件2)。

四、填报流程

1、准备工作。考生填报志愿前,须查阅我省招生政策、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计划专刊相关内容等,认真阅读计划专刊中《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平行志愿投档说明》等重要材料以及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观看高考志愿填报指导片,根据报考科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高考成绩、体检结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报,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艺术类部分校考专业还要求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双合格”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分批次、分专业考试类型查阅艺术类院校(专业)的招生计划,并仔细阅读有关重要提示。

2、模拟填报。考生凭本人的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于6月15日至19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模拟填报志愿,熟悉、了解志愿填报系统。模拟填报志愿使用的招生计划并非最终向社会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仅供模拟填报使用。实际招生计划以我省2023年计划专刊公布的内容和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3、正式填报。考生在网上模拟填报的基础上,结合本人情况,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正式填报志愿,并网上提交。系统提供了收藏夹功能,供考生收藏意向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收藏夹内的信息不作为投档录取的依据,只有在志愿填报页面输入动态口令并成功提交的志愿才是投档录取的依据。

考生网上提交志愿信息时,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志愿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系统出现弹框或红色字体等提示,考生必须根据提示信息仔细检查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提供《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草表》,考生可根据需要自行下载、打印使用。

4、志愿修改。在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前,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志愿信息。

5、志愿打印。7月3日至4日,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打印所填志愿信息。

6、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管理。考生在查询成绩、填报志愿、查询录取结果时,均须使用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如考生忘记密码,可在登录界面进行密码重置,也可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中学(报名点)申请密码重置。如动态口令卡遗失,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本人书面申请,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补发动态口令卡。因密码或动态口令卡遗失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部分项目填报说明

1、关于高考加分适用范围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具有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认真查阅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简章)、公告、招生说明等或咨询招生高校,充分了解报考要求。

2、关于部分特殊类型志愿填报

(1)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志愿填报,按教育部、我省及招生高校的规定执行。其中,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4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符合多项入选资格的,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2)地方专项计划。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8号)精神,2023年我省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符合相关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3)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根据我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我省继续在本科提前批次设置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对于户籍在有此项招生计划的县(市、区)的考生,可填报本县(市、区)招生计划志愿。

(4)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3〕6号)精神,2023年,我省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生工作,招生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批次招生。对于户籍在有此项招生计划的县(市、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填报相应批次本县(市、区)招生计划志愿。

(5)定向培养军士。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我省继续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校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部分外省院校在我省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由定向培养高校负责培养,招收部队协助做好专业课教学工作;后0.5学年组织入伍实习,包括入伍训练和岗前培训,由招收部队负责。

报名、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等工作安排在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定向培养军士志愿安排在7月27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00)填报,对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且有志报考的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军士”栏填报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艺术类专科志愿。定向培养军士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批量投档前进行。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2023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公告》。

(6)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部分高校在我省安排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只招收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的考生。

以上招生类型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六、军事、公安、司法、消防救援等院校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等安排

1、有意报考军事院校、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须参加政治考核、心理检测、体格检查和面试。考生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并填写有关内容。县(市、区)教育部门于6月15日前将政治考核对象名单和政治考核表报送所在县(市、区)兵役机关,由兵役机关会同同级公安机关完成政治考核。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的通知》(战发〔2023〕192号)执行。

6月26日至30日,省军区在东部战区总医院秦淮医疗区(南京市杨公井34标34号,乘地铁3号线在常府街站下)开设军检站,按设区市分批次组织考生进站体检和面试。考生持心理检测面试表、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1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并填写病史调查表,戴口罩自行报到。具体要求按照我省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有关文件执行。

2、凡高考时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6月26日6:00至30日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等前往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参加由省公安厅与公安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请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相关院校招生网站查询具体安排。

3、有意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且符合其体检标准的考生,须于6月28日至29日(8:00-11:30、14:00-17:30)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到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南京市浦口区百合路248号),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学校网站发布的信息。

4、有志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须参加心理测试、面试、 体格检查、政治考核。考生须于6 月 26 日

9:00-11:30、14:00-17:00,前往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南京市雨花台区振兴路 88

号)现场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1 寸正面免冠照片 2 张。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安排在6 月 26 日至 28

日开展,集合地点为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政治考核安排在6 月 27 日至 30 日开展。

面试、体检或体能(心理)测评等具体日程安排详见《江苏省2023年公安、司法、军事、消防救援等院校面试、体检或体能(心理)测评安排表》(附件3)。

七、工作要求

1、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要高度重视考生志愿填报工作,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做到组织管理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设备保障到位。要切实加强本地区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制定网上填报志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志愿填报工作顺利实施。

2、在填报志愿前,各地要切实做好网络、设备、电力供应等相关准备工作,提前与电信、电力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为网上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保障,做好病毒防范等工作。

3、填报志愿期间,各地要实时监控本地区中学(报名点)考生志愿填报的情况。各级管理端的用户名和密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放,各地要妥善保管。

4、填报志愿时间截止,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不能再填报和修改志愿。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要提醒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较差的地区,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网填报,防止在填报结束前因网络拥堵不能登录网站。

附件:1、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间表

2、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征求志愿填报时间表

3、江苏省2023年公安、司法、军事、消防救援等院 校面试、体检或体能(心理)测评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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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2024-01-02,全文共 2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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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教学司〔2023〕15号)、《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苏教学〔2019〕6号),为做好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院校及计划

1. 2024年“专转本”计划主要安排在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

2. 2024年继续开展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工作。

3.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继续安排适量“专转本”专项招生计划,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4. 省教育厅对各校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后下达。接收院校应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专转本”计划,制定招生简章。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办学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咨询及举报电话等内容。简章应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公开发布,供考生查询。

二、选拔对象及方法

1. 选拔对象分三类。

(1)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中职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学生、2021年春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

(2)经设区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

(3)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五年一贯制高职转段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五年一贯制高职应为五年级在校学生),以及普通高职(专科,含五年一贯制高职)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我省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2. 针对上述三类选拔对象采取三种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学生“专转本”由接收院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实施方案另行印发;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由接收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察,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3. 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三、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安排

1. 报名时间。安排在2024年1月上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安排在2024年4月),具体报名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2. 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视同符合)。

3. 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校“专转本”的考生报名工作由所在高校负责组织,并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4. 志愿填报。2024年“专转本”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专业大类设置所划分的专业大类选择相关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8所院校的8个专业。

5. 考试安排。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考试科目及成绩构成为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50分、英语或日语120分、专业综合23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满分500分。专业综合考试(含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按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要求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2024年电子信息类、音乐类2个专业大类继续作为试点,专业基础理论实行笔试,操作技能进行现场测试,现场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普通高校“专转本”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招生考试工作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办法执行,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

四、录取与培养

1. 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按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录取资格线,有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接收院校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 “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本科院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在报到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接收院校不得为其办理入学手续。

3. “专转本”学生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接收院校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单独制定培养方案,不得插班学习。

4. “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5. 接收院校要全面总结近年来“专转本”工作,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学历管理与就业

1. 接收院校按规定认真开展“专转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新生进行学籍注册。“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2. 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以外,“专转本”学生享受与接收院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加强组织领导

1. 高校是本校“专转本”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接收院校、生源院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压实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积极主动做好“专转本”政策宣传、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生源院校要加强协同配合,认真做好学生报名、资格审查、送考等工作。考点院校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有关保密规定,齐心协力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等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2. “专转本”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公开。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接收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省教育厅将加大招生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招生录取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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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023-11-24,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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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2023年江苏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根据考生成绩分布和招生计划,按学历层次和科类分别划定,经省教育厅批准,现向社会发布(详见下文)。

二、关于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11月24日15:00后,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jseea.cn)查询个人成绩。

如考生对本人成人高考成绩有疑问,可于11月27-2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报名信息确认地招(考)办提交复核成绩的书面申请。12月4日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中心查询复核结果。

注:术科专业分数线:文化总分/专业加试成绩;高中起点艺术专业考生的数学成绩不计入文化总分。

>>推荐阅读:江苏省成人高考降分录取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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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民航招飞体检影响考试吗

2023-10-31,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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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当填报申请组合的初检、体检、心理测试都合格后,可进入确认有效招飞申请阶段,在此阶段您可以确认至多2个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组合,然后参加送培单位对您进行的背景调查。背景调查合格的申请组合,正式成为您在招飞系统上的有效招飞申请。请注意,有效招飞申请最多2个,一旦选择、不能更改。一旦申请参加背景调查,不能更改、删除、撤回;一旦成为有效招飞申请,不能更改、删除、撤回;一旦有效招飞申请达到2个,那么在招飞系统上参与招飞选拔的流程完毕,可以据此填报该招飞院校飞行技术专业(本科)的高考志愿。

已参加体检但还未获取结论,能再次参加体检吗?

不能。当已参加某一招飞申请组合的招飞体检但未得出结论时,该申请组合的体检状态为“在体检”,此时您需要等待体检结论,在此期间无法参加其他招飞申请组合的体检,其他送培单位也无法提交您的体检信息。当您这一申请组合已得到体检结论且不为“合格”后,您可以再次参加其他申请组合的体检。

已参加体检,且结论为“合格”,需要再次参加其他招飞申请组合的体检吗?

不需要。体检合格结论共享,不合格结论不共享。当某一申请组合的体检合格时,其他初检合格的申请组合会自动共享这一体检合格结论,您无需再参加任何体检。但已体检不合格的申请组合,不共享其他申请组合的体检合格结论。

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心理测试)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招飞心理测试一般与体检同步进行,如初次参加心理测试通过,则不需要再参加,所有志愿组合的心理测试结果全部共享合格。

如心理测试不通过,经招飞单位同意,还有一次复测机会,复测合格,则所有申请组合的心理测试全部共享合格,复测不合格,说明不适合从事飞行职业,招飞选拔所有流程终止,所有招飞申请组合均不合格,也无法增加其他申请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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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公告

2023-10-13,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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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以下简称《指引》),适用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及后续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行。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高校按照《指引》要求,编制了2024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现予以公布,供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选科时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高考模式。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科目中选择2科。考生填报院校专业时,其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拟报考高校专业选科要求。

2.招生院校及专业。需特别说明两点:一是高校报送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高校在所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科要求,招生当年并非所有编报的专业都会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二是高校编报的招生专业并非都会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高校在招生当年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各省物理类和历史类计划。综上,2024年在我省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以及高校相关专业是否在我省分别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以招生院校当年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选考科目要求。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实际,选择1科、2科、3科或不提要求。选择1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选择2科或3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同时选考指定的2科或者3科;未提出科目要求的,考生根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选考3科即可。

4.查询途径。考生可访问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jseea.cn),按照学校、专业、考生选考科目或高校选科要求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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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3-07-11,全文共 3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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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是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5.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2023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6.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时间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 报名、照片上传:7月10日9∶00-7月13日16∶00;

2. 资格初审:7月10日9∶00-7月14日16∶00;

3. 陈述申辩:7月10日-7月15日期间9∶00-16∶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10日9∶00-7月15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7月18日14:00—7月23日9:30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以岗位表招聘条件有关知识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计算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等素质。

2.

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3日,笔试地点为江苏南京。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zjzx.91job.org.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在面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资格复审应提供以下材料(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给应聘人员):

1. 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 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3. 报名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方式将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由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审批后,2023年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335329、025-83335316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党总支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335318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368。

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 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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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招聘3人

2023-02-09,全文共 2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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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月13日9:00-2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点此进入

附件: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是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应聘人员须为国(境)内外2020年1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7.英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6.5分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90分以上;

(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者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2月13日9:00-2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13日-2月22日工作日期间9∶00-16∶00;

(3)陈述申辩:2月13日-2月23日工作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13日工作日期间9∶00-2月23日17∶00。

2.报名网址:点此进入

(二)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重点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不指定范围和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3月4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网站(http://zkfw.91job.org.cn/)公告,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总分10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http://zkfw.91job.org.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省招就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在上述范围内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301室。

3.资格复审材料。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英语成绩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5.面试总分10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四、考察体检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统一组织到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中心承担。

2.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向省教育厅人事处备案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

2.新进人员在中心服务应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关待遇

1.本次录用人员为编外聘用制,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2.新进人员两年内以熟悉工作为主,原则上不参加在职学历学位进修。

七、监督与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25-83335316、83335329;

招聘监督电话:025-83335318。

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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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浦口区江浦街道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附地址)

2024-05-17,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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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30

1.南京浦口区实验幼儿园、南京市浦口区实验幼儿园第一分园、南京市浦口区实验金穗幼儿园

咨询电话:58882229(总园); 58880768(第一分园);58880082(实验金穗幼儿园)

网址:http://www.pkjx.com/column/col3613/index.html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实验幼儿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文昌路36号。

南京市浦口区实验幼儿园第一分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孝祥路12号。

南京市浦口区实验金穗幼儿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大马山路7号。

2.南京市浦口区凤凰幼儿园、南京市浦口区凤凰幼儿园第一分园、南京市浦口区凤凰幼儿园第二分园

咨询电话:58881259(总园)

58882892(第一分园)

58882881(第二分园)

网址:http://www.pkjx.com/column/col3614/index.html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凤凰幼儿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海桥路4号

南京市浦口区凤凰幼儿园第一分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苗路8号

南京市浦口区凤凰幼儿园第二分园:浦口区江浦街道山林路9号

3.南京市浦口区珠泉幼儿园

咨询电话:58888069

微信公众号:南京市浦口区珠泉幼儿园

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泉西路7号

4.南京晓庄学院新浦实验幼儿园

咨询电话:68082588

微信公众号:南京晓庄学院新浦实验幼儿园

地址:浦口区新浦路118号

5.南京市浦口区立新幼儿园(暂定名)

咨询电话:58882229

网址:http://www.pkjx.com/column/col3613/index.html

地址:浦口区浦云路与光明南路交叉口(江山大境小区旁)

6.南京市浦口区新世纪幼儿园

咨询电话:58885600—603

网址:http://www.pkqxsjyey.com/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江淼路65号

7.南京市浦口区行知幼儿园

咨询电话:58530906

网址:http://njxzyey.nje.cn/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行知路5号

8.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中心幼儿园

咨询电话:58880805—809

微信公众号:njspkqjpjdzxyey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江淼路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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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公办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2024-05-17,全文共 2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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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统注册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招生,登记网址http://child.ishequ.net,家长(监护人)使用本人手机号码进行系统注册,每名适龄幼儿只可注册一次,多次注册无效。

二、园所简介

本系统列出的所有幼儿园均是沿江街道范围内的公办幼儿园。

三、信息登记

1.登记时间

本系统平台在2024年5月21日10:00至2024年5月23日18:00期间面向家长开放登记报名。2024年5月23日18:00系统关闭后,将不再受理幼儿信息登记事项,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2024年沿江街道公办幼儿园的报名机会,不再进行补充登记。

2.报名登记对象

小班登记对象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沿江街道辖区适龄幼儿。

3.登记要求

①登记对象为沿江街道户籍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证、出生证明等相关资料,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本为唯一依据,落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

②登记对象为沿江街道非户籍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证、出生证明、居住证等相关资料,上述证件办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

③严格按照登记页面所列信息要求认真填写,需特别注意的是幼儿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信息,家长联系方式等务必要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者,系统将不予审核通过。

④慎重选择报名园所,幼儿家长仅可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进行登记报名。

⑤凡弄虚作假者以及由于家长自身原因导致信息填写不规范,造成报名登记审核失败,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请家长自行承担后果。

四、招录原则

实施“户籍优先”原则,在户籍儿童尽招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招收非户籍儿童。

1、沿江街道辖区内常住户籍儿童,招生顺序为①优先按照施教区顺序进行排序;②同一施教区内按照户主户口迁入顺序进行排序。

2、户籍儿童尽招后,根据空余学位的情况按照房产证、居住证办理时间顺序招收非户籍儿童。

3、沿江中心幼儿园、浦洲路分部、育贤路分部、观江路幼儿园、水城路幼儿园、今年招录的小班升到中班时,需进行拆分合并,按照招录的先后顺序,招录排序靠后的1个班幼儿需拆分,合并至其他班级。

五、资格复审

平台登记结束后会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审核,5月27日—5月29日幼儿园逐一分批通知网上初审通过的户籍幼儿家长带齐相关资料前往报名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之后根据各公办幼儿园学位情况对户籍幼儿开展调剂;户籍幼儿调剂完成后,根据空余学位的情况,开展非户籍儿童的材料审核和调剂工作,不在调剂范围的不予通知。

六、施教区划分范围

1、沿江中心幼儿园

施教区排序:1.金庄、马庄、罗庄、冯墙组、柏巷组、龙山一队至八队、幼儿户籍为冯墙社区所辖的汤庄、牛十八、赵窑、东苑小区、天晴花园、教师楼、电力站楼、银行楼、浦园小区,金陵厂小区、海悦花园、锦澜府、浦洲花园;2.天华硅谷、天华绿谷、海润枫景;3.天润城16街区北区。

2、育贤路分部

施教区排序:金庄、马庄、罗庄、冯墙组、柏巷组、龙山一队至八队、幼儿户籍为冯墙社区所辖的汤庄、牛十八、赵窑、东苑小区、天晴花园、教师楼、电力站楼、银行楼、浦园小区,金陵厂小区、海悦花园、锦澜府、浦洲花园、海润枫景、天润城16街区北区、万润家园(户口为沿江街道拆迁安置的适龄儿童)、天华硅谷、天华绿谷。

3、润泰幼儿园

施教区排序:1.润泰花园一、二期;2.润富花园(户口为沿江街道拆迁安置的适龄儿童)、复兴五、六、七组、旭日家园、京新五、六、十一组;3.新化农科组、一至四组、七至十组;4.万润家园(户口为沿江街道拆迁安置的适龄儿童)、润泰花园三期;5.沿江街道其他区域。

4、浦洲路分部

施教区排序:1.润泰花园三期;2.新化农科组、一至四组、七至十组;3.旭日家园、京新五、六、十一组、润富花园、复兴五、六、七组;4.万润家园(户口为沿江街道拆迁安置的适龄儿童)、润泰花园一、二期;5.沿江街道其他区域。

5、天华东路启明幼儿园

施教区排序:沿江街道全域。

6、天华东路启智幼儿园

施教区排序:沿江街道全域。

7、天华东路启慧幼儿园

施教区排序:1.大华锦绣时代;2.沿江街道其他区域。

8、兰新路幼儿园

施教区排序:都荟诚品、花漾紫郡、朗诗福地一期、朗诗福地二期、绿地悦峰公馆、弘阳时光里、招商兰溪谷、旭日学府、高新花苑、创业新村、印象花园、蓝海雅苑、侨谊东苑、香溢紫郡花园、香溢紫郡雅苑、亚泰山语湖。

9、香溢紫郡幼儿园兰山路小班部

施教区排序:1.香溢紫郡花园、香溢紫郡雅苑;2.招商兰溪谷;3.亚泰山语湖、朗诗福地一期、朗诗福地二期、花漾紫郡、绿地悦峰公馆、弘阳时光里、都荟诚品、旭日学府、高新花苑、创业新村、蓝海雅苑、印象花园、侨谊东苑。

10、亚泰幼儿园

施教区排序:1.亚泰山语湖;2.香溢紫郡花园、香溢紫郡雅苑、朗诗福地一期、朗诗福地二期、花漾紫郡、绿地悦峰公馆、弘阳时光里、招商兰溪谷、都荟诚品、旭日学府、高新花苑、创业新村、印象花园、蓝海雅苑、侨谊东苑。

11、蓝海雅苑幼儿园

施教区排序:1.蓝海雅苑;2.旭日学府、弘阳时光里、绿地悦峰公馆、都荟诚品、花漾紫郡、朗诗福地一期、朗诗福地二期、招商兰溪谷、高新花苑、创业新村、印象花园、侨谊东苑、香溢紫郡花园、香溢紫郡雅苑、亚泰山语湖。

12、侨康路幼儿园

施教区排序:1.印象花园;2.都荟诚品、绿地悦峰公馆、花漾紫郡、弘阳时光里、朗诗福地一期、朗诗福地二期、旭日学府、招商兰溪谷、高新花苑、创业新村、蓝海雅苑、侨谊东苑、香溢紫郡花园、香溢紫郡雅苑、亚泰山语湖。

13、侨谊路幼儿园

施教区排序:1.侨谊东苑;2.花漾紫郡、朗诗福地一期、朗诗福地二期、都荟诚品、招商兰溪谷、弘阳时光里、绿地悦峰公馆、旭日学府、高新花苑、创业新村、蓝海雅苑、印象花园、香溢紫郡花园、香溢紫郡雅苑、亚泰山语湖。

14、观江路幼儿园

施教区排序:1.北外滩16街区;2.北外滩1—15街区、北外滩18—20街区。

15、水城路幼儿园

施教区排序:1.北外滩19街区;2.北外滩1—16街区、北外滩18、20街区。

幼儿园如在上述施教区范围内未招满,可继续招收沿江街道辖区内其他区域适龄入园幼儿,招录原则不变。具体解释工作可咨询各幼儿园或各社区,沿江街道社会事业办负责最终解释。

咨询电话:

1、各公办幼儿园电话详见登记平台的幼儿园简介页面;

2、各社区联系电话:

百润社区(025-58550080,18944090405)、

京新社区(025-58840753,18944090205)、

复兴社区(025-84432786,18944090403)、

路西社区(025-58840719,18944091372)、

龙山社区(025-58242759,18944091391)、

水城社区(025-58559067,18944090144)、

润江社区(025-58550561,18944090956)、

启新社区(025-58100208,18944090973)、

冯墙社区(025-58844922,17715298829)、

旭日社区(025-58557250,18951836501)、

新化社区(025-58842180);

3、沿江街道社会事业办公室(025-58557042、58557059、58557023)。

2024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幼儿园报名指南(时间+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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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2024-05-17,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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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幼儿园报名咨询电话

1、各公办幼儿园电话详见登记平台的幼儿园简介页面;

2、各社区联系电话:

百润社区(025-58550080,18944090405)、

京新社区(025-58840753,18944090205)、

复兴社区(025-84432786,18944090403)、

路西社区(025-58840719,18944091372)、

龙山社区(025-58242759,18944091391)、

水城社区(025-58559067,18944090144)、

润江社区(025-58550561,18944090956)、

启新社区(025-58100208,18944090973)、

冯墙社区(025-58844922,17715298829)、

旭日社区(025-58557250,18951836501)、

新化社区(025-58842180);

3、沿江街道社会事业办公室(025-58557042、58557059、5855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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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六合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问答

2024-05-16,全文共 2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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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今年中小学招生主要日程安排是怎样的?

1.

5月27日-6月2日,六合区教育招生信息登记系统开放,全区公办中小学新生入学均需要在网上登记。监护人网上报名、在线提交资料。采取网上信息登记和现场报名验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2.

6月22日,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和南外电脑派位,6月23日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查询;3.

6月22日-23日,学校材料审核(监护人根据短信通知时间安排,到校交验证件材料);4.

6月23日-29日,未通过学校网上报名审核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录网上平台选择“修改登记信息”选项登录重新选择学校报名;5.

6月29日,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网上报名学校现场审核(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户籍须为市外户籍);

6. 8月10日前,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二、报名前家长需准备哪些材料?

儿童、少年网上信息登记时需填报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相关材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1.

六合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产权证(拆迁户提供拆迁协议安置证明)等。户口不在一起的家庭,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佐证亲缘关系。

2.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在六合区的居住证和工作证明(幼儿监护人一方在我区满一年的居住证或房产证;监护人一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等)。

三、家长可以通过什么方式上网登记信息?

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自行登录“六合区教育招生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进行信息填报,登录方式有3种,监护人任选一种即可。如无法上网登记的,监护人可寻求幼儿园、小学、初中的帮助。方式1:手机登录“苏服办APP”,点下端“服务”选择“教育考试”中“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义务教育一件事平台”,“选择设区市”,勾选“南京市”,确定进入,选择学段和区县,进入“六合区教育招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信息;方式2:电脑登录“六合教育信息网”,进入“六合区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zsbm.lhenet.net/),填报信息;方式3:手机登录支付宝或微信,扫二维码进入系统填报信息。

四、进入登记系统后,监护人登记儿童、少年信息的流程是什么?

1. 查看登记须知。家长进入登记系统后,查看系统首页中的“家长操作说明”等信息,熟悉相关要求,并做好信息填报材料准备。2.

家长注册。家长点击系统首页中的“信息登记入口”,根据提示进行登记账号的注册。请家长确保填写的儿童、少年身份证准确无误,并记住自己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以便再次登录系统。

3.

信息登记。家长根据填报要求,填写儿童、少年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然后根据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房产所在地,登记系统自动匹配施教区,请选择符合条件的户籍所在地或房产所在地学校,核对信息无误后进行确认提交。

五、如在信息登记阶段发现信息错误,该如何操作?

已在系统中登记的儿童、少年,其家长在信息登记阶段(5月27日-6月23日)可进入登记系统,查看自己的信息。如发现信息填写错误,家长可点击登记系统首页中的“修改信息”,自行进行修改并保存。

六、家长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录取状态?

6月21日前,初审结果会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家长也可在此期间自行登录系统,点击首页中的“查询登记结果”。

七、如何进行中小学报名现场材料审核?

家长报名手机接到学校网上初审通过的短消息后,请自行打印《信息登记表》,按照时间段携带《信息登记表》到报名学校。到校报名时,请家长带好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校参加现场验证。现场审核需上交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请关注相关学校通知。

友情提醒:主城中小学家长还需现场签署“证件材料查询委托书”,教育局将会同相关管理部门查询证件真伪,如发现监护人证件造假,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提交警方,追究伪造证件人的法律责任。

八、所报的学校审核未通过怎么办?

不符合学校报名条件的家长,学校会短信告知重新选择正确的施教区报名,未通过学校网上报名审核的儿童、少年监护人,选择“修改登记信息”选项、登录网上平台重新选择学校报名。6月23日-6月29日,未通过学校审核的家长需重新选择学校报名。

九、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派位招生日程是什么?

1. 5月16日(周四)-20日(周一),民办一贯制学校(励志学校)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学生监护人到校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2.

6月7日-8日(周五、周六),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1)六合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报名地点在六合区励志学校;(2)六合区户籍的区内小学毕业生报名地点在现就读小学报名。3.

6月15日-16日(周六、周日),小学一年级新生填报热点公办、民办小学电脑派位志愿。报名地点:公办小学在实施电脑派位摇号的广益小学,参加民办励志学校小学部和面向本区招生的区外民办小学电脑派位的小学新生,在励志学校报名。

4.

7月6日(周六)至7月7日(周日),确认直升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的学生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7日17:00。

十、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未被派中,是否可以回到施教区学校?

家长参加电脑派位报名的同时,也要参加“六合区教育招生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和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现场证件材料审核。学生参加报名但未被电脑随机派中或被派中后选择放弃的,回户籍地所在施教区学校入学。被电脑派中,并到派中学校现场确认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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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江宁织造博物馆518博物馆日活动怎么参加

2024-05-15,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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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美中国 礼韵生花展览

展览时间:2024.04.16—2024.10.13

展览地点:江宁织造博物馆负一楼临展二厅

“纸美中国 礼韵生花”“花花”市集

活动时间:5月18日 9:30、14:30

活动地点:江宁织造博物馆负一楼

活动对象:不限

活动人数:部分项目限时或者限量、先到先得

收费标准:公益免费

活动内容:活动分为互动体验、集章打卡、文化展现三个区域。在集市摊车,观众可以获得博物馆主题明信片,参与多种集章打卡,在中心花园的周围,观众可以学习各种中华传统纹样,观赏“二十四节气·万家灯火”,体验“花样魔方转转”装置,此外在“花房”还可以看见江宁织造博物馆各种各样的文化衍生作品,并动手制作独一无二的漆扇。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纸美中国 礼韵生花”露营

活动时间:5月18日 10:30、15:00

活动地点:江宁织造博物馆负一楼

活动对象:不限

活动人数:部分项目限时或者限量、先到先得

收费标准:公益免费

活动内容:两个时段随机为大家提供“饾版藻井”打卡、纹样绘制、手工折纸体验活动之一。时间有限,先到先得。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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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园政策(材料+流程)

2024-05-13,全文共 2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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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供给

江宁户籍幼儿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有学位保障。

政策照顾对象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均有公办学位保障。

入园年龄

年满三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报名时间及流程

2024年5月14日起,幼儿园发布招生公告。

2024年5月14日~19日,幼儿监护人在《南京江宁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系统》录入幼儿基本信息,清晰有效上传所需材料,网上选报第一意向幼儿园和第二意向幼儿园。

2024年5月20日~21日,幼儿园网上审核幼儿报名信息及材料。

2024年5月22日~23日,未被网上审核通过的幼儿进行区级第一次统筹安排。

2024年5月24日,幼儿园分批次通知监护人进行当面审核。

2024年5月25日~5月26日,监护人携带原件材料到幼儿园进行当面审核。

2024年5月27日,幼儿园网上录取。

2024年5月28~29日,未被录取的幼儿进行区级第二次统筹安排。

2024年6月1日~3日,监护人在区级招生系统查询结果。

2024年6月4日~6月6日,错过前期报名时间的适龄幼儿在《南京市江宁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系统》中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报名。

报名登记方式及相关操作

采用网上选报幼儿园的方式。监护人登录江宁教育服务平台网页(www.jnjy.net.cn)或者“我的江宁”手机APP,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并有效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照片。信息登记完成后需自主完成核对,并确认无误。

监护人根据幼儿园发布的招生公告,网络选报第一意向和第二意向幼儿园。

如果监护人无法进行网络操作,可带上所需证件的原件到居住地附近的任一幼儿园,寻求招生工作人员协助将基本信息录入区级招生系统。

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网上报名时需按照网络操作流程提示提供材料,并拍照上传。一般需提前准备好家庭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监护人身份证和幼儿证件照等,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在江宁的有效居住证、在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照等。政策照顾对象及经济困难家庭幼儿另需提供相应证明。

当面审核所需材料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与收费方式

幼儿园月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以价格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为准。

幼儿园收取费用时间为8月10日以后,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教育缴费窗口进行统一缴费。

幼儿入园减免政策

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保育教育费减免与生活补助。入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及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免收保育教育费。生活补助标准每生每学期750元,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孤儿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标准每生每学期1125元。

给予村办园点的幼儿保育教育费减免,减免标准为每生每月220元,每年按10个月减免。收费标准不足每生每月220元的,按实减免。

家庭经济困难提供材料类型

根据市区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包含10种类型: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持户口所在地农工委开具的《扶贫手册》。

3.孤儿。持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

4.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持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边缘家庭待遇证明》。

5.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幼儿)。持区级农工委或农工办开具的《低收入纯农户证明》。

6.残疾幼儿。持残联发放的幼儿本人《残疾证》。

7.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持区级或区级以上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

8.因公牺牲的军人、警察子女。持相关证明。

9.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持相关证明。

10.其他经济困难类型。由家长提出其他类型困难资助申请,经幼儿园资助认定工作小组认定。

政策照顾对象类型

1.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的子女;

2.公安英模、因公伤残警察、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

3.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未录取幼儿实行区域统筹安排

如果监护人已在《南京市江宁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系统》完整登记幼儿信息,并成功录入系统,但未能通过幼儿园网络材料或现场审核,区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相关街道、园区,根据周边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进行区级统筹安排,保障所有网络信息填报、上传完整清晰的幼儿均有幼儿园录取。

未能及时进行网络报名的幼儿补充报名

若监护人错过前期报名时间,未能按程序参与幼儿园招生,则在6月4日~6日,进入《南京市江宁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系统》,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网络补充报名;若错过补充报名时间,则根据各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按照双向自主选择原则,自行线下报名入园。

区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025-52280951

025-51196595

幼儿园招生信息表下载:点此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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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顶山街道幼儿园招生计划(对象+开班数量)

2024-05-13,全文共 1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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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计划

1.招生对象:招收居住在顶山街道辖区内出生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招生计划数:

招生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4日9:00至5月18日18:00

招生报名流程

(一)家长填写《顶山街道公办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报名登记表》,请家长下载报名登记表进行填写,要求信息完整准确,内容真实。(表格下载方式:微信搜索“筑梦顶山”,关注公众号—点击网格365—点击办事指南—点击教育服务,即可查阅、下载报名表格。)

(二)家长上交《顶山街道公办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报名登记表》,方式二选一。

1.纸质表格上交方式:请将填写好的表格于5月14日—5月18日每日9:00—18:00交至各幼儿园门卫室。

2.电子表格上交方式:请将填写完整的表格于5月18日下午18:00前发送至各幼儿园指定邮箱。

(三)幼儿园对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结束后电话通知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

(四)家长按照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

(五)幼儿园电话通知被录取幼儿家长,未被录取不予电话通知。

现场审核需要准备的资料

1.顶山街道户籍:家庭户口簿、预防接种本、不动产证或拆迁协议原件、江苏省儿童保健手册。

2.非顶山街道户籍:

(1)非顶山街道户籍,在顶山辖区购有住房:幼儿父母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或不动产证在顶山街道辖区内提供:家庭户口簿、预防接种本、儿童保健手册、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或不动产证原件。

(2)非顶山街道户籍,在顶山辖区未购房:幼儿父母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或不动产证不在顶山街道辖区内提供:家庭户口簿、预防接种本、儿童保健手册、幼儿监护人居住证或幼儿监护人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原件。

录取办法

经审核材料原件,如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全额录取;如大于招生计划数,按照以下条件顺序优先录取。

第一批次:顶山街道辖区内常住户籍幼儿,幼儿户籍与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或不动产证一致,与父母户籍一致,如若父母无房产或父母离异特殊情况,需提供无房产证明或离婚证佐证。如报名人数大于学位数,将按照户籍登记先后顺序录取。

第二批次:非顶山户籍幼儿,幼儿父母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或不动产证在顶山街道辖区内。幼儿(外)祖父母等亲属房产在顶山范围内,视为无房产。如报名人数大于学位数,将按照房产证办理先后顺序录取。

第三批次:常住顶山街道的非顶山户籍幼儿,幼儿父母持有居住证。如报名人数大于学位数,将按照居住证办理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第四批次:其他居住在顶山街道辖区内的适龄幼儿。如报名人数大于学位数,将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录取。

有关事项提醒(非常重要,仔细阅读)

1.每名幼儿仅可选择一所幼儿园进行报名。

2.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2024年顶山街道公办幼儿园的报名机会,将不再受理幼儿园信息登记事项。

3.户籍、居住证等办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

4.辖区内中大班在读幼儿原则上不予转学插班,辖区内小班幼儿一经录取原则上不得转园。

5.幼儿园优先录取所划片区户籍幼儿,学位不足情况下,根据户籍、片区安排等条件,在辖区内幼儿园进行调剂。

6.在初审及现场审核中,如若发现资料弄虚作假或填写不完整、不正确审核不予通过。如若录取后发现资料作假,予以退出录取名额处理。请家长自行承担后果。

相关说明

本《通知》具体解释工作由各幼儿园负责。顶山街道社会事业办负责最终解释。

顶山街道社会事业办咨询电话:58852825、58408115。

报名表下载:点此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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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审核部门联络表

2024-05-13,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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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审核部门
部门审核内容咨询电话
市人社部门业务牵头单位,位责劳动合同备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审核 及各部门审核结果汇总公示12333;83151908 83151840;86590920(市民卡)
市大数据部门负责我的南京APP客户端中涉及租房补贴、房屋租赁、交 易登记一体化平台等网上业务办理56665079
市税务部门单位纳税所属区划分12366
租金发票开具
市房产部门享受人才安居政策、住房保障政策情况84221968;84221348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数据提供方84722588 -101; 84722640
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房产交易备案数据提供方84722588-101
市规划和自然资 源部门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不动产登记数据提供方96510
江苏省社会基金 保险管理中心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数据提供方83271737;83271738
教育部、人社部 网站上传证书资料审核数据来源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国家职业 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
就业单位纳税区(园区)人社部门
部门审核内容地址咨询电话
玄武区上传材料 查脸及补 贴发放珠江路275号2楼83693348
鼓楼区虎踞路49号68730231
秦淮区苜蓿园大街112号84251201
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建邺人才大厦(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区内1号楼一楼东大厅)86460180
雨花台区雨花东路1号人力资源市场52883445;52888409
栖霞区栖霞区文苑路118号85300071
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市民中心B座二楼69659178
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333号六合区市民中心57118078
江宁区开发区胜太路58号52078860
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57236110
高淳区开发区古檀大道1号68901022;68901039
江北新区江北新区七里桥北路6号1号楼68715088
南京经济技术开 发区开发区兴智路6-3号85532204;8553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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