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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部分高校寒假放假通知

近日,江苏多所高校公布寒假放假时间通知,便民100整理了相关信息,有需要的伙伴请查看。

2023-12-22,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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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部分高校放假时间如下,快看看有没有你的学校。

1、南京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25日

2、东南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18日

3、河海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5日

4、南京理工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2月25日

5、南京师范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2月24日

6、南京邮电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2月25日

7、南京审计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23日

8、南京工业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2月25日

9、中国药科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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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江苏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放假通知

2023-12-28,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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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统一放假时间。适应国家春节假期安排,适当调整放假时间。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定为:1月27日—2月20日,共25天,1月27日正式放假,2月21日正式上课。

二是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项目。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加强假期家校协作。协同家长督促孩子加强体育锻炼,把握好生活节奏,保证充足的运动和睡眠时间;鼓励孩子主动承担家务劳动;引导孩子多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文体、科技、社区服务等活动,增强发展自信;激励孩子多阅读,培养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督促孩子绿色上网,控制使用电子产品时间。

三是切实做好师生“减负”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组织学生补课,不安排返校日。切实做好寒假作业总量统筹,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的作业。加强假期监管和预防。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地各校针对有可能发生的教师有偿家教、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问题进行专题教育。

四是认真抓好假期安全工作。全面做好安全教育。加大安全教育和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和家长开展以防火、防溺水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突出防止假期孩子因玩烟花爆竹等出现的伤害,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规范做好校园安全防护。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放假前对学校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做好供水设备防冻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扎实做好假期心理关爱。放假前,要重点提醒家长关注假期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假期中,要发挥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作用,畅通与学生及其家长的沟通联系。开学前后,要通过家校互动引导家长和学生做好情绪管理;开学后一周内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

五是全面做好假期工作部署。各地各校在放假前要对假期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设立举报电话,加强明查暗访,确保所有中小学校严格遵守办学规范。对发现的违反规定的情况要及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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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通知

2024-04-15,全文共 3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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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流程时间安排

(一)报名日期和网址

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4月2日9∶00—16日16∶00,报名平台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4月2日—18日。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10日—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

(五)成绩发布时间8月上旬,人社部考试中心公布考试成绩。

(六)资格审查9月底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证书领取人员。

二、报考需满足哪些条件?

(一)报考人员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可报考相应级别的考试。

1.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可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②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③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④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⑤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可报考社会工作师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②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③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④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⑤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⑥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3.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报考高级社会工作师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③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其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三)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四)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

(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三、考试有哪些科目?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3个级别。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1个科目。

四、作答方式是什么样?

社会工作师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社会工作师考试其余两个科目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五、报名的具体流程?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24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经24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1)学历证明;(2)学位证明;(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4)可提供相关级别的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1.注册信息提交24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上传相应PDF格式的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文件,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六、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

(一)考前抽查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将对报考人员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未被抽查的报考人员仍可进行缴费操作。

(二)考后审查

1. 审查对象。截至2024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

2.

审查时间。我省将在2024年8月中旬在“江苏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友情提醒信息。

3.

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 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5.

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

6.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怎样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考人员须一次性通过全部2个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3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对达到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标准的人员,颁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获得该证明的人员参加高级社工师评审,通过评审方可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社工师评审条件具体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及我省开展评审工作的相关通知。考生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八、考试收费

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2元标准、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8元标准、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九、考试大纲是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3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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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校开放参观预约通知(汇总更新)

2024-04-11,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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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

开放日时间:

3月9日至6月16日期间的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南京大学鼓楼、仙林、浦口、苏州四校区对社会开放预约参观,本次预约将于3月3日开启,可以提前7日预约,每位自然人半年内每个校区可预约一次。

预约入校时间

8:00-12:00与14:00-17:00两个时段

预约流程:2024南京大学寒假开放预约参观流程(图文指南)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预约入口:点击查看

1、注意人身安全,遵守交通规范与公共场合消防安全规范,妥善保管财物。学校从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预约或参观服务,个人唯一预约入校端口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下拉菜单栏。集体返校,请联系相关学院或校友办对接具体返校事宜。

2、所有入校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扰乱校园秩序;保护一草一木,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吸烟。

3、入校人员不得张贴、悬挂和散发传单,禁止携带宠物入校,不得破坏教学、科研和办公秩序。学校将配合公安、城管部门对违者依法进行处理。

4、如果开车,需遵守校内行驶规定。机动车辆有序停放,不得逆行、违停、超速(校内限速30km/h),不得碾压路牙、石材路面及绿地等。

南京理工大学兵器博物馆

【个人参观】通过“南京理工大学兵器博物馆参观预约”小程序进行预约,不接受线下预约。开放日每天300个名额,约满为止。预约成功后凭生成的二维码和有效身份证件从南京理工大学南大门核验进入。

【团队参观】可通过“智慧理工”或“南京理工大学”微信企业号预约(只针对校内人员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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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校开放参观预约通知(汇总更新)

2024-01-25,全文共 1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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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

开放时间:1月23日至2月22日,每日8:30-17:30(16:30停止入校)。

预约时间:2024年1月23日开启

预约入口:点击查看

南京大学2024寒假开放

寒期开放参观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月20日

预约入校时间:8:30-17:00。如遇校内重大活动或极端天气等不宜开放的情况,将暂停校园参观;如遇特殊情况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预约时间进校的,请参观人员服从学校安排。

预约流程:2024南京大学寒假开放预约参观流程(图文指南)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预约入口:点击查看

1、注意人身安全,遵守交通规范与公共场合消防安全规范,妥善保管财物。学校从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预约或参观服务,个人唯一预约入校端口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下拉菜单栏。集体返校,请联系相关学院或校友办对接具体返校事宜。

2、所有入校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扰乱校园秩序;保护一草一木,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吸烟。

3、入校人员不得张贴、悬挂和散发传单,禁止携带宠物入校,不得破坏教学、科研和办公秩序。学校将配合公安、城管部门对违者依法进行处理。

4、如果开车,需遵守校内行驶规定。机动车辆有序停放,不得逆行、违停、超速(校内限速30km/h),不得碾压路牙、石材路面及绿地等。

南京工业大学

开放时间:2024 年1月20日至2月25日,每日8:00-17:00

开放时间:携带身份证件入校,江浦校区参访人员在南门或西门进行访客登记后即可入校。

参观指南:南京工业大学个人+团队参观预约指南

南京邮电大学

家长或社会人士扫描二维码填写入校预约,凭借预约码入校【点此获取】;校友凭校友卡进校。

参观指南:南京邮电大学开放预约指南(预约入口+入校路线+注意事项)

南京理工大学兵器博物馆

【个人参观】通过“南京理工大学兵器博物馆参观预约”小程序进行预约,不接受线下预约。开放日每天300个名额,约满为止。预约成功后凭生成的二维码和有效身份证件从南京理工大学南大门核验进入。

【团队参观】可通过“智慧理工”或“南京理工大学”微信企业号预约(只针对校内人员预约)。

南京艺术学院

参观人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安南艺”“办事指南”菜单中的“预约系统”,来校类型选择“开放日预约”进行实名预约。参观人员可预约当天或未来7日内的参观计划。预约成功后,凭预约码一律从学校南门(北京西路74号)扫码进校。

点击查看:预约入口

南京师范大学

进入南京师范大学公众号(←)点击公众号中“服务NNU”——“开放日预约”菜单进行实名预约,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预约”按钮。

注:请准确核对个人信息,预约取消或放弃超过一定次数将暂停预约入校权限。预约成功后会收到“已完成预约,请携带身份证件刷卡入校。”按照预约时间在对应校门刷身份证进校。

东南大学

开放时间:2024年1月22日-2月15日

预约时间:1月20日上午8:00

预约入口:点击进入

南京航天航空大学

参观时间

1月24日至2月20日,8:30-17:00。

参观方式

无需预约,刷身份证入校。在将军路校区大西门和东区北门,刷身份证即可入校,原则上各类车辆不得入校。每日开放参观名额实行限额管理,入校前请查看剩余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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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校开放参观预约通知(汇总更新)

2024-01-18,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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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24寒假开放

寒期开放参观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月20日

预约入校时间:8:30-17:00。如遇校内重大活动或极端天气等不宜开放的情况,将暂停校园参观;如遇特殊情况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预约时间进校的,请参观人员服从学校安排。

预约流程:2024南京大学寒假开放预约参观流程(图文指南)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预约入口:点击查看

1、注意人身安全,遵守交通规范与公共场合消防安全规范,妥善保管财物。学校从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预约或参观服务,个人唯一预约入校端口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下拉菜单栏。集体返校,请联系相关学院或校友办对接具体返校事宜。

2、所有入校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扰乱校园秩序;保护一草一木,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吸烟。

3、入校人员不得张贴、悬挂和散发传单,禁止携带宠物入校,不得破坏教学、科研和办公秩序。学校将配合公安、城管部门对违者依法进行处理。

4、如果开车,需遵守校内行驶规定。机动车辆有序停放,不得逆行、违停、超速(校内限速30km/h),不得碾压路牙、石材路面及绿地等。

南京工业大学

开放时间:2024 年1月20日至2月25日,每日8:00-17:00

开放时间:携带身份证件入校,江浦校区参访人员在南门或西门进行访客登记后即可入校。

参观指南:南京工业大学个人+团队参观预约指南

南京邮电大学

家长或社会人士扫描二维码填写入校预约,凭借预约码入校【点此获取】;校友凭校友卡进校。

参观指南:南京邮电大学开放预约指南(预约入口+入校路线+注意事项)

南京理工大学兵器博物馆

【个人参观】通过“南京理工大学兵器博物馆参观预约”小程序进行预约,不接受线下预约。开放日每天300个名额,约满为止。预约成功后凭生成的二维码和有效身份证件从南京理工大学南大门核验进入。

【团队参观】可通过“智慧理工”或“南京理工大学”微信企业号预约(只针对校内人员预约)。

南京艺术学院

参观人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安南艺”“办事指南”菜单中的“预约系统”,来校类型选择“开放日预约”进行实名预约。参观人员可预约当天或未来7日内的参观计划。预约成功后,凭预约码一律从学校南门(北京西路74号)扫码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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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

进入南京师范大学公众号(←)点击公众号中“服务NNU”——“开放日预约”菜单进行实名预约,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预约”按钮。

注:请准确核对个人信息,预约取消或放弃超过一定次数将暂停预约入校权限。预约成功后会收到“已完成预约,请携带身份证件刷卡入校。”按照预约时间在对应校门刷身份证进校。

东南大学

开放时间:2024年1月22日-2月15日

预约时间:1月20日上午8:00

预约入口: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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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初中寒假放假时间2024

2024-01-12,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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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定为:1月27日—2月20日,共25天,1月27日正式放假,2月21日正式上课。

小贴士:假期坚持户外运动

户外运动是最有效、最经济的近视防控方法。人体中多巴胺的合成和代谢具有光依赖性,会受到周围光照亮度、照射时间的影响。眼部视网膜多巴胺含量的变化与眼轴的增长与减少之间存在着联系,对防控近视有一定作用。

因此,户外运动的关键是“户外”,阳光可以促进视网膜上多巴胺的合成,可以抑制近视的发生。即使冬季室外温度较低,在做好防寒保暖的情况下也要经常到户外活动。足量的户外活动可以促进眼部血液循环,在一定程度上抵消近距离用眼的近视效应。

推荐阅读:2024南京春节活动汇总(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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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寒假放假时间安排

2024-01-12,全文共 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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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国家春节假期安排,适当调整放假时间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定为:1月27日—2月20日,共25天,1月27日正式放假,2月21日正式上课。

放假消防安全:

①学会看安全用电标志,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

②不要随意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插头等。

③室内严禁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燃烧纸等。

④冬季天气寒冷,使用火炉取暖时旁边要严禁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⑤及时关闭电器开关,防止电器过热发生火灾。

⑥发生火灾时应立即使用灭火器、自来水或浸水的棉被扑灭,火势较大时拨打119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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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2024-01-02,全文共 2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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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教学司〔2023〕15号)、《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苏教学〔2019〕6号),为做好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院校及计划

1. 2024年“专转本”计划主要安排在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

2. 2024年继续开展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工作。

3.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继续安排适量“专转本”专项招生计划,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4. 省教育厅对各校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后下达。接收院校应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专转本”计划,制定招生简章。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办学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咨询及举报电话等内容。简章应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公开发布,供考生查询。

二、选拔对象及方法

1. 选拔对象分三类。

(1)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中职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学生、2021年春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

(2)经设区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

(3)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五年一贯制高职转段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五年一贯制高职应为五年级在校学生),以及普通高职(专科,含五年一贯制高职)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我省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2. 针对上述三类选拔对象采取三种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学生“专转本”由接收院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实施方案另行印发;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由接收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察,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3. 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三、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安排

1. 报名时间。安排在2024年1月上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安排在2024年4月),具体报名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2. 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视同符合)。

3. 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校“专转本”的考生报名工作由所在高校负责组织,并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4. 志愿填报。2024年“专转本”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专业大类设置所划分的专业大类选择相关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8所院校的8个专业。

5. 考试安排。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考试科目及成绩构成为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50分、英语或日语120分、专业综合23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满分500分。专业综合考试(含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按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要求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2024年电子信息类、音乐类2个专业大类继续作为试点,专业基础理论实行笔试,操作技能进行现场测试,现场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普通高校“专转本”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招生考试工作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办法执行,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

四、录取与培养

1. 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按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录取资格线,有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接收院校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 “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本科院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在报到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接收院校不得为其办理入学手续。

3. “专转本”学生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接收院校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单独制定培养方案,不得插班学习。

4. “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5. 接收院校要全面总结近年来“专转本”工作,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学历管理与就业

1. 接收院校按规定认真开展“专转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新生进行学籍注册。“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2. 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以外,“专转本”学生享受与接收院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加强组织领导

1. 高校是本校“专转本”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接收院校、生源院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压实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积极主动做好“专转本”政策宣传、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生源院校要加强协同配合,认真做好学生报名、资格审查、送考等工作。考点院校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有关保密规定,齐心协力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等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2. “专转本”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公开。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接收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省教育厅将加大招生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招生录取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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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校补助帮扶积石山地震灾区学生(咨询热线+申请)

2023-12-20,全文共 2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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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发起地震灾害专项补助,如有南大学子家中因地震灾害造成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根据受灾情况申请专项困难补助。即刻起,可登录“南京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系统,本科生在“困难补助”模块,研究生在“研究生补助申请”模块,提交补助申请。学校将会保障同学们在校的正常学习生活,让我们风雨同舟,携手克难!

资助热线

本科生:025-89680331、025-89680606

研究生:025-89680029

申请详情可查看链接:

本科生:

https://jw.nju.edu.cn/db/65/c26263a645989/page.htm

研究生:

https://grawww.nju.edu.cn/db/21/c905a645921/page.htm

东南大学

如家庭遭遇紧急灾害等突发情况可与学院辅导员老师联系,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一、资助对象

因近期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的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请时间

第一批:即日起至12月20日上午10:00前

第二批:1月2日至1月12日

三、申请流程

受灾学生可与学院辅导员联系,告知家庭受灾情况,并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困难补助——紧急灾害临时困难补助”模块填写家庭受灾情况,提供家庭受灾相关证明材料(如受灾情况照片等),便于学校给予不同程度的资助。

请各学院于12月20日上午10:00前完成第一批困难补助的审核工作,学校将从快从简完成学校审核,及时发放困难补助。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生困难情况摸排,确保应助尽助,切实保障学生正常学习生活,并做好关怀慰问工作。

2. 受到其他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影响造成临时困难的学生可随时摸排帮扶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东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5-5209028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学校高度关注,时刻牵挂每一位同学及家人们,为积极应对并及时为南航学子提供关心和帮扶,学校临时困难补助申请通道随时开放。如同学本人或家庭遭遇地震、雪灾等各类紧急灾害、突发事件,请及时联系所在学院的辅导员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请各学院辅导员迅速摸排学生受灾情况,并做好关心帮扶工作。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南航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电话:025-52119832;

QQ号:1550582530。

南京理工大学

学校对此次灾情高度关注,为帮助我校受灾家庭学生解决生活困难、安心学习,学生资助中心决定启动临时困难资助专项工作,帮助受灾家庭学生渡过难关。

一、排查对象

我校受地震灾害影响的本科学生

(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

二、排查时间

2023年12月19日

三、排查内容及材料报送

各学院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学生主动申请和逐一摸排等方式,做好受灾学生家庭受灾情况的摸排和核实工作。排查内容包括:受灾学生家庭地址、受灾情况、受灾程度、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核实无误后,辅导员填写《南京理工大学甘肃地震受灾学生家庭排查汇总表》并于12月19日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面排查。各学院要把排查受灾学生家庭受灾情况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摸排掌握受灾学生家庭情况,确保所有学生不因灾情而影响学习生活。

2、精准帮扶,人文关怀。各学院要根据学生受灾情况,及时发放临时困难补助。以排查工作为契机,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关注并掌握受灾学生心理健康,体现资助工作的人文关怀。

南京工业大学

为保障遭受地震灾害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学校迅速展开全面摸排,了解受灾学生家庭情况并做好应急资助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计划内正式录取的,因地震影响,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向本学院辅导员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

2.各学院在摸排和审核的基础上,于今明两天向受灾学生发放院级临时困难补助。对需要进一步申请校级临时困难补助的受灾学生,各学院汇总后,本科生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研究生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审核后,进行统一集中发放。如后续发现新增受灾学生,请第一时间与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联系。

学校将高度重视受灾学生资助工作。重点聚焦灾情严重地区、脱贫基础不牢固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原建档立卡(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 对经核实家庭受灾严重的学生,迅速启动临时困难帮扶机制,帮助受灾学生渡过难关。

各学院要深入了解学生家庭受灾程度,畅通学院资助咨询渠道,做好国家、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宣传,消除家长和学生的后顾之忧。

中国药科大学

为精准做好受灾地区学生帮扶救助工作,帮助受灾地区学生平稳度过灾情,学校现组织开展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工作。如同学们家中因地震灾害等突发情况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可向学院辅导员提出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经学院和学校审核后发放补助。

同学们如遇各类紧急灾害、突发事件(不限于地震)需要外界支援,可随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获得帮助,学校将竭力为同学们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

联系电话:025-86185422

南京林业大学

学校高度重视灾区学生家庭受灾情况,紧急开通专项补助。

如你及你的家庭遇到地震灾害,请及时与所在学院的辅导员联系,说明情况并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热线电话

学生工作部(处):025-85427288;

研究生工作部:025-85427853;

南京邮电大学

为积极应对并及时为受灾地区的同学提供关心和帮扶,学校全面启动受灾学生临时困难专项补助申请工作。如同学们家中因紧急灾害等突发情况(不限于地震、雪灾等灾害),造成了人员损伤和经济损失,导致家庭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请第一时间与辅导员联系说明情况,并根据受灾情况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为大家提供帮助,解决困难。

如有紧急情况也可与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资助中心热线:025-85866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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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023-11-24,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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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2023年江苏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根据考生成绩分布和招生计划,按学历层次和科类分别划定,经省教育厅批准,现向社会发布(详见下文)。

二、关于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11月24日15:00后,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jseea.cn)查询个人成绩。

如考生对本人成人高考成绩有疑问,可于11月27-2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报名信息确认地招(考)办提交复核成绩的书面申请。12月4日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中心查询复核结果。

注:术科专业分数线:文化总分/专业加试成绩;高中起点艺术专业考生的数学成绩不计入文化总分。

>>推荐阅读:江苏省成人高考降分录取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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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23-10-25,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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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春节: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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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公告

2023-10-13,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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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以下简称《指引》),适用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及后续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行。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高校按照《指引》要求,编制了2024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现予以公布,供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选科时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高考模式。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科目中选择2科。考生填报院校专业时,其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拟报考高校专业选科要求。

2.招生院校及专业。需特别说明两点:一是高校报送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高校在所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科要求,招生当年并非所有编报的专业都会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二是高校编报的招生专业并非都会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高校在招生当年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各省物理类和历史类计划。综上,2024年在我省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以及高校相关专业是否在我省分别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以招生院校当年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选考科目要求。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实际,选择1科、2科、3科或不提要求。选择1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选择2科或3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同时选考指定的2科或者3科;未提出科目要求的,考生根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选考3科即可。

4.查询途径。考生可访问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jseea.cn),按照学校、专业、考生选考科目或高校选科要求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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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6-25,全文共 3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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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共同参与。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9月9日(星期六)-9月10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科目:点击查看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点击查看

四、管理办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考条件:点击查看

六、报名:查看流程及时间安排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 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 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 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报考免两科的考生应提供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证明;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工作年限证明;

(5)增报专业的应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4. 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 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

2. 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

(一)考前抽查

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将对报考人员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未被抽查的报考人员仍可进行缴费操作。

(二)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

2.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将在2023年12月上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12月中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5.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6.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十、收费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75元。

十一、考试大纲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

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1811/20181105_238245.html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三)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四)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加强卫生防护。

附件:

1.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3.咨询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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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原文

2023-06-15,全文共 6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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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志愿填报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志愿填报工作由省、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各地各中学(报名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志愿填报的宣传、组织和指导等工作。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协调、网络与数据的安全保障、全省密码和动态口令系统的管理、全省2023年《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以下简称计划专刊)的编制发放以及计划库的更新维护。

2、各设区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和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工作的组织协调、本地范围的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管理、计划专刊发放、考生志愿填报指导以及监控考生志愿填报进度等工作,并检查督促所辖地区和中学(报名点)做好网上志愿填报的组织工作。

3、各中学(报名点)负责组织和指导考生网上志愿填报,监控考生志愿填报的进度,并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志愿设置

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相应志愿。

1、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志愿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分历史等科目类和物理等科目类,设置1个院校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体育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分别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各批次志愿设置按专业考试类型分为两类。第一类使用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成绩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第二类使用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成绩录取,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1)本科提前批次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下设3小批,具体情况如下:

第1小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

(2)专科批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填报专科批次志愿时,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中选择其一填报。

4、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5、本科提前批次的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等九类计划之间不得兼报。填报本科提前批次的征求志愿时,九类计划之间也不得兼报,但可以与平行志愿填报不同类别的计划。例:平行志愿填报军事类志愿,征求志愿可以改报航海类志愿。

6、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除定向培养军士外)志愿。专科批次的体育类、艺术类以及普通类的定向培养军士志愿之间不得兼报。

7、使用省统考(美术、声乐、器乐、编导)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时,每批次只能在美术、声乐、器乐、编导中选择一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填报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征求志愿、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及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在平行志愿或传统(顺序)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8、已被保送或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等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网上志愿填报。

三、填报安排

1、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逐分段考生人数后,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分两个阶段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第一阶段:6月28日至7月2日(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普通类本科批次志愿。

单独设立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填报栏,供获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填报志愿。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00),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凡第一阶段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间表》(附件1)。

2、各批次平行志愿〔含艺术类传统(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及计划数。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志愿。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征求志愿填报时间表》(附件2)。

四、填报流程

1、准备工作。考生填报志愿前,须查阅我省招生政策、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计划专刊相关内容等,认真阅读计划专刊中《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平行志愿投档说明》等重要材料以及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观看高考志愿填报指导片,根据报考科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高考成绩、体检结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报,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艺术类部分校考专业还要求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双合格”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分批次、分专业考试类型查阅艺术类院校(专业)的招生计划,并仔细阅读有关重要提示。

2、模拟填报。考生凭本人的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于6月15日至19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模拟填报志愿,熟悉、了解志愿填报系统。模拟填报志愿使用的招生计划并非最终向社会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仅供模拟填报使用。实际招生计划以我省2023年计划专刊公布的内容和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3、正式填报。考生在网上模拟填报的基础上,结合本人情况,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正式填报志愿,并网上提交。系统提供了收藏夹功能,供考生收藏意向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收藏夹内的信息不作为投档录取的依据,只有在志愿填报页面输入动态口令并成功提交的志愿才是投档录取的依据。

考生网上提交志愿信息时,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志愿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系统出现弹框或红色字体等提示,考生必须根据提示信息仔细检查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提供《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草表》,考生可根据需要自行下载、打印使用。

4、志愿修改。在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前,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志愿信息。

5、志愿打印。7月3日至4日,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打印所填志愿信息。

6、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管理。考生在查询成绩、填报志愿、查询录取结果时,均须使用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如考生忘记密码,可在登录界面进行密码重置,也可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中学(报名点)申请密码重置。如动态口令卡遗失,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本人书面申请,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补发动态口令卡。因密码或动态口令卡遗失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部分项目填报说明

1、关于高考加分适用范围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具有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认真查阅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简章)、公告、招生说明等或咨询招生高校,充分了解报考要求。

2、关于部分特殊类型志愿填报

(1)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志愿填报,按教育部、我省及招生高校的规定执行。其中,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4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符合多项入选资格的,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2)地方专项计划。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8号)精神,2023年我省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符合相关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3)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根据我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我省继续在本科提前批次设置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对于户籍在有此项招生计划的县(市、区)的考生,可填报本县(市、区)招生计划志愿。

(4)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3〕6号)精神,2023年,我省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生工作,招生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批次招生。对于户籍在有此项招生计划的县(市、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填报相应批次本县(市、区)招生计划志愿。

(5)定向培养军士。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我省继续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校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部分外省院校在我省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由定向培养高校负责培养,招收部队协助做好专业课教学工作;后0.5学年组织入伍实习,包括入伍训练和岗前培训,由招收部队负责。

报名、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等工作安排在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定向培养军士志愿安排在7月27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00)填报,对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且有志报考的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军士”栏填报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艺术类专科志愿。定向培养军士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批量投档前进行。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2023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公告》。

(6)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部分高校在我省安排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只招收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的考生。

以上招生类型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六、军事、公安、司法、消防救援等院校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等安排

1、有意报考军事院校、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须参加政治考核、心理检测、体格检查和面试。考生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并填写有关内容。县(市、区)教育部门于6月15日前将政治考核对象名单和政治考核表报送所在县(市、区)兵役机关,由兵役机关会同同级公安机关完成政治考核。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的通知》(战发〔2023〕192号)执行。

6月26日至30日,省军区在东部战区总医院秦淮医疗区(南京市杨公井34标34号,乘地铁3号线在常府街站下)开设军检站,按设区市分批次组织考生进站体检和面试。考生持心理检测面试表、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1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并填写病史调查表,戴口罩自行报到。具体要求按照我省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有关文件执行。

2、凡高考时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6月26日6:00至30日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等前往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参加由省公安厅与公安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请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相关院校招生网站查询具体安排。

3、有意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且符合其体检标准的考生,须于6月28日至29日(8:00-11:30、14:00-17:30)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到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南京市浦口区百合路248号),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学校网站发布的信息。

4、有志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须参加心理测试、面试、 体格检查、政治考核。考生须于6 月 26 日

9:00-11:30、14:00-17:00,前往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南京市雨花台区振兴路 88

号)现场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1 寸正面免冠照片 2 张。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安排在6 月 26 日至 28

日开展,集合地点为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政治考核安排在6 月 27 日至 30 日开展。

面试、体检或体能(心理)测评等具体日程安排详见《江苏省2023年公安、司法、军事、消防救援等院校面试、体检或体能(心理)测评安排表》(附件3)。

七、工作要求

1、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要高度重视考生志愿填报工作,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做到组织管理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设备保障到位。要切实加强本地区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制定网上填报志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志愿填报工作顺利实施。

2、在填报志愿前,各地要切实做好网络、设备、电力供应等相关准备工作,提前与电信、电力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为网上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保障,做好病毒防范等工作。

3、填报志愿期间,各地要实时监控本地区中学(报名点)考生志愿填报的情况。各级管理端的用户名和密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放,各地要妥善保管。

4、填报志愿时间截止,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不能再填报和修改志愿。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要提醒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较差的地区,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网填报,防止在填报结束前因网络拥堵不能登录网站。

附件:1、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间表

2、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征求志愿填报时间表

3、江苏省2023年公安、司法、军事、消防救援等院 校面试、体检或体能(心理)测评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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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园博园13城市展园介绍

2024-05-30,全文共 1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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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园选址于南京市江宁区汤山旅游度假区北部,展示了江苏省13个地域园林,一起来看13个城市展园信息。

江苏园博园13城市展园

南京园—华林寻芳

以华林园天渊池为蓝本,再现六朝盛极金陵帝苑。六朝也是我国古典园林艺术的发展转型期,古代造园者正是在这个时期逐渐形成崇尚自然的审美观和寓情于景的艺术追求。华林园前身乃吴国官苑,建于东晋,毁于隋初。前后风雨沉浮300多年,贯穿整个六朝。可惜,南京城内已无华林园建筑。而今,园博园内再现其风采,这是中国人骨子里的园林情怀。

无锡园—寄畅攀香

无锡园属于“五区十三园”的“江南区”,位于城市展园的中部腹地,以寄畅园为原型,展现明清江南私园的精巧秀丽。无锡园内叠山引水、巧于因借。主要建筑绕池而建,一座座清秀的木构建筑,勾勒出江南名园的雅致。

苏州园—沧浪问水

苏州园属于“五区十三园”的“江南区”。北倚山阜,南邻大湖,立意来源于北宋时期建造的一代名园——沧浪亭。结合展园已有的地形和水系环境,意在重现“沧浪问水”的景观与文化,营造具有宋画特色、别具一番质朴文气的园林风貌。

常州园—魁星以意

常州园属于“五区十三园”的“江南区”,以清代状元赵熊诏的府邸意园为蓝本。整组园林仿照意园的复原图,布局呈东西三路布局,分别是府学、内园与外园。月洞门外,窥一眼魁星阁,布局疏密有致。假山瀑布,亭台池榭,显东方细腻典雅。

南通园—紫琅听风

南通园属于“五区十三园”的“沿海区”,立意来源于民国时期实业家张謇在南通的别苑——林溪精舍,建筑布局参照民国时期书画家吕瀛所画《林溪精舍图》。南通园主建筑林溪精舍与南通林溪精舍同名。精舍背山面溪、外廊环绕,四周林木掩映,曲溪环抱。远近景观相辅相成,让您心归诗意园林。

连云港园—松海阅云

连云港园属于“五区十三园”中的“沿海区”,位于展园东北角的地势较高处,景观灵感源于对连云港花果山上屏竹禅院这一园林的复原。园内禅意十足,别有洞天。

淮安园—清晏晚唱

淮安园属于“五区十三园”的“淮扬区”,取意淮安现存唯一的衙署园林清晏园及其历史图像文献,主要复原其方池清晏的景致。淮安园以方池为中心,沿岸有衙署、荷芳书院、湖山一角亭组团、门屋、可观亭、竹里轩组团、蕉吟馆、湛亭等建筑。

扬州园—九峰生烟

扬州园属于“五区十三园”的“淮扬区”,地处城市展园的门户区域。复原了九峰园的峰石特色和扬州的造园艺术特点。园林兼具北方“官式”建筑与江南民间建筑的优点,拥有出色的叠石技法与立体化空间营造技巧,九峰园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作,设计吸取其技法精华,结合场地造景特点筑峰叠石,再创作了属于园博园的“九峰”景观。

泰州园—日涉观英

泰州园属于“五区十三园”的“淮扬区”,还原了被称为“淮左第一园”的乔园。乔园是苏北地区现存最古老的园林之一。当代园林建筑中多使用浑水墙,而泰州园采用了清水围墙,所有墙面均使用一顺一丁的砌筑方式,由每一块砖面组成墙面的自然纹理,清水墙上有设计师参照乔园和泰州特色民居创作的十六扇花窗,每一扇样式都不相同。

盐城园—鹤所探香

盐城园地形起伏,围绕晏殊在盐城西溪吟咏《浣溪沙》:“小园香径独徘徊”的意境氛围,融合盐城独特的海岸、滩涂、盐田风光,展现出野趣、疏朗的风格。建筑设计古朴轻盈,其风格结合了现代审美和古典建筑构件元素,呈现出新旧交融的表达。

镇江园—吴关胜境

镇江园属于“五区十三园”的“宁镇区”,以临水高地而居,位于城市展园“高远”平台之东,摹临江而筑之势,设计宋式山居、楼阁、虹桥、亭台,保留较多硬空间便揽胜。镇江园主楼取北固山多景楼之意,设计为一座明二暗三楼阁建筑,北向主景凤凰池与吴关松,西侧以虹桥连通南京园芳踪院,东邻镇江园清晖堂。

徐州园—狮山玉石

徐州园属于“五区十三园”的“徐宿区”,紧邻展园南侧崖壁。以徐州云龙山汉代大型采石场遗址为创作来源,巧用“台”“石”“水”“廊”,风格可谓独树一帜令人眼前一亮。既有汉代的原始雄沉,又拥早期园林的浪漫气派。

宿迁园—松台吟歌

宿迁园位于“五区十三园”的“徐宿区”,北临徐宿入口广场,遥望宁镇园,西南接园区道路。取意于宿迁“酒都”的文化意境。宿迁园的建筑规整成序,无论是“酒不醉人人自醉”的醉院,还是“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吟歌楼,都具有北方山麓园林自然古拙的布局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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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校招报名方法

2024-05-16,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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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初审

1.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下午16时(以报名截止时间计算年龄)。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根据《2024年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每人仅限报名1个岗位,报名邮箱为:nsbdjssy_hr@163.com

3.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和《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

②本人的近期免冠2寸彩照、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家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授予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含奖学金证书、学生干部证明)、主要科研成果、《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署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推荐优秀研究生证明材料(如有)、江苏水源公司研究生工作站或实践基地考核优秀证明材料(如有)。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件或PDF扫描件。

③自荐材料(学习和工作等经历)。

请将上述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邮件标题及文件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同时我司将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

2024年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校园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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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社招报名方法

2024-05-16,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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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下午16时(以报名截止时间计算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根据《2024年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社会招聘岗位表》(附件1),每人仅限应聘1个岗位,报名邮箱为:nsbdjssy_hr@163.com

3. 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招聘类别为“人才引进”的岗位需提供《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人才引进登记表》(附件2);招聘类别为“员工招聘”的岗位需提供《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3)。

②《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4)。

③本人的近期免冠2寸彩照、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工作业绩证明、任职或聘用文件等(具体对照各岗位应聘条件进行准备)。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件或PDF扫描件。

④自荐材料(学习和工作等经历)。

请将上述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邮件标题及文件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同时我司将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

附件:

1.2024年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社会招聘岗位表

2.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人才引进登记表

3.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

4.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

2024年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社会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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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社会招聘职位表下载入口

2024-05-16,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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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4年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社会招聘岗位表

2.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人才引进登记表

3.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

4.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

应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勉尽责,开拓创新,团结合作,廉洁奉公。

4. 热爱南水北调事业,具有为江苏南水北调事业发展服务的精神,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理念。

5.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6.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工作能力以及必要的任职资格等。

2024年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社会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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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招聘14人公告2024年5月

2024-05-16,全文共 4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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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4〕13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促进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人社〔2023〕13号)精神,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http://edu.nanjing.gov.cn/)以及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社会人员身份报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报名时需备注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报名时需备注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 2020 年3月13 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 2024年11月24日前未满

3 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考学校邮箱,邮件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人才”命名。南京市第一中学邮箱:zhaopin@njyz.net;南京市金陵中学邮箱:jlhsxb@126.com;南京外国语学校邮箱:jinque@nfls.com.cn。

3.报名提交材料: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社会人员: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从本科学历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相应年限的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5)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各项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用简化程序的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小于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专业测试、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的组合。面试中各项测试均采取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各招聘岗位的具体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部分无法现场评分的测试项目除外),所有面试项目成绩于面试结束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大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由招聘单位通过组织加试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则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对公示无异议者,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电话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第一中学:025-68187209

南京市金陵中学:025-84786209、84786260

南京外国语学校:025-83282300、83282398

(二)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19

南京市教育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025-83639945

附件: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4年5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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