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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

厦门就业专题栏目,提供与厦门就业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厦门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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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学历人才就业落户申请全指南

2023-09-28,全文共 2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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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1.已在本市就业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1.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国家学信网可查询);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申请材料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落户人事信息》(厦门市人社局推送,窗口民警打印),市人社局《落户人事信息》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收到人社局符合办理条件信息五个工作日后,持申请材料到公安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4.随迁配偶的,应提供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5.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供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6.随迁未成年子女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亲子司法鉴定书》或《亲子关系公证书》或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且父、母、子女关系明确或能通过内部核查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

7.随迁未成年子女,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上需加盖离婚证上的婚姻登记章或复印章)或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

8.随迁未成年子女属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

9.随迁未成年子女属非婚生育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声明》。投靠的子女随非落户方迁移户口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抚养权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或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声明(签名按指纹);

10.在厦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需提供在厦合法稳定住所凭证。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入户在单位集体户,应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其余则由窗口统一落户在社区公共户(无社区公共户的落户派出所公共户);

11.承诺书(户籍迁入人员填写)。

12.单位在思明和湖里区,拟落户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的,由系统自动派位均衡随机分配落户岛外各区人才集体户。

13.申请人的《毕业证书》(出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在线验证码”或“学信二维码”)。

说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申请流程

1.现场办理:带齐材料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分中心)户口受理窗口申请。

2.网上办理: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经区公安人口管理部门网上预审并通过初审后,将申请材料原件送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分中心)户口受理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

思明区

地点:思明区莲前街道前埔东路20号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8楼公安服务厅3号、4号、6号、7号窗口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电话:0592-5302922

湖里区

地点: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6-15号公安窗口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5383551

集美区

地点: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一楼19-20号公安分局综合受理(1)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电话:0592-6195250

海沧区

地点:海沧区嵩屿街道滨湖北路9-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层17、18号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电话:0592-6050756

同安区

地点: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路8号同安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8号、9号公安窗口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7558218

翔安区

地点: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6号一楼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分中心2、3号户籍窗口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92-7628816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无调查事由,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

免费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办好准迁证再去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并采集人像换领身份证!

省内户口:不需要本人回户籍地迁移户口,网上自动迁移,准迁证上有二维码,扫描就可以查询迁移进度,提示迁移完成即可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迁入户口

省外户口迁移流程 :本人/委托人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同意迁出→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办理新身份证

派出所地址查看☛厦门户籍业务受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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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灵活就业个人如何办理社保费补缴

2023-11-21,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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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灵活就业个人如何办理保费补缴

参保流程

一、已参保个人

已参保人员因银行余额不足等原因,需要补缴中断社保费的,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APP(闽政通或i厦门APP),通过“办税—社保业务—社保费缴纳—社保费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模块即可补缴。

以厦门税务APP为例:

1、自然人登录厦门税务APP,点击首页—社保业务

2、点击社保费缴纳—社保费申报缴纳

3、点击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

4、可以选择【本人缴纳】或【代缴】

5、若为【本人缴纳】,选择费款属期起止,点击查询。若为【代缴】,需录入应缴人信息、选择费款属期起止,再点击查询。

6、勾选需要申报的社保费,点击【申报缴纳】

7、勾选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点击【前往缴款】就可以啦。

二、未参保人员

符合参保条件且未中断缴纳的个人,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APP(闽政通或i厦门APP),通过“办税—社保业务---灵活就业个人参保”模块办理参保登记后,自行缴纳当月的社保费。

以厦门税务APP为例:

1、自然人登录厦门税务APP,点击“办税—社保业务”

2、选择“参停保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3、填写所有红色“*”必填项内容后,点击“选择险种信息”

4、确认参保险种红色“*”信息无误后,点击“参保登记”。

5、再通过“办税—社保业务—社保费缴纳—社保费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模块即可缴纳当月的社保费。

温馨提示:对于中断缴纳不超过三个月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险费账目纠错(补缴)申报表》(通用)原件2份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

《社会保险费账目纠错(补缴)申报表》(通用)填写范本:

补缴类型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厦人社〔2022〕146号文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补缴当月往前(不含当月)第三个月有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补缴近两个月(不含当月)的医疗保险费。

温馨提示: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户籍人员、本市有效居住证持有人(含港澳台人员),属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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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2022-07-21,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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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一)已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所从事的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三)具备弹性工作特征,工作时间不固定或临时性用工;

(四)当前状态没有用人单位合同用工登记、自主创业登记;

(五)以个人身份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认定岗位的劳动所得为申请人的主要收入来源。

申请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本人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原件;

(三)《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登记表》;

(四)《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及收入登记表》;

(五)承诺书;

(六)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流水:如银行转账近一个月的流水、支付者的微信号及转账账单详情截图、支付宝账号截图、支付宝转账账单详情截图。

(七)本人居住地或户籍地的相关材料:灵活就业申请或变更登记时,如选择户籍地申请或变更登记,则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本;如选择居住地申请变更登记,则需要提供本人或配偶拥有产权的房产证、或本人(配偶)直系亲属的房产证或本人(配偶)一年以上租赁合同(若房产证产权为配偶或配偶直系亲属拥有、租赁合同上承租方为配偶的则均需要增加提供结婚证)。

(八)说明:

1.以上申报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免费复印留存。

2.申请人选择网上或微信申请的,线上提交的材料拍照片或扫描件应当清晰可辨,否则将被退回要求重新提交。

申请流程

网上办理:

1.网上申请: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注册、登录个人平台,填写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

2.微信办理:关注“厦门人社个人服务”微信公众号,关联、绑定新用户,填写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

现场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

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咨询电话:0592-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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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表

2024-01-03,全文共 4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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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为4212元/月,最高为21060元/月。

2024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为4212元/月,最高为21060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7月起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212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缴纳各项社保费,2024年1月起按以下七个档次进行选择,选择确定后缴费。

1、本地户籍人员、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厦门税务APP或i厦门APP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

登录厦门税务APP,下方点击“首页”,选择社保业务。进入社保业务页面后,点击业务办理类-“社保费申报缴纳”。

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点击下一步;点击本人缴纳;

选择费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勾选需要申报的保险费,点击申报缴款;

勾选需要缴纳的保险费,点击前往缴款;选择支付方式,跳转到支付界面,进行支付即可完成社保费申报缴纳。

2、没有厦门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到厦门市各办税服务厅签署《灵活就业参保承诺书》办理。

一、预约步骤

1、点击【预约入口:点此预约】,选择服务厅

2、选择办理业务,查看预约提示

3、 选择办理日期

4、 选择办理时间

5、填写相关资料

6、完成预约

二、各区办税服务厅位置

序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工作时间业务范围备注
1第三分局办税服务厅湖滨南路8号2111297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私房出租除外)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2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行政服务中心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二层6022508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私房出租除外)同城通办
3火炬区局办税服务厅(火炬路)火炬路56-58号北楼一楼5798752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私房出租除外)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4火炬区局办税服务厅(软件园二期)软件园二期观日路33号5798752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私房出租除外)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5思明区局办税服务厅(鹭滨大厦)思明区鹭江道318号鹭滨大厦一、二楼2661808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房产交易除外)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6思明区局办税服务厅(镇海大厦)思明区镇海路56-58号镇海大厦三、四楼2661808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除外)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7湖里区局办税服务厅(梧桐厅)A区:湖里区梧桐东路1号
B区:湖里区枋湖南路220号
6039523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房产交易除外),车购税业务由B区受理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8湖里区局办税服务厅(岭下路)湖里区岭下路1号6039523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除外)同城通办
9海沧区局办税服务厅(滨湖北路)海沧区滨湖北路7号6586922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除外)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10海沧区局办税服务厅(滨湖东路)海沧区滨湖东路966号一楼6586922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房产交易除外)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11同安区局办税服务厅同安区银湖路99号一楼7578938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税收除外)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12翔安区局办税服务厅翔安区马巷镇翔安北路6939号7060259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除外)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13市行政服务中心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一楼B区、二楼B区。
契税及二手房交易税收(岛内房地产交易):一楼B厅(8、9、15、16、17号窗口);
社保业务和信息报告窗口:二楼B厅(11、12号窗口)
一楼电话:
7703127;二楼电话:
7703517
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契税、房产交易税收、社保业务、信息报告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办理房产交易税收和个人社保业务
14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四楼。
综合服务:四楼24,27-29,31-38号窗口;
发票管理:四楼21-23,25-26号窗口。
2661808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房产交易除外)同城通办,预约服务。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办理个人社保业务
*提醒:需使用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系统预约取号。
15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6039523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社保业务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办理个人社保业务。
16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房产交易税收:21、22、23、24号窗口;
综合业务窗口:33、34、35、36、37、38号窗口)。
6585571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除外)同城通办,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办理房产交易税收和个人社保业务
17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二楼。
发票申领:二楼南侧(1-4号窗口);
车购税:二楼南侧(5-6号窗口);
新办企业信息报告:二楼南侧(7-9号窗口);
税务注销:二楼南侧(10-12号窗口);
综合服务:二楼南侧二楼西侧(13-29号窗口);
发票代开(除私房出租外):二楼北侧(30-33号窗口);
发票代开(私房出租):二楼北侧(34-36号窗口);
社保业务:二楼北侧(37-40号窗口);
契税及二手房交易税收(集美区房地产交易):三楼南侧(8-11号窗口)
6159100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除外)同城通办,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办理房产交易税收和个人社保业务
18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同安区银湖路8号。
房地产交易窗口:一楼24号、25号、26号、27号、28号、29号、30号;
车购税窗口:二楼35号;
企业开办专窗:二楼33号;
信息报告窗口:二楼27号;
社保窗口:二楼23号、24号、25号、26号
7558563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车购税、社保业务、房产交易税收、信息报告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办理社保业务、房产交易税收业务
19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翔安区新店镇人力资源大厦一楼、四楼。契税及二手房交易税收(翔安区房地产交易):一楼5、8号窗口;
综合业务:四楼10-14窗口;
代开及车购:四楼15-17窗口;
发票及简事易办:四楼18窗口。
一楼电话:
7886707;四楼电话:
7060259
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同城通办,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办理房产交易税收和个人社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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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哪些人不能领?

2024-04-02,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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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哪些不能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后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其中 2022 年 3 月 31 日(含)前申请的,可放宽至 2021 年 1 月 1 日。

推荐阅读:

厦门新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指南(时间+条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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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在厦门就业创业可以享受到哪些福利政策(超全整理)

2023-08-27,全文共 1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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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厦门就业创业享受福利政策超全整理

适用对象

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到我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人才。

办理渠道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平台--用户登录--人事人才--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政策亮点

按照博士每人8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予以一次性补贴。

点击查看:厦门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办事指南

支持对象

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经各区(管委会)认定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骨干人才,可参照执行。

办理渠道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众号——综合服务——住房保障、“i厦门”APP——服务——住房保障——五折租房。

政策亮点

租金补贴:按照思明、湖里每人每年8000元,集美、海沧每人每年6000元,同安、翔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补贴。

点击查看:2021年起厦门这类人才5年内可五折租房

支持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办理渠道

厦门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

政策亮点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项目启动补助、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创业场地补贴、每吸纳一名人员给予2000元就业奖励金及相关创业项目成果奖励和优秀奖励。

支持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办理渠道

厦门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

政策亮点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项目启动补助、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创业场地补贴、每吸纳一名人员给予2000元就业奖励金及相关创业项目成果奖励和优秀奖励。

办理指南:厦门个人创业补贴申请全指南

支持对象

灵活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办理渠道

厦门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智慧人社”微信服务号、社区窗口

政策亮点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经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后从事灵活就业,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社区)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后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给予灵活就业人员以实际缴费基数计算的用人单位应付基本养老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之和的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办理指南:厦门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支持对象

厦门生源及在厦大中专院校(含中等职业院校、技校)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办理渠道

●全程网办●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政策亮点

厦门生源及在厦大中专院校(含中等职业院校、技校)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我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业的见习活动,职业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见习学员的生活补贴标准为1980元/月(每按30日计发,每日66元)。

见习期间,市人社部门统一为见习学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办理指南:厦门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指南

支持对象

毕业学年内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办理渠道

●全程网办●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

(http://220.160.52.58:83/eva-portal-web/login?loginflag=false)

政策亮点

对在厦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毕业学年内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按规定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办事指南:厦门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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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教育部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时间+对象+入口+步骤)

2023-11-05,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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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

一、活动主题

聚焦就业新热点 助力求职第一步

二、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主办单位: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三、活动时间

每周日 19:00-20:00

四、面向对象

全国在校大学生

五、有关要求

1.共16 期“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每周日晚 19:00—20:00 在抖音号直播。

2.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师生、家长观看直播(直播日程及观看方式见下)。

六、“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安排及指引

1. 本次展播时间:11月5日(周日)19:00-20:00。

2.手机打开“抖音”app(下载或更新到最新版),点击左上角三横线标识,选择右侧弹出边栏的“扫一扫”功能。(如下图所示)

3.扫描活动海报的专题二维码,进入签到页面。

4.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下方“提交签到去观看”,完成活动签到。

5.关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抖音账号,准时观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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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2023-04-14,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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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房屋事务中心:285956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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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指南(时间+条件+流程)

2024-04-02,全文共 3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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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流程

特别注意:“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启动后,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群体抓紧到系统上填报信息进行申请。保障资格申请是后续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基础,非常重要。

申请时间:“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于2021年12月10日8时启动

系统全年7*24小时不间断受理资格申请,全程线上填报,轻松实现指尖办理。各区、管委会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格审核、公示。

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申请入口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申请步骤:点击菜单栏“综合服务”--“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

申请入口二:i厦门APP

申请步骤:打开“i厦门”APP,点击“服务”--“住房保障”--“5折租房”

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实物配租)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

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重要提醒: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后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将无法申请政策福利。

注:2022年3月31日(含)前申请“5年内5折租房”政策资格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

举个栗子:

小张今年23岁,本科毕业,厦门无房,于2021年1月1日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交医社保。原本,他要在2021年12月31日(含)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才能申领租金补贴。但因条件放宽,他只要在2022年3月31日(含)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就能申领接下来的租金补贴。

但如果小张在2022年4月1日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他将无法通过审核,也就失去了申领租金补贴的机会。所以,大家还是要注意抓紧时间进行资格申请,以免影响后续福利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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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教育部互联网+就业指导直播课观看流程

2023-11-05,全文共 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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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流程指南

一、保存课程二维码

点击查看课程入口二维码

二、打开抖音APP,点击左上角

三、点击扫一扫

四、选择刚才保存的课程二维码,扫描。选择学校观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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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条件+流程+补贴

2019-12-16,全文共 2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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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主要以数据共享比对、自动认定为主,如果符合条件,不用自己去办理手续,就可以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怎样才算就业困难人员呢?

就业困难人员受理对象为个人,认定条件是具有我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在我市各级公共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且连续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人员,简称“4050”人员。

持有市、区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的居民。

经市、区民政部门确认享受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一年以上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由各区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确认的当年度被征地和海域退养的农民渔民,往年被征地和海域退养后未转产转业的农民渔民。

农村持有计划生育部门颁发的独生子女证或持有计划生育部门出具二女户证明的男性40周岁以上、女性30周岁以上人员。

经各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持有驻厦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未就业的随军、随迁或随调家属。

离校后返回厦门居住且在毕业年度内未实现就业创业的院校毕业生。

刑满释放人员和戒毒康复人员。

注意

以上八种就业困难人员若无正当理由,在一年内连续两次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推荐就业的,取消其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相关再就业政策的资格。符合条件并且急需办理的个人,也可以提供材料主动申请认定。可以直接通过网络办理。1、电脑操作流程

办理流程

操作示例

01、入口: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app.hrss.xm.gov.cn/ggfwwt-portal),选择个人网厅;

02、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个人网厅,若没有账号和密码,先点击“注册账号”注册;

03、登录后,找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模块,进入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界面;

04、进入就业困难认定的首页面,看到【新增】、【修改】、【查看】、【提交审核】

●新增: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填写信息,并提交审核;

●修改:暂存为草稿,信息需要修改,再次点击,可修改;●查看:查看自己就业困难身份的相关信息;●提交审核:申请时暂存为草稿,确认后直接点击提交审核;

05、点击新增,填写就困人员认定申请信息

●困难人员类型:选择要申报的困难人员类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和身份证为绑定用户后自动填写,其他信息也很重要,需自行认真确认,居住地址要确定是否与自己要申报的社区一致,不一致要及时修正;

●图片上传区域:先点击需要上传的材料名称,接着点击文件上传,最后选择要上传的图片进行上传,若要删除文件,直接点击标题栏上面的【删除文件】,即可重新上传。

●文件预览区:上传的图片,可以先进行预览,双击可放大,若错误,点击标题栏上的【删除】按钮,直接删除掉,在重新上传;

●暂存为草稿:未提交状态,允许编辑,可以到首页面中进行修改和提交审核;

●保存并提交审核:提交状态,不允许编辑,进入到内网审核页面中去,等待审核,可以到就困认定的页面中查询审核状态记录查看;

06、若为暂存,到首页面看到该数据,进行修改及提交审核即可;

申请者可首页面查看申请就业困难的申请进度以及查看历史的申请记录;

2、手机操作办理流程

操作示例

01、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人社个人服务)

02、点击微信服务平台,进入到关联新用户,绑定用户;

●若未注册过网厅账户,可以通过点击“注册统一账户”进行注册账户;

●也可以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个人网厅注册账户

03、绑定用户完毕,回到【厦门人社个人服务首页面】---【服务】---【就业创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04、进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首页面;

●就业困难申请和认定: 填写申请认定的信息以及上传材料;

●就业困难申请和认定的记录:查看就业困难申请的进度以及有认定过的记录;

●就业困难申请操作手册:关于就业困难微信端申请的操作指引;

05、点击【就业困难申请和认定】页签,填写认定申请的信息以及上传材料;

●困难人员类型:必填,选择要认定的就困类型;

●个人信息:完善,并核对下其他信息是否正确;

●实际居住地址:必填,该项必须填写准确,目前系统根据居住地来推送进行受理;

●资料上传:请根据认定的类型上传相关的材料证明;

●暂存为草稿:未提交状态,允许编辑,再次从申请认定的界面进去,会带出之前所填写的内容;

●保存并提交审核:提交状态,不允许编辑;

06、点击保存并提交审核,弹出一个待确认的框,需用户确认是否与自己申报的社区是否一致,不一致点击【取消】,再修改居住地,一致点击【确定】进入社区待审核,申请人可以到首页的就困申请和认定记录查看申请进度;

可以在以下入口中查看到就业困难申请认定的审核进度和历史的就业困难认定记录

就业困难申请的具体步骤,可以在未办理之前建议先了解下操作指南。

如果您在网上操作过程中碰上了困难也可以继续到现场办理

此外以前市民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办理,现在在实际居住地的社区也能办理了~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可以获得什么帮助呢?

厦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困难群体就业帮扶促进困难群体增收开发困难群体人力资源的意见》为厦门就业困难人员送来了“政策大礼包”

就业帮扶的主要政策措施

1、鼓励参加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就业困难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工种技能进行培训,由人社部门按照工种的补贴标准补贴个人。

2、帮扶就业困难人员个人灵活就业。

就业困难人员在本市范围内灵活就业,并在所居住地村居完成灵活就业登记后,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3、帮扶就业困难人员个人自主创业。

就业困难人员在本市范围内自主创业,并在所居住地村居完成自主创业登记后,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场地补贴、自主创业奖励、创业带动就业奖励、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4、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厦门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5、鼓励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困难群体中特困人员。

厦门国有企业和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事业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接收特困人员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并给予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

6、发挥就业“红娘”帮扶作用。

将就业“红娘”的帮扶范围扩大到就业困难人员; 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等社会机构开展相关服务的,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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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

2023-11-24,全文共 2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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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加大就业大学生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21-07-29(本意见有效期5年。)

为进一步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的保障力度,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人才支持,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实现来厦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重点解决该群体来厦五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促进本市引才、留才、聚才。

二、保障对象与条件

(一)保障对象

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经各区(管委会)认定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骨干人才可参照执行。

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

2.自主创业的,申请人应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本市办理的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等材料;

3.申请人须按规定在本市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

三、保障标准和方式

采取“实物配租”与“租金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过渡到“实物配租为主、租金补贴为辅”。具体保障方式根据房源筹集情况给予调整。保障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一)保障标准

1.实物配租标准

原则上按不超过40平方米/人的面积标准,以实物配租房源项目市场评估租金五折配租给保障对象。房型以实际配租为准。

2.租金补贴标准

各区(管委会)按照思明、湖里每人每年8000元,集美、海沧每人每年6000元,同安、翔安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发放租金补贴。

(二)保障方式

1.实物配租

(1)运用市场化机制,通过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对已筹集的房源分批次面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申请。

(2)实物配租遵循就近分配原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实际工作所在地行政区就近申请配租;若所在行政区无可配租房源,可在相邻行政区域内统筹调剂。鼓励岛内保障对象到岛外居住,岛外保障对象原则上不调剂到岛内居住。若工作区域调整,可申请调整配租房源地点。

2.租金补贴

(1)保障对象未享受实物保障且自行租房的,各区(管委会)按区域标准发放租金补贴。

若申请人实际工作所在地行政区内尚有可分配的优惠房源,但申请人不选择实物保障的,不得再申请租金补贴。

(2)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企业向保障对象提供五折租金实物配租的,优惠租金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租金的差额,由财政补贴给运营企业。

四、房源筹集

(一)房源由市、区两级共同筹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文件和本市的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土地、税收、金融、价格等多种政策工具,采取新建、改建、盘活等方式多渠道筹集。

(二)鼓励国有企业朝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发挥国有企业房源筹集主渠道和市场运营“压舱石”的作用。

(三)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建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时,应把政策优惠、租金优惠、财政补贴等内容写入供地文件或土地出让合同。

五、补贴资金来源及保障

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按照税收分成体制分担。各区(管委会)参照认定的技术骨干人才补贴资金由各区(管委会)全额承担。

六、申领及配租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通过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全程网办。

(二)审核公示

由各区(管委会)负责审核,住房、公安、财政、人社、资源规划、医保、税务等相关部门通过信息服务平台为各区(管委会)审核提供数据支持。审核通过后,在各区(管委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配租发放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各区(管委会)组织实物配租;对申请租金补贴的,户籍已迁入本市的按年发放,户籍未迁入本市的每半年发放一次。

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发放信息应实现与各区(管委会)、部门共享。

(四)退出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人不再享受本意见优惠政策:

1.已享受实物配租或租金补贴满5年;

2.申请人或配偶通过购房、继承、赠予等方式已取得自有住房的;

3.申请人及配偶享受本意见优惠政策后,在厦连续满一年未就业的;

4.无故空置6个月以上或出现转租转借违规行为的;

5.已享受直管公房、拆迁安置房等住房优惠政策的;

6.其他应退出的情形。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新就业大学生住房租赁保障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住房、公安、财政、人社、资源规划、建设、执法、医保、税务、各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统筹协调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建设、分配及租金补贴等相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市住房局负责配租资格审核信息服务平台搭建与管理,配合各区(管委会)做好相关审核工作,加强租赁住房房源统筹与协调、合同登记备案等工作;各区(管委会)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发布和管理,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的受理、审批等具体工作;市资源规划局负责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规划和选址、土地供应等相关工作;市建设局将新建大学生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市级重点项目管理;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工作;市公安局、人社局、医保局、执法局、厦门税务局等部门负责相关审核数据信息共享和协助做好审核、监管等工作,及时为各区(管委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三)加强日常监管

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管;充分运用人脸识别、门禁身份证刷卡等智能化管理手段,强化日常监管。

严格查处住房保障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个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缴补贴资金,并记入信用档案;对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核实,依法追缴补贴资金,并记入信用档案;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一)本意见有效期5年。

(二)本意见由市住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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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法稳定就业、稳定住所是什么意思?

2022-06-09,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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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法稳定就业”解释: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是指依法办理本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

“合法稳定住所”解释:

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本市依法拥有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商品房、共有产权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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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落户厦门实施细则政策解读(2023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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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社局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群体落户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市委市政府立足本市实际,遵循与城市承载能力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坚持稳步开放、有序放开,实行差异化的岛内外落户政策,于近期出台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围绕办理人才引进、迁入人员社保审核等工作做好对接准备。

二、目标任务

通过优化高校毕业生、高级技师、技工院校毕业生等群体落户政策,促进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人员落户,推动落户经办项目实现全程网办,更好地推动人口集聚、吸引人才落户、优化营商环境。

三、工作进展

为加快政策落地,我局在原有经办系统基础上增设业务类别,即在我局原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毕业生接收核准”、“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部分条件审核”和“厦门市投资企业骨干员工申请落户社会保险审核”项目下增设相关业务类别,借助原成熟的审批服务系统,确保新政出台后,经办环节无缝衔接、审核工作有序开展。

四、范围期限

本实施细则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的配套文件,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及本实施细则公布执行后,本市原有规定及做法与其不一致的,均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及本实施细则为准。

五、主要内容

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拟落户本市的,由申报单位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http://xm.zwfw.fujian.gov.cn),选择法人办事,查找到“毕业生接收核准”、“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部分条件审核”和“厦门市投资企业骨干员工申请落户社会保险审核”项目后,根据业务类别对应的具体办事流程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我局经办系统将以短信通知单位经办人,并推送相关信息到公安机关,落户人员再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具体落户要求、所需材料、经办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办理时限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

1.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已在本市就业的,可在毕业年份内按应届毕业生身份落户本市;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可落户本市;

3.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已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可落户本市;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已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可落户本市。其中,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参照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办理;

5.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以及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已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6.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已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所需材料:毕业生证书、个人承诺书(网上传)

联系人:陈钰莹,联系方式: 5051363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二)高级技师

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在本市就业或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本市,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所需材料:职业资格证书、个人承诺书、单位承诺书 (网上传)

联系人:陈莉娜,联系方式:5110112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三)技工院校毕业生

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已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所需材料:技工院校毕业证、个人承诺书、单位承诺书 (网上传)

联系人:陈莉娜,联系方式:5110112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四)其他合法稳定就业人员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经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人民政府认定的符合区位发展需要的企业骨干员工,以及火炬管委会认定的其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下属企业骨干员工,根据市工信局、各区人民政府和火炬管委会制定的政策规定和办理途径,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社保缴交信息后再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需要材料:劳动合同、个人承诺书、单位承诺书(网上传)

联系人:陈莉娜,联系方式:5110112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1、高校毕业生申请落户本市的,学历信息应当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

2、高级技师申请落户本市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当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可查询。

3、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申请落户本市的,毕业证书应当在人社部“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平台(http://rsrc.mohrss.gov.cn/jxxxcx/)可查询。

七、关键词诠释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经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备案职业(工种)范围内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所颁发的证书。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取得高级技师级别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是指国家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中高级技师级别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国家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规定了职业资格名称、实施部门、资格类别和设定依据。

政策原文:

2023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落来厦户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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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中专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流程(附图示)

2023-10-17,全文共 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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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中专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申请入口: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

具体操作流程:

一、进入平台网站后,点击右上角进行登录或者账号注册

二、选择电子社保卡或账号登录,下方统一认证平台也可以使用“闽政通”扫码登录

三、登陆成功后,点击“个人服务”页面下的社会保障,点击“失业保险栏目,右侧点击在线办理

四、完整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材料,点击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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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怎么申请?附申请流程

2023-10-27,全文共 1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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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申请指南

申请时间:

1.首批为 2021 年 12 月 25 日—12 月 31 日

2.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每个季度设置一个受理申请 批次,受理申请时间为季度首日至该季度第三个月的 15 日 止

申请平台:

申请人通过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全程网办。

申请入口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申请步骤:点击菜单栏“综合服务”--“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

申请入口二:i厦门APP

申请步骤:打开“i厦门”APP,点击“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

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申请信息

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在平台“批次申请”模块中“租金补贴申请”中填报或复核信息并提交申请:

1.租房合同已备案的,复核信息;未备案的,根据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租房信息,上传相关租赁材料。

租赁材料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有相关单位或当事人签字、盖章(个人房东可用手印)确认:申请人为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或承租人之一;在租赁合同中明确体现为同住人的;出租单位出具的《实际租住人证明书》;工作单位出具的《职工实际居住单位宿舍证明书》;其他能体现租赁关系的材料。证明书范本及要求详见平台办事指南。

2.申请人本人有效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卡号。

(二)查询公示及结果

各区(管委会)在每个季度第三个月的16日起,进行集中审核,集中审核截止时间根据当批次申请人数确定,于该季度第三个月15日在平台首页通告。

申请人可于集中审核期间,适时查询审核情况。首轮审核拒绝的,可根据审核意见在规定整改时间(详见当批次集中审核时间通告)内补充材料,每个人在规定整改时间仅有一次补充材料机会。

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将于集中审核截止时间次日(工作日)起,在平台的“批次公示”模块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租金补贴资格。

(三)提取租金补贴

各区(管委会)将于批次申请的下一季度,按照“一次发放半年租金补贴”标准(5年保障期限到期时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剩余月数发放),将补贴发放至成功申请当批次租金补贴的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租金补贴发放后,申请人可自行提取和支配使用。

其他说明:

(一)申请租金补贴的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实物配租。

(二)因申请人提供账户信息有误等个人原因导致租金补贴发放失败的,视为放弃该批次租金补贴资格。

(三)申请人首次获得保障的方式为租金补贴的,保障期限自发放补贴当季的首日起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四)租金补贴发放时间,根据申请人数、工作日等情况确定,在申请平台首页通告。

(五)租金补贴实行预发制,单次租金补贴保障时间为补贴发放当季首月起,往后连续计算六个月。

(六)保障对象在取得租金补贴后,计划申请下一次补贴的,应在当次租金补贴保障时间结束前申请接续,申请流程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四(接续保障申请)》。

保障对象在可接续申请时限内,未及时提出接续申请,或通过接续申请、但未成功申请租金补贴的,可在后续批次继续进行接续申请,但前后两次保障间隔时间不予保障且计入保障期限。

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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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毕业生就业报到落户承诺书模板+下载入口

2023-10-09,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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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毕业生就业报到落户承诺

承诺书下载入口:点击下载

模板↓↓

说明:

(一)打印《厦门市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 毕业年度尚未毕业离校的高校学生,已在厦落实了就业单位,用人单位可通过单位人事账户—人事人才—毕业生接收填写申报信息,经系统自动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打印《厦门市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单位在相应栏目签章。其他在本市办理过上述申报或办理过就业报到落户手续的高校毕业生,若需《厦门市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均可在线打印获取。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落户: 通过单位人事账户—人事人才—毕业生接收填写申报毕业生信息(其中,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落户审核实行系统“秒批”),网上审核通过后,可按收到的短信提示或在单位人事申报界面查看到的审核通过信息提示,通过手机登录“i厦门”,打开“户政业务”中的“普通教育大中专毕业生入户”模块填报相关信息并根据提示办理迁户等手续。

(三)个人档案的转档办理:可联系单位委托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档案的转档事宜。自管档案的单位自行办理调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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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教育部互联网+就业指导直播课观后感

2023-11-05,全文共 1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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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就业指导直播观后感

范文一

互联网+就业指导直播课,不仅为即将走向社会的大学生提供了实用的职业指导,也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了新技术和新职业的发展变革。

在直播课中,老师以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训练等新职业领域为例,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新职业的新特点和新要求。这些内容不仅让我对新技术和新职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为我未来的职业规划提供了宝贵的指导。

在自我认知方面,我意识到要成为一名成功的求职者,首先需要了解自己,找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同时,我也明白了求职过程中不能一味地追求高薪和热门职业,而是要结合自己的兴趣和能力去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

在求职技能方面,我学到了如何写一份有效的自荐书信和如何提高面试技巧。这些技能在求职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能够帮助我更好地展示自己的优势和潜力。

此外,在抗干扰能力方面,我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求职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干扰因素,如招聘信息的真伪、过多的物质要求等。因此,我需要学会鉴别信息的真伪,抓住最佳决策时机,避免因脚踏两只、三只船等丧失最佳机遇。

总的来说,这次互联网+就业指导直播课让我受益匪浅。通过专家的讲解和与其他学生的交流,我不仅了解了新技术和新职业的发展趋势,也掌握了求职的技巧和方法。我相信,在未来的求职过程中,这些知识和经验将会对我有所帮助,让我更好地适应社会和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

最后,我要感谢教育部和所有参与组织这次直播课的老师们。是你们的辛勤付出,让我这样一个即将走出校门的大学生能够受益终身。我相信,在你们的指导下,我一定能够顺利地走向社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范文二

互联网+就业指导直播课让我重新审视了求职的整个过程,并为我提供了实用的策略和工具。

课程中,导师引用了很多现实案例,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求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这些案例让我意识到,找工作不仅是找到一份工作,更是一个自我发现和规划的过程。通过了解新职业领域的发展趋势,我意识到选择职业时应该更加关注自己的兴趣和长期发展,而不仅仅是眼前的薪资和热门程度。

此外,我还学到了如何写一份有效的简历和面试技巧。这些技能在求职过程中是非常关键的。例如,简历是求职者与雇主建立初步联系的桥梁,必须能够吸引雇主的注意并展现自己的优势。而面试技巧则可以帮助我更好地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潜力,赢得雇主的信任和青睐。

在课程中,我还了解到了一些关于求职心态的信息。有时候,我们在求职过程中会感到焦虑和压力,这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表现。因此,导师建议我们要保持积极的心态,正确面对失败和挫折,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总的来说,这次互联网+就业指导直播课为我提供了全方位的求职支持。不仅提供了实用的求职技巧和方法,还引导我思考自己的职业规划和发展方向。通过这次课程,我对求职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理解,也更有信心去迎接未来的挑战。

最后,我要感谢课程的主办方和导师们。你们的付出和努力让我这样一个对未来充满迷茫的大学生找到了前进的方向。我相信,在你们的帮助下,我一定能够找到最适合自己的职业道路,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范文三

互联网+就业指导直播课给我带来了深刻的启示,让我对求职有了全新的认识。

首先,我明白了求职不仅是寻找一份工作,更是一个自我发现和自我提升的过程。通过了解新职业领域的发展趋势,我意识到选择职业时应该更加关注自己的兴趣和长期发展,而不仅仅是眼前的薪资和热门程度。这让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职业方向,并有了更多思考如何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技能的意识。

其次,课程中提到的简历和面试技巧也让我受益匪浅。以前,我在写简历时往往只注重把自己的经历和技能罗列出来,而忽略了如何通过简洁明了的语言让雇主快速了解自己的优势。通过学习,我学会了如何写一份更加吸引人的简历,让雇主一眼就能看到我的价值和潜力。同时,面试技巧也让我明白了如何在面试中更好地展示自己,以及如何应对各种可能的问题。

此外,课程还强调了求职中的心态管理。在求职过程中,我们难免会遇到挫折和失败,而如何正确面对这些困难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学习,我学会了保持积极的心态,并不断调整自己的情绪和心态,以更好地面对挑战。

最后,这次课程还让我意识到了人际关系在求职中的重要性。通过与同学和导师的交流,我不仅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求职技巧和方法,还建立了自己的人脉关系。这些关系将对我未来的职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总之,互联网+就业指导直播课为我提供了宝贵的指导和启示,让我对求职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认识。通过学习,我不仅掌握了实用的求职技巧和方法,还找到了自己的职业方向并积极向前迈进。感谢课程的主办方和导师们,你们的付出和努力将对我未来的职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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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五折租房/租房补贴线上咨询方式汇总

2024-04-02,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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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五折租房/租房补贴线上咨询方式汇总

1、“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可以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综合服务”-“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专栏”;

2、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专栏”(http://zfj.xm.gov.cn/zwgk/ztzl/tdzfsygzlfz/jdxjydxszfbz/);

3、i厦门APP

i厦门APP平台服务专区“住房保障—五折租房”等方式查询操作指南、办事流程等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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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023-04-20,全文共 1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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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实施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一、下列情形之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三)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对用人单位提出的异议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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