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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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厦门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实现来厦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重点解决该群体来厦五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

2023-04-14,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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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房屋事务中心:285956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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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可以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综合服务”-“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专栏”;

2、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专栏”(http://zfj.xm.gov.cn/zwgk/ztzl/tdzfsygzlfz/jdxjydxszfbz/);

3、i厦门APP

i厦门APP平台服务专区“住房保障—五折租房”等方式查询操作指南、办事流程等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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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2024-05-09,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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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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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指南(保障资格申请)

2024-05-10,全文共 2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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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实现来厦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重点解决该群体来厦五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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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哪些人不能领?

2024-04-02,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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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哪些不能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后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其中 2022 年 3 月 31 日(含)前申请的,可放宽至 2021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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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指南(实物配租申请篇)

2024-04-02,全文共 1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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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指南实物配租申请篇)2023年版

申请对象 :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处于有

效期内且未申请租金补贴的保障对象。

申请渠道: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申请“实物配租”实行“批次申请”。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批次申请。

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受理申请时间:

在实物配租批次保障方案中明确。

申请和选房配房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根据平台发布的“实物配租”批次保障方案,在

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提出“实物配租”申请。

(二)查询配房顺序号

市级管理部门组织统一摇号,生成保障对象唯一的配房顺序号。申请人可根据批次方案中明确的时间在平台查询配房顺序号。配房顺序号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即获得选房资格。

(三)填写选房志愿

根据房源情况,同批次实物配租采取一轮或多轮选房配房。获得选房资格的申请人,应在该批次规定期限内、按批次方案中明确的规则选房。选房模式有两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单一模式或组合模式:一是按志愿选房,选房志愿不限数量;二是接受统筹调剂。

(四)查询配房情况

选房时间截止后,平台按批次方案中的配房规则对本轮成功选房的申请人进行配房。申请人可在本轮选房结束次日查询配房结果。

成功配房的,该申请人本批次选配房结束;未配房成功的,申请人可以参与下一轮选房,直至配房成功或批次结束。

(五)结果公示和查询

批次结束后,配房成功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申请人可在平台查询结果。

(六)办理签约入住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即获得实物配租承租资格,可联系运营单位办理签约入住。

申请人获得实物配租承租资格后15日内,应及时联系运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合同备案等手续。

其他说明:

(一)本指南的“实物配租”房源,指由住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选房配房,以市场评估租金五折的优惠租金配租给保障对象,优惠租金和房源租金的差额由财政补贴给运营单位的房源。

(二)申请实物配租的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租金补贴。

(三)获得实物配租承租资格后,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房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批次实物配租承租资格。

(四)配房不成功或未选房的,可以在批次选房配房结束后,转为申请租金补贴,具体申请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申请)》

(五)申请人首次获得保障的方式为实物配租的,保障期限自租房合同中约定的租赁起始之日起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六)因工作地点发生跨区变动,需调换实物配租房源或申请租房合同到期后继续享受保障的,申请人应提出接续申请,申请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四(接续申请)》。

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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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新就业租房补贴事业单位可以领吗?

2024-04-02,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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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就业租房补贴事业单位可以领吗?

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其他人员,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5年内5折租房”政策保障的对象有哪些?

政策保障的人群主要有两大类:

一是新就业大学生,主要是指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二是全日制本科以下学历,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的技术骨干人才,由各区(管委会)认定后,可参照执行。

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在此政策保障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首次来厦就业、创业”是指首次在厦缴纳社保时间和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之后,不区分应往届、不限户籍、不限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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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指南(时间+条件+流程)

2024-04-02,全文共 3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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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流程

特别注意:“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启动后,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群体抓紧到系统上填报信息进行申请。保障资格申请是后续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基础,非常重要。

申请时间:“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于2021年12月10日8时启动

系统全年7*24小时不间断受理资格申请,全程线上填报,轻松实现指尖办理。各区、管委会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格审核、公示。

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申请入口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申请步骤:点击菜单栏“综合服务”--“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

申请入口二:i厦门APP

申请步骤:打开“i厦门”APP,点击“服务”--“住房保障”--“5折租房”

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实物配租)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

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重要提醒: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后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将无法申请政策福利。

注:2022年3月31日(含)前申请“5年内5折租房”政策资格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

举个栗子:

小张今年23岁,本科毕业,厦门无房,于2021年1月1日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交医社保。原本,他要在2021年12月31日(含)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才能申领租金补贴。但因条件放宽,他只要在2022年3月31日(含)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就能申领接下来的租金补贴。

但如果小张在2022年4月1日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他将无法通过审核,也就失去了申领租金补贴的机会。所以,大家还是要注意抓紧时间进行资格申请,以免影响后续福利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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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怎么申请?附申请流程

2023-10-27,全文共 1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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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申请指南

申请时间:

1.首批为 2021 年 12 月 25 日—12 月 31 日

2.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每个季度设置一个受理申请 批次,受理申请时间为季度首日至该季度第三个月的 15 日 止

申请平台:

申请人通过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全程网办。

申请入口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申请步骤:点击菜单栏“综合服务”--“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

申请入口二:i厦门APP

申请步骤:打开“i厦门”APP,点击“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

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申请信息

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在平台“批次申请”模块中“租金补贴申请”中填报或复核信息并提交申请:

1.租房合同已备案的,复核信息;未备案的,根据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租房信息,上传相关租赁材料。

租赁材料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有相关单位或当事人签字、盖章(个人房东可用手印)确认:申请人为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或承租人之一;在租赁合同中明确体现为同住人的;出租单位出具的《实际租住人证明书》;工作单位出具的《职工实际居住单位宿舍证明书》;其他能体现租赁关系的材料。证明书范本及要求详见平台办事指南。

2.申请人本人有效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卡号。

(二)查询公示及结果

各区(管委会)在每个季度第三个月的16日起,进行集中审核,集中审核截止时间根据当批次申请人数确定,于该季度第三个月15日在平台首页通告。

申请人可于集中审核期间,适时查询审核情况。首轮审核拒绝的,可根据审核意见在规定整改时间(详见当批次集中审核时间通告)内补充材料,每个人在规定整改时间仅有一次补充材料机会。

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将于集中审核截止时间次日(工作日)起,在平台的“批次公示”模块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租金补贴资格。

(三)提取租金补贴

各区(管委会)将于批次申请的下一季度,按照“一次发放半年租金补贴”标准(5年保障期限到期时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剩余月数发放),将补贴发放至成功申请当批次租金补贴的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租金补贴发放后,申请人可自行提取和支配使用。

其他说明:

(一)申请租金补贴的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实物配租。

(二)因申请人提供账户信息有误等个人原因导致租金补贴发放失败的,视为放弃该批次租金补贴资格。

(三)申请人首次获得保障的方式为租金补贴的,保障期限自发放补贴当季的首日起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四)租金补贴发放时间,根据申请人数、工作日等情况确定,在申请平台首页通告。

(五)租金补贴实行预发制,单次租金补贴保障时间为补贴发放当季首月起,往后连续计算六个月。

(六)保障对象在取得租金补贴后,计划申请下一次补贴的,应在当次租金补贴保障时间结束前申请接续,申请流程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四(接续保障申请)》。

保障对象在可接续申请时限内,未及时提出接续申请,或通过接续申请、但未成功申请租金补贴的,可在后续批次继续进行接续申请,但前后两次保障间隔时间不予保障且计入保障期限。

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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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指南(保障资格申请)

2023-04-14,全文共 2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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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

业务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

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

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

(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实物配租)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房屋事务中心:285956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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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政策亮点

2024-04-25,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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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政策亮点

概括起来说,我市免费住宿保障政策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保障范围广

免费住宿保障政策保障对象,不限于当年毕业的大学生。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或尚未毕业的高校大学生,来厦门求职、见习、实习,只要满足非本市户籍、没有在厦门就业或社保缴交记录,均可申请。

2、保障周期长

目前,全国已有部分城市出台类似免费住宿保障政策。保障时间从7天至12个月不等,多数在3个月左右。我市借鉴其他城市经验,结合厦门实际,为大学生提供累计最长12个月的免费住宿保障,属于最长的。

3、受理审核快

充分考虑申请便利、大学生生活习惯等因素,开发免费住宿受理审核模块,“统一受理、全程网办”。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市人社局运用大数据网上核验。经市住房和建设局审核后,通知申请人和配住企业,全程不见面网办,方便快捷。

4、房源配套好

首批提供2000多张床位,安排在湖里区围里公寓,由安居集团统一负责运营管理。公寓周边有5个公交和地铁站点,3公里范围内覆盖多个商圈。公寓门禁具有人脸识别功能,住户安全有保障。公寓还建有健身房、招聘对接室等配套设施,提供创业指导、就业帮扶等特色服务,以提高大学生入住便利性和满意度。

厦门出台这项政策,主要有三点初衷:

1、解决大学生过渡性居住需求

大学生在城市拥有“一张床”,才有立足之地。免费住宿保障政策,给初到厦门的大学生一个安全、便利的床位,有效减轻了大学生求职、实习期间经济压力,避免了临时找住处、频繁搬宿舍,并为大学生提供“一站式”求职就业服务,加快大学生在厦门就业创业、开启城市生活。此外,集中住宿也有利于同龄人之间互助互学、相互交流、共同进步。

2、完善我市住房保障政策体系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市不断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形成一整套符合厦门实际的分层次、全覆盖、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出台免费住宿保障政策,将来厦求职和见习实习大学生纳入保障体系,与公租房、保障性商品房、大学生“5年5折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相衔接,拓展了保障范围、延长了保障链条,完善了由“一张床”,到“一间房”,再到“一套房”的全链条保障体系。

3、提升厦门城市综合吸引力

厦门是一座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气候宜人、经济发展、文化深厚、宜居宜业。出台免费住宿保障政策,有利进一步增强厦门城市综合吸引力,让更多大学生选择厦门作为就业创业目的地,助力我市人才结构优化,助力行业发展、产业升级,为城市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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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4年第三批市级公租房申请咨询方式

2024-04-10,全文共 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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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4第三批市级租房申请咨询方式

企业名称: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九楼

咨询电话:0592-96838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安居集团官网:www.xmanju.com

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www.xm-gzf.com

企业微信群:2024年第三批咨询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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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租房补贴和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一样吗?

2024-04-02,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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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租房补贴和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一样吗?

不一样。但厦门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可与本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同步享受。

厦门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无需落户)

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经各区(管委会)认定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骨干人才,都在此次保障对象之列。

厦门新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指南(时间+条件+流程)

厦门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需落户)

1.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到我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人才,按照博士每人8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予以一次性补贴。

2.2021年7月1日之前的新引进的人才,符合补贴条件且仍在申请期限内的,按照原有标准执行。即博士每人5万元、硕士每人3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2万元、厦门本地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每人1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厦门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领指南(申领条件+补贴力度+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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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5折租房补贴申请一次就行了吗?

2024-04-02,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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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5折租房补贴申请一次就行了吗?

不是的,保障时间到期前的一个季度(三个月)内需要申请接续!

以在2022年1月份领取第一次租金补贴的保障对象为例——

该申请人第一次租金补贴保障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其若要申请第二次租金补贴,应在第一次保障时间到期(2022年6月30日)前一个季度(4月1日至6月30日)提出接续申请,考虑到接续申请资格仅当季度有效,且需预留足够时间参与批次申请,最佳的接续申请时间为4月1日至5月15日。该申请人及时进行接续申请后,第二次租金补贴的发放时间为7月份,保障时间为7月1日至12月31日,刚好和第一次无缝衔接。

以此类推,在2022年4月份领取第一次租金补贴的保障对象,其第一次保障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9月30日,第二次保障:接续申请(最佳)时间为7月1日至8月15日,10月份发放补贴,保障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特别提醒:如保障对象未及时在保障时间到期前3个月内提出接续申请,仍可以在下一批次申请,但会造成保障中断,每逾期一个季度申请,保障中断时间3个月,保障中断时间计入5年保障期,但不予保障。

点击查看:厦门五折租房接续申请攻略(条件+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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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租房补贴需要落户吗?

2024-04-02,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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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租房补贴需要落户吗?

不限制户籍,符合条件的本地及外地户籍人员均可申请!

新就业大学生5年5折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 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 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 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 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 2021 年 1 月 1 日(含)后。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 30 周岁以下(含), 其中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含)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 至 1991 年 1 月 1 日(含)之后。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 6 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 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 3 个月。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

(1) 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 1 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 1 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 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 1 套共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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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5年5折租房政策开通专项服务热线

2023-12-22,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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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提供咨询服务,市住房局打造“住厦来”公共服务品牌将“5年5折租房政策原咨询电话,调整为统一的“住厦来”综合服务热线968383

“住厦来”综合服务热线968383,整合了房地产市场、房屋交易租赁等住房相关咨询业务,已于今年12月20日“住厦来”品牌发布之日起运行。

2024年1月1日前,“5年5折租房”原咨询电话2859563暂时保留咨询服务。各区管委会此前设置的“5年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不变。

推荐阅读:

为更好地方便青年群体申请,市住房局定期梳理咨询热点问题,修订细化办事指南,明确首次来厦判定标准等35个具体事项,全面提升办事体验。

“5年5折租房”申请平台功能不断优化。针对青年群体反映的申请审核问题,市住房局对平台进行64项升级改版,新增40多条提示性信息,有效提升系统联批联审效率。系统上线至今,处理各类申请信息超过 45万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为及时给青年群体解疑答惑,市住房局线上线下均提供引导操作、咨询服务。线上,申请平台专区备有详细的办事指南;线下,设有咨询热线,逐一解答补助对象申请、审核等方面的疑问。截至目前,共提供答疑服务超1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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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毕业生接收咨询电话是多少?

2023-12-11,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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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毕业生接收咨询电话

0592-12333;0592-5051363(受理部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窗口咨询:

办理时间: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二楼人社事务分中心办事大厅综合服务1-4号窗口

部分地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已经无需回户籍地进行办理,政务服务中心可进行线上跨省通办,具体可到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毕业生接收事项全程网办,现场仅提供咨询!

>>厦门毕业生接收核准办理指南(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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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落户厦门实施细则政策解读(2023最新)

2023-12-11,全文共 2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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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社局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群体落户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市委市政府立足本市实际,遵循与城市承载能力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坚持稳步开放、有序放开,实行差异化的岛内外落户政策,于近期出台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围绕办理人才引进、迁入人员社保审核等工作做好对接准备。

二、目标任务

通过优化高校毕业生、高级技师、技工院校毕业生等群体落户政策,促进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人员落户,推动落户经办项目实现全程网办,更好地推动人口集聚、吸引人才落户、优化营商环境。

三、工作进展

为加快政策落地,我局在原有经办系统基础上增设业务类别,即在我局原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毕业生接收核准”、“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部分条件审核”和“厦门市投资企业骨干员工申请落户社会保险审核”项目下增设相关业务类别,借助原成熟的审批服务系统,确保新政出台后,经办环节无缝衔接、审核工作有序开展。

四、范围期限

本实施细则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的配套文件,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及本实施细则公布执行后,本市原有规定及做法与其不一致的,均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及本实施细则为准。

五、主要内容

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拟落户本市的,由申报单位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http://xm.zwfw.fujian.gov.cn),选择法人办事,查找到“毕业生接收核准”、“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部分条件审核”和“厦门市投资企业骨干员工申请落户社会保险审核”项目后,根据业务类别对应的具体办事流程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我局经办系统将以短信通知单位经办人,并推送相关信息到公安机关,落户人员再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具体落户要求、所需材料、经办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办理时限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

1.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已在本市就业的,可在毕业年份内按应届毕业生身份落户本市;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可落户本市;

3.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已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可落户本市;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已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可落户本市。其中,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参照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办理;

5.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以及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已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6.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已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所需材料:毕业生证书、个人承诺书(网上传)

联系人:陈钰莹,联系方式: 5051363

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二)高级技师

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在本市就业或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本市,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所需材料:职业资格证书、个人承诺书、单位承诺书 (网上传)

联系人:陈莉娜,联系方式:5110112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三)技工院校毕业生

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已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所需材料:技工院校毕业证、个人承诺书、单位承诺书 (网上传)

联系人:陈莉娜,联系方式:5110112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四)其他合法稳定就业人员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经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人民政府认定的符合区位发展需要的企业骨干员工,以及火炬管委会认定的其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下属企业骨干员工,根据市工信局、各区人民政府和火炬管委会制定的政策规定和办理途径,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社保缴交信息后再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需要材料:劳动合同、个人承诺书、单位承诺书(网上传)

联系人:陈莉娜,联系方式:5110112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1、高校毕业生申请落户本市的,学历信息应当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

2、高级技师申请落户本市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当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可查询。

3、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申请落户本市的,毕业证书应当在人社部“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平台(http://rsrc.mohrss.gov.cn/jxxxcx/)可查询。

七、关键词诠释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经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备案职业(工种)范围内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所颁发的证书。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取得高级技师级别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是指国家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中高级技师级别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国家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规定了职业资格名称、实施部门、资格类别和设定依据。

政策原文:

2023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落来厦户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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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教资认定各区咨询电话

2023-11-09,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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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请咨询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区教育局。

2023厦门教资认定各区咨询电话

1、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请咨询:2035405。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2、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请咨询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区教育局。

(1)思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926522 5862742

(2)湖里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788599 5722665

(3)集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258852 6683358

(4)海沧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580561 6580591

(5)同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7030188 7558573

(6)翔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7889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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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教资认定各区县咨询电话

2023-11-09,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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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

1.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请咨询:2035405。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2.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请咨询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区教育局。

(1)思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926522 5862742

(2)湖里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788599 5722665

(3)集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258852 6683358

(4)海沧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580561 6580591

(5)同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7030188 7558573

(6)翔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7889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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