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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中专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流程(附图示)

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岗位补贴,一次性进行发放。

2023-10-17,全文共 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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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中专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申请入口: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

具体操作流程:

一、进入平台网站后,点击右上角进行登录或者账号注册

二、选择电子社保卡或账号登录,下方统一认证平台也可以使用“闽政通”扫码登录

三、登陆成功后,点击“个人服务”页面下的社会保障,点击“失业保险栏目,右侧点击在线办理

四、完整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材料,点击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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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中专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线上申请流程

2023-11-07,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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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申请人可以登录厦门人社局官网申请,实行依申请受理原则,可选择网上申请或线下申请。

厦门大中专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线上申请流程

个人申报:实行依申请受理原则,可选择网上申请或线下申请。

网上申请入口:申请人登录厦门人社局官网申请,网页路径:http://hrss.xm.gov.cn

网上申请流程:

一、进入官网后,点击“网上办事”板块

二、点进首页,以个人信息进行登录

三、依次点击“个人办事”-“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板块

四、点击办理申请

五、进行账户验证后即可开始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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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线上申请流程(附图示)

2023-11-02,全文共 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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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补贴线上申报流程

个人申报:实行依申请受理原则,可选择网上申请或线下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厦门人社局官网申请,网页路径:http://hrss.xm.gov.cn,

一、进入官网后,点击“网上办事”板块

二、点进首页,以个人信息进行登录

三、依次点击“个人办事”-“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板块

四、点击办理申请

五、进行账户验证后即可开始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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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中专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材料有哪些

2023-10-17,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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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中专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材料一览

申请个人信息填报页面:

个人岗位补贴登记表:点击下载

认证材料:

1、(必传)身份证(正反面)

2、(必传)福建省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3、(必传)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4、(必传)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5、(必传)《2023年度个人申领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登记表》

6、学信网或其他佐证材料

线下办理方式:携带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前往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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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中专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申请材料(线上+线下)

2023-11-07,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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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需要什么材料?快来看看吧!

厦门大中专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申请材料(线上+线下)

(一)网上申请材料

1.线上填写《2023年度个人申领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登记表》,含身份证号、福建省社会保障卡号或银行账号。

2.毕业证书原件电子版。

3.劳动合同原件电子版,劳务派遣员工需提供派遣合同。

(二)线下申报材料

1.《2023年度个人申领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3.福建省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

4.劳动合同原件,劳务派遣员工需提供派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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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申请流程(线上+线下)

2023-11-02,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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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补贴申报流程

步骤一、个人申报:实行依申请受理原则,可选择网上申请或线下申请。

1.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厦门人社局官网申请。

网页路径:http://hrss.xm.gov.cn,依次点击网上办事-个人办事-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毕业生入职岗位补贴;厦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个人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毕业生入职岗位补贴。

2.线下申报

申请人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报。

步骤二、审核审批:

经办机构对照申报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批。

步骤三、资金拨付:审批通过的,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无法通过社保卡账户发放的,可将补贴发放至其提交的本人的银行账户。

推荐阅读:2023厦门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领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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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指南(保障资格申请)

2024-05-10,全文共 2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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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实现来厦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重点解决该群体来厦五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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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技师院校毕业生人才引进补贴申请入口+流程

2024-02-27,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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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院校毕业生人才引进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新引进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系统,按要求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证书扫描件;

3.与我市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扫描件;

4.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流水凭证。

(二)受理。

市人社局负责受理市属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以及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厦门市分库(详见企业缴税凭证中的收款国库,下同)的各类企业申请;

市教育局负责受理市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申请;

各区人社局或园区管委会负责受理本区(园区)属事业单位(含镇街属)以及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本区(园区)代理支库的各类企业的申请。

(三)审核。各受理部门按月汇总审核补贴申请。

(四)公示。各受理部门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发现存在不符合条件的,终止本次申请,

(五)发放。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各受理部门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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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中专毕业生岗位补贴申请进度查询

2023-11-07,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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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进度怎么查询呢?一起来看看吧!

厦门大中专毕业生岗位补贴申请进度查询方式

个人可以通过登录申请网站(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或者打电话咨询相关线下保险经办机构。

查询流程:

一、进入平台网站后,点击右上角进行登录或者账号注册

二、选择电子社保卡或账号登录,下方统一认证平台也可以使用“闽政通”扫码登录

三、登陆成功后,点击“个人服务”页面下的社会保障,点击“失业保险栏目,右侧点击在线办理

四、点击页面上方业务办理情况即可查看业务办理进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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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中专毕业生岗位补贴申请注意事项

2023-11-07,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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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岗位补贴,一次性进行发放。那么,有什么注意事项呢?一起来看看吧!

厦门大中专毕业生岗位补贴申请注意事项

1、已享受2023年度新增岗位补贴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差发放。

2、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

3、经办机构审核时符合条件人员需正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申领方式分为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请者可以携带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前往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或通过“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个人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线上渠道申领。

线下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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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大中专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申报指南

2023-11-07,全文共 1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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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之前无相关参保缴费记录),申领时已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2023年毕业的需在取得毕业证书日期之后计算)。

2023厦门大中专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大中专毕业生符合以下三种类型之一:

1.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离校未就业)。

3.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与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合同派遣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实际用人单位需属于中小微企业。

(三)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之前无相关参保缴费记录),申领时已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2023年毕业的需在取得毕业证书日期之后计算)。申请人参保归属地为厦门,能提供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号。

(四)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

二、发放标准

每人一次性发放3000元(按每月1000元标准共发3个月岗位补贴),已享受2023年度新增岗位补贴的大中专毕业生,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差发放。

三、受理期限

截至2024年3月31日。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实行依申请受理原则,可选择网上申请或线下申请。

1.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厦门人社局官网申请。

网页路径:http://hrss.xm.gov.cn,依次点击网上办事-个人办事-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毕业生入职岗位补贴;厦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个人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毕业生入职岗位补贴。

2.线下申报

申请人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报。

(二)审核审批:

经办机构对照申报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批。

(三)资金拨付:审批通过的,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无法通过社保卡账户发放的,可将补贴发放至其提交的本人的银行账户。

五、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请材料

1.线上填写《2023年度个人申领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登记表》,含身份证号、福建省社会保障卡号或银行账号。

2.毕业证书原件电子版。

3.劳动合同原件电子版,劳务派遣员工需提供派遣合同。

(二)线下申报材料

1.《2023年度个人申领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3.福建省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

4.劳动合同原件,劳务派遣员工需提供派遣合同。

六、其它事项

中小微企业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确认。对入职单位是否中小微企业、毕业时间等数据有疑问的申请人,可在受理期限内携相关佐证材料到参保归属地经办机构复议。

附件:

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2.各级社保机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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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大中专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领取指南(时间+方式+材料)

2023-11-06,全文共 1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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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厦门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申报通知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大中专毕业生符合以下三种类型之一:

1.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离校未就业)。

3.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与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合同派遣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实际用人单位需属于中小微企业。

(三)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之前无相关参保缴费记录),申领时已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2023年毕业的需在取得毕业证书日期之后计算)。申请人参保归属地为厦门,能提供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号。

(四)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

二、发放标准

每人一次性发放3000元(按每月1000元标准共发3个月岗位补贴),已享受2023年度新增岗位补贴的大中专毕业生,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差发放。

三、受理期限

截至2024年3月31日。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实行依申请受理原则,可选择网上申请或线下申请。

1.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厦门人社局官网申请。

网页路径:http://hrss.xm.gov.cn,依次点击网上办事-个人办事-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毕业生入职岗位补贴;厦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个人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毕业生入职岗位补贴。

2.线下申报

申请人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报。

(二)审核审批:

经办机构对照申报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批。

(三)资金拨付:审批通过的,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无法通过社保卡账户发放的,可将补贴发放至其提交的本人的银行账户。

五、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请材料

1.线上填写《2023年度个人申领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登记表》,含身份证号、福建省社会保障卡号或银行账号。

2.毕业证书原件电子版。

3.劳动合同原件电子版,劳务派遣员工需提供派遣合同。

(二)线下申报材料

1.《2023年度个人申领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3.福建省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

4.劳动合同原件,劳务派遣员工需提供派遣合同。

六、其它事项

中小微企业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确认。对入职单位是否中小微企业、毕业时间等数据有疑问的申请人,可在受理期限内携相关佐证材料到参保归属地经办机构复议。

附:

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2.各级社保机构一览表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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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申请材料(线上+线下)

2023-11-02,全文共 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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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请材料

1.线上填写《2023年度个人申领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企业岗位补贴登记表》,含身份证号、福建省社会保障卡号或银行账号。

2.毕业证书原件电子版。

3.劳动合同原件电子版,劳务派遣员工需提供派遣合同。

(二)线下申报材料

1.《2023年度个人申领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3.福建省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

4.劳动合同原件,劳务派遣员工需提供派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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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补贴申请什么时候截止

2023-11-02,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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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毕业生中小企业补贴申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申报条件如下:

申报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大中专毕业生符合以下三种类型之一:

1.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离校未就业)。

3.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与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合同派遣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实际用人单位需属于中小微企业。

(三)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之前无相关参保缴费记录),申领时已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2023年毕业的需在取得毕业证书日期之后计算)。申请人参保归属地为厦门,能提供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号。

(四)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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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申请条件

2023-11-02,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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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毕业年限+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申报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大中专毕业生符合以下三种类型之一:

1.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离校未就业)。

3.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与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合同派遣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实际用人单位需属于中小微企业。

(三)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之前无相关参保缴费记录),申领时已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2023年毕业的需在取得毕业证书日期之后计算)。申请人参保归属地为厦门,能提供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号。

(四)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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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指南(保障资格申请)

2023-04-14,全文共 2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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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

业务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

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

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

(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实物配租)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房屋事务中心:285956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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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条件+流程+补贴

2019-12-16,全文共 2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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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主要以数据共享比对、自动认定为主,如果符合条件,不用自己去办理手续,就可以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怎样才算就业困难人员呢?

就业困难人员受理对象为个人,认定条件是具有我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在我市各级公共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且连续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人员,简称“4050”人员。

持有市、区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的居民。

经市、区民政部门确认享受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一年以上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由各区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确认的当年度被征地和海域退养的农民渔民,往年被征地和海域退养后未转产转业的农民渔民。

农村持有计划生育部门颁发的独生子女证或持有计划生育部门出具二女户证明的男性40周岁以上、女性30周岁以上人员。

经各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持有驻厦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未就业的随军、随迁或随调家属。

离校后返回厦门居住且在毕业年度内未实现就业创业的院校毕业生。

刑满释放人员和戒毒康复人员。

注意

以上八种就业困难人员若无正当理由,在一年内连续两次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推荐就业的,取消其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相关再就业政策的资格。符合条件并且急需办理的个人,也可以提供材料主动申请认定。可以直接通过网络办理。1、电脑操作流程

办理流程

操作示例

01、入口: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app.hrss.xm.gov.cn/ggfwwt-portal),选择个人网厅;

02、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个人网厅,若没有账号和密码,先点击“注册账号”注册;

03、登录后,找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模块,进入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界面;

04、进入就业困难认定的首页面,看到【新增】、【修改】、【查看】、【提交审核】

●新增: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填写信息,并提交审核;

●修改:暂存为草稿,信息需要修改,再次点击,可修改;●查看:查看自己就业困难身份的相关信息;●提交审核:申请时暂存为草稿,确认后直接点击提交审核;

05、点击新增,填写就困人员认定申请信息

●困难人员类型:选择要申报的困难人员类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和身份证为绑定用户后自动填写,其他信息也很重要,需自行认真确认,居住地址要确定是否与自己要申报的社区一致,不一致要及时修正;

●图片上传区域:先点击需要上传的材料名称,接着点击文件上传,最后选择要上传的图片进行上传,若要删除文件,直接点击标题栏上面的【删除文件】,即可重新上传。

●文件预览区:上传的图片,可以先进行预览,双击可放大,若错误,点击标题栏上的【删除】按钮,直接删除掉,在重新上传;

●暂存为草稿:未提交状态,允许编辑,可以到首页面中进行修改和提交审核;

●保存并提交审核:提交状态,不允许编辑,进入到内网审核页面中去,等待审核,可以到就困认定的页面中查询审核状态记录查看;

06、若为暂存,到首页面看到该数据,进行修改及提交审核即可;

申请者可首页面查看申请就业困难的申请进度以及查看历史的申请记录;

2、手机操作办理流程

操作示例

01、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人社个人服务)

02、点击微信服务平台,进入到关联新用户,绑定用户;

●若未注册过网厅账户,可以通过点击“注册统一账户”进行注册账户;

●也可以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个人网厅注册账户

03、绑定用户完毕,回到【厦门人社个人服务首页面】---【服务】---【就业创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04、进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首页面;

●就业困难申请和认定: 填写申请认定的信息以及上传材料;

●就业困难申请和认定的记录:查看就业困难申请的进度以及有认定过的记录;

●就业困难申请操作手册:关于就业困难微信端申请的操作指引;

05、点击【就业困难申请和认定】页签,填写认定申请的信息以及上传材料;

●困难人员类型:必填,选择要认定的就困类型;

●个人信息:完善,并核对下其他信息是否正确;

●实际居住地址:必填,该项必须填写准确,目前系统根据居住地来推送进行受理;

●资料上传:请根据认定的类型上传相关的材料证明;

●暂存为草稿:未提交状态,允许编辑,再次从申请认定的界面进去,会带出之前所填写的内容;

●保存并提交审核:提交状态,不允许编辑;

06、点击保存并提交审核,弹出一个待确认的框,需用户确认是否与自己申报的社区是否一致,不一致点击【取消】,再修改居住地,一致点击【确定】进入社区待审核,申请人可以到首页的就困申请和认定记录查看申请进度;

可以在以下入口中查看到就业困难申请认定的审核进度和历史的就业困难认定记录

就业困难申请的具体步骤,可以在未办理之前建议先了解下操作指南。

如果您在网上操作过程中碰上了困难也可以继续到现场办理

此外以前市民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办理,现在在实际居住地的社区也能办理了~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可以获得什么帮助呢?

厦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困难群体就业帮扶促进困难群体增收开发困难群体人力资源的意见》为厦门就业困难人员送来了“政策大礼包”

就业帮扶的主要政策措施

1、鼓励参加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就业困难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工种技能进行培训,由人社部门按照工种的补贴标准补贴个人。

2、帮扶就业困难人员个人灵活就业。

就业困难人员在本市范围内灵活就业,并在所居住地村居完成灵活就业登记后,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3、帮扶就业困难人员个人自主创业。

就业困难人员在本市范围内自主创业,并在所居住地村居完成自主创业登记后,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场地补贴、自主创业奖励、创业带动就业奖励、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4、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厦门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5、鼓励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困难群体中特困人员。

厦门国有企业和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事业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接收特困人员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并给予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

6、发挥就业“红娘”帮扶作用。

将就业“红娘”的帮扶范围扩大到就业困难人员; 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等社会机构开展相关服务的,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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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怎么申请?附详细申请流程

2024-04-25,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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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免费住宿怎么申请

免费住宿保障服务受理审核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可以按以下步骤申请办理:

1、资格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登录“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住厦来”综合服务平台或“i厦门”手机APP等方式,在5折租房及免费一张床住宿平台界面,填报个人信息和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申请。

2、结果查询。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可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登录5折租房及免费一张床住宿平台,在“资格申请进度及保障”界面查询审核意见。

3、办理入住。申请人应在审核通过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件前往房源所在地办理入住手续。

4、异议申请。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异议申请”模块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提交异议申请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平台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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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指南(时间+条件+流程)

2024-04-02,全文共 3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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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流程

特别注意:“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启动后,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群体抓紧到系统上填报信息进行申请。保障资格申请是后续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基础,非常重要。

申请时间:“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于2021年12月10日8时启动

系统全年7*24小时不间断受理资格申请,全程线上填报,轻松实现指尖办理。各区、管委会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格审核、公示。

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申请入口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申请步骤:点击菜单栏“综合服务”--“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

申请入口二:i厦门APP

申请步骤:打开“i厦门”APP,点击“服务”--“住房保障”--“5折租房”

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实物配租)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

厦门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政策咨询电话

重要提醒: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后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将无法申请政策福利。

注:2022年3月31日(含)前申请“5年内5折租房”政策资格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

举个栗子:

小张今年23岁,本科毕业,厦门无房,于2021年1月1日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交医社保。原本,他要在2021年12月31日(含)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才能申领租金补贴。但因条件放宽,他只要在2022年3月31日(含)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就能申领接下来的租金补贴。

但如果小张在2022年4月1日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他将无法通过审核,也就失去了申领租金补贴的机会。所以,大家还是要注意抓紧时间进行资格申请,以免影响后续福利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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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人才引进补贴1万元怎么申请?

2024-03-20,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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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毕业生人才引进补贴1万元怎么申请

申请

新引进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系统,按要求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证书扫描件;

3.与我市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扫描件;

4.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流水凭证。

受理

市人社局负责受理市属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以及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厦门市分库(详见企业缴税凭证中的收款国库,下同)的各类企业申请;

市教育局负责受理市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申请;

各区人社局或园区管委会负责受理本区(园区)属事业单位(含镇街属)以及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本区(园区)代理支库的各类企业的申请。

审核

各受理部门按月汇总审核补贴申请。

公示

各受理部门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发现存在不符合条件的,终止本次申请。

发放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各受理部门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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