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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作

厦门工作专题栏目,提供与厦门工作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厦门工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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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日程表

2023-10-31,全文共 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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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和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2024年福建省体育专业省级统考工作日程表》时间安排,做好考前准备、考试过程实施和考后数据报送等各项工作。

2024年福建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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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第一批保商房(社会批次)第二三批确认资格家庭配售工作安排

2023-11-06,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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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市住房保障中心会同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集团”)定于2023年11月14日-12月7日(共18个工作日)为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二、三批确认资格的申请家庭开展配售工作。11月7日-11月13日(共5个工作日)申请家庭可持身份证、《预选房确认单》等原件到安居集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安居集团二楼服务大厅(BRT金山站旁金山街道一侧))领取《房号单》《配售通知书》《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二、三批确认资格家庭购房指南》(以下简称《购房指南》)及填写《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买受人、共有产权人确认书》,对所选保障性商品房房源的买受人、共有产权人进行确认。每户购房手续办理时间详见《配售通知书》及附件1的《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二、三批确认资格家庭配售时间安排表》。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购房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的购房资格,其本批次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本批次各项目房源清单及户型图详见附件2《购房指南》,本局网亦附上各项目总平图,申请家庭可自行下载了解。

本批次房源配售主体为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合同版本详见《购房指南》中的《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面向社会)销售合同书》。请申请家庭务必仔细阅读《购房指南》及《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面向社会)销售合同书》,提前了解购房手续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知悉销售合同相关条款。

有关本批次配售相关事项可致电保障房咨询热线:968383。

附件:

1.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二、三批确认资格家庭配售时间安排表

2.厦门市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社会批次)第二、三批确认资格家庭购房指南

3.项目总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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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区文旅局招聘1名非在编工作人员

2023-08-21,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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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文旅局招聘1名非在编工作人员

厦门市湖里区文化和旅游局因工作需要,拟招聘1名非在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招聘要求:

1.通过厦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提供进入面试通知单或其他证明材料)。

2.户籍不限,35周岁以下。

3.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工资待遇:

厦门市湖里区非在编人员标准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包括1寸照片、出生年月、籍贯、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及进入面试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wtj@huli.gov.cn。

时间截止2023年8月31日,资格审核通过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0592-572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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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选拔工作

2023-11-22,全文共 5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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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选拔工作公告已发布,快来看看吧!

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选拔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改进选调生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培养储备适应新福建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根据公务员法和选调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现就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一)计划从省内外部分高校(见附件1)福建生源2024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本科优秀毕业生中,选拔选调生400名(见附件2),其中:党政类355名、法院类25名、检察院类20名。

(二)计划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2024年全日制应届博士优秀毕业生中,通过“双向选择”方式选拔一定数量选调生,不限生源地,名额不作指令性安排。

二、选调资格条件

选调对象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新福建建设服务奉献。

(三)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1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1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1月及以后出生)。

(五)研究生(含博士、硕士,下同)须是参加教育部规定的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录取的,在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生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不含春季高考)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在2024年1月1日—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六)研究生、本科生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学生干部,并获得一定的表彰、奖励和取得优秀的学习成果。

(1)博士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应担任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

(2)硕士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应担任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

(3)沿海(包括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或校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正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或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团支部副书记、副班长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2学年。(4)山区(包括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团支部副书记、副班长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副职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

(5)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包括:永泰,云霄、诏安、平和,建宁、宁化、泰宁、清流、明溪,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武平、长汀、连城,霞浦、寿宁、周宁、柘荣、古田、屏南,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

(七)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类选调生的,均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第一专业须为法学类。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含报考非定向研究生取得全日制学历,但行政关系或工资关系仍在原工作单位的)、现役军人和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等毕业生,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学历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推荐报考。

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的,未满福建省选调生最低服务期限取消公务员录用或者被辞退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存在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推荐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从2023年11月22日8:00起至12月11日24:00止。考生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http://fjrclh.fzu.edu.cn)“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填写《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报名表》并在相应位置上传1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考生对所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录用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予以取消选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填报志愿:博士研究生不受生源地和选调类别限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选调志愿类别分为党政、法院、检察院3类,每位考生仅限报1类,原则上按照生源地(即参加高考时本人户籍所在地)填报志愿地区。

省内高校毕业生报考流程:(1)考生报名后高校资格审查,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一般按推荐名额1:10比例(博士研究生不受限制)推荐人选,报省委组织部复核。(2)高校对推荐考试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统一打印、分发报名表,并要求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到2024年1月21日前,由高校统一打印分发准考证。(3)高校将《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福建省2024年度选调生报名表》(各一式三份)报送省委组织部。

省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流程:(1)考生报名后省委组织部资格审查,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一般按推荐名额1:10比例(博士研究生不受限制)确定参加考试初步人选。(2)考生从网上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经高校学生工作部门审查后盖章,尽快通过EMS特快专递邮寄至福建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条件审核。(3)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到2024年1月21日前,考生从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考试。2024年1月21日(星期日)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举行,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博士研究生考《申论》(下午2:00—5:10),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2:00—3:30)和《申论》(下午3:30—5:10)。

(三)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确定,于2024年2月29日以后公布。博士研究生考试成绩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参加福建省2024届引进生综合管理(博士)职位选拔面试成绩合格且符合福建省2024年度博士选调生报考资格条件的,根据考生个人意愿,可作为福建省2024年度博士选调生考察人选。硕士、本科选调生考察人选按报考类别及地区选调计划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四)组织考察。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规定,2024年3月前后到高校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五)组织考察人选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根据考察人选资格审查、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及博士研究生“双向选择”等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确定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硕士、本科法院类、检察院类拟录用人员时,如计划录用名额多于考察对象人数,则按照自愿原则,从符合调剂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考察对象中,根据资格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调剂。优先从报考同类别且未被列为拟录用人员的考察对象中调剂;个别法院类、检察院类招录名额仍不满时,分别从报考检察院类、法院类且未被列为拟录用人员的考察对象中调剂。拟录用人员确定后,不再调剂。

(七)公示。委托高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反映的问题,经查不适宜选调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

(八)决定录用。录用人员确定后通知所在高校和选调地区或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办理就业、档案接转、选调生(公务员)录用等手续。录用人员不能放弃选拔资格,坚持放弃或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予以取消选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今后不得报考福建省选调生。空缺的招录名额均不再增补。

四、录用安排

(一)安排去向。

(1)博士选调生:根据“双向选择”结果确定工作单位。

(2)硕士、本科党政类选调生:原则上安排回生源地所在县(市、区),硕士选调生可安排到县(市、区)党政机关或乡镇;本科选调生原则上安排到乡镇。

(3)硕士、本科法检类选调生:硕士选调生,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到有编制及职数空缺的县(市、区)法院、检察院;本科选调生,原则上安排回生源地所在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如果编制或职数没有空缺,安排到其他县(市、区)法院、检察院。

选调生不得安排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安排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到。

2024年7月25日,选调生随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接收的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报到,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到后应立即上岗。7月26日—12月31日期间取得两证的,应在取得两证15天内报到并上岗。

(三)基层锻炼。新录用选调生须到基层锻炼。

(1)省、市两级机关的选调生及公安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一般至少安排1年到村任职。

(2)县乡两级机关的选调生:招录后一般直接安排到村任职2年。

(3)法院、检察院机关选调生到基层锻炼2年期间,至少安排1年到村任职。

(四)最低服务期限。

分配到设区市级机关的,在所在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应服务满4年(含试用期,下同);分配到县级以下机关的,在所在县(市、区)应服务满4年,其中分配到乡镇(街道)的,在所在乡镇(街道)应服务满3年;定向招录到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须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在所在县(市、区)应服务满5年。

五、其他事项

选调工作信息、动态及其他有关安排,将在福建人才联合网及时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选调生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联系电话:0591—85022808(兼传真),85022807。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 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规划办,邮编:350003。

附件:

1、2024年度福建省硕本选调生选拔范围高校名单

一、类别Ⅰ高校(9所)

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闽南师范大学。

二、类别Ⅱ高校(25所)

福建理工大学、福建警察学院、福建江夏学院、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福建商学院、泉州师范学院、莆田学院、闽江学院、厦门理工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武夷学院、宁德师范学院、厦门医学院,仰恩大学;

闽南理工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厦门工学院、阳光学院、厦门华厦学院、福州理工学院、闽南科技学院、福州工商学院、泉州职业技术大学。

三、类别Ⅲ高校(148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南昌大学、河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山西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湘潭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海军军医大学、空军军医大学(以上3所高校只面向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无军籍应届大学毕业生选拔)。

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以上3所高校只选拔法院类、检察院类选调生)。

注:

(1)类别Ⅰ高校所属独立学院(嘉庚学院、至诚学院、协和学院、金山学院、诚毅学院)只招录定向到19个山区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党政类选调生。

(2)类别Ⅱ高校只招录定向到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党政类选调生。

2、2024年度福建省硕本选调生招录名额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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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

2023-08-16,全文共 2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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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因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建设需要,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从事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辅助岗位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要求:福建厦门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3年8月)》。

(三)不得报名、聘用情形

1.现役军人;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即2023年8月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1日8:00至2023年8月17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请报考者据实填写《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此表发送至邮箱631830977@qq.com报名。

(三)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2. 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四、考试方法

(一)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将在2023年8月24日前电话通知报考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核:

1.《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5.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面试资格复核地点和具体时间届时通知。请考生注意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接听通知。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主要测试考核应试者的政治素质、综合素质及岗位相适性等方面。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进入体检人员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拟录取人数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位)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信厦门”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决定是否递补。

八、其它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工资待遇按市直非参公事业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厦门市委网信办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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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厦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3-07-20,全文共 1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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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

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8日至29日举行。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方式

(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进入系统报名报考。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管理系统发布的《考生须知》。

(二)考生基本信息是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重要依据。其中,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考生的主要途径;证件照是考生在考务考籍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是打印《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和办理毕业证书的依据。新生要如实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严格按照自考新生网络报考报名证件照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电子证件照(具体标准详见报名系统帮助中《关于规范采集自考新生网络报考报名证件照要求的通知》),确保准确无误。考生因填写错误、照片过度PS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018年1月1日之后报名的考生原则上不予更改照片信息。

身份验证过程中人脸识别未通过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在新生网上信息确认时间内(不含双休日)到报名点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衔接、二学历专业新生到所属主考院校)进行身份识别,确认考生信息。

(三)我院将对报考专科衔接本科专业和二学历专业的新生进行资格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将无法报名成功;对报考中职(含技师技工)衔接专科考试的新生进行抽查,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衔接类报考资格,报考费不予退还。

(四)所有考生在确认报考缴费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所报考的课程不得删减、更改,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报名报考时间

1.新生网上预报名时间(含证件照的上传、审核通过):8月28日9:00—9月11日17:30。

2.新生网上信息确认时间:8月28日9:00—9月12日12:00。

3.网上报考课程时间:8月28日9:00—9月12日17:30。

(二)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

开考专业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公示公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闽考院自〔2022〕23号)。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于10月中旬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考试相关动态公告,在规定时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

四、“衔接专业”主考院校报名工作要求

(一)各主考院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专业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闽考委〔2019〕1号)相关规定,规范生源组织工作,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二)各主考院校负责衔接专业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我院将进行复查,若发现主考院校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停止衔接考试工作等相关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需更改手机号码的考生,应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学考试网上数字服务大厅--考生个人平台--个人信息维护,进行更改。

(二)考生错误信息更改流程。在籍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发现个人信息错误的,按以下要求进行更改:个人信息资料(含姓名存在生僻字、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更改应于8月28日-9月12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姓名存在生僻字者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拼音),更改姓名还需出具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本人申请报告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衔接、二学历专业考生到所属主考院校)进行更改。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由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审核后拍照,在系统中上传(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M以内)。

(三)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应根据报名工作需要配齐配足相关设备,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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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入境工作时间调整(6月1日起至9月30日)

2023-05-30,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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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厦门出入境工作时间调整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夏令工作时间通知》精神,自6月1日起至9月30日,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服务大厅(思明区镇海路64-1)工作时间调整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前台星期六加班工作时间:

上午9:00-下午16:00(中午不休息)

仅办理内地(大陆)居民业务

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厦门市公安局赴金旅游办证中心(湖里区环岛东路2500号)工作时间不变: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前台星期六加班工作时间:

上午9:00-下午16:00(中午不休息)

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厦门市公安局赴金旅游办证中心

仅办理内地(大陆)居民业务

敬请广大市民朋友合理安排办证时间,如需咨询业务请拨打国家移民管理局服务热线:0592-1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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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国京剧艺术纪念币发行工作安排(分配数量+预约兑换)

2023-11-22,全文共 1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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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办预约兑换工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苏州银行、徽商银行、长沙银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统称预约承办银行)共同承担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的预约兑换工作。各地区具体安排如下:

二、各地预约分配数量公布

2023 年 11 月 21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向社会公告当地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的分配数量等信息。预约承办银行将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预约兑换网点和每个网点的可预约数量等信息。

三、预约安排

预约承办银行于 2023 年11 月22 日至11月23日办理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的预约业务。公众可通过预约承办银行官方网站等线上渠道或在营业时间内前往预约承办银行公布的预约兑换网点进行预约登记。

四、预约核实期安排

2023 年 11 月 26 日至 11 月27 日为预约核实期。预约核实期内,未通过核查的公众可持预约登记使用的第二代居民—7—身份证原件,前往预约登记的预约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撤销违约记录及保留兑换资格业务。具体办理流程见《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 26 号)。

五、兑换安排

预约承办银行于 2023 年 11 月28 日至12 月4日办理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预约兑换。公众可按照约定的时间,持在预约系统中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约定的预约承办银行网点办理预约兑换业务。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兑换期结束后,未兑换部分由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组织开展余量兑换,余量兑换方式、兑换时间和承办银行等信息由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另行公布。

六、预约兑换限额

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

七、身份证件要求

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预约、兑换、核实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代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和被代办人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且被代办人数不超过5 人。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八、预约兑换信息公布

中国人民银行、预约承办银行将在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预约和兑换期的每个工作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全国各地区网上预约、现场预约及预约兑换进度。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深圳市分行将在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预约和兑换期的每个工作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辖区各地网上预约、现场预约及预约兑换进度,在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发行期间公布全国各省(区、市)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公众查询并监督。

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发行公告(图案+发行数量+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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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厦门第九批廉租房续租工作办理指南(时间+地点)

2023-10-27,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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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地点

请承租家庭的成年承租人根据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保障性租赁房所在小区物业服务处签订续租合同。

如未收到短信通知的可致电968383咨询。

授权委托

因特殊原因未能到场的成年承租人需提供合同签订授权委托书。合同签订授权委托书仅限委托承租家庭成年成员使用。

其他事项

◇ 居住在BRT前埔枢纽站保障性住房项目、滨海公寓、古楼公寓、观音山公寓、海新阳光公寓二期、后溪花园、嘉景花园、岭兜小区、民盛商厦、万景公寓、希望大厦、仙洞山庄的保障性租赁房续租承租家庭由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 居住在新阳居住区一期的保障性租赁房续租承租家庭由厦门在家怡居信息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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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23廉租房第十批第十一批续租合同签订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11-29,全文共 21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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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市住房保障中心定于11月30日-12月11日(工作日)办理保障性租赁房2023年第十批、第十一批续租合同签订工作。请承租家庭的成年承租人根据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保障性租赁房所在小区物业服务处签订续租合同,因特殊原因未能到场的成年承租人需提供合同签订授权委托书(注:合同签订授权委托书仅限委托承租家庭成年成员使用,合同签订授权委托书可在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或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下载),如未收到短信通知的可致电968383咨询。每户具体续租合同签订时间也可通过《续租合同签订时间安排表》查询。

居住在BRT前埔枢纽站保障性住房项目、滨海公寓、古楼北里、古楼公寓、观音山公寓、海新阳光公寓二期、后溪花园、虎仔山庄、黎安居住区、岭兜小区、民盛商厦、万景公寓、希望大厦的保障性租赁房续租承租家庭由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居住在新阳居住区一期的保障性租赁房续租承租家庭由厦门在家怡居信息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经续租审核,符合续租条件的2705户承租家庭续租合同签订时间安排如下:

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2023年第十批、第十一批续租合同签订时间安排表
日期小区申请人顺序号
2023年11月30日上午9:00-10:00滨水小区(20户)243441869121858211172150315360208211795776202062216146154691714020300183572016918479183401835515747
同安城北小区(20户)20190200099201903008192113021758157191684022797633322142213272118359912187442192864153821414153691047110575
华铃花园(20户)2019030005120190300900201902001662015010037920190300508201903001102015020128420150210795201701002282019030056120190300310201502012551645220150200767201502029542015020113120150200639201502046642015020166320150201110
高林居住区(20户)155951539320150100084201501001812015010019420150100182254455811957255230942458198421741915201501003541866195537312569
洋唐居住区(20户)2626025857258482536825182248712187223673245592402424586225422098720815209202588925922250762369922532
湖边花园A区(20户)740641991769441413286191610435152220150100299563513278132193504818926092015010010516481355525491801
杏北新城锦园居住区(20户)797692321430797138791474740844105160831060659798231215468491279235618370131039616950
湖边花园B区(20户)140012015010008594737550118631484514874570254545457782611470769012890131215858943111496125475129
九溪小区(8户)2016040080920190300210201903029752018020069020190200257201903007672019030043420190300177
翔安东方新城一期(20户)2140422571261251547320150100067270712015020181926685254792106120297229872501220150203745273092086320150200760263772015020183222179
翔安东方新城二期A地块(5户)77681220150200057201502000242015020001220190300146
翔安东方新城二期B地块(20户)2016010131520150201085290172015020178826579289942015020189820150200509201502004792015020127020150201292201502004732849727534201502015632015020097728930225172015020108820150201561
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1户)20160202244
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00-11:00滨水小区(20户)174421809118125222421865173021411868720167201903030062460314788155652451418506155447157122832015010028521093
同安城北小区(20户)22414605924331100671060321118143282381454822224712652201903016082019030156620190306036201903038961596222016160392110420864
华铃花园(20户)2015020084420150200027201502017982016020168620190300494201903007022019030013920190301984201602004612016020054920190306098201602013112019030216820190300054201903035152019030847620160201206201903000652019030018520160200352
高林居住区(20户)2015010032222902689260617393735515451012377241719893793256123152829212820150100298200418542204
洋唐居住区(20户)2372724377245322138021158218942140526196257892572425648228892168721576257402594722281244462196822244
湖边花园A区(20户)1331810768132631856109702295216920150100039201501003292015010033717792015010029221608463113493338725736701885523303
杏北新城锦园居住区(20户)2259754874376786381632411284327622651427610122164236781333361532373932601956093363
湖边花园B区(20户)11989597375236073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厦门市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思明区+湖里区)

2024-05-08,全文共 2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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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市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思明区+湖里区

一、报名

思明区和湖里区初中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22日(星期三)至5月26日(星期日),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详见思明区教育局和湖里区教育局招生公告。

具有思明区和湖里区户籍且在思湖片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地升学的(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5月22日(星期三)),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符合学生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且父母房产与户口所在地址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按其户口确定相应的片区;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则在户籍所在区内统筹。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父母房屋产权证明,缴交小学在校生证明及相关材料。

小学六年级学生在春季学期开学(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之后转学的,报名时按转学之前就读小学确认片区。

在思湖片区内就读,因户籍变更和住址迁移等原因,需跨片区报名的毕业生,于5月15日(星期三)前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填写《初中招生跨片申请表》,提交现居住地址的户口簿、父母房屋产权证明等,经区教育局审核后于5月22日(星期三)前送市教育局核准,市直属学校直接报送市教育局核准,在除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之外的片区内中学派位。申请跨片就读五缘实验学校或在外就读回户籍地申请五缘实验学校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将在五缘实验学校、五缘第二实验学校和音乐学校(五通校区)间随机派位。

各小学于6月16日(星期日)前将审核后的报名表第一页整理成名册送交区教育局盖章(直属小学送交市教育局基教处)。学生学籍档案暂留小学,电脑派位后,再统一安排交接。

自愿选择到民办初中就读的毕业生应在报名时确定,不再参加初招电脑派位。

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可申请“捆绑”派位。

二、录取

公办小学毕业生参加所在片区的电脑随机派位。思明、湖里辖区内的公办中学分成31个片区,在各片区内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派位时间为7月2日(星期二),含政策照顾学生、台生班学生和符合推荐条件的民办小学毕业生的派位。

(一)志愿设置

报名志愿分为片区学校志愿和其他招生志愿两个批次。原则上同批次志愿不得兼报。

(二)志愿填报

以下情形的毕业生和报名台生班的毕业生须填报志愿,其他毕业生都不填报志愿。

1.思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

演武小学毕业生在第2片区和第3片区中选报一个派位片区,若所选报的片区人数超出计划数,则超出的部分随机派往另一片区。

属第4片区、第5片区的学生应填报志愿。学生应按本人的意愿填报所在片区的所有中学,且须填满所有学校。录取时,按志愿顺序由电脑随机派位。

市第二实验小学(莲花校区)、莲花小学、鹭江新城小学和莲龙小学本市户籍毕业生可在第7片区的莲花中学和厦门五中选报,如报名厦门五中人数超过计划数时,由电脑随机派入。

莲前小学本市户籍毕业生在第8片区、第9片区和第10片区中选报一个派位片区。

前埔北小学、前埔南小学和会展南小学毕业生在第10片区和第11片区中选报一个派位片区,若所选报的片区人数超出计划数,则超出的部分随机派往另一片区。

何厝小学毕业生中的原何厝、塔埔、岭兜三个行政村村民子女在第11片区和第12片区中选报一个派位片区。

前埔北小学、前埔南小学和会展南小学三所小学毕业生,2024年安排第13片区(双十中学思明分校)150个学位接收,三所小学毕业生可自愿填报,若报名人数均超出计划数,由电脑随机派入,未派入的回第10片区(厦外瑞景)和第11片区(大同前埔)随机派位。此方案仅本年度执行。

2.湖里区公办小学毕业生

东渡小学、东渡二小毕业生在第4片区的厦门六中、第15片区和第29片区中选报一个派位片区,若所选报的片区人数超过计划数,则超出的部分随机派往另外两个片区。

天安小学和康乐二小毕业生在第15片区、第17片区和第29片区中选报一个派位片区,若所选报的片区人数超过计划数,则超出的部分随机派往另外两个片区。

乌石浦小学毕业生在第18片区和第19片区中选报一个派位片区,若选报的片区人数超过计划数,则超出的部分随机派往另一片区。

湖里二实小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在第18片区、第19片区和第20片区中选报一个派位片区,若选报片区人数超出计划数,则超出的部分随机派往另外两个片区。

湖里教师进修学校二附小本市户籍毕业生在第18片区、第25片区、第28片区、第30片区和第31片区中选报一个派位片区,若选报片区人数超出计划数,则超出的部分随机派往另外片区。

湖里教师进修学校二附小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在第30片区和第31片区中选报一个派位片区,若选报片区人数超出计划数,则超出的部分随机派往另外片区。

安兜小学毕业生、湖里实小教育集团附小校区毕业生在第18片区、第25片区、第28片区和第30片区中选报一个派位片区,若选报片区人数超出计划数,则超出的部分随机派往另外片区。

湖里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可自愿填报金林湾实验学校、钟宅学校和墩上学校中的一所或若干所,志愿不分先后,由电脑随机派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计划数时,超出部分回原片区派位。此方案仅本年度执行。

3.民办小学毕业生派位

在思明区、湖里区的民办小学实际就读并于六年级下学期开学(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前具备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推荐资格,可参加电脑派位,学生在报名时选择一个派位片区,由电脑根据学生选报片区进行派位,若选报片区超出计划数,则随机派往其他片区。

(1)推荐办法

具体推荐办法由思明区、湖里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实际结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的实际居住、合法务工、社保缴交等情况制定。推荐办法应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思明区民办小学可推荐790名、湖里区民办小学可推荐620名符合推荐条件的毕业生参加派位。

(2)学位安排

思明区的第9片区安排600个学位,第12片区安排130个学位,第14片区安排60个学位;湖里区的第17片区安排100个学位,第19片区安排250个学位,第20片区安排70个学位,第21片区安排120个学位,第26片区安排30个学位,第31片区安排50个学位,共1410个学位用于招收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

思明区民办小学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第9、12和14片区的电脑派位;湖里区民办小学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第17、19、20、21、26、31片区的电脑派位。

(3)注意事项

取得推荐资格的民办小学毕业生填写报名表时,应持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检表等相关材料。报名材料由区教育局审核后送市教育局核准。此类学生参加思明湖里片区初招电脑派位后,不得改变派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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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

2023-11-24,全文共 2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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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加大就业大学生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21-07-29(本意见有效期5年。)

为进一步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的保障力度,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人才支持,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实现来厦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重点解决该群体来厦五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促进本市引才、留才、聚才。

二、保障对象与条件

(一)保障对象

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经各区(管委会)认定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骨干人才可参照执行。

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

2.自主创业的,申请人应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本市办理的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等材料;

3.申请人须按规定在本市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

三、保障标准和方式

采取“实物配租”与“租金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过渡到“实物配租为主、租金补贴为辅”。具体保障方式根据房源筹集情况给予调整。保障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一)保障标准

1.实物配租标准

原则上按不超过40平方米/人的面积标准,以实物配租房源项目市场评估租金五折配租给保障对象。房型以实际配租为准。

2.租金补贴标准

各区(管委会)按照思明、湖里每人每年8000元,集美、海沧每人每年6000元,同安、翔安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发放租金补贴。

(二)保障方式

1.实物配租

(1)运用市场化机制,通过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对已筹集的房源分批次面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申请。

(2)实物配租遵循就近分配原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实际工作所在地行政区就近申请配租;若所在行政区无可配租房源,可在相邻行政区域内统筹调剂。鼓励岛内保障对象到岛外居住,岛外保障对象原则上不调剂到岛内居住。若工作区域调整,可申请调整配租房源地点。

2.租金补贴

(1)保障对象未享受实物保障且自行租房的,各区(管委会)按区域标准发放租金补贴。

若申请人实际工作所在地行政区内尚有可分配的优惠房源,但申请人不选择实物保障的,不得再申请租金补贴。

(2)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企业向保障对象提供五折租金实物配租的,优惠租金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租金的差额,由财政补贴给运营企业。

四、房源筹集

(一)房源由市、区两级共同筹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文件和本市的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土地、税收、金融、价格等多种政策工具,采取新建、改建、盘活等方式多渠道筹集。

(二)鼓励国有企业朝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发挥国有企业房源筹集主渠道和市场运营“压舱石”的作用。

(三)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建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时,应把政策优惠、租金优惠、财政补贴等内容写入供地文件或土地出让合同。

五、补贴资金来源及保障

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按照税收分成体制分担。各区(管委会)参照认定的技术骨干人才补贴资金由各区(管委会)全额承担。

六、申领及配租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通过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全程网办。

(二)审核公示

由各区(管委会)负责审核,住房、公安、财政、人社、资源规划、医保、税务等相关部门通过信息服务平台为各区(管委会)审核提供数据支持。审核通过后,在各区(管委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配租发放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各区(管委会)组织实物配租;对申请租金补贴的,户籍已迁入本市的按年发放,户籍未迁入本市的每半年发放一次。

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发放信息应实现与各区(管委会)、部门共享。

(四)退出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人不再享受本意见优惠政策:

1.已享受实物配租或租金补贴满5年;

2.申请人或配偶通过购房、继承、赠予等方式已取得自有住房的;

3.申请人及配偶享受本意见优惠政策后,在厦连续满一年未就业的;

4.无故空置6个月以上或出现转租转借违规行为的;

5.已享受直管公房、拆迁安置房等住房优惠政策的;

6.其他应退出的情形。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新就业大学生住房租赁保障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住房、公安、财政、人社、资源规划、建设、执法、医保、税务、各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统筹协调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建设、分配及租金补贴等相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市住房局负责配租资格审核信息服务平台搭建与管理,配合各区(管委会)做好相关审核工作,加强租赁住房房源统筹与协调、合同登记备案等工作;各区(管委会)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发布和管理,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的受理、审批等具体工作;市资源规划局负责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规划和选址、土地供应等相关工作;市建设局将新建大学生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市级重点项目管理;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工作;市公安局、人社局、医保局、执法局、厦门税务局等部门负责相关审核数据信息共享和协助做好审核、监管等工作,及时为各区(管委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三)加强日常监管

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管;充分运用人脸识别、门禁身份证刷卡等智能化管理手段,强化日常监管。

严格查处住房保障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个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缴补贴资金,并记入信用档案;对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核实,依法追缴补贴资金,并记入信用档案;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一)本意见有效期5年。

(二)本意见由市住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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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门市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出炉

2024-05-08,全文共 3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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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24小学毕业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小学毕业

(一)毕业考试

小学英语、科学毕业考查时间安排在6月15日(星期六)进行;小学语文、数学毕业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6日(星期日)进行。毕业考查和考试由各小学组织实施,不得举行全区性统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学校考试成绩和个人成绩进行公布、排名。

(二)毕业认定

各小学根据《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毕业班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后确认毕业资格,颁发毕业证书。

(三)毕业体检

各小学要做好毕业班学生的体检工作,按规定填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和《厦门市学生体格检查表》,列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

二、公办初中招生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时一律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

2.坚持就近划片原则。思明区、湖里区初中招生以学生就读的小学进行划片,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在划定片区内派位到对应中学,派位结果不得更改。其他区初中招生划片由相关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实际,以学生就读的小学或学生户籍所在地为依据确定对应中学进行派位。

(二)招生对象

1.本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本市小学就读的港、澳、台、华侨和外籍应届毕业生。

3.本市公办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

4.本市民办小学就读的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1.思明区、湖里区初中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22日(星期三)至5月26日(星期日),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详见思明区教育局和湖里区教育局招生公告;其他区的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由各区教育局确定并公布。

2.因户籍地变更等原因需跨区回户籍地报名升学的小学毕业生,符合学生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且父母房产与户口所在地址一致的,由户籍地所在区教育局按其户口确定相应的片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则在户籍所在区内统筹。

3.根据人才子女就学照顾政策规定,申请政策照顾升学的人才子女,应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至5月20日(星期一)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热门应用“入学一件事”,通过“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志愿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遵循志愿顺序由电脑派位升学。

符合条件的军人、公安、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按照《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享受升学优待政策。

(四)招生录取

1.划片派位

思明、湖里辖区内公办初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于7月2日(星期二)举行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具体的招生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集美、海沧、同安、翔安辖区内初中招生工作由所在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岛外市直属校初中招生办法由市、区教育局商定。

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的台生班与思明区湖里区初中招生电脑派位同时进行。其中,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台生班名额各80人,外国语学校台生班名额35人。在思明区和湖里区公民办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中父(母)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我市投资置业或工作的,可参加就读小学所在片区的电脑派位,也可参加台生班的电脑派位。因父(母)工作、购房等原因居住在思明区和湖里区但未在思明区和湖里区小学就读的,若要参加台生班派位,须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报名。选择上述三所学校台生班的台生应填满三个学校志愿,录取时按志愿顺序由电脑随机派位。

2.其他

厦门外国语学校思明校区面向思明区、湖里区招收多语种学生90人,从思明区和湖里区报名学生中随机抽取900人;集美校区面向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招收多语种学生180人,从集美区和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的报名学生中各随机抽取1800人,被抽取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语言类素质能力测试,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根据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做好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精神,厦门二中鼓浪屿校区和厦门外国语学校合作的英语实验班面向思明区和湖里区招收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200人。

根据陈嘉庚教育基金会资助计划,集美中学面向全市招收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毕业生200人。厦门大学附属科技中学思明校区面向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共招收小学毕业生50人。厦门实验中学面向思明区、湖里区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共150人。同安一中滨海校区面向同安区补充生源100人。华侨中学、金鸡亭中学、厦外瑞景分校面向思明区各补充生源100人。逸夫中学面向思明区民办小学毕业生补充生源100人。禾山中学、尚文实验学校面向湖里区民办小学毕业生各补充生源50人。

厦门高新学校初一年级招收8个班,面向全市招收高层次人才子女,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政策性教育优待人员子女和重点企业骨干人才子女,推行小班化教学,每班不超过40人。

上述学校的招生方案应于5月8日(星期三)前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学生应从实际出发,慎重选择,每人只能选报一所学校,不得兼报,若出现被多所学校同时录取的情况,则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三、民办初中招生

(一)民办初中学校统一实行免试报名入学,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实行与公办初中同步招生。申请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家长应于5月27日(星期一)至5月31日(星期五),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进入“厦门市民办初中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由民办初中学校所属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生。

(二)各区教育局要在对民办初中进行年检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于5月23日(星期四)前统一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招生办法,包含办学地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规则、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事项。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应以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进行录取,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测试择优。民办初中应优先满足本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区招不满且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以在全市内跨区招生。

(三)各区教育局应严格民办初中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严禁民办学校进行不实宣传,严禁超计划招生。认真执行收费管理规定和有关免费政策,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对符合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条件的,不得再收取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民办初中的招生拟录取名单于6月7日(星期五)前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录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招生工作,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对未能录取到公办学校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及时引导到正式审批的民办学校就学或回户籍地就学。

(二)在普通小学或区特教学校就读的智力残疾学生,经评估后,可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在区特教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初中招生录取结果不得更改,放弃思明区和湖里区划片派位升学及选择升入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到思明区和湖里区公办初中就学。初中阶段未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学生,不具有普通高中定向生、保送及特长特色等自主招生的资格,如学生为非本市户籍的,则不具备本市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四)非本市户籍学生升入我市初中,初三毕业时如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2)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这三项要满六年。

(五)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的初中招生方案(含辖区内市直属校初中),由上述区教育局根据本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于5月31日(星期五)前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实施。

(六)各区教育局应成立初招领导和监督机构,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肃招生纪律,严禁将各种竞赛、考级和奖励证书作为招生入学依据,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招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秉公办事,恪尽职守,认真做好招生服务工作。市、区教育局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工作意见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厦门市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思明区和湖里区)

2.2024年厦门市初中招生计划及划片方案(思明区和湖里区)

3.2024年厦门市初中招生工作日程表(思明区和湖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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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二批保商房(台湾同胞)选房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10-13,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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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厦门市2023年第二批保障性商品房(台湾同胞)选房及配售工作安排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会同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及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集团”)定于2023年10月16日开展厦门市2023年第二批保障性商品房(台湾同胞)的选房工作,并拟于2023年10月23日为已选房申请家庭办理购房手续。2023年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45-17:15),本批次申请家庭可持身份证件及结婚证原件到安居集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安居集团二楼服务大厅(BRT金山站旁金山街道一侧))领取《选房购房手册》及《选房通知书》,每户具体选房时间详见《选房通知书》及附件1的《厦门市2023年第二批保障性商品房(台湾同胞)选房时间安排表》。2023年10月16日选房期间,将现场为本批次已选房申请家庭发放《配售通知书》,每户购房手续办理时间详见《配售通知书》。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购房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的购房资格,其本批次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本批次安排于2023年10月14日-10月15日(上午9:00-下午17:00)开放部分现房房源现场看房,申请家庭凭选房通知书自行前往现场看房。申请家庭未实地看房的,视同对本批次房源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售房单位将根据销售合同约定,为符合交房条件的申请家庭办理交房手续,并以房源现场实物状态进行交付。开放现场看房的项目及物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选房购房手册》。

因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二期房源为期房,考虑安全问题,不安排现场看房,该项目房源清单及户型图详见选房购房手册。

本局网亦附上本批次各项目总平图及户型图,详见附件3、附件4,申请家庭可自行下载了解。

本批次房源配售主体为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合同版本详见《选房购房手册》中的《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面向台湾同胞)销售合同书》。请申请家庭务必仔细阅读《选房购房手册》及《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面向台湾同胞)销售合同书》,提前了解选房、购房手续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知悉销售合同相关条款。

有关选房配售相关事项可致电保障房咨询热线:968383。

附件下载:

·附件1.厦门市2023年第二批保障性商品房(台湾同胞)选房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2.厦门市2023年第二批保障性商品房(台湾同胞)选房购房手册.pdf

·附件3.各项目户型图.zip·附件4.各项目总平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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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贺岁纪念币发行工作安排(时间+预约+兑换)

2023-12-14,全文共 1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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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贺岁纪念币发行安排

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采取预约兑换方式发行。具体发行工作安排如下:

1.承办预约兑换工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徽商银行、长沙银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统称预约承办银行)共同承担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的预约兑换工作。各地区具体安排如下:

2.各地预约分配数量公布

2024年1月2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向社会公告当地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的分配数量等信息。预约承办银行将在其官方网站公布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预约兑换网点及每个网点的可预约数量等信息。

3.预约安排

预约承办银行于2024年1月3日至1月4日办理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的预约业务。公众可通过预约承办银行官方网站等线上渠道或在营业时间内前往预约承办银行公布的预约兑换网点进行预约登记。

4.预约核实期安排

2024年1月7日至1月8日为预约核实期。预约核实期内,未通过核查的公众可持预约登记使用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预约登记的预约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撤销违约记录及保留兑换资格业务。具体办理流程见《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26号)。

5.兑换安排

预约承办银行于2024年1月9日至1月15日办理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预约兑换。公众可按照约定的时间,持在预约系统中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约定的预约承办银行网点办理预约兑换业务。

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兑换期结束后,未兑换部分由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组织开展余量兑换,余量兑换方式、兑换时间和承办银行等信息由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另行公布。

6.预约兑换限额

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2024年贺岁纪念钞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张。

7.身份证件要求

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预约、兑换、核实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代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和被代办人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且被代办人数不超过5人。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8.预约兑换信息公布

中国人民银行、预约承办银行将在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预约兑换期的每个工作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全国各地区预约兑换进度。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深圳市分行将在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预约兑换期的每个工作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辖区各地预约兑换进度,在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发行期间公布全国各省(区、市)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公众查询并监督。

推荐阅读: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贺岁纪念币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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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2024-03-04,全文共 8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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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2024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厦门市2024年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中心”)负责组织报名、考务、评卷和录取等工作,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市教科院”)负责市级统考科目命题工作。各区相应成立中招领导小组,负责本区中招工作。各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开展本校中招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6日至3月11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3月22日至3月23日补报名。

(二)报名片区

全市划分为三个招生报名片区,即思明湖里片区、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

考生应在相应招生片区的报名点报名:

1.学籍所在校。

2.各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

(三)报名对象

1.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校报名。

2.本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3.具有同等学力的本市户籍社会青年(含往届生),在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补报名考生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2.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名。

3.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若在学籍所在校报名的,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升学的,应回户籍所在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报名。

4.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2)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这三项都应已满六年。

5.在我市初中就读的以下四类非本市户籍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报考我市普通高中:(1)持香港、澳门、台湾身份证件学生;(2)华侨学生;(3)持有外国护照的学生;(4)户籍不在厦门的来厦创业留学人员子女和享受我市市民待遇的人才子女。

6.除上述所列非本市户籍考生外,其他非本市户籍考生(包括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市或学籍在我市但不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我市中考只能报考职业学校。

(五)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具体办法由市招考中心另行发布。

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由报名点具体实施,并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1.向考生及家长告知中招政策规定,严格审查考生资格。

2.提醒非本市户籍考生有关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高考报名考试规定。

3.考生报名后,报名点应打印《中招考生报名信息表》让考生及其监护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4.报名结束2日内在固定公示栏或网站公示考生名单,3日后向区招考中心报送考生名册及公示情况。各区招考中心审核后报送市招考中心。

三、考试

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简称“中考”。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一)考试科目

1.省级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

2.市级统一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信息技术、英语口语。

3.校级组织的考试科目:音乐、美术。

(二)考试成绩

1.考试成绩计算

各科目卷面满分值如下: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道德与法治100分,历史1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

体育与健康满分值40分,其中基本知识分值4分,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分值36分。

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以下简称“实验”)、信息技术、英语口语、音乐和美术,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音乐和美术由学校结合学生平时学习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绩。

2.升学成绩计算

考生的升学投档分由以下九部分组成:⑴语文、数学、英语的卷面成绩;⑵物理卷面成绩的90%;⑶化学卷面成绩的60%;⑷道德与法治卷面成绩的50%;⑸历史卷面成绩的50%;⑹地理卷面成绩的30%;⑺生物卷面成绩的30%;⑻体育与健康技能测试成绩和笔试卷面成绩;⑼照顾分。

投档分四舍五入取整,总分值为800分加照顾分。

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其投档分扣减40分。

3.考试科目等级计算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九个学科(以下简称“九科”),根据卷面成绩划定5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划定为A、B、C、D、E。原则上每门科目各等级人数所占考生总数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E等级共20%;其中,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不合格比例不超过5%)。

4.综合素质评价

应届生由学籍所在学校作出评价,往届生由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作出评价。

(三)考试时间安排

1.省级统一考试科目时间:统一考试安排在6月19日-21日,科目顺序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2.市级统一考试科目时间

3.校级考试科目时间:4月1日前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考试方案,5月31日前确定成绩。

(四)有关说明

1.省级统一考试科目实行闭卷考试,全市统一网上评卷。

2.个人考试成绩和投档位次可在网上查询或由报名点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3.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我市的初中学生,须参加我市各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可认定成绩,用于学生毕业升学。从本省其他地市转入我市的初中学生,由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地理、生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证明方可认定成绩,等级按照考生参加考试当年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等级划定标准认定。

4.2024届考试科目等级评为E级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毕业补考,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级,仅用于毕业资格认定。

5.2023年地理、生物缺考的考生,可报名参加2024年全省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照2024年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等级划定标准认定,成绩认定以实际考试成绩折算计入投档分。

6.根据省教育厅规定,职业学校除了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及市教育局批准的个别专业可以举行面试外,其他专业不得举行面试。

四、招生

(一)招生范围

除特别规定之外,各普通高中面向属地所在片区招生。

1.面向全市招生的:厦门外国语学校(含海沧校区和集美校区)、集美中学(含侨英校区和后溪校区)、科技中学(含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厦门二中(含五缘校区和集美校区)、厦门实验中学(含西柯校区和祥平校区)、厦门市音乐学校、翔安一中、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厦门六中同安校区、英才学校、康桥中学、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国贸协和双语高级中学、华锐莱普顿高级中学、华师希平双语高级中学、央美恒一高级中学以及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

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校区、集美校区的“钱学森班”,厦门六中东渡校区、同安校区的“博雅班”,厦门二中五缘校区、集美校区的“南强班”,各分别面向全市招收50人。集美中学侨英校区“嘉庚班”面向全市招收100人,后溪校区“嘉庚班”面向全市招收50人。厦门沧江高级中学“行知班”、厦门市翔安中学“科创班”、翔安一中“蔡启瑞班”、海沧实验中学“航天班”,各面向全市招收50人。

2.面向片区之外招生的: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各面向片区之外招收20人。同安一中轮山校区“苏颂班”面向片区之外招收50人。

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的普通高中面向片区之外招收部分普通生,计划指标详见《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册》。

3.面向其他设区市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可跨设区市招生。需报市教育局确认后统一发函征求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意见(内容包括招生人数、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经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同意,完成衔接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简章,组织招生。

(二)招生类型

招生类型包括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部分普通高中招收定向生、台生班学生、自主招生学生。体育艺术类、创新实验类、保送类等特殊类型招生纳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范畴。部分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普职融通班、综合高中班、五年一贯制高职试点班学生。

1.定向生招生

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厦门六中东渡校区、厦门二中五缘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60%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同安一中轮山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60%指标面向同安翔安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校区、集美中学侨英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35%指标面向集美海沧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25%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厦门六中同安校区、厦门二中集美校区、科技中学翔安校区、集美中学后溪校区、厦门实验中学祥平校区普通生招生计划的35%指标面向属地所在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10%指标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科技中学思明校区、同安一中滨海校区、厦门实验中学西柯校区、松柏中学、海沧实验中学、厦门十中、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普通生招生计划的45%指标面向属地所在片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符合省一级达标高中普通生填报条件且初中阶段均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应届考生(不含民办学校接收的转学学生)可填报定向生。定向生投档分最多可降至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投档分数线下25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各学科等级要求不变。定向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纳入招生学校普通生招生片区的招生计划。

考生填报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定向生志愿前,应先填报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全部三所学校的普通生志愿(学校的志愿顺序不限,下同)。思明湖里片区的考生填报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定向生志愿前,应先填报厦门一中思明校区、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全部两所学校的普通生志愿。

考生填报其他学校定向生志愿前,应先填报该校的普通生。

定向生的资格由报名点负责审核,并于3月14日至17日对符合填报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区招考中心,由各区招考中心审核后上报市招考中心。

2.自主招生

深化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科学运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果,推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具有特殊天赋或潜能学生招生改革,推动高中有特色多样化发展,申报并确认创建“特色发展学校”或“特色项目”的学校可实行体育艺术类、创新实验类、保送类的自主招生。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中考结束后进行,预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不得兼报。考生已被艺术类、体育类中等职业学校提前录取的,不得再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考自主招生的考生应具有我市普通生资格,且在学籍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1)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符合条件且体育、艺术方面特长明显的学生可向招生学校报名,并参加全市统一中考。报考市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报考区属学校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测试。测试合格且第一志愿填报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学校的,体育特长生在投档分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65%且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特长生在投档分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80%且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出现末位特长测试成绩同分时,按中考考生投档位次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2)创新实验类自主招生。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拔尖创新学生各30人。科技中学“创新实验班”、厦门市音乐学校“普通高中艺术教育实验班”、厦门实验中学“中国教科院英才计划班”面向全市各招收60人。考生根据各招生学校的条件要求进行报名,经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后,参加测试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提前预录取。

(3)保送类自主招生。厦门外国语学校(含厦门外国语学校瑞景分校多语种实验班、厦门二中英语实验班)、厦门双十中学(面向华侨中学乐群班)、厦门一中(面向金鸡亭中学补充生源的学生)、厦门二中、厦门六中、同安一中、科技中学、集美中学、灌口中学、翔安一中、厦门实验中学、厦门市音乐学校、杏南中学、英才学校、松柏中学、乐安中学、湖滨中学、厦门十中、海沧实验中学、厦门三中、新店中学等21所学校,可招收保送生。

自主招生学校应依据本校特色制定招生方案,明确自主招生条件、程序和相关要求,于4月1日前送市教育局备案,区属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方案应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报送。学校自主招生方案经审核后,于4月20日前公布。预录取名单和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测试结果经报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核后,于5月25日前公示三个工作日,6月1日前汇总报市招考中心。

3.台生班招生

持有台湾身份证件在我市初中就读且参加我市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可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的台生班。中考投档分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可依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三)招生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详见《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册》。

五、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不设录取批次,考生可根据招生范围和填报条件选报35个志愿,其中,至少填报5个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二)填报条件

1.厦门一中(含思明校区和海沧校区)、双十中学(含枋湖校区和翔安校区)、厦门外国语学校(含海沧校区和集美校区)、厦门六中(含东渡校区和同安校区)、集美中学(含侨英校区和后溪校区)、同安一中(含轮山校区和滨海校区)、厦门二中(含五缘校区和集美校区)、科技中学(含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厦门实验中学(含西柯校区和祥平校区)等9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建设校: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五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九科”全部为C级以上(含C级)且至少两科达到A级或三科达到B级;实验考试均合格。

2.松柏中学、海沧实验中学、厦门十中、翔安一中、海沧中学、灌口中学等6所省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建设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五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九科”全部为D级以上(含D级)且至少三科达到C级;实验考试均合格。

3.湖滨中学、厦门三中、杏南中学、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同安实验中学等5所省一级达标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五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九科”全部为D级以上(含D级);实验考试均合格。

4.其他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思想品德和学业水平两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九科”至少三科达到D级以上(含D级);实验考试均合格。

5.五年制高职(艺术类、体育类除外)及五年一贯制高职试点班: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思想品德和学业水平两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九科”至少三科达到D级以上(含D级),其中要求面试的专业应经面试合格(面试比例为1:1.5)。

6.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和艺术类、体育类五年制高职: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思想品德和学业水平两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

7.中等职业学校: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均可填报,其中现役军人子女、持有台胞证在我市初中就读且参加我市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全市范围内任选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专业由学校根据中考成绩进行调剂)。

考生报考厦门市音乐学校、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厦门艺术学校、厦门市体育运动学校等艺术类、体育类中等职业学校时,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三)填报方式

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办法由市招考中心另行发布。

考生及家长应详细阅读《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册》和“志愿填报说明”,在中考成绩公布后于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网站填报志愿,并对所填志愿负责。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六、录取

在考试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五个维度等级条件均符合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升学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一)投档程序

1.在符合等级条件的情况下,按升学投档分数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投档位次。

2.根据考生的投档位次,按考生的志愿顺序检索,确认符合学校(专业)的投档条件后投档。

(二)投档说明

1.投档条件包括各项目等级、招生指标、分数控制线、降分投档条件、招生片区、体检条件等。

2.考生投档位次的确定:⑴投档分高的考生位次在前;⑵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据以下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位次:①数学成绩;②语文成绩;③物理化学卷面成绩总和;④英语成绩。

3.各校(专业)投档与录取比例为1:1。

4.普通高中的投档划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5.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应为初中应届毕业生,由市中招领导小组根据中考成绩划线录取,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80%,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60%。

(三)照顾录取

1.下列考生享有加3分照顾分的政策

(1)本人或其父(母)获设区市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2)户籍在我市的归侨和归侨子女。

(3)户籍在我市的台湾省籍(含金门、马祖)考生。

(4)持台湾身份证件的考生。

(5)户籍在我市的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少数民族考生。

(6)根据有关高层次人才政策,未享受过人才子女就学照顾政策的第一类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2.下列考生享有加12分照顾分的政策

(1)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以上(含一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含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2)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3)烈士子女。

(4)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5)公安英模或消防救援人员英模的子女。

(6)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7)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3.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1)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2)有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的残疾考生。

(3)户籍在我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4.照顾对象仅限应届生。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项目的,在录取时按其中最优惠的一项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5.照顾录取办理程序

照顾录取办理程序由市招考中心另行发布。

(四)录取工作说明

1.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具体事务由市招考中心负责。

2.投档分数线由市中招领导小组划定,报市招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3.各类招生学校对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审核,报市招考中心核准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负责发放。

4.被集美海沧片区和同安翔安片区学校录取的思明湖里片区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到思明湖里片区内学校就读。

5.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本市学籍初中毕业生若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普通高中,须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和考试,并经该设区市中招机构办理录取手续,方可接续普通高中学籍。

七、体检

考生的身高、视力等相关数据以该生初三年的健康检查为依据,初三年未进行健康检查的考生,应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于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

除经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依照有关规定批准的专业外,各招生专业均不得自定招生的男女比例和各种健康标准。

八、规范招生行为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校有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准确掌握、严格执行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未经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审核不得擅自招生。

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规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处置招生舆情。不得利用未经教育部门认定的成绩、贬低其他学校等信息宣传本校成绩,不得用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派人或通过电话、信件等对学生和家长的志愿选择进行干预,不得向应届生所在学校索取考生及家长的有关信息,不得以减免学费、提供奖助学金、进实验班等方式招揽生源,不得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

市、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应强化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对违反《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及本方案的单位,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立即纠正,并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各级文明校园评选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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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工作联系电话介绍

2024-05-14,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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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附件3: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工作联系人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蔡老师0592-5766167sszxjszp@163.com
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殷老师0592-6105009jmzxbgs2024@126.com
福建省厦门第二中学郭老师0592-57688131033524260@qq.com
福建省厦门第六中学陈老师0592-5611580xmlzbgs@126.com
福建省同安第一中学洪老师0592-7228860tayzbgs@126.com
厦门外国语学校林老师0592-8063273bgs@xmfls.net
厦门实验中学许老师0592-7208267xmsyzxbgs@126.com
厦门工商旅游学校杨老师0592-6273231xmgslyxxbgs@163.com
福建省厦门实验小学洪老师0592-2132227xmsyxx_zhaopin@163.com
厦门高新学校王老师0592-3966100xmgxxx2022@163.com
备注: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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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思明区第九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启动

2023-09-12,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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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思明区第九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一、选拔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对象

思明区第九批拔尖人才选拔按照《办法》相关规定执行。选拔对象主要是思明区企事业单位中在科技创新、企业经营管理、高端专业服务、教育、卫生健康、文化、社会工作领域达到领先水平,德才兼备,为思明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

(二)资格条件

申报人应符合《办法》第五、六条规定的资格和条件。选拔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评价标准,以对思明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和社会认可度为主要依据。

(三)有关说明

1.申报人参评区拔尖人才不受国籍、户籍、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资历、身份、年龄限制,重点推荐、选拔在一线岗位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2.鼓励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省“百人计划”、市“双百计划”“群鹭兴厦”计划的人才参评。

3.曾入选厦门市拔尖人才、思明区拔尖人才的不再参评。

二、选拔程序及推荐申报流程

思明区拔尖人才的选拔按照《办法》第七、八、九条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人选推荐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有关推荐申报流程如下:

(一)申报受理

申报人于2023年10月7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报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送思明区相关领域主管部门。

书面申报材料包括:

1.《思明区拔尖人才人选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2.主要业绩证明纸质材料1套(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人才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获得专业领域权威奖项的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

2.为主负责或承担区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3.为主承担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或为主完成国家专利,或为主负责(完成)企业技术创新,实际应用后获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4.所经营管理的企业近三年来取得效益、利税缴交证明材料;

5.入选过人才计划、享受人才待遇证明材料;

6.主要著作、专业领域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及刊物级别、作者排名等证明材料;

7.其他能证明本人主要专业业绩的材料。

(二)审核推荐

各领域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开展申报材料原件核查、资格审查,经研究后提出初步推荐人选,于10月13号前报区委组织部。

(三)确定结果

组织专家对初步推荐人选进行专业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提出区拔尖人才建议人选,经走访考察、征求意见、会议研究、人选公示等程序后,确定并公布思明区第九批拔尖人才入选名单。

三、组织实施

区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领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受理部门咨询电话

科技创新类:区科信局,0592-2667991;

企业经营管理类:区商务局,0592-2667101;

高端专业服务类:区发改局,0592-2667120;

教育类:区教育局,0592-5862856;

卫生健康类:区卫健局,0592-5818878;

文化类:区委宣传部,0592-2667093;

社会工作类:区民政局,0592-5862859。

选拔工作过程中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区委组织部人才科联系

联系电话:0592-2667255/2667247。

附件: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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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人才引进生活补贴只有第一份工作才能领吗?

2023-03-02,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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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人才引进生活补贴只有第一份工作才能领吗?

不是的,是看申请人的学历及所在单位是否已为其办理人事关系入厦。

如学历为普通本科:毕业生需要在毕业生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人事关系入厦。

如学历为双一流本科、硕士、博士:无限制应届生身份,自引进之日起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特别提醒:新引进人才应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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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4-01-19,全文共 2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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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我省高考(含普通高考和高职分类招考,下同)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已参加2024年我省高考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

2.拟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补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待补报名现场确认时再一并补申报。

3.已参加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4年6月30日前因相关技能大赛举办才获得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补申请。

二、照顾项目

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项目详见《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3〕4号)、《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学〔2020〕5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

三、申报办法

1.符合条件的考生须2月29日前,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确有特殊原因的普通高考考生,可在高考补报名时一并申请。

2.申报时,考生须按照《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附件1)要求,提交《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

3.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综合信息栏目中下载上述表格,如实填写。

四、审核程序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2名以上国家公职人员,负责对考生所申报的录取照顾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其中考生少数民族成份须报送当地民宗部门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填报《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附件4)、《2024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附件5),并分别通过“高招管理系统”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于3月1日前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学校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审核确认后的每位申报考生《登记表》《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复印一份,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2年备查。

3.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并于3月3日前分别通过“高招管理系统”“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审核结果,同时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4.省教育考试院将于3月5日前,将网上审核结果打印下发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对。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3月7日前,将每页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寄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并将纸质《花名册》(每页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备案。

5.省教育考试院将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对确认的最终名单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专门组织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国家公职人员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审核工作责任制,明确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做好辖区内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4号)执行。

2.加强信息公示。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公示机制,详实、准确、及时地做好录取照顾考生资格信息的分级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方的监督,高中阶段学校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公示时须按照顾类型分类,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学校、录取照顾项目及审核单位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保留至2024年12月底。各地要畅通申诉渠道,在公示地点或网上页面公布有效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举报和考生申诉要进行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

3.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要建立健全录取照顾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高中阶段学校。

附件:1.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

2.2024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

3.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

4.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

5.2024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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