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厦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表
2024-01-03,全文共 4068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为4212元/月,最高为21060元/月。
2024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为4212元/月,最高为21060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7月起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212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缴纳各项社保费,2024年1月起按以下七个档次进行选择,选择确定后缴费。
1、本地户籍人员、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厦门税务APP或i厦门APP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
登录厦门税务APP,下方点击“首页”,选择社保业务。进入社保业务页面后,点击业务办理类-“社保费申报缴纳”。
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点击下一步;点击本人缴纳;
选择费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勾选需要申报的保险费,点击申报缴款;
勾选需要缴纳的保险费,点击前往缴款;选择支付方式,跳转到支付界面,进行支付即可完成社保费申报缴纳。
2、没有厦门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到厦门市各办税服务厅签署《灵活就业参保承诺书》办理。
一、预约步骤
1、点击【预约入口:点此预约】,选择服务厅
2、选择办理业务,查看预约提示
3、 选择办理日期
4、 选择办理时间
5、填写相关资料
6、完成预约
二、各区办税服务厅位置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工作时间 | 业务范围 | 备注 |
1 | 第三分局办税服务厅 | 湖滨南路8号 | 2111297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私房出租除外) | 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
2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行政服务中心 | 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二层 | 6022508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私房出租除外) | 同城通办 |
3 | 火炬区局办税服务厅(火炬路) | 火炬路56-58号北楼一楼 | 5798752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私房出租除外) | 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
4 | 火炬区局办税服务厅(软件园二期) | 软件园二期观日路33号 | 5798752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私房出租除外) | 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
5 | 思明区局办税服务厅(鹭滨大厦) | 思明区鹭江道318号鹭滨大厦一、二楼 | 2661808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房产交易除外) | 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
6 | 思明区局办税服务厅(镇海大厦) | 思明区镇海路56-58号镇海大厦三、四楼 | 2661808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除外) | 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
7 | 湖里区局办税服务厅(梧桐厅) | A区:湖里区梧桐东路1号 B区:湖里区枋湖南路220号 | 6039523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房产交易除外),车购税业务由B区受理 | 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
8 | 湖里区局办税服务厅(岭下路) | 湖里区岭下路1号 | 6039523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除外) | 同城通办 |
9 | 海沧区局办税服务厅(滨湖北路) | 海沧区滨湖北路7号 | 6586922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除外) | 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
10 | 海沧区局办税服务厅(滨湖东路) | 海沧区滨湖东路966号一楼 | 6586922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房产交易除外) | 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
11 | 同安区局办税服务厅 | 同安区银湖路99号一楼 | 7578938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税收除外) | 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
12 | 翔安区局办税服务厅 | 翔安区马巷镇翔安北路6939号 | 7060259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除外) | 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
13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一楼B区、二楼B区。 契税及二手房交易税收(岛内房地产交易):一楼B厅(8、9、15、16、17号窗口); 社保业务和信息报告窗口:二楼B厅(11、12号窗口) | 一楼电话: 7703127;二楼电话: 7703517 | 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契税、房产交易税收、社保业务、信息报告 | 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办理房产交易税收和个人社保业务 |
14 | 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 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四楼。 综合服务:四楼24,27-29,31-38号窗口; 发票管理:四楼21-23,25-26号窗口。 | 2661808 | 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房产交易除外) | 同城通办,预约服务。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办理个人社保业务 *提醒:需使用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系统预约取号。 |
15 | 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 |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 6039523 | 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社保业务 | 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办理个人社保业务。 |
16 |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 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房产交易税收:21、22、23、24号窗口; 综合业务窗口:33、34、35、36、37、38号窗口)。 | 6585571 | 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除外) | 同城通办,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办理房产交易税收和个人社保业务 |
17 | 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 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二楼。 发票申领:二楼南侧(1-4号窗口); 车购税:二楼南侧(5-6号窗口); 新办企业信息报告:二楼南侧(7-9号窗口); 税务注销:二楼南侧(10-12号窗口); 综合服务:二楼南侧二楼西侧(13-29号窗口); 发票代开(除私房出租外):二楼北侧(30-33号窗口); 发票代开(私房出租):二楼北侧(34-36号窗口); 社保业务:二楼北侧(37-40号窗口); 契税及二手房交易税收(集美区房地产交易):三楼南侧(8-11号窗口) | 6159100 | 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除外) | 同城通办,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办理房产交易税收和个人社保业务 |
18 | 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 | 同安区银湖路8号。 房地产交易窗口:一楼24号、25号、26号、27号、28号、29号、30号; 车购税窗口:二楼35号; 企业开办专窗:二楼33号; 信息报告窗口:二楼27号; 社保窗口:二楼23号、24号、25号、26号 | 7558563 | 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车购税、社保业务、房产交易税收、信息报告 | 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办理社保业务、房产交易税收业务 |
19 | 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 | 翔安区新店镇人力资源大厦一楼、四楼。契税及二手房交易税收(翔安区房地产交易):一楼5、8号窗口; 综合业务:四楼10-14窗口; 代开及车购:四楼15-17窗口; 发票及简事易办:四楼18窗口。 | 一楼电话: 7886707;四楼电话: 7060259 | 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 | 同城通办,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办理房产交易税收和个人社保业务 |
厦门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24-07-31,全文共 351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1月1日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4212至21060之间自行申报缴费。
备注:2024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为4212元/月,最高为21060元/月;2023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为4212元/月,最高为21060元/月。缴费基数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共分为7档,本地户籍人员、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厦门税务App或i厦门App办理。没有厦门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到厦门市各办税服务厅签署《灵活就业参保承诺书》办理。
厦门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2022-07-21,全文共 753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条件
(一)已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所从事的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三)具备弹性工作特征,工作时间不固定或临时性用工;
(四)当前状态没有用人单位合同用工登记、自主创业登记;
(五)以个人身份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认定岗位的劳动所得为申请人的主要收入来源。
申请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本人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原件;
(三)《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登记表》;
(四)《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及收入登记表》;
(五)承诺书;
(六)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流水:如银行转账近一个月的流水、支付者的微信号及转账账单详情截图、支付宝账号截图、支付宝转账账单详情截图。
(七)本人居住地或户籍地的相关材料:灵活就业申请或变更登记时,如选择户籍地申请或变更登记,则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本;如选择居住地申请变更登记,则需要提供本人或配偶拥有产权的房产证、或本人(配偶)直系亲属的房产证或本人(配偶)一年以上租赁合同(若房产证产权为配偶或配偶直系亲属拥有、租赁合同上承租方为配偶的则均需要增加提供结婚证)。
(八)说明:
1.以上申报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免费复印留存。
2.申请人选择网上或微信申请的,线上提交的材料拍照片或扫描件应当清晰可辨,否则将被退回要求重新提交。
申请流程
网上办理:
1.网上申请: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注册、登录个人平台,填写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
2.微信办理:关注“厦门人社个人服务”微信公众号,关联、绑定新用户,填写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
现场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
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咨询电话:0592-12333
厦门灵活就业人员认定和申请社保补贴须知
2021-08-16,全文共 1348 字
+ 加入清单(一)认定条件:
本市持有《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卡》或 《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社区劳动组织或家庭从事非传统就业方式工作并取得报酬的,均可到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从事灵活就业的认定。
(二)申请材料:
1、统一格式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及收入证明》
2、申请者本人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卡》(或 《厦门市再就业优惠证》)
3、《厦门市居民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厦门市居民失业证》)
4、与用人单位、社区劳动组织或雇主签订的劳务协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三)认定程序:
1、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负责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的初审工作。
(1)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在受理灵活就业人员认定时,应提供全市统一格式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及收入证明,要求其认真如实填写后交由相关用人单位、社区劳动组织等盖章确认;对于自主就业的,应视其情况交由雇主签字确认或社区居委会盖章确认。
(2)申请者备齐所提供的材料后,应如实填写统一格式的《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社区经审核并公示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
2、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在接到申请表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的基本情况进行复查。对通过复查的申请者,将有关信息输入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在其《厦门市居民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厦门市居民失业证》)做好就业记录,并报区就业管理中心备案。
(四)复核程序: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应对本辖区已认定的灵活就业人员每年逐一复核一次。复核时应根据三种不同的灵活就业类型,分别要求灵活就业人员按全市统一表式提供在用人单位、社区劳动组织或自主就业的就业及收入证明等材料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并通过入户调查或电话了解等形式进行严格复核,之后将相关复核情况登记在《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复核登记表》上。如发现非灵活就业或不符合继续领取社保补贴条件的情况,应及时停止其社保补贴的申报发放,为其办理退出灵活就业手续。
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
(一)补贴对象:
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经人社部门认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
(三)补贴期限:
在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之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从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起,不论此前是否已享受,均可申请,但最长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四)申办程序:
1、首次办理应提供材料:
①《就业失业登记证》(内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卡》)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上季度缴交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
③具有银联标识的本人银行卡卡号。
申请补贴人员如银行卡卡号有变动的,应及时告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人员。
2、办理程序: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于每季度首月16日起开始建账,并报区就业管理中心汇总。区就业管理中心于每季度首月16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汇总申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处理汇总后,报市人社部门,经市人社部门和市财政部门核实后,由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通过银行将相关补贴款项划入申请人员的个人银行帐户。
承办部门:市、区就业管理机构及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厦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本地户籍+外地户籍)
2024-08-07,全文共 932 字
+ 加入清单一、本市户籍人员、在厦居住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持有厦门市居住证人员、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非本市户籍人员、未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
(一)本市户籍人员:
1.首次参保的,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最低参保年龄为16周岁;
2.男满60周岁或女满55周岁前为厦门市户口,首次参保且经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待遇领取地为厦门;
3.男满60周岁或女满55周岁后取得厦门市户口,曾在厦门参保且经厦门市(区)社保机构确认待遇领取地为厦门。
(二)在厦居住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
1.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的;
2.到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符合延缴政策的;
3.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三)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1.年满16周岁,且男不满60周岁或女不满50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50周岁前曾在我市参保缴费,50周岁至55周岁期间的省内户籍女性参保人员;
3.持有厦门市公安机关发放的厦门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非本市户籍人员: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经厦门市(区)社保机构确认符合在厦门办理延长缴费的省外户籍人员;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并且男性满60周岁或女性满55周岁当月在厦门参保缴费的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女城镇工人年满50周岁时经厦门市(区)社保机构确认待遇领取地为厦门的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厦门市居住证。
(五)未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
1.年满16周岁,且男不满60周岁或女不满50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50周岁前曾在我市参保缴费,50周岁至55周岁期间的省内户籍女性参保人员;
3. 持有身份证或户口簿及《灵活就业参保承诺书》。
二、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户籍人员、本市有效居住证持有人(含港澳台人员、外籍人员),属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厦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档次
2024-01-03,全文共 236 字
+ 加入清单厦门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4212-21060,缴费比例为个人按月支付20%,详见正文。
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7月起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212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缴纳各项社保费,2024年1月起按以下七个档次进行选择,选择确定后缴费。
1、本地户籍人员、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厦门税务APP或i厦门APP办理。
2、没有厦门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到厦门市各办税服务厅签署《灵活就业参保承诺书》办理。
厦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流程(手机端)
2022-10-11,全文共 178 字
+ 加入清单登录厦门税务APP,下方点击“首页”,选择社保业务。进入社保业务页面后,点击业务办理类-“社保费申报缴纳”。
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点击下一步;点击本人缴纳;
选择费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勾选需要申报的保险费,点击申报缴款;
勾选需要缴纳的保险费,点击前往缴款;选择支付方式,跳转到支付界面,进行支付即可完成社保费申报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是什么意思?
2024-07-31,全文共 207 字
+ 加入清单灵活就业人员是什么意思?
灵活就业人员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各单位的从业人员反映了各单位实际参加生产或工作的全部劳动力。
厦门灵活就业人员认定后可以申请社保补贴,详情:点此查看
厦门灵活就业个人如何办理社保费补缴
2023-11-21,全文共 989 字
+ 加入清单参保流程
一、已参保个人
已参保人员因银行余额不足等原因,需要补缴中断社保费的,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APP(闽政通或i厦门APP),通过“办税—社保业务—社保费缴纳—社保费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模块即可补缴。
以厦门税务APP为例:
1、自然人登录厦门税务APP,点击首页—社保业务
2、点击社保费缴纳—社保费申报缴纳
3、点击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
4、可以选择【本人缴纳】或【代缴】
5、若为【本人缴纳】,选择费款属期起止,点击查询。若为【代缴】,需录入应缴人信息、选择费款属期起止,再点击查询。
6、勾选需要申报的社保费,点击【申报缴纳】
7、勾选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点击【前往缴款】就可以啦。
二、未参保人员
符合参保条件且未中断缴纳的个人,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APP(闽政通或i厦门APP),通过“办税—社保业务---灵活就业个人参保”模块办理参保登记后,自行缴纳当月的社保费。
以厦门税务APP为例:
1、自然人登录厦门税务APP,点击“办税—社保业务”
2、选择“参停保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3、填写所有红色“*”必填项内容后,点击“选择险种信息”
4、确认参保险种红色“*”信息无误后,点击“参保登记”。
5、再通过“办税—社保业务—社保费缴纳—社保费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模块即可缴纳当月的社保费。
温馨提示:对于中断缴纳不超过三个月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险费账目纠错(补缴)申报表》(通用)原件2份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
《社会保险费账目纠错(补缴)申报表》(通用)填写范本:
补缴类型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厦人社〔2022〕146号文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补缴当月往前(不含当月)第三个月有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补缴近两个月(不含当月)的医疗保险费。
温馨提示: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户籍人员、本市有效居住证持有人(含港澳台人员),属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