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税务APP独立个人社保费退费功能上线 附详细操作流程
2023-03-02,全文共 607 字
+ 加入清单如果您属于下列4种情况,可以在APP上申请退费:
在企业就职后,在企业缴纳社保费,需退回原来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重复缴纳的社保费;
计算错误导致多缴社保费(需有社、医保部门出具的错误证明);
已达到退休条件,未及时办理停保导致多缴社保费;
其他重复缴费(需有重复缴费记录)。
目前,独立个人社保费退费功能包含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退费”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退费”,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退费”为例,具体退费流程如下↓
1、进入“厦门税务”App的社保业务,选择业务办理类的“社保费退费”功能;
2、若是第一次在App上办理退费的,需先选择“社保费退费银行账户维护”功能,进行银行账户信息录入。
3、进入“社保费退费银行账户维护”功能界面后选择“新增”按钮;
4、接下来根据您所需退费的银行卡信息进行填写并提交;
5、维护好银行信息后,返回社保费退费功能界面,并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退费申请;
6、选择您想办理退费的社保机构和时间后,点击查询;
7、选择要退费的信息,并点击下一步
8、确认相关退费申请信息后填写退费理由,并点击“上传文件”按钮;
9、根据自身申请退费理由,选择对应的选项,并点击“上传资料”按钮,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然后点击“返回”按钮,退回“社保费退费申请表”界面;
10、点击“提交申请”按钮,完成退费申请。
11、在完成申请提交后,您还可以“社保费退费”功能界面查询审批情况。
厦门未参保人员社保费补缴指南(附图示)
2023-11-17,全文共 342 字
+ 加入清单未参保人员补缴社保费指南
符合参保条件且未中断缴纳的个人,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APP(闽政通或i厦门APP),通过“办税—社保业务---灵活就业个人参保”模块办理参保登记后,自行缴纳当月的社保费。
以厦门税务APP为例
自然人登录厦门税务APP,点击“办税—社保业务”
选择“参停保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填写所有红色“*”必填项内容后,点击“选择险种信息”
确认参保险种红色“*”信息无误后,点击“参保登记”。
再通过“办税—社保业务—社保费缴纳—社保费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模块即可缴纳当月的社保费。
对于中断缴纳不超过三个月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险费账目纠错(补缴)申报表》(通用)原件2份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
《社会保险费账目纠错(补缴)申报表》(通用)填写范本
厦门税务局关于部分网上涉税业务(社保费)暂停服务的通知
2023-07-21,全文共 181 字
+ 加入清单各相关缴费人:
我局将于2023年7月21日19:00至2023年7月21日23:30进行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社保费征收子系统、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升级,在此期间社保费业务相关的电子税务局功能、电子税务局APP功能和自助办税终端等涉税(费)应用将暂停服务。
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3年7月19日
厦门社保费补缴热门问答汇总
2023-11-17,全文共 297 字
+ 加入清单例1:2021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漏缴了,现在可以补缴吗?
答:不可以。
例2:2022年1月-12月、今年3-6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因银行卡余额不足导致一卡通扣款失败未缴纳,现在是否可以补缴?
答:可以。
例3:2023年8月发现2023年6月没有缴费,7月有缴费,可否补缴2023年6月医保费?
答:参保人2023年5月有缴费入库的可以补缴。
例4:我是本市有效居住证持有人,①2023年8月发现2023年6月有缴费,但2023年7月和5月都没有缴费,可否补缴7月医保费?②那9月份可否补缴7月医保费?
答:①不可以,因为参保人2023年5月没有缴费入库;②可以,参保费2023年6月有缴费入库。
厦门灵活就业个人如何办理社保费补缴
2023-11-21,全文共 989 字
+ 加入清单参保流程
一、已参保个人
已参保人员因银行余额不足等原因,需要补缴中断社保费的,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APP(闽政通或i厦门APP),通过“办税—社保业务—社保费缴纳—社保费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模块即可补缴。
以厦门税务APP为例:
1、自然人登录厦门税务APP,点击首页—社保业务
2、点击社保费缴纳—社保费申报缴纳
3、点击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
4、可以选择【本人缴纳】或【代缴】
5、若为【本人缴纳】,选择费款属期起止,点击查询。若为【代缴】,需录入应缴人信息、选择费款属期起止,再点击查询。
6、勾选需要申报的社保费,点击【申报缴纳】
7、勾选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点击【前往缴款】就可以啦。
二、未参保人员
符合参保条件且未中断缴纳的个人,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APP(闽政通或i厦门APP),通过“办税—社保业务---灵活就业个人参保”模块办理参保登记后,自行缴纳当月的社保费。
以厦门税务APP为例:
1、自然人登录厦门税务APP,点击“办税—社保业务”
2、选择“参停保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3、填写所有红色“*”必填项内容后,点击“选择险种信息”
4、确认参保险种红色“*”信息无误后,点击“参保登记”。
5、再通过“办税—社保业务—社保费缴纳—社保费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模块即可缴纳当月的社保费。
温馨提示:对于中断缴纳不超过三个月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险费账目纠错(补缴)申报表》(通用)原件2份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
《社会保险费账目纠错(补缴)申报表》(通用)填写范本:
补缴类型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厦人社〔2022〕146号文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补缴当月往前(不含当月)第三个月有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补缴近两个月(不含当月)的医疗保险费。
温馨提示: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户籍人员、本市有效居住证持有人(含港澳台人员),属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