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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通告

南京市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原文如下。

2023-10-07,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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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对象

凡在南京市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

二、征收时间

2023年10月1日起(费款所属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三、征收标准

(一)2023年用人单位应缴残保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征收比例(40%)。

(二)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

(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四)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企业在职职工年平均数计算,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按照残联部门年审后确认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五)对500人以上的企业,按职工人数分档设置征收比例,具体分档征收标准:

单位从业人员1-500人部分,按征收比例的100%征收(即40%*100%=40%);

单位从业人员501-1000人部分,按征收比例的40%征收(即40%*40%=16%);

单位从业人员1001-5000人部分,按征收比例的20%征收(即40%*20%=8%);

单位从业人员5001人以上部分,按征收比例的10%征收(即40%*10%=4%)。

(六)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9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保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保金。社会平均工资执行全省统一标准,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七)2022年新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应按实际月份于2023年申报缴纳残保金,成立不足1个月的,2023年不缴纳残保金。

四、征缴方式

(一)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到各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残保金。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如实填写本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先到各级残联机构进行年审后再进行申报缴纳。

(二)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1.5%(含)以上的用人单位,或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暂免征收残保金的企业,应按规定进行“零申报”。

五、其他

用人单位对残保金申报缴款等方面问题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南京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538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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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标准

2023-10-07,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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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用人单位应缴残保金=(2022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2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22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征收比例(40%)。

暂免征收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分档征收

对500人以上的企业,按职工人数分档设置征收比例,具体分档征收标准

单位从业人员1-500人部分,按征收比例的100%征收(即40%×100%=40%);

单位从业人员501-1000人部分,按征收比例的40%征收(即40%×40%=16%);

单位从业人员1001-5000人部分,按征收比例的20%征收(即40%×20%=8%);

单位从业人员5001人以上部分,按征收比例的10%征收(即40%×10%=4%)。

征收标准上限

根据《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的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保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保金。社会平均工资执行全省统一标准,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申请减免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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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招聘辅助人员1名公告

2023-06-15,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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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南京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编外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南京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编外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南京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是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指导、协调全市残疾人按比例分散安置就业、培训、盲人按摩行业管理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残疾人就业服务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和条件

(一)职位说明

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忱为残疾人服务,工作能吃苦,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含)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5、需要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熟悉残疾人培训工作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较高文字材料写作水平。

三、薪资待遇及工作时间

1、综合月薪4000元以上,试用期1个月,入职当月缴纳五险一金;

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末双休;

3、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四、公示、报名时间和方式

1、公示时间:2023年6月14-27日;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7月4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方式及地点:邮箱  4147547@qq.com

南京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66号六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捷

联系电话:025-85383806

五、报名提供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填写《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录流程

1、初审。由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对报名者材料进行初步筛选,通知相关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由市残联、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组成的招聘小组,对相关人员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3、公示。对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试用。对录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1个月。

南京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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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溧水区国有企业招聘3人公告

2023-11-28,全文共 1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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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溧水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京天生桥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是溧水区产业集团下属子公司,是一个集生态景观、旅游休闲、度假养生、人文景观于一体的旅游景区。景区围绕“旅游+文化”、“旅游+体验”、“旅游+音乐”重点突出打造秦淮源的特有文化品质,以项目化思路加快明文化、河运文化建设。现根据运营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溧水114网站发布。联系方式详见《2023年南京溧水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统一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在读;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2023年11月30日前,与就职单位签有协议约定不得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上午9:00—下午4:00)

(三)报名地点:溧水区洪蓝街道天生桥路500号(游客中心B楼二楼综合管理部)

(四)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须填写报名表,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五)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专业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专业考核成绩或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公示结束后30天内需办理入职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溧水114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法律规定约定试用期,由南京天生桥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天生桥旅游公司综合管理部 025-57204511。

(二)招聘工作监督电话:中国共产党南京溧水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025-56212298。

附件1:2023年南京市溧水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溧水区国有企业应聘人员报名表》

南京天生桥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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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下半年毕业申请通告

2023-11-24,全文共 1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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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考生已完成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设计),并取得合格成绩;需要免考的课程已提前申请并已通过审核;思想品德符合要求;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已通过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以下简称“资审”);外省转入考生,已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等。

二、申请方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jseea.cn)“招考业务”栏目“自学考试”页面,点击“考生入口”进行登录(以下简称“信息平台”),选择“2023年下半年社会自考毕业申请”项目进行网上申请。每天晚间22:00至次日上午8:00为信息平台维护时间,相关功能关闭。

三、申请步骤

四、具体事项说明(一)毕业申请阶段

1.提交申请时间

11月24日上午9:00至12月3日下午17:00。

2.办理事项

(1)上传毕业材料图片:包括《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以下简称“思想品德鉴定表”)图片、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证件照片。

(2)提交毕业申请:核对个人申请信息,提交毕业申请。

(3)查看初审结果:12月1-5日期间,在信息平台中查看毕业初审结果。

3.注意事项

(1)《思想品德鉴定表》相关要求

下载:考生进入“2023年下半年社会自考毕业申请”项目,在“申请前准备”栏目中自行下载。表内基本信息部分由信息平台自动生成,核对无误后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其它部分内容。

填写:自我鉴定一栏,由考生本人实事求是地对自己的政治思想、自学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小结,须如实填写并手写签名;单位鉴定一栏,由考生单位(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其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并加盖公章。填表时间应在毕业申请办理规定时间内。

上传:《思想品德鉴定表》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表格内容显示完整、字迹清晰,无模糊、无遮挡的情况。文件须为jpg格式。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上传要求

证件图片所有字迹完整清晰,无模糊、无遮挡的情况;证件四个边角完整露出,无残缺、破损、缺失;信息真实有效,无任何修改、PS、遮挡等处理。文件须为jpg格式。

(3)证件照上传要求

证件照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须符合毕业照片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2。

(4)个人信息变更办理说明

如申请毕业时的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与信息平台中的个人信息不一致,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信息变更证明、本人二代身份证等材料到所属县(市、区)考办核验信息后,方可申请毕业。

(5)初审结果说明

12月1-5日期间,考生须在信息平台中下载《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初审结果通知单》(以下简称《初审通知单》)查看审核结果。

未能通过初审的考生:可在毕业申请办理时间内,按要求修改申请信息并重新提交。

通过初审且不需要现场确认的考生:在领取证书前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所属县(市、区)考办发布的毕业证书发放公告。

通过初审且需要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按初审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属县(市、区)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阶段(部分考生)

1.办理时间

12月1日上午9:00至12月5日下午17:00。

2.办理事项《初审通知单》中注明需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属县(市、区)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材料要求

(1)考生手工添加课程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原纸质免考单、实践论文成绩单、原转考单等)。

(2)教育实习鉴定表(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

(3)物流管理本科等专业的资格证书课程成绩单原件。

(4)资审结果非“完全匹配”考生的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3。

(5)县(市、区)考办要求的其它材料。

五、特别提醒

(一)考生本人对毕业申请时所用个人基本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并须确保现场确认时所交材料符合要求、真实有效。凡提交虚假材料的(虚假或无效的身份证件、前置学历材料、相关证明等),一经查实,将取消毕业资格,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毕业申请的(含材料图片上传、毕业申请提交等),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毕业办理。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本次毕业申请作废。

(三)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引起的毕业信息无法注册、毕业证书扣发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通过毕业终审的考生,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将由考生所属县(市、区)考办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学信网学历信息上网后,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各地发布的公告信息。

附件:1.毕业办理流程及信息平台操作说明.docx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docx

3.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上交材料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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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11-20,全文共 2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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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南京市雨花台区国有企业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主体

南京雨新生态园林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是南京市雨花台区区属国有企业南京雨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和管理、农业园艺服务、智能农业管理等,致力于成为园林绿化与管理养护为一体的平台。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工作态度主动、积极、执行力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5.符合《南京市雨花台区国有企业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4.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招聘信息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网址:

www.njyh.gov.cn)及相关公共平台发布。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传送至邮箱(527263110@qq.com)。

2.报名时间:每人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上传邮箱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下午16:00。节假日正常报名,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必须上传的材料: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压缩包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的形式发送至邮箱。材料中应包含: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南京市雨花台区国有企业招聘报名表》(附件2),以及以下材料影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等。

4.报名咨询电话:025-52174909

(二)线上初审

1.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6日至2023年11月30日17∶00。

应聘人员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

2.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笔试

1.初审合格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及时查收邮件,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确认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此次考试。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招聘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和招聘单位无关。

3.笔试成绩出具后,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四)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录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视为放弃此次面试。

(五)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在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30%、面试成绩占比70%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综合成绩相同且超出招录计划人数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综合成绩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体检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若复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3.体检人员需参加完体检要求的所有项目,否则视为体检不合格。

4.体检人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七)背景调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背景调查。

(八)录用

1.体检和背景调查合格人员方可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录用。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

五、纪律和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委监委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5-52883152。

南京雨新生态园林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国有企业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南京市雨花台区国有企业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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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残疾人保障金缴费优惠政策

2023-10-07,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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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免征收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分档征收

对500人以上的企业,按职工人数分档设置征收比例,具体分档征收标准:

单位从业人员1-500人部分,按征收比例的100%征收(即40%×100%=40%);

单位从业人员501-1000人部分,按征收比例的40%征收(即40%×40%=16%);

单位从业人员1001-5000人部分,按征收比例的20%征收(即40%×20%=8%);

单位从业人员5001人以上部分,按征收比例的10%征收(即40%×10%=4%)。

征收标准上限

根据《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的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保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保金。社会平均工资执行全省统一标准,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申请减免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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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残疾人保障金申报人群+时间+标准

2023-10-07,全文共 1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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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对象

凡在南京市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

申报+时

2023年10月1日起(费款所属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征收标准

2023年用人单位应缴残保金=(2022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2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22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征收比例(40%)。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企业在职职工年平均数计算,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由用人单位向各地残联机构申报备案,残联确认后直接通过系统数据传递给税务部门。

2022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2022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2年新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应按实际月份于2023年申报缴纳残保金,成立不足1个月的,2023年不缴纳残保金。

优惠政策

01暂免征收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02分档征收

对500人以上的企业,按职工人数分档设置征收比例,具体分档征收标准:

单位从业人员1-500人部分,按征收比例的100%征收(即40%×100%=40%);

单位从业人员501-1000人部分,按征收比例的40%征收(即40%×40%=16%);

单位从业人员1001-5000人部分,按征收比例的20%征收(即40%×20%=8%);

单位从业人员5001人以上部分,按征收比例的10%征收(即40%×10%=4%)。

03征收标准上限

根据《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的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保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保金。社会平均工资执行全省统一标准,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04申请减免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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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浦口区人才房购房补贴人群+标准

2023-09-12,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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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浦口区人才购房补助

1.符合《浦口区人才安居实施细则》的D类、E类、F类人才,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20万、15万、10万购房补助。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为浦口区户籍的购房者,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6万元购房补助。

3.浦口区教育、卫生系统引进人才,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40万元购房补助(具体人才等级和补助标准由相关部门认定)。

注:人才类购房补助标准就高不重叠,且不重复享受其它购房补贴政策。

推荐阅读:南京浦口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助政策(标准+材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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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第二医院博士后招聘启事

2023-08-14,全文共 3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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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第二医院(江苏省传染病医院、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博士后招聘启事

一、南京市第二医院简介

南京市第二医院(江苏省传染病医院,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又名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南京医院,东南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同时挂牌南京市肿瘤医院。由宋美龄基金会创建于1933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以“精专科、强综合、重防治、应突发”为特色的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抗击非典先进集体”、“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先进基层党组织”、“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单位”、“国家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医院现分为钟阜院区、汤山院区两个院区,开放床位1955张。有感染性疾病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传染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1个,感染性疾病学、传染科、肿瘤科、妇产科、普通外科、肝病科、结核科7个江苏省重点学科、专科,中西医结合科1个江苏省示范中医科,肠道及其他传染病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5个南京市重点专科,中心实验室1个南京市医学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1个。

钟阜院区地处鼓楼区钟阜路1-1号,占地面积42亩,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综合学科齐全,开设外科、妇产科、肿瘤科、呼吸科、胸外科、骨科、神经外科、心血管内科、中医科、重症医学科等40多个临床、医技科室,发展综合救治水平以支撑传染病患者的救治,常规开展肝硬化、肝癌、肺结核、肺癌、骨关节结核、脑积液的外科和介入手术,为传染病患者诊疗提供强有力的综合保障,同时为城北地区百姓提供全面、优质的综合医疗服务,医疗服务辐射至安徽、山东等邻近省份。

汤山院区(江苏省传染病医院、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位于江宁区汤山街道康复路1号,占地面积480亩,总建筑面积10.9万平方米,开放床位821张。是江苏省传染病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南京市艾滋病、结核病定点收治医疗单位,是以消化道与呼吸道、接触性与非接触性等病种专科特色精细诊疗为主、综合诊疗为辅,集防治、救援、应急为一体的,南京市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中心。设有感染病科、结核科、肝病科、综合内外科、重症医学科、康复科、一期临床研究中心等10多个临床、医技科室,竭力为南京地区的传染病患者服务,并为城东地区百姓提供优质、温馨、舒适、便捷的诊疗服务,医疗服务辐射至全省及周边省市。

二、 合作导师杨永峰教授简介

杨永峰,二级主任医师,教授,南京市第二医院院长,南京市第二医院肝病科学科带头人,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生导师,东南大学博士生导师。精通肝脏病的临床、影像及病理诊断,擅长各种疑难及重症肝病的诊治。兼任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委员、感染病学分会委员,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学会肝病分会主任委员,江苏省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副主任委员。是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第10届中国医师奖获得者,江苏省卫生拔尖人才、江苏省医学重点人才、江苏省中青年科技带头人、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

杨永峰教授课题组研究工作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ABCB4基因错义突变致3型进行性家族性肝内胆汁淤积症的致病性和机制研究;2、自身免疫性肝炎的临床特征及淋巴细胞亚群的变化研究;3、门脉肝窦血管病的致病机制、预后影响因素及治疗探索研究;4、疑难及重症肝病的转录组学、代谢组学研究;5、基于循环sRNA的疑难肝病的无创诊断模型研究。发表第一或通讯作者论文100余篇,其中SCI

28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江苏省科技厅临床医学专项等课题8项,获江苏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奖项10项。

三、招聘计划与应聘条件

岗位1、传染病、消化(肝病方向)博士后(1名)

应聘条件

1.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全日制博士学历,已经或近期将取得博士学位(传染病、消化、免疫学、病原微生物学、分析化学、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药学)(肝病方向),学术作风严谨,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能力;

2. 独立科研能力强,有医学背景者,实验技术全面,具备单细胞测序、宏基因组测序、蛋白组学、肠道微生物、代谢组学相关研究经验者为佳;

3. 具备较强责任心和学习能力;有良好沟通能力;工作踏实,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 熟悉统计学、SCI论文写作、善于撰写基金项目,英语能力突出者,曾发表SCI论文(IF大于3)为佳。

岗位2、统计及生物信息学分析博士后(1名)

应聘条件

1.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全日制博士学历,已经或近期将取得博士学位(统计学、生物信息学、计算生物学及相关专业、传染病学、消化、免疫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术作风严谨,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能力;

2.

熟练使用Python、Perl或R语言其中一种,有较强的编程能力;熟悉临床队列建设或具有相关领域的高通量测序数据分析经验者为佳(如ChIP-seq、RNA-seq、ATAC-seq、Hi-C、单细胞测序数据分析);

3. 具备较强责任心和学习能力;有良好沟通能力;工作踏实,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 熟悉统计学、SCI论文写作、善于撰写基金项目,英语能力突出者、曾发表SCI论文(IF大于3)为佳。

岗位3: 遗传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博士后 (1-2名)

应聘条件

1.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含)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全日制博士学历,已经或近期将取得博士学位(遗传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病原微生物、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传染病学),学术作风严谨,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能力;

2. 独立科研能力强,有医学背景者,实验技术全面,具备分子克隆,流式细胞术,动物实验相关研究经验者为佳;

3. 具备较强责任心和学习能力;有良好沟通能力;工作踏实,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 熟悉统计学、SCI论文写作、善于撰写基金项目,英语能力突出者、曾发表SCI论文(IF大于5)为佳。

四、 薪酬待遇

1. 年薪 30~40万(税前),在站 2~4年均可享受。包含住房公积金、逐月住房补贴、社会保险等。

2. 科研专项经费 给予其合作导师每年10万元的专项科研经费,用于支持博士后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专项科研经费最高额度20万元。

3. 申报项目

鼓励博士后申报国家人才项目、江苏省南京市等各级人才项目,获取优厚人才补贴和福利,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给予入选的进站博士后每人两年60万元(日常经费40万,科研补助20万);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等。

4. 科研奖励 在站期间获得的科研项目及产生的科研成果,享受医院职工同等科研奖励。

5. 择优留院 在站期间工作优秀的博士后优先留院工作。

五、 应聘方式

申请人须将申请信(个人陈述,含研究特长及未来的职业规划)、个人简历(包括学习和研究经历、发表论文及参与的项目等)、2位推荐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njeyzhaopin@163.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博士后+姓名”。

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025-83626257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钟阜路1-1号

备注:本招聘简章常年有效,招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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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3-06-28,全文共 2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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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江苏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注:只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只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应持有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或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报考各类别教师资格考试。以上在校生均以2023年9月入学后的学籍、年级为准。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在江苏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

1.网上注册:7月4日起,所有考生报名前均须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注册,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信息,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

2.网上报名:7月7日~10日,10日截止到16:00。

3.网上审核:7月9日~11日,11日截止到16:00。

4.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时间截止到7月12日24:00,逾期不能缴费。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注:根据苏发改收费发〔2023〕671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5.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须知

1.考生均须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进行网上报名。

2.本次报名江苏省全部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具体审核意见还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3.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科目及考区,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4.所有考生(含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的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

(1)户籍所在设区市考区。

(2)居住证所在设区市考区(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学籍所在设区市考区(仅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具体考区:点击查看

5.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考生照片请勿过度美颜,否则易造成系统实人比对不通过,照片标准请参照报名系统内照片样张。考生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不可随意变更。如与其他事项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三、违规处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其他

1.各类别考试科目情况:点击查看

2.各科目考试日程、《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

3.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 号)精神,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 考生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取得科目201A、202A 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4.考生可于9月11~16日打印准考证,预计11月8日起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5.网上报名系统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10-82345677。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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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溧水区传媒集团下属子公司招聘8人

2023-06-21,全文共 2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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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溧水区传媒集团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京市溧水传媒集团是区人民政府授权区融媒体中心出资管理的副处级国有企业,注册资本8000万元。集团于2019年12月19日挂牌、2020年7月正式注册成立。集团下设5个职能机构:综合管理部、资产财务部、新媒体事业部、技术保障部、营运事业部;3家全资子公司:融媒广告公司、影视产业公司、文化发展公司。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溧水区传媒集团下属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jls.gov.cn/)、溧水融媒网(https://www.lsrmw.cn)、前程无忧网站(www.51job.com/nanjing/)、溧水114网站(https://www.ls114.cn/)发布。联系方式详见《2023年南京市溧水区传媒集团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统一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2023年6月30日前,与就职单位签有协议约定不得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本公告为2023年度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6月28日17:00之前报名成功并按时缴费的人员参加笔试。

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招聘结果,并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直接面试考评的方式进行招聘。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需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需下载填写《溧水区国有企业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彩色正面免冠同底近照、学信网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岗位信息表中所需其他证明材料等(1.

学信网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通过注册、登录、查询本人学历,导出报告;2.

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江苏智慧人社APP,通过注册、登录、个人权益单、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将开始年月设置为参加工作时间),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打包,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岗位信息表)。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形式反馈给应聘者。

(四)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现场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9日—7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缴费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108室(南京市溧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五)岗位核减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在溧水融媒网站发布。

(六)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或实操)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1.笔试

(1)笔试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具体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信息表》中“考试科目”。笔试总成绩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溧水融媒网站公布。

2.实操

实操限视频制作、影视制作岗位。实操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实操。未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实操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实操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溧水融媒网站进行公布。

3.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评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现场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在溧水融媒网站公布。面试总成绩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或实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或实操)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结束后30天内需办理入职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南京市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7207026

附件:

1.2023年南京市溧水区传媒集团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溧水区国有企业应聘人员报名表

南京市溧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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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溧水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2人公告

2023-06-15,全文共 2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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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溧水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京溧水李巷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是溧水区产业集团下属子公司,2017红色李巷正式开村,先后被评为南京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江苏省传统村落名单、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现场教学基地、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江苏省党史教育基地、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南京市推荐赏秋点、江苏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学习教育基地。入选教育部办公厅与八部门联合设立的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首批江苏省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和培育项目。李巷教育培训中心主要从事教育培训、餐饮、会议接待等服务。根据运营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溧水114网站(https://www.ls114.cn/)发布。联系方式详见《2023年南京溧水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统一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在读。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2023年6月30日前,与就职单位签有协议约定不得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06月15日—2023年12月31日

(备注:本公告为2023年度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招聘单位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确定考评人选,适时启动考评程序。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报考者需下载填写《溧水区国有企业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彩色正面免冠同底近照,学信网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1.

学信网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通过注册、登录、查询本人学历,导出报告;2.

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江苏智慧人社APP,通过注册、登录、个人权益单、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将开始年月设置为参加工作时间),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打包,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xhzp2020@126.com)。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形式反馈给应聘者。

(四)报考者必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1.笔试

(1)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内容为:历史文化知识,红色文化知识和写作。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根据单位要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岗位所需的材料,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人选在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专业考核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公示结束后30天内需办理入职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溧水114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由公司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李巷公司办公室 18851134035

(二)招聘工作监督电话:中共南京溧水产业投资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025-56212298

附件1:2023年南京市溧水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溧水区国有企业应聘人员报名表

南京溧水李巷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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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玄武区招聘57人公告(编外教师+校医+总账会计)

2023-06-14,全文共 4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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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玄武区编外教师、校医、会计招聘公告

根据南京市玄武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校医总账会计共57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wzf.gov.cn)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小学教师:语文1组6人、语文2组6人、数学1组6人、数学2组6人、英语2人、音乐4人、体育3人、美术1人、科学1人

幼儿园教师:6人

中小学、幼儿园校医:10人

中小学、幼儿园总账会计:6人

二、招聘条件

(一)编外教师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失信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至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30日后出生)且所学专业符合《2023年南京市玄武区编外教师招聘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详见附件)。满足以上条件且有两年及以上与报考学段、学科相对应小学、幼儿园代课经验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毕业时间不做要求。

2、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毕业时间、学位及所学专业不做要求:

(1)已取得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区(县)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教师称号;

(2)获得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区(县)级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已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系列相应学科一级教师职称;

(4)有两年及以上与报考学段、学科相对应小学、幼儿园代课经验的教师并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称号和表彰。

应聘人员工作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

(二)编外校医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失信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校医事业,具备校医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excel表格。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护理学。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1)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校医(含卫生保健教师)工作满两年(工作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

(2)已取得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

(三)编外会计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失信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会计事业,具备总账会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会计学,财务会计与审计,财务管理,会计。

3、具有两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有违法违纪失信行为;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至6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的方式。应聘者点击“http://47.92.104.188/”链接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以在线报名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无法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或材料提交不完善,请尽早报名并随时关注审核结果。

3、报名时必须上传的材料:

(1)毕业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照片至“毕业证”栏;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含二维码)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须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照片(含二维码)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

(3)学位证书上传至“学位证”栏;

(4)教师资格证书的电子照片上传至“获得的资格证”栏;

(5)编外会计须提交2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证明至“其他须上传材料”栏内(“单位盖章工作证明”或“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劳动合同”);

(6)符合放宽条件者,须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电子照片至“其他须上传材料”栏;

(7)2023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须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上传至“其他须上传材料”栏。

4、报名注意事项:

(1)仅可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2)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3)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事实;

(4)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实时自查报考状态,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应聘者需确认网上报名所留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在招聘期内联系畅通,如因个人电话原因造成的信息不畅,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上午9:00至6月29日中午12:00(工作时间内)。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6月25日上午9:00至6月29日16:00(工作时间内)。

资格初审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至6月29日17:00(工作时间内)。

2、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严格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进行审核。应聘者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请应聘者实时自查。

3、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统一采用白色A4打印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前需缴纳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面试均委托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统一组织。

1、笔试

考核内容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相关的专业能力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笔试成绩可于五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2、面试

(1)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未达到上述比例,则按岗位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合格线为60分)。

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资格证书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考生基本信息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③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2寸);

④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者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费现金9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2)面试

编外教师岗位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和课堂教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面试与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编外校医和编外会计面试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按课堂教学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课堂教学考核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根据相关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学科(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的规则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招聘岗位由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劳动合同签订及待遇:聘用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与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执行,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薪酬:人均年人力资源成本12-14.8万元(含五险一金及管理费用)。

四、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凡报考或办理聘用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咨询电话

用工咨询(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4550138

报名和考务服务咨询:025-84687244

监督电话(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工委办):025-84550372

咨询时间:报名周期内工作日9:00-12:00或14:00-17:00

本公告由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南京市玄武区编外教师招聘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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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玄武区编外教师招聘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2023-06-14,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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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玄武区编外教师招聘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学科/专业

所 需 专 业 名 称

备 注

语 文

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师范);研究生专业: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教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汉语国际教育、对外汉语

本科专业为小学教育(师范)、研究生专业为小学教育(语文方向)均可报考

数 学

本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研究生专业: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学科教学(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

本科专业为小学教育(师范)、研究生专业为小学教育(数学方向)均可报考

英 语

本科专业:英语(师范);研究生专业: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科教学(英语)、课程与教学论(英语)、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本科专业为小学教育(师范)、研究生专业为小学教育(英语方向)均可报考

音 乐

本科专业:音乐学(师范)、音乐教育(师范)、艺术教育(师范);研究生专业:音乐学、舞蹈学、音乐与舞蹈学、学科教学(音乐)


体 育

本科专业:体育教育(师范);研究生专业: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学科教学(体育)


美 术

本科专业:美术学(师范)、绘画(师范)、中国画(师范);研究生专业:美术学、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学科教学(美术)


科 学

本科专业:物理学(师范)、化学(师范)、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师范);研究生专业: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声学、光学、无线电物理、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化学物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应用化学、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微生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生态学、科学与技术教育、学科教学(物理、化学、生物)、课程与教学论(物理、化学、生物)

本科专业为小学教育(师范)科学方向

学前教育

本科专业:学前教育(师范);研究生专业: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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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高淳区转学申请日程安排(流程+时间+工作安排)

2023-06-14,全文共 1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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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籍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转学

流程+时工作安排
意向登记8月14日至18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到所在施教区学校(参照《南京市高淳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高招委[2023]2号))进行意向登记。
转学审批8月22日至23日学校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审批备案。
通知转学8月25日前接收学校电话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校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学籍转入9月10日至15日接收学校提请学籍转入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系统学籍转学。

2、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转学

流程工作安排
意向登记开发区企业6月底前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服务专员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淳溪、古柏街道7月8日至9日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办理入学申请登记,填写《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现场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补齐材料后于7月15日前可再次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提出申请。
其他六个街镇7月中旬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应的申请材料到居住证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或初中校办理转学申请登记。
转学审批开发区企业6月底前区开发区汇总后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备案。
淳溪、古柏街道8月22日至25日区教育局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备案,并依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情况和接收能力统筹安排。
其他六个街镇学校相关负责人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通知转学开发区企业8月29日前接收学校电话通知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校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淳溪、古柏街道
其他六个街镇
学籍转入开发区企业9月10日至15日接收学校提请学籍转入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系统学籍转学。
淳溪、古柏街道
其他六个街镇

3、照顾对象转学

流程时间工作安排
意向登记7月8日至9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持申报材料,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领取申请表
审核签章8月10日前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章。
材料报送8月18日前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将审核签章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案。
转学审批月23日前区教育局与相关部门会商审批。
通知转学8月25日前区教育局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适龄子女父母 (或其法定监护人)到相关接收学校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学籍转入9月10日至15日接收学校提请学籍转入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系统学籍转学。

>>>相关阅读推荐:2023年南京高淳区转学流程及手续(附申请材料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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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高淳区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转学申请日程安排(最新)

2023-06-14,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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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高淳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申请转学时间安排如下:

流程工作安排
意向登记开发区企业6月底前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服务专员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淳溪、古柏街道7月8日至9日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办理入学申请登记,填写《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现场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补齐材料后于7月15日前可再次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提出申请。
其他六个街镇7月中旬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应的申请材料到居住证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或初中校办理转学申请登记。
转学审批开发区企业6月底前区开发区汇总后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备案。
淳溪、古柏街道8月22日至25日区教育局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备案,并依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情况和接收能力统筹安排。
其他六个街镇学校相关负责人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通知转学开发区企业8月29日前接收学校电话通知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校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淳溪、古柏街道
其他六个街镇
学籍转入开发区企业9月10日至15日接收学校提请学籍转入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系统学籍转学。
淳溪、古柏街道
其他六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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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实施办法

2023-06-14,全文共 2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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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苏教规〔2023〕1号)和《南京市高淳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高招委〔2023〕2号)文件精神,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升教育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切实加强我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有效维护良好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2023年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

(一)学生家庭户籍及居住地跨省、市、区、街镇户口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含主城区内户口迁移和开发区内户口迁移)。

(二)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区(县)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含同一学段内往年已安排的对象)。

(三)根据教育部、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以下对象的子女义务教育转学给予适当照顾:

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二、工作原则

按照“统筹安排,公办为主,同城不转”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各义务教育学校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转学流程

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苏教规〔2023〕1号)文件精神,我区各类学生转学的流程如下:

(一)户籍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转学

1、材料准备: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学籍卡,其中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迁移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

2、意向登记:8月14日至18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施教区学校(参照《南京市高淳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高招委〔2023〕2号))提供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原件后返还,并指导家长填写《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发放回执单,留存材料复印件。

3、转学审批: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有序接纳。8月22日至23日学校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报材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4、通知转学:8月25日前,接收学校电话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9月15日前完成系统学籍转学。

(二)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转学

1、材料准备: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籍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即2022年5月31日前取得)的暂住证或居住证;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即监护人在高淳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至2023年5月31日止)凭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高淳连续且满一年(至2023年5月31日止)的有效营业执照。

2、意向登记及审批

(1)开发区企业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6月底前,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服务专员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区开发区汇总后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区教育局现场审核后返还,留存复印件审批备案。

(2)淳溪、古柏街道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7月8日至9日,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报材料的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及复印件(留存审批备案)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办理入学申请登记,并填写《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符合条件的,现场审核通过并留存申请表;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补齐材料后于7月15日前可再次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提出申请。

8月25日前,区教育局根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情况和接收能力,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入学。8月29日前,接收学校告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相关接收学校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3)其他六个街镇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7月上旬,各街镇中心小学和初中校在学校醒目处张贴接受申请、审核材料的工作方案。7月中旬,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应的申请材料到居住证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或初中校办理转学申请登记。学校相关负责人8月22日至23日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8月29日前,各相关学校应通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三)照顾对象转学

1、材料准备: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籍卡等材料。

2、意向登记:7月8日至9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申报材料,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领取申请表。

3、审核签章:8月10日前,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章。

4、材料报送:8月18日前,申请人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案。

5、转学审批:由区政府牵头,教育局、行政审批局、开发区、工信局、卫健委等部门会商,8月25日前,区教育局电话告知家长转学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做好转学条件审查,审核通过后逐项填写《2023年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意向申请表》,逾期视为放弃转学申请。

(二)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服从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统筹安排。

(三)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学校一律不得接受学生转学。

(四)对确有转学需求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依据班额标准相关规定,全区统筹安排、有序接纳。转入学校不得对学生进行入学考试或测试,不得接收没有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待复学后方可办理转学。

(五)转学报名时,学校应收取《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表》。

如有不详,可联系高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57338602,57338653。

五、日程安排

2023年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日程安排:

1、户籍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转学

2、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转学

3、照顾对象转学

>>>《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2023学年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意向登记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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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六合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公告

2023-06-09,全文共 4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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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六合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公告

为加强南京市六合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六合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备案制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21〕24号)相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六合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备案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六合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lh.gov.cn)和六合教育信息网(http://www.lhenet.net)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六合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普通高校2020至2023年师范类大专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

②普通高校2020至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③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现在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且工作满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取得幼儿园中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和幼儿教师资格证。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幼儿教师资格证。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表详见《南京市六合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与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六合教育信息网(http://www.lhenet.net)。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6月19日(周一)9:00至6月21

日(周三)17:00。

2.资格初审

六合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根据设置的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19日(周一)9:00至6月22日(周四)12:30 。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6月19日(周一)9:00至6月22日(周四)17:00 。

5.核减(取消)计划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六合区人民政府网和六合教育信息网发布。

6.考试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23年6月26日(周一)上午9:00至6月28日(周三)下午17:00 ,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考试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7.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3)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按时参加六合区教育局组织的统一笔试。

(5)材料上传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2023年应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大专、本科生如所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②普通高校2020-2022年毕业生(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必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③有3年及以上幼儿教师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幼儿园3年及以上社保缴费凭证和现单位工作证明(能够证明现在仍在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的人员还需上传中级及以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六合区教育局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百分制)×30%+面试成绩(百分制)×70%。

1.笔试

(1)笔试科目和合格线: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学前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7月1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考试证标注为准。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

应聘人员应携带考试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全程佩戴口罩。未按要求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六合区教育局将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的时间、地点,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在六合教育信息网公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具体安排将在六合教育信息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由六合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含专业技能测试)形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三)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现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1.公示: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合区政府网站、六合教育信息网等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区教育局根据单位用人需求、教师队伍稳定、教师流动需求,以及考生考试成绩、专业素养等因素综合考量,统一进行岗位安排。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幼儿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薪酬待遇

备案制教师在职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幼儿园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六合区教育局人事科 025-57110249

监督电话:六合区教育局党群科(纪检监察)025-57110255

本次招聘由六合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市六合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

附件2:南京市六合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对应专业目录.xlsx

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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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溧水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5-29,全文共 1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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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溧水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京溧水宾馆有限公司是溧水区产业集团下属子公司,作为“南京老字号”企业,溧水宾馆公司主要从事住宿、餐饮、宴会预定、商业服务等业务。根据溧水宾馆公司(昱锦公司)运营需要及项目拓展情况,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溧水114网站(https://www.ls114.cn/)发布。联系方式详见《2023年南京溧水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统一简称《岗位信息表》)。

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在读。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2023年5月30日前,与就职单位签有协议约定不得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8.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05月27日-2023月12月31日

(备注:本公告为2023年度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招聘单位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各期考评人选,适时启动考评程序。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报名地点:溧水区永阳街道后巷8号溧水宾馆(二楼办公室)

(四)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须填写报名表,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五)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专业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六)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专业考核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公示结束后30天内需办理入职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溧水114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由公司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溧水宾馆公司办公室025-57212958

(二)招聘工作监督电话:中共南京溧水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025-56212298

附件1:《2023年南京市溧水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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