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便民服务

0

2023年南京市高淳区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转学申请日程安排(最新)

2023年南京市高淳区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申请转学包括意向登记、转学审批、通知转学和学籍转入几个步骤,具体的时间安排见正文。

2023-06-14,全文共 573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南京市高淳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申请转学时间安排如下:

流程工作安排
意向登记开发区企业6月底前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服务专员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淳溪、古柏街道7月8日至9日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办理入学申请登记,填写《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现场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补齐材料后于7月15日前可再次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提出申请。
其他六个街镇7月中旬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应的申请材料到居住证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或初中校办理转学申请登记。
转学审批开发区企业6月底前区开发区汇总后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备案。
淳溪、古柏街道8月22日至25日区教育局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备案,并依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情况和接收能力统筹安排。
其他六个街镇学校相关负责人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通知转学开发区企业8月29日前接收学校电话通知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校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淳溪、古柏街道
其他六个街镇
学籍转入开发区企业9月10日至15日接收学校提请学籍转入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系统学籍转学。
淳溪、古柏街道
其他六个街镇

更多相似推荐

2023年南京市高淳区转学申请日程安排(流程+时间+工作安排)

2023-06-14,全文共 1151 字

+ 加入清单

1、户籍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转学

流程+时工作安排
意向登记8月14日至18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到所在施教区学校(参照《南京市高淳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高招委[2023]2号))进行意向登记。
转学审批8月22日至23日学校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审批备案。
通知转学8月25日前接收学校电话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校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学籍转入9月10日至15日接收学校提请学籍转入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系统学籍转学。

2、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转学

流程工作安排
意向登记开发区企业6月底前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服务专员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淳溪、古柏街道7月8日至9日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办理入学申请登记,填写《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现场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补齐材料后于7月15日前可再次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提出申请。
其他六个街镇7月中旬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应的申请材料到居住证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或初中校办理转学申请登记。
转学审批开发区企业6月底前区开发区汇总后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备案。
淳溪、古柏街道8月22日至25日区教育局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备案,并依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情况和接收能力统筹安排。
其他六个街镇学校相关负责人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通知转学开发区企业8月29日前接收学校电话通知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校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淳溪、古柏街道
其他六个街镇
学籍转入开发区企业9月10日至15日接收学校提请学籍转入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系统学籍转学。
淳溪、古柏街道
其他六个街镇

3、照顾对象转学

流程时间工作安排
意向登记7月8日至9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持申报材料,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领取申请表
审核签章8月10日前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章。
材料报送8月18日前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将审核签章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案。
转学审批月23日前区教育局与相关部门会商审批。
通知转学8月25日前区教育局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适龄子女父母 (或其法定监护人)到相关接收学校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学籍转入9月10日至15日接收学校提请学籍转入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系统学籍转学。

>>>相关阅读推荐:2023年南京高淳区转学流程及手续(附申请材料和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高淳区照顾子女申请转学时间日程安排2023最新

2023-06-14,全文共 334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南京高淳照顾对象子女申请转学日程安排如下:

流程时间工作安排
意向登记7月8日至9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持申报材料,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领取申请表
审核签章8月10日前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章。
材料报送8月18日前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将审核签章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案。
转学审批月23日前区教育局与相关部门会商审批。
通知转学8月25日前区教育局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适龄子女父母 (或其法定监护人)到相关接收学校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学籍转入9月10日至15日接收学校提请学籍转入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系统学籍转学。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南京高淳区照顾子女申请转学流程(申请材料+登记时间)

2023-06-14,全文共 331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南京高淳照顾对象转学流程

1、材料准备: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籍卡等材料。

2、意向登记:7月8日至9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申报材料,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领取申请表。

3、审核签章:8月10日前,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章。

4、材料报送:8月18日前,申请人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案。

5、转学审批:由区政府牵头,教育局、行政审批局、开发区、工信局、卫健委等部门会商,8月25日前,区教育局电话告知家长转学情况。

>>>相关阅读推荐:2023年南京高淳区转学流程及手续(附申请材料和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南京高淳区转学流程及手续(附申请材料和时间)

2023-06-14,全文共 1589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苏教规〔2023〕1号)文件精神,南京高淳区各类学生转学流程如下:

一、户籍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转学

1、材料准备: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学籍卡,其中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迁移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

2、意向登记:8月14日至18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施教区学校(参照《南京市高淳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高招委〔2023〕2号))提供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原件后返还,并指导家长填写《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发放回执单,留存材料复印件。

3、转学审批: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有序接纳。8月22日至23日学校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报材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4、通知转学:8月25日前,接收学校电话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9月15日前完成系统学籍转学。

二、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转学

1、材料准备: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籍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即2022年5月31日前取得)的暂住证或居住证;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即监护人在高淳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至2023年5月31日止)凭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高淳连续且满一年(至2023年5月31日止)的有效营业执照。

2、意向登记及审批

(1)开发区企业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6月底前,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服务专员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区开发区汇总后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区教育局现场审核后返还,留存复印件审批备案。

(2)淳溪、古柏街道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7月8日至9日,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报材料的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及复印件(留存审批备案)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办理入学申请登记,并填写《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符合条件的,现场审核通过并留存申请表;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补齐材料后于7月15日前可再次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提出申请。

8月25日前,区教育局根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情况和接收能力,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入学。8月29日前,接收学校告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相关接收学校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3)其他六个街镇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7月上旬,各街镇中心小学和初中校在学校醒目处张贴接受申请、审核材料的工作方案。7月中旬,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应的申请材料到居住证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或初中校办理转学申请登记。学校相关负责人8月22日至23日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8月29日前,各相关学校应通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三、照顾对象转学

1、材料准备: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籍卡等材料。

2、意向登记:7月8日至9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申报材料,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领取申请表。

3、审核签章:8月10日前,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章。

4、材料报送:8月18日前,申请人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案。

5、转学审批:由区政府牵头,教育局、行政审批局、开发区、工信局、卫健委等部门会商,8月25日前,区教育局电话告知家长转学情况。

>>>相关阅读推荐:2023年南京市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实施办法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南京市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实施办法

2023-06-14,全文共 2599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苏教规〔2023〕1号)和《南京市高淳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高招委〔2023〕2号)文件精神,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升教育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切实加强我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有效维护良好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2023年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

(一)学生家庭户籍及居住地跨省、市、区、街镇户口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含主城区内户口迁移和开发区内户口迁移)。

(二)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区(县)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含同一学段内往年已安排的对象)。

(三)根据教育部、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以下对象的子女义务教育转学给予适当照顾:

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二、工作原则

按照“统筹安排,公办为主,同城不转”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各义务教育学校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转学流程

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苏教规〔2023〕1号)文件精神,我区各类学生转学的流程如下:

(一)户籍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转学

1、材料准备: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学籍卡,其中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迁移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

2、意向登记:8月14日至18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施教区学校(参照《南京市高淳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高招委〔2023〕2号))提供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原件后返还,并指导家长填写《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发放回执单,留存材料复印件。

3、转学审批: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有序接纳。8月22日至23日学校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报材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4、通知转学:8月25日前,接收学校电话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9月15日前完成系统学籍转学。

(二)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转学

1、材料准备: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籍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即2022年5月31日前取得)的暂住证或居住证;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即监护人在高淳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至2023年5月31日止)凭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高淳连续且满一年(至2023年5月31日止)的有效营业执照。

2、意向登记及审批

(1)开发区企业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6月底前,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服务专员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区开发区汇总后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区教育局现场审核后返还,留存复印件审批备案。

(2)淳溪、古柏街道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7月8日至9日,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报材料的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及复印件(留存审批备案)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办理入学申请登记,并填写《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符合条件的,现场审核通过并留存申请表;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补齐材料后于7月15日前可再次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提出申请。

8月25日前,区教育局根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情况和接收能力,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入学。8月29日前,接收学校告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相关接收学校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3)其他六个街镇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7月上旬,各街镇中心小学和初中校在学校醒目处张贴接受申请、审核材料的工作方案。7月中旬,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应的申请材料到居住证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或初中校办理转学申请登记。学校相关负责人8月22日至23日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8月29日前,各相关学校应通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三)照顾对象转学

1、材料准备: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籍卡等材料。

2、意向登记:7月8日至9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申报材料,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领取申请表。

3、审核签章:8月10日前,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章。

4、材料报送:8月18日前,申请人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案。

5、转学审批:由区政府牵头,教育局、行政审批局、开发区、工信局、卫健委等部门会商,8月25日前,区教育局电话告知家长转学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做好转学条件审查,审核通过后逐项填写《2023年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意向申请表》,逾期视为放弃转学申请。

(二)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服从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统筹安排。

(三)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学校一律不得接受学生转学。

(四)对确有转学需求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依据班额标准相关规定,全区统筹安排、有序接纳。转入学校不得对学生进行入学考试或测试,不得接收没有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待复学后方可办理转学。

(五)转学报名时,学校应收取《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表》。

如有不详,可联系高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57338602,57338653。

五、日程安排

2023年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日程安排:

1、户籍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转学

2、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转学

3、照顾对象转学

>>>《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2023学年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意向登记信息汇总表》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高淳区烟花禁放规定(最新)

2024-02-01,全文共 924 字

+ 加入清单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高淳区南北干线以东,砖墙与安徽交界线以北,固城湖与漆桥河东岸线至朝阳桥、朝阳桥至宁宣高速转盘高淳与溧水交界线以西,石臼湖与防洪埂以南合围区域内(含淳溪街道、古柏街道全域,砖墙镇、阳江镇、漆桥街道部分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域”),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图源:高淳发布)

二、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是指能产生烟光、声响的各种烟花、鞭炮及礼花弹等。

三、禁放区域所在的砖墙镇、阳江镇、淳溪街道、古柏街道、漆桥街道、开发区、慢管会、高职园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居(村)委会要切实加强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贯彻执行到位。

四、未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三)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四)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五)山林、风景区等重点防火区;

(六)客运站、轻轨站;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地点。

砖墙镇、阳江镇、淳溪街道、古柏街道、漆桥街道、开发区、慢管会、高职园和区各有关单位应当在上述地点设置警示标志,明确守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

五、在禁放区域有下列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下列处罚:

(一)违反本通告,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运输、销售或者携带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二)违反本通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违反本通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相关处罚记录依法依规纳入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六、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本通告有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一切单位和个人有权积极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

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025-57303007。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南京申请技能补贴最新条件

2023-10-26,全文共 304 字

+ 加入清单

注意:是否符合补贴条件需要按照当时补贴政策,根据自己的社保情况判断一下,如发生变动,以官方最终政策文件为准。

2023年南京技能补贴申请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执行到2023年12月31日)。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且证书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江苏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网中可查询的(以下简称“两网”)。

3、以企业参保职工身份申请补贴的,证书颁发当月需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

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身份申请补贴的,证书颁发当月需为失业保险金正常领取状态。

推荐阅读:南京技能补贴申领多久到账南京技能证书补贴可以领多少次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南京市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23-05-18,全文共 6434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市高淳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教育局负责实施。成立以区教育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称区招考中心),具体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少年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产证[指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为其法定监护人,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非住宅用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能作为入学依据]一致。如所提供的房产属共有产权,其法定监护人必须拥有该处房产的51%及以上产权。

(一)小学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到区教育局报备。

5月27日至28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到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

(二)初中

5月27日至28日,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户口簿、房产证、学籍卡等材料,到所在施教区中学报名登记。

(三)补充说明

1、房产新政入学: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商品住房),并在此政策发布之前取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户口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户口簿在5月27日至28日到区教师发展中心(淳溪街道镇兴路175号,老职中)办理入学申请登记。

2、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对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招生学校统一安排补报名,学校须在醒目处张贴公布补报名日期。

4、2023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范围内的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家庭户籍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三者一致的,在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学位派定完成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提醒:2024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范围内的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三、入学工作管理

(一)报名审核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严格审核新生报名登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的新生信息录入《南京市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系统》,区招考中心审核报名系统新生信息,与户籍、房产等主管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报名工作结束后,将新生信息与学籍库对接,凡与报名系统信息不符的学生都不予办理学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新生信息审核和网上录入工作。

(二)班额控制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加强入学工作组织领导,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的班额,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四、施教区范围

全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按城区(淳溪街道)、古柏街道和其他六个街镇进行划分。淳溪、古柏街道以外的六个街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相对独立,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街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2023年淳溪、古柏街道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范围为:

(一)小学

1、实验小学:沿石臼湖南路-石臼湖北路-镇兴路-太安路-芜太路-官溪路-湖滨大道-石臼湖南路所形成的区域。

2、宝塔小学:沿石臼湖南路-石臼湖北路-芜太路-水阳江路-湖滨大道-石臼湖南路所形成的区域。

补充说明:2023年,宝塔小学一年级新生在宝塔小学康乐路校区(省淳中北面)就读,2024年回宝塔小学励志路校区就读二年级。

3、淳溪中心小学:沿石臼湖北路-芜太路-太安路-镇兴路-石臼湖北路所形成的区域。

4、新城小学(南京市芳草园小学分校):沿芜太路-溧芜高速-石固河-凤山路-丹阳湖北路-芜太路所形成的区域,以及芜太路以北的花奔村。

5、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小学部):沿凤山路-花园大道-花山路-芜太路-丹阳湖北路-凤山路所形成的区域。

6、滨湖小学:东至芜太路、北至双高路、西至石固河、南至固城湖所形成的区域。

7、汶溪小学:雅居乐、东方曼园和东方公馆住宅小区。

8、淳溪薛城小学:金澜花园、薛城村、临城村、邢丰村和荣复村。

9、淳溪长乐小学:长乐村和杨家村。

10、金陵汇淳学校(小学部):沿芜太路-花山路-花园大道-溧芜高速-宁宣高速-漆桥河-芜太路所形成区域内的淳溪、古柏街道区域。

11、古柏中心小学:溧芜高速以北的淳溪、古柏街道区域。

12、考虑到交通距离、历史原因和学位数情况,对部分区域设立多校划片,具体方案为:

(1)芜太路以北的花奔村适龄儿童可选择施教区学校新城小学报名入学,也可申请淳溪中心小学报名入学。

(2)薛城村、临城村、邢丰村和荣复村适龄儿童可选择施教区学校薛城小学报名入学,也可申请新城小学报名入学。

(3)宝塔小学、新城小学、淳溪中心小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可申请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小学部)报名入学(总计划数100,申请人数未超过计划数时,一次性全部录取;申请人数超过计划数时,按照随机派位规则录取,未派中的回原施教区学校入学)。

5月27日至28日,以上多校划片区域内有申请意向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户口簿、房产证到区教师发展中心(淳溪街道镇兴路175号,老职中)办理申请登记,区招考中心将在施教区范围内学生学位派定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024年秋季招生时,根据区域生源数和学校学位数情况适时调整多校划片方案。

(二)初中

1、第一中学:对应新城小学和薛城小学施教区(具体范围为:芜太路以北、溧芜高速以南的碧桂园、中交荣域、大丰景苑、大丰佳苑、中宏万家、万科溪望城、丰和湾、宝龙世家、悦熙台、金澜花园等住宅小区,及芜太路以北的花奔村、薛城村、临城村、邢丰村、荣复村)。

2、第二中学(南京一中高淳分校):沿宝塔路-固城湖北路-镇兴路-太安路-芜太路-官溪路-湖滨大道-宝塔路所形成的区域。

考虑到历史原因,家庭户籍为东湖村和襟湖村的适龄学生,可申请在第二中学报名入学。

3、第三中学:沿宝塔路-固城湖北路-镇兴路-太安路-芜太路-水阳江路-宝塔路所形成的区域,及长乐小学施教区范围。

4、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初中部):对应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小学部)、汶溪小学施教区范围,以及芜太路以西、双高路以南、双湖南路以东区域内的紫晶美域、滨湖丽景、南塘小区、南塘新村住宅小区和南塘村、河城村。

5、金陵汇淳学校(初中部):对应金陵汇淳学校(小学部)和古柏中心小学施教区范围,以及芜太路以南的驼头村。设三年过渡期,2023年~2025年芜太路以南的驼头村户籍初一新生可在施教区学校金陵汇淳学校(初中部)入学,也可申请到第二中学入学。

五、关于户籍和住房审定的几种情况

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持相应的证明材料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的户籍在施教区,有房产且常住。

2、适龄儿童少年随老人(指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我区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3、适龄儿童少年在老人处落户,持老人的房产证报名须同时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孩子的父母确实没有房产(须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二是孩子出生后,孩子、父母与老人同一户籍,且从未迁移过。

六、民办学校招生

(一)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格按公布的招生时间开展相关工作,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二)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经批准公布的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七、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没有分配安置房且没有房产的,孩子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在家庭户籍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

2、有安置房但未交付的,孩子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拆迁安置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孩子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5月27日至28日到区教师发展中心(淳溪街道镇兴路175号,老职中)申请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登记。

3、有安置房且已交付的,孩子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凭拆迁安置证明材料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5月27日至28日到区教师发展中心(淳溪街道镇兴路175号,老职中)申请在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登记。

提醒:户口在拆迁后迁移的,不享受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政策。

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我区暂住的非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一)开发区企业的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经开发区汇总后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交区招考中心,区招考中心审核后统筹安排。

(二)淳溪、古柏街道的随迁子女

7月8日至9日,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区招考中心办理入学申请登记,并填写《高淳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学申请表》。对符合条件的,现场审核通过并留存申请表;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条件项目,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可于7月15日再次向区招考中心提出申请。

8月20日前,区招考中心根据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数情况和接收能力,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并通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相关招生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三)其他六个街镇的随迁子女

7月上旬,各街镇中心小学和初中校在学校醒目处张贴接受申请、审核材料的工作方案。7月中旬,其他六个街镇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居住证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或初中办理入学申请登记。

(四)实施办法

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具体条件和申请流程在《高淳区2023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中具体说明,《实施办法》将通过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高淳区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gcqzsks)等媒体公布。

九、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依法对特殊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明确科学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应积极接纳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

十、电脑派位

有参加电脑派位意向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学生本人户籍和学校招生范围填报派位志愿。可在民办学校和热点公办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报名后,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派中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学校就读。

《高淳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电脑派位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将通过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高淳区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gcqzsks)等媒体公布。

十一、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根据教育部、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以下对象的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给予适当照顾:

(一)烈士;

(二)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

(三)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

(四)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

(五)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

(六)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以上照顾对象人员子女申请义务教育入学办理流程为:

1、申请人持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证明、家庭户口簿等材料,到区招考中心领取申请表(照顾对象类型不同,所需提供材料不同,具体咨询区招考中心);

2、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章;

3、6月25日前,申请人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区招考中心;

4、由区政府牵头,区教育局与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十二、淳溪、古柏街道新建住宅小区备案要求

目前,淳溪、古柏街道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是综合考虑区域内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学生数量和交通状况等因素进行划定的。为保证淳溪、古柏街道新增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少年能按时按序入学,开发商在规划建设时要向区教育局和区招考中心备案,提供小区建设详细情况(包括小区位置、住宅套数、交付期数、交付日期等),以备提前研究、合理安排业主子女入学。

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划要求需配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开发商要按时按规建设到位。凡开发商未按要求进行备案或未按要求配建学校而造成业主子女不能正常入学,其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十三、招生纪律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完整准确地宣传招生政策。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释,在招生工作中增加透明度,公布招生工作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解答,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肃招生纪律。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三)落实问责制度。区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与学校签订《招生入学管理工作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对于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于出现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

十四、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南京市高淳区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地 址:镇兴路229号区教育局二楼。

咨询电话:57338627、57338626、57338625。

附件:高淳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高淳区烟花禁放规定(最新)

2023-01-03,全文共 1053 字

+ 加入清单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高淳区实际,决定对原有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自2023年1月15日起施行)如下:

一、调整后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高淳区南北干线以东,砖墙与安徽交界线以北,固城湖与漆桥河东岸线至朝阳桥、朝阳桥至宁宣高速转盘高淳与溧水交界线以西,石臼湖与防洪埂以南合围区域内(含淳溪街道、古柏街道全域,砖墙镇、阳江镇、漆桥街道部分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域”),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图源:高淳发布)

二、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是指能产生烟光、声响的各种烟花、鞭炮及礼花弹等。

三、禁放区域所在的砖墙镇、阳江镇、淳溪街道、古柏街道、漆桥街道、开发区、慢管会、高职园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居(村)委会要切实加强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贯彻执行到位。

四、未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三)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四)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五)山林、风景区等重点防火区;

(六)客运站、轻轨站;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地点。

砖墙镇、阳江镇、淳溪街道、古柏街道、漆桥街道、开发区、慢管会、高职园和区各有关单位应当在上述地点设置警示标志,明确守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

五、在禁放区域有下列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下列处罚:

(一)违反本通告,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运输、销售或者携带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二)违反本通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违反本通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相关处罚记录依法依规纳入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六、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本通告有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一切单位和个人有权积极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

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025-57303007。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中考文化课时间安排(最新)

2024-05-27,全文共 133 字

+ 加入清单

中考文化考试日程: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

中考填报志愿时,考生及监护人要根据自身情况综合分析,慎重填报。考生已被正常投档后、但要求学校退档的,不予办理。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学校后,因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录取要求等原因被退档,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学校志愿的其他学校。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主要货车限行区域(最新)

2024-05-23,全文共 1222 字

+ 加入清单

一、一类区货车禁区

2022年1月1日起快速内环合围范围(不含合围道路),即赛虹桥立交-应天大街-双桥门立交-龙蟠南路-龙蟠中路-九华山隧道-新庄立交-玄武湖隧道-模范马路古平岗立交-虎踞北路-虎踞路-虎踞南路-凤台路合围区域。本市籍轻型(含)以下的厢式、封闭式货车和轻型新能源货车22:00--次日7:00允许通行;其中新能源轻型(含)以下的厢式、封闭式货车除早晚高峰(7:00-9:00

17:00-19:00)外允许通行;轻型多用途货车全天通行(含非本市籍);其它货车全天禁行。

二、二类区货车禁区

2022年1月1日起,绕城公路环线合围范围(不含合围道路),即绕城公路一油坊桥立交一江山大街一江心洲长江大桥一宁合高速连接线一江北大道一浦泗路立交一浦仪公路一八卦洲长江大桥合围区域内(含江心洲),不含类区。本市籍轻型(含)以下货车7:00-22:00禁止通行,其中厢式货车、封闭式货车和轻型新能源货车7:00-9:0017:00-19;00禁止通行;轻型多用途货车全天通行(含非本市籍)本市籍中型(含)以上货车全天禁止通行,其中厢式货车、封闭式货车7:00-22:00禁止通行。非本市籍货车全天禁止通行(轻型多用途货车除外)

三、普通危险化学品运输货车及高排放货车禁区

2015年10月15日起,本市境内绕城高速公路G2503(不含绕城高速)以内的所有道路全天禁止载运危险化学品车辆行驶。需要在禁区内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向交管部门申办危险品通行证,按通行证上指定时间、线路 行驶。2019年10月15日起,本市境内绕城高速公路G2503(不含本道路)以内的所有道路每日7时至24时禁止高排放机动车通行。

四、本市自卸货车禁区

2018年1月29日起长江以南绕城公路(含绕城公路的刘村枢纽至柳塘立交段)以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自卸货车通行。

五、内环快速路隧桥全天禁货

2017年11月13日起,我市快速内环的高架,隧道中,赛虹桥立交(北起凤台路赛虹桥立交匝道口南至凤台南路赛虹桥立交匝道口)、应天大街高架一线(东起大桥场隧道、西至乐山路匝道口)、双桥门立交(北起九龙桥匝道口、南至宏光路下桥匝道口)新庄立交、古平岗立交、九华山隧道、西安门隧道,通济门隧道、集庆门隧道、水西门隧道、清凉门隧道.草场门隧道、模范马路隧道、玄武湖隧道、大校场隧道,应天东街高架,全天24小时禁止货车(含专项作业车)通行。

六、城区其他主要货车禁限行措施

外地货车须知

1、申请通行证的车辆须非苏A号牌的合法车辆。

2、申请车辆仅限普通货运车辆,危化品车辆严禁申请。

3、申请人应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4、领取通行证车辆仍应遵守相关禁行规定,严禁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

5、在通行证有效期内不得重复申领。

6、遇到民警检查,主动出示货车禁区通行证二维码。

7、承诺积极践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无隐瞒事实真相、编造虚假事实的行为。如违反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和信用管理后果。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京演唱会最新安排时间表

2024-05-22,全文共 1118 字

+ 加入清单

2024南京演唱会市场十分之精彩,确定的有大张伟“大好时光”巡回演唱会、钟汉良2024「O」主题巡回演唱会等。

2024南京演唱会汇总

名称演出时间抢票时间地点购票入口
2024大张伟“大好时光”巡回演唱会2024.03.23 周六 19:002024年2月2日 10:00
南京青奥体育公园体育馆
点此获取
陈奕迅2024年4月5/6/7日、12/13/14日19:00

南京青奥体育公园梦之蓝体育馆
点此获取
王心凌2024.04.20 周六 19:30

南京奥体中心体育馆
点此进入
钟汉良2024「O」主题巡回演唱会
2024.01.13 周六 19:00/南京青奥体育公园体育馆

刘德华(已公布城市)



光良2024.5.25(周六) 19:30
/南京奥体中心体育馆
点此获取
刘逸云2024.3.5

1701 livehouse
点此获取
赵雷2024.03.16 周六 19:00

南京青奥体育公园体育馆
点击进入
郭采洁2024年4月25日
2024.3.12 12:00
1701 live house
点此获取
周兴哲2024.04.27周六19:30
2024.3.11(11:18)
南京青奥体育公园体育馆
点此进入
梁咏琪2024.05.04 周六 19:30

南京奥体中心体育馆
点此获取
陈楚生2024年5月11日
2024-04-16 11:18
南京青奥体育公园体育馆
点击进入
张惠妹2024年5月11日

南京奥体中心体育场
点击进入
胡彦斌2024.5.18 周六19:00

南京青奥体育公园体育馆
点此获取
李宗盛2024.05.24-05.26

南京青奥体育公园体育馆
点此进入
许嵩2024.6.1
南京奥体中心体育场
猫眼|大麦|秀动
小沈阳2024.6.9(19:30)

南京青奥体育公园体育馆
点此进入
西城男孩2024.05.24

南京奥体中心体育场
点此进入
水木年华2024.07.13 周六 19:30

南京奥体中心体育馆
点此进入
陶喆2024-07-13至2024-07-14

南京青奥体育公园体育馆
点此进入
动力火车2024.06.01 周六 19:30

南京青奥体育公园体育馆
点此进入
徐佳莹2024.06.15 周六 19:30

南京青奥体育公园体育馆
点此进入
邓紫棋2024-06-22至2024-06-23(19:00)
2024.5.8(12:00)
南京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
点此进入
A-Lin(黄丽玲)
2024-06-22

未公布
未公布
胡海泉2024.07.20 周六 20:00
5月23日 11:18
稻香音乐空间
点击进入
汪苏泷2024-07-20
南京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
未公布
周杰伦2024年9月26-29日

南京奥体中心
点击进入
苏打绿2024-09-27(场次待官宣)

南京青奥体育公园
未公布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六合区小学招生+转学咨询电话(最新)

2024-04-12,全文共 146 字

+ 加入清单

中途转学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申请转学学生需符合转入学校入学条件,在意向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向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由学校向区教育局申请批准后方可转入。如该学校无空余学位,家长可向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提出申请,政策照顾等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京各景点五一开放时间安排(最新)

2024-04-11,全文共 1005 字

+ 加入清单

2024五一小长假将至,南京景点五一开放时间安排汇总来啦,后续将根据变动做持续更新,详见正文。

五一假期南京各景区开放时间

景区开放时间
南京总统府
8:30-18:00,如有变动将持续更新
南京博物院
9:00-17:00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4月29日至5月3日8:0018:00,17:00停止进馆
大报恩寺遗址景区
4月29日—5月2日 8:30-19:00,18:30停止售检票。5月3日 8:30-17:30,17:00停止售检票。
银杏湖乐园

9:00-17:30,如有变动将持续更新

南京欢乐谷
9:30-20:30,夜场16:00入园
牛首山8:30-17:30;夜场17:00-21:00,仅开放桃花溪
金陵小城
9:30-21:30,如有变动将持续更新
莫愁湖景区
室外7:00-21:00,展馆8:30-17:00
中山植物园

8:30-17:00,如有变动将持续更新

幕燕滨江风貌区达摩古洞8:30-17:30、长江观音景区8:30-17:30、燕子矶公园8:30-17:30
金牛湖野生动王国步行区9:00-17:00、自驾区8:30-16:30
雨花台风景区8:00-17:00
老山国家森林公园9:00-17:00
金牛湖景区
8:30-17:30
平山森林公园
9:00-17:00
中山陵“天下为公”陵门以上区域开放时间为08:30-17:00,法定节假日中山陵墓室不对外开放
明孝陵6:30-18:30
玄武湖6:00-22:00,环湖路24小时
音乐台06:30--18:30
灵谷景区06:30--18:30
红山森林动物园8:30-18:00,16:30停止检票入园
中华门瓮城8:30-17:00
解放门8:30-17:00
南京科技馆9:00-17:00(16:00后停止入场)
阅江楼景区8:00-17:30
栖霞山风景区7:00-17:00
华昌龙之谷
10:00-21:00,夜场16:00入园
云幽谷旅游区9:00-17:00
珍珠泉风景区8:00-17:00
天生桥景区8:00-17:00
无想山旅游度假区9:00-17:00
大金山风景区9:00-17:00
绿博园8:30-17:30
鱼嘴湿地公园8:30-22:00
国防园6:00-18:00
清凉山6:00-18:00
高淳慢城8:30-17:30
水慢城8:30-17:30
高淳老街历史文化景区8:30-17:30
游子山风景区8:30-17:30
三叶梦华苑8:00-17:00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京市高淳区属国有集团财务总监招聘报名方法

2024-03-22,全文共 498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只接受网上报名)

1.时间:2024年3 月21 日—2024年 4月3 日。

2.报名路径:在电脑端搜索网址:www.njgcrc.gov.cn,使用“我的南京”app扫码认证登录后,填写个人信息及完善简历,浏览查看职位详情,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其进入下一轮程序。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所需准备材料:

1.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登记表2份(需张贴照片),请至南京高层人才网本次招聘简章下方附件下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任现职文件以及相关荣誉奖励等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4.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一份。

南京市高淳区属国有集团财务总监招聘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京市高淳区属国有集团财务总监招聘报名要求

2024-03-22,全文共 849 字

+ 加入清单

招聘1名企业财务总监

报名条件

根据《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财务总监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并自觉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勤勉尽责,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履职纪录;

(三)具有金融、会计、审计、经济管理等财经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财务、会计和审计等专业知识,具备相应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监管工作,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审计类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五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工作经历,且具有企业财务、审计部长(经理)等财经管理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2.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总监、总会计师一年以上;

3.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财务、审计等工作,分别任中层正职3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审计工作五年以上,且担任项目负责人三年以上;

5.在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任中层正职满3年以上;

上述任职年限计算至2024年2月29日(含)。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符合上述(一)、(二)、(三)项条件基础上,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和会计、审计类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或在上市公司参与IPO工作的;或在上市公司任财务负责人1年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8周岁(197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的。

2.企业报考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南京市高淳区属国有集团财务总监招聘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京市高淳区属国有集团财务总监招聘1人公告

2024-03-22,全文共 2437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市高淳区属国有集团财务总监招聘公告

为了维护国有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

1名企业财务总监,委派至直接出资企业。

一、招聘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财务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企业会计工作。

(二)积极配合任职企业完成年度经济工作目标,为企业发展战略落地、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作实施做好财务保障和专业服务。

(三)有效履行全面预算管理职责,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促进企业预算管理与发展战略实施相衔接,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

(四)牵头做好企业资金平衡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长短期融资方案,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开展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财务安全性、流动性管理。

(五)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制定增收节支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

(六)对企业的重大投融资项目、担保、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债务重组、产权(股权)变动、收益收缴等重大财务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并发表专业意见。

(七)做好任职企业的大额资金管控。

(八)指导企业做好税务筹划工作,做到依法纳税,确保所任职企业没有重大税务处罚事项。

(九)及时向上级国资监督管理机构和所任职企业负责人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及重大财务事项,接受上级单位的审计、财务检查或工作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

(十)其他职责。

二、报名条件

根据《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财务总监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并自觉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勤勉尽责,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履职纪录;

(三)具有金融、会计、审计、经济管理等财经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财务、会计和审计等专业知识,具备相应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监管工作,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审计类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五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工作经历,且具有企业财务、审计部长(经理)等财经管理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2.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总监、总会计师一年以上;

3.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财务、审计等工作,分别任中层正职3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审计工作五年以上,且担任项目负责人三年以上;

5.在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任中层正职满3年以上;

上述任职年限计算至2024年2月29日(含)。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符合上述(一)、(二)、(三)项条件基础上,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和会计、审计类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或在上市公司参与IPO工作的;或在上市公司任财务负责人1年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8周岁(197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的。

2.企业报考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只接受网上报名)

1.时间:2024年3 月21 日—2024年 4月3 日。

2.报名路径:在电脑端搜索网址:www.njgcrc.gov.cn,使用“我的南京”app扫码认证登录后,填写个人信息及完善简历,浏览查看职位详情,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其进入下一轮程序。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所需准备材料:

1.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登记表2份(需张贴照片),请至南京高层人才网本次招聘简章下方附件下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任现职文件以及相关荣誉奖励等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4.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一份。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一)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面试、考察了解、体检、决策聘用等程序进行。

2、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3、综合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聘用办法

1、根据面试与考察等的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聘任。

2、按照有关规定,对录用人员实行聘任制和任职试用期制,被录用者与高淳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服务期原则上不少于3年。

五、监督及其他说明

1、本次公开选聘设置监督工作组,对资格审查、综合测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全过程实行监督,以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与公正。

2、企业财务总监享受企业集团副总待遇,不纳入区管干部管理,实行年薪制,薪酬福利待遇实行统一管理,具体视企业年度业绩考核评价结果及本人岗位责任完成情况确定。特别优秀者,可一事一议。

本简章由南京市高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报名咨询、联系监督电话:025-57338302。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

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京李宗盛演唱会安排最新资讯(更新中)

2024-03-16,全文共 276 字

+ 加入清单

2024李宗盛【有歌之年】 巡回演唱会已备案

演出时间:2024-05-24 至 2024-05-26

抢票时间:开票时间:2024.3.17 15:00

演出场所:南京青奥体育公园体育馆

李宗盛1958年7月19日出生于台湾省台北市,祖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国台湾男歌手、音乐人、制琴师,吉他品牌“李吉他”创立人,现受聘担任索尼音乐大中华区首席顾问。

代表作:山丘、给自己的歌、凡人歌、鬼迷心窍、当爱已成往事、真心英雄、寂寞难耐、希望、生命中的精灵、和自己赛跑的人、梦醒时分、我是一只小小鸟、爱的代价、领悟、为你我受冷风吹、漂洋过海来看你、阴天、我是真的爱你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市高淳区管理的安葬(放)机构联系电话是多少

2024-03-08,全文共 379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市高淳管理安葬(放)机构联系电话

服务时间:8:00-16:00

区划名称机构名称咨询电话
高淳区游山墓园57853616
高淳区福泽园57805828
高淳区阳江纪念堂
57366570
57897889
高淳区花园山公墓57330100
高淳区老庄山公墓
高淳区长安公墓
高淳区长安纪念堂
高淳区戴家山公墓57866877
高淳区戴家山纪念堂
高淳区龙墩水库公墓57853908
高淳区小游山公墓
高淳区栗山公墓
高淳区栗山纪念堂
高淳区禅林山公墓57378576
高淳区平山公墓
高淳区老坟园纪念堂
57372126
57378570
高淳区壮子园公墓57831857
高淳区千墩山公墓
高淳区苗甫公墓
高淳区松鹤公墓
高淳区东坝街道纪念堂17798518086
高淳区花墙山公墓57812181
高淳区大众山公墓
高淳区十亩山公墓
高淳区苦竹山公墓
高淳区平墩头公墓
高淳区千墩园纪念堂13770875715
展开阅读全文
搜索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