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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阶段

南京阶段专题栏目,提供与南京阶段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京阶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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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六合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问答

2024-05-16,全文共 2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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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今年中小学招生主要日程安排是怎样的?

1.

5月27日-6月2日,六合区教育招生信息登记系统开放,全区公办中小学新生入学均需要在网上登记。监护人网上报名、在线提交资料。采取网上信息登记和现场报名验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2.

6月22日,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和南外电脑派位,6月23日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查询;3.

6月22日-23日,学校材料审核(监护人根据短信通知时间安排,到校交验证件材料);4.

6月23日-29日,未通过学校网上报名审核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录网上平台选择“修改登记信息”选项登录重新选择学校报名;5.

6月29日,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网上报名学校现场审核(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户籍须为市外户籍);

6. 8月10日前,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二、报名前家长需准备哪些材料?

儿童、少年网上信息登记时需填报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相关材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1.

六合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产权证(拆迁户提供拆迁协议安置证明)等。户口不在一起的家庭,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佐证亲缘关系。

2.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在六合区的居住证和工作证明(幼儿监护人一方在我区满一年的居住证或房产证;监护人一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等)。

三、家长可以通过什么方式上网登记信息?

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自行登录“六合区教育招生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进行信息填报,登录方式有3种,监护人任选一种即可。如无法上网登记的,监护人可寻求幼儿园、小学、初中的帮助。方式1:手机登录“苏服办APP”,点下端“服务”选择“教育考试”中“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义务教育一件事平台”,“选择设区市”,勾选“南京市”,确定进入,选择学段和区县,进入“六合区教育招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信息;方式2:电脑登录“六合教育信息网”,进入“六合区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zsbm.lhenet.net/),填报信息;方式3:手机登录支付宝或微信,扫二维码进入系统填报信息。

四、进入登记系统后,监护人登记儿童、少年信息的流程是什么?

1. 查看登记须知。家长进入登记系统后,查看系统首页中的“家长操作说明”等信息,熟悉相关要求,并做好信息填报材料准备。2.

家长注册。家长点击系统首页中的“信息登记入口”,根据提示进行登记账号的注册。请家长确保填写的儿童、少年身份证准确无误,并记住自己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以便再次登录系统。

3.

信息登记。家长根据填报要求,填写儿童、少年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然后根据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房产所在地,登记系统自动匹配施教区,请选择符合条件的户籍所在地或房产所在地学校,核对信息无误后进行确认提交。

五、如在信息登记阶段发现信息错误,该如何操作?

已在系统中登记的儿童、少年,其家长在信息登记阶段(5月27日-6月23日)可进入登记系统,查看自己的信息。如发现信息填写错误,家长可点击登记系统首页中的“修改信息”,自行进行修改并保存。

六、家长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录取状态?

6月21日前,初审结果会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家长也可在此期间自行登录系统,点击首页中的“查询登记结果”。

七、如何进行中小学报名现场材料审核?

家长报名手机接到学校网上初审通过的短消息后,请自行打印《信息登记表》,按照时间段携带《信息登记表》到报名学校。到校报名时,请家长带好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校参加现场验证。现场审核需上交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请关注相关学校通知。

友情提醒:主城中小学家长还需现场签署“证件材料查询委托书”,教育局将会同相关管理部门查询证件真伪,如发现监护人证件造假,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提交警方,追究伪造证件人的法律责任。

八、所报的学校审核未通过怎么办?

不符合学校报名条件的家长,学校会短信告知重新选择正确的施教区报名,未通过学校网上报名审核的儿童、少年监护人,选择“修改登记信息”选项、登录网上平台重新选择学校报名。6月23日-6月29日,未通过学校审核的家长需重新选择学校报名。

九、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派位招生日程是什么?

1. 5月16日(周四)-20日(周一),民办一贯制学校(励志学校)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学生监护人到校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2.

6月7日-8日(周五、周六),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1)六合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报名地点在六合区励志学校;(2)六合区户籍的区内小学毕业生报名地点在现就读小学报名。3.

6月15日-16日(周六、周日),小学一年级新生填报热点公办、民办小学电脑派位志愿。报名地点:公办小学在实施电脑派位摇号的广益小学,参加民办励志学校小学部和面向本区招生的区外民办小学电脑派位的小学新生,在励志学校报名。

4.

7月6日(周六)至7月7日(周日),确认直升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的学生监护人到相应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7日17:00。

十、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未被派中,是否可以回到施教区学校?

家长参加电脑派位报名的同时,也要参加“六合区教育招生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和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现场证件材料审核。学生参加报名但未被电脑随机派中或被派中后选择放弃的,回户籍地所在施教区学校入学。被电脑派中,并到派中学校现场确认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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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23-05-18,全文共 6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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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教育局负责实施。成立以区教育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称区招考中心),具体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少年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产证[指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为其法定监护人,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非住宅用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能作为入学依据]一致。如所提供的房产属共有产权,其法定监护人必须拥有该处房产的51%及以上产权。

(一)小学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到区教育局报备。

5月27日至28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到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

(二)初中

5月27日至28日,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户口簿、房产证、学籍卡等材料,到所在施教区中学报名登记。

(三)补充说明

1、房产新政入学: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商品住房),并在此政策发布之前取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户口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户口簿在5月27日至28日到区教师发展中心(淳溪街道镇兴路175号,老职中)办理入学申请登记。

2、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对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招生学校统一安排补报名,学校须在醒目处张贴公布补报名日期。

4、2023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范围内的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家庭户籍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三者一致的,在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学位派定完成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提醒:2024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范围内的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三、入学工作管理

(一)报名审核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严格审核新生报名登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的新生信息录入《南京市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系统》,区招考中心审核报名系统新生信息,与户籍、房产等主管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报名工作结束后,将新生信息与学籍库对接,凡与报名系统信息不符的学生都不予办理学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新生信息审核和网上录入工作。

(二)班额控制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加强入学工作组织领导,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的班额,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四、施教区范围

全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按城区(淳溪街道)、古柏街道和其他六个街镇进行划分。淳溪、古柏街道以外的六个街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相对独立,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街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2023年淳溪、古柏街道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范围为:

(一)小学

1、实验小学:沿石臼湖南路-石臼湖北路-镇兴路-太安路-芜太路-官溪路-湖滨大道-石臼湖南路所形成的区域。

2、宝塔小学:沿石臼湖南路-石臼湖北路-芜太路-水阳江路-湖滨大道-石臼湖南路所形成的区域。

补充说明:2023年,宝塔小学一年级新生在宝塔小学康乐路校区(省淳中北面)就读,2024年回宝塔小学励志路校区就读二年级。

3、淳溪中心小学:沿石臼湖北路-芜太路-太安路-镇兴路-石臼湖北路所形成的区域。

4、新城小学(南京市芳草园小学分校):沿芜太路-溧芜高速-石固河-凤山路-丹阳湖北路-芜太路所形成的区域,以及芜太路以北的花奔村。

5、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小学部):沿凤山路-花园大道-花山路-芜太路-丹阳湖北路-凤山路所形成的区域。

6、滨湖小学:东至芜太路、北至双高路、西至石固河、南至固城湖所形成的区域。

7、汶溪小学:雅居乐、东方曼园和东方公馆住宅小区。

8、淳溪薛城小学:金澜花园、薛城村、临城村、邢丰村和荣复村。

9、淳溪长乐小学:长乐村和杨家村。

10、金陵汇淳学校(小学部):沿芜太路-花山路-花园大道-溧芜高速-宁宣高速-漆桥河-芜太路所形成区域内的淳溪、古柏街道区域。

11、古柏中心小学:溧芜高速以北的淳溪、古柏街道区域。

12、考虑到交通距离、历史原因和学位数情况,对部分区域设立多校划片,具体方案为:

(1)芜太路以北的花奔村适龄儿童可选择施教区学校新城小学报名入学,也可申请淳溪中心小学报名入学。

(2)薛城村、临城村、邢丰村和荣复村适龄儿童可选择施教区学校薛城小学报名入学,也可申请新城小学报名入学。

(3)宝塔小学、新城小学、淳溪中心小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可申请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小学部)报名入学(总计划数100,申请人数未超过计划数时,一次性全部录取;申请人数超过计划数时,按照随机派位规则录取,未派中的回原施教区学校入学)。

5月27日至28日,以上多校划片区域内有申请意向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户口簿、房产证到区教师发展中心(淳溪街道镇兴路175号,老职中)办理申请登记,区招考中心将在施教区范围内学生学位派定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024年秋季招生时,根据区域生源数和学校学位数情况适时调整多校划片方案。

(二)初中

1、第一中学:对应新城小学和薛城小学施教区(具体范围为:芜太路以北、溧芜高速以南的碧桂园、中交荣域、大丰景苑、大丰佳苑、中宏万家、万科溪望城、丰和湾、宝龙世家、悦熙台、金澜花园等住宅小区,及芜太路以北的花奔村、薛城村、临城村、邢丰村、荣复村)。

2、第二中学(南京一中高淳分校):沿宝塔路-固城湖北路-镇兴路-太安路-芜太路-官溪路-湖滨大道-宝塔路所形成的区域。

考虑到历史原因,家庭户籍为东湖村和襟湖村的适龄学生,可申请在第二中学报名入学。

3、第三中学:沿宝塔路-固城湖北路-镇兴路-太安路-芜太路-水阳江路-宝塔路所形成的区域,及长乐小学施教区范围。

4、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初中部):对应南师附中高淳学校(小学部)、汶溪小学施教区范围,以及芜太路以西、双高路以南、双湖南路以东区域内的紫晶美域、滨湖丽景、南塘小区、南塘新村住宅小区和南塘村、河城村。

5、金陵汇淳学校(初中部):对应金陵汇淳学校(小学部)和古柏中心小学施教区范围,以及芜太路以南的驼头村。设三年过渡期,2023年~2025年芜太路以南的驼头村户籍初一新生可在施教区学校金陵汇淳学校(初中部)入学,也可申请到第二中学入学。

五、关于户籍和住房审定的几种情况

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持相应的证明材料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的户籍在施教区,有房产且常住。

2、适龄儿童少年随老人(指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我区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3、适龄儿童少年在老人处落户,持老人的房产证报名须同时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孩子的父母确实没有房产(须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二是孩子出生后,孩子、父母与老人同一户籍,且从未迁移过。

六、民办学校招生

(一)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格按公布的招生时间开展相关工作,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二)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经批准公布的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七、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没有分配安置房且没有房产的,孩子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在家庭户籍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

2、有安置房但未交付的,孩子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拆迁安置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孩子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5月27日至28日到区教师发展中心(淳溪街道镇兴路175号,老职中)申请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登记。

3、有安置房且已交付的,孩子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凭拆迁安置证明材料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5月27日至28日到区教师发展中心(淳溪街道镇兴路175号,老职中)申请在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登记。

提醒:户口在拆迁后迁移的,不享受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政策。

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我区暂住的非我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一)开发区企业的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经开发区汇总后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交区招考中心,区招考中心审核后统筹安排。

(二)淳溪、古柏街道的随迁子女

7月8日至9日,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区招考中心办理入学申请登记,并填写《高淳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学申请表》。对符合条件的,现场审核通过并留存申请表;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条件项目,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可于7月15日再次向区招考中心提出申请。

8月20日前,区招考中心根据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数情况和接收能力,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并通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相关招生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三)其他六个街镇的随迁子女

7月上旬,各街镇中心小学和初中校在学校醒目处张贴接受申请、审核材料的工作方案。7月中旬,其他六个街镇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居住证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或初中办理入学申请登记。

(四)实施办法

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具体条件和申请流程在《高淳区2023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中具体说明,《实施办法》将通过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高淳区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gcqzsks)等媒体公布。

九、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依法对特殊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明确科学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应积极接纳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

十、电脑派位

有参加电脑派位意向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学生本人户籍和学校招生范围填报派位志愿。可在民办学校和热点公办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报名后,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派中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学校就读。

《高淳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电脑派位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将通过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高淳区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gcqzsks)等媒体公布。

十一、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根据教育部、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以下对象的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给予适当照顾:

(一)烈士;

(二)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

(三)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

(四)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

(五)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

(六)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以上照顾对象人员子女申请义务教育入学办理流程为:

1、申请人持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证明、家庭户口簿等材料,到区招考中心领取申请表(照顾对象类型不同,所需提供材料不同,具体咨询区招考中心);

2、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章;

3、6月25日前,申请人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区招考中心;

4、由区政府牵头,区教育局与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十二、淳溪、古柏街道新建住宅小区备案要求

目前,淳溪、古柏街道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是综合考虑区域内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学生数量和交通状况等因素进行划定的。为保证淳溪、古柏街道新增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少年能按时按序入学,开发商在规划建设时要向区教育局和区招考中心备案,提供小区建设详细情况(包括小区位置、住宅套数、交付期数、交付日期等),以备提前研究、合理安排业主子女入学。

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划要求需配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开发商要按时按规建设到位。凡开发商未按要求进行备案或未按要求配建学校而造成业主子女不能正常入学,其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十三、招生纪律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完整准确地宣传招生政策。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释,在招生工作中增加透明度,公布招生工作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解答,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肃招生纪律。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三)落实问责制度。区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与学校签订《招生入学管理工作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对于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于出现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

十四、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南京市高淳区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地 址:镇兴路229号区教育局二楼。

咨询电话:57338627、57338626、57338625。

附件:高淳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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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梅花山梅花什么时候开?赏梅三阶段时间

2024-02-22,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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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024年2月22日】

梅花山进入整体观赏期,此时早花盛放,“南京红”“小绿萼”“见惊”“淡雅宫粉”中花品种也陆续开放,正式开启了最美的初春赏梅时光。

南京梅花山的梅花观赏期约为一个月左右,在近些年的景观建设中,管理部门有意识地增加了早花、晚花品种的栽植,拉长了梅花的观赏期。到南京梅花山赏梅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探梅”、“赏梅”和“邂梅”。

南京梅花山梅花观赏期:约为一个月左右

南京梅花山赏梅三个阶段:

阶段一、探梅——寻访梅花的“将开未开”

时间:一般在1月底至2月上旬

阶段二、赏梅——欣赏梅花的“花开全盛”

时间:一般在2月下旬至3月初,持续20天左右

此时梅花山的梅花进入盛花期,多个品种、颜色各异的梅花仿佛将梅花山装点成一幅五彩斑斓的油画

阶段三、邂梅——欣赏梅花的“花谢凋零”

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至4月初,持续15天左右

“邂梅”,也就是谢谢梅花给我们带来美丽的一季之意,此时大部分早花、中花品种的梅花逐渐凋零,而晚跳枝、晚绿萼、美人梅、杏梅等晚花梅花陆续开放,又将给人带来另一番视觉感受,另一种春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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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和燕路过江通道右线盾构顺利贯通 进入收尾阶段

2022-04-08,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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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7日上午,南京和燕路过通道右线盾构隧道顺利贯通,标志着和燕路过江通道盾构隧道双线贯通,全面进入收尾阶段。和燕路过江通道全线预计2022年底通车。

和燕路长江隧道起点位于和燕路与燕恒路交叉口,终点止于浦仪公路八卦洲西互通,位于南京长江大桥和长江二桥之间,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行车道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每小时。

和燕路过江隧道是国内第一条一次穿越多种复杂地质条件,且水深最大的超大直径水下盾构隧道,其中左线盾构隧道长约2965米,开挖直径15.07米,项目建成后将与浦仪公路相接,对促进八卦洲、浦口、仪征、江南区域间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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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实施办法

2023-06-14,全文共 2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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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苏教规〔2023〕1号)和《南京市高淳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高招委〔2023〕2号)文件精神,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升教育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切实加强我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有效维护良好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2023年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

(一)学生家庭户籍及居住地跨省、市、区、街镇户口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含主城区内户口迁移和开发区内户口迁移)。

(二)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区(县)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含同一学段内往年已安排的对象)。

(三)根据教育部、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以下对象的子女义务教育转学给予适当照顾:

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二、工作原则

按照“统筹安排,公办为主,同城不转”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各义务教育学校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转学流程

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苏教规〔2023〕1号)文件精神,我区各类学生转学的流程如下:

(一)户籍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转学

1、材料准备: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学籍卡,其中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迁移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

2、意向登记:8月14日至18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施教区学校(参照《南京市高淳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高招委〔2023〕2号))提供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原件后返还,并指导家长填写《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发放回执单,留存材料复印件。

3、转学审批: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有序接纳。8月22日至23日学校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报材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4、通知转学:8月25日前,接收学校电话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9月15日前完成系统学籍转学。

(二)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转学

1、材料准备: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籍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即2022年5月31日前取得)的暂住证或居住证;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即监护人在高淳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至2023年5月31日止)凭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高淳连续且满一年(至2023年5月31日止)的有效营业执照。

2、意向登记及审批

(1)开发区企业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6月底前,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服务专员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区开发区汇总后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区教育局现场审核后返还,留存复印件审批备案。

(2)淳溪、古柏街道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7月8日至9日,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报材料的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及复印件(留存审批备案)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办理入学申请登记,并填写《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符合条件的,现场审核通过并留存申请表;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补齐材料后于7月15日前可再次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提出申请。

8月25日前,区教育局根据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情况和接收能力,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入学。8月29日前,接收学校告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相关接收学校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3)其他六个街镇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7月上旬,各街镇中心小学和初中校在学校醒目处张贴接受申请、审核材料的工作方案。7月中旬,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应的申请材料到居住证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或初中校办理转学申请登记。学校相关负责人8月22日至23日携带《汇总表》、《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完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8月29日前,各相关学校应通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办理报到及转学手续。

(三)照顾对象转学

1、材料准备:符合政策照顾对象的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籍卡等材料。

2、意向登记:7月8日至9日,有转学意愿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申报材料,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领取申请表。

3、审核签章:8月10日前,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章。

4、材料报送:8月18日前,申请人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06室或507室),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案。

5、转学审批:由区政府牵头,教育局、行政审批局、开发区、工信局、卫健委等部门会商,8月25日前,区教育局电话告知家长转学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做好转学条件审查,审核通过后逐项填写《2023年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意向申请表》,逾期视为放弃转学申请。

(二)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服从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统筹安排。

(三)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学校一律不得接受学生转学。

(四)对确有转学需求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依据班额标准相关规定,全区统筹安排、有序接纳。转入学校不得对学生进行入学考试或测试,不得接收没有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待复学后方可办理转学。

(五)转学报名时,学校应收取《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表》。

如有不详,可联系高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57338602,57338653。

五、日程安排

2023年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日程安排:

1、户籍迁移的适龄儿童、少年转学

2、流动人口适龄子女转学

3、照顾对象转学

>>>《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意向申请表》、《2023学年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意向登记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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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研究生考试报名流程及阶段

2023-09-20,全文共 2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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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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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进入最后审批阶段

2021-01-07,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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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已经进入到最后的审批阶段,力争尽早开工。

地铁11号线一期概况:

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北起浦洲路站,南至宁和城际既有马骡圩站。线路全长约26.7km,其中高架段长约1km,过渡段长约0.4km,地下段长约25.3km。共设20座车站,其中地下站19座,地上站一座,平均站间距1.4km,设换乘站7座,分别与宁和城际、宁天城际南延线、3、4、10号线、规划13、15号线换乘。设置2座主变电所,利用10号线既有滨江大道主变电站、新建浦江主变电站供电。设置江北控制中心一座,车辆段一座。11号线初、近、远期均采用6 辆编组A型车,列车最高运行速度为80km/h。

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建成后,可实现与S8号南延线、4号线、3号线、10号线、S3号线等多条线路换乘,串联了六合、浦口区,以及大厂、桥北、中心区、江浦等片区,将极大的促进江北内部的沟通交流。

规划建设地铁11号线,对于服务沿线居民出行,完善沿线功能板块功能,提升江北新主城发展品质,促进江南江北跨江联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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