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4,全文共 2268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四个批次6000套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操作指南
房源安排
看房时间:8月12日-8月13日自行前往保障房小区看房
第一批房源为翔安区的黎安居住区共约800套,均为二房型;
第二批房源为同安区的祥平地铁社区二期共约2200套,二房型约1000套,三房型约1200套
第三批房源为翔安区的洋唐居住区三期共约1000套,均为二房型;
第四批房源为海沧区的新阳居住区二期共约2000套,二房型约1000套,三房型约1000套。
二房型建筑面积约为60平方米,三房型建筑面积约为70平方米
申请对象
仅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2人及以上户家庭。四个批次均未对1人户申请家庭开放申请
申请条件
01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0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人均12平方米)
0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22年)家庭收入和资产均符合规定的标准: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8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72万元
04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前款第1项和第2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
不能申请的情况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五年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直接纳入受理范围的情形
01.优先情形: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属于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应当优先分配;其中,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民政部门确认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
02.适当优先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轮候时予以适当优先分配:孤寡老人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残疾、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
国家规定其他应予优先情形包括: 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退役军人、三孩及以上家庭,具体以批次方案要求为准。
03.单列情形:居住在危房的居住在已退的侨房、信托代管房等落实政策住房的居住在已确定拆迁范围内的住房且不符合安置条件的
04.低收入家庭: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且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与民政部门确认低收入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的申请家庭,可直接纳入受理范围,但在选房分配时不予优先、适当优先或单列分配。
申请流程
1.意向登记
线下渠道:8月14日至9月1日,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核验。
线上渠道:8月14日-8月23日,一是进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众号,点击“综合服务”-“保障性住房意向登记”,二是“厦门住房保障中心”公众号,点击“掌上办”-“意向登记”选择相应的批次进行登记
申请家庭可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只能选择其中一个项目提交意向登记,在登记结束(9月1日)前,可修改登记意向。
2.公开摇号
9月6日意向登记结束后,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摇号,确定申请家庭的顺序号及批次受理范围
3.申请受理
第一批及第二批9月8日至9月28日,第三批及第四批10月9日至10月27日
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人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未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资格,其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4.审核公示
街道办事处 (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 、住房等情况,进行逐级核查,并公示审核结果,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
5.分配选房
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批次的资格公示结果和房源供应情况,制定选房方案,申请家庭根据选房顺序依次办理选房手续。待所选房源具备交房入住条件时,申请家庭与市住房保障中心或运营企业签订保障性租赁房租赁合同,租金标准按合同签订时执行的租金标准确定
租金补助标准
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按照申请家庭的家庭收入水平分档执行,具体为:
1.属于中等偏下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以上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40%予以补助;
2.属于低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标准0.5倍以上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70%予以补助;
3.属于低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标准0.5倍及以下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80%予以补助;
4.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申请家庭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90%予以补助
前款第(1)、(2)、(3)项中的家庭收入是指申请家庭在首次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或者申请续租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
特别提醒:请有意向申请上述四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家庭详细阅读申请条件,结合自身家庭情况提前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并诚信申报,未自行提前核实及诚信申报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申请家庭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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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意向登记:2024年2月21日至3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线上意向登记:2024年2月21日至2月25日(8:00-22:00)。
符合本批次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 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 户口簿等原件供核验,提交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21 年、2022年和2023年)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记录》或者养老金证明材料或者失业证或者其他相关收入证明材料供核查。登记后领取《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意向登记单》。
申请家庭也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 理”-“掌上办”-“意向登记”-“2024 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批次”栏目线上办理意向登记。
公开摇号:2024年3月6日。
意向登记结束后,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摇 号,确定已取得《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意向登记单》申请家 庭的顺序号及批次受理范围,公证部门对摇号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摇号结果通过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申请受理: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1.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 表》,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 民政府)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未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提交 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资格,其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2.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家庭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推荐阅读:厦门2024第二批廉租房分配指南(时间+条件+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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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房源安排原则
1.本批次为三房型房源,位于海沧区新阳居住区二期,面向全市符合我市保障性租赁房三房型配租标准的申请家庭,即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1人户、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不能参加本批次申请;
2.批次选房结束,剩余房源(包括已选房后办理撤销的房源)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收回。
房源安排
(一)现房房源约700套,安排在海沧区的新阳居住区二期,均为三房型。房型的数量将根据取得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数量及届时的实际房源数量调整后确定,具体以《选房手册》为准。因项目房源有限,本批次房源全部选完后,选房工作结束,剩余未选房的申请家庭本批次申请失效,申请家庭顺序号作废。
(二)面积标准
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
申请对象
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符合我市保障性租赁房三房型配租标准的申请家庭。
申请条件
(一)家庭申请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23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4.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5.为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正常生活,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共同申请,监护人属于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等非自然人情形的,由履行监护职责的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监护证明。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保障性租赁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五年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中,是否具有本市户籍、取得本市户籍年限、年龄、房产转让年限、商事资产认定等时间计算节点,均为批次受理时间的截止日期(2024年4月12日)。
(三)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抚养、扶养或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也可以共同申请。
(四)上述申请条件为基本申请条件,其它包括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与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相关的申请条件详见《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
(五)已取得销售类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含满5年后按上市交易指导价交由政府回购或已上市转让的),不能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按规定以折旧方式退房的除外。已申请(含目前已纳入受理范围、已选房、已入住)非销售类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除按规定退出或退房的),不能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
请有意向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家庭详细阅读申请条件,结合自身家庭情况提前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并诚信申报,未自行提前核实及诚信申报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申请家庭自行承担。
(六)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
1.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
2.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资产)标准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6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4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8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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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根据工作安排,市住房保障中心定于1月23日-31日在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开展2023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选房工作(1月31日下午为补选时间)。申请人可于1月16日起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领取《选房手册》及《选房通知书》,现房看房时间为1月20日-21日。办理委托选房的申请家庭,应在1月22日12:00前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或安居集团提出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未按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批次轮候资格,其批次申请人顺序号作废。
选房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安居集团二楼服务大厅(金山街道办事处附近)
本批次1843户申请家庭已于2023年12月27日在《厦门日报》进行审核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并已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如下:
2023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选房时间安排表 | |||||||||||||||||||||||||||||||||||||||||||||||||||||||||||||||||||||||||||||||||||||||
选房日期 | 选房时间 | 房型 | 申请人顺序号 | ||||||||||||||||||||||||||||||||||||||||||||||||||||||||||||||||||||||||||||||||||||
1月23日 星期二上午 | (优先场次) | 二房型 (4户) | 20230200587,20230201745,20230202106,20230202627, | ||||||||||||||||||||||||||||||||||||||||||||||||||||||||||||||||||||||||||||||||||||
三房型 (5户) | 20230200060,20230200524,20230201029,20230201255,20230201382, | ||||||||||||||||||||||||||||||||||||||||||||||||||||||||||||||||||||||||||||||||||||||
1月23日 星期二上午 | 二房型 (25户) | 20230200003、20230200009、(20230200014)、20230200015、20230200016、20230200026、20230200027、(20230200151)、20230200034、20230200037、20230200040、20230200041、(20230200162)、20230200045、20230200052、20230200053、20230200054、(20230200207)、20230200058、20230200061、20230200064、20230200065、(20230200230)、20230200068、20230200073、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0001、20230200004、20230200006、20230200007、(20230200008)、20230200011、20230200013、20230200017、20230200019、(20230200030)、20230200020、20230200021、20230200022、20230200023、(20230200031)、20230200024、20230200025、20230200028、20230200033、(20230200120)、20230200035、20230200038、20230200039、20230200042、(20230200124) | ||||||||||||||||||||||||||||||||||||||||||||||||||||||||||||||||||||||||||||||||||||||
10:00-11:00 | 二房型 (25户) | 20230200074、20230200081、(20230200240)、20230200086、20230200087、20230200091、20230200096、(20230200275)、20230200097、20230200099、20230200101、20230200102、(20230200378)、20230200103、20230200106、20230200113、20230200117、(20230200586)、20230200118、20230200121、20230200125、20230200131、(20230200645)、20230200132、20230200140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0043、20230200044、20230200047、20230200048、(20230200126)、20230200049、20230200050、20230200055、20230200062、(20230200134)、20230200063、20230200066、20230200067、20230200069、(20230200153)、20230200070、20230200075、20230200077、20230200078、(20230200158)、20230200079、20230200080、20230200082、20230200084、(20230200196) | ||||||||||||||||||||||||||||||||||||||||||||||||||||||||||||||||||||||||||||||||||||||
1月23日 星期二上午 | 二房型 (25户) | 20230200142、20230200145、(20230200661)、20230200146、20230200154、20230200155、20230200156、(20230200709)、20230200161、20230200166、20230200167、20230200168、(20230200760)、20230200171、20230200178、20230200180、20230200183、(20230200817)、20230200192、20230200194、20230200197、20230200198、(20230200874)、20230200199、20230200202、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0088、20230200089、20230200090、20230200092、(20230200201)、20230200093、20230200095、20230200100、20230200105、(20230200215)、20230200108、20230200109、20230200110、20230200111、(20230200218)、20230200114、20230200116、20230200122、20230200127、(20230200229)、20230200128、20230200129、20230200133、20230200135、(20230200238) | ||||||||||||||||||||||||||||||||||||||||||||||||||||||||||||||||||||||||||||||||||||||
1月23日 星期二下午 | 14:30-15:30 | 二房型 (25户) | 20230200204、20230200205、(20230200876)、20230200208、20230200210、20230200213、20230200221、(20230200910)、20230200223、20230200224、20230200225、20230200228、(20230200911)、20230200231、20230200260、20230200266、20230200276、(20230200945)、20230200278、20230200284、20230200286、20230200289、(20230200984)、20230200295、20230200314、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0136、20230200137、20230200138、20230200139、(20230200277)、20230200141、20230200143、20230200144、20230200147、(20230200321)、20230200152、20230200159、20230200160、20230200163、(20230200327)、20230200164、20230200165、20230200169、20230200170、(20230200339)、20230200172、20230200174、20230200175、20230200176、(20230200342) | ||||||||||||||||||||||||||||||||||||||||||||||||||||||||||||||||||||||||||||||||||||||
15:30-16:30 | 二房型 (25户) | 20230200315、20230200320、(20230201086)、20230200322、20230200323、20230200324、20230200326、(20230201106)、20230200329、20230200330、20230200333、20230200337、(20230201207)、20230200338、20230200341、20230200349、20230200351、(20230201214)、20230200354、20230200358、20230200359、20230200360、(20230201334)、20230200372、20230200376、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0177、20230200179、20230200181、20230200184、(20230200348)、20230200185、20230200186、20230200187、20230200188、(20230200357)、20230200189、20230200193、20230200195、20230200203、(20230200369)、20230200212、20230200214、20230200217、20230200219、(20230200383)、20230200220、20230200222、20230200227、20230200232、(20230200387) | ||||||||||||||||||||||||||||||||||||||||||||||||||||||||||||||||||||||||||||||||||||||
16:30-17:30 | 二房型 (25户) | 20230200377、20230200382、(20230201399)、20230200385、20230200386、20230200394、20230200395、(20230201442)、20230200397、20230200398、20230200401、20230200402、(20230201466)、20230200406、20230200407、20230200408、20230200410、(20230201496)、20230200411、20230200417、20230200418、20230200422、(20230201530)、20230200424、20230200427、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0235、20230200236、20230200237、20230200239、(20230200389)、20230200241、20230200242、20230200246、20230200247、(20230200421)、20230200250、20230200251、20230200255、20230200256、(20230200425)、20230200257、20230200258、20230200259、20230200261、(20230200448)、20230200262、20230200264、20230200267、20230200268、(20230200450) | ||||||||||||||||||||||||||||||||||||||||||||||||||||||||||||||||||||||||||||||||||||||
星期三上午 | 二房型 (25户) | 20230200430、20230200431、(20230201540)、20230200433、20230200436、20230200441、20230200443、(20230201596)、20230200447、20230200451、20230200454、20230200455、(20230201749)、20230200465、20230200470、20230200471、20230200478、(20230201761)、20230200479、20230200482、20230200485、20230200486、(20230201775)、20230200489、20230200492、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0269、20230200270、20230200272、20230200279、(20230200456)、20230200280、20230200282、20230200285、20230200288、(20230200457)、20230200290、20230200291、20230200292、20230200293、(20230200491)、20230200294、20230200297、20230200298、20230200300、(20230200498)、20230200301、20230200302、20230200303、20230200305、(20230200510) | ||||||||||||||||||||||||||||||||||||||||||||||||||||||||||||||||||||||||||||||||||||||
星期三上午 | 二房型 (25户) | 20230200494、20230200495、(20230201866)、20230200501、20230200502、20230200508、20230200512、(20230201943)、20230200518、20230200523、20230200525、20230200526、(20230201985)、20230200532、20230200539、20230200540、20230200542、(20230202069)、20230200544、20230200548、20230200556、20230200560、(20230202075)、20230200562、20230200567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0308、20230200309、20230200312、20230200313、(20230200531)、20230200319、20230200325、20230200328、20230200331、(20230200590)、20230200332、20230200334、20230200335、20230200340、(20230200609)、20230200343、20230200344、20230200350、20230200352、(20230200619)、20230200355、20230200356、20230200361、20230200362、(20230200623) | ||||||||||||||||||||||||||||||||||||||||||||||||||||||||||||||||||||||||||||||||||||||
二房型 (25户) | 20230200568、20230200569、(20230202269)、20230200570、20230200572、20230200573、20230200574、(20230202339)、20230200579、20230200580、20230200588、20230200591、(20230202364)、20230200593、20230200596、20230200597、20230200599、(20230202556)、20230200607、20230200610、20230200611、20230200614、(20230202821)、20230200615、20230200617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0363、20230200364、20230200366、20230200367、(20230200635)、20230200368、20230200370、20230200371、20230200373、(20230200663)、20230200375、20230200379、20230200380、20230200381、(20230200667)、20230200390、20230200391、20230200392、20230200393、(20230200673)、20230200396、20230200399、20230200404、20230200409、(20230200674) | ||||||||||||||||||||||||||||||||||||||||||||||||||||||||||||||||||||||||||||||||||||||
1月24日 星期三下午 | 二房型 (25户) | 20230200621、20230200626、(20230202827)、20230200630、20230200632、20230200633、20230200637、(20230202898)、20230200642、20230200644、20230200648、20230200650、(20230202965)、20230200651、20230200659、20230200666、20230200670、(20230203092)、20230200672、20230200680、20230200683、20230200685、20230200688、20230200690、20230200702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0412、20230200414、20230200415、20230200416、(20230200729)、20230200420、20230200428、20230200429、20230200437、(20230200735)、20230200438、20230200439、20230200442、20230200445、(20230200754)、20230200449、20230200453、20230200459、20230200460、(20230200758)、20230200462、20230200464、20230200467、20230200468、(20230200793) | ||||||||||||||||||||||||||||||||||||||||||||||||||||||||||||||||||||||||||||||||||||||
15:30-16:30 | 二房型 (25户) | 20230200705、20230200707、20230200708、20230200711、20230200712、20230200715、20230200716、20230200717、20230200719、20230200732、20230200737、20230200739、20230200740、20230200743、20230200747、20230200749、20230200750、20230200751、20230200752、20230200766、20230200768、20230200774、20230200776、20230200777、20230200781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0469、20230200473、20230200474、20230200477、(20230200812)、20230200481、20230200483、20230200487、20230200488、(20230200820)、20230200493、20230200496、20230200499、20230200503、(20230200823)、20230200505、20230200507、20230200513、20230200517、(20230200838)、20230200520、20230200521、20230200522、20230200527、(20230200839) | ||||||||||||||||||||||||||||||||||||||||||||||||||||||||||||||||||||||||||||||||||||||
二房型 (25户) | 20230200784、20230200788、20230200792、20230200795、20230200797、20230200802、20230200805、20230200808、20230200819、20230200826、20230200829、20230200831、20230200834、20230200835、20230200837、20230200840、20230200841、20230200851、20230200863、20230200865、20230200871、20230200877、20230200889、20230200891、20230200894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0535、20230200536、20230200537、20230200538、(20230200844)、20230200541、20230200545、20230200547、20230200550、(20230200845)、20230200551、20230200553、20230200557、20230200558、(20230200866)、20230200559、20230200561、20230200565、20230200566、(20230200870)、20230200571、20230200576、20230200577、20230200578、(20230200878) | ||||||||||||||||||||||||||||||||||||||||||||||||||||||||||||||||||||||||||||||||||||||
1月25日 星期四上午 | 二房型 (24户) | 20230200902、20230200906、20230200912、20230200913、20230200927、20230200929、20230200930、20230200932、20230200937、20230200940、20230200941、20230200943、20230200946、20230200951、20230200954、20230200955、20230200956、20230200959、20230200961、20230200963、20230200967、20230200980、20230200983、20230200986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0581、20230200582、20230200589、20230200592、(20230200888)、20230200594、20230200600、20230200601、20230200602、(20230200897)、20230200603、20230200604、20230200605、20230200606、(20230200908)、20230200612、20230200616、20230200618、20230200622、(20230200909)、20230200624、20230200628、20230200629、20230200638、(20230200928) | ||||||||||||||||||||||||||||||||||||||||||||||||||||||||||||||||||||||||||||||||||||||
二房型 (25户) | 20230200988、20230200997、20230201001、20230201004、20230201006、20230201013、20230201014、20230201015、20230201019、20230201026、20230201028、20230201030、20230201031、20230201032、20230201035、20230201036、20230201038、20230201049、20230201050、20230201051、20230201057、20230201059、20230201061、20230201067、20230201070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0640、20230200641、20230200643、20230200646、(20230200936)、20230200647、20230200649、20230200653、20230200654、(20230200952)、20230200655、20230200656、20230200657、20230200658、(20230200958)、20230200660、20230200662、20230200664、20230200665、(20230200964)、20230200671、20230200675、20230200676、20230200679、(20230200976) | ||||||||||||||||||||||||||||||||||||||||||||||||||||||||||||||||||||||||||||||||||||||
二房型 (25户) | 20230201073、20230201076、20230201077、20230201085、20230201089、20230201093、20230201100、20230201101、20230201103、20230201107、20230201115、20230201123、20230201124、20230201126、20230201128、20230201129、20230201135、20230201138、20230201149、20230201151、20230201153、20230201158、20230201159、20230201163、20230201166 | ||||||||||||||||||||||||||||||||||||||||||||||||||||||||||||||||||||||||||||||||||||||
三房型 (25户) | |||||||||||||||||||||||||||||||||||||||||||||||||||||||||||||||||||||||||||||||||||||||
1月25日 星期四下午 | 14:30-15:30 | 二房型 (25户) | 20230201173、20230201175、20230201177、20230201179、20230201180、20230201184、20230201191、20230201192、20230201193、20230201200、20230201201、20230201202、20230201204、20230201210、20230201211、20230201212、20230201215、20230201218、20230201223、20230201226、20230201228、20230201230、20230201232、20230201246、20230201248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0723、20230200724、20230200726、20230200727、(20230201053)、20230200730、20230200731、20230200733、20230200734、(20230201066)、20230200738、20230200741、20230200742、20230200744、(20230201074)、20230200745、20230200748、20230200753、20230200755、(20230201079)、20230200756、20230200757、20230200761、20230200762、(20230201081) | ||||||||||||||||||||||||||||||||||||||||||||||||||||||||||||||||||||||||||||||||||||||
二房型 (25户)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0763、20230200764、20230200765、20230200769、(20230201102)、20230200770、20230200771、20230200772、20230200773、(20230201109)、20230200775、20230200779、20230200783、20230200785、(20230201110)、20230200787、20230200791、20230200794、20230200798、(20230201121)、20230200799、20230200800、20230200801、20230200803、(20230201125) | ||||||||||||||||||||||||||||||||||||||||||||||||||||||||||||||||||||||||||||||||||||||
1月25日 星期四下午 | 二房型 (25户) | 20230201341、20230201343、20230201345、20230201348、20230201352、20230201355、20230201359、20230201360、20230201364、20230201368、20230201371、20230201373、20230201375、20230201386、20230201389、20230201390、20230201396、20230201413、20230201414、20230201418、20230201419、20230201427、20230201428、20230201431、20230201432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0807、20230200809、20230200810、20230200814、(20230201140)、20230200816、20230200818、20230200822、20230200824、(20230201146)、20230200825、20230200827、20230200828、20230200830、(20230201157)、20230200832、20230200836、20230200843、20230200846、(20230201160)、20230200847、20230200848、20230200849、20230200850、(20230201161) | ||||||||||||||||||||||||||||||||||||||||||||||||||||||||||||||||||||||||||||||||||||||
1月26日 星期五上午 | 8:30-9:30 | 二房型 (25户) | 20230201448、20230201449、20230201452、20230201454、20230201463、20230201464、20230201470、20230201477、20230201479、20230201480、20230201484、20230201487、20230201489、20230201490、20230201494、20230201499、20230201502、20230201506、20230201510、20230201514、20230201515、20230201516、20230201517、20230201525、20230201543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0852、20230200854、20230200855、20230200857、(20230201172)、20230200858、20230200859、20230200861、20230200862、(20230201182)、20230200864、20230200868、20230200872、20230200873、(20230201188)、20230200880、20230200881、20230200882、20230200883、(20230201206)、20230200884、20230200886、20230200890、20230200892、(20230201240) | ||||||||||||||||||||||||||||||||||||||||||||||||||||||||||||||||||||||||||||||||||||||
二房型 (25户) | 20230201545、20230201546、20230201549、20230201557、20230201570、20230201574、20230201589、20230201594、20230201595、20230201601、20230201608、20230201613、20230201635、20230201637、20230201641、20230201644、20230201646、20230201647、20230201653、20230201655、20230201658、20230201664、20230201669、20230201670、20230201673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0895、20230200896、20230200898、20230200900、(20230201247)、20230200901、20230200905、20230200914、20230200917、(20230201250)、20230200918、20230200919、20230200920、20230200921、(20230201260)、20230200922、20230200923、20230200925、20230200931、(20230201262)、20230200933、20230200934、20230200935、20230200938、(20230201267) | ||||||||||||||||||||||||||||||||||||||||||||||||||||||||||||||||||||||||||||||||||||||
10:30-11:30 | 二房型 (25户) | 20230201675、20230201676、20230201683、20230201684、20230201688、20230201689、20230201691、20230201692、20230201693、20230201698、20230201701、20230201707、20230201710、20230201718、20230201727、20230201732、20230201734、20230201735、20230201738、20230201740、20230201742、20230201743、20230201746、20230201747、20230201751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0939、20230200942、20230200947、20230200948、(20230201281)、20230200950、20230200953、20230200957、20230200965、(20230201283)、20230200968、20230200969、20230200971、20230200972、(20230201299)、20230200973、20230200977、20230200979、20230200982、(20230201300)、20230200985、20230200990、20230200991、20230200992、(20230201303) | ||||||||||||||||||||||||||||||||||||||||||||||||||||||||||||||||||||||||||||||||||||||
1月26日 星期五下午 | 二房型 (25户) | 20230201753、20230201756、20230201758、20230201759、20230201764、20230201771、20230201777、20230201780、20230201782、20230201789、20230201794、20230201795、20230201800、20230201804、20230201807、20230201808、20230201809、20230201811、20230201813、20230201815、20230201819、20230201825、20230201831、20230201832、20230201834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0995、20230200996、20230200998、20230200999、(20230201323)、20230201000、20230201002、20230201003、20230201007、(20230201347)、20230201009、20230201010、20230201012、20230201018、(20230201353)、20230201020、20230201021、20230201022、20230201023、(20230201383)、20230201024、20230201025、20230201027、20230201037、(20230201394) | ||||||||||||||||||||||||||||||||||||||||||||||||||||||||||||||||||||||||||||||||||||||
1月26日 星期五下午 | 二房型 (25户) | 20230201835、20230201836、20230201838、20230201843、20230201846、20230201847、20230201849、20230201852、20230201853、20230201857、20230201867、20230201871、20230201872、20230201873、20230201877、20230201878、20230201881、20230201883、20230201885、20230201891、20230201892、20230201894、20230201895、20230201899、20230201900 | |||||||||||||||||||||||||||||||||||||||||||||||||||||||||||||||||||||||||||||||||||||
三房型 (25户) | |||||||||||||||||||||||||||||||||||||||||||||||||||||||||||||||||||||||||||||||||||||||
二房型 (25户) | 20230201904、20230201909、20230201913、20230201914、20230201915、20230201919、20230201921、20230201923、20230201925、20230201927、20230201932、20230201936、20230201937、20230201940、20230201942、20230201946、20230201956、20230201961、20230201968、20230201973、20230201974、20230201979、20230201982、20230201987、20230201989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1082、20230201083、20230201084、20230201087、(20230201446)、20230201088、20230201090、20230201091、20230201092、(20230201509)、20230201095、20230201096、20230201097、20230201098、(20230201511)、20230201099、20230201104、20230201105、20230201108、(20230201538)、20230201112、20230201114、20230201119、20230201122、(20230201539) | ||||||||||||||||||||||||||||||||||||||||||||||||||||||||||||||||||||||||||||||||||||||
1月29日 星期一上午 | 二房型 (25户)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1127、20230201130、20230201132、20230201133、(20230201542)、20230201137、20230201139、20230201142、20230201145、(20230201550)、20230201147、20230201148、20230201150、20230201154、(20230201552)、20230201155、20230201156、20230201162、20230201164、(20230201565)、20230201165、20230201167、20230201168、20230201174、(20230201566) | ||||||||||||||||||||||||||||||||||||||||||||||||||||||||||||||||||||||||||||||||||||||
9:30-10:30 | |||||||||||||||||||||||||||||||||||||||||||||||||||||||||||||||||||||||||||||||||||||||
三房型 (25户) | 20230201176、20230201183、20230201189、20230201190、(20230201583)、20230201194、20230201195、20230201197、20230201198、(20230201586)、20230201199、20230201203、20230201205、20230201208、(20230201604)、20230201209、20230201213、20230201216、20230201217、(20230201614)、20230201224、20230201225、20230201234、20230201235、(20230201616) | ||||||||||||||||||||||||||||||||||||||||||||||||||||||||||||||||||||||||||||||||||||||
三房型 | |||||||||||||||||||||||||||||||||||||||||||||||||||||||||||||||||||||||||||||||||||||||
1月29日 星期一下午 | 14:30-15:30 | 三房型 | 厦门保障性租赁房常态化申请办事指南(对象+条件+流程)2024-01-11,全文共 6035 字 + 加入清单符合厦门市常态化申请条件的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低收入家庭保障对象,若参加我市面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批次申请,将无法直接纳入受理范围,也无法在选房时享受优先、适当优先选房及单列选房。 一、政策依据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实施细则》(闽建住〔2022〕13号)《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厦府办规〔2020〕16号)及《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低收入家庭常态化申请分配方案》(厦房住保〔2024〕1号)。 二、安排原则 (一)分配原则 1.常态化受理。符合条件的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低收入家庭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经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确认申请家庭受理成功后自动生成申请家庭顺序号。 3.按季度安排批次选房。经审核公示后,确认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按季度安排批次选房。选房时,申请家庭按申请家庭顺序号依次选房,符合优先分配情形家庭安排在当批次的优先场次选房,适当优先分配情形家庭安排在优先家庭之后选房,低收入家庭安排在最后选房。单列分配家庭安排单独批次选房。 4.已确认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未按要求参加选房、选房后未签订租赁合同、未办理交房及交房后办理退房的,其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符合常态化申请条件的可重新申请生成新的申请家庭顺序号。 (二)房源安排原则 1.思明区、湖里区房源仅面向思明区、湖里区符合申请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 2.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房源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提供。 3.当批次选房结束,剩余房源(包括已选房后办理撤销的房源)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收回。 (三)符合我市常态化申请条件的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低收入家庭保障对象,若参加我市面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批次申请,将无法直接纳入受理范围,也无法在选房时享受优先、适当优先选房及单列选房。 三、申请对象 仅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属于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家庭,具体包括: (一)优先情形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属于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应当优先分配。其中,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民政部门确认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 (二)适当优先情形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轮候时予以适当优先分配: 1.孤寡老人;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残疾、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包括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获得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省级以上“时代楷模”“八闽楷模”及“道德楷模”)、劳动模范称号的; 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4.国家规定其他应予优先情形的。国家规定其他应予优先情形具体包括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予以优先情形,目前有以下3种情形: (1)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予以适当优先分配。 (2)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退役军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军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优待对象家庭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予以适当优先分配。 (3)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申请人育有3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3个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予以适当优先分配。 (三)单列情形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家庭,可以予以单列分配: 1.居住在危房的; 2.居住在已退的侨房、信托代管房等落实政策住房的; 3.居住在已确定拆迁范围内的住房且不符合安置条件的。 (四)低收入家庭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且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民政部门确认低收入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的申请家庭,可直接纳入受理范围,但在选房分配时不予优先、适当优先或单列分配。 四、申请受理地点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受理:自2024年1月10日起,日常受理(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冬令时:2:30-5:30、夏令时:3:00-6:00)。 (二)受理地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三)确认轮候资格:每季度第一个月(1月、4月、7月、10月)。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如期确认资格的,确认轮候资格时间往后顺延。 五、申请分配程序 (一)符合常态化申请受理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供完整资料办理申请受理手续,受理成功后自动生成申请家庭顺序号。 (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公示。 (三)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第一个月(1月、4月、7月、10月)确认上一季度提交申请,且截止至每季度最后一日(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 (四)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确认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按人员类别及申请家庭顺序号选房,并办理后续相关事项。 六、房源安排 (一)房源情况每批次选房各类房型的数量和地点将根据取得每季度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各房型申请家庭数量及届时的实际房源数量确定,具体以《选房手册》为准。 (二)面积标准1.一房型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 2.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 3.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 七、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优先分配情形中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民政部门确认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 4.属于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及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家庭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2)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3)属于低收入家庭的,需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均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且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民政部门确认低收入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 5.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且符合前款第2项、第3项及第4项规定条件的可以常态化申请保障性租赁房。 6.为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正常生活,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共同申请(监护人属于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等非自然人情形的,由履行监护职责的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监护证明)。(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保障性租赁房: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五年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上述申请条件为基本申请条件,其它包括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与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相关的申请条件,详见《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 (四)厦门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以申请时公布为准。 八、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申请受理1.申请人填写《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在日常受理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2.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家庭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家庭应当在收到上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正全部材料,补正材料的时间不记入受理期间计算。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者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全部材料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家庭。 3.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按规定填写的《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 (2)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住房证明等材料,具体按《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低收入家庭常态化申请材料提交指南》(附件)提供; (3)申请家庭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的书面承诺,及申请家庭签署的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其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声明; 4.按规定可以作为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单列分配对象及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家庭,应当在申请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可以作为常态化申请分配分配对象,未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无法作为常态化对象受理申请。 (二)审核公示 1.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作出受理决定后,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在社区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和公示情况,在本批次申请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及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并将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送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申请家庭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有义务配合户籍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协助调查工作。 2.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出申请家庭的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等情况的协助调查函,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助调查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核查结果。 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协查结果对申请家庭的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复审,对申请家庭租金补助比例进行核定,并将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3.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发出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协助调查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收到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助调查函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核查结果。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之日起3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果。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本批次的审核结果通过指定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 4.申请审核期间,若申请分配流程有调整的,以届时调整后的流程及时限要求为准。 5.申请家庭自行申报的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单列分配情形,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经审核不属于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申请之日前三年均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情形的,确认不符合申请条件。 (三)分配 1.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各批次的确认轮候资格和房源供应情况,制定选房方案,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以《选房手册》形式公布执行。选房手册应当包括本批次选房的申请名单、选房顺序、房源清单、选房规则、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等。 2.申请家庭应当按照本批次《选房手册》的规定参加选房。 3.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其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1)未按《选房手册》规定参加选房的; (2)未按《选房手册》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的; (3)签订了《选房确认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市住房保障中心或者运营企业签订合同的。 4.选房及相关手续办理 (1)市住房保障中心向取得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发放《选房通知书》,组织申请家庭按《选房手册》中的选房顺序依次办理选房手续。 (2)待所选房源具备交房入住条件时,申请家庭应当与市住房保障中心或者运营企业签订保障性租赁房租赁合同,租金标准将按合同签订时执行的租金标准确定。申请家庭应当与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签订租金补助合同,租金补助合同期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期限。 (3)申请家庭按市住房保障中心或者运营企业发出的《交房入住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办理交房入住手续。 (4)市住房保障中心在申请家庭办理选房或者交房手续前对申请家庭成员的住房状况进行复核。经复核,住房状况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撤销申请家庭的轮候资格。 5.配租的房型标准为: (1)1人户可以配租一房型; (2)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二房型; (3)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三房型。 6.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按照申请家庭的家庭收入水平分档执行,具体为: (1)属于中等偏下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以上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40%予以补助; (2)属于低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标准0.5倍以上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70%予以补助; (3)属于低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标准0.5倍及以下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80%予以补助; (4)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申请家庭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90%予以补助。 前款第(1)、(2)、(3)项中的家庭收入是指申请家庭在首次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或者申请续租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 7.申请保障性租赁房不同档次租金补助的家庭收入标准,按照申请家庭提交申请时施行的《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和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执行。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的家庭收入标准具体为取得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告知书》《准予厦门市基本生活保障通知书》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并在有效期内。 九 、咨询电话及公开网站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咨询电话:968383 微信公众号: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公开网站: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http://zfj.xm.gov.cn) 厦门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指南(保障资格申请)2024-05-10,全文共 2929 字 + 加入清单厦门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实现来厦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重点解决该群体来厦五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 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2023版) 一、政策依据《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2024厦门第六批市级公租房租赁方案(岛外房源)及申请须知2024-05-06,全文共 3922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第六批租赁方案(翔安区、集美区、同安区、海沧区房源) 一、房源概况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为洋唐居住区B05地块、后吴公寓、坑坪公寓、海新阳光公寓、后溪花园项目,共计房源918套,租赁期限为三年。 房型使用要求:本批次的房源以成套的方式办理承租或退租,由承租单位作为集体宿舍安排符合条件的职工入住。 二、套内配备注:实际家具家电配备情况以交房现场为准。 三、租金标准及优惠比例注:本批次后吴公寓、坑坪公寓、海新阳光公寓、后溪花园房源市场租金标准价均以住宅部分第三层作为标准层,洋唐居住区B05地块房源市场租金标准价以住宅部分第六层作为标准层,并根据楼层高度相应调整(楼层调节系数为0.002)。 四、申请对象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作为申请单位统一申请房源。 五、申请条件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厦无住房且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含新就业大学生“五年内五折租房”租金补贴); (二)申请职工应当与申请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用工关系的合同,且在申请单位缴交社保,社保归属地为厦门市。 六、申请材料(一)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单位版,加盖公章); (二)申请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加盖公章); (三)申请职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原件(加盖社保中心或税务局章),费款所属期为本批次申请受理截止日前一个月至当月。 上述申请材料由申请单位按以上要求整理后统一提交申请,运营企业不面向职工个人收件。 七、申请审核程序(一)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按本方案要求,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通过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网址:www.xm-gzf.com)向安居集团下属子公司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房租赁”)在线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具体申请流程详见附件《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第六批申请须知》 (二)审核申请材料 厦房租赁根据本方案要求,在申请受理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安居集团官网及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进行为期3日的公示。申请单位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厦房租赁提交书面复议材料。 八、配租程序(一)确定承租房源 在审核结果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厦房租赁根据申请单位通过审核的申请职工人数确定配租房源指标,申请单位根据配租房源指标,通过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完成在线选房以确定承租房源。 (二)单位内房源配租 申请单位根据选房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职工实施配租,并及时通过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在线提交入住人员备案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员备案信息的,视同自动放弃本批次所选房源。 (三)签订租赁合同 厦房租赁根据选房结果及入住人员备案信息,分别与申请单位及备案入住职工签订单位租赁合同、个人租赁合同。若申请单位或备案入住职工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申请,并须向厦房租赁提交《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放弃声明书》。 (四)组织交房 承租单位按照厦房租赁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到项目所在物业服务单位办理交房手续。 (五)剩余房源 批次租赁结束后,房源有剩余的,厦房租赁在安居集团官网公示剩余房源信息。 九、费用缴交方式(一)房屋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由承租单位统一缴交,厦房租赁按以下方式收取: 1.承租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按合同条款约定金额支付履约保证金; 2.房屋租金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的70%计取,承租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即计租日起第一个自然季度的租金; 3.厦房租赁分别于每自然季度第一个月10日(即: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及10月10日)前收取本季度租金。 (二)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公共物业服务费、日常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服务单位统一向承租单位收取。 (三)日常自用水电按实际产生数由承租单位或承租职工自行缴交,公摊水电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缴或者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由承租单位或承租职工向有关单位缴交。 承租单位及承租职工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交上述费用。 十、承租单位退租管理(一)承租单位与厦房租赁签订租赁合同后,如需提前退租全部房源或者部分房源,应按照如下约定完成全部事项: 1.若承租单位要求退租的时间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前,应以“套”为最小单位,在计租起始日前向厦房租赁提出书面申请,经厦房租赁同意后,依照合同约定于计租起始日前将租赁住房交还给厦房租赁; 2.若承租单位要求退租的时间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应以“套”为最小单位,向厦房租赁提出书面退租申请,经厦房租赁同意后,依照合同约定于提出退租申请次月的1日至5日之间办理退租手续。 (二)租赁期满未续租的,承租单位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5日内,依照合同约定将租赁住房交还给厦房租赁及完成与此相关的全部事项。 十一、入住职工变更管理租赁期间,承租单位如需调整承租房源的入住职工(不增加已承租房源),应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一)新增职工入住的,承租单位提前通过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提交入住职工个人申请材料。经厦房租赁审核通过后,承租单位按月组织新入住职工统一与厦房租赁签订个人租赁合同。完成个人租赁合同签订后,方可按照申请入住的房源地址安排职工入住。 (二)入住职工退出的,承租单位及时通过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提交人员退出备案。 租赁期间,承租单位须承担套内装修及设施设备的管理职责。职工个人入住及退出时,承租单位应会同居住职工检查套内情况,确保装修及设施设备与交房时一致,并确认水电费等个人应付款项已办理交接结算。 十二、续租管理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承租单位应在厦房租赁通知办理续租申请手续的期限内提交续租申请材料。经厦房租赁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续租,并按当期市场租金标准分别重新签订单位租赁合同、个人租赁合同。 承租单位应提交的续租申请材料包括: (一)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续租申请表(单位版,加盖公章); (二)申请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加盖公章); (三)若申请职工为办理续租前已入住的人员,应提交职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原件(加盖社保中心或税务局章),费款所属期为上个合同期的租赁期。 (四)若申请职工为办理续租时首次申请入住的人员,应提交职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原件(加盖社保中心或税务局章),费款所属期为续租申请受理截止日前一个月至当月。 十三、日常管理职责(一)厦房租赁 1.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租赁合同签订后将租赁信息在管理信息系统填报; 2.对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违规使用行为的,及时纠正,按照有关规定和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并视情况通报有关单位; 3.每年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运营、管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并接受有关房源分配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及其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负责处理户内非人为损坏的大、中维修事项,并建立报修维修工作制度; 5.选聘公共租赁住房的物业服务企业,并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及服务工作; 6.对接并指导承租单位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管理工作; 7.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取及催缴。 (二)物业服务企业 1.应配合建立公共租赁住房住户档案,将住户入住情况登记造册,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房屋动态,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及时告知厦房租赁; 2.协助开展每年每户不少于两次的入户巡查,巡查内容包括入住人员居住情况、套内家具家电、固定装置等方面,并将基本违规情况现场核实并上报厦房租赁; 3.负责小区内日常物业服务及管理工作。 (三)承租单位 1.安排专人对接及协助厦房租赁开展租赁住房的使用管理工作; 2.切实承担起集体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责任,对居住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并及时清退不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居住使用人; 3.定期对本单位承租的房源进行巡查,确保无转租、转借、无故空置等违规使用情形; 4.自行承担本单位承租房源内的小修事项(如套内灯泡、门锁、窗扣等易损易耗品及管道疏通等)。 十四、办理时间 申请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1日 审核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6日 摇号、选房(拟):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 合同签订(拟):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29日 交房时间(拟):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5月31日 十五、联系方式企业名称: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九楼 咨询电话:0592-96838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安居集团官网:www.xmanju.com 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www.xm-gzf.com 十六、投诉举报及监督如发现租赁活动有违反规定行为的,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安居集团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592-5908318 本方案适用2024年第六批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单位)-合同范本.pdf【点击下载】 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单位职工)-合同范本.pdf【点击下载】 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第六批申请须知(翔安区、同安区、集美区、海沧区房源) 厦门新就业大学生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指南(时间+条件+流程)2024-04-02,全文共 3006 字 + 加入清单特别注意:“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启动后,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群体抓紧到系统上填报信息进行申请。保障资格申请是后续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基础,非常重要。 申请时间:“5年内5折租房”资格申请于2021年12月10日8时启动 系统全年7*24小时不间断受理资格申请,全程线上填报,轻松实现指尖办理。各区、管委会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格审核、公示。 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申请入口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申请步骤:点击菜单栏“综合服务”--“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 申请入口二:i厦门APP 申请步骤:打开“i厦门”APP,点击“服务”--“住房保障”--“5折租房” 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实物配租)《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 重要提醒: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后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将无法申请政策福利。 注:2022年3月31日(含)前申请“5年内5折租房”政策资格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 举个栗子: 小张今年23岁,本科毕业,厦门无房,于2021年1月1日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交医社保。原本,他要在2021年12月31日(含)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才能申领租金补贴。但因条件放宽,他只要在2022年3月31日(含)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就能申领接下来的租金补贴。 但如果小张在2022年4月1日才进行保障资格申请,他将无法通过审核,也就失去了申领租金补贴的机会。所以,大家还是要注意抓紧时间进行资格申请,以免影响后续福利申领! 厦门2023年第三批次保障性租赁房选房安排的通知2024-03-05,全文共 11757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工作安排,市住房保障中心定于3月12日-15日开展2023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选房工作(3月16日上午为补选时间)。申请人可于3月5日起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领取《选房手册》及《选房通知书》,现房看房时间为3月9日-10日。办理委托选房的申请家庭,应在3月11日12:00前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未按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批次轮候资格,其批次申请家庭顺序号作废。 选房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市住房保障中心选房大厅 本批次879户申请家庭已于2024年1月24日在《厦门日报》进行审核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并已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如下:
厦门保障性租赁房(廉租房)最新消息(条件+时间+流程)2024-02-22,全文共 1780 字 + 加入清单温馨提示:2024年廉租房新批次已出,有最新消息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 第一批房源安排在海沧区的新阳居住区二期,约600套,均为二房型。 意向登记:2024年2月21日至3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线上意向登记:2024年2月21日至2月25日(8:00-22:00)。 公开摇号:2024年3月6日。 申请受理:2024年3月11日至3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第二批房源安排在海沧区的新阳居住区二期,约700套,均为三房型。 意向登记:2024年2月21日至3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线上意向登记:2024年2月21日至2月25日(8:00-22:00)。 公开摇号:2024年3月6日。 申请受理: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第三批房源安排在同安区的祥平地铁社区二期工程,约1800套,均为三房型。 意向登记:2024年4月15日至4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线上意向登记:2024年4月15日至4月21日(8:00-22:00)。 公开摇号:2024年5月8日。 申请受理: (1)申请家庭顺序号1-600号段: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申请家庭顺序号601-1200号段: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申请家庭顺序号1201-1800号段: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第四批房源安排在海沧区的新阳居住区二期;集美区的滨水小区,华铃花园一、二、三期,后溪花园;同安区的城北小区一、二期,城北小区A地块,滨海公寓;翔安区的东方新城一期、东方新城二期A地块、洋唐居住区三期等。本批次房源约300套,均为一房型。 意向登记:2024年7月8日至7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线上意向登记:2024年7月8日至7月14日(8:00-22:00)。 公开摇号:2024年7月24日。 申请受理:2024年7月29日至8月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第五批房源为翔安区的黎安居住区,约800套,均为二房型。 意向登记:2024年7月8日至7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线上意向登记:2024年7月8日至7月14日(8:00-22:00)。 公开摇号:2024年7月24日。 申请受理:2024年7月29日至8月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各环节时间安排 意向登记:线下为8月14日至9月1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线上为8月14日—8月23日(8:00—22:00) 公开摇号:2023年9月6日 申请受理:第一批及第二批9月8日至9月28日,第三批及第四批10月9日至10月27日 各环节时间安排 意向登记: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公开摇号:2022年12月28日 申请受理: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房源情况 岛内房源:安排在思明区的虎仔山庄、古楼公寓等项目,湖里区的高林居住区、湖边花园A区、湖边花园B区等项目。 岛外房源:安排在集美区的滨水小区、华铃花园等项目,海沧区的新阳居住区等项目,同安区的滨海公寓、祥平地铁社区等项目,翔安区的黎安居住区、九溪小区等项目。 2022厦门第四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指南(点击查看) 2022年厦门市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攻略(点击查看) 厦门2024第一批人才房申请时间安排2024-02-22,全文共 266 字 + 加入清单第一批人才房申请时间本批次将于2月29日开展摇号,于3月4日至15日进行申请受理,具体配售流程和时间节点如下。 1、公开摇号 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公开摇号,确定申请家庭顺序号。 时间:2024年2月29日上午 2、申请受理 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提交完整申请资料,办理正式申请手续;申请家庭也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栏目线上办理。 时间:2024年3月4日至3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推荐阅读:厦门2024第一批人才房配售指南 2024厦门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房源数量+面积标准2024-02-20,全文共 391 字 + 加入清单房源安排原则 1.本批次为三房型房源,位于海沧区新阳居住区二期,面向 全市符合我市保障性租赁房三房型配租标准的申请家庭,即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1人户、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不能参加本批次申请; 2.批次选房结束,剩余房源(包括已选房后办理撤销的房源)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收回。 房源安排 (一)现房房源约700套,安排在海沧区的新阳居住区二期,均为三房型。房型的数量将根据取得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 格的申请家庭数量及届时的实际房源数量调整后确定,具体以 《选房手册》为准。因项目房源有限,本批次房源全部选完后, 选房工作结束,剩余未选房的申请家庭本批次申请失效,申请家庭顺序号作废。 (二)面积标准 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推荐阅读:厦门2024第二批廉租房分配指南(时间+条件+房源) 2024厦门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有哪些2024-02-20,全文共 1205 字 + 加入清单申请对象 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符合我市保障性租赁房三房型配租标准的申请家庭。 申请条件 (一)家庭申请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21年、2022 年和2023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23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4.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5.为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正常生 活,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共同申 请,监护人属于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等非自然人情形的,由履行监护职责的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监护证明。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保障性租赁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五年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中,是否具有本市户籍、取得本市户籍年限、年龄、房产转让年限、商事资产认定等时间计算节点,均为批次受理时间的截止日期(2024年4月12日)。 (三)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申请人及 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抚养、扶养或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也可以共同申请。 (四)上述申请条件为基本申请条件,其它包括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与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相关的申请条件详见《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 (五)已取得销售类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含满5年后按上市 交易指导价交由政府回购或已上市转让的),不能申请本批次保 障性租赁房,按规定以折旧方式退房的除外。已申请(含目前已 纳入受理范围、已选房、已入住)非销售类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除按规定退出或退房的),不能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 请有意向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家庭详细阅读申请条件,结合自身家庭情况提前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并诚信申报,未自行提前核实及诚信申报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申请家庭自行承担。 (六)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 1.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 2.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资产)标准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6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4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 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8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72万元。 厦门保障性租赁房常态化申请条件+对象要求2024-01-11,全文共 1754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市自2024年1月10日已经开启保障性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了,符合条件的几类对象才能申请,快来看看吧。 厦门保障性租赁房常态化申请基本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优先分配情形中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民政部门确认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 4.属于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及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家庭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2)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3)属于低收入家庭的,需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均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且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民政部门确认低收入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 5.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且符合前款第2项、第3项及第4项规定条件的可以常态化申请保障性租赁房。 6.为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正常生活,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共同申请(监护人属于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等非自然人情形的,由履行监护职责的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监护证明)。(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保障性租赁房: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五年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上述申请条件为基本申请条件,其它包括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与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相关的申请条件,详见《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 (四)厦门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以申请时公布为准。 厦门保障性租赁房常态化申请对象要求 仅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属于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家庭,具体包括: (一)优先情形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属于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应当优先分配。其中,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民政部门确认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 (二)适当优先情形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轮候时予以适当优先分配: 1.孤寡老人;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残疾、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包括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获得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省级以上“时代楷模”“八闽楷模”及“道德楷模”)、劳动模范称号的; 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4.国家规定其他应予优先情形的。国家规定其他应予优先情形具体包括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予以优先情形,目前有以下3种情形: (1)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予以适当优先分配。 (2)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退役军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军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优待对象家庭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予以适当优先分配。 (3)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申请人育有3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3个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予以适当优先分配。 (三)单列情形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家庭,可以予以单列分配: 1.居住在危房的; 2.居住在已退的侨房、信托代管房等落实政策住房的; 3.居住在已确定拆迁范围内的住房且不符合安置条件的。 (四)低收入家庭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且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民政部门确认低收入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的申请家庭,可直接纳入受理范围,但在选房分配时不予优先、适当优先或单列分配。 厦门第十二批公租房申请时间安排表(附入口)2023-12-06,全文共 329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第十二批租赁方案(节选)办理时间申请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 审核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8日 摇号、选房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1日 合同签订:拟12月下旬(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 交房时间:拟12月底(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 联系咨询方式企业名称: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九楼 咨询电话:0592-96838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安居集团官网:www.xmanju.com 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www.xm-gzf.com 厦门线上狗证办理申请操作指南(附图示)2023-10-18,全文共 378 字 + 加入清单通过i厦门app、厦门e政务微信小程序或者福建网上办事大厅进入“智慧养犬平台”办理以i厦门app为例 1、进入i厦门app后,点击服务—公安服务—智慧养犬栏目 2、进入平台后,点击免疫证明、养犬证办理,两类业务也可以分开进行办理 3、阅读疫苗和芯片植入告知书,点击下一步 4、按要求填写犬只的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明以及补充材料,点击提交 ①本地岛内户口:身份证 ②本地岛外户口:1.身份证2.岛内租房合同或岛内房产证等能证明在岛内居住的材料 ③外地户口:1.身份证2.居住证、岛内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有办理居住证只需要提供身份证) 等能证明在岛内居住的材料 ④港澳台居民:港澳台通行证、台胞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⑤外籍人士:护照、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⑥委托办理:犬主相关材料(参照以上5类),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 5、最后就可以携带犬只去线下进行免疫啦 2023厦门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批次轮候分配安排2023-10-09,全文共 5758 字 + 加入清单厦门2023年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批次轮候分配安排一、分配原则(一)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实行自愿申请原则。 (二)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房型调整实行批次轮候分配制度。 本批次申请家庭办理房型调整意向登记后,通过摇号产生房型调整顺序号。房型调整顺序号仅在本批次有效,不得跨批次使用。摇号结果公布后,未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本批次申请失效;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未按规定参加选房及未完成选房的申请家庭,本批次申请失效;选房工作结束后,未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提交续租申请的,本批次申请失效;提交续租申请材料后经审核不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本批次申请失效;符合继续承租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出原承租住房并入住调整后房源的,本批次申请失效。 (三)本批次房型调整中,申请家庭成员婚前各自承租一套一房型保障性租赁房,并在2023年10月20日前按规定已退出其中一套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家庭,安排在第一场次分配(以下简称第一场次分配对象),并直接纳入受理范围。 (四)批次房型调整工作结束后,剩余房源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收回。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本批次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申请房型调整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家庭应至少住满一个合同租赁期,且符合继续承租条件; (二)申请家庭承租期间人口发生变化,变化后家庭人口数量符合更大或更小保障性租赁房房型配租标准(以办结人口变更手续为准)。 保障性租赁房房型配租标准具体为: 1.1人户可以配租一房型; 2.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二房型; 3.3人及以上(不含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三房型。 三、申请分配程序及安排(一)申请分配程序 1.符合本批次房型调整条件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家庭情况自愿向保障性住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在“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房型调整 ”模块进行意向登记。符合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的申请家庭可在模块中查询。 2.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公开随机摇号,产生意向登记对象的房型调整顺序号,确定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 3.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摇号结果及符合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确定批次受理范围,进入批次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按摇号产生的房型调整顺序号先后依次在安排场次选房。 4.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等部门对已完成选房的申请家庭进行承租条件审核,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确认保障性租赁房承租资格。 5.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已选房家庭退出原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并在规定时间内入住调整后的保障性租赁房。 (二)时间及地点安排 1.资格查询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0日 意向申请家庭可在上述时间内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掌上办-房型调整”模块查询或致电968383咨询是否属于房型调整对象、符合调整的房型及是否符合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等信息。 变更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0日 符合房型调整申请条件,但因承租期间未及时变更人口,可在10月20日前到保障性租赁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承租家庭人口变更。 2.意向登记 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20日(工作日, 上午 8:00 - 12:00,下午2:30-5:30) 两种方式意向登记,申请家庭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登记: (1)手机登录“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掌上办-房型调整”模块(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2)纸质材料提交到现承租的保障性住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3.摇号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地点: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市住房保障中心 4.选房 时间:2023年12月(具体选房时间及地点以届时通知为准) 5.已选房家庭续租审核资料提交时间及地点将根据选房情况通知办理。 6.租赁合同签订、交房入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房源安排(一)本批次房源共5200套现房房源,其中一房型521套、二房型1879套、三房型2800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1.思明区、湖里区房源237套(一房型121套、二房型80套、三房型36套),其中前埔BRT枢纽站保障性住房3套(一房型3套);古楼公寓13套(一房型7套、二房型6套);观音山公寓18套(一房型10套、二房型8套);虎仔山庄17套(一房型17套);万景公寓12套(二房型7套、三房型5套);高林居住区108套(一房型44套、二房型33套、三房型31套);湖边花园A区37套(一房型21套、二房型16套);湖边花园B区29套(一房型19套、二房型10套)。 2.集美区房源156套(一房型88套、二房型67套、三房型1套),其中滨水小区71套(一房型47套、二房型23套、三房型1套);后溪花园13套(一房型7套、二房型6套);华铃花园61套(一房型34套、二房型27套);杏北锦园居住区11套(二房型11套)。 3.海沧区房源1041套(一房型54套、二房型545套、三房型442套),其中海新阳光公寓二期9套(一房型4套、二房型3套、三房型2套);新阳居住区一期62套(二房型62套);新阳居住区二期970套(一房型50套、二房型480套、三房型440套)。 4.同安区房源1936套(一房型37套、二房型326套、三房型1573套),其中滨海公寓64套(一房型26套、二房型38套);城北小区63套(一房型11套、二房型51套、三房型1套);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109套(二房型87套、三房型22套);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二期1700套(二房型150套、三房型1550套)。 5.翔安区房源1830套(一房型221套、二房型861套、三房型748套),其中黎安居住区188套(一房型33套、二房型142套、三房型13套);九溪小区213套(一房型10套、二房型175套、三房型28套);东方新城一期60套(一房型11套、二房型43套、三房型6套);东方新城二期A地块47套(一房型25套、二房型22套);东方新城二期B地块98套(二房型98套);洋唐居住区A09地块29套(一房型2套、二房型26套、三房型1套);洋唐居住区A11地块25套(二房型25套);洋唐居住区三期1170套(一房型140套、二房型330套、三房型700套)。 注意事项:原承租房源位于思明区或湖里区的,可以选择任一行政区房源进行调整;原承租房源位于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的,只能选择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房源进行调整。具体房源以《选房手册》为准,因项目房源有限,本批次房源全部选完后,选房工作结束,剩余未选房的申请家庭本批次房型调整失效,房型调整顺序号作废。 (二)面积标准 一房型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 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 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 (三)各项目租金标准及物业服务费标准 1.本批次房源市场租金标准分别为:前埔BRT枢纽站保障性住房21.4元/㎡·月、古楼公寓、观音山公寓、高林居住区、湖边花园A区、湖边花园B区16元/㎡·月、虎仔山庄19.1元/㎡·月、万景公寓17.6元/㎡·月、滨水小区、杏北锦园居住区9.6元/㎡·月、后溪花园12元/㎡·月、华铃花园11.7元/㎡·月、海新阳光公寓二期10.4元/㎡·月、新阳居住区14.3元/㎡·月、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13元/㎡·月、滨海公寓11.6元/㎡·月、城北小区8.2元/㎡·月、黎安居住区13.1元/㎡·月、九溪小区12.5元/㎡·月、东方新城6.2元/㎡·月、洋唐居住区12.7元/㎡·月。 2.本批次房源物业服务费标准:前埔BRT枢纽站保障性住房、古楼公寓、观音山公寓、万景公寓、虎仔山庄、高林居住区、湖边花园A区、湖边花园B区、滨水小区、杏北锦园居住区、华铃花园、海新阳光公寓二期、城北小区、东方新城一期1.2元/㎡·月、新阳居住区2.5元/㎡·月、滨海公寓1.98元/㎡·月、后溪花园、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2元/㎡·月、东方新城二期A地块、洋唐居住区1.8元/㎡·月、东方新城二期B地块、黎安居住区、九溪小区、洋唐居住区三期2元/㎡·月。 五、申请限制违反下列保障性租赁房管理规定且未完成整改的申请家庭不得申请房型调整: (一)将保障性租赁房转租、转借、调换以及作为经营性用房; (二)改变房屋用途、擅自装修、损毁、破坏、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 (三)未按期足额缴交租金及滞纳金、物业服务费; (四)被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在2021年房型调整批次中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签订租赁合同后不入住的申请家庭。 六、工作流程(一)确定可申请房型调整家庭名单 意向申请家庭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公众号“房型调整”模块查询或致电968383咨询是否属于房型调整对象、可调房型及是否符合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等信息。若符合房型调整条件,但未在查询名单内或人员发生变化的申请家庭,请于10月20日前到保障性租赁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家庭人口变更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的,不再纳入本批次意向登记范围。 (二)意向登记 意向登记分为线上登记及线下登记两种方式,申请家庭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意向登记。 1.线上登记:“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房型调整” 申请家庭的申请人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受理,身份验证成功后,确认申请家庭信息及原配租房源信息,生成《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申请意向登记单》(附件2)。 2.线下登记:在保障性住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 符合本批次申请条件的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保障性住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等原件供核验。 (三)摇号 意向登记结束后,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摇号,确定已取得《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申请意向登记单》申请家庭的房型调整顺序号及批次选房范围,公证部门对摇号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摇号结果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1. 本批次意向登记家庭纳入选房范围的包括: (1)排序在1-5200号的申请家庭; (2)排序在5200号以后的属于第一场次分配对象的申请家庭。 2.未纳入选房范围申请家庭的《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房型调整申请意向登记单》及摇号产生的房型调整顺序号失效。 (四)选房 1.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房源情况及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情况制定选房方案,以《房型调整选房手册》形式公布执行。选房手册包括本批次选房的申请名单、选房顺序、房源清单、选房规则、看房时间、选房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等。 2.市住房保障中心向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发放《房型调整选房通知书》及《房型调整选房手册》。 3.申请家庭应当按照本批次《房型调整选房手册》的规定参加选房。原承租房源位于思明区或湖里区的申请家庭可在任一行政区剩余房源中按意愿选择符合家庭结构配租标准的房源;原承租房源位于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的申请家庭只能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剩余房源中按意愿选择符合家庭结构配租标准的房源。 4.选房后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房型调整选房确认书》,并填写《房型调整承诺书》。 5.纳入选房范围但在本批次选房工作结束时未完成选房的申请家庭,其本批次房型调整顺序号失效。 (五)承租条件审核 完成选房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保障性住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续租申请,按届时的续租审核标准执行。 特别提醒: 对完成选房的申请家庭按续租审核要求进行续租条件审核。经审核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组织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符合保障性租赁房行租金补助条件的,按对应标准执行;不符合承租条件的,需退出原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具体收入及租金补助标准以届时续租审核时点为准。 (六)退出原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 1.已选房的申请家庭经审核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携带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房型调整通知书》及签订的《过渡协议》(《过渡协议》一式两份,市住房保障中心一份,申请家庭一份)到调整后的保障性租赁房所在物业服务处领取钥匙。 2.搬迁完成后,原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住户需腾空住房,打扫干净,缴清房租、物业管理费及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及其它所有相关费用,提供相关票据及撤销单据,并保证房屋固定装置和设备齐全完好。将保障性租赁房清空后,到所在小区物业办理退房手续。委托运营企业管理的项目由委托运营企业办理退房手续。 3.《房型调整通知书》规定的截止时限内(自《房型调整通知书》出具之日起2个月)未完成交房入住手续并退出原承租房源的,本批次房型调整申请失效,申请家庭需按新续租审核的结果签订原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合同,房型调整的房源由住房保障部门收回。 (七)签订房型调整后的保障性租赁房合同 原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退房后,已选房并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新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重新计算)。 七、注意事项及特别提醒(一)未纳入选房范围申请家庭摇号产生的本批次房型调整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二)纳入选房范围的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的申请资格,其本批次房型调整顺序号失效: 1.未按《选房手册》规定参加选房的; 2.未按《选房手册》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的; 3.签订《选房确认书》后,但经审核不符合继续承租条件的; 4.经审核符合继续承租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出原承租保障性租赁房,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型调整后房源的租赁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的。 (三)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签订租赁合同后不入住的申请家庭,下一批次不得参与房型调整。 (四)选房后,经审核不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继续承租条件的,需退出原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经审核,租金补助比例变化的,按照新认定的租金补助标准承租。 八、咨询电话及公开网站:(一)市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968383 (二)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附件下载: 厦门2023廉租房房型调整意向申请操作指南(附图示)2023-10-09,全文共 363 字 + 加入清单房型调整意向申请操作指南1、申请家庭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到业务办理-掌上办-房型调整-房型调整意向申请 2、点击房型调整意向申请进入到房型调整申请批次信息列表,本操作需由申请家庭的申请人登录才能操作,共同申请人无法进入页面。如果用户未登录过i厦门,则会跳转到i厦门登录页面,需登录后才可进行后续操作,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页面。 3、点击上传材料,进入到上传材料页面,上传图片,点击提交按钮。(如下图) 4、提交成功后,将返回到申请信息-家庭人员信息页面,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下一步骤意向申请信息提交,如下图。 提交成功后,则房型调整意向登记提交成功,如下图所示。此时就需要等待街道审核,在进入意向申请只能查看信息,不能重复提交资料。如果街道办事处审核不通过,则用户仍然可以补充材料继续提交,直至批次结束或街道审核通过。 厦门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指南(保障资格申请)2023-04-14,全文共 2955 字 + 加入清单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 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 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 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 (厦房租赁〔2021〕20 号)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包含以下两类: 1.通过普通高考或统招专升本方式取得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其中来厦就业的,首次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且劳动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 其中来厦创业的,首次在厦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及首次在厦门缴交社保的时间均在2021年1月1日(含)后。 上述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时间,指申请人本科(含)以上最高学历实际毕业后,在厦签订劳动合同(缴交社保、办理执照)的最早时间。 2.由各区(管委会)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要,经各区(管委会)认定后纳入保障范围的技术骨干人才。 (二)申请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年龄应在30周岁(含)以下,即应在30周岁生日当天(含)之前,其中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出生时间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之后,但应满足首次在厦就业(创业)时,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2.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在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3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的医社保缴交次数取申请时前六个月、实际毕业后的缴交次数。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住房情况符合以下两点要求:(1)本人及父母名下均无住房;或本人名下无住房,父母仅有1套住房;或本人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2)申请对象已婚的,配偶名下无住房或者与父母仅有1套共有住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行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在厦门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的(申领后又全额退还的除外)。 3.在厦取得优惠住房实物保障或正享受过渡性住房保障的。 4.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内,未提出资格申请的{即,提交保障资格申请之日超过首次在厦就业(或创业)一年的},其中2023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首次在厦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受理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起,平台开放时间。 四、资格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准备以下材料后,登录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 1.申请本人、配偶、父母各自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 如申请人及亲属不在同一户口本,无法明确完整说明亲属关系;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父母信息的,应按平台提示提供相关材料。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劳动合同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就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期限1年(含)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其中,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指劳动关系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为在厦门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劳动合同与非本市的总公司(总部)签订,但实际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工作的,申请时,应在平台填写在厦注册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并提供总公司、在厦分公司(分支机构)共同盖章确认的在厦实际工作地证明。 劳动合同期限,指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满1年(含);(2)申请时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但能提供多份连续且合计劳动期限满1年(含)劳动合同的。 4.自主创业相关材料(申请方式为创业的)。提供2021年1月1日后在厦办理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以及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 5.实际工作地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交能充分体现个人实际工作地的材料: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应在合同正文中将“实际工作地”“工作区域”等体现工作范围的表述详细到区一级行政范围(如,厦门市思明区);提供实际工作地证明的,应按范本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效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申请查询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可于 5 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 (三)异议申请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资格申请”模块或联系受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申请人可在 5 个工作日后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四)公示审核意见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成为本优惠政策保障对象。 五、其他说明 (一)为便于申请人快速了解本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平台设置“自我评估”模块,申请人可在正式填写申请信息之前,通过该模块进行资格自我评估。资格自我评估不作为申请的前置条件,评估结果不影响保障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完整提供有效信息。申请人为申请信息的第一负责人,应对是否申领过“过渡性住房补贴”、所承租房源是否属于优惠住房实物保障、过渡性住房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公房、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等重点信息进行核实、确定。 受理部门保留复审、复查、倒查、抽查等随时核查的权力,一经查实申请人未如实、完整、有效提供申请信息,可随时要求申请人退回已取得的保障,直至取消保障资格。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6个月。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重新提交资格申请,且相关时间要求以重新提交申请之日为准:被审核拒绝,未在15个自然日发起异议申请的;未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在有效期内提交批次申请失败、重新提交批次申请时间超过有效期;参与首次保障的批次申请前,工作、婚姻、住房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的。 (四)申请人获得“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方可申请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实物配租)《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三(租金补贴)。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房屋事务中心:285956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厦门回湖里区升初中网上微信预约登记操作指南2024-05-10,全文共 990 字 + 加入清单第一步: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并注册账号 微信关注“厦门i教育”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i教育]栏目进入登录页面,点击右上角“去登录”按钮进入填写已注册的账号、密码、点击完成验证(完成图形验证)后,点击登录按钮登录。(注:未注册厦门i教育账号的需先进行注册;若有注册过i厦门账号,也可用i厦门账号登录。) 第二步:进入回湖里区升初中系统 进入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在[热门应用]-[入学一件事]板块点击进入,找到“初中一年级”板块,点击“回户籍地升初中”进入,点击“我要报名”,再选择“湖里区”。注意选择正确的区填报。 第三步:信息填写 1.进入回湖里区升学申请信息填写界面,可以看到“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港澳适龄儿童”“台湾适龄儿童”“华侨、外籍适龄儿童”四类户籍类型。选择对应的户籍类型进入并填写相关信息。 2.内容填写。主要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受教育情况、监护人信息、两一致情况、房产信息、申请理由。 3.如果申请回户籍地的学生信息不止一个,可以点击“新增一条多孩信息”,新增的多孩信息也应是今年要回湖里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其他年级不要添加。新增的学生需完整填写基本信息和受教育情况。特别提醒:华侨、外籍适龄儿童需要选择国籍。 4.两一致情况填写:家长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是否符合“两一致”情况。 注:“两一致”,即学生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父母房产与户口所在地一致。 5.房产情况填写:是否在湖里区购房需家长根据自己的实际购房情况点选。 如果在湖里区没有购房,点选“否”即可,如果有购房,点选“是”,并根据自己的房产情况填写相对应的房产信息。 已经取得产权证的点击“已取得产权”,填写产权证号;新建商品房还未取得产权证的,点击“未取得产权证”填写在土房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 温馨提示:若已取得产权,产权证号直接写产权证号的数字,不要填写“第”、“号”、“-1”、“-2”,否则系统无法核查到房产数据; 6.填写完信息,检查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发送验证码。输入监护人一手机收到的验证码,提交登记。(注:若信息填写未完整,暂时无法提交登记,可选择先保存草稿,等信息填写完整后再提交登记。) 提交成功后的页面会有提示现场报名时间及方式,请认真阅读。 7.“申请修改”如果发现信息填写错误,点击下方的“修改登记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完后务必重新“提交登记”。 搜索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