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人租房用提取公积金时间间隔
2023-05-30,全文共 361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6月1日起,南京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租房提取标准及提取频次: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为3个月。职工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按职工与出租单位的约定,定时办理提取手续,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
(1)家庭(本人及配偶)名下在南京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2)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满足条件后提取手续:
职工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单身职工只需身份证,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离异职工携带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借记卡(I类),到单位缴纳公积金开户行提取网点柜面申请。
也可使用手机下载“南京公积金”、“我的南京”、“江苏政务”APP,线上办理租房提取。
到账时间:
公积金提取登记成功后1-3个工作日到账。
江苏省直公积金个人开户哪些银行可以办
2022-02-07,全文共 316 字
+ 加入清单江苏省直公积金个人开户办理地点
1、建设银行中山南路支行:秦淮区中山南路246号;
2、建设银行北京西路支行:鼓楼区北京西路43-6号;
3、建设银行湖北路支行:鼓楼区中山北路26-1号;
4、农业银行三元支行:秦淮区洪武路357号;
5、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秦淮区中山南路148号;
6、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汉府支行:秦淮区中山东路404号
拓展阅读:签订跨缴存机构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贷款条件
申请签订跨缴存机构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的贷款,必须是省直中心或南京中心承办银行(或协作银行)发放的、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申请签订跨缴存机构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省直中心和南京中心无未结清或审批在途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江苏省直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咨询电话
2022-02-08,全文共 227 字
+ 加入清单单位信息变更联系电话:025-83666428,可以打这个电话咨询相关事项。
拓展阅读:跨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到哪里去办理该业务?需要带哪些材料?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是省直中心承办银行的:
签订协议需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前往本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服务网点办理。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不是省直中心承办银行的:
签订协议需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前往归集银行服务网点办理。
推荐阅读:中国银行归集业务办理网点
南京《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05-26,全文共 981 字
+ 加入清单1.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和频次
为了落实“租购并举”方针,进一步加大租房支持力度,优化租房提取政策,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租房实际需要。结合目前南京市租金水平,对于无房单身职工,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限额由1200元提高至1800元,年度提取总金额不超过21600元。对于无房已婚职工,夫妻缴存双方合计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由2400元提高至3600元,年度提取总金额夫妻合计不超过43200元。提取频次由每年一次间隔12个月调整为每季度一次间隔3个月。对于账户余额充足的职工,可以一次提取全年的额度。对本年度已办理过租房提取的职工,可以继续补提剩余额度。
2.优化逐月提取还贷政策
为了减轻职工还贷压力,有序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优化逐月提取还贷政策,满足职工还贷需求。对于在我中心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签订逐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的职工,如有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以签订补充逐月提取偿还商贷协议,在结清当期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中心根据商贷银行反馈的职工上月已归还商贷本息情况,于每月19日开始(遇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自动划转职工缴存账户中部分金额至职工商贷还款银行卡,用于报销上月已归还商贷本息。提取额度为上月商贷月还款金额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扣除当期逐月还公贷金额后两者中的较小值。职工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签订补充逐月提取偿还商贷协议,签订补充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时,住房公积贷款应不逾期,且已签订逐月还公贷协议,签订后协议于次月生效。
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为了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调整首套房面积认定标准。取消原有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已有首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认定标准,仅保留人均不超过40平方米的认定标准。
关于加大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租房、购房支持力度
积极落实生育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加大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租房、购房支持力度。多子女家庭,即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对于无房的多子女家庭,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人、夫妻双方为120万元/户。
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租房提取支持政策,与我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不叠加使用。
政策原文:南京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南京公积金贷款买法拍房流程
2024-02-01,全文共 524 字
+ 加入清单(一)贷款申请。成功竞拍住房后,贷款申请人至选定 的承办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公积金法拍贷”业务。
(二)贷款受理审核。承办银行审核贷款申请材料,核 对网上竞拍信息,截图打印贷款用途证明材料,将相关信息 和材料录入、扫描上传至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逐级审核。
(三)出具同意贷款承诺证明。贷款经公积金中心(承办银行)审核通过后,由承办银行向人民法院出具《法拍房个人住房贷款放款承诺书》(见附件)。
(四)抵押办理。贷款申请人和承办银行依据人民法院 出具的司法文书,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
(五)抵押审核。承办银行收集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 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审核原件, 复印件加盖或签署“与原件一致”),与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的其他材料录入、扫描上传至住房公积金业务 系统。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
(六)贷款发放。法拍房抵押权设立后,承办银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报送抵押审核、发放贷款在内的工 作。贷款发放至人民法院指定的贷款收款账户。 第七条 承办银行应在确认具备办理“公积金法拍贷” 业务资质的情况下,承接相关业务。不得无故拒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公积金法拍贷”业务。
南京公积金提取网点汇总
2022-06-16,全文共 1139 字
+ 加入清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一览表 | |||
中心名称 | 地址 | 电话 | 办公时间 |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洪武北路9号 | 025-84552800 |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
城中分中心服务大厅 | 玄武区洪武北路9号 | 025-84552869 | 法定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 |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 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政务服务中心A140窗口 | 025-68505140 | 法定工作日 9:00-12:00 13:30-17:30 |
铁路分中心服务大厅 |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16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宁路支行二楼 | 025-83201121 | 法定工作日 8:30-11:40 14:00-17:00 |
江宁分中心服务大厅 | 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341号君铂大厦二楼 | 025-52286084 | 法定工作日 9:00-12:00 14:00-17:00 |
六合分中心服务大厅 | 六合区雄州街道长江路32号 | 025-57124172 | 法定工作日 9:00-12:00 14:00-17:00 |
六合市民中心公积金窗口 | 六合区雄州街道龙池路333号B107号一楼柜台 | 025-57130526 |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
浦口分中心服务大厅 | 浦口区文德路5号 | 025-58882600 | 法定工作日 9:00-12:00 14:00-17:00 |
浦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 浦口区象山路4号B座二楼24号窗口 | 025-69659396 | 法定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
江北分中心服务大厅 | 江北新区浦滨路150号15号楼一楼 | 025-58490916 | 法定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 |
江北市民中心公积金窗口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滨江大道292号一楼H1窗口 | 025-68110826 | 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
溧水分中心服务大厅 | 溧水区中大街48-3 | 025-57222220 | 法定工作日 8:30-11:30;14:00-17:00 |
溧水分中心“市民之家”公积金窗口 | 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D220窗口 | 025-57236236 | 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
高淳分中心服务大厅 | 高淳区淳溪街道创新大道9号市民中心二楼B厅 | 025-57336345 | 法定工作日 8:30-11:30;13:30-17:00 |
高淳区市民中心公积金窗口 | 高淳区创新大道9号2楼B区B234、B235、B236窗口 | 025-57336345;025-68988021 | 法定工作日8:30-11:45;13:30-17:00 |
拓展阅读:南京各银行提取网点
关于南京住房公积金客服系统升级的通知
2024-01-17,全文共 357 字
+ 加入清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于2024年1月18日(周四)18:00—21:00对住房公积金客服系统进行升级。在此期间将暂停12329语音服务、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公积金语音服务以及“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苏服办”App、网上办事大厅、门户网站等渠道的微客服和在线留言服务。
拓展阅读:南京公积金线上单位如何办理公积金比例调整?
单位经办人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www.njgjj.com),点击“归集业务-单位比例变更”,在“变更后单位比例”栏中录入变更的相应比例后,
点击“提交”并打印《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汇总信息回执》和《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受理回执》后,再点击“提交”即完成单位公积金比例调整业务。
目前单位缴存比例可在5%到12%之间调整。
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钱
2023-12-15,全文共 196 字
+ 加入清单首套房利率:5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6%,5年期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1%。
第二套房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5年期以下(含5年)和5年期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南京公积金贷款还清证明查询
1、登陆“南京公积金”APP→“我的”→身份认证
2、进入业务大厅→选择贷款业务→证明材料下载→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
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2023(超全汇总)
2023-12-01,全文共 344 字
+ 加入清单按规定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全部产权自住住房、部分产权共有产权保障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2023年5月25日:南京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调整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方面积认定标准。
自2022年5月20日起:南京关于调整首次使用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的通知
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年限: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最长为30年,超过30年的按30年计算。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配偶为军官或士官的根据已有住房套数同档次个人贷款最高限额计算。
南京公积金买房贷款上限是多少
2023-12-01,全文共 171 字
+ 加入清单购买首套住房:
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至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
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
推荐阅读: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超全汇总)
南京职工去世公积金销户提取办法
2024-04-17,全文共 525 字
+ 加入清单办理流程: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若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或公证确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全部到场并签订承诺书,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无法全部到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委托其他成年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代为办理提取,须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须当场签订承诺书。
提取平台:
可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可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等互联网渠道办理第二十七条中(一)(二)(三)情形的提取。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结时间: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需要查证材料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银行卡,因职工死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
提取材料: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材料;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
3.死亡职工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公证确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公证书原件;其他情形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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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可以开公积金账户的银行
2023-08-30,全文共 318 字
+ 加入清单1、建设银行中山南路支行:秦淮区中山南路246号;
2、建设银行北京西路支行:鼓楼区北京西路43-6号;
3、建设银行湖北路支行:鼓楼区中山北路26-1号;
4、农业银行三元支行:秦淮区洪武路357号;
5、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秦淮区中山南路148号;
6、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汉府支行:秦淮区中山东路404号
公积金新闻:
2023年8月底前,相关功能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亮码可办”推广使用,原有纸质证明及出具方式并行使用、同时有效,过渡期1年;2024年8月起,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南京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业务率先在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上线
2022-09-15,全文共 353 字
+ 加入清单【政策发布于2021年6月8日】
近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率先在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上线。
即日起,南京缴存职工在试点城市(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嘉兴、衢州、合肥、芜湖)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实现全程网办。缴存职工只需从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申请(http://csj.sh.gov.cn),无须提供任何资料,通过共享平台核查本人婚姻、户籍、异地房屋交易及不动产产权信息,对核查符合条件的业务在线办理、一步办结,资金最快一个工作日到账,真正做到了零材料、零跑腿、零等待。
下一步,中心将进一步对接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查询打印等一批跨省通办事项“一网通办”,真正解决异地办理业务职工两地跑的痛点、堵点问题。
注:试点城市可能会不断增加,可以登录平台查看。
南京职工去世家属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材料
2024-04-17,全文共 195 字
+ 加入清单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材料;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
3.死亡职工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公证确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公证书原件;其他情形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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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2022-06-21,全文共 474 字
+ 加入清单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结合省市助企纾困各项举措,现就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缓缴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且确定补缴方案的,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后按照补缴计划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受疫情影响,2022年5月至12月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职工,可以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情况说明,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可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提高2022年5月至12月租房提取额度,单身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由每月1200元提高至每月15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由每月24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
2023年度南京公积金年度结息暂停业务通知
2023-06-25,全文共 387 字
+ 加入清单为做好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现就暂停相关业务系统工作通知如下:
6月28日18:00时起暂停集中代收单位汇补缴登记业务(含柜面、网厅);
6月29日18:00时起暂停跨行提取业务(含柜面、线上服务渠道);
6月30日12:00时起暂停所有柜面业务和线上公积金服务渠道,含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www.njgjj.com)、“南京公积金”手机APP、“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 江苏政务服务网、“苏服办”手机APP 、“我的南京”手机APP以及支付宝等渠道的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请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于2023年6月30日14:00时前完成公积金业务系统签退工作,确保签退前将柜面已登记的销户提取业务入账或撤销,并于中心业务恢复正常后,完成撤销业务的补录工作。2023年7月1日9:00时起各项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南京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
2024-01-25,全文共 434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6月1日起,南京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租房提取标准及提取频次。
提取标准
对于无房单身职工,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由1200元提高至1800元;对于无房已婚职工,夫妻缴存双方合计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由2400元提高至3600元;对于无房的多子女家庭,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
提取频次:
提高租房提取标准及提取频次: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为3个月,对于账户余额充足的职工,可以一次提取全年的额度。对本年度已办理过租房提取的职工,可以继续补提剩余额度。职工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按职工与出租单位的约定,定时办理提取手续,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
拓展阅读:高层次人才提取公积金租房额度
《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单身A、B、C类高层次人才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2400元计算。
南京如何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2023-12-01,全文共 439 字
+ 加入清单(1)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配偶为现役军官(含士官)贷款额度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
(2)按照规定的贷款金额占房屋总价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且符合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价的80%;如借款人使用拆迁款购买住房,应将拆迁款全额计入首付,抵扣部分不予计算贷款额度。
(3)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
购买首套住房: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至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
南京住房公积金南京银行提取服务网点一览
2018-07-18,全文共 493 字
+ 加入清单网点名称 | 网点地址 | 联系电话 |
城北支行 | 鼓楼区湖北路85号 | 83338989 |
热河支行 | 鼓楼区热河路50号 | 58590769 |
洪武支行 | 秦淮区淮海路50号南京银行 | 85605398 |
城东支行 | 玄武区中山门大街99-1号 | 58079501 |
仙林支行 | 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杉湖西路9号 | 84809253 |
和燕路支行 | 栖霞区和燕路319号 | 85605006 |
紫金支行 | 太平北路104号 | 83377209 |
雨花支行 | 雨花西路210号 | 52415749 |
城南支行 | 江宁区金盛路199号 | 52158733 |
白下支行 | 秦淮区苜蓿园大街81号 | 84271691 |
江宁科学园支行 | 江宁区莱茵达路288号 | 87197955 |
分行营业部 | 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 86775973 |
城西支行 | 鼓楼区江东北路93号 | 58780318 |
新街口支行 | 王府大街89-4号 | 84707023 |
江宁支行 | 江宁区胜太路97号 | 52127299 |
高淳支行 | 高淳区淳溪镇宝塔路188号 | 57305508 |
溧水支行 | 溧水区永阳镇宝塔路8-9号 | 66655003 |
江北新区分行营业部 | 浦口区海都路8号 | 58112276 |
大厂支行 | 南京市六合区大厂园西路178号 | 57012349 |
拓展阅读:南京公积金(分中心)服务网点汇总
南京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事项清单
2024-01-25,全文共 1182 字
+ 加入清单自2020年12月起,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陆续开通了8项业务的“跨省通办”。具体的“跨省通办”业务事项清单如下:
1、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查询
2、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4、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5、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6、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7、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8、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拓展阅读: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地址、电话和办公时间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51号
电话:025-845528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城中分中心服务大厅】
地址:玄武区洪武北路9号
电话:025-84552869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政务服务中心A140窗口
电话:025-68505140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 13:30-17:30 15:00-17:30(夏令时)
【铁路分中心服务大厅】
地址:中山北路260号13楼1303室
电话:025-85821231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1:40 14:00-17:00
【江宁分中心服务大厅】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341号君铂大厦二楼
电话:025-52286084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 14:00-17:00
【六合分中心服务大厅六合网点】
地址:六合区雄州街道长江路32号
电话:025-57124172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 14:00-17:00
【浦口分中心服务大厅江浦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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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分中心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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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分中心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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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分中心“市民之家”办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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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分中心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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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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