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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直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材料
2022-02-08,全文共 266 字
+ 加入清单省直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办理材料:
1、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新的法人证书及相关变更文件);
2、变更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中心留存)。
拓展阅读:到哪里去办理跨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需要带哪些材料?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是省直中心承办银行的,签订协议需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前往本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服务网点办理。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不是省直中心承办银行的,签订协议需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前往归集银行服务网点办理。
江苏省直公积金单位信息在去哪改
2022-02-24,全文共 339 字
+ 加入清单江苏省省政务服务中心可办理单位信息变更。
柜台:南京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二楼D区省直公积金柜台
拓展阅读:什么是跨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业务?
跨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跨缴存机构委托逐月还公贷业务),是指:
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京中心)实现信息互联,对于缴存中心与贷款中心不一致的缴存职工,可在缴存中心签订《跨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业务协议书》(以下简称跨缴存机构委托逐月提取还公贷协议)。
根据贷款中心传递的公贷信息,每月以转账方式划转其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金额,用于偿还其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江苏省直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要带哪些材料
2022-02-08,全文共 425 字
+ 加入清单江苏省直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材料
1、省级机关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2、《省级机关公积金汇(补)缴书》。
拓展阅读: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维修资金?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另外,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办房〔2015〕52号)精神,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也可使用维修资金。
江苏省直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柜台办理流程(附材料)
2022-02-08,全文共 251 字
+ 加入清单1、单位经办人携带材料至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申请
办理材料:
①省级机关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②《省级机关公积金汇(补)缴书》。
2、银行柜面审核
①不通过的话银行柜面会告知原因
②通过则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中完成个人账户信息变更后办结。
拓展阅读:公积金提取可以提供什么银行卡?
省直公积金提取可以提供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江苏银行、紫金农商银行、民生银行任意一家银行本人一类储蓄卡。
江苏省直公积金个人开户咨询电话+地点
2022-02-07,全文共 172 字
+ 加入清单办理地点
1、建设银行中山南路支行:秦淮区中山南路246号;
2、建设银行北京西路支行:鼓楼区北京西路43-6号;
3、建设银行湖北路支行:鼓楼区中山北路26-1号;
4、农业银行三元支行:秦淮区洪武路357号;
5、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秦淮区中山南路148号;
6、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汉府支行:秦淮区中山东路404号
联系电话
025-83666428
2023江苏省环保集团招录政策咨询电话
2023-05-09,全文共 446 字
+ 加入清单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025-52372131;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有限公司:025-52372757;
江苏省生态环境大数据有限公司:025-52372757;
江苏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025-52372819;
江苏省环保集团投资有限公司:025-52372300;
江苏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025-52372926;
江苏中吴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0519-81597574;
江苏省环保集团苏州有限公司:0512-66062007;
江苏省环保集团宿迁有限公司:0527-84330669;
江苏省环保集团南通有限公司:0513-89092911;
江苏省环保集团盐城有限公司:18662056364;
江苏省环保集团共享服务有限公司:025-52372422;
江苏省环保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025-5237235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52372039。
江苏省直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线下能办吗
2022-02-08,全文共 232 字
+ 加入清单可以办。
江苏省省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二楼D区省直公积金柜台
拓展阅读:网上办理公积金提取,收到短信后如何确认用户信息或查看退回原因?
如果是通过APP申请
可以点开APP首页,依次点击“江苏省省直公积金提取”--“进入应用”--“确定”--“我的待办”点击“确认信息”或“查看退回原因”;
如果通过网站提取
需要点击网页右上角的个人姓名进入用户中心——点击公积金提取一键提取,进入后顶上有一个“待办”项目点击显示的业务后可以确认信息或查看退回原因。
2024江苏省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826人报名时间+入口
2023-12-20,全文共 1806 字
+ 加入清单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00至2023年12月28日16:00
报名
本次的招聘岗位分为两类,其中一类岗位(详见岗位表一)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笔试;另一类岗位(详见岗位表二)不需要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的笔试,直接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岗位表一和岗位表二为不同入口。报岗位表一通过资格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报岗位表二的应聘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操作。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00至2023年1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00至2023年12月29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月2日,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00至2024年1月3日12:00;
5、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00至2024年1月3日16:00;
6、报名缴费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2024年1月5日09:00-12:00;
7、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月5日0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不可再更改报名信息及报名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公告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信息。
2、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注意:缴费环节只针对报岗位表一的应聘人员。
(三)准考证打印
岗位表一(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7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在面试或考核前将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岗位表一中各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表二中各岗位的考核开考比例为1︰3。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上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2024年1月5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每张岗位表中分别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等证件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2024江苏省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826人岗位表下载入口
2023-12-20,全文共 1876 字
+ 加入清单附件:
1、《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一
2、《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二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放宽至40周岁;应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45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7、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③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以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若岗位表中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护士执业资格证,相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证书。③“两个同等对待对象”的规培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8、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9、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2024江苏省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826人公告
2023-12-20,全文共 5479 字
+ 加入清单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放宽至40周岁;应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放宽至45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7、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4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③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以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若岗位表中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护士执业资格证,相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2022年、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证书。③“两个同等对待对象”的规培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8、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9、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本次的招聘岗位分为两类,其中一类岗位(详见岗位表一)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笔试;另一类岗位(详见岗位表二)不需要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的笔试,直接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岗位表一和岗位表二为不同入口。报岗位表一通过资格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报岗位表二的应聘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操作。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00至2023年1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00至2023年12月29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月2日,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00至2024年1月3日12:00;
5、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00至2024年1月3日16:00;
6、报名缴费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2024年1月5日09:00-12:00;
7、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月5日0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不可再更改报名信息及报名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公告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信息。
2、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注意:缴费环节只针对报岗位表一的应聘人员。
(三)准考证打印
岗位表一(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7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在面试或考核前将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岗位表一中各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表二中各岗位的考核开考比例为1︰3。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上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2024年1月5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每张岗位表中分别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等证件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应聘岗位表一的笔试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应聘岗位表二的专业笔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二)应聘岗位表一的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28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应聘岗位表一的笔试地点:南京、苏州、南通、徐州四市设有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任选一地点参加笔试。
应聘岗位表二的笔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后通知应聘人员。
(三)岗位表一的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人选);岗位表一的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在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岗位表二中各招聘单位组织的笔试成绩由各单位公布。
(五)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公布,并由招聘单位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考核)资格。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资格。
(六)面试按照招聘单位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考试考核成绩的合格线以单位考核公告为准,考核公告未提及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测试)总成绩的60%。
(八)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岗位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岗位表中的“考察体检比例”要求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并组织体检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以及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4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620621,83620829,83268279
联系人:张老师、宋老师、胡老师
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
六、招聘工作监督
省纪委监察委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912
七、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八、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
1、《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一
2、《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二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
南京江宁区大学生创业场地补贴咨询电话
2023-12-08,全文共 151 字
+ 加入清单申请人向工商注册地辖区的街道劳保所提交材料,经街道劳保所初审签字、盖章后,将所有申报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到邮箱jnwutonglin@163.com。网上审核通过后,需根据要求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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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购房资格咨询电话
2023-11-23,全文共 309 字
+ 加入清单市本级:025-84722588-101
江北新区:025-68110595(市民中心);025-57064441(大厂)
江宁区:025-69977115
浦口区:025-58115790
六合区:025-57573310
溧水区:025-57236043
高淳区:025-68988017
预约方式:
中山路、华侨路、中央门、校场大道、仙林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可进入“房帮宁”微信公众号(选择“大厅预约”)进行网上预约;
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选择“南京市”“市级站点”“在线预约”)进行网上预约,或者拨打02568505401进行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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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落户咨询电话
2023-11-17,全文共 303 字
+ 加入清单市公安局025-68505950
玄武分局025-84421143
秦淮分局025-84427311
建邺分局025-84469632
鼓楼分局025-84426451
栖霞分局025-83148274
雨花台分局025-84427700
浦口分局025-58140049
江宁分局025-69977080
六合分局025-57131303
溧水分局025-57245575
高淳分局025-57347849
经济分局025-83148966
水上分局025-84427970
江北分局:4001001001
如果以上各分局电话有误或打不通,建议拨打南京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统一咨询热线:4001001001
2024南京市公务员报考咨询电话须知
2023-11-10,全文共 360 字
+ 加入清单公务员报名期间,电话咨询量比较大,为保证您关心的问题能得到准确、及时的答复,请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请在电话咨询之前登陆南京党建网站(zzb.nanjing.gov.cn),查看相关公告。
如果您对公告中的内容还不甚了解,请按下列说明拨打相应的电话号码:
有关报考职位的招录范围、对象、条件及要求;报名资格审核;学历、户籍、专业;公示、体检、录用等相关问题请拨打考录政策咨询电话:(025)83637565;
关于报考职位的条件及要求、报名资格审核也可拨打相关单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参见“南京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
电子照片制作、网上支付、报名电子照片审核、准考证打印等问题请拨打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25)83151200(此电话不解答政策咨询)。
江苏公务员省考咨询电话(各省市)
2023-11-03,全文共 392 字
+ 加入清单1.考录政策咨询:(025)12333(025)83395725
咨询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11月17日,每日8:30-12:00、13:30-17:30
2.考务咨询电话:(025)83236085
咨询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12月10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点击查看: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机关(单位)咨询电话(压缩包,建议电脑下载)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务员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024年民航招飞官方咨询联系电话
2023-10-31,全文共 198 字
+ 加入清单一般情况下,考试仅需要及时注册系统、准确填报信息、根据意愿填报招飞申请组合,并及时查询信息即可。各项安排也会有招飞主管根据注册的手机号主动与您联系。
特殊情况下,如果仍有疑问、或有其他任何问题,可根据招飞系统登录页上的【联系方式】一栏,查询到当地有关招飞院校和送培单位的招飞主管联系方式,随时联系他们。
更多招考信息可见:2024年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考生手册
江苏医惠保官方咨询电话+服务时间
2023-10-18,全文共 269 字
+ 加入清单江苏医惠保1号客服电话
关于“江苏医惠保1号”产品及投保事宜可以联系人工客服电话4000651066咨询,服务时间为8:00-21:00。
医惠保中什么是“自付”,什么是“自费”?
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
指药品、诊疗项目、材料、服务设施等在基本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内需要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含基本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外的费用。
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外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费用:
指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在基本医保范围外不予支付的需要个人负担的费用,含基本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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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用人单位查询核对参保缴费信息流程
2023-08-08,全文共 562 字
+ 加入清单用人单位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点击“单位中心”进入单位主页—点击“单位信息”进入单位操作界面,即可查询用人单位各类参保缴费信息。
查询单位及个人缴费费率
在“单位信息”程序操作界面,点击“参保信息”栏,即可查询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等参保信息。
查询并打印单位征缴信息
在“单位信息”程序操作界面,点击“缴费信息”栏—
“单位征缴通知单”,按需输入核准日期,即可查询、下载、打印单位《社会保险费应缴核定单》,以此核对本期和上期的缴费基数总额,单位新增、减少人数,补缴金额,缴费金额,应缴汇总等征缴信息。
查询单位的人员月缴费明细
在“单位信息”程序操作界面,点击“缴费信息”栏—“人员月缴费明细”—“更多”,按需输入险种和结算期,可查询单位所有人员月缴费明细(包括单位和个人的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等)。如需下载,点击“导出”,单位管理员扫描二维码,经人脸识别后,根据提示输入密码(密码为管理员手机号码),即可导出。
温馨提示
1.业务办理期
每月11日至次月6日,可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业务。
2.系统结算期
每月7日至10日,为省人社一体化平台系统结算期,该期间暂停办理参(停)保等相关业务。
2023江苏省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2023-08-07,全文共 3988 字
+ 加入清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江苏省林业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8月1日之后出生。《江苏省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社会人员报考时须取得岗位招聘要求的相关资质。
6.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应在2023年毕业,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工作经历计算的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8月11日9∶00-8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8月11日9∶00-8月22日16∶00;
3.陈述申辩:8月11日-8月23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8月11日9∶00-8月23日18∶00;
5.缴费确认:8月11日9∶00-8月24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将在江苏省林业局网站(http://lyj.jiangsu.gov.cn/)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咨询电话025-86275258)。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省林业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岗位1不设开考比例,其余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8月24日13:00-16:00登陆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考核方式
1.考试方式
岗位1考试方式为面试,其余各岗位的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2.笔试
①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于2023年9月上中旬在南京举行。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详见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③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④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10个工作日内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省林业局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3.面试
①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岗位1报名成功直接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其余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内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②资格复审。省林业局在面试前负责对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本人应根据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能参加面试。岗位2-8如有复审不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包含进入面试人员姓名、岗位、笔试成绩及排名)和面试时间、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方式将在江苏省林业局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以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③面试。面试在南京举行,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
4.总成绩计算方法
①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岗位1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其余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②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省林业局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江苏省林业局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林业局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25-86275258。
招聘单位负责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咨询,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咨询电话:025-52741622;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咨询电话:0515-69937666;江苏省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咨询电话:0515-83893017。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林业局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27522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林业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林业局
举报信箱:slyjxcb@163.com,
举报电话:025-86275229。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省林业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