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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工

南京职工专题栏目,提供与南京职工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京职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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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职工互助会招聘怎么报名?

2023-11-17,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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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

招聘期限内工作时间段(8:30-12:00;14:00-17:00),应聘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至南京市职工互助会办公室(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257号南京市工人文化宫职工之家四楼406室)报名。

2.网络报名:

招聘期限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或拍摄清晰图片发送至我会招聘工作邮箱(1442302881@QQ.com)进行网上报名(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网络应聘人员需在11月30日17:00前持报名材料原件到南京市职工互助会办公室参加资格审查,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00)。

3.资格审查:

我会新聘人员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相关原件经当场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023南京市职工互助会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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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工生育险报销百分之多少

2024-01-02,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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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工生育险待遇: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顺产3000元、助娩产3200元、剖宫产4500元以下的费用,由基金支付;

顺产3001~5000元、助娩产3201~6000元、剖宫产4501~7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

顺产5001元、助娩产6001元、剖宫产7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1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属基金支付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个人支付的,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注意:

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单次生育一个孩子(非多胞胎的),如果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分娩的,其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直接发放。

详细可看:南京生育险待遇政策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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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工医保零星报销条件

2023-03-02,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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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可办理零星报销

(一)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因突发急、危、重病抢救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因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经法律文书证实应由参保人员本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四)经鉴定,不属于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欠费补缴或退休待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七)发生的其他符合零星报销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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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证书种类目录(最新)

2024-03-05,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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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技能提升补贴已经可以申请了。只要你符合全部条件,就可以申请拿钱。

申请人的证书信息可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或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查询。

补贴证书名单+标准:点击查看

1、在《江苏省 2024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省培训补贴目录”)内的,按《江苏省

2024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基准》(以下简称“省培训补贴基准”)的标准进行补贴。

2、不在省培训补贴目录内的,统一按照省培训补贴基准中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项目的C类标准进行补贴。

3、纳入《江苏省 2024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 指导目录》的,补贴标准在一般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上上浮30%。

拓展阅读:面试补贴申请条件+材料人才安居补贴标准(5年);租房补贴申请人群(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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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工医保断交三个月能不能报销

2024-03-21,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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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期间可以刷卡但是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可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费用。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由国家规定的不超过6个月缩短为2个月。

三个月内补缴

在3个月内恢复正常缴费的,恢复正常缴费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基金按规定报销

超过三个月补缴

超过3个月未缴纳职工医保费,以后重新缴费的,可再次设立不超过3个月的等待期。

拓展阅读:哪些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其他灵活就业的人员,以及法定劳动年龄段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自愿参加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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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022-10-09,全文共 3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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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省政府令第122号)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就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与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并订立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或者在集体合同中专章规定女职工特殊保护内容)。

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或者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女性或者提高女性的报名、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中约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予以辞退、单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制度,提供劳动保障措施,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危害,为女职工提供符合安全和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和条件。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女职工开展劳动安全卫生知识、职业技能以及劳动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附录执行。

用人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划分,明确女职工禁忌从事及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岗位。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女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明确,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告知下列事项:

(一)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的岗位;

(二)本单位属于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劳动范围的岗位;

(三)本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

(四)所从事岗位工作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五)所从事岗位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六)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享有的适当岗位津贴;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告知女职工的其他事项。

前款第四项、第五项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列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应当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者休息1至2天;

(二)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者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安排休息1至2天。

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每月发放一定的卫生用品或者费用。

第十条用人单位安排已婚待孕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孕期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

(三)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四)怀孕不满3个月和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每日安排不少于1小时工间休息;

(五)怀孕不满3个月需要保胎休息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且上班确有困难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安排其休息。

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情形下有劳动定额的,减少相应的劳动量;第五项情形下休息期间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约定计发,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女职工怀孕后,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安排其在孕期休息的,休息期间的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三)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四)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五)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实行输卵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假期;

(二)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假期。

第十四条女职工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女职工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1周至2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劳动量。

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当安排女职工在原岗位上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的,应当与女职工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三)实行劳动定额的,减少相应劳动量;

(四)每日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哺乳时间以及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十七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女职工可以休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超过6个月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女职工更年期综合症症状严重,不能适应原岗位工作,申请减轻劳动量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和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安排。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一)制定禁止劳动场所性骚扰的规章制度;

(二)开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教育培训活动;

(三)提供免受性骚扰的工作环境;

(四)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并保护当事人隐私;

(五)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性骚扰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鼓励用人单位依托社会专业机构建立托幼机构。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做好下列女职工卫生保健工作:

(一)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女职工安排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承担检查费用,书面告知检查结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二)每年至少安排1次妇女常见病普查,对年满35周岁的女职工应当增加乳腺癌、宫颈癌筛查。

女职工在用人单位安排的时间内进行健康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履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将用人单位履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职责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在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宣传普及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知识。

工会、妇女组织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女职工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会、妇女组织投诉、举报、申诉,收到投诉、举报、申诉的部门或者组织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1989年2月1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苏政发〔1989〕2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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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退休职工异地提取公积金可网上办理

2022-09-15,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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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官方网站,点击“特色专栏”内的“长三角住房公积金服务”即可找到“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窗口”。

>>网站入口:点击查看

离退休职工在申请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可登录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依托跨区域数据共享,即可实现离退休公积金提取“零材料、零跑动、零等候、实时办”。至此,南京住房公积金长三角“一网通办”业务已可办理包括购房提取公积金、开具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在内的7大项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实现了线上“全程网办”常态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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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书可以申请南京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2023-10-26,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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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技能提升补贴已经可以申请了。

只要你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就可以申请拿钱。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执行到2023年12月31日)。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且证书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江苏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网中可查询的(以下简称“两网”)。

3、以企业参保职工身份申请补贴的,证书颁发当月需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

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身份申请补贴的,证书颁发当月需为失业保险金正常领取状态。

南京技能提升补贴的补贴标准一览:

类别等级补贴标准(元/人)
A类(←目录清单)高级(三级)2000
中级(四级)1500
初级(五级)1000
B类(←目录清单)高级(三级)1800
中级(四级)1300
初级(五级)800
C类(←目录清单)高级(三级)1500
中级(四级)1000
初级(五级)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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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职工互助会招聘岗位及要求

2023-11-17,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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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一)医疗审核岗 1人

岗位职责:

1.完成互助保障重大疾病及意外伤害类待遇申领材料审核业务;

2.根据需要完成住院类待遇申领材料受理计算业务;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要求: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医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有医疗类中级以上职称者学历及年龄可适当放宽;

2.电脑操作熟练,办公软件运用熟练,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执行力;

3.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风险管控意识;

4.有医疗险案件审核经验优先。

(二)会计核算岗 1人

岗位职责:

1.完成相关会员管理、财务计算、审核、支付、录入等会计核算业务;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本科及其以上的学历,财会、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毕业;

2.电脑操作熟练,办公软件运用熟练,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执行力;

3.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风险管控意识;

4.有会计职称者优先。

(三)行政文秘岗 1人

岗位职责:

1.文秘工作(文件起草、制度修订、信息简报、政策信息收集);

2.协助单位会议、活动策划组织;

3.文件收发及上传下达督办工作;

4.文件管理、值班管理、台账管理、办公设备管理、派车登记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的学历,文秘、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相关毕业;

2.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电脑操作熟练,办公软件运用熟练,有一定的计算机硬件管理维护能力;

3.具有良好的人际和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态度认真,思路清晰;

4.有3年以上文秘及公文撰写工作经验者优先,有计算机类证书者优先、持有C1及以上驾照,安全驾龄5年以上者优先。

2023南京市职工互助会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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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工去世公积金销户提取办法

2024-04-17,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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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若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或公证确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全部到场并签订承诺书,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无法全部到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委托其他成年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代为办理提取,须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须当场签订承诺书。

提取平台:

可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可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等互联网渠道办理第二十七条中(一)(二)(三)情形的提取。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结时间: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需要查证材料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银行卡,因职工死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

提取材料: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材料;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

3.死亡职工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公证确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公证书原件;其他情形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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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淮海路社区医院企退职工免费体检(时间+对象+申请流程)

2024-02-29,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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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淮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企业职工退休体检正式开始啦!需要体检的居民可至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进行体检预约,预约成功后请按照体检预约时间携带医保卡至本中心进行体检。

还可以通过手机预约,具体预约流程如下:

1、下载并登陆‘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完成注册。

2、择短信登陆后,点击:企业退休人员体检预约。

3、进入预约界面,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淮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写预约体检日期。

预约成功后,就可以在选定时间,携带医保卡至中心体检啦!

中心企业退休咨询体检电话:025-68126318

小贴士

体检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体检项目:体格检查,心电图,胸片,B超,血尿常规,粪便隐血试验,血生化组合,肿瘤标志物检测等项目。

体检注意项目:体检时请务必携带本人的医保卡,体检前三天请注意清淡饮食,体检当天早餐不要进食喝水(高血压,糖尿病药可喝少许水服用),高龄或行动不便老人请家人陪同。

体检流程:

1.来我中心体检先在挂号处登记领取体检表后至二楼体检科开始体检。

2.体检提供一站式服务,各环节有专人引导。

特色增加免费项目

1.前列腺肿瘤指标一项,要求男性,满50周岁以上。

2.五癌筛查,要求,年龄满45-74周岁,没有得过肿瘤,并且5年内未做过此项检查。

3.两癌筛查,要求,女性,年龄35-64周岁,没有做过乳腺和子宫切除术,并且5年内未做过此项目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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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证书种类目录(最新)

2023-10-24,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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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技能提升补贴已经可以申请了。只要你符合全部条件,就可以申请拿钱。

申请人的证书信息可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或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查询。

补贴证书名单如下

南京技能提升补贴的补贴标准一览:

类别等级补贴标准(元/人)
A类(←目录清单)高级(三级)2000
中级(四级)1500
初级(五级)1000
B类(←目录清单)高级(三级)1800
中级(四级)1300
初级(五级)800
C类(←目录清单)高级(三级)1500
中级(四级)1000
初级(五级)500

不同等级的证书补贴标准分别是多少?

1、在《江苏省2023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以下简称“省培训补贴目录”)内的,按《江苏省2023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基准》(以下简称“省培训补贴基准”)的标准进行补贴。

2、不在省培训补贴目录内的,统一按照省培训补贴基准中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项目的C类标准进行补贴。

3、纳入《江苏省2023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性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在一般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上上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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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工去世家属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材料

2024-04-17,全文共 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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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工去世家属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材料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材料;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

3.死亡职工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公证确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公证书原件;其他情形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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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企业职工退休免费体检预约(保持更新)

2024-02-22,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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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免费体检预约

1、登录“我的南京”APP→注册→搜索“智慧人社”→企业退休人员体检预约→我要预约→宁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择日期-确认

2、江苏智慧人社app-企业退休人员体检预约/企业养老保险—企业退休人员体检预约

小贴士:

退休人员还可选择至社区办理体检预约登记手续,也可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或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行自助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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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卸甲甸社区
建邺区兴隆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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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工医保住院保障范围及待遇标准

2023-08-04,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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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标准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需个人先行支付的部分,由个人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照规定的住院保障待遇执行。

大病医疗救助待遇标准

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万元。统筹基金支付在18万元(不含)至60万元(含)之间的,住院支付比例统一为95%;60万元(不含)以上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不再支付,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继续支付,住院支付比例统一为95%,无支付上限。

大病保险待遇标准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的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2万元以上部分(困难人员为1万元),由大病保险按以下规定予以支付,无支付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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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工医保零星报销手续(附要点)

2023-03-02,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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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申请人、用人单位经办人员递交申请材料(灵活就业人员申请材料由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汇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申请材料→打印《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反馈申请人、用人单位(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完成报销申请。

办理要点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学习)人员、异地转诊人员,需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直接到参保地外异地就医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在本市相应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如因突发急、危、重病抢救或医疗机构认为需立即治疗并出具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的,在非参保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报销不降低基金支付比例。

3、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申请零星报销的,须在三个月内补足欠费。

4、流动就业、转移接续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中断的,应在三个月内补缴中断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

5、参保人员在申请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时,已享受其他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新农合)待遇的,不再对已在就医地享受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待遇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差报销;已享受非政府办社会保险待遇(商业保险、医疗互助等),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合计报销金额不得超过医疗费用总额。

6、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票据遗失的,需到就诊医疗机构复印票据存根联或医疗机构开具具备财务票据基本要素(姓名、收费项目、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金额合计、就诊时间等)的遗失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财务(收费)公章,并附带单位情况说明或个人承诺书(承诺票据原件未在任何形式保险机构、单位用于报销或赔偿);发票有修改的,需在修改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收费)公章。

7、由于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参保人员提供用人单位确认或个人出具的事情经过说明;相关部门认定材料(交管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部门出具的出警记录及事故陈述、公安或司法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的正反面复印件。经核查,参保人承担部分责任的,医疗费用按其所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行报销。第三人100%责任的,医疗费用依法由第三人负担,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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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乡医保转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办法

2023-05-29,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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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基本医保的,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可以通过补差或折算的办法与职工医保合并计算。

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原文

费用缴纳对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缴费基数按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执行,缴费费率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按照省和统筹地区的规定执行。缴费费率的确定和调整,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筹资标准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医疗救助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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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原文

2024-01-08,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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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有什么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的。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且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中可查询的(以下简称“两网”)。

3、以企业参保职工身份申请补贴的,证书颁发当月需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有时限要求吗?

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可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证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三、技能提升补贴的申请途径有哪些?

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通过“服务—就业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模块办理。符合补贴条件但无法网办的申请人,可持三代社保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在法定工作日(每月7—10日除外)就近至全市任一区失业保险经办柜面办理。

四、江苏省技能提升阶梯性补贴标准何时开始执行?

从2023年9月1日起执行。

五、每年可以申领几次技能提升补贴?

符合条件的对象每年可申领不超过3次补贴(含职业培训补贴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次数)。已申领人员不可重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补贴,且不可申领该等级以下补贴。

六、不同等级的证书补贴标准分别是多少?

1、在《江苏省 2024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省培训补贴目录”)内的,按《江苏省 2024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基准》(以下简称“省培训补贴基准”)的标准进行补贴。

2、不在省培训补贴目录内的,统一按照省培训补贴基准中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项目的C类标准进行补贴。

3、纳入《江苏省 2024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 指导目录》的,补贴标准在一般职业(工种)的补贴标准上上浮30%。

七、技能提升补贴如何发放?

经审核公示后,补贴于每月25日前后发放至申请人三代社保卡的金融账户(申请人需提前至银行柜台开通三代社保卡的金融功能)。

江苏省2024年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基准

附件:

1、江苏省 2024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指导目录

2、江苏省 2024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 指导目录

南京市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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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职工医保报销发到哪个账户

2023-09-26,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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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后的费用打至报销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报销时参保人需提供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账号、开户行;若未提供银行卡信息,则默认打至个人医保卡对应银行账户,参保人需开通本人医保卡上银行账户的银联功能。(原则上必须是报销人本人名下银行账户)

南京第三代社保卡各区银行快速制卡网点汇总

拓展阅读:与原南京市民卡相比,第三代社保卡有哪些变化?

跟原南京市民卡相比,第三代社保卡最显著的是以下两个变化:

第一,原来要想去异地就医,除了要办理异地就医手续,还要将南京市民卡换成省卡。现在升级成第三代社保卡后,只要办理完异地就医手续,就可以凭第三代社保卡去相应城市就医。

第二,加载“非接触”功能,通过这一技术改进,可以大大方便持卡人用卡,拓展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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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2024-03-22,全文共 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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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享受南京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陪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未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护理假津贴。

南京生育险男方和女方报销有什么区别

津贴到账时间:

男职工配偶生育时在南京市医院使用生育保险并登记男方个人信息,如未出错,津贴将于女方产假结束后次月发放到男方单位对公账户。

注意事项:未登记男方个人信息,自行申请护理假津贴的年限为配偶生育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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