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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人

南京个人专题栏目,提供与南京个人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京个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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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如何买江苏医惠保

2022-12-16,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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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江苏医惠保1号”参保页面,填写完投、被保人等信息后,在最后一步支付时,选择【医保个账支付】,点击【确认支付】,只要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足够便可支付。【查看图例】

显示支付不成功怎么办?

根据医保个账管理要求,使用医保个账投保时,需要对个账缴费人姓名、身份证进行同一人校验,且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足够支付保费,否则将会导致支付失败哦~

小提示: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0651066咨询。(如未接通,可能是当前拨打人数较多,可晚些时候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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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直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要带哪些材料

2022-02-08,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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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材料

1、省级机关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2、《省级机关公积金汇(补)缴书》。

拓展阅读: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维修资金?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另外,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办房〔2015〕52号)精神,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也可使用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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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人无偿受赠房屋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2023-11-10,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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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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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直公积金个人开户咨询电话+地点

2022-02-07,全文共 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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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1、建设银行中山南路支行:秦淮区中山南路246号;

2、建设银行北京西路支行:鼓楼区北京西路43-6号;

3、建设银行湖北路支行:鼓楼区中山北路26-1号;

4、农业银行三元支行:秦淮区洪武路357号;

5、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秦淮区中山南路148号;

6、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汉府支行:秦淮区中山东路404号

联系电话

025-83666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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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南京都市圈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

2024-05-07,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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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南京都市圈城市(南京市以外)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在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京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由南京公积金中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条件

1.贷款申请人须为购房人本人或配偶,并且是在南京都市圈城市(南京市以外)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贷款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没有或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结清。其他贷款申请条件须符合《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等规定。

三、申请材料

贷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除应提供《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等规定要求的材料之外,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自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获取的“业务办理电子码”(《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不能提供的,应提供南京都市圈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四、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首付款比例

夫妻双方均在南京都市圈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并计算贷款额度。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期限、利率及首付款比例按《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非南京都市圈城市缴存职工不参与贷款额度的计算。

五、相关事项

1.贷款办理流程、贷后管理按照《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

2.借款人发生贷款逾期的,南京公积金中心将联合借款人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逾期贷款催收工作。本办法自 2024 年5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南京都市圈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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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博物院怎么预约(个人参观+团队参观)

2024-03-21,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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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观众的参观舒适度与美好体验,让观众的参观更加便捷有序,南京博物院实行“全员预约机制”,所有参观南博的观众都需要预约,原则上首先保证线上预约的观众进馆,其次依据馆内人流情况,限量放行现场预约的观众。

个人预约

①微信小程序版

❶ 进入南京博物院小程序

允许小程序获取个人微信信息后,选择参观日期和参观人,即可预约成功。操作如下:

1. 进入“南京博物院”小程序,确认授权获取手机号

2. 进入“南京博物院”小程序,点击参观预约

3. 选择预约票种(普通票或者亲子票)

4. 选择参观日期、参观时间段和参观人。

5. 预约成功,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参观即可。

②南博网站;

点击进入,按步骤预约>>>南京博物院官网预约门票操作指南

特别提醒:

★ 每日门票约满为止,现场无预约名额,当日也无余票发放。如果需要陪同尚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请提前预约亲子票。

★ 同一微信账号7天内3次、30天内5次预约但未履约(含预约后自行取消订单、参观日未到馆参观的行为均被视为未履约),该账号将被限制预约180天。

团队预约:南京博物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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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个人+团队参观预约指南

2024-01-16,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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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时间:

2024

年1月20日至2月25日,每日8:00-17:00。如遇校内重大活动、极端天气等不宜开放情况,或遇有特殊原因及其他不可抗力不能开放进校的,请参访人员服从学校安排。

进校证件:

参访人员须携带身份证件入校,江浦校区参访人员在南门或西门进行访客登记后即可入校。因校内陡坡较多,非机动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机动车辆请由靠近岗亭的访客车道入校,车内访客均需携带身份证件,校园内限速30公里/小时。丁家桥校区只能步行进校参访。

团队参观

团队进校参访需提前一天和对口业务部门或者保卫处(025-58139118)联系。

注意事项:

参访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和校园管理相关规定,服从管理,不得携带宠物入校,不得在校园内摆摊设点、售卖物品,做到文明有序参访。

校园参访不收取任何费用,校园停车按规定执行。

校友凭电子校友卡进校:南京工业大学电子校友卡怎么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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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团体2024春运购票攻略(团体+个人)

2024-01-09,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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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团体包车】

1、受理对象

企事业单位组织的本单位职工集中返乡返城团体;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组织的公益类团体。

2、受理条件

①同一日期、车次、发到站,团体人数不低于一节车厢(常规)定员数。

②车站仅受理开车前18天及以上的列车包车申请。

3、受理列车开行日期

2024年1月26日-3月5日

4、受理列车及席别

团体客户可自选日期、车次、发到站、席别(仅限硬座和二等座),仅限上海局始发列车。整车包车的,原则上为增开列车。

5、车站审核

经办人需到选定的车站办理资质审核手续。

集中办理地点:

南京南站南广场售票处26号窗

南京站南广场售票处6号窗

受理时间:

2024年1月8日-2024年2月8日

每日9:00-16:30

办理审核时需携带材料:

①包车申请函(注明包车车次、日期、发到站、席别、人数)

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2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订购务工团体车票协议》。(可提前到窗口领取或携带印章)

④经办人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票额支付兑现:制票按照每笔订单一次性完成,制票时间不晚于开车前7天。

个人线上预约】

1、办理入口及开放时间

12306 APP增加“务工人员春运增开列车提前预约服务”入口,开放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3月5日。

2、办理条件

须为通过身份信息核验的12306用户。

3、办理车票范围

2024年1月26日至3月5日春运期间计划增开列车的全部席别和图定普速列车硬座席别。

4、提报需求

用户可在开车前第17天23:00前提交购票需求。每个用户最多可同时提交6个待兑现需求,每个需求可选择1个“乘车日期+发到站+车次+席别”组合,最多可添加9名通过身份信息核验的乘车人。

5、通知结果

系统在开车前第16天9:00统一向用户预留手机号发送配票结果通知短信;用户也可通过12306 APP查询配票结果。

6、支付票款

配票成功后,用户须在开车前第16天23:00前通过12306

APP支付票款,逾期未支付的,所分配席位自动失效。配票成功后逾期未支付次数达到5次的,不再提供预约购票服务。

推荐阅读:南京寒假学生火车票购票攻略(时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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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契税怎么算

2023-11-10,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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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的规定:

一、(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三、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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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九价HPV疫苗可刷医保个人账户(附个账支付疫苗名单)

2023-08-24,全文共 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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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南京九价HPV疫苗可以刷医保了。目前可使用南京市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的疫苗信息合计:

此外,家长也可以创建医保家庭账户,将您个人账户余额转入家庭账户内,当孩子接种上述表格范围内疫苗时可以使用家庭账户余额支付疫苗费用。

注:仅限上表内疫苗可以使用南京市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其他疫苗仍需自费使用。

推荐阅读:南京hpv九价接种点2023年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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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直公积金个人开户哪些银行可以办

2022-02-07,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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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积金个人开户办理地点

1、建设银行中山南路支行:秦淮区中山南路246号;

2、建设银行北京西路支行:鼓楼区北京西路43-6号;

3、建设银行湖北路支行:鼓楼区中山北路26-1号;

4、农业银行三元支行:秦淮区洪武路357号;

5、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秦淮区中山南路148号;

6、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汉府支行:秦淮区中山东路404号

拓展阅读:签订跨缴存机构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贷款条件

申请签订跨缴存机构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的贷款,必须是省直中心或南京中心承办银行(或协作银行)发放的、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申请签订跨缴存机构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省直中心和南京中心无未结清或审批在途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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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职工生育津贴申请后直接发给个人吗

2023-03-02,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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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在职女职工在本市医院刷卡(小卡500元,大卡800元)结算生育费用(一胎、二胎、三胎生育且非双胞胎的)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一般无需申报,产假结束后由系统批量结算。

津贴:支付至其单位对公账户。

营养费:一次性营养费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账户,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何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即可领取。

计生津贴:隔月发放至单位对公账户。

小贴士: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截至2022年2月10日,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的,按本规定的产假津贴支付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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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人租房用提取公积金时间间隔

2023-05-30,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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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日起,南京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租房提取标准及提取频次: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为3个月。职工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按职工与出租单位的约定,定时办理提取手续,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出租单位。

租房提取南京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本人及配偶)名下在南京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2)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满足条件后提取手续:

职工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单身职工只需身份证,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离异职工携带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借记卡(I类),到单位缴纳公积金开户行提取网点柜面申请。

也可使用手机下载“南京公积金”、“我的南京”、“江苏政务”APP,线上办理租房提取。

到账时间:

公积金提取登记成功后1-3个工作日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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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房屋免征个税自用5年以上指什么

2023-11-10,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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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上述文件所称“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1.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2.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推荐阅读:个人转让住房取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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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灵活就业医保个人缴费率(最新)

2023-04-06,全文共 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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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日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人员,缴费率在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率7%与个人缴费率2%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即缴费率由原来的9%降为8%。

政策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为4494元,缴费率为8%,实际缴费额为369.5元/月(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月),缴费额下降了23元/人月。

【推荐阅读】

南京社保权益记录单打印方式(app+终端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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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直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柜台办理流程(附材料)

2022-02-08,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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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材料至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申请

办理材料:

①省级机关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②《省级机关公积金汇(补)缴书》。

2、银行柜面审核

①不通过的话银行柜面会告知原因

②通过则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中完成个人账户信息变更后办结。

拓展阅读:公积金提取可以提供什么银行卡?

省直公积金提取可以提供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江苏银行、紫金农商银行、民生银行任意一家银行本人一类储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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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模板图片

2024-03-28,全文共 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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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犯罪记录模板

拓展阅读:无犯罪界定标准

无犯罪以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为标准,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核实依据。被采取拘传、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后未继续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决定不批捕、撤销逮捕、不起诉的,法院判决无罪的均不属于犯罪。

公安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和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不属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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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

2023-08-09,全文共 1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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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通知(主要内容)

工作目标和安排

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向其提供实时在线开具、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2023年8月底前,相关功能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亮码可办”推广使用,原有纸质证明及出具方式并行使用、同时有效,过渡期1年;2024年8月起,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工作任务

(一)精简整合证明材料。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要按照规范的表单样式,对目前使用的《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进行整合优化,统一调整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以下简称《个人信息表》,附件1)。

(二)调整证明开具方式。各地公积金中心要调整原有部分证明开具代收代办模式,利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实现《个人信息表》网上申请、实时开具。《个人信息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留存,受理地和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可分别查阅、使用。

(三)畅通窗口查验功能。各地公积金中心要及时为办理业务的相关工作人员设置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访问权限,缴存人出示“电子码”时,窗口工作人员应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电子码”编号,实现对缴存人《个人信息表》相关信息的在线查验。

(四)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各地公积金中心要按照《个人信息表》办理流程及查验方式(附件2)优化相关业务办理流程。有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可结合实际业务需要,通过系统对接将《个人信息表》相关数据嵌入公积金中心业务管理系统,提升业务办理效能。

(五)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各地公积金中心之间要强化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咨询投诉、异议处理、反馈纠错等工作机制。当缴存人对《个人信息表》相关内容提出疑问时,受理地公积金中心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协调联系;业务属地公积金中心要积极对接配合,及时处理异议数据,共同响应缴存人的服务需求,不断改善缴存人异地办事的服务体验。

“亮码可办”涉及的相关功能操作手册及系统对接技术文档可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下载。

组织保障

(一)加强监督指导。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公积金中心的组织推动和督促指导,及时跟进协调解决有关难点堵点问题,确保“亮码可办”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公积金中心要落实数据上传责任,做好数据整理,提高数据质量,按时将数据上传至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确保通过“电子码”查询的相关信息内容完整、数据准确。

(三)加大宣传培训。各地公积金中心要加大对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事项的宣传推广,做好有关政策宣传解读,扩大群众知晓度,加强“亮码可办”业务培训,积极引导办事群众操作使用,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工作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联系电话:010-5893455658933481

附件1: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

附件2:《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办理流程及查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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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都市圈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解读

2024-05-07,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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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南京都市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南京都市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内住房公积金业务和服务深度融合,4月25日,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上,南京都市圈成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署了《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为了支持南京都市圈缴存职工在南京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特制定本政策。

二、重点内容

1.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在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为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2.适用城市: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

3.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在南京都市圈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并计算贷款额度。非南京都市圈城市缴存职工不参与贷款额度的计算。目前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首次和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和第二套住房均为50万元/人、100万元/户。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为60万元/人、120万元/户。

4.贷款申请条件、材料、流程及贷后管理等事项按照本次实施办法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南京都市圈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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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住房取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条件

2023-11-10,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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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的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四)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七)对按国发〔1983〕141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办发〔199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九)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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