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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招聘公告W202306143(财务处会计人员)

南京大学财务处招聘会计人员1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07-04,具体见正文!

2023-06-26,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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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W202306143(财务处会计人员)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会计人员1名

岗位编号:XQ2022-453

用工单位:财务

岗位职责:

1、 负责审核费用报销单据,并及时准确的进行帐务处理;

2、 负责审核各种会计原始凭证,分类记账,确保单据凭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配合领导做好各项成本核算、财务核算和相应分析工作;

4、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招聘要求:本科及以上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南京大学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07-04。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025-89684468 ty@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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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招聘公告W202311017(财务处会计人员)

2023-11-17,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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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W202311017(财务处会计人员)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会计人员1名

岗位编号:XY2023-053

用工单位:财务

岗位职责:

1、 负责审核费用报销单据,并及时准确的进行帐务处理;

2、 负责审核各种会计原始凭证,分类记账,确保单据凭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配合领导做好各项成本核算、财务核算和相应分析工作;

4、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招聘要求:本科及以上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11-23。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025-89684468 ty@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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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工业大学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人公告

2023-12-07,全文共 2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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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南京工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身心健康;

(三)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有较好的学习能力、较强的文字功底,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备《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表1)中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本次招聘的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者需发送《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表3)至报名邮箱,网络报名邮箱:rsk@njtech.edu.cn(邮件主题、报名表、基本信息表名称均须设置为: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最高学历学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和初审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网络报名时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面试前资格复审时要求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各项考核具体要求、考核地点将于2023年12月19日18:00前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http://rsc.njtech.edu.cn/,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4.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实验教辅岗、学术期刊编辑部编辑岗的技能测试不设置开考比例。信息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岗、图书馆信息服务岗、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教育技术建设岗各岗位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

5.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100元。

三、考试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按照南京工业大学自行制定的考试办法执行,各岗位的考核方式详见附表1,各项考核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满分均为100分)。

(一)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笔试之前,应聘人员须现场交纳报名考试费;提交《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技人员报名表》原件(个人签名须手写)。

(三)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实验教辅岗、学术期刊编辑部编辑岗两个岗位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信息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岗在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项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

图书馆信息服务岗、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教育技术建设岗两个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笔试达到合格线的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

(四)面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人事处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具体材料明细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面试结束后,按如下方式确定总成绩:

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实验教辅岗、学术期刊编辑部编辑岗的考核方式为技能测试和面试,最终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

信息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岗的考核方式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50%;

图书馆信息服务岗、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教育技术建设岗的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各项考核的具体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9:30-11:30;

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12:30开始;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4日13:00开始签到,13:30准时抽签,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将在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和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此次录用人员均采用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8139373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5-58139069 联系人:黄老师

附表1: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表2: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表3: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南京工业大学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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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招聘考古及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公告W202311032

2023-11-28,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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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W202311032(历史学院考古及文物保护专业人员)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考古文物保护专业人员1名

岗位编号:XZ2023-455

用工单位:历史学院

岗位职责:

1、编写世界遗产申遗文本;

2、世界遗产基础研究;

3、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

招聘要求:本科及以上

1、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历史类、文化遗产类及其相关学科毕业;

3、有从事世界遗产申报资历者优先。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点此进入)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11-29。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025-89681575 939718347@qq.com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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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3-11-22,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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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充实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有关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动物实验技术人员(1-2名)

任职要求:实验动物、药学、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电脑文字处理能力、仪器使用及维护等相关培训,熟悉实验室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踏实刻苦,有责任心。有GLP工作经验、兽医证、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及其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用工方式:一经录用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22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将简历发送至邮箱:ncsa@njmu.edu.cn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将个人学习与工作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将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按照本单位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必要时进行笔试。

六、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868392

联系人:朱老师

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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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招聘公告W202309021(财务处资料管理员)

2023-09-07,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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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W202309021(财务处资料管理员)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资料管理员1名

岗位编号:XZ2023-173

用工单位:财务

岗位职责:

1、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利用、登记;

2、负责数字档案的质检工作。

招聘要求:小学及以上

1、从事档案管理类工作1年以上者优先;

2、熟悉档案管理流程和规定;

3、熟练使用计算机;

4、岗位面向已退休人员,需持有退休证。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南京大学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09-12。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025-89684468 ty@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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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邮电大学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第二批)

2023-08-04,全文共 1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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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邮电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工作细致,注重效率。

3.应聘人员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在考核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2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度人事代理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相关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等,其中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文件大小不要超过10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格式规范统一写成“应聘岗位编号+用人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如“应聘B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产教融合学院)+科研秘书+张三”发送至用人单位的报名邮箱。

(三)报名缴费:

1.缴费金额: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2.缴费资格:应聘人员投递简历后,经用人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并收到缴费通知后才具备缴费资格。

3.缴费时间:2023年8月1日16:00至2023年8月13日16:00,未按时完成缴费确认视为无效报名。

4.缴费方式:应聘人员微信扫描二维码缴纳报名费,缴费时按照“应聘岗位编号+用人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备注缴费,如“应聘B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产教融合学院)+科研秘书+张三+联系方式”,如不备注信息将无法确认缴费情况,后果自负。

5.未收到缴费通知自行缴费的,如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或报名缴费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招聘考试的,或重复缴费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考试及聘用

1.由用人单位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初审通过的报名成功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2.考试方式一般包括心理测试、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等。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和操作水平等。心理测试结果作为面试的参考依据之一。

3.按照前期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成绩从高到低取到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的3-4倍数量进入面试。

4.招聘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参加体检,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

6.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7.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性质为人事代理,受聘期间参照在编同等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五、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2.请仔细查看各岗位招聘条件,如不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专业、其他资格条件等,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六、招聘咨询

岗位应聘要求、岗位职责、邮件投递等问题,请联系附件1中的相关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政策问题,请联系025-85866977,罗老师;其他相关咨询可联系025-85866262,李老师、王老师。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表(第二批).xlsx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度人事代理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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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财经大学招聘工作人员40人公告(第二批)

2023-07-14,全文共 3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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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南京财经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位于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财经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7月14日9∶00-10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7月14日9∶00-10月25日16∶00;

3.陈述申辩:7月14日-10月2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14日9∶00-10月27日18∶00。

同时应聘人员需通过“南京财经大学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平台”报名,报名网址:http://rszp.nufe.edu.cn/。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试讲;②面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南京财经大学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二)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①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718686(人事处)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财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718703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财经大学

2023年7月13日

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 (第二批)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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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邮电大学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2023-07-13,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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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工作需要,南京邮电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工作细致,注重效率。

3.应聘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与所需专业相对应。

4.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办公软件使用能力,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6.身体健康,能从事一线相关岗位工作。

二、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及考核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25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填写《南京邮电大学劳务派遣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等),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cjlzx@njupt.edu.cn,并同时发送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岗位表》(附件1)中对应岗位用人单位的报名邮箱,仅发送至其中一个邮箱者视为无效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编号+用人单位+岗位名称+姓名”)。

2.招聘考核程序

学校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以电话或邮件形式统一发出面试通知。学校主要以面试形式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方式考核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四、待遇情况

实行劳务派遣制,薪酬待遇按《南京邮电大学教学科研及辅助行政管理岗位劳务用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岗位表.xlsx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劳务派遣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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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医科大学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8人公告

2023-07-06,全文共 1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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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职工队伍,南京医科大学现面向国内外招聘、择优录用各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岗位表)。

4.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表)。

5.应聘人员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在考核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6.附件岗位表中有具体要求的按岗位表中要求执行。

7.在职人员报考的,需经现工作单位同意。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简历提交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请进入南京医科大学招聘网(http://zp.njmu.edu.cn),注册并登录,点击拟应聘的职位,根据系统页面提示按顺序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线提交。

2.应聘人员的报名和简历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

三、考核办法

1.招聘学院或人事处对相应岗位应聘人员初选后,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到本人。

2.其他专技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方式主要为技能测试(操作或笔试)和面试,由招聘学院和人事处根据岗位要求组织实施。

3.管理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由人事处根据岗位要求组织实施。

4.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5.学校对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的应聘人员,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放弃处理。对未进入下一轮考核的应聘人员,不再通知,逾期未收到通知者,请另行选择应聘单位。

四、体检

1.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并通过后,按招聘岗位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栏公示一周,相关材料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2.聘用人员实行编外人事代理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截止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启动考核程序,具体以招聘学院或人事处通知为准。

2.每位应聘人员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七、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八、纪律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5-86869060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jwjc@njmu.edu.cn

地址:南京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

邮编:211166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第二批)岗位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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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人事代理)

2023-06-27,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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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人事代理)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南京中医药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9:00-2023年12月30日16:00

2.报名方式:

(1)应聘者可登陆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网站:http://zpxt.njucm.edu.cn/(请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陆)

(2)点击“去注册”,注册个人账号;

(3)浏览所有岗位,并点击“我要应聘”,进入系统;

(4)确认招聘须知,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投递;

(5)完成表格填写,并按要求填写个人简历、上传附件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招聘部门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2.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3.应聘人员除了在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简历外,还应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其中,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内高校上传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外高校上传入学证明及本人说明。

以上材料须将扫描件或原件拍摄图片贴入word文档后上传。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5.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6.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血亲关系、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关系的,不得应聘该部门。

三、考核及聘用

(一)考核方式:面试,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自行制定的考核程序执行。

(二)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四)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性质为人事代理)。

(六)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2)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3)有工作单位人员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四、招聘工作咨询

南京中医药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25—85811051

有关岗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

五、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中医药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11025

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人事代理).xlsx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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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招聘专技人员1人公告

2023-06-14,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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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W202306028(信息管理学院专业、技术人员)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

岗位编号:XZ2023-202

用工单位:信息管理学院

岗位职责:

1、收集前4史全文;

2、标注生僻字;

3、命名实体识别验证。

招聘要求:

1、政治思想进步,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30岁以下;

3、熟悉计算机和网络操作;

4、熟悉Python或java开发。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南京大学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06-19。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13951663705 sanhong@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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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大学招聘实验技术人员公告

2023-05-31,全文共 2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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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三)

因工作需要,南京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岗位要求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生物演化与环境科教融合中心实验技术人员1人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多接受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高分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原子发射光谱等仪器的日常运行与基础维护;

2、负责非传统金属稳定同位素体系新技术方法的开发;

3、协助完成化学实验室及超净实验室的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岗位要求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

2、具有多接受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Neptune XT MC-ICP-MC)及相关质谱光谱(Element XR ICP-MS、iCAP Pro

ICP-MS等)的操作经历;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应具有较强的操作动手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实验室管理能力;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以申报岗位截止日期为准);

5、具有地质学、地球化学、分析化学、海洋科学及相关专业背景;

6、具有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优先考虑:熟悉金属稳定同位素体系相关理论,具有建立开发非传统金属稳定同位素分析方法的经历,掌握双稀释剂等校正方法,在相关研究方向取得突出成果,对相关研究领域有原创性观点,研究内容面向国际地学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工作计划思路清晰,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优秀的学术潜力。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二)应聘人员须具有博士学历,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双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凭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7年6月8日以后出生),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南京大学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违纪违法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以及尚在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六)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人才招聘网https://rczp.nju.edu.cn/注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个人经历时间应保持连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8日。

(二)设岗单位考核。设岗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按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候选人。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请关注设岗单位的通知。

(三)资格复审。学校对设岗单位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的人员。

(四)学校考核。学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另行通知。

(五)综合评定。学校根据设岗单位考核、资格复审、学校考核等结果,确定入围人选。

(六)体检、政审。入围人选须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入围人选组织政审,重点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入围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将从可递补人选中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将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选。学校根据综合评定、体检和政审的最终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学校在人才招聘网主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要求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及岗位协议。

注:考核通过的人员我校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详情参见《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查阅途径: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政策条例——人才引进相关——事业编制相关政策文件)。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配合完成入校申请。在来校应聘时请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3、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4、有未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申报的情况;

5、其他不符合录用资格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向设岗单位或人力资源处咨询。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姚老师,025-89680717,yaojing@nju.edu.cn。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25-89681557;吴老师,025-89681686。

人才招聘网技术保障:605339182(QQ群)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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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科研人员招聘公告

2023-05-23,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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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W202305024(化学化工学院科研人员)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科研人员1名

岗位编号:XZ2023-086

用工单位:化学化工学院

岗位职责:

1、主要开展生物无机化学项目相关科研工作,

2、协助研究生完成其他科研相关工作,

3、协助课题组完成其他必要的科研辅助工作。

招聘要求:本科及以上

具有生物、化学及相关专业背景,具有实验室科研工作经历,身心健康。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南京大学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05-28。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13951805189 weiwei@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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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大学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10人公告

2023-04-14,全文共 2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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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站:点此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4日

南京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

南京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工作需要,南京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10个事业编制岗位,其中管理岗7个,实验工程岗3个。详见附件《南京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要求以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南京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应聘人员须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三)应聘人员须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经历)。高校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开具,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四)应聘人员年龄的计算截止到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30周岁以下指1992年4月24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4月24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无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

2、应聘人员与南京大学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违纪违法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以及尚在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尚在处分期内的。

(七)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人才招聘网https://rczp.nju.edu.cn/注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个人经历时间应保持连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4日。

(二)设岗单位考核。设岗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按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候选人。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请关注各设岗单位的通知。

(三)资格复审。学校对设岗单位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的人员。

(四)学校考核。学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另行通知。

(五)综合评定。学校根据设岗单位考核、资格复审、学校考核等结果,确定入围人选。

(六)体检、政审。入围人选须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入围人选组织政审,重点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入围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将从可递补人选中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将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选。学校根据综合评定、体检和政审的最终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学校在人才招聘网主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要求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及岗位协议。

注:每位应聘人员只能申请一个岗位;考核通过的人员我校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详情参见《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查阅途径: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政策条例——人才引进相关——事业编制相关政策文件)。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配合完成入校申请。在来校应聘时请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3、有未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申报的情况;

4、其他不符合录用资格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向设岗单位或人力资源处咨询。

设岗单位联系方式:请登录人才招聘网进入“我的申请”或下载附件《南京大学2023年校聘岗位招聘计划表》查看。

人力资源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89681557;吴老师,89681686。

人才招聘网技术保障:605339182(QQ群)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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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邑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1名财务人员公告

2023-04-10,全文共 3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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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点此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上传时间为2023年4月7日中午12:00至2023年4月12日中午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南京邑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南京邑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邑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财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计划招聘“财务人员”1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南京邑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

(一)简章公示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eadzp)、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官网(www.njlh.gov.cn)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应聘者须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报名。

(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

(2)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上传时间为2023年4月7日中午12:00至2023年4月12日中午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必须上传的材料:

①毕业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内;

②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含二维码)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

③“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或“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资格证”栏内;

④5年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或融资工作经历证明上传至“材料一”、“材料二”、“材料三”栏;

⑤符合放宽条件的考生,须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负责人或总账会计工作经历证明上传至“材料一”、“材料二”、“材料三”栏。

备注:工作经历证明指经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记录证明”(两者选择其一即可)。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7日中午12:00至2023年4月12日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4月7日中午12:00至2023年4月12日09:00-12:00,14:00-17: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2日17:00。

〔友情提醒〕2023年4月12日中午12: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重新报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初审之间有时间差,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拨打简章中的“招聘及考务咨询电话”陈述申辩。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重新报名。应聘者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请应聘者实时自查。

4、核减(取消)计划

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若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

5、准考证打印

另行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统一采用白色A4打印纸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打印中如有问题,拨打“招聘及考务咨询电话”联系。

6、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0KB以下)。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须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占40%,面试占6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由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于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进行公示。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要求携带:

①《考生基本信息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打印件;

⑤“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或“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5年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或融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⑦符合放宽条件的考生,须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负责人或总账会计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⑧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2寸)。

资格审查须由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对应聘者过去的行为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从而预测应聘者能否适合新的岗位。面试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在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总成绩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布。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背景调查与体检人员的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对面试通过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着重审核其工作经历、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及其学历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背景调查合格后,安排人员体检。

(五)聘用

对通过体检无异常者,决定正式录用,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替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和考察后方可录用。

被聘用人员与南京邑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南京邑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企业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薪酬待遇参照南京邑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三、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邑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南京邑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四、招聘及考务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025-84687269(工作日9∶00-17∶00)。

南京邑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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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招聘科研人员1人公告

2023-04-07,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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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邮箱:tianyong@nuaa.edu.cn

简历投递时间:截至2023年4月14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绿色民航技术团队专职科研人员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绿色民航技术团队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专职科研B岗人员一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绿色民航技术团队专职科研B岗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实验室项目资料、合同材料等文件办理与管理。

2.负责实验室项目进度、质量等跟踪与管理。

3.根据实验室项目需求,出差进行数据调研、项目交流。

4.根据实验室工作需要,协助实验室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5.在课题组的指导下,做好各项科研辅助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6.承担课题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要求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且毕业于国内外知名普通高等学校,所学专业应为民航相关专业。

2.具有丰富的民航相关项目经验,项目类型应包含航行评估、空域规划、容量评估等,同时具备与军民航相关单位的项目合作经历。

3.在校期间,具有独立主持科研项目的经历,具备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科研经历。

4.具备一定的科研工作能力,要求有期刊论文的撰写经验,并成功发表至少2篇核心及以上民航相关领域的学术论文成果;具有撰写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的相关科研经历。

5.具有扎实的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专业能力,取得管制培训合格证。

6.熟练掌握AirTOp、Python、Origin等软件,及管制模拟机、360°全景仿真塔台模拟机等硬件设施使用。

7.工作细致,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具有良好交流沟通能力、文字撰写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聘用办法及待遇

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职科研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校人字〔2017〕16号)规定执行。专职科研B岗聘用人员按派遣方式聘用。专职科研B岗人员实行年薪制,具体薪酬按承担的科研工作确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各类住房津贴、补贴均包含在年薪中。

五、招聘流程

应聘人员需提交个人简历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和科研经历,于2023年4月14日前发至指定的联系人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邮箱:tianyong@nuaa.edu.cn

投递邮件标题请统一注明:【专职科研B岗】/+姓名+学校+本人专业

简历投递时间:截至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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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邮电大学招聘工作人员230人公告

2023-04-03,全文共 2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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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时间:3月30日9∶00-12月28日16∶00

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京邮电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邮电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30日9∶00-1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30日9∶00-12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30日-12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30日9∶00-12月3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和主持的研究课题(注明科研经费等信息)。

2.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前,招聘部门(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认证。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6291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邮电大学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586621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邮电大学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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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人公告2023

2023-03-24,全文共 3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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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时间:3月24日09:00-12月27日16:00;附件: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xlsx

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南京医科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地点和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二)报名时间

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报名时间为:

(1)报名、照片上传:3月24日09:00-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4日09:00-12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4日-12月2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4日9∶00-12月29日18∶00。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无需网上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南京医科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应聘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方可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材料如下:

1.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

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

(二)考核形式与程序

专任教师岗的考试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1)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2)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869127,

联系人:曹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869060,

联系人:刘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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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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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行政管理岗招聘18人公告

2024-04-26,全文共 1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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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行政管理岗公开招聘公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享有“中国气象人才摇篮”之美誉,其前身南京气象学院始建于1960年,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位于南京江北新区(国家级新区)核心区龙王山北麓,交通便利、风景优美。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双向选择、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工作人员18人,详情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

录用人员将分配到学院办公室、学校职能部门、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工作。基本条件如下: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身体素质,为人诚实、积极上进、踏实肯干、责任心强、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3、具有合作精神,善于与人沟通,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较强的管理与协调能力。

4、有较好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英语应用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主流办公自动化软件。

5、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科研院所学习。

6、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本次招聘对象,不限社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须在2024年7月10前提供学历认证证书,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名。

8、JM03、XG01、XG02岗位工作地点在天长市金牛湖新区,可申请酒店式教师公寓(免租金)。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5月13日16时。

2、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者填写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和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

将附件2、附件3文件名称按“岗位编号+姓名+报名表/信息汇总表”命名;以电子邮件方式打包发至rsk@nuist.edu.cn,邮件主题请标注为:“岗位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2、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进行报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可兼报;信息填写不一致、内容填写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

五、考核程序

1、报名结束后,学校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https://rsc.nuist.edu.cn/1102/list.htm)(未能进入考核的不再单独通知)。

2、考核具体形式、内容、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在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考核,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本次考核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考试科目和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3、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4、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社会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一个月内未办理入职手续;

(2)国内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7月10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的留学人员未能在2024年7月1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5、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分配,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工作。

六、岗位待遇

拟聘人员采用编外人事代理方式,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签订聘用协议,待遇按照学校相应规定执行。我校人事代理人员待遇优厚,在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与事业编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七、咨询监督电话

JM01、JM02、JM03岗位咨询电话:教务处颜老师:025-58731342

GL01、GL02岗位咨询电话:人事处李老师:025-58731143

XG01、XG02岗位咨询电话:继教院黄老师:025-58699791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人事处李老师025-58731143

招聘纪律监督:jiwei@nuist.edu.cn

附件1: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岗位编号+姓名+报名表.doc

附件3.岗位编号+姓名+信息汇总表.xls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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