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7,全文共 2590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工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身心健康;
(三)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有较好的学习能力、较强的文字功底,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备《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表1)中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本次招聘的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者需发送《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表3)至报名邮箱,网络报名邮箱:rsk@njtech.edu.cn(邮件主题、报名表、基本信息表名称均须设置为: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最高学历学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和初审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网络报名时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面试前资格复审时要求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各项考核具体要求、考核地点将于2023年12月19日18:00前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http://rsc.njtech.edu.cn/,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4.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实验教辅岗、学术期刊编辑部编辑岗的技能测试不设置开考比例。信息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岗、图书馆信息服务岗、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教育技术建设岗各岗位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
5.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100元。
三、考试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按照南京工业大学自行制定的考试办法执行,各岗位的考核方式详见附表1,各项考核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满分均为100分)。
(一)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笔试之前,应聘人员须现场交纳报名考试费;提交《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技人员报名表》原件(个人签名须手写)。
(三)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实验教辅岗、学术期刊编辑部编辑岗两个岗位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信息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岗在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项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
图书馆信息服务岗、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教育技术建设岗两个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笔试达到合格线的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
(四)面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人事处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具体材料明细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面试结束后,按如下方式确定总成绩:
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实验教辅岗、学术期刊编辑部编辑岗的考核方式为技能测试和面试,最终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
信息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岗的考核方式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50%;
图书馆信息服务岗、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教育技术建设岗的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各项考核的具体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9:30-11:30;
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12:30开始;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4日13:00开始签到,13:30准时抽签,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将在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和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此次录用人员均采用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8139373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5-58139069 联系人:黄老师
附表1: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表2: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表3: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南京工业大学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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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南京工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身心健康;
3.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有较好的学习能力、较强的文字功底,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表1)中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本次招聘的学科、专业名称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者需发送《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表3)至报名邮箱,网络报名邮箱:rsk@njtech.edu.cn(邮件主题、报名表、基本信息表名称均须设置为:第三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名称+姓名+性别+年龄+最高学历学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和初审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网络报名时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面试前资格复审时要求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结束后,学校相关部门将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各项考核具体要求、考核地点将于2023年9月11日16:00前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http://rsc.njtech.edu.cn/,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4.岗位序号为1-5的岗位,技能测试不设置开考比例。岗位序号为6-12的岗位,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
5.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100元。
三、考试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按照南京工业大学自行制定的考试办法执行,各岗位的考核方式详见附表1,各项考核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满分均为100分)。
1.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之前,应聘人员须现场交纳报名考试费;提交《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专技人员报名表》原件(个人签名须手写)。
3.岗位序号为1-5的岗位,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岗位序号为6-12的岗位,在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照不低于各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项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
4. 面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人事处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具体材料明细如下: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面试结束后,按如下方式确定总成绩:
岗位序号为1-5岗位的考核方式为技能测试和面试,最终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
岗位序号为6-8岗位的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岗位序号为9-12岗位的考核方式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50%;
6.各项考核的具体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9:30-11:30;
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12:30开始;
面试时间:2023年9月17日13:00开始签到,13:30准时抽签,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将在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和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2023年12月31日前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此次录用人员均采用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因暑假期间学校安排轮休,有任何疑问请在2023年8月15日之后的周一至周五上午时间进行咨询,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8月15日-8月18日,咨询电话:025-58139373;
8月21日-8月22日,咨询电话:025-58139047;
8月23日-8月28日,咨询电话:025-58139691;
8月29日-8月30日,咨询电话:025-58139303
9月1日之后,咨询电话:025-58139373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5-58139069 联系人:黄老师
附表1:
附表1: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专技人员岗位表.xls
附表2: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表3: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南京工业大学
2023年7月17日
南京大学招聘考古及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公告W202311032
2023-11-28,全文共 450 字
+ 加入清单招聘公告W202311032(历史学院考古及文物保护专业人员)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编号:XZ2023-455
用工单位:历史学院
岗位职责:
1、编写世界遗产申遗文本;
2、世界遗产基础研究;
3、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
招聘要求:本科及以上
1、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历史类、文化遗产类及其相关学科毕业;
3、有从事世界遗产申报资历者优先。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点此进入)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11-29。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025-89681575 939718347@qq.com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聘辅导员10人公告
2023-11-03,全文共 4666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我国首家公办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羊山北路1号。为充实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优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乐群,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五)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须为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当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当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1月4日09:00-11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4日09:00-11月14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1月4日-11月15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1月4日09:00-11月15日18:00;
5.缴费时间:2023年11月4日09:00-11月1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iit.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须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院级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级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和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11月17日9:00-12: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niit.edu.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入围考生面试考核确认时放弃面试机会,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考核人员。
(二)面试之前,以短信、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高校工作经历的证明(须由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材料。
以上材料请考生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niit.edu.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养、岗位意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体检、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心理测试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因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4017、85864908
联系人:潘老师、黄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4202
联系人: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3年11月3日
202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下半年)
2023-11-02,全文共 3594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我国首家公办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羊山北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11月6日09:00-2024年3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11月6日09:00-2024年3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11月6日-2024年3月29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1月6日09:00-2024年3月2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学校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资格复审、考核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在应聘人员参加试讲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试讲。复审时查验如下有关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原件)两篇。
(二)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括试讲、面试两个环节。
1.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面试。面试按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4017、85864908联系人:解老师、潘老师、黄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4202联系人: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3年11月2日
2023年6月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2023-06-13,全文共 546 字
+ 加入清单招聘公告W202306026(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专业、技术人员)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编号:XZ2023-113
岗位职责:
(1)实验室综合信息软件平台研发。
(2)项目软件系统研发。
(3)实验室软件维护。
招聘要求:本科及以上
(1)吃苦耐劳、有团队协作精神。
(2)后端熟悉SpringBoot,SpringCloud,Docker等。
(3)前端熟悉有VUE,Web,AngularJS,GUI等。
(4)有3年以上软件开发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南京大学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06-19。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025-89682686 lcheng@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2023南京大学招聘实验技术人员公告
2023-05-31,全文共 2680 字
+ 加入清单因工作需要,南京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岗位要求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生物演化与环境科教融合中心实验技术人员1人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多接受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高分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原子发射光谱等仪器的日常运行与基础维护;
2、负责非传统金属稳定同位素体系新技术方法的开发;
3、协助完成化学实验室及超净实验室的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岗位要求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
2、具有多接受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Neptune XT MC-ICP-MC)及相关质谱光谱(Element XR ICP-MS、iCAP Pro
ICP-MS等)的操作经历;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应具有较强的操作动手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实验室管理能力;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以申报岗位截止日期为准);
5、具有地质学、地球化学、分析化学、海洋科学及相关专业背景;
6、具有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优先考虑:熟悉金属稳定同位素体系相关理论,具有建立开发非传统金属稳定同位素分析方法的经历,掌握双稀释剂等校正方法,在相关研究方向取得突出成果,对相关研究领域有原创性观点,研究内容面向国际地学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工作计划思路清晰,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优秀的学术潜力。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二)应聘人员须具有博士学历,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双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凭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7年6月8日以后出生),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南京大学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违纪违法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以及尚在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六)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人才招聘网https://rczp.nju.edu.cn/注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个人经历时间应保持连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8日。
(二)设岗单位考核。设岗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按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候选人。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请关注设岗单位的通知。
(三)资格复审。学校对设岗单位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的人员。
(四)学校考核。学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另行通知。
(五)综合评定。学校根据设岗单位考核、资格复审、学校考核等结果,确定入围人选。
(六)体检、政审。入围人选须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入围人选组织政审,重点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入围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将从可递补人选中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将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选。学校根据综合评定、体检和政审的最终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学校在人才招聘网主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要求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及岗位协议。
注:考核通过的人员我校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详情参见《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查阅途径: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政策条例——人才引进相关——事业编制相关政策文件)。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配合完成入校申请。在来校应聘时请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3、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4、有未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申报的情况;
5、其他不符合录用资格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向设岗单位或人力资源处咨询。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姚老师,025-89680717,yaojing@nju.edu.cn。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25-89681557;吴老师,025-89681686。
人才招聘网技术保障:605339182(QQ群)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3年5月31日
2023年3月南京大学图书馆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
2023-03-22,全文共 1370 字
+ 加入清单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点此进入)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03-31。
招聘公告一:
招聘公告W202303032(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
岗位编号:XY2023-007
用工单位:图书馆
岗位职责:
1、负责与图书借还相关的各项业务,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2、负责咨询工作,为读者排忧解难;
3、负责闭架书库图书的查找与借阅工作;
4、负责新书的接收、上架及推介工作;
5、负责图书借阅区的巡视与管理工作,保持分管区域的书架整洁、图书排列有序;
6、服从全馆和部门的管理及调配。
招聘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图书馆相关或各项工作;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网络,有一定电子化办公能力;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工作认真仔细,服从领导安排;
5、服从全馆和部门的管理及调配。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南京大学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03-31。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89686381 sxg@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招聘公告二:
招聘公告W202303031(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
岗位编号:XY2023-006
用工单位:图书馆
岗位职责:
1、负责与图书借还相关的各项业务,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2、负责咨询工作,为读者排忧解难;
3、负责闭架书库图书的查找与借阅工作;
4、负责新书的接收、上架及推介工作;
5、负责图书借阅区的巡视与管理工作,保持分管区域的书架整洁、图书排列有序;
6、服从全馆和部门的管理及调配。
招聘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图书馆相关或各项工作;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网络,有一定电子化办公能力;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工作认真仔细,服从领导安排;
5、服从全馆和部门的管理及调配。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南京大学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03-31。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89686381 sxg@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2023-02-21,全文共 535 字
+ 加入清单报名方式:点此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02-27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
岗位编号:XZ2023-016
用工单位:化学化工学院
岗位职责:
(1)负责课题组主要仪器设备的维护与测试;
(2)负责课题组研究生的相关仪器操作培训和安全使用;
(3)参加课题组的材料性能测试与表征;
(4)课题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招聘要求:本科及以上
具有化学及相关专业背景,具有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经验,退休人员优先。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南京大学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02-27。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13809025138 quanyiwu@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2023南京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
2023-02-16,全文共 540 字
+ 加入清单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点此报名)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03-15。
招聘公告W202302011(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技术人员)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编号:XZ2023-010
岗位职责:从事超导电子器件常规测量及相关工作。
招聘要求:专科及以上
1、对技术工作有浓厚的兴趣;
2、掌握常见电子测量仪器操作;
3、具有团队精神和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4、工作踏实,做事细心,能吃苦耐劳;
5、应届毕业生,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南京大学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点此报名)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03-15。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18936875885 lzhang@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南京大学历史学院招聘考古及文物保护专业人员W202311030
2023-11-28,全文共 465 字
+ 加入清单招聘公告W202311030(历史学院考古及文物保护专业人员)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编号:XZ2023-453
岗位职责:
1、编写世界遗产申遗文本;
2、世界遗产基础研究;
3、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
招聘要求:本科及以上
1、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历史类、文化遗产类及其相关学科毕业;
3、有从事世界遗产申报资历者优先。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11-29。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025-89681575 939718347@qq.com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2023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3-11-22,全文共 567 字
+ 加入清单为充实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有关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动物实验技术人员(1-2名)
任职要求:实验动物、药学、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电脑文字处理能力、仪器使用及维护等相关培训,熟悉实验室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踏实刻苦,有责任心。有GLP工作经验、兽医证、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及其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用工方式:一经录用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22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将简历发送至邮箱:ncsa@njmu.edu.cn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将个人学习与工作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将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按照本单位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必要时进行笔试。
六、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868392
联系人:朱老师
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南京大学招聘公告W202311017(财务处会计人员)
2023-11-17,全文共 466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会计人员1名
岗位编号:XY2023-053
用工单位:财务处
岗位职责:
1、 负责审核费用报销单据,并及时准确的进行帐务处理;
2、 负责审核各种会计原始凭证,分类记账,确保单据凭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配合领导做好各项成本核算、财务核算和相应分析工作;
4、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招聘要求:本科及以上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11-23。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025-89684468 ty@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202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聘辅导员岗位表下载入口
2023-11-03,全文共 998 字
+ 加入清单岗位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乐群,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五)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须为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当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当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2023南京工业大学招聘院士秘书1人公告
2023-09-21,全文共 3526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工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工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士秘书。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有较强的学术交流、英语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9月25日9∶00-10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9月25日9∶00-10月24日16∶00;
3.陈述申辩:9月25日-10月2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9月25日9∶00-10月25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①请于11月3日9:00-11月11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短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技能测试;②面试。
(一)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9:00开始。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2.技能测试内容: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技能测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姓名、岗位、排名于11月15日前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rsc.njtech.edu.cn/index/rczp.htm)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12:30开始签到,13:00准时抽签,逾时不到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人员: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11月15日前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布。
4.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5.资格复审:面试开始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需提供材料包括: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应聘人员无法提供以上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以上材料请应聘人员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时交给审核人员留存。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总成绩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工业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两个月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139373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813906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工业大学
2023年9月21日
2023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13,全文共 1570 字
+ 加入清单南京经开区成立于1992年,2002年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拥有新港高新园、综合保税区、港口型物流枢纽3个国家级功能平台,还打造了中国(南京)液晶谷、中国(南京)智谷等特色载体空间。目前,区内集聚各类企业6200多家,其中外资企业395家、百亿级企业6家、世界500强投资企业92家,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超过100亿美元,在全国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实力排名中位居第12位。
现因工作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及数量
1、行政辅助岗 4名
2、辅助执法岗 6名
02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能适应高强度、快节奏的工作环境;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未满三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有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03招聘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请下载附件1《2023年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辅助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注: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04招聘程序
(一)招聘简章公示
智联招聘网(www.zhaopin.com)、新港红帆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22 日。
2、填写《招聘报名表》并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3、网上报名经初审合格者,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参加笔试。
4、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笔试
1、笔试方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
2、根据岗位实际需求,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背景调查
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背景调查人员。
(六)体检
对背景调查合格人员安排体检。
(七)公示
根据笔面试成绩、背景调查、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与南京新港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视为自动放弃),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05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025-85532223
报名邮箱:670063400@qq.com
南京新港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8日
附件一:《2023年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辅助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二:《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辅助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请扫描一下二维码查看
2023南京邮电大学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第二批)
2023-08-04,全文共 1632 字
+ 加入清单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邮电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工作细致,注重效率。
3.应聘人员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在考核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2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度人事代理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相关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等,其中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文件大小不要超过10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格式规范统一写成“应聘岗位编号+用人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如“应聘B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产教融合学院)+科研秘书+张三”发送至用人单位的报名邮箱。
(三)报名缴费:
1.缴费金额: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2.缴费资格:应聘人员投递简历后,经用人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并收到缴费通知后才具备缴费资格。
3.缴费时间:2023年8月1日16:00至2023年8月13日16:00,未按时完成缴费确认视为无效报名。
4.缴费方式:应聘人员微信扫描二维码缴纳报名费,缴费时按照“应聘岗位编号+用人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备注缴费,如“应聘B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产教融合学院)+科研秘书+张三+联系方式”,如不备注信息将无法确认缴费情况,后果自负。
5.未收到缴费通知自行缴费的,如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或报名缴费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招聘考试的,或重复缴费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考试及聘用
1.由用人单位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初审通过的报名成功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2.考试方式一般包括心理测试、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等。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和操作水平等。心理测试结果作为面试的参考依据之一。
3.按照前期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成绩从高到低取到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的3-4倍数量进入面试。
4.招聘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参加体检,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
6.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7.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性质为人事代理,受聘期间参照在编同等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五、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2.请仔细查看各岗位招聘条件,如不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专业、其他资格条件等,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六、招聘咨询
岗位应聘要求、岗位职责、邮件投递等问题,请联系附件1中的相关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政策问题,请联系025-85866977,罗老师;其他相关咨询可联系025-85866262,李老师、王老师。
南京大学招聘公告W202307038(文学院技术管理)
2023-07-19,全文共 552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编号:BW20230710
用工单位:文学院
岗位职责:
1、戏剧影视艺术系秘书;
2、黑匣子剧场及艺术硕士剧团管理;
3、协助协同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招聘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
2、 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 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 相关领域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南京大学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07-22。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025-89683321 xiaomingzh@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
2023-07-19,全文共 3093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 - 岗位表.xlsx
南京工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工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可放宽5岁,紧缺急需学科详见岗位表。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7月24日9:00-2023年12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7月24日9:00-2023年12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7月24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7月24日9:00-2023年12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各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应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学位证)、职称和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学校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校负责组织。考核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考核方式为面试,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面试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人员与岗位的匹配程度,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的成绩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工业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139145、025-58139140
联系人:杨老师、闻老师、蔡老师
联系邮箱:hr@njtech.edu.cn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8139070
联系人:刘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工业大学
2023年7月18日
2023南京财经大学招聘工作人员40人公告(第二批)
2023-07-14,全文共 3286 字
+ 加入清单南京财经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位于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财经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7月14日9∶00-10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7月14日9∶00-10月25日16∶00;
3.陈述申辩:7月14日-10月2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14日9∶00-10月27日18∶00。
同时应聘人员需通过“南京财经大学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平台”报名,报名网址:http://rszp.nufe.edu.cn/。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试讲;②面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南京财经大学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二)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①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718686(人事处)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财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718703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财经大学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