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便民服务

0

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人公告2023

南京医科大学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现在基础医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人。

2023-03-24,全文共 3603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时间:3月24日09:00-12月27日16:00;附件: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xlsx

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南京医科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地点和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二)报名时间

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报名时间为:

(1)报名、照片上传:3月24日09:00-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4日09:00-12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4日-12月2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4日9∶00-12月29日18∶00。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无需网上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南京医科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应聘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方可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材料如下:

1.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

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

(二)考核形式与程序

专任教师岗的考试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1)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2)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869127,

联系人:曹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869060,

联系人:刘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3年3月23日

更多相似推荐

2023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3人

2023-03-24,全文共 1881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方法: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请进入南京医科大学招聘网(点此进入),注册并登录,点击拟应聘的职位,根据系统页面提示按顺序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线提交。

报名时间:应聘人员的简历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附件: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第一批)岗位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第一批)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职工队伍,南京医科大学现面向国内外招聘、择优录用各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岗位表)。

4.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表)。

5.应聘人员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在考核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6.附件岗位表中有具体要求的按岗位表中要求执行。

7.在职人员报考的,需经现工作单位同意。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简历提交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请进入南京医科大学招聘网(http://zp.njmu.edu.cn),注册并登录,点击拟应聘的职位,根据系统页面提示按顺序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线提交。

2.应聘人员的简历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

三、考核办法

1.招聘部门或人事处对相应岗位应聘人员初选后,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到本人。

2.专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方式主要为试讲和面试,由相关部门根据岗位要求会同人事处组织实施。

3.其他专技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方式主要为技能测试(操作或笔试)和面试,由招聘部门和人事处根据岗位要求组织实施。

4.管理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由人事处根据岗位要求组织实施。

5.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试讲、技能测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6.学校对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的应聘人员,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放弃处理。对未进入下一轮考核的应聘人员,不再通知,逾期未收到通知者,请另行选择应聘单位。

四、体检

1.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并通过后,按招聘岗位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栏公示一周,相关材料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2.聘用人员实行编外人事代理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之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具体以招聘学院、部门或人事处通知为准。

2.每位应聘人员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七、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八、纪律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5-86869060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jwjc@njmu.edu.cn

地址:南京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

邮编:211166

联系人:刘老师

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3年3月21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大学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五)

2023-12-15,全文共 2688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五)

因工作需要,南京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岗位要求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国家重点实验室固体同位素实验工程人员1人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大型同位素比值质谱仪的管理和维护;

2、负责超净化学实验室的管理和维护;

3、负责同位素分析技术研发;

4、负责实验室机时安排,委托样品的分析测试;

5、负责研究人员和学生的相关培训和指导;

6、完成学院和重点实验室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岗位要求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易于相处,乐于奉献,团结协作;

2、分析化学、环境化学、地球化学、地质学及其它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须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较好的同位素地球化学基础,化学分析基础;

5、有良好的实验室工作习惯和安全意识;

6、熟练掌握日常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数据分析和制图能力;

7、有较好的英语阅读和沟通能力;

8、有同位素质谱实验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以及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应聘人员须已取得或即将于2024年7月1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其中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应聘人员须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经历)。高校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开具,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四)应聘人员年龄的计算截止到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无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

2、应聘人员与南京大学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违纪违法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以及尚在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七)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人才招聘网https://rczp.nju.edu.cn/注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个人经历时间应保持连续、不得中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

(二)设岗单位考核。设岗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按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候选人。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请关注各设岗单位的通知。

(三)资格复审。学校对设岗单位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的人员。

(四)学校考核。学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另行通知。

(五)综合评定。学校根据设岗单位考核、资格复审、学校考核等结果,确定入围人选。

(六)体检、政审。入围人选须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入围人选组织政审,重点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入围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将从可递补人选中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将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选。学校根据综合评定、体检和政审的最终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学校在人才招聘网主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要求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项:

1、各轮考核通过的人员将收到短信或邮件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2、各轮考核均不指定考试范围。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详情参见《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查阅途径: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政策条例——人才引进相关——事业编制相关政策文件)。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配合完成入校申请。在来校应聘时请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3、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4、有未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申报的情况;

5、其他不符合录用资格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向设岗单位或人力资源处咨询。

设岗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姚老师,025-89680717,yaojing@nju.edu.cn。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25-89681557;吴老师,025-89681686。

人才招聘网技术保障:605339182(QQ群)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3年12月15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3-11-22,全文共 567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充实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有关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动物实验技术人员(1-2名)

任职要求:实验动物、药学、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电脑文字处理能力、仪器使用及维护等相关培训,熟悉实验室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踏实刻苦,有责任心。有GLP工作经验、兽医证、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及其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用工方式:一经录用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22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将简历发送至邮箱:ncsa@njmu.edu.cn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将个人学习与工作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将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按照本单位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必要时进行笔试。

六、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868392

联系人:朱老师

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医科大学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8人公告

2023-07-06,全文共 1708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职工队伍,南京医科大学现面向国内外招聘、择优录用各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岗位表)。

4.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表)。

5.应聘人员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在考核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6.附件岗位表中有具体要求的按岗位表中要求执行。

7.在职人员报考的,需经现工作单位同意。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简历提交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请进入南京医科大学招聘网(http://zp.njmu.edu.cn),注册并登录,点击拟应聘的职位,根据系统页面提示按顺序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线提交。

2.应聘人员的报名和简历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

三、考核办法

1.招聘学院或人事处对相应岗位应聘人员初选后,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到本人。

2.其他专技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方式主要为技能测试(操作或笔试)和面试,由招聘学院和人事处根据岗位要求组织实施。

3.管理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由人事处根据岗位要求组织实施。

4.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5.学校对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的应聘人员,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放弃处理。对未进入下一轮考核的应聘人员,不再通知,逾期未收到通知者,请另行选择应聘单位。

四、体检

1.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并通过后,按招聘岗位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栏公示一周,相关材料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2.聘用人员实行编外人事代理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截止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启动考核程序,具体以招聘学院或人事处通知为准。

2.每位应聘人员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七、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八、纪律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5-86869060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jwjc@njmu.edu.cn

地址:南京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

邮编:211166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第二批)岗位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

2023年7月3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大学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2人公告

2023-05-17,全文共 2565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二)

因工作需要,南京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岗位要求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纪检监察机构 纪检监察岗2人

(二)岗位职责

1、承担监督执纪等工作;

2、完成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其他工作。

(三)岗位要求

1、中共党员,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过硬,敢于担当,具有较强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作风优良,廉洁自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法学、财务、审计等专业优先;

3、30周岁以下(以申报岗位截止日期为准,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5、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二)应聘人员须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双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凭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应聘人员须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经历)。高校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开具,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四)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指1992年5月24日以后出生),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无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

2、应聘人员与南京大学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违纪违法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以及尚在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七)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人才招聘网https://rczp.nju.edu.cn/注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个人经历时间应保持连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

(二)设岗单位考核。设岗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按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候选人。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请关注设岗单位的通知。

(三)资格复审。学校对设岗单位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的人员。

(四)学校考核。学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另行通知。

(五)综合评定。学校根据设岗单位考核、资格复审、学校考核等结果,确定入围人选。

(六)体检、政审。入围人选须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入围人选组织政审,重点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入围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将从可递补人选中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将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选。学校根据综合评定、体检和政审的最终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学校在人才招聘网主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要求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及岗位协议。

注:每位应聘人员只能申请一个岗位;考核通过的人员我校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详情参见《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查阅途径: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政策条例——人才引进相关——事业编制相关政策文件)。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配合完成入校申请。在来校应聘时请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3、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4、有未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申报的情况;

5、其他不符合录用资格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向设岗单位或人力资源处咨询。

设岗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老师,025-89683545,zmnju@nju.edu.cn。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25-89681557;吴老师,025-89681686。

人才招聘网技术保障:605339182(QQ群)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3年5月16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05-17,全文共 817 字

+ 加入清单

附件:南京水科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部等六部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精神,鼓励研究所主动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从事相关科研助理岗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

2.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优良,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从事再生水利用或水资源节约工作经历者优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好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报名

有意者请填写《报名表》,并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报名表》与自荐材料寄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处,或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fcli@nhri.cn,不接受现场报名。

自荐材料请附身份证、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发表论文等复印件以及联系方式和证明本人能力的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请提供教育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自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参加面试的人员,用人部门视情况组织开展面试。

五、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1年),按照单位规定明确相关待遇。

六、其他

应聘者资料务必真实,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考录资格。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南京市广州路223号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处

邮 编:210029

联 系 人:李老师 宗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28165 85828108

电子邮箱:fcli@nhri.cn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处

2023年5月16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大学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10人公告

2023-04-14,全文共 2351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网站:点此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4日

南京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

南京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工作需要,南京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10个事业编制岗位,其中管理岗7个,实验工程岗3个。详见附件《南京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要求以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南京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应聘人员须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三)应聘人员须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经历)。高校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开具,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四)应聘人员年龄的计算截止到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30周岁以下指1992年4月24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4月24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无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

2、应聘人员与南京大学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违纪违法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的,以及尚在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尚在处分期内的。

(七)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人才招聘网https://rczp.nju.edu.cn/注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个人经历时间应保持连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4日。

(二)设岗单位考核。设岗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按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候选人。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请关注各设岗单位的通知。

(三)资格复审。学校对设岗单位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的人员。

(四)学校考核。学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另行通知。

(五)综合评定。学校根据设岗单位考核、资格复审、学校考核等结果,确定入围人选。

(六)体检、政审。入围人选须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对入围人选组织政审,重点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入围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将从可递补人选中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将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选。学校根据综合评定、体检和政审的最终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学校在人才招聘网主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要求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及岗位协议。

注:每位应聘人员只能申请一个岗位;考核通过的人员我校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详情参见《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查阅途径: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政策条例——人才引进相关——事业编制相关政策文件)。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配合完成入校申请。在来校应聘时请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3、有未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申报的情况;

4、其他不符合录用资格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向设岗单位或人力资源处咨询。

设岗单位联系方式:请登录人才招聘网进入“我的申请”或下载附件《南京大学2023年校聘岗位招聘计划表》查看。

人力资源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89681557;吴老师,89681686。

人才招聘网技术保障:605339182(QQ群)

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3年4月14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招聘公告

2023-03-27,全文共 1624 字

+ 加入清单

硕士及以下学历应聘人员的简历投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23日24:00

附:招聘岗位及要求

南京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江苏省口腔医院 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医技和管理人员队伍,我院决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各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1.博士后

全年接受入站申请。申请者了解相关信息并联系合作导师,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后,须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同时提交相应纸质材料至流动站设站学院。具体流程详见南京医科大学(https://yjsy.njmu.edu.cn/2023/0105/c10421a230962/page.htm)《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后招聘公告》。

2.博士研究生

博士招聘现已开始,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具体流程详见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3/3/22/art_78506_10840332.html)或南京医科大学

(https://rsc.njmu.edu.cn/2023/0323/c10978a234433/page.htm)《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3.硕士及以下学历者

详见我院官网(http://www.jsdental.cn/)“通知公告”栏招聘通知。http://rs.jsdental.cn:18080/skqyy/res/Login.frm在线注册,完善个人简历,上传附件材料。

硕士及以下学历应聘人员的简历投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23日24:00。未按要求投报简历或线下报名恕不受理。应聘人员请不要更换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关注系统通知和邮件通知,须保证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

三、考核办法

1.

我院人事部门对相关岗位应聘者进行初选,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到本人。参加考核人员现场报到时须提交个人简历(含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2. 应聘者的考核方式主要为笔试、操作考试和面试,由各科室根据专业需要,会同院考核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具体时间由院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

3. 按考核结果依次录取,考核结果不及格者不能录取,因此未必满额录取。

四、考察、体检

人事部门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复审并通过后,按招聘岗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告栏或附属口腔医院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相关材料报送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和备案。

2.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欢迎优秀博士毕业生申请南京医科大学博士后,对录用为南京医科大学专任教师以及附属口腔医院医疗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具备博士后经历者,学校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进编录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七、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1.博士后

联系电话:025-69593177 联系人:李老师

2.博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下学历者

联系电话:025-69593160 联系人:史老师、丁老师、廖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69593188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医科大学招聘52人公告(事业编)

2023-03-23,全文共 4853 字

+ 加入清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照片上传:3月24日09:00-12月27日16:00

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 岗位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南京医科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管理岗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本次招聘管理岗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地点和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二)报名时间

1.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报名时间为:

(1)报名、照片上传:3月24日09:00-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4日09:00-12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4日-12月2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4日9∶00-12月29日18∶00。

2.管理岗为短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为:

(1)报名、照片上传:3月24日09:00-4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4日09:00-4月24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4日-4月2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4日9∶00-4月25日18∶00。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无需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管理岗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方式将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njmu.edu.cn/)另行通知。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南京医科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4.管理岗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5.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应聘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方可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材料如下:

1.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

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管理岗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二)考核形式与程序

1.专任教师岗的考试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1)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2.其他专业技术岗的考试考核方式为技能考核与面试。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1)技能考核。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技能考核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技能考核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技能考核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3.管理岗的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提前公布。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排名和面试人员名单(包含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履行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2)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869127,

联系人:曹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869060,

联系人:刘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医科大学

2023年3月22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南京浦口招聘10名高层次事业编制内教师公告

2024-03-15,全文共 4256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

根据南京浦口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高层次事业编制内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http://edu.nanjing.gov.cn/)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http://www.pukou.gov.cn/xwpd/gsgg/)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师德高尚,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31日后出生),获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

5. 具有设区市优秀青年教师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6.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

7.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需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以“本人姓名+应聘学校+应聘学科”命名,发送至邮箱596879076@qq.com。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如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邮箱回复,请及时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收到(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3. 报名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本人获得设区市优秀青年教师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或近五年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设区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有关荣誉证书和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5)本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后)来的教科研成果原件扫描件。其中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本人讲座、公开课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课题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

(6)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4. 有关要求:

(1)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其中,采用合并招聘岗位的学科,网上报名时只需填写招聘岗位名称,不需填写具体单位;合并招聘岗位选岗办法:在同一招聘岗位、学科内,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据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相应的招聘单位。

(2)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

(3)现任教学段、学科须与应聘学段、学科一致。

(4)骨干教师学科类别须和现任教学科一致。

(5)所有报名材料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指定邮箱。

(6)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二)调整或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名的,根据学校紧缺专业情况,结合实际用人需求,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本次招聘的总计划内调整并公布,或按照有关规定核减公开招聘计划。如有招聘计划调整,将另行公告并延长相应岗位报名时间。招聘计划调整和核减情况,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三)资格审查

招聘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原件材料与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不得参加综合考评。通过资格复审的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教师,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采取教科研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

教科研成果评分。根据招聘的岗位,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科研成果进行评分。教科研成果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2.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形式(说课占70%,答辩占30%)。

3. 总成绩计算。按照教科研成果评分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考评成绩。

(五)体检、考察

1.

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综合考评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2.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用人方式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依据《关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浦口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方案(试行)〉的通知》(浦政发〔2020〕36号)、《2020年浦口区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浦才居〔2020〕1号)文件,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非南京市评选的骨干教师(江苏省特级教师除外)入职后需按相关要求转评,转评后享受浦口区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政策。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025-58882172、025-5818272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2046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25-58893056

附件:

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doc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

展开阅读全文

东南大学医学院附属南京同仁医院校园招聘公告​2024

2023-12-08,全文共 996 字

+ 加入清单

东南大学医学院附属南京同仁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公告

医院简介

东南大学医学院附属南京同仁医院根生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是国家级园区“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的重要配套民生项目,是同仁医疗产业集团旗下一所医、教、研并举的大型三级综合医院。

按照三级甲等医院建设要求为发展方向,医院现有 41

个临床医技科室。目前拥有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眼科、神经内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等多个重点学科,以及口腔科、儿科、消化内科、骨科等优势学科。开业至今十六载,已为南京及周边地区逾千万百姓提供优质贴心的医疗服务,医院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及卫生主管部门的好评。

人才兴院、人才强院。一直以来,医院始终将人才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医院目前在职各类员工1300余人,高级职称175人,引进与培养硕博学历170余人。同时,医院根据人才不同阶段的成长需要,有青年人才培训计划、中层干部培训计划、学科带头人培养体系等一系列人才培养项目。

医院秉承“为护佑生命而存在”的使命,立足江宁,面向苏皖,致力于建设“以医疗为核心构建最具影响力的医养护全生命周期健康城”,努力打造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典范。

热门岗位

福利待遇

1、提供外出进修学习及院内不定期培训,部分科室安排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按照政府和医院规定入职即缴纳社保 、公积金

3、员工及家属本院就医就诊福利

4、交通补贴、就餐补贴、生日福利、节假日福利、慰问礼金、带薪年假等

5、提供集体宿舍,高年资有单身公寓

6、设立集体户口,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可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7、符合条件的纳入医院各类人才培养计划

8、相对灵活的职称评聘体系,畅通的员工晋升通道

9、每年提供一次员工免费健康体检

10、优秀博士高学历人才待遇发展一人一议

11、人才安居补贴(博士每月2000元、硕士每月800元、本科每月600元),外地来宁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面试补贴1000元

报名方式

医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吉印大道2007号

交通方式:地铁三号线秣周东路方向,东大九龙湖校区·同仁医院站下,2号口出

联系人:周老师 025-66988212

简历投递网站:丁香人才网、医直聘、江苏卫生人才网

简历投递邮箱:hr@njtrh.org

应聘人员信息登记(微信扫码):

面试安排:根据简历投递情况,12月开始陆续安排各临床科室面试,面试信息将提前一周以短信或电话进行通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工业大学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人公告

2023-12-07,全文共 2590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南京工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身心健康;

(三)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有较好的学习能力、较强的文字功底,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备《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表1)中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本次招聘的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者需发送《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表3)至报名邮箱,网络报名邮箱:rsk@njtech.edu.cn(邮件主题、报名表、基本信息表名称均须设置为: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最高学历学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和初审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网络报名时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面试前资格复审时要求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各项考核具体要求、考核地点将于2023年12月19日18:00前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http://rsc.njtech.edu.cn/,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4.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实验教辅岗、学术期刊编辑部编辑岗的技能测试不设置开考比例。信息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岗、图书馆信息服务岗、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教育技术建设岗各岗位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

5.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100元。

三、考试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按照南京工业大学自行制定的考试办法执行,各岗位的考核方式详见附表1,各项考核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满分均为100分)。

(一)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笔试之前,应聘人员须现场交纳报名考试费;提交《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技人员报名表》原件(个人签名须手写)。

(三)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实验教辅岗、学术期刊编辑部编辑岗两个岗位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信息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岗在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项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

图书馆信息服务岗、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教育技术建设岗两个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笔试达到合格线的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

(四)面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人事处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具体材料明细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面试结束后,按如下方式确定总成绩:

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实验教辅岗、学术期刊编辑部编辑岗的考核方式为技能测试和面试,最终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

信息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岗的考核方式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50%;

图书馆信息服务岗、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教育技术建设岗的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各项考核的具体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9:30-11:30;

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12:30开始;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4日13:00开始签到,13:30准时抽签,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将在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和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此次录用人员均采用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8139373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5-58139069 联系人:黄老师

附表1: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表2: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表3: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南京工业大学

2023年12月7日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明基医院社会招聘33人公告2023

2023-12-06,全文共 119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明基医院

招聘岗位:

简历投递

扫描上方二维码,投递简历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5-66867065 人事处黄老师

025-66867014 人事处仲老师

医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71号

地铁10号线至中胜站下,4号出口即可进入医院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明基医院护理部招聘79人公告

2023-11-29,全文共 377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岗位

二、简历投递

扫码,投递简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66867254护理部黄老师

医院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71号,地铁10号线至中胜站下,4号出口即可进入医院

四、薪 酬 福 利

面试补贴

外地来宁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面试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社会保险

入职当月即全额足缴社保、公积金,购买医疗意外险。

衣食无忧

医院设有员工食堂并给予餐费补贴;

为员工安排住宿;

人才安居补贴博士2000元/人/月、硕士800元/人/月、学士600元/人/月

内部晋升

年度晋升机会。

休息休假

优于法定年休假,额外增加院方福利假,最多达 20 天。

生活关爱

结婚/生育礼金、丧葬慰问金、住院探视金、旅游活动金、年终聚餐福利金、生日/端午/三八/中秋/年终礼品、年度健康体检、年终尾牙、中秋晚会、各种社团活动。

点击查看:社会招聘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明基医院|护理部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大学招聘考古及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公告W202311032

2023-11-28,全文共 450 字

+ 加入清单

招聘公告W202311032(历史学院考古及文物保护专业人员)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考古文物保护专业人员1名

岗位编号:XZ2023-455

用工单位:历史学院

岗位职责:

1、编写世界遗产申遗文本;

2、世界遗产基础研究;

3、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

招聘要求:本科及以上

1、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历史类、文化遗产类及其相关学科毕业;

3、有从事世界遗产申报资历者优先。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点此进入)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11-29。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025-89681575 939718347@qq.com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展开阅读全文

2024长江航道局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2023-11-17,全文共 3895 字

+ 加入清单

长江航道局2024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长江航道人才队伍建设,经报上级批准同意,长江航道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责

长江航道局成立于1957年,是隶属于交通运输部的正局级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宜宾合江门至长江入海口全长2754公里干线主航道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同时还维护着副航道、小轮航道以及部分支流河口航道833.1公里,维护总里程3587.1公里,共设助航标志5900余座。长江航道局下辖长江宜宾、泸州、重庆、宜昌、武汉、南京6个区域航道局和长江涪陵、万州、荆州、岳阳、九江、芜湖、镇江、上海8个正处级航道处,以及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长江航道测量中心、长江航道整治中心、长江航道局档案中心、长江航道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长江航道局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6个支持保障单位;在长江沿线七省二市设有73个航道处和23个其他机构。同时,负责管理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和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聘计划

此次发布2024年度招聘计划的单位包括:长江宜宾航道局、长江泸州航道局、长江重庆航道局、长江涪陵航道处、长江万州航道处、长江宜昌航道局、长江荆州航道处、长江岳阳航道处、长江武汉航道局、长江九江航道处、长江芜湖航道处、长江南京航道局、长江镇江航道处、长江上海航道处、长江航道测量中心、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长江航道局机关直属单位,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40人,具体计划详见《长江航道局2024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职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项条件。

1.2024年度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统分的全脱产应届毕业生(包含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没有社保记录,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属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需签订《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在职或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的毕业生等,不在接收范围。

2.接收大专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3.其它资格条件见《职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或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有影响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http://jtrc.gjzhaopin.cn)进行。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http://jtrc.gjzhaopin.cn),进入首页的“长江航道局2024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专题页面,按相关要求提交报名信息。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8:30至2023年12月3日17:00,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1月21日8:30至2023年12月4日12: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本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3.考生报名确认和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21日8:30至2023年12月4日17:00,应聘人员登陆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http://jtrc.gjzhaopin.cn),在个人中心查看审核结果,确认参加考试并进行网上缴费(请使用电脑登陆)。应聘人员在缴费确认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应达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含3倍),不足3倍的,将按照实际缴费确认人数核减相应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如计划招聘2人的岗位,若最终只有5人缴费确认,则计划招聘人数调减至1人,以此类推)。缴费确认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其他岗位方式另行通知。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3年12月12日9:00至2023年12月17日8:30,确认参加考试并完成缴费的应聘人员须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http://jtrc.gjzhaopin.cn),在个人中心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验》,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计划于2023年12月17日进行,为方便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将在重庆市、湖北省武汉市、江苏省南京市设置考场(应聘人员报名时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笔试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笔试成绩在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http://jtrc.gjzhaopin.cn)个人中心查询。

博士研究生在网上报名审查通过后,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占用面试名额。

六、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不超过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卷面总分50%的,不得进入面试(综合管理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应用能力测验》笔试成绩还须达到该科目满分的60%及以上,否则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长江航道局网站(www.cjhdj.com.cn)或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http://jtrc.gjzhaopin.cn)上公布。

(二)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复审资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

2.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验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4.属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需签订《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满分的70%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未合格者不予计算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进行第二轮面试。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计入综合成绩,博士研究生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计算。

体检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原则上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一线船员岗位应聘人员体检结果还须满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出现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八、公示拟聘人选

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各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影响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以用人单位通知报到时间为准)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调剂补录

招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人员须符合空缺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原则上从同一面试考场内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录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的,视作放弃补录,招聘各环节已自愿放弃的应聘人员不得参与调剂补录。同意参加调剂补录的应聘人员将不再具有原报名岗位的递补资格。

十、其他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以及违反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也将予以清退。

(三)本次招聘相关事宜由长江航道局负责解释。

(四)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长江航道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7-82765101。

(五)咨询电话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10-87700082

附件:长江航道局2024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职位信息表

展开阅读全文

南京大学招聘公告W202311017(财务处会计人员)

2023-11-17,全文共 466 字

+ 加入清单

招聘公告W202311017(财务处会计人员)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会计人员1名

岗位编号:XY2023-053

用工单位:财务

岗位职责:

1、 负责审核费用报销单据,并及时准确的进行帐务处理;

2、 负责审核各种会计原始凭证,分类记账,确保单据凭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配合领导做好各项成本核算、财务核算和相应分析工作;

4、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招聘要求:本科及以上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11-23。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025-89684468 ty@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招聘70名编外人员

2023-11-02,全文共 4562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和《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人社〔2023〕13

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专技人员结构,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江北新区网以及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jsnydsfy.com/)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 2020

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5月9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

(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8:00至11月9日12: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www.jsnydsfy.com/(请在电脑端用浏览器打开),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账号并完善报名资料,按要求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照片、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日8:00至2023年11月9日18:00,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上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前补充修改相关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考生收到资格初审结果至2023年11月10日12: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接到考生的陈述申辩至2023年11月10日16:00;

5、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1月2日8: 00至11月10日18:

00,在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急需用人、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网以及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网站上公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招聘人员,可于2023年11月11日8:00-12:00进行网上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7、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在招聘单位发布笔试通知后,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jsnydsfy.com/)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告知。

8、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尚未取得国内高校毕业证的,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需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号至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以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关注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工作经历(岗位)证明、住院医师规培证书等。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网以及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网站上公布。

面试由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对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岗位适用性等进行测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网以及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相关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相关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人力资源科:025-56680881

报名网站技术服务电话:1891398098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纪委办公室:025-56680926

附件:1.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南京市浦口医院

2023年11月1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京大学医学院招聘勤杂工1人公告

2023-09-22,全文共 532 字

+ 加入清单

招聘公告W202309064(医学院勤杂工)

南京大学委托南京北斗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勤杂工1名

岗位编号:XZ2023-199

用工单位:医学院

岗位职责:

1、负责小鼠饲养所需物品的准备、清洗、消毒等;

2、负责小鼠饲养工作:换笼、换水、添加饲料、小鼠健康状况的观察;

3、负责小鼠观察、换笼等记录的填写。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反馈;

4、负责设施内外的清扫、消毒及其他物品的定期消毒;

5、负责和小鼠相关的各类设备的检查、运行、维护;

6、保障、监督小鼠动物福利。

招聘要求:高中及以上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南京大学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10-06。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025-58641522 liuxing@nicemice.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展开阅读全文
搜索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