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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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外来人员落户办事指南

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厦门市有效居住证(暂住证)、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且在本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我市。

2023-01-05,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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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外来人员落户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厦门市有效居住证(暂住证),且持有居住证(暂住证)连续满5周年(期间间断累计不超过90天);

在厦门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

在本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厦门市。

办理材料:点击查看材料清单+下载入口

办理流程:

1、先办理社保审核信息(全程网办)

点击查看:厦门外来人员落户社保审核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现场办理落户:信息提交成功后,市人社局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系统反馈审核情况,并通过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醒。申请人带齐材料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地点:

厦门户口准迁证办理地点一览

办好准迁证再去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并采集人像换领身份证!

省内户口:不需要本人回户籍地迁移户口,网上自动迁移,准迁证上有二维码,扫描就可以查询迁移进度,提示迁移完成即可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迁入户口

省外户口迁移流程:本人/委托人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同意迁出→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办理新身份证

派出所地址查看☛厦门户籍业务受理点汇总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无调查事由,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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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落户指南(学历落户+房产落户+技能落户)

2024-01-30,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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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落户指南学历落户+房产落户+技能落户

一、学历落户

应届毕业生:

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岛内岛外均可落户

往届毕业生:

往届全日制大专+3个月社保+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可落户岛外

往届全日制大专+3年社保+35周岁以下,可落户岛内

往届全日制本科+3月社保+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以上,可落户岛内/岛外

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个月社保+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可落户岛内/岛外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个月社保+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岛内岛外均可落户【注: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在厦合法稳定就业的,参照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办理】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个月社保+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岛内岛外均可落户

点击查看:厦门市学历人才就业落户申请全指南

二、落在房子上

5年居住证+5年社保+房子,可落在房子上(岛内岛外均可)

厦门外来人员落户办事指南

岛外有房+3个月社保+居住证,可落户岛外房子

厦门就业人员落户岛外全攻略

三、技能落户

中级技能(四级)证+2年社保+年龄男50内,女40内,可落户

高级技能(三级)证+1年社保+年龄男50内,女40内,可落户

技师(二级)证+3个月社保+年龄男50内,女40内,可落户

拟落户地地址:

1.有房产的根据房产所在区落户;

2.无房产且工作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岛外依据单位所在地落户;

3.无房产且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岛内的参与随机派位(随机派位需要员工进行派位确认)

厦门技能落户怎么办理?(要求、入口、流程)

高级技师(一级)证+3个月社保+年龄男60内,女50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可),岛内岛外都可落户

厦门高级技师落户指南

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3个月社保,可落户岛外

厦门技工院校毕业生落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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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外来人员落户社保审核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2-11-28,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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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外来人员落户社保审核指南

申请条件

1、持有厦门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五年;

2、在厦门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五年;

3、在厦门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申请材料

全程网办,无需纸质材料

申请流程

1、进入厦门人社网上服务大厅,未注册的先完成注册;

2、进入个人网厅,点击落户申请--外来人员落户社会保险审核,如未绑定社保卡请先绑定社保卡;

3、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点击提交确认审核;

4、信息提交成功后,市人社局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系统反馈审核情况,并通过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醒。收到短信提醒后,可进入个人网厅,查看审核结果。

5、网上通过市人社局审核后,可直接到公安机关咨询办理,落户有效期一年。

(市人社局业务办理全程无纸质材料,会通过后台发送信息给公安机关。)

办理地点+电话(注意:现场仅提供咨询)

时间: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二楼人社事务分中心办事大厅综合服务1-8号窗口(该事项全程网办,现场提供咨询)

咨询电话:0592-12333;0592-5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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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申请落户厦门办事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10-17,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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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落户厦门办事指南汇总

台胞落户可分为两类居民,一是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二是已丧失台湾居民身份的原大陆居民返回大陆定居

首先看第一类: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落户办理

一、先办理《台湾居民定居证》和《批准定居通知书》

点击查看→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服务办理指南

二、办理完上面两个证件后

携带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定居证》和《批准定居通知书》以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在厦门市内就近的公安机关户籍业务窗口申请办理,也可以在福建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材料预审核,实现现场“一次办”。

点击查看→台湾居民定居大陆户口登记办理指南

第二类居民:点击查看→已丧失台湾居民身份的原大陆居民返回大陆定居落户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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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外来人员落户申请材料有哪些?

2022-11-22,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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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外来人员落户申请材料有哪些?

1.《申请入户登记表》【点击下载】

示范文本: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暂(居)住证满年限的证明(窗口民警系统查询打印存档)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送的《社保审核信息》(窗口民警打印);

市人社局《社保审核信息》实行全程网办【点击查看办理指南】,申请人收到人社局符合办理条件信息,五个工作日后,持申请材料至各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

5.《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和《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权属人为配偶或夫妻共有的,需提供结婚证。

6.承诺书(户籍迁入人员填写)。

说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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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2022-07-21,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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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一)已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所从事的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三)具备弹性工作特征,工作时间不固定或临时性用工;

(四)当前状态没有用人单位合同用工登记、自主创业登记;

(五)以个人身份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认定岗位的劳动所得为申请人的主要收入来源。

申请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本人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原件;

(三)《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登记表》;

(四)《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及收入登记表》;

(五)承诺书;

(六)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流水:如银行转账近一个月的流水、支付者的微信号及转账账单详情截图、支付宝账号截图、支付宝转账账单详情截图。

(七)本人居住地或户籍地的相关材料:灵活就业申请或变更登记时,如选择户籍地申请或变更登记,则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本;如选择居住地申请变更登记,则需要提供本人或配偶拥有产权的房产证、或本人(配偶)直系亲属的房产证或本人(配偶)一年以上租赁合同(若房产证产权为配偶或配偶直系亲属拥有、租赁合同上承租方为配偶的则均需要增加提供结婚证)。

(八)说明:

1.以上申报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免费复印留存。

2.申请人选择网上或微信申请的,线上提交的材料拍照片或扫描件应当清晰可辨,否则将被退回要求重新提交。

申请流程

网上办理:

1.网上申请: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注册、登录个人平台,填写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

2.微信办理:关注“厦门人社个人服务”微信公众号,关联、绑定新用户,填写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

现场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

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咨询电话:0592-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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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5折租房补贴接续申请办事指南

2024-05-09,全文共 2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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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四(接续申请

(2023版)

一、政策依据

《厦门市办公厅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号)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厦房租赁〔2021〕20号)

二、申请对象和情形

(一)申请对象。已取得“五年五折租房”保障资格,或已获得保障的保障对象。

(二)提出申请情形。

1.保障期限内,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租房合同即将到期,申请继续享受“五年五折租房”优惠政策;

2.取得保障资格后、参与批次申请前,或保障期间,就业、创业、婚姻、住房、实际工作地点等信息发生变化。

三、申请条件和时限要求

(一)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处于保障期限(获得首次保障之日起五年)内;

2.满足《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操作指南》(厦房租赁〔2021〕20号)中除“年龄、首次就业(创业)1年内提出资格申请”外的其他保障资格申请条件;

3.不存在厦房租赁〔2021〕20号规定的“不得申请情形”和“退出保障情形”。

(二)时限要求

保障不中断不重复的申请时限为:租金补贴单次保障时间(或实物配租租房合同)到期前的一个季度内。

保障对象应综合考虑接续申请的审核、异议、公示(每个环节每次需5个工作日)所需的时间周期和批次申请截止时间,合理确定提交接续申请时间。

四、申请渠道、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

(一)申请渠道:实行线上受理,全程网办。申请平台在“i厦门”手机APP——服务——住房保障专区——5折租房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接续申请。

(二)受理部门:申请人所属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三)受理申请时间:“5折租房”平台开放时间,其中,申请以租金补贴方式继续保障的,接续申请受理时间为每个季度的前两个月(即1-2月、4-5月、7-8月、10-11月),建议最佳提交时间为符合申请时限要求相应季度的前45天(即1.1-2.15日、4.1-5.15日、7.1-8.15日和10.1-11.15日)。

五、申请流程及要求

(一)补充或复核申请信息

申请人应根据《办事指南之一(保障资格申请)第四(一)款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在平台“接续申请”模块中,根据系统提示提交“申请”或“变更信息”,其中:

1.符合申请下一次保障时限要求的,提交申请,复核并修改相关信息。每季度仅允许提交两次申请(以审核通过为准)。

2.未到申请下一次保障时限的,提交“变更信息”。

(二)查询接续申请审核意见和结果公示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可于5个工作日后登陆平台查询审核意见,其中“变更信息”仅用于变更信息备案使用,不进行人工审核。

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提交异议申请。异议申请提交后,可于异议提交5个工作日后,登录平台查询异议申请办理情况。

经审核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平台的“结果公示”模块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视为接续申请通过。“接续申请通过”仅当季度有效。

通过接续申请的保障对象,方可参与批次申请或签订续租合同,继续享受本优惠政策。

六、完成接续保障

接续申请通过后,保障对象还应在有效期(当季度)内,分以下不同情形,及时参与批次申请(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或续签租赁合同,以完成接续保障:

(一)首次申请保障、改变保障方式、或保持租金补贴保障方式不变的,在当季度“批次申请(租金补贴或实物保障)”截止受理申请前,参与批次申请。

(二)保持实物配租租赁房源不变的,保障对象凭有效的“接续申请通过”与运营单位签订续租合同。

保障对象未在有效期内,参与批次申请或签订续租合同的,可于次季度重新提出接续申请。

七、重点说明

(一)保障对象提出接续申请时间过晚导致赶不上该季度的批次申请,或者申请失败(含个人原因发放失败),或者未在最佳申请时间的季度内接续申请的,可于次季度继续接续申请,但因逾期申请,导致前后两次保障之间出现间隔的时间不予保障。

(二)接续申请通过的,按不同情形完成接续保障(接续期间保障原则上不中断不重叠,但因申请保障方式变更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接续申请等情形导致出现保障中断的,前后两次保障间隔时间不予保障,但计入保障期限):

1.申请调换配租房源,或调整租金补贴方式为实物配租的,新的实物配租起始时间以租房合同约定为准,其中:

调换配租房源的,新的租房合同起始时间为原实物配租租房合同解除次日。保障对象应及时与新实物配租房源运营单位签订租房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租赁起始日期及时与原实物配租房源运营单位解除租房合同,结清相关费用,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调整保障方式的,应在租金补贴保障期结束后方可提出实物配租申请。

2.保持实物配租租赁房源不变,且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前签订续租合同的,新的租房合同起始时间为原实物配租租房合同结束次日。

3.接续保障方式选择租金补贴,但未在有效期内及时参与批次申请;或未及时签订实物配租续租合同的,前后两次保障出现的间隔时间不予保障,但计入总的5年保障期限。

(三)实物配租、租金补贴申请流程详见《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业务办事指南之二、三》

八、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968383

(二)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思明区:思明区建设局 2039808

湖里区:湖里区建设局 5722325

海沧区: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6583786

集美区: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 6223107

翔安区: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7889682

同安区:同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7025496

自贸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5626720

火炬管委会:建设管理处 5380729

(三)咨询时间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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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世界田联钻石联赛厦门站观赛指南(附交通指南)

2024-04-18,全文共 2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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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世界田联钻石联赛厦门观赛指南

4月20日,2024世界田联钻石联赛红星·美凯龙厦门站将在厦门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白鹭体育场拉开序幕!

温馨提示:

1.现场凭有效身份证件入场,请务必携带原件到场;

2. 比赛期间将严格安检,请勿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场馆,以防影响安检速度。限带物品将被暂扣在安检点,赛后可取回;

3. 建议观众乘坐地铁3号线在国际博览中心站下车,步行600米即可抵达场馆;(详情见下文【交通指南】)

4. 观众可于赛事当天16:00抵达白鹭体育场,垫场赛将于17:15开始。

赛程安排

入场规则

1. 入场前按实名制要求提前完成身份信息绑定。

2.本场比赛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验票时将对入场观众的证件信息进行比对,信息确认一致后方可入场,请观众对号入座。

3.一人一票,1.2米以上儿童需购全价票,1.2米以下儿童免票不占座位(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由于赛事现场人员较密集,赛事音量较大,为避免给婴幼儿带来不良影响,三岁以下(含)谢绝入场;未成年人安全由其监护人负责。

4.未带身份证的观众,请在白鹭体育场检票口处,扫描现场设置的二维码,根据要求输入身份信息,获取电子身份证二维码。

5.观众可根据座位区号,选择推荐安检口进入体育场。

入场礼仪

1. 着装文明得体。穿着应文明、得体,以舒适、休闲、整洁、大方为宜。

2. 提前到达场馆。为确保能够准时入场观看比赛,观众应充分考虑交通与安检排队所需时间,到达比赛场馆应尽快入场,避免场馆入口处人群拥堵。

3. 有序入场。按指引排队入场,礼让老、弱、病、残、孕者,主动配合安检人员的检查。入场馆后应迅速对号入座,并确保全程持票,以方便您的出入。

4. 进入场馆后,请保管好您的随身物品。谢谢您的配合。

5. 禁止吸烟。白鹭体育场为无烟场馆,请不要在场馆内吸烟。

6.请遵守有关禁带物品以及限制行为的要求,请勿携带具有商业宣传内容的横幅标语、广告传单、促销品等物品入场。

观赛礼仪

1. 尊重各国家(地区)。尊重各参赛国家、地区,在升旗、奏歌环节,请肃立并行注目礼,不要在场内随意走动。

2. 向运动员表示敬意。赛前介绍运动员时,观众应用掌声表示鼓励。比赛中观众可为各方运动员鼓励加油,无论胜负,对各国(地区)参赛运动员的精彩表现给予应有的尊重。

3. 掌握喝彩时机。比赛的发枪、发令时,保持安静,以免影响运动员。对精彩比赛可报以热烈的掌声,不能喝倒彩或起哄。

4. 配合现场管理。在比赛进行中,观众不得扰乱比赛和干扰裁判员的工作,不得在比赛场馆内起哄、追逐嬉闹,不得翻越护栏。如允许拍照,应避免使用闪光灯,以免影响运动员。

5. 保持赛场文明。观众应守法、有礼、有序,理智、热情。比赛期间不随意走动与站立,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尊重裁决,不辱骂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及对方观众。为了您和运动员的安全,请勿进入比赛区域。

6. 爱护公物。严禁乱贴、乱画、攀爬馆内设施,不得随意触动馆内电器和消防设施。

退场礼仪

1. 文明有序退场。观众应按座位顺序,向最近出口缓行退场,礼让老、弱、病、残、孕者,不推不挤不抢,不在馆内逗留。已退至场外的观众应尽快散离。

2. 应避免提前退场。比赛过程中,观众尽量不要提前退场,应等比赛结束后再离开;如需提前退场,应选择在中间休息时离开,以免影响其他观众。有颁奖仪式时,请在颁奖仪式结束后有序退场。

3. 维护公共环境。离开时请将垃圾带出场外并分类投放,不要把垃圾随手丢在过道上或放在座位上,以保持环境整洁。

4. 遇到突发事件时,观众应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按照指定路线疏散,迅速有序离开场馆。应尽可能地帮助老、弱、病、残、孕者先离开危险区域。

5. 如有其他需要,可向现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寻求帮助。

2024世界田联钻石联赛厦门站在哪举办

厦门白鹭体育场(滨海东大道厦门体育中心)

交通指南

为倡导低碳环保、绿色出行,2024世界田联钻石联赛红星·美凯龙厦门站组委会建议广大观众赛事当天乘地铁前往白鹭体育场,建议出行方式如下:

1.地铁

乘坐厦门地铁3号线,至国际博览中心站,在1/4号口出站,步行至奥体中心约600米左右,到达东南2门,由1号检票口进入。比赛结束时,请观众按该路线,原路返回。

2.自驾出行

赛事期间将进行交通管制,具体管控路段如下:

(1)2024年4月20日14时至22时,厦门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场馆区域内部道路、刘桂路、桂园路、五营山路禁止车辆通行,放置2024钻石联赛厦门站通行证的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下同)、公交车、大型客车除外。

(2)2024年4月20日13时至22时,视交通情况对滨海东大道翔安南路路口至杨帆路路口段、新村路、杨帆路、鸿江道实施道路交通限行措施,禁止机动车驶入,允许机动车驶出,放置2024钻石联赛厦门站通行证的车辆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交车、大型客车、出租车除外。

自驾的观众,经由滨海东大道路-杨帆路驶入停车场。步行至东南2门从1号检票口进入,步行距离约1公里。比赛结束时,请观众按该路线,原路返回。

停车场收费标准:两小时内 5元/时,超过两小时后,按照2元/时收费,二十四小时封顶15元,车位数量4100个。

3.摩托车、非机动车

乘坐摩托车、非机动车的观众在东界北路南幅最外侧机动车道下车。根据指示牌步行至东南2门,由1号检票口进入,步行距离约600米-800米。比赛结束时,请观众按进场路线,原路返回。

4.网约车

乘坐网约车的观众可在新柳路下车(根据指示牌提示)。下车后步行约200米左右到达北广场3号检票口。

5. 出租车

乘坐出租车的观众可从刘五店路、东界路驶入到达滨海东大道东界北路-东界路东北侧下车。下车后步行约300米左右到达北广场3号检票口。

离场提示

1. 地铁

比赛结束时请观众按入场路线原路返回。国际博览中心站3号线往厦门火车站方向末班车时间为23:12,往蔡厝方向末班车为22:58,往浦边方向末班车为23:28。

2. 出租车

比赛结束时可前往1号检票口方向步行至东界北路-东界路东北侧处的出租车蓄车区乘坐。

驶出动线:经由东界北路、刘五店路驶出,至翔安大桥方向需行至翔安西路口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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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翔安妙高山樱花赏花指南(附3月赏花指南)

2024-03-22,全文共 4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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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翔安高山樱花赏花指南

文中图源:业翔民安

赏花期:翔安妙高山的千株樱花迎来盛花期了,到3月都是樱花的最佳观赏期。

赏花地:翔安内厝妙高山茶园内(点击查看地图定位)

妙高山樱花茶园位于厦门翔安区内厝镇锄山村,海拔500多米。妙高山上有百亩樱花茶园、佛国寺、樱花隧道、黄花风铃木林等景点,空气清新,景色宜人。又是一年樱花季,漫步150亩高山茶园,1000株樱花夹道,温柔细腻的淡粉色花瓣,随风颤动,每一树都令人怦然心动。

推荐赏花期:1月-3月

门票信息:无需门票

交通指南:建议自驾游,可导航至翔安区妙高山佛国寺,山路较为蜿蜒,注意行程安全。

交通指南:

①建议自驾游,从马巷到莲塘,再走锄山公路,就能一路上山啦。

②可以选择开车到山脚游玩,也可以选择停车在锄山村,步行登山步道,或者一路开到佛国寺也行。

③如果要乘坐公共交通,可搭乘707路公交车,到锄山路口站下车,然后下车咨询当地村民如何走。(路途较远,不太建议)

小贴士:

①山路崎岖难行,小伙伴上山一定选择舒适的鞋子。

②山上海拔较高,气温较低,小伙伴们要记得添加衣物。

拍照攻略:

1、大光圈 突出花卉主体

大光圈虚化背景,是花卉植物摄影中最为常用的构图方法。把手机凑近一朵或一簇花去拍,突出花卉主体,虚化背景的枝叶,增加画面的层级感,有效避免整体画面的杂乱无章。

2、巧借景 构造画面空间感

寻找适合的陪体作为背景,将樱花放入其中,形成一种借景关系,纵深拍摄增加画面的空间感,从而增强照片的艺术气息。

3、适当留白 樱花为天空增色

选择一个晴朗的天气来妙高山吧!以天空为背景,适当留白,按下快门,春意在镜头前悄然绽放。关键在于背景一定要干净简洁,拍摄时尽量选择顺光的角度,可以放低拍摄角度仰拍。

4、侧光之下 是什么美的亮眼

日光下,想要拍出花朵温柔而不张扬的生命力,那就尝试一次侧光拍摄吧。趁着春光明媚,登上妙高山顶,利用光线,制造出一个半透明的粉色幻境。

5、花人相映 别有一番风情

如果你觉得单纯拍樱花过于单调,可以尝试在画面中加入一些人文元素,和樱花搭配“食用”,让照片更加丰富饱满。

3月赏花指南:

✿厦门海湾公园睡莲2024

图源:厦门旅游年卡

赏花地:海湾公园水花园

作为水生植物,睡莲素有“报夏使者、水中美人”的美誉。海湾公园这些睡莲是17年4月公园提升改造后种植的,总共有1070平方米,有热带、耐寒、夜花、香水莲等50多个品种。今年的睡莲数量比较少,但是水质看起来清澈很多。一朵朵粉色睡莲在水面上,显得特别优雅恬静。

✿厦门集美灌口镇东辉村樱花2024

图源:天下集美

赏花地:灌口镇东辉村益庄杨梅园,位于灌口镇东辉山官塘水库后侧山腰

盛开的1500多株樱花树是间隔种植在杨梅间的,除了杨梅、樱花外,树林间还有100多株黄花风铃木。

✿厦门狐尾山公园樱花2024

图源:厦门山海健康步道

赏花地:厦门狐尾山公园樱花谷

阳春三月,隐匿在东渡狐尾山的樱花谷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最佳樱花观赏期。狐尾山公园樱花谷的广州樱,花先于叶开放,是优良的木本观赏花卉,最佳赏花期就在每年三至四月之间。

✿集美灌口镇灌口新村油菜花2024

图源:图虫创意-1440665733510201353

赏花地:田李溪周边(位置:灌口新村西北383米)

200亩油菜花分别位于上塘村、双岭村、李林村,主要集中在田李溪与拐仔溪交汇处。

✿白鹭洲公园福建山樱花2024

图源:图虫创意-1133574652689776655

赏花地:白鹭洲东公园

白鹭洲公园福建山樱花盛开,与蓝天白云相衬,与席地而坐的游客相伴。时日阳光温暖,气温合宜,白鹭洲与您相约在唯美的山樱花下。

✿大屏山郊野公园樱花

图源:今日海沧

赏花地:大屏山郊野公园樱花谷(海沧区石塘村大屏山南路)

云雾微微湿润了空气,上千亩樱花连着山路,将大屏山点缀成一片浪漫粉色,只见满眼黛色的山、翠绿的草树和朦胧粉红的花。在山路上散步,穿行在花海之中,体验被浪漫围绕的幸福感。

✿大屏山郊野公园金鱼草2024

图源:今日海沧

赏花地:大屏山郊野公园(厦门市海沧区水头新村32号)

在海沧大屏山郊野公园,樱花迎来盛放期,步道尽是赏花人。这几天,广州樱、香水樱、小乔樱等品种进入盛开期。

✿仙岳山公园金鱼草花海

图源:厦门旅游年卡

赏花地:仙岳山文化广场上土地公庙正前方

仙岳山文化广场有至少黄色和粉色两种颜色的金鱼草组成的花海,花丛中分布着不少古装石像是“二十四孝”的故事。花海的边上有供游人休息的长廊,这边的金鱼草开的比较早,旁边就可以看到健康步道悬浮在空中的好景色。

✿五通灯塔公园紫罗兰花海

图源:厦门旅游年卡

赏花地:五通灯塔公园(厦门市湖里区环岛东路五通段临海地带)

五通灯塔的紫罗兰花海,面积约2000平方米。成片的紫罗兰在蓝天绿树的衬托下,显的更为柔美。紫色、浅紫、浅粉正是现在流行的莫兰蒂色,戳中了万千小清新的“心巴”上。

✿妙高山樱花2024

图源:业翔民安

赏花地:翔安内厝妙高山茶园内(点击查看地图定位)

漫步150亩高山茶园,1000株樱花夹道,温柔细腻的淡粉色花瓣随风颤动,每一树都令人怦然心动。

✿天竺黄花风铃木赏花攻略2024

图源:厦门天竺山

赏花地: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红塘村天竺山路1号

黄花风铃木基本种植在天竺山景区西线,鸳鸯溪旁边的山上,坐景交车到【四季花谷】,下车沿着鸳鸯溪往前走,很快就能看到上山的木质栈道。

✿水秀广场马缨丹花海【2024年待更新】

图源:厦门旅游年卡

赏花地:水秀广场公园(集美区滨水中三路)

集美的水秀广场公园内有一大片马缨丹,颜色浓烈鲜艳,梦幻的紫色让人着迷~漫步在花丛中的小道,随手就收获一整个春天的浪漫!

✿厦门东坪山樱花【待更新!2024年樱花暂未有消息哦!】

图源:图虫创意-897780097734410277

赏花地:东坪山屿岁山谷里樱花径、东坪山社•樱花谷、东坪山屿岚SKY HIGH、东坪山·落花粉樱

厦门东坪山也有樱花可以看啦!通!通!免!费!花期转瞬即逝,赏樱一定要趁早哦!

✿厦门植物园山茶花【待更新!2024年暂未有消息哦】

图源: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赏花地:厦门植物园山茶园

到厦门市园林植物园山茶园,沿着蜿蜒小径漫步,只见上百株山茶花含苞吐蕊、竞相绽放。粉红的“复色螺旋粉”优雅迷人,红色的“杜鹃茶”热情如火,白色的“白十八学士”淡雅清新。花姿绰约,葱茏蓊郁,好一幅“满园春色关不住”的画卷。

✿蔡尖尾山公园油菜花【待更新】

图源:图虫创意-914511306032414827

赏花地:厦门市海沧区石峰岩路(定位到这哦!)

厦门海沧蔡尖尾山公园的油菜花开啦!放眼望去一整片油菜花海,灿烂澄黄,野趣十足。穿梭在明黄色的花海里,仿佛走进了宫崎骏的世界,掉进了油画般的春天里。

✿睡莲

(图源:摄图网ID:501764045)

花种:有热带、耐寒、夜花、香水莲等50多个品种。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海湾公园

最佳观赏时间:早上10点到下午4点是最佳观赏时间。

门票:免费,无需预约

交通指南:直接乘坐公交车到“海湾公园站”即到。地铁2号线,建业路站下,随后步行780m

✿玉兰花

(图源:摄图网 ID:501206746)

花期:3-5月

赏花地:天竺山森林公园

天竺山森林公园:玉兰幽谷和四季花谷内,种植有白玉兰和紫玉兰2000多株。三月初盛花期到来,白紫相间、高低错落,这里将是玉兰的海洋。

✿炮仗花

(图源:摄图网:ID 501168216)

花期:1月-6月

赏花地:金山BRT站、灯塔公园、莲花三村、前埔、筼筜湖等地

初春最显眼的“印记”在墙头,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炮仗花连片,春的气息浓烈。

前埔南区小学靠近古楼北里的围墙上,密密的炮仗花给整堵墙穿上了厚厚的“花衣”。

金山BRT站:炮仗花“平易近人”,适应厦门气候环境,不娇生惯养,只要有支架便能随意缠绕生长。金山BRT站外就挂满了炮仗花,橙花绿叶相互衬托。壮观的花墙象征着虎年的福气和希望来袭,如炮仗声声作响,快去打卡沾福气吧。

✿刺桐花

图源:图虫创意-1070252042988945462

花期:2-3月

赏花地:南湖公园

刺桐花(象牙红)的花语是:红红火火,吉祥富贵。南湖公园的木棉花还没开,刺桐花先火了一把。

靠近公园中心的大草坪,树梢上的刺桐花像在半空撑起朵朵红伞,飘零的花瓣在草坪上铺成了彩条。南湖公园盆景园区里的山茶花也开得艳丽,非常吸引眼球。

✿火焰木

图源:图虫创意-1490759070911692802

赏花地点:BRT文灶站、BRT金榜公园站、火车站、仙岳路、湖明路、云顶北路

赏花小科普:

火焰木原产地在非洲,花朵长于枝叶顶端,花冠呈钟形,花瓣为红色或橙红色,花聚成紧密的伞房式总状花序,看上去就像一团燃烧着的火焰。树高一般在15米左右,树形优美,整株成塔形或伞形,叶形优雅,四季葱翠美观,花量丰富,适合作为行道树、庭院树等。

火焰木的花期几乎为全年,以5月-7月为盛。我市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少量栽培火焰木,本世纪初开始大量种植。

✿三角梅

(图源:摄图网 ID:501681114)

花期:全年

厦门是全国拥有三角梅品种最多的城市,有100余个品种。在厦门,三角梅一年四季几乎都是花季。

最佳赏花地点:马銮湾生态三岛公园、梅海岭、铁路文化公园、翔安大帽山三角梅园

马銮湾生态三岛公园:大片的三角梅花海,色彩交织,浪漫满分。其中部分修剪成各种可爱造型,绝对是个遛娃、散步好去处。

厦门市花园梅岭海:这里有成千上万株的三角梅,各种颜色、各种品种的三角梅汇成了三角梅花的海洋。从文曾路一路走进,两旁的山坡上三角梅开得风姿招展,颇有满山遍野的气势。

鼓浪屿:那些青石板小道盘桓山间,路边有老建筑、三角梅点缀、高高低低、曲曲折折,内里却蕴含着鼓浪屿真正的闲散气质。走在这样的小路上,不能着急,没有目的,但肯定会有惊喜。漫步鼓浪屿的小路,随处可见漂亮的三角梅探出墙头。

翔安大帽山三角梅园:这里景色优美,空气清新,去过的人说,这里像是厦门的世外桃源。这里能看到满山遍野的三角梅,有红色的、黄色的、粉色的……

几个四季都有花的地方:园博苑、厦门植物园、忠仑公园

温馨提示:因为气温、雨水的变化,每年花开的时间、状态并不确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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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落户指南

2024-03-06,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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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落户指南(学历落户+房产落户+技能落户)

一、学历落户

应届毕业生:

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岛内岛外均可落户

往届毕业生:

往届全日制大专+3个月社保+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可落户岛外

往届全日制大专+3年社保+35周岁以下,可落户岛内

往届全日制本科+3月社保+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以上,可落户岛内/岛外

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个月社保+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可落户岛内/岛外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个月社保+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岛内岛外均可落户【注: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在厦合法稳定就业的,参照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办理】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个月社保+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岛内岛外均可落户

二、落在房子上

5年居住证+5年社保+房子,可落在房子上(岛内岛外均可)

岛外有房+3个月社保+居住证,可落户岛外房子

三、技能落户

中级技能(四级)证+2年社保+年龄男50内,女40内,可落户

高级技能(三级)证+1年社保+年龄男50内,女40内,可落户

技师(二级)证+3个月社保+年龄男50内,女40内,可落户

拟落户地地址:

1.有房产的根据房产所在区落户;

2.无房产且工作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岛外依据单位所在地落户;

3.无房产且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岛内的参与随机派位(随机派位需要员工进行派位确认)

高级技师(一级)证+3个月社保+年龄男60内,女50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可),岛内岛外都可落户

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3个月社保,可落户岛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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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健康证办事热门问题指南

2024-03-05,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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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证咨询10大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现在健康证怎么不发卡片式健康证了?

答:从2022年1月起福建省统一推广使用电子健康证,与卡片式健康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需获取实体健康证,可通过“福建健康证”微信小程序实名绑定后下载打印。

问题2:体检完,要多久才能查询到健康证?

答:体检完,体检结果需等待3个工作日出具,若体检结果合格,即可查询到电子健康证,请耐心等候。

问题3:体检结果怎么查询,电子健康证怎么获取?

答:通过“福建健康证”微信小程序实名绑定后可随时查阅本人各项体检结果及电子健康证信息。也可电脑登录“福建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信息开放平台(https://www.fjweijian.com)查阅健康证相关信息。

问题4:登录“福建健康证”小程序后,具体要怎么操作呢?

答:登录后页眉右上角有“操作指引”,请点击详细阅读。

问题5:个别体检项目不合格怎么办?

答:可到原体检机构申请复检,复检时间为2个月内。

问题6:实名绑定时,提示绑定手机号码与体检机构预留的手机号码不一致,怎么办?

答:请咨询原体检机构,核实预留的手机号码,若有误可进行更改。

问题7:如何联系体检机构呢?

答:通过登录“福建健康证”微信小程序可查询体检机构信息,有相应的联系方式。也可电脑登录“福建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信息开放平台(https://www.fjweijian.com)查阅。

问题8:健康证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答:健康证有效期一年,过期需重新办理。

问题9:哪几类人员可办理健康证?

答:主要包括以下6类:食品生产经营;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直接从事供水、

管水和涉水产品生产;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在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其他*。(注:“其他*”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把握)

问题10:有人工服务吗?

答:健康证其他未尽技术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4000-4000-57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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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健康证办事热门问题指南

2024-03-05,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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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证咨询10大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现在健康证怎么不发卡片式健康证了?

答:从2022年1月起福建省统一推广使用电子健康证,与卡片式健康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需获取实体健康证,可通过“福建健康证”微信小程序实名绑定后下载打印。

问题2:体检完,要多久才能查询到健康证?

答:体检完,体检结果需等待3个工作日出具,若体检结果合格,即可查询到电子健康证,请耐心等候。

问题3:体检结果怎么查询,电子健康证怎么获取?

答:通过“福建健康证”微信小程序实名绑定后可随时查阅本人各项体检结果及电子健康证信息。也可电脑登录“福建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信息开放平台(https://www.fjweijian.com)查阅健康证相关信息。

问题4:登录“福建健康证”小程序后,具体要怎么操作呢?

答:登录后页眉右上角有“操作指引”,请点击详细阅读。

问题5:个别体检项目不合格怎么办?

答:可到原体检机构申请复检,复检时间为2个月内。

问题6:实名绑定时,提示绑定手机号码与体检机构预留的手机号码不一致,怎么办?

答:请咨询原体检机构,核实预留的手机号码,若有误可进行更改。

问题7:如何联系体检机构呢?

答:通过登录“福建健康证”微信小程序可查询体检机构信息,有相应的联系方式。也可电脑登录“福建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信息开放平台(https://www.fjweijian.com)查阅。

问题8:健康证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答:健康证有效期一年,过期需重新办理。

问题9:哪几类人员可办理健康证?

答:主要包括以下6类:食品生产经营;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直接从事供水、 管水和涉水产品生产;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在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其他*。(注:“其他*”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把握)

问题10:有人工服务吗?

答:健康证其他未尽技术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4000-4000-57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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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办理指南

2024-01-26,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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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低保户

本市残疾人

本市五保户

本市“三无”人员

当年度本人月退休金或养老金低于1617元的本市户籍退休人员

年龄在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本市户籍满五年的老年居民

参保险种

城镇职工

--

城乡居民

--

未成年人

--

--

申请困难补助需提交材料

对应险种申领对象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期内的《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有效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证》

有效期内的《厦门市“三无”人员收容审批表》或《厦门市“三无”人员证》

《退休证》

--

均需提交材料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2、参保人(代办人)在厦门开户的银联卡或退休金存折;

3、参保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申请表》;

5、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参保人授权的委托书或与参保人的利害关系人证明,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助标准

范围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累计发生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50%

自付累计高于1500元且低于5000元(含 5000元)的部分

自付累计高于3000元且低于6000元(含 6000元)的部分

70%

自付累计高于5000元以上的部分

自付累计高于6000元以上的部分

1、以上补助分段计算;2、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的,按标准高的给予补助;3、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补助最高金额为10000元;4、医疗费总额、自付医疗费以及退休人员养老金、退休金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数据为准。

自付医疗费范围:详见厦府〔2009〕353号文。

申请时间

每年3、6、9、12月的1--20日正常工作时间内。上一医保年度的申请截止期限为下一医保年度开始后的12月20日,超过此时限的不再受理。

例:2009医保年度(2009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内发生的医疗费,其困难补助申请可以在2009年9、12月和2010年3、6、9、12月的申请时间内提出。

受理地点

参保人(代办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参保人户籍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交申请材料。

补助情况查询

补助情况可在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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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计算及查询指南

2024-01-12,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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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增发部分20日前发放到位

6月20日前,今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的增发部分将全部发放到位。此次调整共涉及退休、退职和退养人员19万余人。

调整对象

2013年底前已纳入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且已办理退休、退职、退养手续的人员

包括企业退休(职)人员、我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执行后新进编的退休人员、已参保的经费自给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养的被征地人员和按农场、渔民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的退休人员。

调整标准

1.企业退休人员、我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执行后新进编的退休人员、已参保的经费自给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60元;

2.退职人员、退养的被征地人员和按农场、渔民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82元。

3.自2014年1月起,凡年龄新达到70周岁的退休(职)、退养人员,自年满70周岁的次月起每月增加50元。

4.厦门市对在办理退休手续前获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且被实际聘用的企业退休人员再增发基本养老金,其中具有正高职称的,每人每月再增发100元;具有副高职称(含高级技师)的,每人每月再增发80元。

查询方法

1,登录厦门社保官网

2,在“社保缴费与待遇查询”里的“养老金待遇调整”就可查询到本次调整的情况

3,关注“厦门社保”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msbzx),并绑定本人社保卡,将在微信上收到本次待遇调整的情况。

4,拨打咨询热线:12333

退休工资最后专项调整计算方法

退休、退职时单位年标准×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1+1989年1月后平均缴费指数)/2+0.25]。

这是长期待遇调整,7月份之后就按调整后的待遇标准按月发放。2007年至2013年期间退休、退职且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人员,其调整标准由退休、退职时单位年标准、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即1997年7月前的累计缴费年限)、1989年1月后平均缴费指数等参数确定。

注意

2014年1月至12月退休的人员,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上年度社平工资应使用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会尽快重算退休待遇,且增加的金额自领取退休待遇的当月起一次性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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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保障性租赁房常态化申请办事指南(对象+条件+流程)

2024-01-11,全文共 6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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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厦门常态申请条件的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低收入家庭保障对象,若参加我市面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批次申请,将无法直接纳入受理范围,也无法在选房时享受优先、适当优先选房及单列选房。

一、政策依据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实施细则》(闽建住〔2022〕13号)《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厦府办规〔2020〕16号)及《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低收入家庭常态化申请分配方案》(厦房住保〔2024〕1号)。

二、安排原则

(一)分配原则

1.常态化受理。符合条件的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低收入家庭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经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确认申请家庭受理成功后自动生成申请家庭顺序号。

3.按季度安排批次选房。经审核公示后,确认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按季度安排批次选房。选房时,申请家庭按申请家庭顺序号依次选房,符合优先分配情形家庭安排在当批次的优先场次选房,适当优先分配情形家庭安排在优先家庭之后选房,低收入家庭安排在最后选房。单列分配家庭安排单独批次选房。

4.已确认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未按要求参加选房、选房后未签订租赁合同、未办理交房及交房后办理退房的,其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符合常态化申请条件的可重新申请生成新的申请家庭顺序号。

(二)房源安排原则

1.思明区、湖里区房源仅面向思明区、湖里区符合申请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

2.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房源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提供。

3.当批次选房结束,剩余房源(包括已选房后办理撤销的房源)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收回。

(三)符合我市常态化申请条件的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低收入家庭保障对象,若参加我市面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批次申请,将无法直接纳入受理范围,也无法在选房时享受优先、适当优先选房及单列选房。

三、申请对象

仅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属于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家庭,具体包括:

(一)优先情形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属于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应当优先分配。其中,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民政部门确认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

(二)适当优先情形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轮候时予以适当优先分配:

1.孤寡老人;

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残疾、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包括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获得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省级以上“时代楷模”“八闽楷模”及“道德楷模”)、劳动模范称号的;

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

4.国家规定其他应予优先情形的。国家规定其他应予优先情形具体包括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予以优先情形,目前有以下3种情形:

(1)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予以适当优先分配。

(2)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退役军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军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优待对象家庭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予以适当优先分配。

(3)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申请人育有3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3个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予以适当优先分配。

(三)单列情形

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家庭,可以予以单列分配:

1.居住在危房的;

2.居住在已退的侨房、信托代管房等落实政策住房的;

3.居住在已确定拆迁范围内的住房且不符合安置条件的。

(四)低收入家庭

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且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民政部门确认低收入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的申请家庭,可直接纳入受理范围,但在选房分配时不予优先、适当优先或单列分配。

四、申请受理地点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受理:自2024年1月10日起,日常受理(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冬令时:2:30-5:30、夏令时:3:00-6:00)。

(二)受理地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三)确认轮候资格:每季度第一个月(1月、4月、7月、10月)。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如期确认资格的,确认轮候资格时间往后顺延。

五、申请分配程序

(一)符合常态化申请受理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供完整资料办理申请受理手续,受理成功后自动生成申请家庭顺序号。

(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公示。

(三)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第一个月(1月、4月、7月、10月)确认上一季度提交申请,且截止至每季度最后一日(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

(四)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确认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按人员类别及申请家庭顺序号选房,并办理后续相关事项。

六、房源安排

(一)房源情况

每批次选房各类房型的数量和地点将根据取得每季度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各房型申请家庭数量及届时的实际房源数量确定,具体以《选房手册》为准。

(二)面积标准

1.一房型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

2.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

3.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

七、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优先分配情形中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民政部门确认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

4.属于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及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家庭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2)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3)属于低收入家庭的,需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均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且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民政部门确认低收入待遇的家庭成员完全一致。

5.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且符合前款第2项、第3项及第4项规定条件的可以常态化申请保障性租赁房。

6.为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正常生活,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共同申请(监护人属于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等非自然人情形的,由履行监护职责的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监护证明)。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保障性租赁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五年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4.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上述申请条件为基本申请条件,其它包括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与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相关的申请条件,详见《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

(四)厦门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以申请时公布为准。

八、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申请受理

1.申请人填写《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在日常受理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2.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家庭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家庭应当在收到上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正全部材料,补正材料的时间不记入受理期间计算。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者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全部材料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家庭。

3.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按规定填写的《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

(2)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住房证明等材料,具体按《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低收入家庭常态化申请材料提交指南》(附件)提供;

(3)申请家庭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的书面承诺,及申请家庭签署的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其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声明;

4.按规定可以作为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单列分配对象及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家庭,应当在申请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可以作为常态化申请分配分配对象,未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无法作为常态化对象受理申请。

(二)审核公示

1.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作出受理决定后,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在社区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和公示情况,在本批次申请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及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并将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送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申请家庭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有义务配合户籍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协助调查工作。

2.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出申请家庭的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等情况的协助调查函,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助调查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核查结果。

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协查结果对申请家庭的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复审,对申请家庭租金补助比例进行核定,并将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3.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发出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协助调查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收到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助调查函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核查结果。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之日起3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果。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本批次的审核结果通过指定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

4.申请审核期间,若申请分配流程有调整的,以届时调整后的流程及时限要求为准。

5.申请家庭自行申报的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单列分配情形,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经审核不属于优先、适当优先、单列分配及申请之日前三年均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情形的,确认不符合申请条件。

(三)分配

1.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各批次的确认轮候资格和房源供应情况,制定选房方案,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以《选房手册》形式公布执行。选房手册应当包括本批次选房的申请名单、选房顺序、房源清单、选房规则、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等。

2.申请家庭应当按照本批次《选房手册》的规定参加选房。

3.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其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1)未按《选房手册》规定参加选房的;

(2)未按《选房手册》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的;

(3)签订了《选房确认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市住房保障中心或者运营企业签订合同的。

4.选房及相关手续办理

(1)市住房保障中心向取得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发放《选房通知书》,组织申请家庭按《选房手册》中的选房顺序依次办理选房手续。

(2)待所选房源具备交房入住条件时,申请家庭应当与市住房保障中心或者运营企业签订保障性租赁房租赁合同,租金标准将按合同签订时执行的租金标准确定。申请家庭应当与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签订租金补助合同,租金补助合同期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期限。

(3)申请家庭按市住房保障中心或者运营企业发出的《交房入住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办理交房入住手续。

(4)市住房保障中心在申请家庭办理选房或者交房手续前对申请家庭成员的住房状况进行复核。经复核,住房状况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撤销申请家庭的轮候资格。

5.配租的房型标准为:

(1)1人户可以配租一房型;

(2)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二房型;

(3)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三房型。

6.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按照申请家庭的家庭收入水平分档执行,具体为:

(1)属于中等偏下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以上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40%予以补助;

(2)属于低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标准0.5倍以上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70%予以补助;

(3)属于低收入申请家庭,家庭收入为低收入家庭收入控制标准0.5倍及以下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80%予以补助;

(4)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申请家庭的,按保障性租赁房市场租金标准的90%予以补助。

前款第(1)、(2)、(3)项中的家庭收入是指申请家庭在首次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或者申请续租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

7.申请保障性租赁房不同档次租金补助的家庭收入标准,按照申请家庭提交申请时施行的《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和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执行。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的家庭收入标准具体为取得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告知书》《准予厦门市基本生活保障通知书》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并在有效期内。

九 、咨询电话及公开网站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咨询电话:968383

微信公众号: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公开网站: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http://zfj.x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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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校毕业生落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费用)

2023-12-11,全文共 1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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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校毕业生落户指南【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一、落户条件

经核准的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点击查看>>>厦门毕业生接收核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二、申请材料点击查看材料下载入口+样本

1、《普通院校毕业生申请入户登记表》

2、《落户人事信息》(厦门市人社局推送,窗口民警打印)

*市人社局《落户人事信息》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收到人社局符合办理条件信息五个工作日后,持申请材料到公安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3、申请人的《毕业证书》(出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在线验证码”或“学信二维码”)

4、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随迁配偶的,应提供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6、在厦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需提供在厦合法稳定住所凭证。

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入户在单位集体户,应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其余则由窗口统一落户在社区公共户(无社区公共户的落户派出所公共户);

7、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供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8、随迁未成年子女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亲子司法鉴定书》或《亲子关系公证书》或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且父、母、子女关系明确或能通过内部核查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

9、随迁未成年子女,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上需加盖离婚证上的婚姻登记章或复印章)或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

10、随迁未成年子女属非婚生育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声明》。投靠的子女随非落户方迁移户口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抚养权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或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声明(签名按指纹);

11、随迁未成年子女属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

12、承诺书(户籍迁入人员填写)。

说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三、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厦门大中专毕业生落户网上办理流程

省内户口:不需要本人回户籍地迁移户口,网上自动迁移,准迁证上有二维码,扫描就可以查询迁移进度,提示迁移完成即可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迁入户口

省外户口迁移流程:本人/或寄材料委托人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同意迁出(以政务服务中心为准,现在基本可以跨省通办,无需回原户籍地办理)→前往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户口迁入→办理新身份证【以审核通过后收到的短信为准,部分小伙伴表示短信直接通知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

四、咨询电话

厦门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办理地点+电话+时间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承诺材料齐全当天办结。

六、办理费用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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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人员落户岛外户口条件

2023-12-01,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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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人员落户岛外户口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允许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

(一)在厦门合法稳定就业人员:持有效居住证,且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自建住房、集资住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二)在厦门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厦门合法稳定就业、稳定住所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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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未参保人员社保费补缴指南(附图示)

2023-11-17,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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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人员补缴保费指南

符合参保条件且未中断缴纳的个人,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APP(闽政通或i厦门APP),通过“办税—社保业务---灵活就业个人参保”模块办理参保登记后,自行缴纳当月的社保费。

以厦门税务APP为例

自然人登录厦门税务APP,点击“办税—社保业务”

选择“参停保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填写所有红色“*”必填项内容后,点击“选择险种信息”

确认参保险种红色“*”信息无误后,点击“参保登记”。

再通过“办税—社保业务—社保费缴纳—社保费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模块即可缴纳当月的社保费。

对于中断缴纳不超过三个月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险费账目纠错(补缴)申报表》(通用)原件2份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

《社会保险费账目纠错(补缴)申报表》(通用)填写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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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落户指南(学历落户+房产落户+技能落户)

2023-10-10,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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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落户指南学历落户+房产落户+技能落户)

一、学历落户

应届毕业生:

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岛内岛外均可落户

往届毕业生:

往届全日制大专+3个月社保+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可落户岛外

往届全日制大专+3年社保+35周岁以下,可落户岛内

往届全日制本科+3月社保+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以上,可落户岛内/岛外

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个月社保+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可落户岛内/岛外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个月社保+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岛内岛外均可落户【注: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在厦合法稳定就业的,参照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办理】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个月社保+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岛内岛外均可落户

点击查看:厦门市学历人才就业落户申请全指南

二、落在房子上

5年居住证+5年社保+房子,可落在房子上(岛内岛外均可)

厦门外来人员落户办事指南

岛外有房+3个月社保+居住证,可落户岛外房子

厦门就业人员落户岛外全攻略

三、技能落户

中级技能(四级)证+2年社保+年龄男50内,女40内,可落户

高级技能(三级)证+1年社保+年龄男50内,女40内,可落户

技师(二级)证+3个月社保+年龄男50内,女40内,可落户

拟落户地地址:

1.有房产的根据房产所在区落户;

2.无房产且工作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岛外依据单位所在地落户;

3.无房产且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岛内的参与随机派位(随机派位需要员工进行派位确认)

厦门技能落户怎么办理?(要求、入口、流程)

高级技师(一级)证+3个月社保+年龄男60内,女50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可),岛内岛外都可落户

厦门高级技师落户指南

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3个月社保,可落户岛外

厦门技工院校毕业生落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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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人员落户岛外全攻略

2022-06-08,全文共 1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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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就业人员落户岛外全攻略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允许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持有效居住证,且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自建住房、集资住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申请材料: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持有效居住证,且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自建住房、集资住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居住证;

4.《落户人事信息》(厦门市人社局推送,窗口民警打印),市人社局《落户人事信息》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收到人社局符合办理条件信息五个工作日后,持申请材料到公安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5.随迁配偶的,应提供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6.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供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7.随迁未成年子女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亲子司法鉴定书》或《亲子关系公证书》或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且父、母、子女关系明确或能通过内部核查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

8.随迁未成年子女属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

9.随迁未成年子女,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上需加盖离婚证上的婚姻登记章或复印章)或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

10.随迁未成年子女属非婚生育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声明》。投靠的子女随非落户方迁移户口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抚养权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或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声明(签名按指纹);

11.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自建住房、集资住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凭证;

12.承诺书(户籍迁入人员填写)。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落户人事信息》(厦门市人社局推送,窗口民警打印),市人社局《落户人事信息》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收到人社局符合办理条件信息五个工作日后,持申请材料到公安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4.随迁配偶的,应提供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5.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供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6.随迁未成年子女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亲子司法鉴定书》或《亲子关系公证书》或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且父、母、子女关系明确或能通过内部核查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

7.随迁未成年子女属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

8.随迁未成年子女,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上需加盖离婚证上的婚姻登记章或复印章)或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

9.随迁未成年子女属非婚生育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声明》。投靠的子女随非落户方迁移户口的,需提供非婚生育子女的抚养权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或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声明(签名按指纹);

10.《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和《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权属人为配偶或夫妻共有的,需提供结婚证;

11.承诺书(户籍迁入人员填写)。

说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带齐材料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分中心)户口受理窗口申请。

2、网上办理: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经区公安人口管理部门网上预审并通过初审后,将申请材料原件送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分中心)户口受理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

厦门就业人员落户岛外办理地点一览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无调查事由,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

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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