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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参保

厦门参保专题栏目,提供与厦门参保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厦门参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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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流程

2024-10-12,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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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流程

1.参保申请

需参保的城乡居民在每年集中参保期内通过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居(村)委接到城乡居民申请后,进行参保信息采集,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错过集中参保期的,可在每月的1日至月底通过居(村)委会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参保登记手续。在非集中参保时间段内参保的(新生儿除外),从实际缴款到账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出生三个月后办理登记申报的,从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参保登记

居(村)委会核实申请人参保身份及资格。符合参保条件的,由居(村)委会通过厦门税务网站(或填写《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到税务办税服务厅)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办理委托代扣

参保成功后,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参保人员,通过居(村)委会获取“缴费用户号”,在参保当月底前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参保人的缴费用户号除通过居(村)委会获取外,个人也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查询。

采用居(村)委会代缴的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委托代扣。

4.缴费

1.个人自缴:参保人可使用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在线缴费等方式进行缴费。参保人于集中参保登记时间内已办理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登记或一卡通委托代扣的,税务部门将在正常缴费时间内从其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或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账户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日常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当月1日至月底从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或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年度已参保的,即可在参保后自行缴费。

2.由学校或居(村)委会代缴:学校或居(村)委会在上述缴费时间内统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参保人在正常缴费时间段内完成缴费的,可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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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预参保是什么意思?

2024-07-31,全文共 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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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什么意思

新生儿预参保是为了方便住院期间尚未办理户籍登记、没有身份证的初生婴儿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减少了家庭垫付的压力。

考虑到新生儿的各项身体机能发育还不完善,可能一出生就容易生病并产生医疗费用。为此医保规定,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落户并办理医保参保缴费的,可以报销自出生之日起的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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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办理攻略

2025-10-23,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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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办理攻略

城乡居民通过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居(村)委会接到城乡居民申请、进行参保信息采集后,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符合参保条件的个人也可通过“闽政通”APP(i厦门-税务社保业务)或“i厦门”APP(厦门税务-税务社保业务)自行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i厦门”APP-税务社保业务

“闽政通”APP - i厦门-税务社保业务

隶属厦门市教育部门主管学校的在校学生(不包括大学生),由厦门市教育部门在每年秋季开学初将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的在校学生信息通过厦门市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推送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非隶属厦门市教育部门主管学校的在校学生,由各学校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上传在校学生信息,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由各高校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上传在校学生信息,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参保信息未发生变化且需继续参保的,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只需在正常缴费时间段内缴纳医保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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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生儿参保报销“秒批”服务怎样操作

2025-10-11,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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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生儿参保报销“秒批”服务怎样操作

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生的宝宝,只要母亲或父亲任一方为本市户籍参保人员或持有厦门有效居住证、在厦门参保且正常缴费的,可通过厦门市新生儿医保参保报销“秒批”服务实现宝宝“落地即参保”“费用秒结算”。

出生→产妇在厦门市开设产科的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定点医疗机构将在新生儿出生后及时、规范上传出生相关信息。

参保→符合条件的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使用闽政通APP(医保服务)、“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或“厦门医疗保障”支付宝服务号,进入新生儿秒批「一键领码

脱卡就医」专题,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并完成缴费。

(扫码进入办理界面)

领码→参保缴费成功后,按照页面指引操作领取“儿童医保码”。

结算→出院结算时在医疗机构收费窗口出示“儿童医保码”,即可直接结算新生儿医疗费用,无需准备材料至医保窗口办理手工报销,无需额外垫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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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生儿预参保在线办理指南

2023-10-13,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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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入预参保界面。

●方法一:“支付宝”首页搜索框输入“厦门医疗保障”,选择“厦门医疗保障”小程序,如下图:选择““新生儿预参保”服务。→

●方法二:微信搜索框输入“厦门医疗保障”,选择“厦门医疗保障”微信端小程序,如下图:点击中部“儿童专题”。→

2、选择“新生儿预参保登记”。

3、选择尚未进行社保参保登记的新生儿,点击“去登记”,并完善新生儿信息,底部可选择“是否使用健康账户代缴”,完成后点击“参保登记”。

4、参保成功后即显示“预参保登记成功”界面,若不使用健康账户代缴,可点击“去缴费”,即显示缴费界面,点击“立即支付”,完成支付后即显示“支付成功”界面。

5、缴费完成后,回到“儿童专题”首页,点击中部“儿童医保码”。

6、选择要用码的儿童,点击“开通新生儿医保码”。

7、根据提示,拿起手机眨眨眼,审核通过后即生成“儿童医保码”。

在医院结算时,只需出示此二维码,即可直接扫码结算新生儿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

★【温馨提醒】★

1、在服务号上为新生儿办理的参保为“预参保”,新生儿父母仍需为宝宝实名参保,到派出所正式上完新生儿户口后可到居委会补办正式的参保登记,再到银行柜台制实体社保卡,一定不要忘了哦!

2、预参保生成的“儿童医保码”使用期为一年(在此期间内需确保正常缴费,否则儿童医保码无效,无法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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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参保缴费攻略

2025-10-28,全文共 1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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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参保缴费攻略

●参保对象

本市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在园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学生”)

1.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2.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含小学、初中、高中)中实行学籍管理的全日制学生;

3.幼儿园、托儿所等幼托机构的在册儿童。

在校学生包括侨、港、澳、台籍学生,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缴费标准

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50元/人。

●参保和缴费时间

集中参保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10月31日。

日常参保登记时间:每月1日至月底。

集中缴费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12月26日。

日常缴费时间:参保当月1日至月底。

●“在校生花名册”参保

根据《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机制共享数据的通知》(厦医保〔2024〕63号)文件,教育部门在每年秋季开学初将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信息通过厦门市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推送给税务、医保部门,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非隶属教育部门主管的学校,由各学校于每年集中缴费时间之前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网站上传在校学生信息,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由各高校于每年集中缴费时间之前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网站上传在校学生信息,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补办参保

错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的在校学生,可登录“电子税务局”APP、“闽政通”APP或“i厦门”APP,通过“在校生参保”“大学生参保”功能补办参保登记。

●缴费方式

1.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有以下4种缴费方式:

(1)通过“微信”“支付宝”或“i厦门”APP一键扫码快捷缴费,实现缴费“一码直达”。

(2)通过“电子税务局”APP、“闽政通”APP、“i厦门”APP中“税务社保业务”功能在线缴费。

(3)通过“闽政通”APP、“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办理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业务。

(4)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医保钱包功能,扣费时按照“参保人本人个人账户—参保人本人医保钱包—家庭共济账户”顺序足额扣缴居民医保费。

温馨提示:参保人在办理家庭共济和医保钱包代缴业务时,需保证至少其中一个账户余额不少于202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450元。

2.学校采用“学校代缴”方式的:学校需在上述缴费时间期限内统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3.补缴相关费款。采用“个人自缴”方式缴费的在校学生未能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登录“电子税务局”APP、“闽政通”APP或“i厦门”APP,通过“社保费申报缴纳”功能进行补缴,也可到税务部门的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

●参保信息变更与停保

需办理参保信息变更或停保的在校学生,可登录“电子税务局”APP、“闽政通”APP或“i厦门”APP,通过“城乡居民医保停保”功能办理停保。

●查询渠道

1.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闽政通”APP或“i厦门”APP,点击“社保服务”进行查询。

2.登录厦门市税务局网站的“社保业务”→“城乡医保”→“社保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以上渠道均可查询到参保城乡居民的参保情况、缴费用户号、缴费一卡通委托状况以及缴费情况。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

参保缴费问题请拨打厦门税务咨询热线12366

医疗保险待遇及报销问题请拨打厦门医保咨询热线12345

2.官网: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http://xiamen.chinatax.gov.cn

3.APP: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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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线上参保登记指南

2025-09-02,全文共 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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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线上参保登记指南

打开“闽政通”App,登录并且定位选择厦门后在首页下方点击【本地】-【部门专区】-【厦门市税务局】-【税务社保业务】-【参保办理】-【灵活就业参保】模块即可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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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乡医保参保在哪登记?(附网上办理流程)

2024-10-12,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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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受理

居民:

通过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居(村)委会接到城乡居民申请、进行参保信息采集后,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点击查看:厦门居(村)委会办公地址

*符合参保条件的个人也可通过“闽政通”APP(i厦门-税务社保业务)或“i厦门”APP(厦门税务-税务社保业务)自行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点击查看:厦门城乡医保手机参保流程攻略(厦门税务APP)

在校学生:

隶属厦门市教育部门主管学校的在校学生(不包括大学生),由厦门市教育部门在每年秋季开学初将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的在校学生信息通过厦门市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推送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非隶属厦门市教育部门主管学校的在校学生,由各学校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上传在校学生信息,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由各高校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上传在校学生信息,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参保信息未发生变化且需继续参保的,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只需在正常缴费时间段内缴纳医保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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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办理指南

2024-01-26,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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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低保户

本市残疾人

本市五保户

本市“三无”人员

当年度本人月退休金或养老金低于1617元的本市户籍退休人员

年龄在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本市户籍满五年的老年居民

参保险种

城镇职工

--

城乡居民

--

未成年人

--

--

申请困难补助需提交材料

对应险种申领对象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期内的《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有效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证》

有效期内的《厦门市“三无”人员收容审批表》或《厦门市“三无”人员证》

《退休证》

--

均需提交材料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2、参保人(代办人)在厦门开户的银联卡或退休金存折;

3、参保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申请表》;

5、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参保人授权的委托书或与参保人的利害关系人证明,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助标准

范围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累计发生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50%

自付累计高于1500元且低于5000元(含 5000元)的部分

自付累计高于3000元且低于6000元(含 6000元)的部分

70%

自付累计高于5000元以上的部分

自付累计高于6000元以上的部分

1、以上补助分段计算;2、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的,按标准高的给予补助;3、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补助最高金额为10000元;4、医疗费总额、自付医疗费以及退休人员养老金、退休金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数据为准。

自付医疗费范围:详见厦府〔2009〕353号文。

申请时间

每年3、6、9、12月的1--20日正常工作时间内。上一医保年度的申请截止期限为下一医保年度开始后的12月20日,超过此时限的不再受理。

例:2009医保年度(2009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内发生的医疗费,其困难补助申请可以在2009年9、12月和2010年3、6、9、12月的申请时间内提出。

受理地点

参保人(代办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参保人户籍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交申请材料。

补助情况查询

补助情况可在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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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厦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渠道

2024-10-11,全文共 1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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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障广大居民的医疗权益,厦门市医疗保障局正式发布了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通知。此次通知明确了参保范围、个人缴费标准及相关办理流程,确保居民能够便捷高效地完成医保登记与缴费工作。

一、参保登记

(一)参保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医保或未按照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的下列城乡居民依法参加居民医保:

1.本市户籍的成年居民。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1)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

(2)父亲或母亲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

3.本市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在园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学生”):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含小学、初中、高中)中实行学籍管理的全日制学生;幼儿园、托儿所等幼托机构的在册儿童。

在校学生包括侨、港、澳、台籍学生,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非脱产学习形式)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4.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以及父亲或母亲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未成年人。

5.在本市居住但未就业的,持本市取得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件的外国人。

6.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

(二)参保登记时间

1.集中参保登记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31日。

2.日常参保登记时间:每月1日至月底。

(三)参保登记渠道

城乡居民通过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居(村)委会接到城乡居民申请、进行参保信息采集后,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符合参保条件的个人也可通过“闽政通”APP(i厦门-税务社保业务)或“i厦门”APP(厦门税务-税务社保业务)自行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隶属厦门市教育部门主管学校的在校学生(不包括大学生),由厦门市教育部门在每年秋季开学初将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的在校学生信息通过厦门市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推送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非隶属厦门市教育部门主管学校的在校学生,由各学校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上传在校学生信息,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由各高校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上传在校学生信息,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参保信息未发生变化且需继续参保的,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只需在正常缴费时间段内缴纳医保费款。

二、缴费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50元/人。

符合政府资助参保的缴费人员由政府部门按规定分类代缴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于第一类医疗救助对象(即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第二类医疗救助对象的(即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个人无需缴费;属于第三类医疗救助对象的(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员),个人按当年度缴费标准的10%缴纳,2025年度个人按45元缴纳。

三、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

(一)缴费时间

1.正常缴费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日常缴费时间:参保当月1日至月底。

(二)缴费方式

1.个人自缴:参保人可使用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在线缴费等方式进行缴费。

参保人于集中参保登记时间内已办理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登记或一卡通委托代扣的,税务部门将在正常缴费时间内从其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或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账户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日常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当月1日至月底从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或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年度已参保的,即可在参保后自行缴费。

2.由学校或居(村)委会代缴:学校或居(村)委会在上述缴费时间内统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参保人在正常缴费时间段内完成缴费的,可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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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指南

2023-10-13,全文共 1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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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条件

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不含未成年人、在校大学生,下同)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指南见“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见“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

点击查看:厦门城乡居民医保掌上办流程图解(未成年人+大学生+新生儿)

1.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且未在异地享受医保退休待遇或者参加异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在本市居住、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人员,且未在异地享受医保退休待遇或者参加异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材料

1.《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残疾证》或《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享受免缴优惠的残疾人员、低保对象)

4.享受城乡医保资助人员(特困供养、重点优抚、计生特殊家庭)的认定或证明材料(享受乡医保资助人员)

5.代办人身份证(代办)参保流程

厦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方式有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渠道,具体如下:

1.线上参保

厦门税务APP可“一站式”搞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办理啦!

首先,下载“厦门税务APP”,下载完成后打开APP,点击“我的”-“未登录”-选择自然人业务,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登录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停保、缴费和制卡等业务。

(1)登录首页后,选择“办税”-“社保业务”,点击“社保费申报缴纳”;

(2)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申报缴纳”,点击下一步;

(3)点击“本人缴纳”或“代缴”;​

(4)选择费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

(5)勾选需要申报的保险费,点击申报缴款;勾选需要缴纳的保险费,点击前往缴款;选择支付方式,跳转到支付界面,完成缴费。

2.线下参保

(1)户籍(暂住地)所在地的居(村)委会

需参保的城乡居民在每年集中参保期内通过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居(村)委接到城乡居民申请后,进行参保信息采集,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附:厦门市居(村)委会地址信息(点击查看)

(2)办税服务厅

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需经所在社区居(村)委会盖章确认。

附:厦门各办税服务厅预约方式、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进入)缴费标准

费用:43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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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厦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时间

2024-10-11,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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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参保人员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包括门诊、住院、大病保险等。

2025年厦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时间

1.集中参保登记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31日。

2.日常参保登记时间:每月1日至月底。

参保受理

在校学生通过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申请,其他城乡居民通过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学校或居(村)委会接到城乡居民申请、进行参保信息采集后,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参保信息未发生变化且须继续参保的,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只需在缴费期内缴纳医保费款。

厦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申请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医保或未按照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的下列城乡居民依法参加居民医保:

1.本市户籍的成年居民。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1)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

(2)父亲或母亲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

3.本市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在园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学生”):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含小学、初中、高中)中实行学籍管理的全日制学生;幼儿园、托儿所等幼托机构的在册儿童。

在校学生包括侨、港、澳、台籍学生,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非脱产学习形式)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4.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以及父亲或母亲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未成年人。

5.在本市居住但未就业的,持本市取得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件的外国人。

6.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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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怎样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厦门

2025-12-11,全文共 1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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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怎样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厦门

参保人员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即办理退休地)为厦门,需先按国家待遇领取地确认规则确定待遇领取地为福建省,再按省内待遇领取地确认规则确定待遇领取地为厦门。具体根据参保人年龄、户籍及缴费情况综合判定。

一、厦门户籍人员可以选择厦门作为养老待遇领取地的条件

男性60周岁时,女工人50周岁时、女干部55周岁时,女性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时、女性个体工商户业主55周岁时,具有厦门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确认厦门为其待遇领取地:

1.本市户籍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论是否曾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

2.没在厦门参保缴费,同时未在福建省参保缴费过,且在其他省累计缴费年限均未超过10年的人员。

温馨提示:

1.达到上述年龄时,是指达到上述年龄的当月。

2.参保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原已退保的养老保险缴费。

二、福建省(非厦门)户籍人员可以选择厦门作为养老待遇领取地的条件

福建省(非厦门)户籍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后缴费地在厦门的,可以在厦门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

三、福建省外户籍人员可以选择厦门作为养老待遇领取地的条件

男性60周岁时,女性50周岁时为非福建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确认厦门为其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福建省,达到上述年龄时,仍在厦门市参保缴费且在厦门市累计缴费满10年的人员。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福建省,且福建省为其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省,在福建省内最后参保地为厦门市的人员。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福建省也不在户籍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不足10年,福建省为其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省,在福建省内最后参保地为厦门市的人员。

温馨提示:

1.达到上述年龄时,是指达到上述年龄的当月。

2.参保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原已退保的养老保险缴费。

3.为衔接我市原待遇领取地确认规则,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50周岁的非本市户籍女职工,年满50周岁时在厦门累计累计缴费满10年的,可继续选择厦门作为待遇领取地。

4.非福建省户籍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在福建省首次参保时,在福建省建立的是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遇领取地不在福建省,也不在厦门市,需将在福建省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转回其待遇领取地。

四、港澳台居民在国内多个地方交过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时如何确定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地?

港澳台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适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2.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3.在各个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由其缴费年限最长的参保地负责归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如有多个缴费年限相同的最长参保地,则由最后一个缴费年限最长的参保地负责归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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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2024-07-31,全文共 1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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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一、申请条件

适用于符合申办条件的本辖区内高校学生参保大学生医疗保险。

1.本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2.未参加本市或异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

3.大学生包括以上高校中全日制教育的侨、港、澳、台大学生。

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二、办理材料

1、《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三、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不收费;即时办结

四、办理机构

本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五、办理流程

六、注意事项

1.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填写表格或文书中带有“签章”字样的,需加盖公章。

3.缴费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4. 办卡需提交一张背景为白色、着深色有领衣服的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本市户籍已领取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无需提供)。

5.集中参保时间:

集中参保缴费时间:每年9月至12月

错过集中参保缴费时间的,补办参保缴费的时间为每月1日至月底。

6.参保成功后,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参保人员,通过学校获取“缴费用户号”,在参保当月底前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参保人的缴费用户号除通过学校获取外,个人也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查询。采用学校代缴的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委托代扣。

7.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有以下3种缴费方式:

(1)从个人委托的银行账号自动扣款:税务部门于每年6月4日至25日集中缴费期内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下个社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补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次月4日至25日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2)健康账户代缴:已建立了厦门“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税务部门发出扣款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进行了健康账户代缴登记的,医保部门将直接从其“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家庭成员健康账户扣款。税务部门收到医保部门反馈健康账户扣缴信息后,将不再从其委托银行卡进行扣款。若其健康账户未能成功扣款的,税务部门将从城乡参保人员的一卡通委托银行卡扣款。

有关健康账户代缴具体操作事宜请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

(3)银联在线缴费

未办理一卡通委托或因余额不足等原因未扣款成功的参保人员,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使用银联在线缴费。

8.学校采用“学校代缴”方式的:由学校向学生代收医疗保险费,并于每年6月4日至25日集中缴费期内通过厦门税务网站办理缴费手续。学校应为错过集中参保期的学生在参保的次月通过厦门税务网站办理缴费手续。

9.学校在每年的5月底前应将已离校生(不含尚未离校的应届毕业生)通过网站办理停保手续。

10.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需经所在高校盖章确认。

【表单及填写范本】下载

《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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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生儿医保参保指南

2023-10-13,全文共 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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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生儿医保参保指南

一、参保材料

【厦门本市户口】

落户后,携带新生儿户口本及代办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

【非厦门市户口】

新生儿随其父或母在本市居住的,需要父母其中一方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

2.缴纳社会保险费。

3.居住证

二、参保时间

小孩出生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参保登记申报手续,并按规定缴费全年的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生效),享受未成年医疗保险待遇。

三、缴费方式

居委会代缴:居(村)委会应于每年6月4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于补参保人于补参保的次月4日至25日办理申报缴费。

个人自缴:下载厦门税务app,登录后点击“社保业务”--“(社保费缴纳)一卡通委托与撤销”办理银行委托代扣款。

四、参保扣费

当月参保,次月1日至月底之间扣款,参保成功后再到银行柜台办理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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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生儿预参保后还需要参保登记吗

2024-07-31,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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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新生儿参保,是否还需办理正式的参保登记

已为新生儿办理“预参保”的父母们仍需为宝宝实名参保。

新生儿父母需到派出所正式上完新生儿户口后可到居委会补办正式的参保登记,再到银行柜台制实体社保卡。

点击右边标题查看→厦门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厦门居(村)委会办公地址/厦门第三代社保卡办卡指南(时间+网点+功能)

新生儿办理正式参保的材料

1.《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非中国国籍的应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参保居民或未成年人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在居(村)委会参保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劳动合同和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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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生儿医疗费用报销指南(线上)

厦门新生儿医疗费用报销指南(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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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厦保是什么及参保要求

2024-04-24,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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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厦保是什么

“惠厦保”是在政府八部门共同推动下,由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厦门银保监局会同相关部门与承办保险公司根据省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共同为厦门医保参保人量身定制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当前,厦门己建立起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但一些医保目录外及重特大罕见病自费用药仍给部分参保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为补齐这些短板,防止医保参保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根据省医保局的指导意见,“惠厦保”应时而生。市保险行业协会、市医疗保险学会牵头召集,通过自主报名、公开遴选的形式,最终确定“惠厦保”由八家保险公司组建联合承保体筹办项目整体工作。

“惠厦保”与厦门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和互补,具有门槛低、覆盖人群广等特性,助力厦门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费用的个人负担。

2024厦门惠民保参保要求一览

参保对象:

凡是厦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以及拥有厦门市户籍的异地基本医保参保人均可参保,无年龄、职业类型、健康状况等限制,无需体检、有既往症也可参保,且可按对应免赔额、赔付比例获赔。

参保时间:

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6月30日

保障期限: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咨询电话:

400-007-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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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参保人异地就医需要备案吗

2025-09-12,全文共 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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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参保异地就医需要备案

参保人员在省内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凭医保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医药费用。

参保人员在省外全国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需按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确保待遇不受影响。备案生效后可凭医保码或社保卡在所备案的就医地直接结算医药费用

温馨提醒

参保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

可多次在所备案的就医地全国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医药费用,支持就医地、参保地均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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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失业保险参保攻略

2026-01-05,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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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失业保险参保攻略

参保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和个人应该参加失业保险:

(一)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二)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三)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四)国家机关及其劳动合同制职工;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六)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七)境外企业驻厦门代表机构及其中方员工;

(八)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及其职工。

参保材料

失业保险由单位办理,个人不能办理。

1、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注:可容缺);(线下办提供,需纸质)

2、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3、申领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市民卡(社会保障卡)批量申领花名册(含电子版)。花名册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件的类型和号码、联系电话、有效期限、申领人同意在该行申领市民卡(社会保障卡)的签字等。(线下办提供,需纸质)

4、照片:申请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头像照片一张。

参保流程

1、受理(初审):窗口受理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复核。

2、复核(审批):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核准决定。

参保地点

本市失业人员

户籍在思明区的停止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街道办理。其余各区停止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原则上到户籍所属区社保中心办理。

外来失业人员

可向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办理费用及时限

不收费;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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