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乡医保参保在哪登记?(附网上办理流程)
2024-10-12,全文共 476 字
+ 加入清单居民:
通过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居(村)委会接到城乡居民申请、进行参保信息采集后,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点击查看:厦门居(村)委会办公地址
*符合参保条件的个人也可通过“闽政通”APP(i厦门-税务社保业务)或“i厦门”APP(厦门税务-税务社保业务)自行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点击查看:厦门城乡医保手机参保流程攻略(厦门税务APP)
在校学生:
隶属厦门市教育部门主管学校的在校学生(不包括大学生),由厦门市教育部门在每年秋季开学初将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的在校学生信息通过厦门市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推送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非隶属厦门市教育部门主管学校的在校学生,由各学校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上传在校学生信息,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由各高校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上传在校学生信息,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参保信息未发生变化且需继续参保的,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只需在正常缴费时间段内缴纳医保费款。
厦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本地户籍+外地户籍)
2024-08-07,全文共 932 字
+ 加入清单一、本市户籍人员、在厦居住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持有厦门市居住证人员、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非本市户籍人员、未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
(一)本市户籍人员:
1.首次参保的,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最低参保年龄为16周岁;
2.男满60周岁或女满55周岁前为厦门市户口,首次参保且经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待遇领取地为厦门;
3.男满60周岁或女满55周岁后取得厦门市户口,曾在厦门参保且经厦门市(区)社保机构确认待遇领取地为厦门。
(二)在厦居住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
1.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的;
2.到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符合延缴政策的;
3.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三)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1.年满16周岁,且男不满60周岁或女不满50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50周岁前曾在我市参保缴费,50周岁至55周岁期间的省内户籍女性参保人员;
3.持有厦门市公安机关发放的厦门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非本市户籍人员: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经厦门市(区)社保机构确认符合在厦门办理延长缴费的省外户籍人员;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并且男性满60周岁或女性满55周岁当月在厦门参保缴费的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女城镇工人年满50周岁时经厦门市(区)社保机构确认待遇领取地为厦门的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厦门市居住证。
(五)未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
1.年满16周岁,且男不满60周岁或女不满50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50周岁前曾在我市参保缴费,50周岁至55周岁期间的省内户籍女性参保人员;
3. 持有身份证或户口簿及《灵活就业参保承诺书》。
二、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户籍人员、本市有效居住证持有人(含港澳台人员、外籍人员),属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2024厦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指南
2023-10-13,全文共 1017 字
+ 加入清单参保条件
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不含未成年人、在校大学生,下同)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指南见“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见“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
点击查看:厦门城乡居民医保掌上办流程图解(未成年人+大学生+新生儿)
1.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且未在异地享受医保退休待遇或者参加异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在本市居住、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人员,且未在异地享受医保退休待遇或者参加异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材料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残疾证》或《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享受免缴优惠的残疾人员、低保对象)
4.享受城乡医保资助人员(特困供养、重点优抚、计生特殊家庭)的认定或证明材料(享受乡医保资助人员)
5.代办人身份证(代办)参保流程
厦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方式有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渠道,具体如下:
1.线上参保
厦门税务APP可“一站式”搞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办理啦!
首先,下载“厦门税务APP”,下载完成后打开APP,点击“我的”-“未登录”-选择自然人业务,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登录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停保、缴费和制卡等业务。
(1)登录首页后,选择“办税”-“社保业务”,点击“社保费申报缴纳”;
(2)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申报缴纳”,点击下一步;
(3)点击“本人缴纳”或“代缴”;
(4)选择费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
(5)勾选需要申报的保险费,点击申报缴款;勾选需要缴纳的保险费,点击前往缴款;选择支付方式,跳转到支付界面,完成缴费。
2.线下参保
(1)户籍(暂住地)所在地的居(村)委会
需参保的城乡居民在每年集中参保期内通过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居(村)委接到城乡居民申请后,进行参保信息采集,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附:厦门市居(村)委会地址信息(点击查看)
(2)办税服务厅
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需经所在社区居(村)委会盖章确认。
附:厦门各办税服务厅预约方式、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进入)缴费标准
费用:430元/年
2025年厦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时间
2024-10-11,全文共 781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参保人员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包括门诊、住院、大病保险等。
1.集中参保登记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31日。
2.日常参保登记时间:每月1日至月底。
参保受理
在校学生通过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申请,其他城乡居民通过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学校或居(村)委会接到城乡居民申请、进行参保信息采集后,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参保信息未发生变化且须继续参保的,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只需在缴费期内缴纳医保费款。
厦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申请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医保或未按照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的下列城乡居民依法参加居民医保:
1.本市户籍的成年居民。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1)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
(2)父亲或母亲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
3.本市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在园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学生”):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含小学、初中、高中)中实行学籍管理的全日制学生;幼儿园、托儿所等幼托机构的在册儿童。
在校学生包括侨、港、澳、台籍学生,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非脱产学习形式)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4.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以及父亲或母亲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未成年人。
5.在本市居住但未就业的,持本市取得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件的外国人。
6.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
2025厦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渠道
2024-10-11,全文共 1705 字
+ 加入清单为进一步保障广大居民的医疗权益,厦门市医疗保障局正式发布了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通知。此次通知明确了参保范围、个人缴费标准及相关办理流程,确保居民能够便捷高效地完成医保登记与缴费工作。
一、参保登记
(一)参保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医保或未按照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的下列城乡居民依法参加居民医保:
1.本市户籍的成年居民。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1)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
(2)父亲或母亲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
3.本市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在园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学生”):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含小学、初中、高中)中实行学籍管理的全日制学生;幼儿园、托儿所等幼托机构的在册儿童。
在校学生包括侨、港、澳、台籍学生,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非脱产学习形式)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4.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以及父亲或母亲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未成年人。
5.在本市居住但未就业的,持本市取得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件的外国人。
6.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
(二)参保登记时间
1.集中参保登记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31日。
2.日常参保登记时间:每月1日至月底。
(三)参保登记渠道
城乡居民通过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居(村)委会接到城乡居民申请、进行参保信息采集后,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符合参保条件的个人也可通过“闽政通”APP(i厦门-税务社保业务)或“i厦门”APP(厦门税务-税务社保业务)自行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隶属厦门市教育部门主管学校的在校学生(不包括大学生),由厦门市教育部门在每年秋季开学初将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的在校学生信息通过厦门市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推送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非隶属厦门市教育部门主管学校的在校学生,由各学校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上传在校学生信息,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由各高校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上传在校学生信息,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参保信息未发生变化且需继续参保的,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只需在正常缴费时间段内缴纳医保费款。
二、缴费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50元/人。
符合政府资助参保的缴费人员由政府部门按规定分类代缴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于第一类医疗救助对象(即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第二类医疗救助对象的(即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个人无需缴费;属于第三类医疗救助对象的(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员),个人按当年度缴费标准的10%缴纳,2025年度个人按45元缴纳。
三、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
(一)缴费时间
1.正常缴费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日常缴费时间:参保当月1日至月底。
(二)缴费方式
1.个人自缴:参保人可使用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在线缴费等方式进行缴费。
参保人于集中参保登记时间内已办理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登记或一卡通委托代扣的,税务部门将在正常缴费时间内从其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或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账户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日常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当月1日至月底从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或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年度已参保的,即可在参保后自行缴费。
2.由学校或居(村)委会代缴:学校或居(村)委会在上述缴费时间内统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参保人在正常缴费时间段内完成缴费的,可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厦门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2024-08-07,全文共 1169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居民医疗保险怎么参保?厦门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的条件是什么?厦门居民医疗保险参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厦门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流程是怎么样的?
参保条件
居民医保:
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
2.在本市居住、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人员。
3.在本市随父或母居住,其父或母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
☆已在异地享受医保退休待遇或者参加异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在厦门重复参保享受待遇。
职工医保: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灵活就业人员:点击查看参保材料
居民医保:
1.《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享受免缴优惠的残疾人员、低保对象还应携带《残疾证》和《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办卡需提交一张背景为白色、着深色有领衣服的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本市户籍已领取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无需提供);
5.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非在校参保学生)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职工医保:
身份证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
1.身份证或户口簿
2.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交厦门市居住证,如无居住证则提交灵活就业参保承诺书参保流程
居民医保
1.线上办理:
可通过以下线上渠道自助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并缴纳医疗保险费:
(1)登录闽政通APP,依次点击“i厦门-税务社保业务-城乡医保参保/大学生参保”;
(2)登录i厦门APP,依次点击“部门服务-厦门市税务局-税务社保业务-城乡医保参保/大学生参保”;
(3)登录厦门税务APP,依次点击“办税-社保业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
线下办理:
可通过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点击查看各居委会地址
*在校学生可通过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申请。
职工医保
职工医保由单位办理参保,单位先开户,后进行参保人员增减申报,确认后完成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
线上办理:
1.可通过各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登记并缴纳医疗保险费:
(1)登录闽政通APP,依次点击“i厦门-税务社保业务-灵活就业参保”;
(2)登录i厦门APP,依次点击“部门服务-厦门市税务局-税务社保业务-灵活就业参保”;
2.登录厦门税务APP,依次点击“办税-社保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线下办理:
可前往厦门市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线下办理参保登记,点击查看税务局地址
参保地点
1.户籍(暂住地)所在地的居(村)委会:点击查看
2.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
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0592-12366
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流程
2024-10-12,全文共 821 字
+ 加入清单1.参保申请
需参保的城乡居民在每年集中参保期内通过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居(村)委接到城乡居民申请后,进行参保信息采集,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错过集中参保期的,可在每月的1日至月底通过居(村)委会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参保登记手续。在非集中参保时间段内参保的(新生儿除外),从实际缴款到账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出生三个月后办理登记申报的,从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参保登记
居(村)委会核实申请人参保身份及资格。符合参保条件的,由居(村)委会通过厦门税务网站(或填写《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到税务办税服务厅)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办理委托代扣
参保成功后,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参保人员,通过居(村)委会获取“缴费用户号”,在参保当月底前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参保人的缴费用户号除通过居(村)委会获取外,个人也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查询。
采用居(村)委会代缴的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委托代扣。
4.缴费
1.个人自缴:参保人可使用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在线缴费等方式进行缴费。参保人于集中参保登记时间内已办理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登记或一卡通委托代扣的,税务部门将在正常缴费时间内从其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或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账户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日常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当月1日至月底从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或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年度已参保的,即可在参保后自行缴费。
2.由学校或居(村)委会代缴:学校或居(村)委会在上述缴费时间内统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参保人在正常缴费时间段内完成缴费的,可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厦门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2024-07-31,全文共 1332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一、申请条件
适用于符合申办条件的本辖区内高校学生参保大学生医疗保险。
1.本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2.未参加本市或异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
3.大学生包括以上高校中全日制教育的侨、港、澳、台大学生。
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二、办理材料
1、《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三、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不收费;即时办结
四、办理机构
本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五、办理流程
六、注意事项
1.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填写表格或文书中带有“签章”字样的,需加盖公章。
3.缴费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4. 办卡需提交一张背景为白色、着深色有领衣服的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本市户籍已领取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无需提供)。
5.集中参保时间:
集中参保缴费时间:每年9月至12月
错过集中参保缴费时间的,补办参保缴费的时间为每月1日至月底。
6.参保成功后,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参保人员,通过学校获取“缴费用户号”,在参保当月底前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参保人的缴费用户号除通过学校获取外,个人也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查询。采用学校代缴的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委托代扣。
7.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有以下3种缴费方式:
(1)从个人委托的银行账号自动扣款:税务部门于每年6月4日至25日集中缴费期内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下个社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补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次月4日至25日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2)健康账户代缴:已建立了厦门“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税务部门发出扣款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进行了健康账户代缴登记的,医保部门将直接从其“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家庭成员健康账户扣款。税务部门收到医保部门反馈健康账户扣缴信息后,将不再从其委托银行卡进行扣款。若其健康账户未能成功扣款的,税务部门将从城乡参保人员的一卡通委托银行卡扣款。
有关健康账户代缴具体操作事宜请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
(3)银联在线缴费
未办理一卡通委托或因余额不足等原因未扣款成功的参保人员,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使用银联在线缴费。
8.学校采用“学校代缴”方式的:由学校向学生代收医疗保险费,并于每年6月4日至25日集中缴费期内通过厦门税务网站办理缴费手续。学校应为错过集中参保期的学生在参保的次月通过厦门税务网站办理缴费手续。
9.学校在每年的5月底前应将已离校生(不含尚未离校的应届毕业生)通过网站办理停保手续。
10.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需经所在高校盖章确认。
【表单及填写范本】下载
厦门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2024-08-06,全文共 5344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坚实的健康保障。了解如何参保不仅有助于个人及时享受医疗待遇,还有助于提高整体的医疗保障水平。本指南将详细介绍厦门市医疗保险的参保条件、办理流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帮助市民轻松完成参保手续,确保在面对疾病时能够得到有效的经济支持和医疗服务。
参保条件
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
2.在本市居住、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人员。
3.在本市随父或母居住,其父或母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
☆已在异地享受医保退休待遇或者参加异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在厦门重复参保享受待遇。
参保材料
1.《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享受免缴优惠的残疾人员、低保对象还应携带《残疾证》和《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办卡需提交一张背景为白色、着深色有领衣服的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本市户籍已领取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无需提供);
5.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非在校参保学生)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参保流程
1.参保申请
需参保的城乡居民在每年集中参保期内通过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居(村)委接到城乡居民申请后,进行参保信息采集,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错过集中参保期的,可在每月的1日至月底通过居(村)委会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参保登记手续。在非集中参保时间段内参保的(新生儿除外),从实际缴款到账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出生三个月后办理登记申报的,从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参保登记
居(村)委会核实申请人参保身份及资格。符合参保条件的,由居(村)委会通过厦门税务网站(或填写《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到税务办税服务厅)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办理委托代扣
参保成功后,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参保人员,通过居(村)委会获取“缴费用户号”,在参保当月底前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参保人的缴费用户号除通过居(村)委会获取外,个人也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查询。
采用居(村)委会代缴的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委托代扣。
4.缴费
(1)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有以下3种缴费方式:
①从个人委托的银行账号自动扣款:
税务部门于集中缴费期内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新生儿和补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次月4日至25日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②健康账户代缴:已建立了厦门“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税务部门发出扣款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进行了健康账户代缴登记的,医保部门将直接从其“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家庭成员健康账户扣款。税务部门收到医保部门反馈健康账户扣缴信息后,将不再从其委托银行卡进行扣款。若其健康账户未能成功扣款的,税务部门将从城乡参保人员的一卡通委托银行卡扣款。
有关健康账户代缴具体操作事宜请拨打社保咨询电话:0592-12345转医保
③银联在线缴费
未办理一卡通委托或因余额不足等原因未扣款成功的参保人员,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使用“查询缴费”或“社保缴费及查询”等功能缴纳费款;或是进入微信“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点击“社保服务”→“社保缴费及查询”进行缴费。
(2)采用居(村)委会代缴方式的:居(村)委会应z在规定时间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于补参保人补参保办理申报缴费。
5.停保
在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且年满18周岁的参保人,税务部门将停止其医保年度的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参保资格。此类人员要以其他身份参保的,应携带对应资料重新申请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地点
户籍(暂住地)所在地的居(村)委会
1.居(村)委会联系电话请向居(村)委会询问。
2.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工作时间 | 业务范围 | 备注 |
1 | 第三分局办税服务厅 | 湖滨南路8号 | 2111297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私房出租除外) | 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
2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行政服务中心 | 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二层 | 6022508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私房出租除外) | 同城通办 |
3 | 火炬区局办税服务厅(火炬路) | 火炬路56-58号北楼一楼 | 5798752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私房出租除外) | 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
4 | 火炬区局办税服务厅(软件园二期) | 软件园二期观日路33号 | 5798752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私房出租除外) | 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
5 | 思明区局办税服务厅(鹭滨大厦) | 思明区鹭江道318号鹭滨大厦一、二楼 | 2661808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房产交易除外) | 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
6 | 思明区局办税服务厅(镇海大厦) | 思明区镇海路56-58号镇海大厦三、四楼 | 2661808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除外) | 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
7 | 湖里区局办税服务厅(梧桐厅) | A区:湖里区梧桐东路1号 B区:湖里区枋湖南路220号 | 6039523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房产交易除外),车购税业务由B区受理 | 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
8 | 湖里区局办税服务厅(岭下路) | 湖里区岭下路1号 | 6039523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除外) | 同城通办 |
9 | 海沧区局办税服务厅(滨湖北路) | 海沧区滨湖北路7号 | 6586922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除外) | 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
10 | 海沧区局办税服务厅(滨湖东路) | 海沧区滨湖东路966号一楼 | 6586922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房产交易除外) | 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
11 | 同安区局办税服务厅 | 同安区银湖路99号一楼 | 7578938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税收除外) | 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
12 | 翔安区局办税服务厅 | 翔安区马巷镇翔安北路6939号 | 7060259 |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车购税、房产交易除外) | 同城通办 预约服务 |
13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一楼B区、二楼B区。 契税及二手房交易税收(岛内房地产交易):一楼B厅(8、9、15、16、17号窗口); 社保业务和信息报告窗口:二楼B厅(11、12号窗口) | 一楼电话: 7703127;二楼电话: 7703517 | 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契税、房产交易税收、社保业务、信息报告 | 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办理房产交易税收和个人社保业务 |
14 | 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 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四楼。 综合服务:四楼24,27-29,31-38号窗口; 发票管理:四楼21-23,25-26号窗口。 | 2661808 | 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房产交易除外) | 同城通办,预约服务。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办理个人社保业务 *提醒:需使用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系统预约取号。 |
15 | 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 |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 6039523 | 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社保业务 | 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办理个人社保业务。 |
16 |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 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房产交易税收:21、22、23、24号窗口; 综合业务窗口:33、34、35、36、37、38号窗口)。 | 6585571 | 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除外) | 同城通办,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办理房产交易税收和个人社保业务 |
17 | 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 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二楼。 发票申领:二楼南侧(1-4号窗口); 车购税:二楼南侧(5-6号窗口); 新办企业信息报告:二楼南侧(7-9号窗口); 税务注销:二楼南侧(10-12号窗口); 综合服务:二楼南侧二楼西侧(13-29号窗口); 发票代开(除私房出租外):二楼北侧(30-33号窗口); 发票代开(私房出租):二楼北侧(34-36号窗口); 社保业务:二楼北侧(37-40号窗口); 契税及二手房交易税收(集美区房地产交易):三楼南侧(8-11号窗口) | 6159100 | 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除外) | 同城通办,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办理房产交易税收和个人社保业务 |
18 | 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 | 同安区银湖路8号。 房地产交易窗口:一楼24号、25号、26号、27号、28号、29号、30号; 车购税窗口:二楼35号; 企业开办专窗:二楼33号; 信息报告窗口:二楼27号; 社保窗口:二楼23号、24号、25号、26号 | 7558563 | 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车购税、社保业务、房产交易税收、信息报告 | 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办理社保业务、房产交易税收业务 |
19 | 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 | 翔安区新店镇人力资源大厦一楼、四楼。契税及二手房交易税收(翔安区房地产交易):一楼5、8号窗口; 综合业务:四楼10-14窗口; 代开及车购:四楼15-17窗口; 发票及简事易办:四楼18窗口。 | 一楼电话: 7886707;四楼电话: 7060259 | 星期一至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所有业务(外贸出口退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 | 同城通办,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办理房产交易税收和个人社保业务 |
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12366
参保费用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2024厦门惠民保参保要求一览
2024-04-24,全文共 171 字
+ 加入清单参保对象:
凡是厦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以及拥有厦门市户籍的异地基本医保参保人均可参保,无年龄、职业类型、健康状况等限制,无需体检、有既往症也可参保,且可按对应免赔额、赔付比例获赔。
参保时间:
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6月30日
保障期限: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咨询电话:
400-007-1883
厦门新生儿医保参保指南
2023-10-13,全文共 362 字
+ 加入清单厦门新生儿医保参保指南
一、参保材料
【厦门本市户口】
落户后,携带新生儿户口本及代办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
【非厦门市户口】
新生儿随其父或母在本市居住的,需要父母其中一方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
2.缴纳社会保险费。
3.居住证
二、参保时间
小孩出生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参保登记申报手续,并按规定缴费全年的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生效),享受未成年医疗保险待遇。
三、缴费方式
居委会代缴:居(村)委会应于每年6月4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于补参保人于补参保的次月4日至25日办理申报缴费。
个人自缴:下载厦门税务app,登录后点击“社保业务”--“(社保费缴纳)一卡通委托与撤销”办理银行委托代扣款。
四、参保扣费
当月参保,次月1日至月底之间扣款,参保成功后再到银行柜台办理制卡。
厦门新生儿预参保有什么好处?
2024-07-31,全文共 224 字
+ 加入清单新生儿预参保有以下好处:
1.报销费用。报销自出生之日起的医保费用,减少家庭垫付的压力。
2.扫码结算。在医院结算时,扫“儿童医保码”即可直接结算新生儿的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
注意:
①预参保生成的“儿童医保码”使用期为一年,在此期间内需保证正常缴费,否则儿童医保码无效,无法直接结算。
②已为新生儿办理“预参保”的父母们仍需为宝宝实名参保。到派出所正式上完新生儿户口后可到居委会补办正式的参保登记,再到银行柜台制实体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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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预参保是什么意思?
2024-07-31,全文共 218 字
+ 加入清单新生儿预参保是什么意思?
新生儿预参保是为了方便住院期间尚未办理户籍登记、没有身份证的初生婴儿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减少了家庭垫付的压力。
考虑到新生儿的各项身体机能发育还不完善,可能一出生就容易生病并产生医疗费用。为此医保规定,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落户并办理医保参保缴费的,可以报销自出生之日起的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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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办理指南
2024-01-26,全文共 897 字
+ 加入清单本市低保户 | 本市残疾人 | 本市五保户 | 本市“三无”人员 | 当年度本人月退休金或养老金低于1617元的本市户籍退休人员 | 年龄在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本市户籍满五年的老年居民 | ||||
参保险种 | 城镇职工 | √ | √ | √ | √ | √ | -- | ||
城乡居民 | √ | √ | √ | √ | -- | √ | |||
未成年人 | √ | √ | √ | √ | -- | -- | |||
对应险种申领对象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 有效期内的《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 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 有效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证》 | 有效期内的《厦门市“三无”人员收容审批表》或《厦门市“三无”人员证》 | 《退休证》 | -- | |||
均需提交材料 |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 ||||||||
2、参保人(代办人)在厦门开户的银联卡或退休金存折; | |||||||||
3、参保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
5、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参保人授权的委托书或与参保人的利害关系人证明,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补助标准 | 范围比例 | 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累计发生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 |||||||
50% | 自付累计高于1500元且低于5000元(含 5000元)的部分 | 自付累计高于3000元且低于6000元(含 6000元)的部分 | |||||||
70% | 自付累计高于5000元以上的部分 | 自付累计高于6000元以上的部分 | |||||||
1、以上补助分段计算;2、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的,按标准高的给予补助;3、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补助最高金额为10000元;4、医疗费总额、自付医疗费以及退休人员养老金、退休金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数据为准。 | |||||||||
自付医疗费范围:详见厦府〔2009〕353号文。 | |||||||||
申请时间 | 每年3、6、9、12月的1--20日正常工作时间内。上一医保年度的申请截止期限为下一医保年度开始后的12月20日,超过此时限的不再受理。 | ||||||||
例:2009医保年度(2009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内发生的医疗费,其困难补助申请可以在2009年9、12月和2010年3、6、9、12月的申请时间内提出。 | |||||||||
受理地点 | 参保人(代办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参保人户籍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交申请材料。 | ||||||||
补助情况查询 | 补助情况可在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上查询。 |
惠厦保是什么及参保要求
2024-04-24,全文共 510 字
+ 加入清单“惠厦保”是在政府八部门共同推动下,由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厦门银保监局会同相关部门与承办保险公司根据省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共同为厦门医保参保人量身定制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当前,厦门己建立起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但一些医保目录外及重特大罕见病自费用药仍给部分参保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为补齐这些短板,防止医保参保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根据省医保局的指导意见,“惠厦保”应时而生。市保险行业协会、市医疗保险学会牵头召集,通过自主报名、公开遴选的形式,最终确定“惠厦保”由八家保险公司组建联合承保体筹办项目整体工作。
“惠厦保”与厦门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和互补,具有门槛低、覆盖人群广等特性,助力厦门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费用的个人负担。
2024厦门惠民保参保要求一览
参保对象:
凡是厦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以及拥有厦门市户籍的异地基本医保参保人均可参保,无年龄、职业类型、健康状况等限制,无需体检、有既往症也可参保,且可按对应免赔额、赔付比例获赔。
参保时间:
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6月30日
保障期限: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咨询电话:
400-007-1883
厦门新生儿预参保后还需要参保登记吗
2024-07-31,全文共 373 字
+ 加入清单已办理新生儿预参保,是否还需办理正式的参保登记?
已为新生儿办理“预参保”的父母们仍需为宝宝实名参保。
新生儿父母需到派出所正式上完新生儿户口后可到居委会补办正式的参保登记,再到银行柜台制实体社保卡。
点击右边标题查看→厦门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厦门居(村)委会办公地址/厦门第三代社保卡办卡指南(时间+网点+功能)
新生儿办理正式参保的材料
1.《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非中国国籍的应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参保居民或未成年人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在居(村)委会参保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劳动合同和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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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生儿预参保在线办理指南
2023-10-13,全文共 552 字
+ 加入清单1、进入预参保界面。
●方法一:“支付宝”首页搜索框输入“厦门医疗保障”,选择“厦门医疗保障”小程序,如下图:选择““新生儿预参保”服务。→
●方法二:微信搜索框输入“厦门医疗保障”,选择“厦门医疗保障”微信端小程序,如下图:点击中部“儿童专题”。→
2、选择“新生儿预参保登记”。
3、选择尚未进行社保参保登记的新生儿,点击“去登记”,并完善新生儿信息,底部可选择“是否使用健康账户代缴”,完成后点击“参保登记”。
4、参保成功后即显示“预参保登记成功”界面,若不使用健康账户代缴,可点击“去缴费”,即显示缴费界面,点击“立即支付”,完成支付后即显示“支付成功”界面。
5、缴费完成后,回到“儿童专题”首页,点击中部“儿童医保码”。
6、选择要用码的儿童,点击“开通新生儿医保码”。
7、根据提示,拿起手机眨眨眼,审核通过后即生成“儿童医保码”。
在医院结算时,只需出示此二维码,即可直接扫码结算新生儿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
★【温馨提醒】★
1、在服务号上为新生儿办理的参保为“预参保”,新生儿父母仍需为宝宝实名参保,到派出所正式上完新生儿户口后可到居委会补办正式的参保登记,再到银行柜台制实体社保卡,一定不要忘了哦!
2、预参保生成的“儿童医保码”使用期为一年(在此期间内需确保正常缴费,否则儿童医保码无效,无法直接结算)。
厦门城乡医保手机参保流程攻略(厦门税务APP)
2024-10-12,全文共 215 字
+ 加入清单厦门税务app可“一站式”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办理啦!
城乡居民可直接通过厦门税务APP、i厦门APP、闽政通APP平台,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一站式”掌上办。
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以厦门税务为例)
(1)登录厦门税务APP后,进入首页选择“办税”-“社保业务”,点击“城乡医保参保及缴费情况查询”;
(2)选择参保对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点击下一步;
(3)填写医疗保险参保信息,点击“提交参保”,显示提交成功。
厦门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2024-07-31,全文共 1758 字
+ 加入清单厦门居民医疗保险怎么参保?厦门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的条件是什么?厦门居民医疗保险参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厦门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流程是怎么样的?
参保条件
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
2.在本市居住、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人员。
3.在本市随父或母居住,其父或母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
☆已在异地享受医保退休待遇或者参加异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在厦门重复参保享受待遇。参保材料
1.《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享受免缴优惠的残疾人员、低保对象还应携带《残疾证》和《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办卡需提交一张背景为白色、着深色有领衣服的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本市户籍已领取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无需提供);
5.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非在校参保学生)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保流程
1.参保申请
需参保的城乡居民在每年集中参保期内通过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居(村)委接到城乡居民申请后,进行参保信息采集,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错过集中参保期的,可在每月的1日至月底通过居(村)委会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参保登记手续。在非集中参保时间段内参保的(新生儿除外),从实际缴款到账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出生三个月后办理登记申报的,从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参保登记
居(村)委会核实申请人参保身份及资格。符合参保条件的,由居(村)委会通过厦门税务网站(或填写《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到税务办税服务厅)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办理委托代扣
参保成功后,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参保人员,通过居(村)委会获取“缴费用户号”,在参保当月底前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参保人的缴费用户号除通过居(村)委会获取外,个人也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查询。
采用居(村)委会代缴的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委托代扣。
4.缴费
(1)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有以下3种缴费方式:
①从个人委托的银行账号自动扣款: 税务部门于集中缴费期内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新生儿和补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次月4日至25日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②健康账户代缴:已建立了厦门“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税务部门发出扣款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进行了健康账户代缴登记的,医保部门将直接从其“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家庭成员健康账户扣款。税务部门收到医保部门反馈健康账户扣缴信息后,将不再从其委托银行卡进行扣款。若其健康账户未能成功扣款的,税务部门将从城乡参保人员的一卡通委托银行卡扣款。
有关健康账户代缴具体操作事宜请拨打社保咨询电话:0592-12345转医保
③银联在线缴费
未办理一卡通委托或因余额不足等原因未扣款成功的参保人员,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使用“查询缴费”或“社保缴费及查询”等功能缴纳费款;或是进入微信“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点击“社保服务”→“社保缴费及查询”进行缴费。
(2)采用居(村)委会代缴方式的:居(村)委会应z在规定时间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于补参保人补参保办理申报缴费。
5.停保
在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且年满18周岁的参保人,税务部门将停止其医保年度的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参保资格。此类人员要以其他身份参保的,应携带对应资料重新申请办理参保手续。参保地点
户籍(暂住地)所在地的居(村)委会
1.居(村)委会联系电话请向居(村)委会询问。
2.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
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12366参保费用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