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申请落户厦门办事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10-17,全文共 293 字
+ 加入清单台胞落户可分为两类居民,一是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二是已丧失台湾居民身份的原大陆居民返回大陆定居
首先看第一类:获准定居大陆的台湾居民落户办理
一、先办理《台湾居民定居证》和《批准定居通知书》
点击查看→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服务办理指南
二、办理完上面两个证件后
携带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定居证》和《批准定居通知书》以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在厦门市内就近的公安机关户籍业务窗口申请办理,也可以在福建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材料预审核,实现现场“一次办”。
点击查看→台湾居民定居大陆户口登记办理指南
第二类居民:点击查看→已丧失台湾居民身份的原大陆居民返回大陆定居落户办理指南
2023年集美区第二批公租房申请条件(人才+职工+台胞)
2023-11-10,全文共 930 字
+ 加入清单四、申请对象
(一)申请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的单位应为商事登记、纳税及统计归属均在本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申请租住人员应为上述单位就业并向所在单位提出租住申请的人员。本批次申请对象为:
1.优先保障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且在厦无住房的各类人才。
2.在厦稳定就业的其他无住房职工,优先保障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和本市重点发展产业的在厦无住房职工。
3.在厦稳定就业或以独资、合资、合伙等形式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台胞。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年收入为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
五、申请条件
(一)各类人才申请条件:
1. 在厦无住房。
2. 申请人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3.经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或者入选区级以上(含区级)各类人才计划、人才工程、人才项目。
4. 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人才通过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向集美国投公司统一申请承租作为单位集体宿舍使用。
(二)在厦稳定就业的其他无住房职工申请条件:
1. 在厦无住房。
2. 申请人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职工通过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向集美国投公司统一申请承租作为单位集体宿舍使用。
(三)台胞申请条件:
1.本人在厦无住房。
2.持有台胞证,与所服务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含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台胞通过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向集美国投公司统一申请承租作为单位集体宿舍使用。
(四)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家庭为2人户(含)以上家庭。
2.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不限户籍。申请人的父母、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共同申请。
3.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
4.申请家庭2022年度的家庭收入在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范围内,即:2-3人户,家庭年收入13-23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18-30万元。
5. 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