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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认定(2023年度)

江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包括提前告知、学生或监护人申请、学校认定及结果公示等,一起来看。

2023-09-08,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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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

【登录】:学生进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页面,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成功跳转至系统内部页面即可。

点击进入“困难认定学生申请”页面。

按钮操作:

【查询】:输入对应查询条件,进行查询数据。

【重置】:将查询条件进行清空,可重新输入查询条件。

【新增】:通过该按钮,可以对“学生家庭困难程度量化评估”进行填写,点击“下一步”,进入下一页面进行填写,直至第六步填完进行“保存”。

【修改】:选中数据,点击该按钮,进入需要修改数据的页面进行修改,点击下一步进行保存即可。

【提交】:点击该按钮,可将数据提交给上级进行审核。

【撤回】:提交后,审核状态为待上级审核时,可将上报的数据进行撤回。

【打印资助申请表】:选中数据,点击该按钮,进入打印页面进行打印即可。

江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流程包括:

1、提前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会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同时宣传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2、学生申请。学生自愿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出认定申请。

3、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实。核实形式包括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

4、结果公示。学校会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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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2023-09-08,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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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学生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2)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3)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

(4)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

(5)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文化和职业、收入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6)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合理性。

(7)学生本人健康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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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困难学生认定截止时间

2023-09-08,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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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困难学生认定截止时间

学生申报时间:8月8日-8月31日。

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24:00之前,逾期将不能申请困难生认定。(注意:这个是困难生认定的截止时间,不是困难生评定的截止时间。)

江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流程包括:

1、提前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会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同时宣传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2、学生申请。学生自愿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出认定申请。

3、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实。核实形式包括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

4、结果公示。学校会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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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最新

2023-09-08,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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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

1、学生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2、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3、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

4、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

5、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文化和职业、收入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6、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合理性。

7、学生本人健康状况等。

江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流程包括

1、提前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会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同时宣传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2、学生申请。学生自愿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出认定申请。

3、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实。核实形式包括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

4、结果公示。学校会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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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江苏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

2024-05-29,全文共 2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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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学费补偿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是指省内外(不含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于毕业次年6月30日前,与我省苏北基层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实际到岗并连续就业达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

实施学费补偿政策,是我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苏北基层单位就业的重要举措,对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门路、促进苏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各地各基层公共服务管理机构和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学费补偿政策宣传,按规定做好学费补偿资格确认、资金拨付审核等工作,全面落实好这项民生政策。

二、明确学费补偿工作的职责分工

(一)各高等学校。各高校应提前做好赴苏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的宣传工作,鼓励广大学生服务苏北建设、投身乡村振兴事业。要提醒毕业生应于毕业次年6月30日前,与苏北基层单位办理就业手续,并在基层岗位连续就业达36个月以上。学费补偿申请应于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系统(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资金拨付申请应于达到服务期限后发起,并提供就业单位为其缴纳的36个月社会保险费证明等材料。

(二)地方教育管理部门。各级教育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并会同相关公共服务机构管 理部门、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工作。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做好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宣传,统筹部署区域内各部门、各企业学费补偿工作,汇总并复核区域内申请人员提交的资格申请与资金拨付审核信息,做好学费补偿经费测算、上报与拨付工作。县级教育人事管理部门在新教师招聘、新入职教师培训和上岗等环节,安排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宣传内容;在资格审核与拨付审核环节,核实确认申请人是否办理就业手续、是否真实连续在岗服务等。

(三)其他政府管理部门。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实施范围内从事公共服务的机构具体包括:乡级政府机关(含上级部门常驻乡级的派出机构)、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含民办)、林业站、文化站、水利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公办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中心)。当地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公安、法院、司法、农业农村、水利等主管部门,在面向农村基层单位的新职工招聘、新入职人员培训和上岗等环节,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宣传;在资格审核与资金拨付审核环节,核实确认申请人是否办理就业手续、是否真实连续在岗服务等;将县域内符合学费补偿条件的本系统人员名单汇总后,反馈给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四)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企业。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企业具体包括:国有农 (牧、林 )场和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行业企业。各地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企业的人事管理部门要在新职工招聘、新入职人员培训和上岗等环节,做好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政策宣传;在资格审核与拨付审核环节,核实确认申请人是否办理就业手续、是否真实连续在岗服务等;将本系统符合学费补偿条件的人员名单汇总后,提交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三、建立统筹协同工作机制

(一)年度联席会议机制。每年4-5月份当地教育部门牵头,召集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医保、公安、法院、司法、农业农村、水利等主管部门和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企业的人事管理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讨论部署当年学费补偿工作。各相关单位根据联席会议精神,通过工作例会、发放宣传折页、张贴海报以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各下属基层单位符合学费补偿条件的员工进行宣传。

(二)受理资格审核机制。基层单位核实申请人员就业手续,确认无误后按要求提供单位相关材料。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当面审核系统填报信息和佐证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受理通知书。每年4-5月份,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集中反馈资格申请受理对象名单。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认学费补偿申请对象资格,并做好查漏补缺。

(三)资金拨付审核机制。对3年后满足拨付申请条件员工的学费拨付申请,基层单位应确认其真实连续在岗服务期满,并在其资金拨付申请表等资料上加盖公章。对于因调动、提拔或其他原因未满服务期的高校毕业生,不得违规盖章证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部门应当为申请人员提供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当面审核系统填报信息和佐证材料,审核通过后将汇总数据及审核材料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将盖章扫描件上传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在省级拨付学费补偿资金后,通知申请对象查看银行打卡结果。

(四)责任追究机制。建立“谁经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高校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学费补偿资金外,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四、认真做好2024年学费补偿工作

各地于7月初,将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之间所有资格审核通过的学费补偿申请人的信息汇总表,加盖教育局公章,将盖章扫描件上传至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相应模块。

各地于2024年7月初,在系统中提交拨付审核结果,并将加盖教育局、财政局公章后的《学费补偿年度资金拨付申请汇总表》和《学费补偿年度资金拨付申报表》扫描件,上传至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相应模块。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杨艳,电话025-8333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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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2024-01-16,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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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怎么申请?要符合什么条件?南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房补贴要提供什么材料?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去哪申请?南京便民100为您带来南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1、户籍在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且满5年;

2、符合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83元;人均财产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户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不得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的机动车辆。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333元;人均财产3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不得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的机动车辆。

南京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

申请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2、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家庭成员婚姻情况证明

5、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申请流程

由户主或其配偶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特别说明:

1、申请家庭只能选择公租房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其中一种保障形式,两种保障形式不得同时享受。

2、虚报冒领的,经举报查实的,取消其享受政策资格,追回其已违规领取的补贴,按有关规定处理。申请地点

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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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校补助帮扶积石山地震灾区学生(咨询热线+申请)

2023-12-20,全文共 2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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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发起地震灾害专项补助,如有南大学子家中因地震灾害造成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根据受灾情况申请专项困难补助。即刻起,可登录“南京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系统,本科生在“困难补助”模块,研究生在“研究生补助申请”模块,提交补助申请。学校将会保障同学们在校的正常学习生活,让我们风雨同舟,携手克难!

资助热线

本科生:025-89680331、025-89680606

研究生:025-89680029

申请详情可查看链接:

本科生:

https://jw.nju.edu.cn/db/65/c26263a645989/page.htm

研究生:

https://grawww.nju.edu.cn/db/21/c905a645921/page.htm

东南大学

如家庭遭遇紧急灾害等突发情况可与学院辅导员老师联系,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一、资助对象

因近期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的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请时间

第一批:即日起至12月20日上午10:00前

第二批:1月2日至1月12日

三、申请流程

受灾学生可与学院辅导员联系,告知家庭受灾情况,并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困难补助——紧急灾害临时困难补助”模块填写家庭受灾情况,提供家庭受灾相关证明材料(如受灾情况照片等),便于学校给予不同程度的资助。

请各学院于12月20日上午10:00前完成第一批困难补助的审核工作,学校将从快从简完成学校审核,及时发放困难补助。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生困难情况摸排,确保应助尽助,切实保障学生正常学习生活,并做好关怀慰问工作。

2. 受到其他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影响造成临时困难的学生可随时摸排帮扶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东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5-5209028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学校高度关注,时刻牵挂每一位同学及家人们,为积极应对并及时为南航学子提供关心和帮扶,学校临时困难补助申请通道随时开放。如同学本人或家庭遭遇地震、雪灾等各类紧急灾害、突发事件,请及时联系所在学院的辅导员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请各学院辅导员迅速摸排学生受灾情况,并做好关心帮扶工作。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南航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电话:025-52119832;

QQ号:1550582530。

南京理工大学

学校对此次灾情高度关注,为帮助我校受灾家庭学生解决生活困难、安心学习,学生资助中心决定启动临时困难资助专项工作,帮助受灾家庭学生渡过难关。

一、排查对象

我校受地震灾害影响的本科学生

(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

二、排查时间

2023年12月19日

三、排查内容及材料报送

各学院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学生主动申请和逐一摸排等方式,做好受灾学生家庭受灾情况的摸排和核实工作。排查内容包括:受灾学生家庭地址、受灾情况、受灾程度、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核实无误后,辅导员填写《南京理工大学甘肃地震受灾学生家庭排查汇总表》并于12月19日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面排查。各学院要把排查受灾学生家庭受灾情况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摸排掌握受灾学生家庭情况,确保所有学生不因灾情而影响学习生活。

2、精准帮扶,人文关怀。各学院要根据学生受灾情况,及时发放临时困难补助。以排查工作为契机,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关注并掌握受灾学生心理健康,体现资助工作的人文关怀。

南京工业大学

为保障遭受地震灾害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学校迅速展开全面摸排,了解受灾学生家庭情况并做好应急资助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计划内正式录取的,因地震影响,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向本学院辅导员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

2.各学院在摸排和审核的基础上,于今明两天向受灾学生发放院级临时困难补助。对需要进一步申请校级临时困难补助的受灾学生,各学院汇总后,本科生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研究生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审核后,进行统一集中发放。如后续发现新增受灾学生,请第一时间与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联系。

学校将高度重视受灾学生资助工作。重点聚焦灾情严重地区、脱贫基础不牢固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原建档立卡(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 对经核实家庭受灾严重的学生,迅速启动临时困难帮扶机制,帮助受灾学生渡过难关。

各学院要深入了解学生家庭受灾程度,畅通学院资助咨询渠道,做好国家、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宣传,消除家长和学生的后顾之忧。

中国药科大学

为精准做好受灾地区学生帮扶救助工作,帮助受灾地区学生平稳度过灾情,学校现组织开展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工作。如同学们家中因地震灾害等突发情况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可向学院辅导员提出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经学院和学校审核后发放补助。

同学们如遇各类紧急灾害、突发事件(不限于地震)需要外界支援,可随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获得帮助,学校将竭力为同学们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

联系电话:025-86185422

南京林业大学

学校高度重视灾区学生家庭受灾情况,紧急开通专项补助。

如你及你的家庭遇到地震灾害,请及时与所在学院的辅导员联系,说明情况并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热线电话

学生工作部(处):025-85427288;

研究生工作部:025-85427853;

南京邮电大学

为积极应对并及时为受灾地区的同学提供关心和帮扶,学校全面启动受灾学生临时困难专项补助申请工作。如同学们家中因紧急灾害等突发情况(不限于地震、雪灾等灾害),造成了人员损伤和经济损失,导致家庭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请第一时间与辅导员联系说明情况,并根据受灾情况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为大家提供帮助,解决困难。

如有紧急情况也可与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资助中心热线:025-85866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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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江苏大剧院舞蹈演员招新公告

2023-12-15,全文共 1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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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江苏大剧院舞蹈演员招新

江苏剧院根据剧院发展需要,现面向全社会进行2024年度公开招聘。

01、招募背景

江苏大剧院作为公益性艺术机构,由江苏省文投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大剧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以社会效益为首位,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江苏大剧院以“人民性、艺术性、国际性”为宗旨,以建成“中国一流、世界知名”的表演艺术中心为目标,坚持名家、名团、名作,持续引进高品质、高格调的精品力作,树立剧院演出品质。在引进高品质剧目的同时,坚持艺术创作,打造核心竞争力,先后出品制作了现代京剧《青衣》、歌剧《卡门》、中国歌剧《木兰》、歌剧《拉贝日记》、话剧《朝天宫下》、青春剧《野蜂飞舞》、民族舞剧《红楼梦》、话剧《红高梁家族》等优秀原创剧目。

原创民族舞剧《红楼梦》由江苏省委宣传部指导、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学术指导、省文投集团策划、江苏大剧院出品,黎星、李超共同执导,主创、主演班底以中国舞蹈界新生代的杰出代表为核心。

于今年荣获第十三届中国舞蹈“荷花奖”舞剧奖,并获评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资助项目。自2021年9月首演以来,已完成20余座城市120多场演出,是国内难得的既叫好又叫座的现象级舞剧作品,将持续进行全国、全球巡演。

02、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适应岗位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应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届应届毕业生须具备相关高等专业院校学习经历。

03、资格条件

1、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等舞蹈表演类专业,热爱文化艺术,有志于从事舞台表演事业,具备良好的舞蹈表演基本功底和一定的舞台表演实践经验;

2、体型协调,形象气质俱佳;

3、男演员身高175cm以上、女演员身高165cm以上,如专业技能优秀者可放宽;

4、具有舞台表演经验,在公演剧目中担任过独、领舞者优先。

04、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晚24:00;

2、请将个人简历、自我介绍视频、基本功视频、独舞展示视频(请标注表演曲目名称)(均为2分钟以内)、《江苏大剧院舞蹈演员公开招募报名表》(见附件)、本人电子版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JPG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

hongloumeng@jsartcentre.org。邮件主题为“舞蹈演员+姓名+性别+联系方式”;

《江苏大剧院舞蹈演员公开招募报名表》请复制下方链接下载,提取码:f2y2

https://pan.baidu.com/s/1IoQuKh6pEsM0H-dt2CaiCQ 或扫码下载

3、联系人:

点此查看

4、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81号江苏大剧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简历筛选和线下考核

依据招聘条件和投递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线上资料筛选,择优确定线下考核人选。

线下考核时间预计在2024年1月2日至1月12日,届时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考核内容。

(三)报到安排

1、线下考核后,工作人员将综合考核成绩、背景调查、体检结果等,研究确定拟正式聘用人员,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

2、受聘人员接通知后,需于2024年3月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两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

05、聘用方式

优秀舞者可签约成为江苏大剧院舞蹈演员正式员工,本次招聘优先录用2024届应届毕业生。

06、其他说明

在创排民族舞剧《红楼梦》的同时,江苏大剧院还在利用优势资源孵化生产更多兼具艺术表现力、市场影响力的精品舞台剧目。

在这里,你将受到更加专业系统的艺术培训和指导、获取中国顶级剧目制作团队的全程支持、得到与顶尖舞者一起排练和演出的机会。

在这里,舞蹈演员正式员工将享受六险一金、带薪年假、通讯及交通补贴、餐卡、定期体检、节日福利等,另有生日礼金、演员公寓、练功服、专业培训机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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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江苏籍学生在江苏可以参加高考吗

2023-10-26,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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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江苏省学籍的江苏省户籍应届毕业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在报名开始前,一律先由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专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报名。非江苏省学籍的江苏省户籍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卡和实际就读证明等佐证材料。

非江苏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基础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江苏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江苏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以申请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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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智江苏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社会招聘公告

2023-09-15,全文共 1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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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智江苏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社会招聘

根据用工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及专业和技能条件。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诚实守信、团结友善、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3.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落地执行、沟通协调、团结协作、语言表达等能力,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经营管理或专业技术能力,能胜任工作,较好履行岗位职责。

4.认同企业文化,愿意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义务。工作热情高,锐意进取、敢于担当,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拥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抗压能力。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相貌端庄、举止得体,无精神疾病、传染病及其他重大疾病史。

三、资格禁入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的;

2.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被竞业禁止或市场禁入的;

5.曾在招录考试中作弊的;

6.不符合招聘回避、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7.法律法规或招聘单位规定的其他禁入情形。

四、招聘岗位

详见《劳务派遣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截止。

2.报名方式:采取官方邮箱报名方式,对照公开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报名邮件需提交材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邮件标题及文件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序号+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zhaopin@ciicjs.com(均为英文小写字母)进行报名。

3.应聘者对报名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入围面试人选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未收到面试通知者,视作未通过简历筛选及入围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重点了解应聘人员在职业素养、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请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并注意查看手机短信。面试前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三)背景调查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开展背景调查。

(四)体检

通过背景调查后,组织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

综合基本条件、面试成绩、背景调查、入职体检等情况,公司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入职管理

通过本次社会公开招聘经确定录用人员与中智江苏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派遣到江苏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报名咨询电话:025-52327600-8009。

监督举报电话:52372927。

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1-劳务派遣招聘岗位表.xlsx

中智江苏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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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学生资助申请有几种方式

2023-09-08,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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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

方式一】手机操作

1、进入微信公众号 “江苏学生资助” >>菜单 服务通道 >>资助申请,进入江苏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点击“申请国家资助”。在登录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申请信息列表页面。

注意:微信搜索公众号 “江苏学生资助”,而非小程序。

2、密码修改和退出。

3、点击新增按钮,阅读申请须知,点击已阅读,开始填写进行本年度(学期)的申请表。

4、基本信息填写、选择本学年的申请信息、学校信息及本人健康情况材料上传(非必选,仅供佐证)。

5、学生户籍信息填写,银行卡信息(开户行具体到支行)填写。

注:若学生基本信息已经在特困库中登记,学生学校信息系统会自动查询,无需手动输入。

6、填写家庭情况类型信息,4 类特殊家庭类型(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 信息来自于系统数据库,无需填写,可修改,但请勿随意修改,修改请提前准备好相应家庭类型的佐证材料,待学校核实时提供。

7、填写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不含祖父母)基本信息,职业及年收入情况、健康状况,联系方式,上传相应的健康证明材料(非必须)。

8、填写曾获国家教育资助信息。

9、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近三年受自然灾害情况,近三年意外损失情况,负债情况,家庭大额支出,家庭收入来源。

10、填写家庭经济情况:住房情况,车辆情况,其他情况描述及相关证明材料上传(非必填)以及自定义采集信息(若有则填)。

11、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回到主页,确认信息无误后,在主页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表。

【方式二】电脑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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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6-25,全文共 3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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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共同参与。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9月9日(星期六)-9月10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科目:点击查看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点击查看

四、管理办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考条件:点击查看

六、报名:查看流程及时间安排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 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 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 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报考免两科的考生应提供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证明;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工作年限证明;

(5)增报专业的应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4. 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 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

2. 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

(一)考前抽查

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将对报考人员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未被抽查的报考人员仍可进行缴费操作。

(二)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

2.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将在2023年12月上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12月中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5.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6.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十、收费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75元。

十一、考试大纲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

网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1811/20181105_238245.html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三)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四)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加强卫生防护。

附件:

1.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3.咨询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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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教资认定申请材料有哪些要求

2023-04-13,全文共 1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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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①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②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③ 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相关材料按往年政策执行。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相关人员如考试合格证明已过原定有效期,可先从非统考入口报名,再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6、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在网报系统上传的版式相同)。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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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可以退多少钱

2020-04-02,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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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计算方式如下:

汇缴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全年应纳税额=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应纳第四季度税额

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产生补税或退税的情形有很多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年终奖单独或合并计税,导致汇算结果不一致。

以祝先生为例,2019年工资薪金总额240000元,年终奖36000元。如果年终奖单独计税,年终奖需缴税1080元,汇算结果应补税10元;如果将年终奖合并计税,则需补缴4555元。显然将年终奖单独计税更划算。

年终奖具体选哪种方式计税,纳税人不妨自己对比一下,在收入中的工资薪金界面可以更改选择。

2.各月收入极不均衡,比如上半年收入特别高,下半年收入特别低,有可能产生退税。

3.补充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也可能产生退税。

4.有多项收入。比如除了工资薪金,还从其他单位取得过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这些收入不管有没有预缴个税,汇算时都可能产生退税或补税。

5.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已经预缴了税款的纳税人,由于未达到起征额,他们可以全额退税。

专家建议:

为了不因漏税影响个人征信,建议每个纳税人都进行年度汇算,实际上,哪怕你年收入不到6万元,也可能产生退税。


退多少钱哪些情况会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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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个税年度汇算什么情况下会退税

2020-04-02,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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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补税或退税的情形有很多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年终奖单独或合并计税,导致汇算结果不一致。

以祝先生为例,2019年工资薪金总额240000元,年终奖36000元。如果年终奖单独计税,年终奖需缴税1080元,汇算结果应补税10元;如果将年终奖合并计税,则需补缴4555元。显然将年终奖单独计税更划算。

年终奖具体选哪种方式计税,纳税人不妨自己对比一下,在收入中的工资薪金界面可以更改选择。

2.各月收入极不均衡,比如上半年收入特别高,下半年收入特别低,有可能产生退税。

3.补充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也可能产生退税。

4.有多项收入。比如除了工资薪金,还从其他单位取得过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这些收入不管有没有预缴个税,汇算时都可能产生退税或补税。

5.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已经预缴了税款的纳税人,由于未达到起征额,他们可以全额退税。

专家建议:

为了不因漏税影响个人征信,建议每个纳税人都进行年度汇算,实际上,哪怕你年收入不到6万元,也可能产生退税。


退多少钱哪些情况会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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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调整

2018-01-09,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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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微政务,自2017年12月1日起,南京江南六区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调整: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83元(调整前为1921元);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333元(调整前为3074元)。

【通知全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市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7〕20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自2017年12月1日起,对江南六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83元。

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333元。

三、城市、农村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财产、车辆及住房建筑面积认定标准仍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南京市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3〕91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的其他申请条件仍按《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南京市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施行。

五、各区房产(住建)局、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等有关单位要抓紧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和资格认定等相关工作。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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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园博园13城市展园介绍

2024-05-30,全文共 1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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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园选址于南京市江宁区汤山旅游度假区北部,展示了江苏省13个地域园林,一起来看13个城市展园信息。

江苏园博园13城市展园

南京园—华林寻芳

以华林园天渊池为蓝本,再现六朝盛极金陵帝苑。六朝也是我国古典园林艺术的发展转型期,古代造园者正是在这个时期逐渐形成崇尚自然的审美观和寓情于景的艺术追求。华林园前身乃吴国官苑,建于东晋,毁于隋初。前后风雨沉浮300多年,贯穿整个六朝。可惜,南京城内已无华林园建筑。而今,园博园内再现其风采,这是中国人骨子里的园林情怀。

无锡园—寄畅攀香

无锡园属于“五区十三园”的“江南区”,位于城市展园的中部腹地,以寄畅园为原型,展现明清江南私园的精巧秀丽。无锡园内叠山引水、巧于因借。主要建筑绕池而建,一座座清秀的木构建筑,勾勒出江南名园的雅致。

苏州园—沧浪问水

苏州园属于“五区十三园”的“江南区”。北倚山阜,南邻大湖,立意来源于北宋时期建造的一代名园——沧浪亭。结合展园已有的地形和水系环境,意在重现“沧浪问水”的景观与文化,营造具有宋画特色、别具一番质朴文气的园林风貌。

常州园—魁星以意

常州园属于“五区十三园”的“江南区”,以清代状元赵熊诏的府邸意园为蓝本。整组园林仿照意园的复原图,布局呈东西三路布局,分别是府学、内园与外园。月洞门外,窥一眼魁星阁,布局疏密有致。假山瀑布,亭台池榭,显东方细腻典雅。

南通园—紫琅听风

南通园属于“五区十三园”的“沿海区”,立意来源于民国时期实业家张謇在南通的别苑——林溪精舍,建筑布局参照民国时期书画家吕瀛所画《林溪精舍图》。南通园主建筑林溪精舍与南通林溪精舍同名。精舍背山面溪、外廊环绕,四周林木掩映,曲溪环抱。远近景观相辅相成,让您心归诗意园林。

连云港园—松海阅云

连云港园属于“五区十三园”中的“沿海区”,位于展园东北角的地势较高处,景观灵感源于对连云港花果山上屏竹禅院这一园林的复原。园内禅意十足,别有洞天。

淮安园—清晏晚唱

淮安园属于“五区十三园”的“淮扬区”,取意淮安现存唯一的衙署园林清晏园及其历史图像文献,主要复原其方池清晏的景致。淮安园以方池为中心,沿岸有衙署、荷芳书院、湖山一角亭组团、门屋、可观亭、竹里轩组团、蕉吟馆、湛亭等建筑。

扬州园—九峰生烟

扬州园属于“五区十三园”的“淮扬区”,地处城市展园的门户区域。复原了九峰园的峰石特色和扬州的造园艺术特点。园林兼具北方“官式”建筑与江南民间建筑的优点,拥有出色的叠石技法与立体化空间营造技巧,九峰园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作,设计吸取其技法精华,结合场地造景特点筑峰叠石,再创作了属于园博园的“九峰”景观。

泰州园—日涉观英

泰州园属于“五区十三园”的“淮扬区”,还原了被称为“淮左第一园”的乔园。乔园是苏北地区现存最古老的园林之一。当代园林建筑中多使用浑水墙,而泰州园采用了清水围墙,所有墙面均使用一顺一丁的砌筑方式,由每一块砖面组成墙面的自然纹理,清水墙上有设计师参照乔园和泰州特色民居创作的十六扇花窗,每一扇样式都不相同。

盐城园—鹤所探香

盐城园地形起伏,围绕晏殊在盐城西溪吟咏《浣溪沙》:“小园香径独徘徊”的意境氛围,融合盐城独特的海岸、滩涂、盐田风光,展现出野趣、疏朗的风格。建筑设计古朴轻盈,其风格结合了现代审美和古典建筑构件元素,呈现出新旧交融的表达。

镇江园—吴关胜境

镇江园属于“五区十三园”的“宁镇区”,以临水高地而居,位于城市展园“高远”平台之东,摹临江而筑之势,设计宋式山居、楼阁、虹桥、亭台,保留较多硬空间便揽胜。镇江园主楼取北固山多景楼之意,设计为一座明二暗三楼阁建筑,北向主景凤凰池与吴关松,西侧以虹桥连通南京园芳踪院,东邻镇江园清晖堂。

徐州园—狮山玉石

徐州园属于“五区十三园”的“徐宿区”,紧邻展园南侧崖壁。以徐州云龙山汉代大型采石场遗址为创作来源,巧用“台”“石”“水”“廊”,风格可谓独树一帜令人眼前一亮。既有汉代的原始雄沉,又拥早期园林的浪漫气派。

宿迁园—松台吟歌

宿迁园位于“五区十三园”的“徐宿区”,北临徐宿入口广场,遥望宁镇园,西南接园区道路。取意于宿迁“酒都”的文化意境。宿迁园的建筑规整成序,无论是“酒不醉人人自醉”的醉院,还是“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吟歌楼,都具有北方山麓园林自然古拙的布局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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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国际文化交流中心招聘4人公告

2024-05-30,全文共 3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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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际文化交流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江苏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现决定面向社会专项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江苏国际文化交流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6年5月30日至 1988年6月5日之间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能力;

(六)符合《江苏国际文化交流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是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的人员;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六)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5月30日9∶00-6月5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30日9∶00-6月6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30日9∶00-6月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30日9∶00-6月14日18∶00;

5.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27日9∶00-6月29日24∶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单位陈述和申辩。

2.通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我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需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四、考试方式及程序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为闭卷笔试。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6月30日

笔试地点:南京市。

3.应聘人员应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将在10个工作日以内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中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专业测试和面试

1.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者中1:3范围内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在专业测试前,将对参加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专业测试和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陈述和申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3.

专业测试。资格复审后确定进入专业测试的人员。专业测试采用笔试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提前5天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考生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参加的,作为放弃处理。专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专业测试阅卷结束后,所有专业测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生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30%、20%(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等额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产生岗位空缺的,面试之前按照该职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面试之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可依次进行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考生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的,应当书面签署放弃声明,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应证明材料。

拟聘用人员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国际文化交流中心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请见《江苏国际文化交流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的“政策咨询电话、传真、联系人”栏。

八、招聘工作监督、举报

纪检监督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695269。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2024年5月29日

附件.江苏国际文化交流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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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成品油价格调整最新消息(实时更新)

2024-05-29,全文共 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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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5月29日油价不作调整

江苏省汽、柴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

(2024年5月15日24时起执行)

单位:元/吨,元/升

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
吨价升价吨价
89#VIB汽油99857.479685
92#VIB汽油105847.9710284
95#VIB汽油111838.4810883
0#VI柴油89257.638625
-10#VI柴油94618.099161

上次油价调整:江苏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2024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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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学费补偿多少钱一年

2024-05-29,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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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分学年确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标准,每生每年本专科生最高8000元、研究生最高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补偿学年数确认方式:

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分学年确定。补偿学年数的确认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注明的修学时间为依据,修学时间超过标准学制的则按标准学制计算,超出年份所缴纳的学费不补偿。

☞ 两个以上学历层次连读的毕业生,只按最终学历在读期间实缴学费确认补偿额度,其入学年份依其最终学历学籍注册时间(或课程起始时间)计算,补偿年数不超过该学历阶段标准学制年数。

☞ 双专(本)科的补偿年限按标准学制3年(4年)计算,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可按双专业实缴学费累加填写。

☞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转本科毕业生,补偿年数统一按其专科和本科阶段实际就读年数计算,即专科阶段(一般为2年或3年)按专科收费标准、本科阶段(一般为2年)按本科阶段收费标准核定补偿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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