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申请材料
2023-12-27,全文共 322 字
+ 加入清单1、结婚证原件。
2、生育四孩及以上的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办理须知
1、生育津贴根据产假天数(基础值为158天)计算。
参保人员生产方式为剖宫产、助娩产的,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一次性营养补助。按上年度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发放。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
3、生育一孩、二孩(非多胞胎的),如果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分娩的,其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直接发放至用人单位账户。
4、参保人员休完产假后至一年内可申请发放分娩费用、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南京分娩费用报销多少(附自付比例)
2023-03-03,全文共 343 字
+ 加入清单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顺产3000元、助娩产3200元、剖宫产4500元以下的费用,由基金支付;
顺产3001~5000元、助娩产3201~6000元、剖宫产4501~7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
顺产5001元、助娩产6001元、剖宫产7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1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属基金支付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个人支付的,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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