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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招聘70名编外人员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编外工作人员。

2023-11-02,全文共 4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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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和《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人社〔2023〕13

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专技人员结构,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所属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江北新区网以及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jsnydsfy.com/)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 2020

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5月9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

(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8:00至11月9日12: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www.jsnydsfy.com/(请在电脑端用浏览器打开),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账号并完善报名资料,按要求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照片、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日8:00至2023年11月9日18:00,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上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前补充修改相关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考生收到资格初审结果至2023年11月10日12: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接到考生的陈述申辩至2023年11月10日16:00;

5、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1月2日8: 00至11月10日18:

00,在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急需用人、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网以及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网站上公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招聘人员,可于2023年11月11日8:00-12:00进行网上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7、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在招聘单位发布笔试通知后,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jsnydsfy.com/)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告知。

8、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尚未取得国内高校毕业证的,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需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成绩原则上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号至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以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关注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工作经历(岗位)证明、住院医师规培证书等。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网以及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网站上公布。

面试由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对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岗位适用性等进行测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网以及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相关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相关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人力资源科:025-56680881

报名网站技术服务电话:1891398098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纪委办公室:025-56680926

附件:1.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南京市浦口医院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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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明基医院

招聘岗位:

简历投递

扫描上方二维码,投递简历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5-66867065 人事处黄老师

025-66867014 人事处仲老师

医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71号

地铁10号线至中胜站下,4号出口即可进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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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明基医院护理部招聘7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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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二、简历投递

扫码,投递简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66867254护理部黄老师

医院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71号,地铁10号线至中胜站下,4号出口即可进入医院

四、薪 酬 福 利

面试补贴

外地来宁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面试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社会保险

入职当月即全额足缴社保、公积金,购买医疗意外险。

衣食无忧

医院设有员工食堂并给予餐费补贴;

为员工安排住宿;

人才安居补贴博士2000元/人/月、硕士800元/人/月、学士600元/人/月

内部晋升

年度晋升机会。

休息休假

优于法定年休假,额外增加院方福利假,最多达 20 天。

生活关爱

结婚/生育礼金、丧葬慰问金、住院探视金、旅游活动金、年终聚餐福利金、生日/端午/三八/中秋/年终礼品、年度健康体检、年终尾牙、中秋晚会、各种社团活动。

点击查看:社会招聘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明基医院|护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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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明基医院整形外科招聘公告

2023-07-19,全文共 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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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明基医院整形外科招聘公告

整形外科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明基医院整形外科于2023年7月正式成立,将开展颌面外科、显微手术外科、美容外科、外伤整形业务。因业务发展需要,现招聘医师4名。

招聘岗位

主治医师 2人

任职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整形外科专业主治医师职称、三甲医院工作经历优先

住院医师 2人

任职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整形外科专业、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简历投递方式

扫描上方二维码投递简历

联系人:南京明基医院人事处

黄老师 025-66867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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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医学院附属南京同仁医院校园招聘公告​2024

2023-12-08,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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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医学院附属南京同仁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公告

医院简介

东南大学医学院附属南京同仁医院根生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是国家级园区“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的重要配套民生项目,是同仁医疗产业集团旗下一所医、教、研并举的大型三级综合医院。

按照三级甲等医院建设要求为发展方向,医院现有 41

个临床医技科室。目前拥有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眼科、神经内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等多个重点学科,以及口腔科、儿科、消化内科、骨科等优势学科。开业至今十六载,已为南京及周边地区逾千万百姓提供优质贴心的医疗服务,医院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及卫生主管部门的好评。

人才兴院、人才强院。一直以来,医院始终将人才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医院目前在职各类员工1300余人,高级职称175人,引进与培养硕博学历170余人。同时,医院根据人才不同阶段的成长需要,有青年人才培训计划、中层干部培训计划、学科带头人培养体系等一系列人才培养项目。

医院秉承“为护佑生命而存在”的使命,立足江宁,面向苏皖,致力于建设“以医疗为核心构建最具影响力的医养护全生命周期健康城”,努力打造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典范。

热门岗位

福利待遇

1、提供外出进修学习及院内不定期培训,部分科室安排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按照政府和医院规定入职即缴纳社保 、公积金

3、员工及家属本院就医就诊福利

4、交通补贴、就餐补贴、生日福利、节假日福利、慰问礼金、带薪年假等

5、提供集体宿舍,高年资有单身公寓

6、设立集体户口,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可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7、符合条件的纳入医院各类人才培养计划

8、相对灵活的职称评聘体系,畅通的员工晋升通道

9、每年提供一次员工免费健康体检

10、优秀博士高学历人才待遇发展一人一议

11、人才安居补贴(博士每月2000元、硕士每月800元、本科每月600元),外地来宁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面试补贴1000元

报名方式

医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吉印大道2007号

交通方式:地铁三号线秣周东路方向,东大九龙湖校区·同仁医院站下,2号口出

联系人:周老师 025-66988212

简历投递网站:丁香人才网、医直聘、江苏卫生人才网

简历投递邮箱:hr@njtrh.org

应聘人员信息登记(微信扫码):

面试安排:根据简历投递情况,12月开始陆续安排各临床科室面试,面试信息将提前一周以短信或电话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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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3-11-22,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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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充实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有关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动物实验技术人员(1-2名)

任职要求:实验动物、药学、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电脑文字处理能力、仪器使用及维护等相关培训,熟悉实验室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踏实刻苦,有责任心。有GLP工作经验、兽医证、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及其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用工方式:一经录用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22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将简历发送至邮箱:ncsa@njmu.edu.cn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将个人学习与工作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将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按照本单位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必要时进行笔试。

六、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868392

联系人:朱老师

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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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医科大学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8人公告

2023-07-06,全文共 1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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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职工队伍,南京医科大学现面向国内外招聘、择优录用各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岗位表)。

4.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表)。

5.应聘人员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在考核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6.附件岗位表中有具体要求的按岗位表中要求执行。

7.在职人员报考的,需经现工作单位同意。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简历提交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请进入南京医科大学招聘网(http://zp.njmu.edu.cn),注册并登录,点击拟应聘的职位,根据系统页面提示按顺序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线提交。

2.应聘人员的报名和简历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

三、考核办法

1.招聘学院或人事处对相应岗位应聘人员初选后,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到本人。

2.其他专技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方式主要为技能测试(操作或笔试)和面试,由招聘学院和人事处根据岗位要求组织实施。

3.管理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由人事处根据岗位要求组织实施。

4.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5.学校对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的应聘人员,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放弃处理。对未进入下一轮考核的应聘人员,不再通知,逾期未收到通知者,请另行选择应聘单位。

四、体检

1.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并通过后,按招聘岗位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栏公示一周,相关材料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2.聘用人员实行编外人事代理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截止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启动考核程序,具体以招聘学院或人事处通知为准。

2.每位应聘人员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七、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八、纪律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5-86869060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jwjc@njmu.edu.cn

地址:南京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

邮编:211166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2023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第二批)岗位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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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中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第二批)

2023-06-28,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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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中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第二批)

江苏省中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简介:点此查看

关于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进入)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6月27日09:00至7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27日09:00至7月2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7月3日,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6月27日09:00至7月3日18:00;

5、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6月27日09:00至7月4日12:00;

6、报名缴费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2023年7月5日14:00-16:00;

7、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7月5日14:00-17:30。

友情提醒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务必请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不可再更改报名信息及报名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相关咨询

咨询电话:025-8661813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14:30-17:30。

岗位表

(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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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3人

2023-03-24,全文共 1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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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法: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请进入南京医科大学招聘网(点此进入),注册并登录,点击拟应聘的职位,根据系统页面提示按顺序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线提交。

报名时间:应聘人员的简历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附件: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第一批)岗位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第一批)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职工队伍,南京医科大学现面向国内外招聘、择优录用各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岗位表)。

4.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表)。

5.应聘人员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在考核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6.附件岗位表中有具体要求的按岗位表中要求执行。

7.在职人员报考的,需经现工作单位同意。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简历提交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请进入南京医科大学招聘网(http://zp.njmu.edu.cn),注册并登录,点击拟应聘的职位,根据系统页面提示按顺序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线提交。

2.应聘人员的简历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

三、考核办法

1.招聘部门或人事处对相应岗位应聘人员初选后,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到本人。

2.专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方式主要为试讲和面试,由相关部门根据岗位要求会同人事处组织实施。

3.其他专技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方式主要为技能测试(操作或笔试)和面试,由招聘部门和人事处根据岗位要求组织实施。

4.管理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由人事处根据岗位要求组织实施。

5.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试讲、技能测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6.学校对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的应聘人员,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放弃处理。对未进入下一轮考核的应聘人员,不再通知,逾期未收到通知者,请另行选择应聘单位。

四、体检

1.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并通过后,按招聘岗位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栏公示一周,相关材料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2.聘用人员实行编外人事代理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之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具体以招聘学院、部门或人事处通知为准。

2.每位应聘人员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七、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八、纪律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5-86869060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jwjc@njmu.edu.cn

地址:南京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

邮编:211166

联系人:刘老师

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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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人公告2023

2023-03-24,全文共 3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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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时间:3月24日09:00-12月27日16:00;附件: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xlsx

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南京医科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地点和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二)报名时间

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报名时间为:

(1)报名、照片上传:3月24日09:00-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24日09:00-12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4日-12月2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4日9∶00-12月29日18∶00。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无需网上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南京医科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应聘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方可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材料如下:

1.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

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

(二)考核形式与程序

专任教师岗的考试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1)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2)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869127,

联系人:曹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869060,

联系人:刘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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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鼓楼医院招聘6人招聘岗位及要求2024年3月

2024-03-29,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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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1.康复医学科南部院区医师1名

(1)硕士学历,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内科学、神经病学、老年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

(2)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以第一作者发表医学类SCI论著论文1篇及以上。

(3)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康复病房临床诊治工作及科室其他工作。

2.儿科医师1名

(1)硕士学历,儿科学相关专业。

(2)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规培证,有儿科工作经验。

(3)有儿保工作经历及研究经验者优先。

(4)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儿科诊疗及相关工作。

3.生殖医学中心江北院区医师1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学、超声医学、临床医学专业。

(2)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具备执业资格。

(3)社会人员,有2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4)在高年资医师的指导下参与超声监测,包括周期监测、基础窦卵泡检查、早孕超声及科室其他工作。

4.胸外科江北院区医师1名

(1)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

(2)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3)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病房相关工作。

5.日间病房江北院区医师1名

(1)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

(2)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具备执业资格。

(3)有三甲医院外科工作经验者优先。

(4)在高年资医生的指导下,完成病史采集、病历书写等病房相关工作,对出院患者进行数据整理。

6.皮肤科技师1名

(1)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专业。

(2)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

(3)在上级技师的指导下,负责门诊及病房真菌检查及其他检验工作。

南京鼓楼医院2024年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招聘公告(补充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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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南京财经大学招聘管理人员报名方法

2023-12-20,全文共 1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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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报名(报名网址:点此查看)。资格初审和报名缴费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2023年12月27日16:00;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报名(报名网址:http://zkfw.91job.org.cn )。资格初审和报名缴费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2023年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2023年12月28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2023年12月2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 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确认能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后,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而未缴纳报名费视为报名无效。

4.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纳报名费的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报名费一概不予退还。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指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ufe.edu.cn)“招聘信息(公开招聘)”栏发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核。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报名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66049069。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jpeg或png格式,大小为2M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成功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公开招聘)”栏发布。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且不能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且不能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人员;

(2)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南京财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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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财经大学招聘管理人员15人报名要求

2023-12-20,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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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五)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本次招聘报名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毕业人员,须具有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南京财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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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工业大学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人公告

2023-12-07,全文共 2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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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南京工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身心健康;

(三)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有较好的学习能力、较强的文字功底,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备《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表1)中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本次招聘的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者需发送《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表3)至报名邮箱,网络报名邮箱:rsk@njtech.edu.cn(邮件主题、报名表、基本信息表名称均须设置为: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最高学历学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和初审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网络报名时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面试前资格复审时要求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各项考核具体要求、考核地点将于2023年12月19日18:00前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http://rsc.njtech.edu.cn/,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4.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实验教辅岗、学术期刊编辑部编辑岗的技能测试不设置开考比例。信息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岗、图书馆信息服务岗、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教育技术建设岗各岗位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

5.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100元。

三、考试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按照南京工业大学自行制定的考试办法执行,各岗位的考核方式详见附表1,各项考核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满分均为100分)。

(一)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笔试之前,应聘人员须现场交纳报名考试费;提交《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技人员报名表》原件(个人签名须手写)。

(三)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实验教辅岗、学术期刊编辑部编辑岗两个岗位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信息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岗在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项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

图书馆信息服务岗、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教育技术建设岗两个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笔试达到合格线的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告。

(四)面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人事处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具体材料明细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面试结束后,按如下方式确定总成绩:

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实验教辅岗、学术期刊编辑部编辑岗的考核方式为技能测试和面试,最终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

信息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岗的考核方式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50%;

图书馆信息服务岗、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教育技术建设岗的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各项考核的具体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9:30-11:30;

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12:30开始;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4日13:00开始签到,13:30准时抽签,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将在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和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此次录用人员均采用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8139373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5-58139069 联系人:黄老师

附表1: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表2: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表3: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南京工业大学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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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招聘考古及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公告W202311032

2023-11-28,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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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W202311032(历史学院考古及文物保护专业人员)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考古文物保护专业人员1名

岗位编号:XZ2023-455

用工单位:历史学院

岗位职责:

1、编写世界遗产申遗文本;

2、世界遗产基础研究;

3、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

招聘要求:本科及以上

1、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历史类、文化遗产类及其相关学科毕业;

3、有从事世界遗产申报资历者优先。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点此进入)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11-29。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025-89681575 939718347@qq.com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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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历史学院招聘考古及文物保护专业人员W202311030

2023-11-28,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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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W202311030(历史学院考古及文物保护专业人员)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考古文物保护专业人员1名

岗位编号:XZ2023-453

用工单位:历史学院

岗位职责:

1、编写世界遗产申遗文本;

2、世界遗产基础研究;

3、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

招聘要求:本科及以上

1、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历史类、文化遗产类及其相关学科毕业;

3、有从事世界遗产申报资历者优先。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11-29。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025-89681575 939718347@qq.com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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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招聘公告W202311017(财务处会计人员)

2023-11-17,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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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W202311017(财务处会计人员)

南京大学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与任务

岗位名称:会计人员1名

岗位编号:XY2023-053

用工单位:财务

岗位职责:

1、 负责审核费用报销单据,并及时准确的进行帐务处理;

2、 负责审核各种会计原始凭证,分类记账,确保单据凭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配合领导做好各项成本核算、财务核算和相应分析工作;

4、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招聘要求:本科及以上

二、用工性质及薪酬

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选择派遣或承揽形式至所聘岗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薪酬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应聘者登录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注册并登录后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11-23。

四、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监督电话

用工单位联系方式:025-89684468 ty@nju.edu.cn

政策咨询及监督邮箱:rsservice@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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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南京医科大学四附院招聘报名入口

2023-11-03,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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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8:00至11月9日12: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点此进入(请在电脑端用浏览器打开),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账号并完善报名资料,按要求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照片、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日8:00至2023年11月9日18:00,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上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前补充修改相关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考生收到资格初审结果至2023年11月10日12: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接到考生的陈述申辩至2023年11月10日16:00;

5、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1月2日8: 00至11月10日18: 00,在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急需用人、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网以及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网站上公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招聘人员,可于2023年11月11日8:00-12:00进行网上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7、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在招聘单位发布笔试通知后,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jsnydsfy.com/)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告知。

8、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尚未取得国内高校毕业证的,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需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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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委政法委招聘编外辅助人员1名

2023-08-09,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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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委政法委招聘简章

南京市委政法委招聘编外辅助人员1名,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业务处室辅助人员,协助开展业务工作、内部综合管理、事务办理和服务保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3.文字综合能力强,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学习能力强。

三、薪资待遇

月薪3500元~4000元,缴纳五险一金,入职后根据工龄和工作情况再调整工资收入,其他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请于2023年8月14日前将简历发至邮箱2723770177@qq.com。

南京市委政法委对以上招聘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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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邮电大学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第二批)

2023-08-04,全文共 1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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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邮电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工作细致,注重效率。

3.应聘人员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在考核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2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度人事代理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相关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等,其中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文件大小不要超过10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格式规范统一写成“应聘岗位编号+用人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如“应聘B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产教融合学院)+科研秘书+张三”发送至用人单位的报名邮箱。

(三)报名缴费:

1.缴费金额: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2.缴费资格:应聘人员投递简历后,经用人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并收到缴费通知后才具备缴费资格。

3.缴费时间:2023年8月1日16:00至2023年8月13日16:00,未按时完成缴费确认视为无效报名。

4.缴费方式:应聘人员微信扫描二维码缴纳报名费,缴费时按照“应聘岗位编号+用人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备注缴费,如“应聘B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产教融合学院)+科研秘书+张三+联系方式”,如不备注信息将无法确认缴费情况,后果自负。

5.未收到缴费通知自行缴费的,如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或报名缴费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招聘考试的,或重复缴费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考试及聘用

1.由用人单位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初审通过的报名成功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2.考试方式一般包括心理测试、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等。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和操作水平等。心理测试结果作为面试的参考依据之一。

3.按照前期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成绩从高到低取到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的3-4倍数量进入面试。

4.招聘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参加体检,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

6.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7.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性质为人事代理,受聘期间参照在编同等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五、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2.请仔细查看各岗位招聘条件,如不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专业、其他资格条件等,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六、招聘咨询

岗位应聘要求、岗位职责、邮件投递等问题,请联系附件1中的相关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政策问题,请联系025-85866977,罗老师;其他相关咨询可联系025-85866262,李老师、王老师。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表(第二批).xlsx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度人事代理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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