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哪些?
2023-11-24,全文共 294 字
+ 加入清单北京公租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哪些?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廉租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其中申请廉租住房的低保家庭成员按民政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上标明的人口认定。
2024年北京房山区公租房第一批面向部分轮候家庭组织选房公告
2024-03-22,全文共 1559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对应配租套型为“中或大套型”的轮候家庭,以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的方式组织选房。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房源情况
房源共计548套,涉及15个公租房项目,分别为:燕保·大学城家园、燕保·阜盛家园、朗悦嘉园、领峰四季园、乐活雅苑、漫缇家园、富禧良嘉园、青春天著佳苑、紫欣苑、圣水嘉名、佳和家苑、天资华府、铭品嘉苑、清苑嘉园、安盛家园。详情参见附件2。
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配租对象
2024年1月31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且未保障(未配租配售、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应配租套型为“中或大套型”房山区轮候家庭。
三、配租标准
四、分配方式
本次配租工作按照《通知》文件要求,对符合上述配租对象的轮候家庭采取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的方式组织选房。
五、排序规则
选房顺序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排序: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的,备案编号小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编号大的家庭排序在后。(例如:GX111400322与GX111400464备案时间相同,GX111400322排序在前,GX111400464排序在后)
4.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原“三房”轮候家庭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的,备案时间以原保障性住房资格备案登记时间为准。
六、选房安排
(一)选房时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
(二)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特别提示:
根据《通知》文件第四(二)条规定,“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本次发放选房通知单的备案家庭均有房源可选,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如本次放弃选房(包括不领取选房通知单、不参加现场选房及现场放弃选房)、放弃签约将被记录,如累计放弃两次的,将按照上述文件执行。
七、资格复核及入住办理
本次配租项目在签约入住前,将由房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轮候期超过一年的选房家庭开展资格复核。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资格复核通知请关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jfsh.gov.cn/zwgk/zfbz/)。
八、租金补贴
(一)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二)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的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三)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如家庭选定公租房建筑面积为83平方米,则超出部分(23平方米)不享受租金补贴。
九、其他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产权单位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
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流程(图解)
2022-11-02,全文共 515 字
+ 加入清单01、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医疗保障个人网厅”界面,点击左侧菜单栏的【我要办】模块,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
02、查看承诺书,勾选【本人承诺添加的共济对象身份真实有效!】,点击【确定】按钮。
03、查看【操作提示】:参保人维护家庭共济关系信息后,共济对象于2022年12月01日起,可使用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点击【确定】按钮。
04、点击【添加共济对象】按钮添加新的共济对象。
05、输入【共济对象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
06、添加新共济对象成功后,列表会展示新添加共济对象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07、查看业务反馈结果。
08、点击要删除的共济对象后的【删除】按钮。
09、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
10、删除共济对象成功后,列表会展示当前有效的共济对象信息,不再展示已删除的共济对象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11、查看业务反馈结果。
以上图源为北京海淀
★提醒:添加和删除共济对象可以同时操作统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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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礼品赠品及家庭用品展览会展品范围
2023-11-24,全文共 292 字
+ 加入清单电子(消费电子、可穿戴产品)、杯壶、文具、包装及纸制品、家庭用品
(伞、餐厨、家居、服装、毛巾、户外、玩具、母婴、汽车用品)、箱包、皮具、五金、低价定制促销品、生活电器、厨房电器、健康食品、节令食品、家纺、品牌产品、工艺品、收藏品、手表、国际展商。
展会时间:
2024.03.21-03.23
开闭馆时间:09:00-18:00
举办地址: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
举办展馆: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六号
举办周期:1年1届
展览面积:40000m
展商数量:1000家
观众数量:45000人
举办历史:49届
门票价格:免费
展会门票:点击购票
北京家庭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说明(条件+操作+积分计算)
2021-01-04,全文共 8833 字
+ 加入清单目录: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二、申请配置指标操作说明
四、家庭总积分使用说明
五、亲属关系核查说明
六、其他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一)家庭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家庭由家庭主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申请人构成,申请人总数不得少于2人。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
所有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离婚时原配偶名下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个人,离婚十年以内不得作为家庭申请人,2021年1月1日前已离婚的除外。
家庭申请应确定一名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参与指标配置,并作为将来的指标持有人。
所有家庭申请人在家庭主申请人获得指标后的十年以内不得再次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配置指标的过程中,家庭申请人不能同时再以其他形式申请配置指标。所有家庭申请人须声明申请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承诺遵守前述规定。
(二)本市户籍居民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军(警)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效的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证人的随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证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五)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注1:“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指:申请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向本市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
【例如:2021年1月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连续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
注2:“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申请人从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大于零,可以断月,不能断年,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例如:2021年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16年至2020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香港、澳门居民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七)台湾居民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签注,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八)外籍人员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北京签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许可或访问签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九)个体工商户可以作为家庭主申请人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吗?
可以。按个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市户籍居民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十一)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军(警)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十二)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效的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证人的随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证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十三)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注1:“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指:申请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向本市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
【例如:2021年1月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连续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
注2:“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申请人从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大于零,可以断月,不能断年,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例如:2021年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16年至2020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四)香港、澳门居民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十五)台湾居民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签注,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十六)外籍人员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北京签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许可或访问签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十七)个体工商户可以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吗?
可以。按个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可无需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申请配置指标操作说明
(一)如何注册与登录?
1.2014年1月1日前未申请过摇号的新用户,可在网站(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首页点击“我要注册”,选择用户类型,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设置密码,完成账户注册。注册成功的用户凭“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
新用户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注册。
2.2014年1月1日前已经申请过摇号的,系统自动完成账户注册,申请人直接用“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没有手机号的用申请编码代替。
(二)如何修改注册账户信息?
已注册用户登录系统后进入用户中心,在账户功能区点击“修改姓名”、“修改密码”、“修改手机”可完成账户信息的修改;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三)如何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两个时间段可提交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首先阅读《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告知承诺书》,下一步填写家庭主申请人身份信息、婚姻状况信息和配偶的相关信息,再填写其他家庭申请人身份信息、婚姻状况信息和配偶的相关信息,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申请。
所有家庭申请人信息填写完成并核对无误后,进行意愿确认。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所有家庭申请人均通过后,可提交家庭申请。
(四)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如何选择指标类型?
以家庭为单位提交申请,可选择新能源指标或普通指标,也可只选择普通指标。
选择新能源指标或普通指标的,先参加5月26日的新能源指标配置,若入围,不得参加普通指标配置;未入围的可继续参加普通指标配置。
(五)如何取消申请?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两个时间段可进行取消申请操作。
家庭主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在申请表页面左上方点击“取消申请”;或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六)哪些情况需要变更申请,如何变更申请?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两个时间段可进行变更申请操作。
申请有效期内,如因出生或死亡导致家庭申请人人数增减但家庭主申请人未发生变化的,应当变更申请。
家庭主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在申请表页面点击“变更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可删除或增加相关申请人;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七)哪些情况需要重新申请,如何重新申请?
申请有效期内,除了因出生或死亡导致家庭申请人人数增减且家庭主申请人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之外,都需要重新申请。
需要重新申请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局限于:更换主申请人;更换其他申请人;主申请人或其他家庭申请人的申请信息(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驾驶证件、婚姻状况)发生变化。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两个时间段可进行重新申请操作。
家庭主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在申请表页面点击“重新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可重新填报家庭申请人相关信息;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八)在窗口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携带哪些材料?
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如下:
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
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外籍人员提供有效护照。
各类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之外,家庭主申请人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所有家庭申请人婚姻状况的相关证件。
注1: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亲属关系材料(户口簿或结婚证)。
注2:以上相关证件和各类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九)什么时间可以查询审核结果?如何查询?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提交的申请,自4月9日9:00起可以在网站(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查询审核结果;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每年8月1日-10月8日提交的申请,自11月9日9:00起可以在网站(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查询审核结果;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十)审核未通过的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提交申请且审核不通过的,可在4月23日前在网站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查询审核未通过原因。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所填信息是否有误,如确认填报无误,可根据提示进行“申请复核”操作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审核部门申请复核,相应审核单位于5月24日前反馈复核结果。如果填报有误,可在下个申报期点击“重新申请”修改信息,并再次提交申请参加审核。
每年的8月1日-10月8日提交申请且审核不通过的,可在11月23日前在网站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查询审核未通过原因。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所填信息是否有误,如确认填报无误,可根据提示进行“申请复核”操作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审核部门申请复核,相应审核单位于12月24日前反馈复核结果。如果填报有误,可在下个申报期点击“重新申请”修改信息,并再次提交申请参加审核。
(十一)什么时间可以查询指标配置结果?如何查询?
5月26日上午10:00开始进行新能源指标配置,配置结束后,可以在网站(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查询配置结果;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配置结果,或拨打12580查询当期配置结果。
6月26日、12月26日上午10:00开始进行普通指标配置,配置结束后,可以在网站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查询配置结果;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摇号结果,或拨打12580查询当期配置结果。未取得配置指标的,在申请有效期内自动转入下一次指标配置。
指标配置时间因故发生变化的,由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提前公布。
(十二)如何查询家庭申请有效期?
在网站(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页面上可见关于有效期的提示信息,请仔细阅读。
家庭申请通过审核后,申请有效期保留到次年3月8日。未取得配置指标的,在申请有效期内自动转入下一次指标配置,申请有效期满后,将对家庭申请资格再次审核。申请有效期内,如因出生或死亡导致家庭申请人人数增减但家庭主申请人未发生变化的,可以变更申请;发生其他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变更申请和重新申请均随下一次指标配置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家庭总积分重新计算。
(十三)家庭如何打印《家庭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指标的有效期是多长?
家庭获得指标的,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会显示“我的指标”,可下载打印《家庭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打印。
《家庭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期为12个月,申请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12个月内,到税务、市场监管、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车辆购置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二手车销售发票开具、车辆登记等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三、家庭总积分计算说明
家庭申请人积分由基础积分和阶梯(轮候)积分组成。
(一)基础积分说明
家庭主申请人的基础积分为2分,其他家庭申请人的基础积分为每人1分。
(二)阶梯(轮候)积分说明
1.家庭申请人当前在参加普通小客车指标摇号的,阶梯(轮候)积分=按其累积的阶梯数每1阶梯加1分(阶梯数计算规则参见《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说明(个人)》)。
2.家庭申请人正在轮候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按其最近一次开始轮候的时间距离家庭摇号申请年上一年12月31日,每满一年加1分,以往参加摇号获得的阶梯数合并加分,求和后为其阶梯(轮候)积分。
注:家庭申请人正在轮候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参与家庭申报后,其以个人身份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轮候时间将不再保留(即不再保留原轮候次序)。
3.以往没有参加摇号或轮候的,没有阶梯(轮候)积分。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每满一年,所有家庭申请人积分各增加1分。
(三)家庭申请人积分说明
家庭申请人积分=家庭申请人基础积分+家庭申请人阶梯(轮候)积分。
(四)家庭总积分说明
1.家庭申请人中包含家庭主申请人配偶的,家庭总积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总积分=[(主申请人积分+配偶积分)×2+其他成员积分之和]×家庭代际数。
2.家庭申请人中不包含家庭主申请人配偶的,家庭总积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总积分=(主申请人积分+其他成员积分之和)×家庭代际数。
家庭代际数是指家庭申请人中包含有几代人,最多为3代。
四、家庭总积分使用说明
(一)家庭申请普通指标的阶梯中签率说明
家庭与个人同池摇号。
家庭总积分分数即为该家庭的申请编码出现在摇号池中的次数。申请编码出现的次数越多,中签率越高,但只能中签一次。
(二)家庭申请新能源指标的积分排序说明
家庭申请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按家庭总积分由高到低排序配置,总积分相同的家庭,以家庭申请人中最早在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时间的先后排序配置。
(三)当期基准中签率
摇号池中处于第一阶梯申请人的中签率是当期基准中签率。如申请人中签率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2倍(或多倍),那么该申请人的申请编码对应2个(或多个)摇号基数序号,当其中一个摇号基数序号中签,该申请编码即中签。摇号程序保证每个申请编码对应的多个摇号基数序号最多只能摇中一个。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结果公示功能区点击“普通指标摇号池编码公布”,查看每期摇号基数序号。
当期基准中签率=当期指标配额/(第一阶梯人数×1+第二阶梯人数×2+第三阶梯人数×3+…)
(四)摇号基数序号
摇号基数序号是指标配置月25日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由工作人员按规则为审核通过的编码分配的序号,形成摇号池编码数据文件,并刻盘封存,将参与6月26日、12月26日的摇号。
具体分配规则:首先,将当期所有审核通过的编码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分配序号;然后,第二阶梯及以上的编码继续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接在后面继续分配一次序号;再然后,第三阶梯及以上的编码继续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接在后面继续分配一次序号;以此类推。
当期摇号基数序号总数=第一阶梯人数×1+第二阶梯人数×2+第三阶梯人数×3……
(五)阶梯中签率的实现
摇号程序从当期所有摇号基数序号中随机抽取中签者,高阶梯的编码对应多个摇号基数序号,因此,其中签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多倍。摇号程序确保高阶梯编码的多个摇号基数序号最多只能摇中一个,当其中一个摇号基数序号中签,该编码即中签。
(六)摇号过程的三重随机
第一重随机:
第一重随机指的是申请编码的产生是随机的。申请编码共13位,前4位是在填报申请时由系统产生的4位随机数,申请人有三次选择机会;后9位是提交申请时,由系统按申请提交时间产生的顺序号。
第二重随机:
第二重随机指的是6位种子数的产生是随机的。6位种子数的产生按时间先后依次设置了以下随机环节:
一、摇号月25日,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随机抽取10位申请人代表。
二、26日在摇号现场,首先10位申请人代表按照到场的先后顺序,依次落座在1至10号座位;由工作人员操作摇号机选取申请人代表,被抽中的申请人代表负责启动摇号机,摇号机将随机抽取摇号球,摇号球对应的数字即为随机种子数。
第三重随机:
第三重随机指的是国标“线性同余发生器”的摇号算法,该算法确保了摇号池中每个摇号基数序号的中签概率相同。经过技术方案讨论和专家论证,确定摇号算法的基础为国标《GB/T10111—2008》中的线性同余发生器。该发生器是目前普遍使用的产生随机数的方法。(参见国标GB/T10111—2008规范性附录C)。
五、亲属关系核查说明
(一)如何进行亲属关系核查?
家庭积分排序入围或者摇号中签的,由本市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对家庭申请人的亲属关系、婚姻状况等信息进行核查。
(二)办理公证有哪些要求?需要到公证机构办理吗?
对部分家庭申请人亲属关系、婚姻状况不能通过数据交换进行核查的,指标管理机构通过指定网站通知家庭申请人。
涉及婚姻状况需要补充提交证明材料的,车辆登记所有人或受让方应当按照通知提示,首先到民政部门指定的办公窗口进行现场核查。
通过数据交换及民政办公窗口均无法核查的,家庭主申请人可以按照通知提示,自愿向本市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对经公证机构依法审查仍不能查明亲属关系的,可自愿申请办理声明公证。
(三)公证须在多长时间内提交?
公证书可自通知家庭主申请人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并提交。指标管理机构核验公证书后,发放指标确认通知书。逾期未提交公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亲属关系核验未通过的,能否继续参加指标配置?
亲属关系核验未通过,在此之后的申报期继续参加指标配置的,需重新提交申请。
六、其他
取得家庭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后家庭主申请人死亡的,其尚未使用的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不含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可由其他家庭申请人共同指定一名家庭申请人使用。该家庭申请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注册。
申请更新指标操作说明、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说明、指标信息变更及使用说明与《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说明(个人)》相应内容一致。
(2021年1月1日制订)
2023年11月北京昌平区公租房面向轮候家庭配租公告
2023-11-12,全文共 3996 字
+ 加入清单一、配租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计9个,其中悦府家园、溪城家园、保利芳园、冠芳园公租房项目由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持有运营,青秀尚城、TBD云集园、东方蓝海、都会中心公租房项目由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运营。上述9个公租房项目共计267套,其中,大套型107套,中套型134套,小套型26套。房源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
1.本次配租的9个公租房项目均已具备入住条件,更多项目情况详见产权单位提供的项目情况介绍(附件1及附件2)。
2.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
3.承租家庭缴纳的租金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需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
二、配租对象和登记原则
(一)配租对象
此次配租的家庭为2023年11月15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公租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昌平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
(二)登记原则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如发现申请家庭同时登记多个套型,该家庭登记结果将自动作废,并取消其登记资格。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登记家庭只能在唯一一家产权单位所持有运营的项目范围内进行登记,不能同时在两个产权单位进行登记。
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不允许升、降档登记,申请家庭应按照公租房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进行意向登记。
三、配租分组及排序原则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三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家庭: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
第二组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第三组家庭:除第一、第二组外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昌平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
按照备案时间及意向登记时间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一)取得备案资格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二)备案年份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的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登记顺序。
四、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5日上午10:00-11月17日下午17:00(共3天)。
(二)登记方式
本次配租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业务办理介绍”—“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以下6个协助登记地点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具体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
1.悦府家园项目
悦府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昌平区东小口镇龙锦一街37号院108室(悦府家园项目管理处)。
地址提示:公交460路、461路在“地铁平西府站”下车即到,地铁8号线平西府站D口往东走约8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10-80755311、80755377。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2.冠芳园项目
冠芳园项目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昌平区定泗路15号院1号楼2单元105室(冠芳园项目管理处)
地址提示:公交922路、昌22路、昌19路、专49路在“豆各庄新村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10-50864955。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3.青秀尚城项目
青秀尚城公租房项目部:昌平区南邵镇景兴街25号院27号楼108室。
地址提示:地铁昌平线南邵站出,步行大约2公里即到。
联系电话:010-89706500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4.TBD云集园项目
TBD云集园公租房项目部: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TBD云集园(宏福大厦对面)9号楼305室。
地址提示:地铁昌平线生命科学园B3口下车,乘坐871路到王府街下车,步行5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10-57891070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5.东方蓝海项目
未来科学城公租房项目部:昌平区北七家镇英才南一街10号院2号楼一层。
地址提示: 乘坐487路到鲁疃嘉园西下车向北步行500米、乘坐417路英才南三街下车向北步行5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10-60740064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6.都会中心项目
都会中心公租房项目部:昌平区南邵镇文智路15号院2号楼1单元201室。
地址提示: 乘坐326路、643路、885路、C104路、快速直达专线138路到南环大桥东下车向南步行3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10-60744280
现场协助登记开放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的上午10:00-11:30及下午14:00-17:00(共3天)。
特别提示:
1.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可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家庭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与以上6个项目取得联系。
2.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房保障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咨询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解决。
(三)意向登记排序及结果公示
系统意向登记工作结束后,将按照排序规则对意向登记家庭进行分项排序。
意向登记家庭排序名单将于2023年11月22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选房安排
选房工作由产权单位(运营单位)组织实施,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特别提示:
本次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不得跨档选择大套型房源);亦不可以降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大套型的家庭不得降档选择中套型房源)。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六、资格复核
选房工作结束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镇)保障管理部门对已选房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向原申请街道(镇)保障管理部门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未通过资格复核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
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须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等文件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4月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工作。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八、市场租房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材料及流程可咨询资格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九、其他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及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咨询电话: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010-88150800
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10-56765669
昌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010-8011253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1月8 日
北京公租房家庭年收入10万以内是指税前还是税后?如何计算?
2019-10-23,全文共 574 字
+ 加入清单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每个申请成员在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每个人的工资、奖金(含年终一次性奖金)、津贴、补贴、各类商业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公积金、税收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不算在内。
家庭年收入10万以内是指税前还是税后?
指的是税后收入——可支配收入。
申请家庭收入证明中“上年本人收入合计”为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个人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
北京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主要有两种方式:
1、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房资格的家庭,可以优先配租公租房;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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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礼品赠品及家庭用品展览会时间地点
2023-11-24,全文共 542 字
+ 加入清单展会时间:
2024.03.21-03.23
开闭馆时间:09:00-18:00
举办地址: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
举办展馆: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六号
举办周期:1年1届
展览面积:40000m
展商数量:10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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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历史:49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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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介绍:
北京礼品赠品及家庭用品展览会 (GIF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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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细则
2023-09-07,全文共 2194 字
+ 加入清单为做好2023年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按照教育部、市委市政府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有关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京建法〔2017〕21号)以及市教委《关于研究制定本市住房租赁新政背景下入学具体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海淀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领导机制
成立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牵头单位为区教委,成员单位为区政府办、公安海淀分局、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办、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等。领导小组下设区级联合审核工作小组,通过联合审核机制开展工作。
二、联合审核机制
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各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和审核标准对材料进行审核。各学区管理中心牵头成立本学区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联合审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联审工作小组)并统筹实施联审工作,公安海淀分局、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对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联合审核。联审工作小组的办公地点由各学区管理中心自行安排。
三、审核职责
(一)全家户口簿
各学区管理中心统筹审核全家户口簿相关材料。
(二)在海淀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审核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本市的房产交易记录信息,以及承租房屋在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上的登记备案信息。各学区管理中心负责审核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的实际居住情况。
(三)在海淀区务工就业材料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网上审核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海淀区连续3年以上缴纳社保的信息。
四、审核流程
(一)学区管理中心预审
法定监护人长期在海淀区工作、居住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方可申请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管理中心接受预审,待通过预审后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
(二)各部门联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审核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房产交易记录信息和在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上的承租房屋登记备案信息。市公安局网上审核适龄儿童户籍信息。区人力社保局网上审核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缴纳社保的信息。各学区管理中心审核其他相关材料。
(三)《信息采集表》打印
联审工作结束后,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打印《信息采集表》。
五、审核标准
(一)全家户口簿
1.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具有北京市正式户籍,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的出生日期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应保持一致。
2.单亲家庭应提交离婚证书,以及由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等材料。
3.适龄儿童双方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出示结婚证明、双方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二)在海淀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任何一方均须在本市无住宅类房产,且近3年内在本市无房产交易记录。
2.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承租房屋在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有登记备案(须于2022年5月5日(含当日)前完成备案)的,须提交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和连续3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
海淀区执行截至入学当年审核起始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承租房屋在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登记备案年限政策,即2023年,承租房屋截至当年审核起始日登记备案须满1年;2024年,承租房屋截至当年审核起始日登记备案须满2年;自2025年起,承租房屋截至当年审核起始日登记备案须满3年。
继续执行“六年一学位”政策:将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信息与2018年以来该登记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登记地址对应住房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除外。)
继续执行“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学位”政策:2022年起,所有用于九年一贯制学校登记入学的住房,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九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除外。)
(三)在海淀区务工就业材料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一方应于2020年3月1日前(不含当日)已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20年3月(含)至2023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应为海淀区,2021年1月(含)至2022年3月(含)和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如2021年1月(含)至2022年3月(含)和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存在补缴情况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六、工作要求
(一)联审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开展政策培训,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和复核,规范操作,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在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审核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会商,及时上报各项数据及审核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并及时反馈,积极采取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所有材料须提交原件及1套复印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联审工作小组有责任建议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024北京丰台区京籍无房家庭子女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2024-05-02,全文共 1250 字
+ 加入清单丰台区2024年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京建法〔2017〕21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4〕4号)的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内容
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因父母在丰台区长期居住并就业,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须提供以下材料:在丰台区就业材料、在丰台区实际住所租住材料、全家户口簿。
二、审核时间
申请、初审时间:2024年5月16日、17日。
三、审核程序
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各部门依据职责和标准审核材料。
(一)区教委受理审核申请,进行初审
儿童父或母按照本文第二条规定时间到区教委招生考试中心(丰台区望园西里4号)进行申请、初审。初审合格的,在2024年5月31日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写信息。
(二)相关审核单位进行复审
1.在丰台区就业材料由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
2.全家户口簿由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进行复审。
3.无房及租房情况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核或复审。
(三)审核结果反馈
审核结果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予以显示,儿童父母在2024年5月31日前自行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即完成学龄儿童信息采集。
四、审核标准
(一)无房家庭审核标准
参照本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标准进行确认。儿童父母任何一方均应在本市无住房,且三年内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
(二)在丰台区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儿童父或母需提供在丰台区就业材料。在丰台区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其父或母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丰台区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2.其父或母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其父或母还应提供自2021年6月至申请月前两个月全部在丰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与务工单位一致。
(三)在丰台区实际住所租住材料审核标准
儿童及其父母在本细则发布日之前已在丰台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儿童父母应提供自2021年6月至申请月的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回执和税收缴款书、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四)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及其父母为本市非丰台区户籍,户口簿及其它材料能清晰表明儿童与其父母的关系。
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五、其它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的,可在租赁住房所在地按规定入学。
(二)各审核部门严格执行审核标准,安排专人依据工作程序按时、规范审核,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顺利进行。
(三)儿童父母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由复审单位予以解释。
(四)如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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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北京通州区公租房面向具有保障房资格的轮候家庭专项配租公告
2023-10-18,全文共 2217 字
+ 加入清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的通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市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8〕554号)及《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文件精神,为提高精准保障能力,加快解决特殊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现就我区69户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进行专项配租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本次专项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房源共11个项目,分别为台湖光机电公租房项目、璟秀欣苑、盛达嘉园、燕保·梨园家园、方恒东景、缇香雅园、燕保·马驹桥家园、运潮馨苑、新地国际、通瑞嘉苑、珠江东都国际,房源共计106套,其中小套型42套、中套型39套、大套型25套。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专项配租房源信息表》。
二、配租对象
2017年3月24日(含)至2023年9月30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获得保障房市级备案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
三、配租排序原则及结果公示
(一)配租排序原则
按照备案日期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1.备案日期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日期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日期、配租资格相同的,备案编号小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编号大的家庭排序在后。(例如:GX121700123与GX121700135备案时间相同,GX121700123排序在前,GX121700135排序在后)
3.其他区县迁入通州区的申请家庭,公租房申请备案时间在2017年3月24日之前的按迁入通州区时间进行排序,在2017年3月24日之后的按申请备案时间排序。
(二)配租套型标准
(三)排序结果及公示
我委根据配租排序原则,对通州区69户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按照配租套型分别进行了排序,排序结果公示见附件2《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专项配租选房排序表》。
四、配租程序
(一)选房方案
1.选房时间
2023年10 月16日(星期一)下午2:00-5:00,请选房家庭提前20分钟到场(具体选房时间以《选房通知单》为准)。
2.选房地点
通州区海盛四街10号院,台湖银河湾(东区)东门东侧。
3.选房家庭需携带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一份;
(2)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一份;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一份;
(4)《选房通知单》一份;
(5)《公共租赁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
选房时申请人本人须亲自到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以及第3条规定的材料代办选房手续。《授权委托书》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摁手印。
4.注意事项
(1)选房家庭须按时到场,在通知选房时间范围内仍未到场,视为迟到,将由排序在后的家庭依次选房。
(2)选房工作全部结束后,如该家庭仍未到场进行选房,视为放弃本次优先选房资格。
(3)选房工作全部结束后,如该家庭到场未进行选房,视为放弃本次优先选房资格(将现场签署《放弃优先配租资格承诺书》)。
(4)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相关规定,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选房时,应当告知该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同一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应当在信息系统对该家庭相关情况予以记录。
(二)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本次配租项目在办理入住手续之前,将由通州区住保中心对选房家庭的资格进行复核。选房家庭应到原申请乡镇、街道住房保障窗口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办理入住手续。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与资格复核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配租。
五、其他
咨询电话:
北京通州区各街乡住保电话 | ||
序号 | 街乡 | 咨询电话 |
1 | 新华街道 | 80880782 |
2 | 中仓街道 | 69553773 |
3 | 北苑街道 | 69558847 |
4 | 玉桥街道 | 81580121 |
5 | 永顺镇 | 89588019 |
6 | 梨园镇 | 60526316 |
7 | 宋庄镇 | 69592072 |
8 | 潞城镇 | 89581028 |
9 | 西集镇 | 61570208 |
10 | 张家湾镇 | 81569320 |
11 | 漷县镇 | 80557606 |
12 | 台湖镇 | 61536038 |
13 | 永乐店镇 | 80572270 |
14 | 马驹桥镇 | 60500746 |
15 | 于家务乡 | 50973911 |
16 | 通运街道 | 80518007 |
17 | 杨庄街道 | 80812365 |
18 | 文景街道 | 80579191 |
19 | 九棵树街道 | 60526763 |
20 | 临河里街道 | 80811039 |
21 | 潞邑街道 | 89588019 |
22 | 潞源街道 | 89538301 |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附件:
1.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专项配租房源信息表
2.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专项配租选房排序表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 月11日
2023年大兴区具有公租房优先配租拟发放选房通知单家庭名单
2023-11-23,全文共 9428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大兴区具有公租房优先资格家庭 公租房配租拟发放选房通知单家庭名单 | ||||
单注: 本名单排序不分先后,具体选房顺序以选房公告为准 | ||||
序号 | 备案编号 | 姓名 | 户口所在街(镇) | 放弃次数 |
1 | GX151900638 | 张俊峰 | 林校路 | 0 |
2 | GX151702064 | 马东方 | 清源 | 0 |
3 | GX152100823 | 陈沁 | 西红门镇 | 0 |
4 | GX151701329 | 杜刘阳 | 清源 | 0 |
5 | GX152000531 | 侯世远 | 林校路 | 0 |
6 | GX152100458 | 刘超 | 林校路 | 0 |
7 | GX151700822 | 马文芝 | 西红门镇 | 0 |
8 | GX151900189 | 胡楠 | 清源 | 0 |
9 | GX151800288 | 尹健 | 清源 | 0 |
10 | GX152200431 | 赵宪一 | 林校路 | 1 |
11 | GX151800429 | 刘歆 | 清源 | 0 |
12 | GX151801551 | 洪达 | 清源 | 0 |
13 | GX151801029 | 孙戈 | 林校路 | 0 |
14 | GX152000568 | 张翾 | 清源 | 0 |
15 | GX152100014 | 赵四庆 | 兴丰 | 0 |
16 | GX151600682 | 梁玉琴 | 西红门镇 | 0 |
17 | GX152100632 | 张德荣 | 礼贤镇 | 0 |
18 | GX152100733 | 成新生 | 西红门镇 | 0 |
19 | GX151700741 | 王雅菲 | 清源 | 0 |
20 | GX151701688 | 勾海龙 | 清源 | 0 |
21 | GX152100321 | 亢慧莲 | 西红门镇 | 1 |
22 | GX152200575 | 张娜 | 长子营镇 | 1 |
23 | GX152100854 | 袁晓军 | 兴丰 | 1 |
24 | GX152200140 | 李媛 | 西红门镇 | 0 |
25 | GX152200499 | 张维宇 | 兴丰 | 0 |
26 | GX152300891 | 蓝磊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0 |
27 | GX152100818 | 周亚雄 | 林校路 | 0 |
28 | GX152300747 | 王志民 | 高米店街道 | 0 |
29 | GX152300889 | 赵玉红 | 兴丰 | 0 |
30 | GX152200447 | 迟万芬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0 |
31 | GX152100741 | 娄福生 | 黄村镇 | 0 |
32 | GX152100606 | 丁明 | 西红门镇 | 1 |
33 | GX152200565 | 李宗琪 | 西红门镇 | 0 |
34 | GX152000863 | 吴云帆 | 西红门镇 | 0 |
35 | GX152300873 | 吴德萍 | 清源 | 0 |
36 | GX152300865 | 孔春霞 | 清源 | 0 |
37 | GX152300795 | 陈庆 | 清源 | 0 |
38 | GX152100886 | 刘梦婷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0 |
39 | GX152100898 | 张党庆 | 清源 | 0 |
40 | GX152100530 | 刘金付 | 西红门镇 | 1 |
41 | GX151702267 | 胡士华 | 长子营镇 | 0 |
42 | GX152000497 | 郭超颖 | 榆垡镇 | 0 |
43 | GX152001031 | 董鑫 | 西红门镇 | 1 |
44 | GX151900933 | 瞿建龙 | 青云店镇 | 1 |
45 | GX151900608 | 贾桂英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1 |
46 | GX152300920 | 贾兆军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0 |
47 | GX152300848 | 王颜 | 高米店街道 | 0 |
48 | GX152300720 | 任丰伟 | 高米店街道 | 0 |
49 | GX152300759 | 关庆福 | 青云店镇 | 0 |
50 | GX152300785 | 王红艳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0 |
51 | GX152300922 | 张效华 | 兴丰 | 0 |
52 | GX152100972 | 赵学英 | 庞各庄镇 | 0 |
53 | GX152100796 | 贾继勇 | 林校路 | 0 |
54 | GX152300899 | 张维利 | 榆垡镇 | 0 |
55 | GX152300838 | 李宪荣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0 |
56 | GX152300886 | 薛紫聪 | 庞各庄镇 | 0 |
57 | GX152300849 | 杨静 | 魏善庄镇 | 0 |
58 | GX152300823 | 魏莉 | 西红门镇 | 0 |
59 | GX152200480 | 宋福庆 | 榆垡镇 | 0 |
60 | GX152300833 | 桂杨 | 兴丰 | 0 |
61 | GX151700864 | 张建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0 |
62 | GX071802142 | 石勇欣 | 西红门镇 | 1 |
63 | GX152000506 | 肖檀 | 林校路 | 0 |
64 | GX152000206 | 韩文成 | 清源 | 0 |
65 | GX152000639 | 郭冬月 | 黄村镇 | 0 |
66 | GX152300876 | 白爽 | 榆垡镇 | 0 |
67 | GX152101051 | 姜春英 | 清源 | 0 |
68 | GX152200629 | 陈莎莎 | 兴丰 | 0 |
69 | GX152200351 | 刘广宁 | 清源 | 0 |
70 | GX152200463 | 许婷 | 兴丰 | 0 |
71 | GLH072301674 | 路秀东 | 清源 | 0 |
72 | GX152200045 | 卜磊 | 清源 | 0 |
73 | GX152300931 | 刘宝良 | 西红门镇 | 0 |
74 | GX152300923 | 刘秀朵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0 |
75 | GX152100838 | 廖宝龙 | 林校路 | 0 |
76 | GX151600163 | 金桂英 | 兴丰 | 0 |
77 | GX151900526 | 陈桂兰 | 西红门镇 | 1 |
78 | GX151900257 | 杨淑申 | 清源 | 0 |
79 | GX151900408 | 张华 | 清源 | 1 |
80 | GX152000095 | 高华堂 | 庞各庄镇 | 1 |
81 | GX151901248 | 李仰林 | 清源 | 0 |
82 | GX152100170 | 于旭光 | 兴丰 | 1 |
83 | GX152100711 | 常丽萍 | 西红门镇 | 0 |
84 | GX152100472 | 卢桂兰 | 清源 | 0 |
85 | GX151900480 | 乔世菊 | 高米店街道 | 1 |
86 | GX151900423 | 张秀兰 | 西红门镇 | 0 |
87 | GX151600021 | 夏淑琴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0 |
88 | GX151300041 | 周策 | 西红门镇 | 0 |
89 | GX151701887 | 张连英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0 |
90 | GX151702099 | 李本来 | 兴丰 | 0 |
91 | GX081700720 | 马亚平 | 高米店街道 | 0 |
92 | GX151801742 | 张亚东 | 兴丰 | 0 |
93 | GX152100140 | 朱超英 | 清源 | 0 |
94 | GX152000631 | 佟明泽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1 |
95 | GX152000641 | 郭艳玲 | 西红门镇 | 0 |
96 | GX152000640 | 李金江 | 西红门镇 | 0 |
97 | GX152200172 | 肖增芝 | 林校路 | 1 |
98 | GX152001052 | 白兆勇 | 清源 | 0 |
99 | GX011501985 | 祁永利 | 西红门镇 | 0 |
100 | GX151400197 | 孟庆滨 | 西红门镇 | 0 |
101 | GX151400789 | 曹宝富 | 清源 | 0 |
102 | GX151800673 | 江泽国 | 林校路 | 0 |
103 | GX151800915 | 雷树霞 | 林校路 | 0 |
104 | GX152200018 | 张凤云 | 高米店街道 | 1 |
105 | GX152000789 | 姜占元 | 兴丰 | 0 |
106 | GX152100217 | 张淑珍 | 清源 | 1 |
107 | GX152100043 | 孙宽 | 西红门镇 | 0 |
108 | GX151300296 | 刘艮修 | 西红门镇 | 0 |
109 | GX151600683 | 任秀兰 | 西红门镇 | 0 |
110 | GX151300414 | 李小兰 | 清源 | 0 |
111 | GX151900778 | 刘兴辉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0 |
112 | GX151900772 | 陶秀娟 | 清源 | 0 |
113 | GX152101055 | 马淑英 | 兴丰 | 0 |
114 | GX152100129 | 刘玉峰 | 清源 | 1 |
115 | GX152000450 | 宋春英 | 兴丰 | 0 |
116 | GX152001033 | 魏晋普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0 |
117 | GX151601355 | 张翠艳 | 西红门镇 | 0 |
118 | GX152000656 | 杨京文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0 |
119 | GX152100198 | 王金德 | 西红门镇 | 0 |
120 | GX151600819 | 许世江 | 高米店街道 | 0 |
121 | GX151801911 | 郝淑芹 | 清源 | 1 |
122 | GX152000429 | 张清瑞 | 兴丰 | 0 |
123 | GX151801862 | 徐燕 | 清源 | 0 |
124 | GX152100149 | 潘秀琴 | 兴丰 | 0 |
125 | GX152001096 | 杨明乾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1 |
126 | GX152300713 | 王以美 | 林校路 | 1 |
127 | GX151700443 | 刘国兴 | 采育镇 | 0 |
128 | GX151701898 | 孟祥玉 | 兴丰 | 0 |
129 | GX051203322 | 陈铮 | 兴丰 | 0 |
130 | GX151702092 | 林红 | 高米店街道 | 1 |
131 | GX151702152 | 赵秀芳 | 西红门镇 | 0 |
132 | GX151801457 | 刘锡权 | 清源 | 0 |
133 | GX151901342 | 路恩英 | 兴丰 | 1 |
134 | GX151700196 | 刘淑兰 | 清源 | 0 |
135 | GX151500053 | 王天麟 | 兴丰 | 0 |
136 | GX151800228 | 郭姣莲 | 西红门镇 | 0 |
137 | GX151900256 | 王志成 | 高米店街道 | 0 |
138 | GX151900883 | 车香静 | 林校路 | 0 |
139 | GX152200060 | 董子平 | 兴丰 | 0 |
140 | GX152000800 | 李哲芳 | 林校路 | 0 |
141 | GX152001022 | 焦宝林 | 清源 | 0 |
142 | GX151400565 | 王秀荣 | 清源 | 0 |
143 | GX151702193 | 孙三元 | 清源 | 1 |
144 | GX151701026 | 陈德元 | 安定镇 | 0 |
145 | GX151800003 | 董元荣 | 清源 | 1 |
146 | GX151702400 | 张健 | 兴丰 | 0 |
147 | GX151800963 | 赵俊启 | 安定镇 | 0 |
148 | GX152000087 | 廉福荣 | 清源 | 0 |
149 | GX151801405 | 郭玉凤 | 兴丰 | 0 |
150 | GX151801945 | 武志定 | 林校路 | 0 |
151 | GX152001055 | 祖文瑞 | 西红门镇 | 1 |
152 | GX151701355 | 王志永 | 清源 | 0 |
153 | GX151701070 | 熊井全 | 兴丰 | 1 |
154 | GX151900291 | 张凤林 | 庞各庄镇 | 0 |
155 | GX152101034 | 刘青华 | 林校路 | 1 |
156 | GX152100235 | 商香菊 | 高米店街道 | 0 |
157 | GX151601430 | 刘占华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0 |
158 | GX071803130 | 陈秀英 | 高米店街道 | 0 |
159 | GX152000179 | 高凤贤 | 清源 | 0 |
160 | GX151900293 | 赵建红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0 |
161 | GX152200493 | 张志红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1 |
162 | GX151500110 | 郝银蝉 | 清源 | 0 |
163 | GX151400337 | 张如意 | 清源 | 0 |
164 | GX151700174 | 狄桂芹 | 清源 | 0 |
165 | GX151800108 | 郑文 | 清源 | 0 |
166 | GX151800340 | 高培岗 | 西红门镇 | 1 |
167 | GX151900570 | 张金秀 | 清源 | 1 |
168 | GX152000029 | 金连城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1 |
169 | GX152000851 | 吕金跃 | 清源 | 1 |
170 | GX152100428 | 赵淑凤 | 清源 | 0 |
171 | GX151501121 | 蔡淑珍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1 |
172 | GX151800844 | 孙凤莲 | 林校路 | 0 |
173 | GX152100229 | 赵来海 | 清源 | 0 |
174 | GX152100109 | 张秀琴 | 兴丰 | 0 |
175 | GX151300430 | 田京华 | 清源 | 0 |
176 | GX151700631 | 焦金帮 | 高米店街道 | 1 |
177 | GX151700735 | 王汝志 | 清源 | 0 |
178 | GX151600863 | 薛宝花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0 |
179 | GX151800080 | 梁元 | 兴丰 | 0 |
180 | GX151900343 | 冷秀珍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1 |
181 | GX152000673 | 王德虎 | 高米店街道 | 0 |
182 | GX152100160 | 杨俊娥 | 西红门镇 | 0 |
183 | GX152300687 | 许新江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0 |
184 | GX152100893 | 常秀兰 | 兴丰 | 0 |
185 | GX152300744 | 尹金作 | 清源 | 0 |
186 | GX152300893 | 张秀莲 | 兴丰 | 0 |
187 | GX152300793 | 董美荣 | 庞各庄镇 | 0 |
188 | GX152300781 | 李连廷 | 高米店街道 | 0 |
189 | GX152300758 | 何桂芝 | 清源 | 0 |
190 | GX152300881 | 何伟 | 高米店街道 | 0 |
191 | GX152200521 | 梅亚杰 | 西红门镇 | 1 |
192 | GX152300855 | 王喜焕 | 兴丰 | 0 |
193 | GX152300870 | 解井才 | 榆垡镇 | 0 |
194 | GX152200559 | 焦志强 | 林校路 | 1 |
195 | GX152100906 | 王世忠 | 林校路 | 0 |
196 | GX152300786 | 刘德奎 | 西红门镇 | 0 |
197 | GX152300845 | 金子茂 | 采育镇 | 0 |
198 | GX152200441 | 贾文元 | 兴丰 | 0 |
199 | GX152300801 | 支杏芬 | 兴丰 | 0 |
200 | GX152200063 | 李喜春 | 清源 | 0 |
201 | GX152300769 | 张淑清 | 清源 | 0 |
202 | GX152300824 | 贺桂英 | 高米店街道 | 0 |
203 | GX152300745 | 陈青铭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1 |
204 | GX152300749 | 尹才均 | 高米店街道 | 0 |
205 | GX152300733 | 王敬芬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0 |
206 | GX152300834 | 蔡延平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0 |
207 | GX152300825 | 张宝山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0 |
208 | GX152300741 | 陈金祥 | 兴丰 | 0 |
209 | GX152300862 | 马秀英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0 |
210 | GX152200066 | 孟宪海 | 清源 | 0 |
211 | GX152101065 | 孙志惠 | 西红门镇 | 0 |
212 | GX152200466 | 李士儒 | 兴丰 | 0 |
213 | GX152200598 | 边桂萍 | 林校路 | 1 |
214 | GX152300839 | 高世芬 | 兴丰 | 0 |
215 | GX152200275 | 张俊芹 | 清源 | 1 |
216 | GX152200594 | 魏喜梅 | 兴丰 | 0 |
217 | GX152200073 | 王永东 | 清源 | 0 |
218 | GX152100700 | 张瑾兰 | 西红门镇 | 1 |
219 | GX152200460 | 杨秀云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0 |
220 | GX152100748 | 金平安 | 西红门镇 | 0 |
221 | GX152300847 | 王茂芝 | 长子营镇 | 0 |
222 | GX152200258 | 吕波 | 清源 | 1 |
223 | GX152200470 | 张景芝 | 清源 | 1 |
224 | GX152100881 | 姚国友 | 清源 | 0 |
225 | GX152200228 | 史玉兰 | 林校路 | 0 |
226 | GX152200324 | 刘新梅 | 兴丰 | 0 |
227 | GX152300869 | 母清海 | 清源 | 0 |
228 | GX152200207 | 李光云 | 兴丰 | 0 |
229 | GX152100063 | 魏秀忱 | 清源 | 1 |
230 | GX152200603 | 张连平 | 兴丰 | 0 |
231 | GX152300840 | 王锡彬 | 长子营镇 | 0 |
232 | GX152200535 | 刘金城 | 长子营镇 | 0 |
233 | GX152300952 | 刘继修 | 清源 | 0 |
234 | GX152300832 | 刘晓明 | 清源 | 0 |
235 | GX152200154 | 宋殿琴 | 西红门镇 | 0 |
236 | GX152100712 | 贺军 | 北臧村镇 | 0 |
237 | GX152300866 | 刘明阳 | 林校路 | 0 |
238 | GX152300932 | 张成启 | 林校路 | 0 |
239 | GX152300864 | 张维铠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0 |
240 | GX151901165 | 赵年良 | 西红门镇 | 0 |
241 | GX152300734 | 邢凤萍 | 兴丰 | 0 |
242 | GX152100766 | 刘月芳 | 兴丰 | 0 |
243 | GX152300868 | 王玉芝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0 |
244 | GX152100693 | 陶绪英 | 西红门镇 | 0 |
245 | GX152300796 | 马静 | 魏善庄镇 | 0 |
246 | GX152300906 | 施民 | 清源 | 0 |
247 | GX152200016 | 刘苑 | 清源 | 0 |
248 | GX152300909 | 徐庆 | 清源 | 0 |
249 | GX152300860 | 程华 | 林校路 | 0 |
250 | GX152200089 | 李巧云 | 清源 | 0 |
251 | GX152300913 | 李晓波 | 兴丰 | 0 |
252 | GX152300651 | 鲁维敏 | 林校路 | 1 |
253 | GX152300737 | 丁建华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0 |
254 | GX152100171 | 魏敏 | 兴丰 | 0 |
255 | GX152300946 | 程宏华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0 |
256 | GX152300829 | 樊玉珍 | 林校路 | 0 |
257 | GX152200145 | 张立新 | 清源 | 0 |
258 | GX152300803 | 滕林军 | 高米店街道 | 0 |
259 | GX152300896 | 孟祥云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0 |
260 | GX152200489 | 尹生 | 清源 | 0 |
261 | GX152300773 | 尚德清 | 高米店街道 | 0 |
262 | GX152000371 | 殷爽 | 青云店镇 | 0 |
263 | GX151700121 | 芦星宇 | 兴丰 | 0 |
264 | GX151901426 | 李杨 | 清源 | 1 |
265 | GX151900722 | 郑海涛 | 北臧村镇 | 0 |
266 | GX152100337 | 邢晨 | 安定镇 | 0 |
267 | GX152001042 | 仇春光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0 |
268 | GX151900248 | 陈春燕 | 青云店镇 | 1 |
269 | GX151801927 | 王超 | 林校路 | 0 |
270 | GX151801737 | 杨宏跃 | 长子营镇 | 1 |
271 | GX151801811 | 王斌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0 |
272 | GX151601086 | 李红鑫 | 采育镇 | 0 |
273 | GX152100572 | 白云菲 | 长子营镇 | 0 |
274 | GX151801489 | 张元春 | 清源 | 0 |
275 | GX151800294 | 王冲 | 采育镇 | 0 |
276 | GX151801841 | 周超 | 清源 | 1 |
277 | GX152100884 | 王云鹏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0 |
278 | GX152000781 | 刘明浩 | 兴丰 | 0 |
279 | GX152000051 | 孟凡斌 | 清源 | 0 |
280 | GX152000504 | 门金鑫 | 青云店镇 | 0 |
281 | GX152100508 | 王京 | 采育镇 | 0 |
282 | GX151800378 | 肖霄 | 清源 | 0 |
283 | GX151801892 | 高雨哲 | 兴丰 | 0 |
284 | GX152200295 | 温然 | 榆垡镇 | 0 |
285 | GX152200161 | 郭建军 | 兴丰 | 0 |
286 | GX152300991 | 王佳 | 庞各庄镇 | 0 |
287 | GX152200074 | 刘宁 | 兴丰 | 0 |
288 | GX152100750 | 李浩 | 安定镇 | 0 |
289 | GX152300925 | 秦纵 | 长子营镇 | 0 |
290 | GX152300914 | 刘思涵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0 |
291 | GX152200039 | 李亚清 | 安定镇 | 0 |
292 | GX152300924 | 王添翼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0 |
293 | GX152300738 | 朱连江 | 清源 | 0 |
294 | GX152300742 | 冯明禄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0 |
295 | GX152100901 | 王晓龙 | 安定镇 | 0 |
296 | GX152300762 | 周琦 | 青云店镇 | 0 |
297 | GX152300942 | 孟凡旭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0 |
298 | GX151701085 | 白文萌 | 安定镇 | 0 |
299 | GX151800873 | 刘爽 | 庞各庄镇 | 1 |
300 | GX151800928 | 解国旭 | 榆垡镇 | 0 |
301 | GX151900403 | 陈强 | 兴丰 | 1 |
302 | GX151901123 | 王林 | 北臧村镇 | 0 |
303 | GX152000445 | 孙璐 | 西红门镇 | 0 |
304 | GX152000982 | 巴德喜 | 北臧村镇 | 0 |
305 | GX152200201 | 田川 | 青云店镇 | 1 |
306 | GX151900111 | 王俊 | 安定镇 | 1 |
307 | GX151801745 | 冯强 | 榆垡镇 | 0 |
308 | GX151800264 | 张殿磊 | 黄村镇 | 0 |
309 | GX151800903 | 郭静 | 榆垡镇 | 0 |
310 | GX151900768 | 张洋洋 | 采育镇 | 1 |
311 | GX151900385 | 王高妹 | 青云店镇 | 0 |
312 | GX151501068 | 刘知帅 | 榆垡镇 | 0 |
313 | GX151702044 | 毕宁宁 | 林校路 | 0 |
314 | GX151800816 | 曹骏 | 采育镇 | 0 |
315 | GX151801823 | 赵胜超 | 庞各庄镇 | 1 |
316 | GX151601181 | 王新 | 林校路 | 0 |
317 | GX151801502 | 酆坡 | 礼贤镇 | 0 |
318 | GX151700319 | 李轩 | 庞各庄镇 | 0 |
319 | GX152000290 | 杨爽 | 庞各庄镇 | 1 |
320 | GX151802030 | 崔雪琪 | 榆垡镇 | 0 |
321 | GX151900779 | 李宝宁 | 西红门镇 | 0 |
322 | GX152001000 | 孙宇 | 北臧村镇 | 1 |
323 | GX152100116 | 刘军 | 礼贤镇 | 1 |
324 | GX151701527 | 刘洪蕊 | 林校路 | 0 |
325 | GX151800556 | 高阳 | 庞各庄镇 | 0 |
326 | GX152100076 | 王德攀 | 安定镇 | 0 |
327 | GX151800553 | 王璞 | 清源 | 1 |
328 | GX152000008 | 李红岗 | 安定镇 | 0 |
329 | GX151900896 | 李春梦 | 采育镇 | 0 |
330 | GX152000902 | 巴雪丽 | 北臧村镇 | 0 |
331 | GX152100214 | 王伟 | 安定镇 | 0 |
332 | GX151701143 | 刘凯 | 林校路 | 0 |
333 | GX151802081 | 张雷 | 林校路 | 0 |
334 | GX151801885 | 王秋菊 | 北臧村镇 | 0 |
335 | GX152100564 | 汪龙 | 北臧村镇 | 0 |
336 | GX151800214 | 朱萌 | 榆垡镇 | 0 |
337 | GX151901296 | 张春雪 | 榆垡镇 | 0 |
338 | GX152000920 | 紫宪伟 | 礼贤镇 | 0 |
339 | GX151801570 | 张晨 | 庞各庄镇 | 0 |
340 | GX151800957 | 滑二燕 | 安定镇 | 0 |
341 | GX151900309 | 张晶 | 北臧村镇 | 0 |
342 | GX151900452 | 姬艳辉 | 庞各庄镇 | 1 |
343 | GX151900977 | 崔双绪 | 榆垡镇 | 0 |
344 | GX151600756 | 蔡金雷 | 庞各庄镇 | 0 |
345 | GX151300312 | 孙牧 | 西红门镇 | 0 |
346 | GX151800245 | 赵姗姗 | 北臧村镇 | 0 |
347 | GX151801905 | 董亚鹏 | 北臧村镇 | 1 |
348 | GX151702461 | 张硕 | 清源 | 0 |
349 | GX151801373 | 崔浩 | 礼贤镇 | 1 |
350 | GX151801442 | 张子莲 | 榆垡镇 | 0 |
351 | GX151802185 | 李占 | 青云店镇 | 0 |
352 | GX152200197 | 徐鹏 | 采育镇 | 1 |
353 | GX152100648 | 张玉 | 安定镇 | 0 |
354 | GX151600966 | 张晨靓 | 西红门镇 | 0 |
355 | GX151600935 | 陈浩 | 西红门镇 | 0 |
356 | GX152001088 | 吕蒙 | 魏善庄镇 | 1 |
357 | GX151701196 | 王金胜 | 林校路 | 0 |
358 | GX151701173 | 徐姣 | 采育镇 | 0 |
359 | GX151801939 | 史彦国 | 庞各庄镇 | 0 |
360 | GX151900532 | 张铁刚 | 礼贤镇 | 0 |
361 | GX151801659 | 李强 | 榆垡镇 | 0 |
362 | GX151900712 | 岳鑫雨 | 庞各庄镇 | 0 |
363 | GX152100194 | 肖荣浩 | 黄村镇 | 0 |
364 | GX152100292 | 曹丽娜 | 榆垡镇 | 0 |
365 | GX152200144 | 杨灿 | 西红门镇 | 0 |
366 | GX152300814 | 苏璐 | 魏善庄镇 | 0 |
367 | GX152200264 | 李飞 | 礼贤镇 | 0 |
368 | GX152101014 | 李新宇 | 庞各庄镇 | 0 |
369 | GX152200367 | 谷连舫 | 青云店镇 | 0 |
370 | GX152200244 | 张迪 | 榆垡镇 | 0 |
371 | GX152100681 | 郝月娇 | 长子营镇 | 0 |
372 | GX152300959 | 武然 | 安定镇 | 0 |
373 | GX152300776 | 傅俭 | 榆垡镇 | 0 |
374 | GX152300938 | 林京京 | 庞各庄镇 | 0 |
375 | GX152300774 | 张浩 | 魏善庄镇 | 0 |
376 | GX152300826 | 孙海滨 | 魏善庄镇 | 0 |
377 | GX152100684 | 由洪舟 | 林校路 | 0 |
378 | GX151901133 | 李洋 | 庞各庄镇 | 0 |
379 | GX152100708 | 崔伟 | 榆垡镇 | 0 |
380 | GX152300916 | 任蕾 | 青云店镇 | 0 |
381 | GX152300735 | 张影丰 | 榆垡镇 | 0 |
382 | GX152200024 | 侯雅 | 榆垡镇 | 0 |
383 | GX152100870 | 李超 | 礼贤镇 | 0 |
384 | GX152200241 | 温君 | 安定镇 | 1 |
385 | GX152100902 | 刘辉 | 林校路 | 0 |
386 | GX152100912 | 李峰 | 林校路 | 0 |
387 | GX152200084 | 朱振坡 | 礼贤镇 | 0 |
388 | GX152200002 | 胡项楠 | 北臧村镇 | 0 |
389 | GX152200600 | 刘学 | 榆垡镇 | 0 |
390 | GX152300751 | 白洁 | 青云店镇 | 0 |
391 | GX152200494 | 杨帅 | 黄村镇 | 0 |
392 | GX152300767 | 赵宾 | 安定镇 | 0 |
393 | GX152300681 | 王鹏 | 北臧村镇 | 0 |
394 | GX152300874 | 陈岩 | 魏善庄镇 | 0 |
395 | GX152100482 | 王海亮 | 榆垡镇 | 0 |
396 | GX152100973 | 张号 | 榆垡镇 | 0 |
397 | GX152000974 | 申爽 | 长子营镇 | 1 |
398 | GX152200438 | 郎瑞宸 | 高米店街道 | 0 |
399 | GX152300677 | 高昂 |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 0 |
400 | GX152300712 | 李会 | 青云店镇 | 0 |
401 | GX152300688 | 宁德亮 | 林校路 | 1 |
402 | GX152200558 | 梁立新 | 林校路 | 1 |
403 | GX152100802 | 王杰峰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1 |
404 | GX151701273 | 张书春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1 |
405 | GX151800107 | 赵延良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1 |
406 | GX151800944 | 李洪田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1 |
407 | GX152000561 | 刘吉凤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1 |
408 | GX152100930 | 石义安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1 |
409 | GX152200369 | 赵树林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1 |
410 | GX152200635 | 汪佳文 |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 1 |
411 | GX152200632 | 薛健伟 | 魏善庄镇 | 0 |
412 | GX152200327 | 纪雪姣 | 魏善庄镇 | 1 |
413 | GX152200552 | 张卫东 | 魏善庄镇 | 0 |
414 | GX151900130 | 李学莲 | 清源 | 1 |
415 | GX152200543 | 王成龙 | 清源 | 1 |
416 | GX152200516 | 张滨 | 清源 | 1 |
417 | GX152200485 | 乐群芝 | 清源 | 1 |
418 | GX152200641 | 杨蕴秋 | 清源 | 1 |
419 | GX152200610 | 蒋超 | 西红门镇 | 1 |
420 | GX152200306 | 胡志喜 | 西红门镇 | 1 |
421 | GX152200222 | 杨永刚 | 西红门镇 | 1 |
422 | GX152200283 | 崔永哲 | 庞各庄镇 | 1 |
423 | GX152100862 | 崔芳芳 | 北臧村镇 | 1 |
424 | GX151900358 | 赵建吉 | 北臧村镇 | 1 |
425 | GX151900825 | 张举 | 青云店镇 | 0 |
426 | GX151801830展开阅读全文北京小客车家庭摇号申请条件有哪些?2021-01-06,全文共 2999 字 + 加入清单(一)家庭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家庭由家庭主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申请人构成,申请人总数不得少于2人。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 所有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离婚时原配偶名下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个人,离婚十年以内不得作为家庭申请人,2021年1月1日前已离婚的除外。 家庭申请应确定一名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参与指标配置,并作为将来的指标持有人。 所有家庭申请人在家庭主申请人获得指标后的十年以内不得再次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配置指标的过程中,家庭申请人不能同时再以其他形式申请配置指标。所有家庭申请人须声明申请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承诺遵守前述规定。 (二)本市户籍居民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军(警)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效的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证人的随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证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五)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注1:“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指:申请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向本市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 【例如:2021年1月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连续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 注2:“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申请人从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大于零,可以断月,不能断年,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例如:2021年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16年至2020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香港、澳门居民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七)台湾居民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签注,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八)外籍人员作为家庭主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北京签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许可或访问签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九)个体工商户可以作为家庭主申请人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吗? 可以。按个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市户籍居民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十一)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军(警)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十二)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效的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证人的随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证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十三)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注1:“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指:申请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向本市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 【例如:2021年1月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连续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 注2:“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申请人从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大于零,可以断月,不能断年,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例如:2021年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16年至2020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四)香港、澳门居民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十五)台湾居民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签注,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十六)外籍人员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北京签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许可或访问签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十七)个体工商户可以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吗? 可以。按个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可无需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推荐阅读: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样表)2021-07-08,全文共 1079 字 + 加入清单填 表 说 明一、本表封面及表中第3至5页中内容由申请家庭按要求如实填写,封面中“登记编号”由工作人员统一填写;第6至9页由申请家庭成员单位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填写;第10至 12页由街道(乡镇)、区(县)和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填写;“※”标注的部分申请廉租补贴资格时填写。申请家庭成员较多,收入情况证明栏不够,可复印空白表后填写。 二、本表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表格填写一式两份。 三、申请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可推举一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作为家庭申请人。 四、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应如实填写,在职人员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准盖章并签字;离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由退休金和失业救济金发放单位盖章签字;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五、申请家庭收入证明中“上年本人收入合计”为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个人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 六 、收件日期为申请家庭按要求交齐各种材料的正式受理日期。 申请廉租补贴资格的特别说明: 一、申请家庭按要求如实填写本表第8 页“※”标注的部分。 二、申请人应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收入和资产总额符合北京市廉租住房准入标准。 三、申请家庭年收入核定意见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核定填写。 特殊情况家庭认定: 老人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 严重残疾人员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有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人员。 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一人以上患有经医疗卫生部门确定的特殊病种。 承租危房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承租的住房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 优抚对象应当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优抚证件,包括:《革命烈士证明书》、《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革命伤残军人证》、《定期抚恤领取证》、《定期补助领取证》及区(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优抚对象身份的相关证明。 面临拆迁的家庭是指申请家庭居住的房屋已列入区县建委(房管局)核发的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内,并已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或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省部级劳模是指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 成年孤儿是指市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安置证明。 2023北京顺义区京籍无房家庭子女入学指南(材料+时间)2023-05-04,全文共 2186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文件精神,保障符合条件的本市非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标准 (一)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为本市非顺义区户籍,且其父母至少一人为本市户籍。户口簿及其他材料能清晰表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户籍页未直接标注关系的,提供与户籍信息一致的出生证明、结婚证等材料。 2.儿童年龄符合入学规定(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二)在顺义区实际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家庭在顺义区同一地址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提供《备案证明回执》。 2.适龄儿童父母任何一方在本市无住房,三年内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参照本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标准进行确认。 3.适龄儿童父母持有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发票、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房屋审批证明等)和房主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和租房纳税缴纳日期截至2023年4月30日应满3年以上(含3年)。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租住地下室、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人防空间、储藏室、过道房、车库、非合法建筑等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三)在顺义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顺义区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雇于顺义区用人单位的,应提供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劳动合同须于2020年4月30日前签订,至2023年4月30日须满3年,社会保险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至2023年4月30日须连续按月缴纳3年,同时应提供2020年5月至2023年3月在顺义区缴纳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连续缴纳无间断,补缴无效。 2.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2020年4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住所为顺义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的《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在2020年4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住所为顺义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备案文件盖有档案查询章的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的《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在2020年4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者应为申请人本人,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的《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审核程序 (一)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适龄儿童父母应在5月19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审核申请。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统筹审核工作,对初审合格的学生,开具《京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初审合格证明》。 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做好联合审核: 1.在顺义区务工就业材料由顺义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其中,劳动合同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2.本市无房情况和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情况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单独承租房屋实际居住情况由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负责。 3.出租房屋发票和《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由区税务局负责。 4.全家户口簿由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负责。 (二)注册采集信息 适龄儿童父母在5月26日前,持《京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初审合格证明》,携带本市非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申请注册。注册后于5月31日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选择“顺义区”端口,完善信息,确保网上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与所提供的本市非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一致。 (三)审核结果反馈 适龄儿童父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未通过审核的,由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四)入学审核登记 区教委对通过审核的本市非顺义区户籍无房家庭的适龄子女,协调安排入学。适龄儿童父母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教委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规范操作,如实记录审核结果,留存审核材料一年。 (二)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要加强对实施细则的学习和培训,做到熟悉标准,明确要求;要及时向申请人宣传审核程序和标准,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三)区教委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 2023北京丰台区京籍无房家庭子女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2023-04-27,全文共 1254 字 + 加入清单丰台区2023年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京建法〔2017〕21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的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内容 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因父母在丰台区长期居住并就业,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须提供以下材料:在丰台区就业材料、在丰台区实际住所租住材料、全家户口簿。 二、审核时间 申请、初审时间:2023年5月18日、19日。 三、审核程序 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各部门依据职责和标准审核材料。 (一)区教委受理审核申请,进行初审 儿童父或母按照本文第二条规定时间到区教委招生考试中心(丰台区望园西里4号)进行申请、初审。初审合格的,在2023年5月31日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写信息。 (二)相关审核单位进行复审 1.在丰台区就业材料由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 2.全家户口簿由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进行复审。 3.无房及租房情况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核或复审。 (三)审核结果反馈 审核结果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予以显示,儿童父母在2023年5月31日前自行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即完成学龄儿童信息采集。 四、审核标准 (一)无房家庭审核标准 参照本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标准进行确认。儿童父母任何一方均应在本市无住房,且三年内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 (二)在丰台区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儿童父或母需提供在丰台区就业材料。在丰台区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其父或母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丰台区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2.其父或母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其父或母还应提供自2020年6月至申请月前两个月全部在丰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与务工单位一致。 (三)在丰台区实际住所租住材料审核标准 儿童及其父母在本细则发布日之前已在丰台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儿童父母应提供自2020年6月至申请月的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回执和税收缴款书、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四)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及其父母为本市非丰台区户籍,户口簿及其它材料能清晰表明儿童与其父母的关系。 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五、其它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的,可在租赁住房所在地按规定入学。 (二)各审核部门严格执行审核标准,安排专人依据工作程序按时、规范审核,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顺利进行。 (三)儿童父母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由复审单位予以解释。 (四)如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责任。 点击查看: 京籍家庭如何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2022-02-07,全文共 577 字 + 加入清单(一)申请条件:申请人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名词解释:申请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 (二)申请地点:符合申请条件的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三)审核流程: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四)申请材料:共计7项,包括:1.按要求填写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核定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居住证》; 5.已婚家庭成员的《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6.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或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书及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凭证; 7.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证明。 三房轮候是什么意思?北京“三房”轮候家庭指什么?2019-10-23,全文共 924 字 + 加入清单“三房”轮候家庭指的是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 简单说,三房轮候家庭就是指廉租房、经适房及限价房轮候家庭。 什么是三房轮候优先? 三房轮候家庭是指廉租房、经适房及限价房轮候家庭,除三房轮候家庭外还有公租房轮候家庭,在摇公租房时,三房轮候家庭优先于公租房轮候家庭配租。 也就是说,这个优先是相对于(本次)公租房来说的,这次算优先,不是指你限价房配售时也优先哦。 【名词解释】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经适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与一般商品房不同的是,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 推荐阅读: 非京籍家庭如何在北京买房?2018-11-20,全文共 1061 字 + 加入清单非京籍家庭在北京买房,需要连续缴纳5年个税或社保,有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并保证购房人在北京并无房产,以上三点必须全部符合才能在北京购房,且只能购买一套住宅。 一、非京籍家庭如何在北京买房? 非京籍家庭想在北京买房,可申领工作居住证,或满足连续缴纳5年个税或社保,有合法有效的居住证的要求。 1、申领工作居住证 工作居住证相当于是北京的“绿卡”,买房资格同京籍家庭,已婚家庭可购买2套住宅,未婚家庭可购买1套住宅。 工作居住证申请名额,各单位情况不一样 2、连续缴纳60个月纳税或社保 没有工作居住证的非京籍家庭,需要满足在京连续60个月缴纳社保或个税,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才能具有在京买房的资格。无论是否结婚,都只能购买1套住宅。 计算缴纳社保或纳税的时间,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对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且不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 二、非京籍家庭买房需准备哪些材料? 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有效工作居住证。 《家庭购房申请表》与《购房承诺书》可由开发商准备: (1)如何准备纳税和社保证明? 本市购房资格核验系统已与市地税、人力社保部门联网,实现对购房家庭缴纳个税、社保情况的自动审核,购房居民家庭可不再提交纸质完税凭证或社保缴纳证明。但在认购新房时,购房者还需提供系统截图给开发商。 (2)居住证暂时没有办下来怎么办? 如果在买房时,居住证还未办理下来,可以使用《北京居住登记卡》,还未来得及更换居住证的,还可以用暂住证。 三、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非京籍家庭需要注意,缴纳的社保和个税不要轻易中断;认购新房前,可提前在住建委网站上进行购房资格核验,确保自己有资格买房,避免违约。 1、社保、纳税不要断 要求社保不能断月,个税不能断年,如果因为工作调动导致的社保断月,补缴有效,但单位补缴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且不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如果出现断缴的情况,建议在买房前先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资质,再去购买。 2、提前检验自己的购房资质 非京籍家庭要买房,先确认自己的购房资质,再进行买房的流程。买新房,正式做购房资格核验是在签订认购书之后,如果因为没有购房资格买不了房,违约可能会由购房者承担。 最后提醒大家,社保和纳税不要轻易中断哦。 资料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链家 推荐阅读: 北京残疾退役士兵人武部现役干部家庭申请保障房优先吗?2023-11-24,全文共 545 字 + 加入清单北京残疾退役士兵人武部现役干部家庭申请保障房优先吗?按照京民安发〔2010〕433号,残疾退役士兵领取购(建)房补贴后,符合条件的可优先配租配售政策性住房;按照京建发〔2011〕299号,符合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资格的人武部干部属于优抚家庭的,由申请家庭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从本区(县)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中优先配租配售。 公共租赁住房对申请人有什么要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哪些?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廉租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其中申请廉租住房的低保家庭成员按民政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上标明的人口认定。 相关搜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