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北京通州区非京籍适龄儿童幼升小入学工作办法
2024-05-05,全文共 1938 字
+ 加入清单根据《2024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入学方式
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小学服务范围(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服务范围)居住并联合审核通过的,采取“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派位到我区有接收条件的小学入学。
(一)自有住房
1.联合派位学校
01片区:
第一组:第四中学小学部、贡院小学、中山街小学永顺校区
第二组:民族小学、中山街小学、东方小学
第三组:第二中学小学部、后南仓小学、官园小学
第四组:黄城根小学通州校区、芙蓉小学、北京小学通州分校、后南仓小学紫运校区
第五组:南关小学、运河小学、玉桥小学、教师研修中心实验学校小学部
第六组:北苑小学、潞河中学附属学校、第一实验小学、第一实验小学杨庄校区
第七组:运河中学附属小学、临河里小学、史家小学通州分校、实验二小通州分校
第八组:通运小学
02片区:
第九组:官园小学西马庄校区
第十组:北京小学通州分校北校区
第十一组:潞苑小学
第十二组:龙旺庄小学、芙蓉小学焦王庄校区
03片区:
第十三组:梨园镇中心小学、育才学校通州分校小学部
第十四组:梨园学校小学部
第十五组:大稿村小学
其他:
第十六组:台湖学校小学部
2.志愿填报和派位
适龄儿童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一个联合派位学校组即一个志愿,志愿必须填满,按所填志愿的顺序和学校可接收学位数量进行电脑派位。第一志愿,在联合派位学校服务范围内自有住房优先。
在填报志愿时,01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填报第一组至第八组、第十二组、第十三组;02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填报第九组至第十二组;03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填报第十三组至第十六组。
(二)租住住房
1.联合派位学校
第一组:官园小学西马庄校区
第二组:北京小学通州分校北校区、潞苑小学
第三组:龙旺庄小学、芙蓉小学焦王庄校区
第四组:梨园镇中心小学、育才学校通州分校小学部
第五组:梨园学校小学部、大稿村小学
第六组:张家湾镇中心小学、张家湾村民族小学、张家湾镇民族小学
第七组:上店小学、枣林庄民族小学
第八组:牛堡屯学校小学部、陆辛庄学校小学部
第九组:宋庄镇中心小学、师姑庄小学
第十组:运河小学温榆校区、东方小学北寺庄校区
第十一组:十一学校通州实验学校小学部
第十二组:贡院小学徐辛庄校区、翟里小学、第一实验小学葛渠校区
第十三组:潞城镇中心小学、卜落垡小学
第十四组:大东各庄小学、大豆各庄小学
第十五组:芙蓉小学沙古堆校区、杜柳棵小学、郎府小学
第十六组:西集镇中心小学、大灰店小学、新东仪小学
第十七组:肖林小学
第十八组:漷县镇中心小学、靛庄小学
第十九组:马头小学、草厂小学
第二十组:觅子店学校小学部、东定安小学、侯黄庄小学
第二十一组:永乐店镇中心小学、小务小学
第二十二组:德仁务小学、柴厂屯学校小学部
第二十三组:于家务乡中心小学、西垡小学
第二十四组:渠头小学
第二十五组:台湖镇中心小学、景山学校通州分校小学部
第二十六组:银河湾小学、潞河中学附属学校次渠家园校区
第二十七组:荣海小学
第二十八组:台湖学校小学部
2.志愿填报和派位
适龄儿童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一个联合派位学校组即一个志愿,志愿必须填满,按所填志愿的顺序和学校可接收学位数量进行电脑派位。
在填报志愿时,01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填报第一组至第三组、第六组至第二十八组;02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填报第一组至第三组、第六组至第二十八组;03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填报第四组至第二十八组。
(三)其他
填满志愿但因小学学位不足未派位进入志愿学校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委确定学校入学。
01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租住住房的,在自有住房派位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参与01片区自有住房联合派位学校的派位。
二、副中心拓展区入学方式
副中心拓展区小学服务范围(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服务范围)居住并联合审核通过的,由相应的乡镇政府安排到我区有接收条件的小学入学。
三、注意事项
适龄儿童父母在采集信息时应如实填报,信息不准确将不能正常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通州区小学入学资格:(一)适龄儿童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二)未到派位或安排的小学报到。
四、时间安排
6月24日至6月26日,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小学服务范围居住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登录“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填报志愿。
7月5日,全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登录“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查询派位或安排的入学结果。
7月6日,全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到派位或安排的小学报到。
2024北京通州区非京籍义务教育入学材料要求有哪些?
2024-05-05,全文共 1435 字
+ 加入清单入学材料:务工就业材料、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
入学材料要求:
(一)务工就业材料
申请人提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应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1.受雇于用人单位,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京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通州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社会保险在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缴满12个月,自2024年4月26日(含)起补缴无效。
2.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个体或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营业执照、个体或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营业执照、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股东或合伙人,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文件(投资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文件(投资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条件2、3、4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除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以外)为2023年3月31日及以前办理,法定代表人、股东、投资人至今持续任职,且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材料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的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自2024年4月26日(含)起补缴无效。
(二)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申请人提供在通州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应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1.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购房票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时间应为2023年12月31日及以前。
2.租住住房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票据、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在通州区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在通州区租住无房产证农村住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以上情况租住起始时间应为2023年12月31日及以前。
2024年,我区继续实施“六年一学位”政策。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申请人所持有的北京市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件地址与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必须一致。
其中租住住房的,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含)前租住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2024年1月1日(含)以后变更租住地址无效。
2024年3月18日起北京通州区科创二街部分路段交通管制
2024-03-09,全文共 134 字
+ 加入清单为保障通州区科创二街的交通安全顺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4年3月18日起,科创二街(经海路至经海七路)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4年3月6日
2023北京通州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附时间安排)
2023-05-04,全文共 2574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批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积极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入学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秩序,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坚持区级为主,区教委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平稳有序。
三、入学条件和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小学入学
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到实际居住地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与住房地址一致的新生,要优先保证其在相应的学校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与住房地址不一致的新生,以住房地址为主入学;学校招生范围内只有户口无住房的新生,由区教委和乡镇政府安排入学。
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等因素,部分小学实施单校划片和多校联合派位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具体办法由区教委制定。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户籍不在我区,长期在我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我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我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安排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具体办法由区教委制定。
2023年,我区继续实施“六年一学位”政策。
2.初中入学
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就近原则,采用分配入学的办法升入初中。
为缓解局部地区入学压力,部分初中实施部分招生计划派位录取的入学方式。具体办法由区教委制定。
要求回户口所在区或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情况见附件1。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在我区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经相关委办局、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联合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小学入学,联合审核通过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小学服务范围居住的,按照“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在副中心拓展区小学服务范围居住的,安排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具体办法见附件2。
初中入学,联合审核通过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在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小学服务范围居住的,按照“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在副中心拓展区小学服务范围居住的,安排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具体办法见附件3。
(三)民办学校入学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广告和招生简章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收费标准,以招收我区学生为主。
(四)其他说明
区级以上引进人才等人员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等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以2023年5月1日为时间节点,此时间之后在通州区购买房产并用于申请入学的,实施多校划片,不再对应一所学校。
四 工作要求
(一)工作职责
我区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教委全面负责组织实施。
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中小学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区教委会同乡镇街道组织、协调。副中心拓展区中小学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乡镇组织、协调。
各中小学严格执行区教委制定的工作实施细则,树立全局意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建立和完善特殊情况会商机制,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分类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规范操作
1.严格执行区教委的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4。
2.实行计划管理
区教委结合学龄人口数量、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招生计划并上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计划。
3.强化部门联动审核
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实际居住条件的审核,严格审核过道房、地下室、车库房、空挂户情况。
(三)公示宣传
区教委通过“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向社会公示本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小学招生服务范围。各中小学以招生简章的形式公示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安排等内容。
区教委和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对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进行广泛、深入、细致地宣传,特别是要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校额到校等政策,推进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顺利实施。
(四)监督检查
区教委加强对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对有关学校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五)严肃入学纪律
各中小学严格执行区教委统一规定的入学工作时间和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2023北京通州区按京籍对待的非京籍适龄儿童少年情况一览
2023-05-04,全文共 247 字
+ 加入清单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对非本市户籍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各类人员子女,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对待:
1.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
2.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3.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
4.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5.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子女;
6.父母一方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子女;
7.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工子女。
2023北京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2023-05-04,全文共 207 字
+ 加入清单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原则有哪些?
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坚持区级为主,各区教委负责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平稳有序。
北京通州区提供儿科诊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
2023-12-03,全文共 3200 字
+ 加入清单21家提供儿童诊疗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
01、甘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潞城镇侉店村
★儿科诊疗服务内容:提供6岁以上儿童输液服务,但需要评估血管情况,提供上级医院儿童外带套管针输液
★服务时间:8:00-11:30/13:30-20:00
★开展化验项目:血常规、血生化、支原体肺炎、甲流、合胞病毒、新冠、腺病毒
★其他:柯萨奇病毒、衣原体肺炎。
02、张家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湾镇太玉园东区甲2号
★儿科诊疗服务内容:全科医师接诊3岁以上儿童,输液需评估患儿血管情况,提供上级医院儿童外带套管针输液
★服务时间:8:00-11:30/13:00-16:30;延时服务16:30-20:00
★开展化验项目:血常规、血生化、支原体肺炎、甲流、合胞病毒、新冠、腺病毒
★其他:柯萨奇病毒,肺炎衣原体
03、台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台湖镇台湖大街
★儿科诊疗服务内容:每周一、周四全天儿科专家出诊,其余时间全科医师接诊。提供3岁以上儿童输液服务,需要评估患儿血管情况。提供上级医院儿童外带套管针输液
★服务时间:儿科专家每周一、周四8:00-11:00/13:30-16:30;其余时间全科医师24小时可接诊儿童患者
★开展化验项目:血常规、血生化、支原体肺炎、甲流、乙流、合胞病毒、新冠、腺病毒
★其他:柯萨奇病毒、衣原体肺炎
04、徐辛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宋庄镇徐辛庄村东
★儿科诊疗服务内容:全科医师接诊3岁以上儿童,输液需评估患儿血管情况,提供上级医院儿童外带套管针输液
★服务时间:8:00-11:30/13:30-20:00
★开展化验项目:血常规、血生化、支原体肺炎、甲流、乙流、合胞病毒
05、次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台湖镇次渠大街
★儿科诊疗服务内容:输液需评估患儿血管情况,同时提供上级医院儿童外带套管针输液
★服务时间:儿科门诊周一到周五7:50-11:30/13:30-16:50;延时到20时及周六周日服务,由全科门诊提供3岁及以上儿童初步诊疗服务
★开展化验项目:血常规、血生化、支原体肺炎、甲流、乙流、合胞病毒、新冠
06、于家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于家务乡政府东
★儿科诊疗服务内容:每周二、三、五上午为专家门诊,其余时间全科医生接诊。输液需评估患儿血管情况。可提供上级医院儿童外带套管针输液
★服务时间:每周二、三、五8:00-11:00有儿科主任出门诊;24小时全科医生接诊儿童患者
★开展化验项目:血常规、血生化、支原体肺炎、甲流、乙流、合胞病毒、新冠、腺病毒
★其他:衣原体、柯萨奇
07、马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马驹桥镇兴华大街11号
★儿科诊疗服务内容:输液需评估患儿血管情况,提供上级医院儿童外带套管针输液
★服务时间:8:00-11:30/13:30-17:00;周一到周五17:00-20:00延时服务,由全科医生提供3岁以上儿童化验单解读,外带输液等服务
★开展化验项目:血常规、血生化、支原体肺炎、甲流、新冠
08、郎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西集镇郎东村北
★儿科诊疗服务内容:12岁以下及肥胖儿童血管需要评估,提供上级医院儿童外带套管针输液
★服务时间:全科医师24小时接诊儿童患者
★开展化验项目:血常规、血生化、支原体肺炎、甲流、乙流
09、潞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通运街道紫运北街
★儿科诊疗服务内容:全科医师接诊3岁以上儿童,输液需评估患儿血管情况,提供上级医院儿童外带套管针输液
★服务时间:8:00-11:30/13:30-17:00;延时服务17:00-20:00
★开展化验项目:血常规、血生化、支原体肺炎、甲流、合胞病毒、腺病毒
★其他:柯萨奇病毒、衣原体肺炎
10、永乐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永乐店镇永乐大街20号
★儿科诊疗服务内容:全科医师接诊3岁以上儿童,输液需评估患儿血管情况,提供上级医院儿童外带套管针输液
★服务时间:全科医生24小时接诊3岁以上儿童
★开展化验项目:血常规、血生化、支原体肺炎、甲流、乙流、合胞病毒、新冠
11、宋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宋庄镇前夏公庄村
★儿科诊疗服务内容:全科医师接诊3岁以上儿童,输液需评估患儿血管情况,提供上级医院儿童外带套管针输液
★服务时间:8:00-11:30/13:30-20:00
★开展化验项目:血常规、血生化、支原体肺炎、甲流、新冠
12、大杜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马驹桥镇大杜社村北
★儿科诊疗服务内容:全科医师接诊3岁以上儿童,输液需评估患儿血管情况,提供上级医院儿童外带套管针输液
★服务时间:全科医师24小时接诊儿童患者
★开展化验项目:血常规、血生化、支原体肺炎、甲流、乙流、合胞病毒、新冠、腺病毒
★其他:衣原体、柯萨奇
13、梨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玉桥街道葛布店南里11号楼
★儿科诊疗服务内容:提供6岁以上儿童输液,但要评估血管情况,可提供上级医院套管针服务
★服务时间:8:00-11:00/13:30-20:00全科医生接诊儿科患者;17:20以后不能提供化验
★开展化验项目:血常规、血生化、支原体肺炎、甲流、乙流、合胞病毒、腺病毒
★其他:衣原体,柯萨奇,副流感
14、永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永顺镇龙旺庄36号
★儿科诊疗服务内容:全科医师接诊3岁以上儿童,提供6岁以上儿童输液,但要评估血管情况,可提供上级医院套管针服务
★服务时间:8:00-11:30/13:30-20:00
★开展化验项目:血常规、血生化、支原体肺炎、甲流
15、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中山大街56院1号
★儿科诊疗服务内容:全科医师提供6岁以上儿童输液,但要评估血管情况,提供上级医院儿童外带套管针输液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1:30/13:00-17:30;延时服务17:30-20:00
★开展化验项目:血常规、血生化、支原体肺炎、甲流、新冠
16、牛堡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湾镇后坨村186号
★儿科诊疗服务内容:全科医师接诊3岁以上儿童,输液需评估患儿血管情况,提供上级医院儿童外带套管针输液
★服务时间:全科医生24小时接诊3岁以上儿童
★开展化验项目:血常规、血生化、支原体肺炎、合胞病毒、新冠、腺病毒
★其他:衣原体、柯萨奇
17、漷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漷县镇漷兴一街
★儿科诊疗服务内容:全科医师接诊3岁以上儿童,输液需评估患儿血管情况,提供上级医院儿童外带套管针输液
★服务时间:全科医生24小时接诊3岁以上儿童
★开展化验项目:血常规、血生化、支原体肺炎、甲流
18、西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西集镇西集村132号
★儿科诊疗服务内容:全科医师接诊3岁以上儿童,输液需评估患儿血管情况,提供上级医院儿童外带套管针输液
★服务时间:全科医师24小时接诊儿童患者
★开展化验项目:血常规、血生化、支原体肺炎、甲流、乙流、新冠
19、觅子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漷县镇觅子店村北
★儿科诊疗服务内容:全科医师接诊3岁以上儿童,输液需评估患儿血管情况,提供上级医院儿童外带套管针输液
★服务时间:全科医师24小时接诊儿童患者
★开展化验项目:血常规、血生化、支原体肺炎、甲流、乙流
20、新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芙蓉北路月亮河七星公馆西侧约100米
★儿科诊疗服务内容:全科医师接诊3岁以上儿童,提供6岁以上儿童输液,但要评估血管情况,可提供上级医院套管针输液服务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6:30
★开展化验项目:血常规、血生化、支原体肺炎、甲流、新冠
21、玉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运河西大街21号
★儿科诊疗服务内容:全科医师接诊3岁以上儿童,提供6岁以上儿童输液,需要评估血管情况,可提供上级医院套管针输液服务
★服务时间:8:00-11:30/13:30-17:00;延时服务17:00-20:00
★开展化验项目:血常规、血生化、支原体肺炎、甲流、乙流、新冠
2023年6月北京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一览
2023-06-13,全文共 3410 字
+ 加入清单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结合通州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开展2023年第二次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68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列入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属于通州区定向培养的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届毕业生。
(二)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3届毕业生(含两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三)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报考北京市乡村教师特岗计划岗位,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包括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京外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四)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上岗前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
(七)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北京市常住户口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在校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且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并符合相关回避原则。
四、报名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通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招平台”)http://zhaopin.bjtzeduyun.com进行报名。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2023年6月19日9:00至2023年6月21日12: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系统中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查完成后不得修改。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随时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五、考核安排
考试采取职业素养考核与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职业素养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一)职业素养考核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职业素养考核环节。职业素养考核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线上闭卷方式进行,重点对教育教学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师应知应会常识等综合知识进行考察。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确认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23日9:00至2023年6月26日12: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点击“笔试确认”,未按期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准考证查询
请于2023年6月29日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本人准考证。
4.笔试系统测试
笔试在专业的系统中进行。完成笔试确认的报考人员考前需要进行系统测试,测试安排及须知将在“公招平台”发布,请及时关注并在2023年7月3日前完成测试。
5.笔试时间
2023年7月5日上午9:00-11:00
6.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公招平台”发布。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及时登录“公招平台”打印职业素养考核成绩单。
7.专业技能考核入围
笔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专业技能考核人选。达不到考核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员入围。
(二)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对专业技能考核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不合格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专业技能考核资格,根据该岗位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需递补,将电话通知递补人员。
1.资格复审方式
(1)资格复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待入职前,将对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2)报考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3)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从“公招平台”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其中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2)《职业素养考核成绩单》(从“公招平台”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如为学校集体户,需出具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乡村教师特岗计划岗位的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
(8)教师资格证书,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英语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10)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北京生源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2)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专业技能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专业技能考核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通过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
2.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
3.专业技能考核工作另行安排,请随时关注“公招平台”。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以职业素养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与职业素养考核成绩都相同,以专业技能考核主考官所打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区教委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拟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专业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中递补,并单独通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公示后放弃的,将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统一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zhengfu.bjtz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考生须随时关注“北京市通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招聘进展;
(二)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安排参加招聘,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程序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四)考生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聘用人员须服从区教委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视同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入职后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具体服务期限由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通州区教委将适时予以调整。
联系人:金老师、冯老师;联系电话:60555095
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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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北京通州区19个公租房项目轮候排序结果公布
2023-05-22,全文共 373 字
+ 加入清单《关于通州光机电等19个项目公租房房源面向通州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配租的公告》中具有保障房备案资格的轮候家庭排序结果的公告
我委根据2023年4月20日发布的《关于通州光机电等19个项目公租房房源面向通州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配租的公告》中配租排序原则,对2017年3月24日(含)至2023年3月31日(含)期间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通州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2133户按照配租套型分别进行了排序,排序结果见附件。
附件:
1.通州区具有保障房备案资格的家庭公开配租选房排序表-大套型
2.通州区具有保障房备案资格的家庭公开配租选房排序表-中套型
3.通州区具有保障房备案资格的家庭公开配租选房排序表-小套型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
2023年4月北京通州区公租房房源信息(面积+租金)
2023-04-21,全文共 2417 字
+ 加入清单通州光机电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通州区台湖镇兴光三街9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33套,小套型8套,建筑面积约34.84-37.45㎡;中套型5套,建筑面积约53.40-54.98㎡;大套型20套,建筑面积约62.92-69.23㎡。租金标准为31元/建筑㎡·月。
璟秀欣苑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通州区台湖镇东石东三路6号院、7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83套,小套型21套,建筑面积约39.01-39.43㎡;中套型57套,建筑面积约51.41-54.25㎡;大套型5套,建筑面积约57.20-57.74㎡。租金标准为35元/建筑㎡·月。
盛达嘉园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通州区台湖镇东石东五路2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40套,小套型19套,建筑面积约39.05-41.42㎡;中套型8套,建筑面积约51.65-53.25㎡,大套型13套,建筑面积约57.31-59.41㎡。租金标准为35元/建筑㎡·月。
拾景园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通州区台湖镇嘉创二路1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13套,小套型10套,建筑面积约41.81-42.23㎡;中套型3套,建筑面积约52.07-53.14㎡。租金标准为35元/建筑㎡·月。
缇香雅园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通州区于家务乡新月里21号楼。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35套,小套型27套,建筑面积约41.83-44.17㎡;大套型8套,建筑面积约54.90-64.35㎡。租金标准为24元/建筑㎡·月。
台湖银河湾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通州区台湖镇海盛四街10号院、14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171套,小套型109套,建筑面积约37.76-48.57㎡;中套型15套,建筑面积约51.76-56.68㎡;大套型47套,建筑面积约58.21-63.13㎡。租金标准为31元/建筑㎡·月。
燕保·马驹桥家园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兴贸二街。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93套,小套型70套,建筑面积约30.82-43.02㎡;大套型23套,建筑面积约58.50-60.38㎡。租金标准为28元/建筑㎡·月。
燕保·梨园家园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街道原铜牛针织厂旧址。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76套,小套型27套,建筑面积约30.13-30.26㎡;中套型32套,建筑面积约49.86-50.58㎡;大套型17套,建筑面积约61.06-63.04㎡。租金标准为34元/建筑㎡·月。
燕保·台湖家园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通州区台湖镇海盛一街1号院、通州区台湖镇海盛一街3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1050套,小套型268套,建筑面积约33.83-33.97㎡(预测面积,具体面积以实际签约入住为准);大套型782套,建筑面积约57.96-60.00㎡(预测面积,具体面积以实际签约入住为准)。租金标准为39元/建筑㎡·月,预计2023年7月以后办理入住。
新地国际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通州区永顺镇安顺北里3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54套,小套型50套,建筑面积约为34.92-39.25㎡,中套型1套,建筑面积约40.52㎡。大套型3套,建筑面积约54.21-54.27㎡。租金标准为28元/建筑㎡·月。
通瑞嘉苑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通州区潞邑街道东潞苑一区9号楼。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15套,中套型15套,建筑面积约为39.80-43.31㎡,租金标准为24元/建筑㎡·月。
方恒东景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通州区临河里103、104号楼。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2套,小套型1套,建筑面积约为35.33㎡;中套型1套,建筑面积约为46.34㎡。租金标准为28元/建筑㎡·月。
运潮馨苑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通州区仪府路12号院9号楼。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4套,小套型1套,建筑面积约为48.98㎡;中套型3套,建筑面积约为52.08㎡,租金标准为16元/建筑㎡·月。
大方居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通州区梨园镇京洲园336号楼。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11套,中套型6套,建筑面积约为35.41-35.79㎡;大套型5套,建筑面积约为49.45-49.75㎡。租金标准为26元/建筑㎡·月。
怡然世家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通州区梨园镇半壁店大街23号怡然世家275号楼。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9套,中套型7套,建筑面积约为34.06-35.65㎡;大套型2套,建筑面积约为48.91㎡。租金标准为27元/建筑㎡·月。
台湖东亚家园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通州区湖亦路。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159套,小套型54套,建筑面积约为29.91-31.10㎡;中套型66套,建筑面积约为40.51-42.71㎡;大套型39套,建筑面积约为50.16-54.56㎡。租金标准为22元/建筑㎡·月。
首开缇香郡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通州区于家务乡首开缇香郡2号楼。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11套,小套型10套,建筑面积约为43.76-43.94㎡;大套型1套,建筑面积约为60.7㎡。租金标准为16元/建筑㎡·月。
珠江东都国际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通州区潞邑西路。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29套,小套型25套,建筑面积约为32.23-38.13㎡;中套型4套,建筑面积约为42.25-45.08㎡。租金标准为26.8元/建筑㎡·月。
金隅花石苑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通州区梨园镇土桥。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5套,大套型5套,建筑面积约为81.54-87.80㎡。租金标准为27元/建筑㎡·月。
上述19个公租房项目可配租房源套数共计1893套,具体租金标准及房屋建筑面积均以合同签订时的标准为准;具体房源明细详见附件,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可选房源,项目具体房源数量及户型图以选房现场为准。
上述公租房项目的租金不包含物业费、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注:上述房屋面积为参考值,具体面积以权属登记实测面积为准。
2023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招聘公告(附报名表)
2023-12-06,全文共 2785 字
+ 加入清单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森林火灾扑救能力,增强区级森林消防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补充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此次共补充招聘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队员17人,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情况详见《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补充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岗位信息概览如下:
(点击查看大图)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北京市户籍或取得北京市居住证明;
3.年龄及学历需符合《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补充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有关要求;
4.报考专用车辆驾驶员岗位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
5.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6.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审查合格;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8.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录用。从事森林灭火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的人员优先录用。
9.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10.由于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所从事的工作较为辛苦且具有一定危险性,限男性报考。
三、报考程序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院内)
2.报名注意事项
须报考者本人到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类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粘贴同底版1寸彩色免冠照片(白底),其中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非北京户籍的携带北京市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报考专用车辆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北京市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招聘知情书》(附件3)两份,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所有复印件上需本人手签“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姓名并注明日期。现场报名时,返回到报考人员手中的《报名登记表》将作为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的准考证使用,《报名登记表》丢失视同放弃考试。
四、考试安排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23年12月17日,具体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登记表》参加体能测试。
3.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仰卧起坐、跳绳;单项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4)。
(二)心理测试和面试
1.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将在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聘用岗位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3。
2.心理测试和面试时间在12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将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通知公告栏(点击进入)公布。
3.心理测试采用合格评定制;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心理测试和面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4.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发现替考、作弊及不服从统一安排等违规行为,测试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
(三)体检及政审
1.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且心理测试合格人员,按照体能测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结果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需提交一份由被政审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
(四)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通知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如出现录用岗位空缺的,按照同岗位进入面试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顺序,履行相关程序补充录用。
(一)用工方式
聘用人员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由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委托劳务派遣单位,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录用。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所有受聘人员由通州区应急管理局统一调配和安排至各中队相关岗位上工作。对不服从调配的人员,将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岗位因工作性质特殊,用工用时按通州区应急管理局相关制度执行,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实行工作时24小时驻勤备战。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标准按照现有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六、特别提示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政审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通知公告栏(点击进入)查阅成绩及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此次补充招聘各环节安排较为紧凑,由于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五)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由于从事的工作较为辛苦且具有一定危险性,适合男性报考,报名前请您慎重决定。
咨询电话:6952464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00
咨询时间(节假日休息) 下午14:00-17:00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补充招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补充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补充招聘知情书
附件4: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补充招聘体能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2023北京通州区非京籍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2023-05-04,全文共 2497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通州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为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务工就业材料、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审核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程序
(一)申请受理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以下简称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指定地点提出审核申请。
(二)联合审核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依据部门职责和相应标准建立工作机制,联合审核材料。职责如下:
1.在京务工就业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审核。其中,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管局审核。
2.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自委通州分局审核。
3.北京市居住证、全家户口簿由通州公安分局审核。
4.超龄儿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学由区教委审核。
(三)结果反馈
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反馈结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取得在京就读证明。
二、审核标准
(一)务工就业材料
申请人提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应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1.受雇于用人单位,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在京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在通州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社会保险在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缴满12个月,自2023年4月26日(含)起补缴无效。
2.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个体或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营业执照、个体或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营业执照、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股东或合伙人,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文件(投资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文件(投资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条件2、3、4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除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以外)为2022年3月31日及以前办理,法定代表人、股东、投资人至今持续任职,且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材料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自2023年4月26日(含)起补缴无效。
(二)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申请人提供在通州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应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1.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购房票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时间应为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
2.租住住房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票据、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在通州区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在通州区租住无房产证农村住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以上情况租住起始时间应为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
2023年,我区继续实施“六年一学位”政策。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申请人所持有的北京市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件地址与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必须一致。
其中租住住房的,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含)前租住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2023年1月1日(含)以后变更租住地址无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培训和宣传
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实施细则的学习和培训,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审核标准和程序,明确要求,要积极向社会宣传审核标准和程序,便于家长及时准备相关材料,要耐心细致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
(二)严格标准和程序
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要严格执行实施细则,不得细化和变更审核标准和程序,确保标准全区一致、全程一致,不得出现不同街道、乡镇之间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不得出现标准前后不一的情况,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责成有关科室、具体人员负责审核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添置设备、开辟固定审核办公场所,要做好档案材料的存档、备查工作。
(三)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主管区长担任组长,参与审核工作的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工作进展汇报,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分类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在工作中要注重沟通和协调,如遇特殊情况,及时请示、汇报、处理。
四、其他
按照《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新转入通州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小学和初中学生,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审核有关材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31日。
本实施细则由区教委负责解释。
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北京通州区公租房面向具有保障房资格的轮候家庭专项配租公告
2023-10-18,全文共 2217 字
+ 加入清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的通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市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8〕554号)及《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文件精神,为提高精准保障能力,加快解决特殊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现就我区69户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进行专项配租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本次专项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房源共11个项目,分别为台湖光机电公租房项目、璟秀欣苑、盛达嘉园、燕保·梨园家园、方恒东景、缇香雅园、燕保·马驹桥家园、运潮馨苑、新地国际、通瑞嘉苑、珠江东都国际,房源共计106套,其中小套型42套、中套型39套、大套型25套。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专项配租房源信息表》。
二、配租对象
2017年3月24日(含)至2023年9月30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获得保障房市级备案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
三、配租排序原则及结果公示
(一)配租排序原则
按照备案日期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1.备案日期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日期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日期、配租资格相同的,备案编号小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编号大的家庭排序在后。(例如:GX121700123与GX121700135备案时间相同,GX121700123排序在前,GX121700135排序在后)
3.其他区县迁入通州区的申请家庭,公租房申请备案时间在2017年3月24日之前的按迁入通州区时间进行排序,在2017年3月24日之后的按申请备案时间排序。
(二)配租套型标准
(三)排序结果及公示
我委根据配租排序原则,对通州区69户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按照配租套型分别进行了排序,排序结果公示见附件2《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专项配租选房排序表》。
四、配租程序
(一)选房方案
1.选房时间
2023年10 月16日(星期一)下午2:00-5:00,请选房家庭提前20分钟到场(具体选房时间以《选房通知单》为准)。
2.选房地点
通州区海盛四街10号院,台湖银河湾(东区)东门东侧。
3.选房家庭需携带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一份;
(2)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一份;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一份;
(4)《选房通知单》一份;
(5)《公共租赁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
选房时申请人本人须亲自到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以及第3条规定的材料代办选房手续。《授权委托书》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摁手印。
4.注意事项
(1)选房家庭须按时到场,在通知选房时间范围内仍未到场,视为迟到,将由排序在后的家庭依次选房。
(2)选房工作全部结束后,如该家庭仍未到场进行选房,视为放弃本次优先选房资格。
(3)选房工作全部结束后,如该家庭到场未进行选房,视为放弃本次优先选房资格(将现场签署《放弃优先配租资格承诺书》)。
(4)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相关规定,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选房时,应当告知该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同一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应当在信息系统对该家庭相关情况予以记录。
(二)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本次配租项目在办理入住手续之前,将由通州区住保中心对选房家庭的资格进行复核。选房家庭应到原申请乡镇、街道住房保障窗口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办理入住手续。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与资格复核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配租。
五、其他
咨询电话:
北京通州区各街乡住保电话 | ||
序号 | 街乡 | 咨询电话 |
1 | 新华街道 | 80880782 |
2 | 中仓街道 | 69553773 |
3 | 北苑街道 | 69558847 |
4 | 玉桥街道 | 81580121 |
5 | 永顺镇 | 89588019 |
6 | 梨园镇 | 60526316 |
7 | 宋庄镇 | 69592072 |
8 | 潞城镇 | 89581028 |
9 | 西集镇 | 61570208 |
10 | 张家湾镇 | 81569320 |
11 | 漷县镇 | 80557606 |
12 | 台湖镇 | 61536038 |
13 | 永乐店镇 | 80572270 |
14 | 马驹桥镇 | 60500746 |
15 | 于家务乡 | 50973911 |
16 | 通运街道 | 80518007 |
17 | 杨庄街道 | 80812365 |
18 | 文景街道 | 80579191 |
19 | 九棵树街道 | 60526763 |
20 | 临河里街道 | 80811039 |
21 | 潞邑街道 | 89588019 |
22 | 潞源街道 | 89538301 |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附件:
1.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专项配租房源信息表
2.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专项配租选房排序表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 月11日
2023年6月北京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对象有哪些?
2023-06-13,全文共 393 字
+ 加入清单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对象
(一)列入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属于通州区定向培养的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届毕业生。
(二)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3届毕业生(含两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三)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报考北京市乡村教师特岗计划岗位,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包括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京外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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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通州区非京籍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2024-05-05,全文共 2372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通州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一、审核程序
(一)申请受理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以下简称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审核申请。
(二)联合审核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依据部门职责和相应标准建立工作机制,联合审核材料。职责如下:
1.在京务工就业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审核。其中,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管局审核。
2.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自委通州分局审核。
3.北京市居住证、全家户口簿由通州公安分局审核。
4.超龄儿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学由区教委审核。
(三)结果反馈
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反馈结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取得在京就读证明。
二、审核标准
(一)务工就业材料
申请人提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应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1.受雇于用人单位,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京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通州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社会保险在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缴满12个月,自2024年4月26日(含)起补缴无效。
2.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个体或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营业执照、个体或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营业执照、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股东或合伙人,在通州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文件(投资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通州区租住住房的,应提供在通州区经营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文件(投资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企业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条件2、3、4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除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以外)为2023年3月31日及以前办理,法定代表人、股东、投资人至今持续任职,且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材料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的银行缴税凭证(或完税证明),自2024年4月26日(含)起补缴无效。
(二)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申请人提供在通州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应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1.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购房票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时间应为2023年12月31日及以前。
2.租住住房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票据、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在通州区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在通州区租住无房产证农村住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以上情况租住起始时间应为2023年12月31日及以前。
2024年,我区继续实施“六年一学位”政策。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申请人所持有的北京市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件地址与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必须一致。
其中租住住房的,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含)前租住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2024年1月1日(含)以后变更租住地址无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培训和宣传
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实施细则的学习和培训,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审核标准和程序,明确要求,要积极向社会宣传审核标准和程序,便于家长及时准备相关材料,要耐心细致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
(二)严格标准和程序
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要严格执行实施细则,不得细化和变更审核标准和程序,确保标准全区一致、全程一致,不得出现不同街道、乡镇之间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不得出现标准前后不一的情况,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责成有关科室、具体人员负责审核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添置设备、开辟固定审核办公场所,要做好档案材料的存档、备查工作。
(三)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主管区长担任组长,参与审核工作的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工作进展汇报,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分类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在工作中要注重沟通和协调,如遇特殊情况,及时请示、汇报、处理。
四、其他
按照《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新转入通州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小学和初中学生,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审核有关材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31日。
本实施细则由区教委负责解释。
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4月30日。
北京通州区家电消费券补贴多少钱?
2023-05-26,全文共 225 字
+ 加入清单消费者在通州区相应门店购买绿色家电,可享受三档不同金额补贴:
订单金额满1000元,补贴微信立减金100元;
订单金额满5000元,补贴微信立减金500元;
订单金额满10000元,补贴微信立减金1000元。
每日优惠券数量有限,拼手速的时候到啦!
本次活动的家电消费券,将在工行“e生活Plus”小程序投放。消费者进入小程序,点击“2023北京通州家电消费季”活动页面即可领券,领完为止。
2023北京通州区非京籍适龄儿童幼升小入学工作办法
2023-05-04,全文共 1974 字
+ 加入清单根据《2023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入学方式
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小学服务范围(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服务范围)居住并联合审核通过的,采取“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派位到我区有接收条件的小学入学。
(一)自有住房
1.联合派位学校
01片区:
第一组:第四中学小学部、贡院小学、中山街小学永顺校区
第二组:民族小学、中山街小学、东方小学
第三组:第二中学小学部、后南仓小学、官园小学
第四组:黄城根小学通州校区、芙蓉小学、北京小学通州分校、后南仓小学紫运校区
第五组:南关小学、运河小学、玉桥小学、教师研修中心实验学校小学部
第六组:北苑小学、潞河中学附属学校、第一实验小学、第一实验小学杨庄校区
第七组:运河中学附属小学、临河里小学、史家小学通州分校、实验二小通州分校
第八组:通运小学
02片区:
第九组:官园小学西马庄校区
第十组:北京小学通州分校北校区
第十一组:潞苑小学
第十二组:龙旺庄小学、芙蓉小学焦王庄校区
03片区:
第十三组:梨园镇中心小学、育才学校通州分校小学部
第十四组:梨园学校小学部、大稿村小学
其他:
第十五组:第一实验小学京贸校区
第十六组:宋庄学校小学部
第十七组:台湖学校小学部
2.志愿填报和派位
适龄儿童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一个联合派位学校组即一个志愿,志愿必须填满,按所填志愿的顺序和学校可接收学位数量进行电脑派位。第一志愿,在联合派位学校服务范围内自有住房优先。
在填报志愿时,01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填报第一组至第八组、第十二组、第十三组、第十五组、第十六组;
02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填报第九组至第十二组、第十六组;
03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填报第十三组至第十四组、第十五组、第十七组。
(二)租住住房
1.联合派位学校
第一组:官园小学西马庄校区
第二组:北京小学通州分校北校区、潞苑小学
第三组:龙旺庄小学、芙蓉小学焦王庄校区
第四组:梨园镇中心小学、育才学校通州分校小学部
第五组:梨园学校小学部、大稿村小学
第六组:张家湾镇中心小学、张家湾村民族小学、张家湾镇民族小学
第七组:上店小学、枣林庄民族小学
第八组:牛堡屯学校小学部、陆辛庄学校小学部
第九组:宋庄镇中心小学、师姑庄小学
第十组:运河小学富豪校区、东方小学北寺庄校区
第十一组:宋庄学校小学部
第十二组:贡院小学徐辛庄校区、翟里小学、葛渠小学
第十三组:潞城镇中心小学、卜落垡小学
第十四组:大东各庄小学、大豆各庄小学
第十五组:芙蓉小学沙古堆校区、杜柳棵小学、郎府小学
第十六组:西集镇中心小学、大灰店小学、新东仪小学
第十七组:肖林小学
第十八组:漷县镇中心小学、靛庄小学
第十九组:马头小学、草厂小学
第二十组:觅子店学校小学部、东定安小学、侯黄庄小学
第二十一组:永乐店镇中心小学、小务小学
第二十二组:德仁务小学、柴厂屯学校小学部
第二十三组:于家务乡中心小学、西垡小学
第二十四组:渠头小学
第二十五组:台湖镇中心小学、景山学校通州分校
第二十六组:银河湾小学、潞河中学附属学校次渠家园校区
第二十七组:荣海小学
第二十八组:台湖学校小学部
2.志愿填报和派位
适龄儿童父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一个联合派位学校组即一个志愿,志愿必须填满,按所填志愿的顺序和学校可接收学位数量进行电脑派位。
在填报志愿时,01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填报第一组至第三组、第六组至第二十八组;
02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填报第一组至第三组、第六组至第二十八组;
03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填报第四组至第二十八组。
(三)其他
填满志愿但因小学学位不足未派位进入志愿学校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委确定学校入学。
01片区小学服务范围内租住住房的,在自有住房派位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参与01片区自有住房联合派位学校的派位。
二、副中心拓展区入学方式
副中心拓展区小学服务范围(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服务范围)居住并联合审核通过的,由相应的乡镇政府安排到我区有接收条件的小学入学。
三、注意事项
适龄儿童因未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未填满志愿且没有派位进入志愿学校和未到派位和安排的小学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通州区小学入学资格。
适龄儿童父母在采集信息时应如实填报,信息不准确将不能正常入学。
四、时间安排
6月28日至7月2日,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小学服务范围居住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登录“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填报志愿。
7月7日,全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登录“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查询派位或安排结果。
7月8日,全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到派位或安排的小学审核登记。
2023北京通州区烟花办致通州区全体市民的一封信(禁放烟花)
2022-12-30,全文共 807 字
+ 加入清单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值此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通州区烟花办向您致以节日问候!
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通州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中明确规定:通州区除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以外的行政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禁放时间为全年禁放。在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须经公安机关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首善之区,文明北京。讲政治、顾大局、重礼仪、守法纪是首都市民优良传统,区政府烟花办感谢您一直以来的大力支持与理解配合,真诚地希望您与我们一道努力:
为了蓝天更长久、空气更清新,请自觉遵守法规。烟花少一点,洁净空气就多一分;让我们携手,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践行北京精神,健康环保过节,以自觉不放、劝阻违规燃放的实际行动凝聚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做北京蓝天的建设者、受益者。
为了生活更安宁、环境更宜居,请带头遵守法规。烟花少一点,宁静祥和就多一分;让我们携手,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主动协助政府开展宣传,自觉参与社区禁放看护;不放烟花爆竹,少些噪音扰民和烟花碎屑,多些时间陪伴亲人,也让环卫工人能回家团圆过年,做传播文明风尚的践行者、志愿者。
为了亲人更安全、社会更有序,请主动遵守法规。烟花少一点,安全保障就多一分;让我们携手,从严守禁放新规和自觉清除隐患做起,从劝阻违规燃放和举报身边违法做起,共建安全城市、共享城市安全。通州区烟花办鼓励您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将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010)69552531。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2023年春节即将到来,让我们众志成城,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市环境、为了美好生活!
最后,祝您节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北京市通州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
2023年端午节北京通州区图书馆开馆时间通知
2023-06-20,全文共 294 字
+ 加入清单尊敬的读者朋友们:
根据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要求,端午节期间为方便读者来我馆办理借阅图书,现将节日期间开馆时间公布如下:
一、2023年6月22日—6月24日开馆时间:9:00—17:00
二、节日期间夜间自习不对外开放
三、九层地方文献部(运河文库)节日期间不对外开放。
端午节期间通州区图书馆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推广活动,期待广大读者的积极参与!感谢读者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通州区图书馆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