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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审核

北京审核专题栏目,提供与北京审核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北京审核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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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京证审核失败怎么办?常见问题汇总

2021-11-16,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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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京证办理审核失败常见问题

目前,针对广大用户反映在进京证办理、审核过程中,集中遇到的“信息输入有误、审核失败”等相关问题,温馨提示如下:

1.针对系统提示品牌型号输入有误的,建议您对照车辆行驶证“品牌型号”一栏内容,只需依次输入字母和数字即可,不区分大小写,其它字符无需输入。如:DHW7180B(CIVIC

1.8)应填写为DHW7180BCIVIC18。

2.针对系统提示发动机号输入有误的,建议您对照车辆行驶证“发动机号码”一栏内容,只需依次输入后6位的字母和数字即可,若无内容则填写“无”。如:BH7*8421应填写为H78421。

3.针对系统提示注册日期输入有误的,建议您对照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一栏内容,按照日期准确选择即可。如:2020年1月1日。

4.针对系统提示“审核失败”等情形的,请您按照提示内容核对驾驶证、行驶证状态是否存在“驾驶证逾期未换证、驾驶证逾期未审验、车辆逾期未检验”等状态;若您无法确认的,您可以在进京证办理首页中的“办证处查询”模块查询,并咨询附近的进京检查站,线下办理。

此外,每日上午6时至12时为办证高峰时段,建议您提前规划好办证时间,错峰办理。如申办进京证成功后,为方便使用,建议您在进京证办理首页中的“电子证件”模块进行下载。续办可在当前已生效进京证有效期的最后一天提前申请办证,避免影响您的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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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西城区非京籍入学审核材料+标准

2023-05-08,全文共 1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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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西城区非京籍入学审核材料+标准

一、审核材料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应提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西城区的北京市居住证等。

二、审核标准

(一)在西城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申请人(适龄儿童父母) 均需提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且至少一方在西城区务工就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范有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加盖公章),及在西城区内缴纳社保的凭证(2022年5月-2023年3月,须连续缴纳且补缴无效)。

2.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需提供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该个体工商户注册日期不晚于2022年5月1日。自2022年5月1日以来,该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个体工商户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未被列入过异常名录);

(2)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 (注册地)为西城区且未发生过跨区迁移登记;

(3)个体工商户未发生过经营者变更登记。

3.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该企业成立日期不晚于2022年5月1日。自2022年5月1日以来,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未被列入过异常名录);

(2)企业登记住所 (注册地)为西城区且未发生过跨区跨省市迁移登记;

(3)企业未发生过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4.申请人为企业股东或合伙人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该企业成立日期不晚于2022年5月1日。自2022年5月1日以来,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未被列入过异常名录);

(2)企业登记住所(注册地)为西城区且未发生过跨区跨省市迁移登记;

(3)企业未发生过涉及该申请人的股东或合伙人身份变更登记。

4.申请人为企业股东或合伙人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该企业成立日期不晚于 2022 年 5月1日。自2022年5月1日以来,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未被列入过异常名录);

(2)企业登记住所(注册地)为西城区且未发生过跨区跨省市迁移登记;

(3)企业未发生过涉及该申请人的股东或合伙人身份变更登记

若申请人(适龄儿童父母) 其中一人在本市非西城区务工就业,其在本市非西城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须参照上述条件。

(二)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申请人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西城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用途为住宅)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在西城区租房并已居住一年以上的,应提供:

(1)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的网上可查询文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用途为住宅 )、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年以上的租房完税凭证 (房屋租赁合同须于2022年5月1日前签订,连续承租至2023年4月30日满一年:租赁房屋《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租赁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须满一年,且开票日期为 2023年4月30日前)原件及复印件。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非法私建房已拆迁房、地下室、多人合租房等不能作为开具实际居住材料的依据。

3.租住申请人本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用途为住宅) 复印件。租住单位办公用房、地下室不能作为开具实际居住材料的依据。

4.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房、军产房等不能作为开具实际居住材料的依据。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2.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如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非婚生育凭证、缴纳社会抚养费凭证等) 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持港澳身份证件且父母为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无需提供户口簿,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H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或M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原件及复印件。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父母双方均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其中至少有一方在西城区街道辖区内。单亲家庭由一方提供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2023北京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发布

2023北京西城区小升初外区和外省市报名通知(时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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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密云幼儿园信息审核时间+地点

2023-06-27,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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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密云幼儿园信息审核

审核时间:7月1日至7月2日(8:30—12:00,14:00—17:30)

审核地点: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幼儿父母自有住房所在的居(村)委会完成适龄幼儿信息审核,审核不分先后。

注意:为避免人员聚集,请按照居(村)委会公示的信息审核具体时间安排, 分时段前往,审核不分先后。

2023北京密云幼儿园城区各社区信息审核时间安排表

信息审核需要带孩子吗?

答:7月1日至7月2日(8:30-12:00,14:00-17:30)参与信息审核时,不需要带领幼儿。仅需由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的1人带齐相关材料,到幼儿父母自有住房所在的居(村)委会进行审核。

北京密云幼儿园入学条件如何区分城区户籍和农村户籍?

2023北京密云幼儿园信息审核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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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密云幼儿园信息审核分先后顺序吗?

2023-06-27,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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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幼儿园信息审核分先后顺序吗?

答:信息审核不分先后,因此建议各位适龄幼儿家长在居(村)委会参与信息审核时,按照公示的信息审核时间安排,分时段前往,遇到排队人多时请耐心等待。

2023北京密云幼儿园城区各社区信息审核时间安排表

如因特殊情况,错过城区幼儿园招生信息审核,怎么办?

符合信息审核条件的,请适龄幼儿父母拨打区教委学前科电话69040348或69042660—275咨询。

信息审核时有哪些要求?

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所需材料,按时到相应的居(村)委会进行审核。凡因监护人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其自身承担。

北京密云幼儿园入学条件如何区分城区户籍和农村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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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门头沟区非京籍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标准

2024-05-06,全文共 2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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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北京市实施办法》,依法保障本区符合条件的非京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区教委按照《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4〕4号)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区教委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门头沟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建立门头沟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材料审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主管区长为牵头领导,区教委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教委、区发改委、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规自分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

成立门头沟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联合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区联合审核小组),成员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委、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规自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具体负责对申请在本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包括入学材料和转学材料,转学材料的审核依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京教基二〔2021〕1号)。

二、审核对象及内容

依据相关文件,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准备“本人在本区务工就业材料、在本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在本区居住证”等相关材料(以下简称“入学材料”),由区联合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审核后,审核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通过填报志愿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小学。

三、审核程序

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审核“入学材料”。审核申请人在通过线上审核后,按照预约时间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审核程序如下:

(一)审核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

审核申请人需在5月6日至5月31日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审核申请。

(二)相关部门进行线上联合审核

各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统筹“入学材料”审核工作。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在门头沟区务工就业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审核,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管局审核。

2.在门头沟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区规自分局、区住建委、区税务局分别审核。

3.北京市居住证、全家户口簿:由区公安分局进行审核。

(三)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进行线下审核

审核申请人查询线上审核项目通过后,于5月31日前,按照网上预约时间,携带全家户口簿(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父母结婚证和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所需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进行线下审核(必要时由相关部门进行复审),申请材料需与网上登记注册时所填写的信息内容一致且真实有效。

(四)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反馈审核结果

审核申请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5月15日至5月31日告知审核申请人审核结果,并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上进行确认。通过审核后,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中打印《信息采集表》。

审核过程中的特殊问题由区联合审核小组共同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报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审核工作联席会协调解决。

四、审核标准

(一)在门头沟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双方均在京工作,且其中一方在门头沟区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需在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连续在门头沟区缴费六个月。同时应提供半年以上(合同起始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前)合法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社保缴费材料显示的缴费人姓名和单位名称应与合同一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本区自有住房,父母一方确实未就业的,可只提供一方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本区市场监管局(含原工商行政部门)2023年10月31日前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经营主体真实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未处于经营异常状态。

(二)在门头沟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在门头沟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以及房主依法缴纳出租房屋的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发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半年以上,签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前。住所应适宜居住,并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其中:

(1)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

(2)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3)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4)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2.父母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父母双方的结婚证、父母双方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儿童超龄,应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填写提交《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采用区教委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需持有门头沟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单亲家庭由一方提供。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门头沟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4.北京市居住证“有效期限”为2024年4月30日前。

五、工作要求

1.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及时向家长宣传审核标准和程序,便于家长及时准备相关资料,并按照北京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到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审核手续。

2.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做好联合审核的统筹工作,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安排专人严格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3.建立区级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分类研究特殊个案或政策敏感问题,如遇突发事件或反映集中问题,应及时上报、妥善处理,积极化解信访、群访矛盾。各部门间积极沟通,加大协调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六、本细则自2024年4月30日起实施

2024北京门头沟区义务教育入学时间安排(幼升小+小升初)

2024北京门头沟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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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门头沟区非京籍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标准

2023-05-04,全文共 2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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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北京市实施办法》,依法保障本区符合条件的非京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区教委按照《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区教委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门头沟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建立门头沟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材料审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主管区长为牵头领导,区教委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教委、区发改委、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规自分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

成立门头沟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联合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区联合审核小组),成员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委、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规自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具体负责对申请在本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包括入学材料和转学材料,转学材料的审核依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京教基二〔2021〕1号)。

二、审核对象及内容

依据相关文件,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准备“本人在本区务工就业材料、在本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在本区居住证”等相关材料(以下简称“入学材料”),由区联合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审核后,审核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通过填报志愿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小学。

三、审核程序

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审核“入学材料”。审核申请人在通过线上审核后,按照预约时间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审核程序如下:

(一)审核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

审核申请人需在5月5日至31日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审核申请。

(二)相关部门进行线上联合审核

街道办事处和各镇人民政府统筹“入学材料”审核工作。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在门头沟区务工就业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审核,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管局审核。

2.在门头沟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区规自分局、区住建委、区税务局分别审核。

3.北京市居住证、全家户口簿:由区公安分局进行审核。

(三)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进行线下审核

审核申请人查询线上审核项目通过后,于5月31日前,按照网上预约时间,携带全家户口簿(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和能够证明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所需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进行线下审核(必要时由相关部门进行复审),申请材料需与网上登记注册时所填写的信息内容一致且真实有效。

(四)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反馈审核结果

审核申请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5月15日至31日告知审核申请人审核结果,并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上进行确认。通过审核后,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中打印《信息采集表》。

审核过程中的特殊问题由区联合审核小组共同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报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审核工作联席会协调解决。

四、审核标准

(一)在门头沟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双方均在京工作,且其中一方在门头沟区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需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连续在门头沟区缴费六个月。同时应提供半年以上(合同起始时间为2023年4月29日前)合法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社保缴费材料显示的缴费人姓名和单位名称应与合同一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本区自有住房,父母一方确实未就业的,可只提供一方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本区市场监管局(含原工商行政部门)2022年10月31日前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经营主体真实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未处于经营异常状态。

(二)在门头沟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在门头沟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以及房主依法缴纳出租房屋的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发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半年以上,签订日期为2023年4月29日前。住所应适宜居住,并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其中:

(1)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

(2)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3)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4)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2.父母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父母双方的结婚证、父母双方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儿童超龄,应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填写提交《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采用区教委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需持有门头沟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单亲家庭由一方提供。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门头沟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4.北京市居住证“有效期限”的起始时间为2023年4月29日前。

五、工作要求

1.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及时向家长宣传审核标准和程序,便于家长及时准备相关资料,并按照北京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到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审核手续。

2.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做好联合审核的统筹工作,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安排专人严格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3.建立区级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分类研究特殊个案或政策敏感问题,如遇突发事件或反映集中问题,应及时上报,妥善处理,积极化解信访、群访矛盾。同时加大协调力度,各部门间积极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本细则自2023年4月29日起实施

2023北京门头沟区义务教育入学时间安排(幼升小+小升初)

2023北京门头沟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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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昌平区非京籍入学材料有哪些?附审核标准

2024-04-30,全文共 1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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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昌平区非京籍入学材料哪些

入学材料: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以下简称申请人)在本区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审核申请人务工就业材料、本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材料。

审核标准

(一)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在本区租住合法产权住宅的申请人及其配偶至少应自2023年9月30日(含)之前在本市(至少一人在昌平区)工作并连续缴纳9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即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社会保险在审核时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申请人须同时提交本人及配偶各自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在本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的申请人或其配偶至少应自2023年9月30日(含)之前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9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即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社会保险在审核时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申请人须提交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二)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申请人在昌平区实际居住地(截至2024年5月31日)稳定居住九个月以上,申请审核时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申请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经备案网签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租住房屋的,须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2023年9月30日(含)之前开具的房租发票和房屋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所住房屋应适宜居住,能保证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

租住单位公房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确认单;租住无房屋产权证农村民房的和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房屋产权证的住宅,由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确认单,由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出具意见。

居住或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商业用房、小产权房、非合法建筑和人防空间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租住按有关规定不得出租、转租的军产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所出具的证明无效;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型房、车库以及廊道、通道等,所出具的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应持有有效期内(有效期起始日须为2023年9月30日(含)之前)居住地址为昌平区的北京市居住证。且北京市居住证登记的现居住地址与实际居住申报入学地址一致。

2.持有北京市居住证电子证的,应提供《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实体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同时提供北京市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北京市居住证实体证原件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2024北京昌平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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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密云区非京籍义务教育材料审核细则+流程+标准

2023-05-04,全文共 2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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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北京密云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更好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协调工作组,主管教育副区长任组长,区教委、区委政法委、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教育“两委”纪检监察组、区委网信办、区住建委、区司法局、区规自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城指中心、各镇街(地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审核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教委。

二、审核所需材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密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密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审核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在密务工就业材料、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现居住地址为密云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四项材料。

三、审核职责标准

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联合审核机制,各成员单位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审核材料。

(一)在密务工就业材料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在密务工就业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审核。其中,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

2.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夫妻双方在京社保缴费证明(其中至少有一方提供的是在密社保)。自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期间,社保缴费须满12个月,补缴的无效。

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密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为企业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应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自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期间,营业执照、备案文件取得时间须满12个月。

审核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密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自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期间,营业执照取得时间须满12个月。

(二)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分别审核。其中,自有住房的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审核;租住房屋的由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审核。

2.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区住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完税凭证、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等无效。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三)全家户口簿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全家户口簿由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审核。

2.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须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北京市居住证由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审核。

2.审核标准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均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密云区工作、生活并停留六个月以上,以居住证上的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居住证地址与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五)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

1.责任部门及职责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由镇街(地区)教委负责。

2.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入学材料均审核通过后,由居住地镇街(地区)教委进行网上确认,并为其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

四、审核工作程序

(一)小学入学

1.网上提交申请

审核申请人于2023年5月5日至5月31日,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审核申请。

2.现场审核

审核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于2023年5月5日至5月31日到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审核材料。

3.镇街(地区)教委确认现场审核结果

2023年5月5日至5月31日,审核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镇街(地区)教委提供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四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审核通过后,镇街(地区)教委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

4.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审核通过后,审核申请人务必于2023年5月31日前再次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确认2023年在密云区入学。

5.各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审核申请人于2023年6月17日至6月18日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二)初中入学

1.现场审核

审核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于2023年5月5日至5月31日到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审核材料。

2.镇街(地区)教委确认现场审核结果

2023年5月5日至5月31日,审核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镇街(地区)教委提供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四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镇街(地区)教委为其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学生即具备在我区初中入学资格。

3.初中入学登记确认

(1)2023年5月5日至5月31日,申请继续在密云区就读初中的本区学籍小学毕业生,应持“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和相关材料到就读小学进行初中入学登记确认。确认通过的,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

(2)2023年5月5日至5月31日,申请到密云区就读初中的非本区学籍小学毕业生,应持“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和相关材料到区教委进行初中入学登记确认。确认通过的,区教委将为其进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

五、具体工作要求

1.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和审核标准,分工负责,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工作。

2.审核申请人居住地所在镇街(地区)政府(办事处)作为受理材料复核和反馈复核结果的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工作。

3.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宣传,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共同做好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2023北京密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间安排表

2023北京密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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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密云幼儿园信息审核材料有哪些?

2023-06-27,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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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审核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户籍材料:

全家户口簿,幼儿本人及父母户口卡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可以按照户主页、幼儿页、父亲页、母亲页顺序复印)。若房屋产权人与幼儿户籍不在一起,还需提供幼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幼儿父母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幼儿父母自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房屋所有权证盖章页、房屋所有人页及附记页)。

上述户籍材料和幼儿父母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需要现场核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特殊情况说明如下:

1.不能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但同时需提供幼儿父母入住凭证、交付水电、供暖、物业费用发票等相关材料,以核实其实际住所居住的真实性。必要时区教委将组织工作人员入户核实。

2.私人买卖协议、尚未交付的期房、商用房、过道房、地下室、车库房、空挂户、危房等情况,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能作为幼儿入园资格条件。

3.密云城区户籍但幼儿父母在密云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需如实填写《密云城区户籍适龄幼儿父母在密云城区无自有住房承诺书》,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同时,租房的需提供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可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下载)、完税凭证;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确系共同生活且幼儿父母名下在密云城区确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正式住房材料。在划定服务范围时,优先满足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父母自有住房幼儿入园需求后,视幼儿园学位情况确定入园登记的幼儿园。

4.所提交材料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5.提供的材料有效期截止时间:2023年7月2日17:00前。

2023北京密云幼儿园城区各社区信息审核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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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密云区非京籍义务教育材料审核细则+流程+标准

2024-05-06,全文共 2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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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和《2024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协调工作组,主管教育副区长任组长,区教委、区委政法委、区纪委区监委第六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网信办、区住建委、区司法局、区规自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城指中心、各镇街(地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审核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教委。

二、审核所需材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以下称审核申请人)在密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密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审核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在密务工就业材料、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现居住地址为密云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四项材料。

三、审核职责标准

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联合审核机制,各成员单位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审核材料。

(一)在密务工就业材料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在密务工就业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审核。其中,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

2.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夫妻双方在京社保缴费证明(其中至少有一方提供的是在密社保)。自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社保缴费须满12个月,补缴的无效。

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密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为企业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应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自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营业执照、企业股东或合伙人在相应机关的备案文件取得时间须满12个月。

审核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密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自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营业执照取得时间须满12个月。

(二)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区住建委、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分别审核。其中,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审核;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的由区住建委审核;租住房屋的由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审核。

2.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区住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完税凭证,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等无效。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三)全家户口簿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全家户口簿由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审核。

2.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须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北京市居住证由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审核。

2.审核标准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均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密云区工作、生活并停留六个月以上,以居住证上的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居住证地址与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五)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

1.责任部门及职责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由镇街(地区)教委负责。

2.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入学材料均审核通过后,由居住地镇街(地区)教委进行网上确认,并为其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

四、审核工作程序

(一)小学入学

1.网上提交申请

审核申请人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s://yjrx.bjedu.cn/)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填报,网上提交审核申请。

2.现场审核

审核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到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审核材料。

3.镇街(地区)教委确认现场审核结果

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审核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镇街(地区)教委提供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四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审核通过后,镇街(地区)教委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

4.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审核通过后,审核申请人务必于2024年5月31日前再次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确认2024年在密云区入学。

5.各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审核申请人于2024年6月15日至6月16日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二)初中入学

1.现场审核

审核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到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审核材料。

2.镇街(地区)教委确认现场审核结果

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审核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镇街(地区)教委提供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四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镇街(地区)教委为其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密云区就读批准书”。

3.初中入学登记确认

五、具体工作要求

1.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和审核标准,分工负责,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工作。

2.审核申请人居住地所在镇街(地区)政府(办事处)作为受理材料复核和反馈复核结果的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工作。

3.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宣传,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共同做好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2024北京密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间安排表

2024北京密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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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大兴区非京籍义务教育入学材料及审核标准

2023-05-08,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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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核证件材料

1.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2.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3.全家户口簿。

4.北京市居住证。

二、审核标准

(一)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提供在大兴区务工就业证明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在本区内缴纳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在大兴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自有住房且正式入住的应提供区住建、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期房以《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交房日期在2023年8月31日前为准)。

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2.审核申请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租房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租住办公用房无效。

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无效。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按照镇(街道)的相关规定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或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材料。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转租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须保持一致。

2.超龄儿童按正常年龄非京籍入学程序办理,在教委审核入学过程中,一旦发现已在原籍入学的,取消审核资格,并将失信行为告知已有学籍所在地教育管理部门。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截至2023年4月30日,审核申请人需持有居住地派出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大兴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2023北京大兴区幼升小入学指南(信息采集+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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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审核及公示时限有多长?

2023-11-24,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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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租房审核及公示时限有多长?

街乡初审10个工作日,初审公示5日,2个工作日上报区(县);

区县复审10个工作日,复审公示5日,2个工作日上报市里;

市住房保障部门8个工作日备案,2个工作日下发备案通知,共计34个工作日,10日公示。

按有关规定,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查资格和进行部门间信息比对的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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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城亦嘉家园共有产权房资格审核

2023-10-20,全文共 1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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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

(一)网上申购结束后,对申请购买家庭购房资格、本区工作情况、所在企业情况、户籍情况进行联网审核。

(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负责对第一组、第二组第2类申请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第一组申请人所在企业是否为集成电路产业进行审核,属地公安部门对第二组第1类申请人的户籍情况进行审核。

(三)审核工作结束后,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申请复核,审核不通过的家庭,不得参与摇号选房。因个人原因网申信息填报错误导致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复核。

(四)在申请家庭选房后,正式签约前,开发企业将再次组织对选房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销售监管

(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将对销售工作全程进行监管。

(二)申购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网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资格,禁止其十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开发企业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对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申请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须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二)申请家庭未如实填报家庭信息或错报家庭信息,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家庭信息不一致而未审核通过的,不予接受复核,不得参与选房。

(三)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四)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项目建设单位,乙方为购房人,丙方(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为北京市燕东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其中建设单位负责履行开发建设、销售实施、房屋交付、工程保修等工作。丙方代表政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具体管理服务工作。

(五)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续管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六)共有产权住房剩余房源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

(七)选房顺序号确认后,如果出现审核资格未通过或其他原因不能选房,该选房顺序号作废,后续选房顺序号自然递补。

(八)亦城亦嘉家园项目房源、户型及合同等信息由北京智汇英才安居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

(九)本公告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负责解释。

项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已在网上公示。合同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7nhRXWLUmP7B4HGeuN7ew,提取码:nhtu,如对现房买卖合同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11月5日17:00前反馈至kfqgycq@126.com

网申地址:http://gycq.zjw.beijing.gov.cn

咨询热线:010-69500166(早9:00-晚17:00)

监督电话:010-67880187 010-67888929(早9:00-晚17:00)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城亦嘉家园共有产权房户型图介绍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城亦嘉家园共有产权房位置面积及周边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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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丰台区京籍无房家庭子女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2024-05-02,全文共 1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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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2024年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京建法〔2017〕21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4〕4号)的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内容

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因父母在丰台区长期居住并就业,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须提供以下材料:在丰台区就业材料、在丰台区实际住所租住材料、全家户口簿。

二、审核时间

申请、初审时间:2024年5月16日、17日。

三、审核程序

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各部门依据职责和标准审核材料。

(一)区教委受理审核申请,进行初审

儿童父或母按照本文第二条规定时间到区教委招生考试中心(丰台区望园西里4号)进行申请、初审。初审合格的,在2024年5月31日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写信息。

(二)相关审核单位进行复审

1.在丰台区就业材料由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

2.全家户口簿由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进行复审。

3.无房及租房情况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核或复审。

(三)审核结果反馈

审核结果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予以显示,儿童父母在2024年5月31日前自行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即完成学龄儿童信息采集。

四、审核标准

(一)无房家庭审核标准

参照本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标准进行确认。儿童父母任何一方均应在本市无住房,且三年内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

(二)在丰台区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儿童父或母需提供在丰台区就业材料。在丰台区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其父或母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丰台区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2.其父或母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其父或母还应提供自2021年6月至申请月前两个月全部在丰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与务工单位一致。

(三)在丰台区实际住所租住材料审核标准

儿童及其父母在本细则发布日之前已在丰台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儿童父母应提供自2021年6月至申请月的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回执和税收缴款书、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四)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及其父母为本市非丰台区户籍,户口簿及其它材料能清晰表明儿童与其父母的关系。

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五、其它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的,可在租赁住房所在地按规定入学。

(二)各审核部门严格执行审核标准,安排专人依据工作程序按时、规范审核,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顺利进行。

(三)儿童父母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由复审单位予以解释。

(四)如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将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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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丰台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公布

2024北京丰台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时间表(小学+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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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顺义区非京籍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政策(标准+流程)

2024-05-01,全文共 2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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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顺义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为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4〕4号),按照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以下简称申请人)在本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参加信息注册后,申请人须持本人务工就业材料、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审核。

二、审核程序

(一)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受理审核申请

在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的“顺义区”端口,参加入学信息采集,完成相关信息填写,所填写信息要真实、完整、准确。按规定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审核申请。

(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统筹审核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做好联合审核:

1.务工就业材料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其中,劳动合同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2.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3.北京市居住证由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负责。

4.全家户口簿由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负责。

(三)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反馈审核结果

申请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要在2024年5月31日前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并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在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或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上进行确认。

三、审核标准

(一)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且在本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京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申请人及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均应提供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均应提供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且至少一方在顺义区缴纳,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连续缴纳无间断,补缴无效。

2.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且在本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2023年9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住所为本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且在本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备案文件盖有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专用章的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在2023年9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住所为本区行政区域内企业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备案文件盖有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专用章的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且在本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在京经营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为个体工商户且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在2023年9月30日以前在有效期内本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自有住房的,其住房规划用途应为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无效),须提供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或其配偶房屋所有权占比100%(政府共有产权房除外),购房入住时间须在2024年4月30日以前。

2.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发票、房主(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建房审批证明或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款发票、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和租房纳税缴纳日期截至2024年4月30日应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工作时间截至2024年4月30日应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租住地下室、半地下室、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人防空间、储藏室、过道房、车库房、非合法建筑、危房等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全家户口簿能清晰表明申请人与其配偶及儿童的关系,户籍页未直接标注关系的,提供与户籍信息一致的出生证明、结婚证等材料。

2.小学入学的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规范操作,如实记录审核结果,留存审核材料一年。

(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实施细则的学习和培训,做到熟悉标准,明确要求;要及时向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宣传审核程序和标准,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三)区教委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

2024北京顺义区幼升小入学时间安排表

2024北京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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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海淀区非京籍入学材料审核细则(材料+标准)

2023-05-08,全文共 3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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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细则

为做好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市教委《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海淀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领导机制

成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牵头单位为区教委,成员单位为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安海淀分局、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办、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房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城管指挥中心及各街镇。领导小组下设区级联合审核工作小组,通过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开展工作。

二、联合审核机制

各街镇牵头成立本街镇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联合审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联审工作小组),由区教委、公安海淀分局、区房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部门依据各自工作职责,抽调专人按照审核标准对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材料进行联合审核。联审工作小组的办公地点由各街镇自行安排。

三、审核流程及部门职责

(一)注册信息

1.非本市户籍儿童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拟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

未就读过小学的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拟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监护人须到居住地所在学区管理中心现场领取并填写《2023年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在学区管理中心审核相关材料并协助注册后,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写相关信息。

2.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拟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海淀区教育招生和考试中心”网站,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

(二)线上初审

公安海淀分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区人力社保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社保信息;区税务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的缴税信息;区市场监管局网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的企业信息;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网上初审在本区购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信息;区房管局网上初审在本区购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房屋预售合同备案信息或公租房信息。

线上初审结束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将接到上网查询审核结果的手机短信提示。初审通过的,可打印《2023年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海淀区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或《2023年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海淀区初中入学申请表》、承诺书、知情同意书,并在网上预约到居住地所在街镇接受线下联审的时段;初审未通过的,可自行上网查询原因。

(三)线下联审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2023年非本市户籍儿童在海淀区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或《2023年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海淀区初中入学申请表》、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京务工就业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套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街镇提交审核申请。

各街镇统筹材料审核工作,审核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由联审工作小组负责解决。

各街镇负责收取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材料,现场核实网上登记信息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实际提交材料信息的一致性;公安海淀分局负责核实户口簿信息,必要时出具相关证明并盖章;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负责核实在本区租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房主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信息与网上登记信息的一致性;区房管局负责核实在本区租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房主房屋预售合同备案信息与网签信息的一致性;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核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提交的营业执照的有效性。

(四)反馈审核结果

材料齐全的,各街镇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材料不齐全的,各街镇应明确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联审工作结束后,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将接到上网查询审核结果的手机短信提示。

四、审核标准

(一)全家户口簿

1. 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户籍、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出生日期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应保持一致。

2. 单亲家庭应提交离婚证书,以及由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等材料。

3. 适龄儿童少年双方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出示结婚证明、双方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二)北京市居住证

1.

适龄儿童少年双方法定监护人(单亲家庭为一方)持有居住地址为海淀区的北京市居住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有效期起始日须为2022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

2. 北京市居住证上登记的居住地址应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上的地址一致。

(三)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

1.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购房的,应提交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备案的预售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

2.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租房的,应提交2022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签订的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连续承租1年以上的租房完税凭证;房屋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必要时应提交安全责任书)。

(1)租住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的个人房屋的,须提交房主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2)租住单位公房的,须提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连续1年以上的在职凭证(加盖公章)、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凭证(加盖公章)、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房管部门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加盖公章)。

(3)租住无产权证的农民个人房的,须提交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及以下两种证明之一:①建房屋审批凭证;②村委会开具的由村委会初审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并决定通过的房屋情况凭证(以上两种证明均须由所在镇政府审核并加盖公章)。

(4)租住集体土地上房屋的,须提交由镇政府研究决定后出具的房屋情况凭证(加盖公章)和《知情同意书》(加盖公章)。

(5)租住海淀区公租房的,须提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与其单位签署的《人才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与市、区级指定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租住违法建设房屋、办公用房、地下室、过道房、车库房、多人合租房等的居住材料无效;违反国家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规定租住转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军产房的居住材料无效。

在2022年5月1日后(含当日)取得的规划用途为办公、商业、公建、酒店等非住宅类型的不动产权证书不作为入学依据。

继续执行“六年一学位”政策:将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信息与2018年以来该登记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登记地址对应住房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除外。)

继续执行“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学位”政策:2022年起,所有用于九年一贯制学校登记入学的住房,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九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除外。)

(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须提交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凡受雇于用人单位的,所在用人单位须合法经营运营,企业信息真实,存续状态为开业;本人应于2022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以本单位职工身份已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22年9月(含)至2023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应为海淀区,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

2.

在海淀区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或在各类合法有形市场中正常经营的,须合法经营运营且在海淀区依法纳税,同时营业执照于2022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核发且现行有效;本人应于2022年9月1日前(不含当日)已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22年9月(含)至2023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应为海淀区,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

以上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2023年1月(含)至2023年5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存在补缴情况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五、工作要求

(一)联审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政策培训,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和复核,规范操作,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审核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会商,及时上报各项数据及审核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并及时反馈,采取积极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原件及1套复印件),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联审工作小组有责任建议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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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燕山地区非京籍义务教育入学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2024-05-06,全文共 2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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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地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各委、办、分局、街道:

经燕山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燕山地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办事处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燕山地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为合理安排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工作,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燕山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地区工作、本地区居住,需要在燕山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审核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在燕山范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燕山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

二、审核标准

(一)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燕山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需同时提供2024年1月1日-5月31日期间在本地区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截至2024年5月31日已满三个月的由燕山市场监管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

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按有关规定:租住办公用房、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危房、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均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审核申请人应提供全家户口簿及出生证明(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在燕山范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4.北京市居住证开具日期截至时间应在本地区公布实施细则时间之后。

三、审核程序

(一)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申请

审核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燕山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同时现场接受材料的联合审核。燕山地区各街道办事处联合审核时间表如下:

备注:具体审核地点请咨询相关街道办事处。

(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街道办事处统筹审核工作,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在燕山务工就业材料由燕山人保分局、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分别审核,其中,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就业材料由燕山人保分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就业材料,由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审核。

燕山人保分局联系电话:81335356

燕山市场监管分局联系电话:69336029

2.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由燕山住建委审核。

燕山住建委联系电话:69347319

3.在燕山范围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全家户口簿由燕山相关街道派出所审核。

东风街派出所联系电话:69342111

迎风街派出所联系电话:69343111

向阳路派出所联系电话:69341110

星城派出所联系电话:81331010

4.超龄儿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学由燕山教委审核。

燕山教委小教科联系电话:69341094

(三)街道办事处反馈审核结果

审核申请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于审核当日告知审核申请人审核结果,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就读批准书》。

(四)信息采集及分配入学

燕山教委依据审核申请人在燕山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及学校生源现状,为持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就读批准书》的学生分配学校,并开具《燕山教委分配学校意见书》,家长于2024年5月6日-5月31日期间自行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http://yjrx.bjedu.cn),在“区县入口”栏目选择“燕山地区”,完成学生信息采集工作。

审核申请人携带《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就读批准书》《燕山教委分配学校意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到所分配学校进行入学信息确认工作(具体时间咨询所在学校),学校为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家长当场签字,学校留存《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就读批准书》《燕山教委分配学校意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事宜

1.若遇特殊原因,审核申请人错过集中受理时间,请于2024年6月1日之前与燕山教委小教科联系并领取审核表,自行前往相关审核单位及部门进行审核盖章。(燕山教委小教科电话:69341094)

2.鉴于学校招生计划有限,若遇拟分配学校招生计划满额的情况,燕山教委将进行相应调剂入学。

四、工作要求

负责联审工作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审核标准,依据程序规范操作,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燕山教委联合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相关入学政策的宣传、解释、分配入学等工作。审核申请人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不予发放《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燕山地区就读批准书》及《燕山教委分配学校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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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最新

2024北京燕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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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怀柔区北京市居住证审核部门一览表

2023-05-06,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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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怀柔区北京市居住证》审核部门一览表

序号

派出所名称

联系电话

序号

派出所名称

联系电话

1

泉河

69650224

8

开发区

61635919

2

龙山

69601007

9

桥梓

69678767

3

怀柔镇

69623117

10

北房

61684034

4

杨宋

61679119

11

渤海

61633001

5

庙城

60699031

12九渡河61691064

6

雁栖

61642154

13

汤河口

89671295

7

怀北

69664054

14

琉璃庙

61618518

幼升小入学流程有几步?

入学流程分两步:

(1)5月5日-5月31日网上信息采集。所有证件材料网上审核,家长只需在家查看审核进度和结果,审核通过可打印出信息采集表。

(2)6月17日-18日去学校报名。以6月中旬学校在门口张贴或公众号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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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怀柔区义务教育入学材料和证件审核部门一览表

北京怀柔区各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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